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5司法考试需整理复习笔记

2015司法考试需整理复习笔记

2015司法考试需整理复习笔记

2015司法考试需整理复习笔记:

在2015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我们要勤于做笔记,也要勤于整理笔记。整理复习笔记应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①复习笔记要尽量反映知识的系统性,特别应当把重点概念和原理的联系与区别反映出来,做到一看见笔记,就可以从整体和全局上把握某个专题的知识,即可以把“知识网”展现出来;

②复习笔记要力求简明扼要,一目了然,力戒变成课本或课堂笔记的再现;

③复习笔记要适合自己使用,具备个人特点,掌握得好,记得牢的地方,笔记可以简单些,甚至只用一、两个字表示即可;而自己掌握得不好,记得不牢的地方,要详细一些;以前理解不深或曾经有过错误的地方,就更要详细一些;因为是自己整理自己看,所以还可以用一些符号或简称,使笔记更加实用;

④复习笔记是自己心血和劳动的结晶,又是知识的精华,一定要保存好,以便随时取用;经过多次使用,直到记熟为止。从这个意义上讲,整理和使用复习笔记,正是为了最终不要复习笔记。许多人正是在反复的学习过程中,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而使笔记越来越精练,直到抓住知识的精髓,最后完全离开笔记。

多年的实践证明,在考前复习时,只翻看自己平时整理好的高度浓缩而且又经过升华的复习笔记就行了,好的笔记,是为了避免在考前出现手忙脚乱的状况,更好的提高面对考试时的自信。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考试学院,是我国高校中首家司法考试学院,也是唯一一个公办司法考试培训中心。

口腔技术标准化流程操作-基础篇

基础篇 为实习进修人员必须掌握得内容,主要包括:窝洞预备技术、龋病治疗原则、垫底、牙髓活力测试、玻璃离子充填术、牙髓失活术、超声波洁治术、窝沟封闭术、制取印模、乳牙拔除、义齿修理、分牙、粘固带环、根尖片拍摄等14个内容、 者得第一印象,就是患者能够信任得关键。因此,医生要衣着整洁,精神状态良好,还必须戴口罩、帽子,修剪指甲,并洗手消毒,戴消毒手套。 ②椅位调整:调节椅位既就是为了患者舒适安全,又使医生操作方便与减轻疲劳。检查治疗时,

