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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讲师团管理办法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讲师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升讲师专业技能,整合系统讲师资源,创建新华讲师良好品牌,提高讲师专业化能力和队伍忠诚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组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同时制定《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讲师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讲师团是弘扬新华公司文化、推动营销业务发展、实施训练规划的中坚力量,是营销培训队伍中的优秀典范,是公司营销训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讲师团成员由公司表现优秀的专、兼职讲师组成。

第三条讲师团遵循“把握市场、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专业高效”的宗旨,以市场调研与训练规划、有效训练模式及训练课程的开发实施,传授重点课程和学习交流为主要活动形式的非行政性的学习型组织。

第二章讲师团的组织形式

第四条总公司培训部是讲师团的组织指导部门。

第五条总公司讲师团由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秘书长两名、常务秘书一名和团员若干名组成。

第六条讲师团成员在中、高级专兼职讲师中选拔产生。

第三章讲师团成员的义务

第七条讲师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讲师团成员有义务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与企业精神。

(二)参与市场调研、行业动态分析,形成调研报告并向总公司培训部报送,每年不得少于一篇。

(三)研究开发训练规划及相应训练课程,每年开发至少一个训练课程。

(四)讲师团成员有义务督促培训工作进行,反馈各层级培训工作意见或建议;收集一线训练需求并向总公司培训部反馈。

(五)协助总、分公司培训部建立并培养讲师队伍,承担训练一线讲师、训练营销骨干的任务。

第四章讲师团成员的权利

第八条讲师团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定期参加总公司培训部组织的市场调研,参与较高层面的训练规划的研讨,享受课程研修、技能提升培养等相关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不定期参加总公司片区培训管理先进机构的学习观摩,参加机构交流、巡回演讲以及每年一度的教师节等活动。

(二)参与各层级培训规划的设计与制度的制定。

(三)总公司为讲师团成员开设讲师论坛园地,提供快捷、畅通的信息交流平台。

(四)讲师团成员所开发的训练课程经过总公司整理编

印后,可成为营销一线训练材料。

(五)优先获取行业先进寿险管理与培训的资讯;参加总公司培训部组织的高层次培训如CDIS、TTT、TDS、AMTC 等每年至少一次。

(六)承担总公司培训课程,享受一定课时津贴。

(七)享受总公司培训部专门为讲师团成员订阅的学习材料、刊物。

(八)享有佩带讲师团特别徽章、拥有讲师团证书等方面的荣誉。

(九)总公司培训部将讲师团成员的课程设计成果、调研报告等在新华刊物上推荐发表。

(十)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方面,可以优先考虑。

第四章讲师团成员的评聘与管理

第九条讲师团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民族保险事业,忠诚新华保险公司;

(二)思想作风正派,乐于奉献;

(三)有丰富的寿险从业经历和市场实战经验,在营销管理岗位多年且成绩突出;

(四)训练、辅导能力强,深受营销一线欢迎;

(五)具备中级以上讲师资格。

第十条讲师团成员的选拔与聘任,原则上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亦可推荐提名,但须征得本人同意。

(二)所在分公司培训部按条件进行初审及必要的考核。

(三)对初审合格者,经所在分公司领导同意上报总公司培训部考核审定。

(四)填写《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讲师团成员登记表》(附件1),由总公司培训部颁发《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讲师团成员证书》。

第十一条讲师团成员的聘期原则上为一年。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以连续聘任。

第十二条总公司培训部负责讲师团的日常管理。

(一)讲师团日常管理由培训部负责实施,建立讲师团成员管理档案,其中包括讲师寿险经历、受训状况、擅长训练课程、开发的课程、授课记录、性格特征与爱好以及讲师动态等。

(二)定期做讲师提升训练需求摸底,填写需求调查表,在此基础上制定训练课程并安排训练。

(三)建立讲师授课效果评估回馈制度,采用学员训练满意度调查回馈表和一对一沟通的形式进行。

(四)讲师团成员无故不参加讲师团活动,不服从培训部授课安排连续两次以上者将取消讲师团成员资格。

(五)总公司培训部每年进行讲师团成员的招聘,补充优秀新成员,淘汰不合格或违纪人员。

(六)组织讲师团年会,进行讲师的训练专业技能、训练管理技能的交流以及讲师团工作的总结评议。

(七)对不能履行应尽义务或训练效果评价极差,不能严格自律,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讲师团成员可中

途劝退。

第十三条讲师团的费用管理

(一)总公司承担讲师团的管理和活动费用。

(二)片区内讲师授课活动由各机构自行协商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总公司培训部负责修订、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行。

附表:讲师团成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表:

主题词:专职讲师兼职讲师讲师团管理办法通知抄报:林克屏总裁助理

抄送:办公室

发送:人力资源部、个人业务管理部

校对:李韦打印36份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五月十七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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