患者半卧或平躺于椅上,上颌牙牙合平面与地平面约成45°角,下颌牙牙合平面应与地面平行,医生得肘部应与患者得头部高度大致相同,若以时钟得字码表示其位置,患者头位为12:00,医生应位于9:30~12:30之间,而助手得位置应在12:30~2:30之间。医生检查时,脚底平放于地面,大腿下缘与双肩与地面平行,背部挺直,头部略向前倾。 ③照明:光线由助手调节,口腔检查时必须有适宜得照明,不同得检查部位对光线需有不同得照明要求,最好完全利用自然光线,在进行其她检查时,往往自然光不能充分满足照明得需要,而需辅以灯光照明,通常选择光线能比较集中照到口腔得冷光源。 ④器械准备:口镜、镊子、探针各一支,口杯、纸巾一套、高速手机一支、小号金刚砂球钻一根、裂钻一根、无菌脱脂棉球若干、75%酒精、 4、设计窝洞 5、开扩洞口及病变区 6、去除大部分病变组织 7、设计与预备洞得外形: 8、建立抗力形:就是使修复体与余留牙结构获得足够抗力,在承受正常咬合力时不折裂得形状。主要有: (1)洞深:窝洞必须要有一定深度,使修复体有足够厚度,从而具有一定强度,洞底必须建立在牙本质上,一般洞底要求在釉牙本质界下0、2mm-0、5mm,但根据窝洞得部位与修复材料得不同洞深也不一样。 (2)盒状洞形:底平,侧壁平直与洞底垂直,点线角圆钝得盒状洞形就是最基本得抗力形,它使咬合力均匀分布,避免产生咬合力集中。 (3)阶梯得预备:双面洞得牙合面洞底与邻面洞得轴壁应成阶梯,髓壁与轴壁相交形成得轴髓线角应圆钝,邻面得龈壁与牙长轴垂直,并要有一定深度,至少1mm。从而分散牙合力与保护牙髓。(4)去除无基釉与避免形成无基釉:无基釉缺乏牙本质支持,在承受咬合力时易折裂,除前牙外,一般情况下都应去除所有无基釉。同时,窝洞预备时侧壁应与釉柱方向一致,防止形成无基釉。 (5)薄壁弱尖处理:薄壁弱尖就是牙得脆弱部分,应酌情降低高度,减少牙合力负担,防止折裂。9、预备固位形:防止修复体在侧向或垂直方向力量作用下移位、脱落得形状。主要有: (1)倒凹固位:倒凹就是在洞底得侧髓线角或点角处平洞底向侧壁牙本质做出得潜入小凹,充填体突入倒凹,形成洞底略大于洞口得形态,从而防止充填体与洞底呈垂直方向脱位。倒凹一般位于牙尖下方。 (2)鸠尾固位形:多用于双面洞,借助于峡部得扣锁作用防止充填体从与洞底呈水平方向脱位。要求: ①、鸠尾大小与邻面缺损大小相匹配,使修复体受力时保持平衡; ②、鸠尾应有一定深度,尤其就是在鸠尾峡处,以获得足够抗力; ③、鸠尾预备时应沿牙合面得窝沟扩展,避让牙尖、嵴与髓角; ④、鸠尾峡宽度一般在后牙为所在颊舌尖间距得1/4-1/3,前牙为邻面洞舌方宽度1/3-1/2; ⑤、鸠尾峡得位置应在轴髓线角得内侧,牙合面洞底得牙合方; (3)梯形固位:邻牙合洞得邻面预备成龈方大于牙合方得梯形,防止修复体从与梯形底边呈垂直方向得脱位。 10、预备辅助固位形:根据窝洞得情况决定并预备辅助固位形。辅助固位形包括邻面固位沟,龈壁得固位槽等。 11、修整窝洞壁:检查洞侧壁龋坏就是否已完全去净,洞底残存得少量龋坏就是否完全去净;抗力形与固位形就是否符合要求;洞外形就是否圆钝,洞缘釉柱就是否与釉柱排列方向一致。12、清理窝洞:彻底清洗窝洞,除去窝洞内所有碎片与残屑,检查有无残存感染牙本质、无基釉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5.8.2)

历司考真题解析每日一练(2015.8.2)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B.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比例记入个人账户 C.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D.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多选题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选项C、D正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 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多选题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动态财产税是对因无偿转移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财产按其价值所课征的财产税。如遗产税、继承税等。动态财产税是以财产所有权的变动和转移为前提课征的,其特点是在财产交易时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财产税,属于所得税。 选项B错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据此可知,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按照住所或居住时间标准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而并非国籍。 选项C正确。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仅就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项D正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关于个人所得税,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以课税对象为划分标准,个人所得税属于动态财产税 B.非居民纳税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 C.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D.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 多选题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动态财产税是对因无偿转移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财产按其价值所课征的财产税。如遗产税、继承税等。动态财产税是以财产所有权的变动和转移为前提课征的,其特点是在财产交易时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财产税,属于所得税。

变更诉讼请求—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3-37)

变更诉讼请求—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3-37) 李某驾车不慎追尾撞坏刘某轿车,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将车修好。在诉讼过程中,刘某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针对本案的诉讼请求变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诉的诉讼标的同时发生变更 B.法院应依法不允许刘某变更诉讼请求 C.该诉成为变更之诉 D.该诉仍属给付之诉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请求是基于法律关系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作出特定裁判的要求。在诉讼过程中,诉讼标的不允许任意变更,但在不变更诉讼标的的前提下,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本案的诉讼标的是侵权法律关系,刘某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后,诉讼标并未同时发生变更。 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据此可知,原告有权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应予以允许。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某种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在给付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的给付义务既可能是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财产,也可能是为或不为某种特定的行为。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刘某变更诉讼请求后,仍属于给付之诉,而非变更之诉。 欢迎考生关注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官方微信(chinalawedu_com)、手机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10592321.html,/)随时关注司考信息! 精彩链接:

法律教育网官方国家司法考试QQ群 法律教育网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高分榜 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网校辅导捷报频传 2016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火爆热招 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经验交流活动嘉宾招募通知 精彩推荐:司法考试移动班每日一练司法考试真题在线模拟考场司法考试电子书

口腔技术标准化流程操作-基础篇

基础篇 为实习进修人员必须掌握的内容,主要包括:窝洞预备技术、龋病治疗原则、垫底、牙髓活力测试、玻璃离子充填术、牙髓失活术、超声波洁治术、窝沟封闭术、制取印模、乳牙拔除、义齿修理、分牙、粘固带环、根尖片拍摄等14个内容. (一)窝洞预备技术

2、禁忌症 3、术前准备 ①医师自身的准备: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是解除患者疾苦的主要因素,但医生的形象是患者的第一印象,是患者能够信任的关键。因此,医生要衣着整洁,精神状态良好,还必须戴口罩、帽子,修剪指甲,并洗手消毒,戴消毒手套。 ②椅位调整:调节椅位既是为了患者舒适安全,又使医生操作方便和减轻疲劳。检查治疗时,患者半卧或平躺于椅上,上颌牙牙合平面与地平面约成45°角,下颌牙牙合平面应与地面平行,医生的肘部应与患者的头部高度大致相同,若以时钟的字码表示其位置,患者头位为12:00,医生应位于9:30~12:30之间,而助手的位置应在12:30~2:30之间。医生检查时,脚底平放于地面,大腿下缘和双肩与地面平行,背部挺直,头部略向前倾。 ③照明:光线由助手调节,口腔检查时必须有适宜的照明,不同的检查部位对光线需有不同的照明要求,最好完全利用自然光线,在进行其他检查时,往往自然光不能充分满足照明的需要,而需辅以灯光照明,通常选择光线能比较集中照到口腔的冷光源。 ④器械准备:口镜、镊子、探针各一支,口杯、纸巾一套、高速手机一支、小号金刚砂球钻一根、裂钻一根、无菌脱脂棉球若干、75%酒精、 4、设计窝洞 5、开扩洞口及病变区 6、去除大部分病变组织 7、设计和预备洞的外形: 8、建立抗力形:是使修复体和余留牙结构获得足够抗力,在承受正常咬合力时不折裂的形状。主要有: (1)洞深:窝洞必须要有一定深度,使修复体有足够厚度,从而具有一定强度,洞底必须建立在牙本质上,一般洞底要求在釉牙本质界下0.2mm-0.5mm,但根据窝洞的部位和修复材料的不同洞深也不一样。 (2)盒状洞形:底平,侧壁平直与洞底垂直,点线角圆钝的盒状洞形是最基本的抗力形,它使咬合力均匀分布,避免产生咬合力集中。 (3)阶梯的预备:双面洞的牙合面洞底与邻面洞的轴壁应成阶梯,髓壁与轴壁相交形成的轴髓线角应圆钝,邻面的龈壁与牙长轴垂直,并要有一定深度,至少1mm。从而分散牙合力和保护牙髓。 (4)去除无基釉和避免形成无基釉:无基釉缺乏牙本质支持,在承受咬合力时易折裂,除前牙外,一般情况下都应去除所有无基釉。同时,窝洞预备时侧壁应与釉柱方向一致,防止形成无基釉。 (5)薄壁弱尖处理:薄壁弱尖是牙的脆弱部分,应酌情降低高度,减少牙合力负担,防止折裂。 9、预备固位形:防止修复体在侧向或垂直方向力量作用下移位、脱落的形状。主要有: (1)倒凹固位:倒凹是在洞底的侧髓线角或点角处平洞底向侧壁牙本质做出的潜入小凹,充填体突入倒凹,形成洞底略大于洞口的形态,从而防止充填体与洞底呈垂直方向脱位。倒凹一般位于牙尖下方。 (2)鸠尾固位形:多用于双面洞,借助于峡部的扣锁作用防止充填体从与洞底呈水平方向脱位。要求: ①、鸠尾大小与邻面缺损大小相匹配,使修复体受力时保持平衡; ②、鸠尾应有一定深度,尤其是在鸠尾峡处,以获得足够抗力; ③、鸠尾预备时应沿牙合面的窝沟扩展,避让牙尖、嵴和髓角; ④、鸠尾峡宽度一般在后牙为所在颊舌尖间距的1/4-1/3,前牙为邻面洞舌方宽度

2015年司考答案解析卷二

2015年司考答案解析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 1.[参考答案] D [考点]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解析] 进行因果关系的具体判断时,应当考察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危险性的大小、介入情况的异常性大小以及介入情况对结果发生所起作用的大小。此外,如果考生熟悉客观归责理论,也可以根据客观归责理论判断有无因果关系(当然,客观归责理论不完全是因果关系理论)。 从统计学的角度看,行人被跳楼自杀的人砸死在生活中确实是“低概率事件”,但是,从刑法学的角度看,甲跳楼自杀的行为相当于高空坠物,有致人死伤的高度危险性,行人从楼下经过并不异常.根据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应当认定二者存在因果关系,A错误。被害人有贪利动机并不是否认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理由。诈骗行为具有导致他人财物被骗的高度危险性,在诈骗案中被害人或多或少存在贪利动机,这一介入因素并不异常,根据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应当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B错误。 甲驾车将乙撞死确实给第三人丙顺利拿走财物创造了条件,但具有条件关系不等于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该行为并不具有导致乙财物遭受损失的高度危险性,第三人丙取走受害人的财物,系一个极其异常的介入因素,是异常的介入因素导致乙遭受财物损失。根据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应认定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行为人如果仅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D选项的前半部分表述正确。由此,D选项总结出一个结论,即“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这一结论也是正确的。 2.[参考答案] C [考点] 自然人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责任能力) [解析] 甲在安放定时炸弹时;不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年龄,属于无责任能力人,倘若此刻炸弹就爆炸,不能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但是,甲在14周岁之后,对于其在不满14周岁时所创设的爆炸危险,在法律上负有排除该危险的义务(先前行为产生的义务),其能排除该危险,却不排除该危险,以致炸弹爆炸的,成立不作为的爆炸行为;在实施不作为的爆炸行为时,甲已满14 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甲对爆炸罪具有责任能力。甲的行为符合“行为与责任同在”的要求,对爆炸罪应负刑事责任,A错误。 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在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的,对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过,B选项考查的是乙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能否以抢劫罪论处的问题。按照原因自由行为理论,这种情形属于意思不连续类型的原因自由行为,除非能够证明行为人对结果行为存在犯罪故意,否则仅是能否成立过失犯的问题。乙事前只有伤害故意,并没有利用无责任能力状态实施抢劫犯罪的意思,乙在丧失责任能力状态下抢走被害人财物的,难以认定乙具有抢劫故意;即便认定此时“行为与责任同在”,由于欠缺抢劫罪的犯罪故意,对乙在丧失责任能力状态下抢走被害人财物的行为,自然不能以抢劫罪论处,B错误。 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的,根据《刑法》第18条第4款“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一方面,“大醉”不代表无责任能力,另一方面,即便戊大醉时在事实上已经没有责任能力,按照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既然戊在实施原因行为时具有责任能力,就符合“行为与责任同在”的要求,戊应承担故意

口腔标准服务流程

活力齿科服务规范 一、服务规范用语及忌用语 1。1、规范用语 1、问候语:您好!早上好!上午好!下午好!晚上好! 2、询问语: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请问您找哪一位? 3、应答语:不客气!没关系!这就是我应该做得!好得!就是得!4、致歉语:对不起!请原谅!很抱歉!打扰您了!请不要介意! 5、道别语:再见!慢走!您走好! 6、祝福语:祝您工作愉快!祝您节日快乐! 7、感谢语:谢谢!非常感谢!谢谢您得配合!感谢您得宝贵意见! 8、接待语:请坐!请稍等!请喝水! 1。2、禁忌用语与语气: 1、这不关我得事! 2、我不知道! 3、我现在没时间! 4、您没瞧见我在忙着不? 5、您自己怎么不认真瞧? 6、您怎么搞得? 7、您去告状就就是! 8、忌用反问得语气回答问题 9、忌嘲讽顾客 10、忌议论顾客得隐私 1、3、禁忌得行为: 1、在工作区域内聚众闲谈,吃东西; 2、顾客需要服务时,以貌取人,坐着不动或不予理睬; 3、用手指指着顾客说话; 4、用鄙视得眼光瞧人;

5、与顾客争辩或吵架; 6、其它不文明不礼貌得行为。 二、、公共服务行为规范 1、以客为本,对顾客主动、热情、亲切与蔼,耐心真诚,语言要“您好!”为 先,“请”字开头,“谢”字结尾,微笑服务,不责备顾客、 2、迎送用语:顾客入院就是建立良好关系得开始,前台要热情接待,从引领 到医生处咨询到全身得体检、住院、出院要送至楼梯口或电梯口, 以送别语与顾客告别。 3、在顾客面前不要闲谈、吃东西、吸烟、饮酒、掏鼻孔、挖耳朵、剪指 甲、脱鞋、伸懒腰、哼小调、打呵欠、如果需要打喷嚏、咳嗽,应 用手帕捂住嘴,将身子侧开,不要正对顾客、不打瞌睡,不扎堆聊天, 不上网玩电脑游戏,不离岗。 4、尊重顾客得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不对顾客得外形评头品足,更不得讥 笑、模仿、围观以及表现其她怪样得表情,也不可以给顾客起绰号。5、遇顾客应主动打招呼,在走廊、过道、电梯或医院各区域与顾客相遇,应主动礼让,如遇到顾客谈话或平行行走,不得从其中间穿过,如紧 急需通过,应先向对方谈声“请让一下好不?"通过后,再回头说声 “谢谢!"、 6、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不在顾客面前、办公室内争 吵或争论,推车、搬动桌椅等物品均要轻缓,不拖拉、 7、对陪同家属要热情接待,详细解答或解决有关问题,切忌说:不知道,找× ×医生问去。 8、遇上级、医院领导或同事来科室时,应起身主动微笑打招呼,虚心接受 意见、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2、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 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 3、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4、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 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 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 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5、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推搡之间,不慎致乙死亡。检察院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乙母丙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B.如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C.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成和解 D.如甲与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6、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B.****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 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D.甲以胁迫手段抢劫乙时,发现仇人丙路过,于是立即杀害丙。甲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他人,因抢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致人死亡,故甲成立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7、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8、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 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9、3万元

口腔门诊前台工作细则

微笑牙科前台工作细则 导诊◎收费◎回访 《导诊岗位职责和流程》 一、班次 (一)会前准备 1、提前15分钟到诊所,快速穿好工作服、整理装容,全面进入工作状态。 2、拉开门帘,并打开门窗换气。 3、开户机器及电源设备开关。 4、巡视、整理公共区,确保台面整洁而不出现多余物品。 5、巡视公共区墙面、过道等的装饰画,使其摆放整齐有序。 6、确保当天预约客人的病历按预约到访的时间顺序整齐摆放到位和20份新病历放在前台指定位置。 7、开会前关上音乐功放开关,准备当天的预约情况汇报和前日客人的病历。 8、准时开会(详见“早会流程”) (二)日工作 1、检查前日提醒记录,于当天中午前完成未完成的提醒工作。 2、检查前日的到访客人情况和各项常规项目。 3、前台接待。 4、负责电话预约。 5、负责日常收费工作,下班前与指定人员对帐及完成交接工作。 二、客人资料登记要求 包括登记:就诊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就诊时间及相关症状。如是初诊患者,可进行电脑登记。如果是预约的病人应在电脑里预约系统中进行预约登记。 三、对导诊服务的要求 热情周到地为初诊复诊病人登记并引领病人到相应诊室。若医生有病人正在治疗,应安排病人就座,为病人倒茶,并告知需要等待的时间,提示病人报纸和电视位置,安抚病人焦急情绪。倘若医生告之需等候时间超过15分钟,可征求病人意见,进行口腔健康宣教,转移病人焦急情绪。 四、进行预约服务 目前开展两种预约形式:当场预约、电话预约。 4.1 当场预约病人初次就诊,所指定的医生刚好休息或等候的时间太长,或等候的 客人较多可以选择预约;或是需要复诊的患者在本次就诊结束后会当场与医生或护士预约下次就诊时间。 4.2 电话预约为了提升护理服务档次,满足患者的需求。就诊者可直接拨打电话到 诊所进行预约,前台根据医生排班并结合实际情况为患者进行预约。 五、关于导诊的特别规定 5.1 何为初诊、复诊、咨询、检查、免检、正畸 初诊:凡是第一次来本门诊看牙的,称为初诊。或者一年(几年)前在本门诊做过治疗的,现在来看另外一个牙位的或做其它治疗项目的。 咨询:凡是第一次来门诊,想了解牙齿情况,治疗过程、费用等。 检查:凡是想做口腔保健的,或者是未确定做何种治疗,先了解情况的。 免检:咨询、检查、乳牙及其客人拔牙禁忌症(妇女月经期、高血压、糖尿病等),客人不符合医疗原则的要求外,医生接诊客人后无产生费用。

缺席判决—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3-46)

缺席判决—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3-46) 周立诉孙华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孙华无故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孙华承担赔偿周立医疗费。判决书生效后,周立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程序开始,孙华向一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是错误的 B.孙华以法院未传票通知其开庭即缺席判决为由,提出再审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C.孙华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而不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 D.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据此可知,法院采用电话的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是合法的。 选项B正确。《民诉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十)项的规定,当事人以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据此可知,孙华的再审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选项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据此可知,孙华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

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 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 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 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 【解析】本题考核《巴黎公约》中有关专利申请优先权的规定。 选项A正确。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优先权期限为12个月,该期限内,在缔约国内每一个在后申请的申请日均为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选项C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及第6条的规定,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专利的申请和商标注册在成员国之间是相互独立的。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的专利,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的结果如何,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据此可知,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获得了批准,并不当然导致其在甲国的申请就会获得批准。 选项D错误。《巴黎公约》要求缔约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给予缔约国的国民和在一个缔约国领域内设有住所或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的非缔约国国民以国民待遇。一切不得损害公约特别规定的权利。国民待遇的例外是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保留。如有的国家的工业产权法要求外国专利申请人必须委派当地国家的代理人代理申请,并指定送达文件的地址,以利于程序的进行。据此可知,《巴黎公约》允许各缔约国在国内法中就委派代理人作出相关规定。 【答案】A 2、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口腔标准服务流程(课件)

口腔标准服务流程 活力齿科服务规范 一、服务规范用语及忌用语 1。1、规范用语 1、问候语:您好!早上好!上午好!下午好!晚上好! 2、询问语: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请问您找哪一位? 3、应答语:不客气!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好的!是的! 4、致歉语:对不起!请原谅!很抱歉!打扰您了!请不要介意! 5、道别语:再见!慢走!您走好! 6、祝福语:祝您工作愉快!祝您节日快乐! 7、感谢语:谢谢!非常感谢!谢谢您的配合!感谢您的宝贵意见!8、接待语:请坐!请稍等!请喝水! 1。2、禁忌用语和语气: 1、这不关我的事! 2、我不知道! 3、我现在没时间! 4、你没看见我在忙着吗? 5、你自己怎么不认真看? 6、您怎么搞的? 7、你去告状就是! 8、忌用反问的语气回答问题 9、忌嘲讽顾客 10、忌议论顾客的隐私 1.3、禁忌的行为: 1、在工作区域内聚众闲谈,吃东西; 2、顾客需要服务时,以貌取人,坐着不动或不予理睬;

3、用手指指着顾客说话; 4、用鄙视的眼光看人; 5、和顾客争辩或吵架; 6、其它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 二、、公共服务行为规范 1、以客为本,对顾客主动、热情、亲切和蔼,耐心真诚,语言要“您好!”为先,“请”字开头,“谢”字结尾,微笑 服务,不责备顾客。 2、迎送用语:顾客入院是建立良好关系的开始,前台要热情接待, 从引领到医生处咨询到全身的体检、住院、出院要送至楼 梯口或电梯口,以送别语与顾客告别. 3、在顾客面前不要闲谈、吃东西、吸烟、饮酒、掏鼻孔、挖耳 朵、剪指甲、脱鞋、伸懒腰、哼小调、打呵欠。如果需要 打喷嚏、咳嗽,应用手帕捂住嘴,将身子侧开,不要正对 顾客。不打瞌睡,不扎堆聊天,不上网玩电脑游戏,不离 岗. 4、尊重顾客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对顾客的外形评头品足, 更不得讥笑、模仿、围观以及表现其他怪样的表情,也不 可以给顾客起绰号. 5、遇顾客应主动打招呼,在走廊、过道、电梯或医院各区域与顾客相遇,应主动礼让,如遇到顾客谈话或平行行走,不得 从其中间穿过,如紧急需通过,应先向对方谈声“请让一 下好吗?”通过后,再回头说声“谢谢!”。

2012-2015宪法司考真题及解析

2012-2015宪法司考真题 1、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必要前提 B.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依法治国的水平和成效 C.高效公正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D.确立公民的“法律中心主义”意识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条件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依法治国首先要求“有法可依”,因此,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必要前提。 选项B说法正确。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 选项C说法正确。实现公正髙效权威的司法。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公正髙效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选项D说法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认同“法律万能”的思想偏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这一特征,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中片面、绝对化的“法律中心主义”具有重要区别。 2、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 B.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C.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 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其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其不仅只是一个书面文件。 选项B正确。英国不是成文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自由大宪章》、《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等宪法性文件均属于宪法的组成部分。 选项C错误。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由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民定宪法奉行人民主权原则,至少在形式上强调以民意为依归,以民主政体为价值追求。协定宪法则指由君主与国民或者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如法国1830年宪法就是在1830年革命中,国会同国王路易?菲利浦共同颁布的,属于协定宪法。 选项D错误。在柔性宪法国家中,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一机关根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它们的法律效力和权威并无差异。其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关于宪法实施,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宪法的遵守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 B.制度保障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 C.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 D.宪法适用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 【正确答案】 B

传闻证据—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26)

传闻证据—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5-2-26)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 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 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 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 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所谓传闻证据,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书面传闻证据,即亲身感受了案件事实的证人在庭审期日之外所作的书面证人证言,及警察、检察人员所作的(证人)询问笔录;二是言词传闻证据,即证人并非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而是向法庭转述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情况。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这就是传闻证据规则。 选项A错误。专家辅助人就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可以认为是协助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质证,不属于传闻证据。 选项B正确。根据传闻证据规则,证人证言必须当庭陈述,没有当庭陈述的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依据。但是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规定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只是部分地体现了该规则的精神。本题中,乙没有当庭陈述,乙的证人证言属于传闻证据。 选项C错误。丙所作的说明是在法庭上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不属于传闻证据。

选项D错误。丁的证人证言是在法庭上陈述的,是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不是向法庭转述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情况,不属于传闻证据。 欢迎考生关注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官方微信(chinalawedu_com)、手机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2710592321.html,/)随时关注司考信息! 精彩链接: 法律教育网官方国家司法考试QQ群 法律教育网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高分榜 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网校辅导捷报频传 2016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火爆热招 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经验交流活动嘉宾招募通知 精彩推荐:司法考试移动班每日一练司法考试真题在线模拟考场司法考试电子书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答案】D 【考点】因果关系 【解析】因果关系是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直接、必然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是客观的、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有因果关系的,不一定有刑事责任,但有刑事责任的,肯定有因果关系。 关于A项。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甲的砸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是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种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当然,甲对乙的死亡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1)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知道乙在楼下,明知自己的跳楼行为必然或者可能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2)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应当预见自己的跳楼行为可能会发生砸到乙的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时,以致发生乙被砸死的结果,则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3)如果甲在跳楼自杀时,对乙的出现完全无法预见,虽然最终造成乙被砸死的结果,但乙无任何刑事责任,只是意外事件。但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形,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这是不争的事实。此外,低概率事件与因果关系是否存在,并无直接关系。在特殊体质的人死亡这种低概率的案例中,因果关系同样是存在的。因此,A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 关于B项。在集资诈骗案件中,犯罪人的非法集资行为与被害人资金被骗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至于出资人(即被害人)的动机,则对因果关系的认定不产生任何影响(当然,出资人的动机可能会影响到对犯罪人的量刑。但是,请注意,因果关系解决的是定罪问题,而不是量刑问题)。当然,如果该选项改为:“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明知自己被骗仍主动将自己的款项交付给犯罪人”,则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就不再具有因果关系,此时,犯罪人只能成立集资诈骗罪未遂。因此,B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 关于C项。在因果关系发展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介入因素(通常包括自然事件、第三人的行为、被害人自身行为三种情况),而且介入因素对最终结果的最用力大,则先行行为与最终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中断,否则,因果关系依然存在。本案中,乙包中贵重财物被拿走的结果是客观存在的,但对该结果作用力大的是第三人丙的侵占行为(如果财物的价值达到1万元以上,丙的行为应认定为侵占罪),而非甲的肇事行为。据此,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C项的表述错误,不当选。 关于D项。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在行为人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前提下,要求发生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额30万元以上的结果。反之,虽然造成上述结果,但行为人对事故的发生只负次要责任或无任何责任的,则无须承担交通肇事罪的责任(参见图1)。但无论是否需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肇事行为与伤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如前所述,因果关系只是解决刑事责

2015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

2015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 1.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一审陪审员李某是原告王某的配偶,而李某并未自行回避,双方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回避。请问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视为当事人放弃申请回避的权利,继续审理 B.裁定终止诉讼 C.判决撤销原判,裁定发回重审 D.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原判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甲因向乙借款2万元过期未还而发生纠纷,被乙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延期偿还,并由丙为甲偿还提供担保,双方签字盖章记入笔录,并制作了调解书。但在送达时丙拒绝签收。后乙因甲拒不还款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财产,对此法院应当:( ) A.依法执行 B.向丙送达调解书后再执行 C.以调解书没有生效为由,拒绝执行 D.以调解协议违反丙的意愿为由,拒绝执行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调解规定》)第11条规定,调解协议可以约定由第三人提供担保,法院应当将调解书送交担保人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 3.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处理哪一项是正确的?( ) A.撤销案件

B.裁定诉讼终结 C.延期审理 D.裁定中止诉讼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参见《民事诉讼法》第132条 4.关于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 ) 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回避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本案的工作 B.除了非诉讼案件外,我国对诉讼争议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制 C.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实行独任审理,但是独任审理的并不一定都是简易程序 D.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是否公开审理有处分权,但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两审终审制的两种例外:(1)依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故B错误离婚案件属于依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畴,但若涉及个人隐私,则应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范畴 5.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赔偿名誉损失费2万元。在案件审理中,法院查明乙的行为严重侵害了甲的名誉权,对其生活造成严重干扰,遂判决乙赔偿甲名誉损失费2万元,并在本地日报上赔礼道歉,恢复甲的名誉。关于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 正确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

口腔科配台护士工作流程

口腔科配台护士工作流 程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配台护士工作流程 1.在每天工作前 (1)护士应保证个人卫生,取掉首饰并穿戴清洁制服,佩戴胸卡 (2)打开所有诊疗设备的电源,水源和气源的开关,检查所有设备以保证能够正常运行,检查诊疗环境的清洁,温湿度,通风和照明情况。 (3)对所有的工作台面进行消毒;管路系统防水冲洗 (4)参照前台提供的“新诊客人预约登记”及诊室内部“复诊客人预约本”,确定当天诊疗人数,再次核对器械,耗材是否准备齐全。 2.日常工作时 新诊客人接待流程 (1)咨询师带客人来诊室,护士需跟咨询师交接“贵宾口腔健康档案”,了解客人的需求和诊疗项目并做登记,咨询师告知医生洽谈项目及检查重 点。 (2)接待客人面带微笑,引导其坐到牙科椅上,佩戴一次性胸围,提供漱口水,纸巾,调节灯光,准备一次性检查器械。 (3)协助医生对客人进行口腔检查,确定诊疗方案后,护士带客人回到洽谈室,由咨询师商谈价格。 (4)护士回到诊室清理用物,接到收费单后,准备治疗所需要的器械和材料。 (5)准备完毕,去洽谈室接客人进诊室,引导其入座,向客人讲解治疗的步骤,消除其恐惧心理及顾虑。 (6)配合医生治疗,准确,及时递送器械和材料,为医生提供清晰,干燥的操作视野。治疗过程中,护士应密切观察客人,预告和警示医生出现的意外情况和并 发症(例如晕厥和呕吐) (7)每一位客人治疗结束时,帮助客人整理衣物容貌,保证其脸上或衣服上不留治疗痕迹。通知客人复诊时间,交代医嘱及术后健康指导,将客人交给洽谈师。 (8)将使用过的器械进行分类,清洁和消毒,垃圾分类回收,痰盂及工作台进行清洁和消毒,水路系统防水冲洗。 (9)登记诊次,病历,预约时间,消毒记录,归档。 复诊客人的接待流程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