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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武招亲怎么解除侠侣关系 侠侣离婚要求及方法是什么

比武招亲怎么解除侠侣关系 侠侣离婚要求及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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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武招亲游戏中,抢亲成功后有很多玩家会发现自己与自己的侠侣之间没有交流,或者长期不在线,不玩不亲密,又或者玩家本身又喜欢上其他人的时候,玩家就会问怎么样解除侠侣关

系呢?

比武招亲玩家抢亲成功后需要与自己的侠侣交流增加侠侣间的魅力以及获得心石增加缘分值,这样对玩家的攻击力也会有提升。这是需要双方共同完成的,不过如果有一方长期不在线不能配合完成,那么玩家可以选择离婚解除侠侣关系。

比武招解除侠侣关系就是使用休书,在商城中花费100元宝购买使用休书,那样就解除了玩

家当前的侠侣关系。如果玩家没有元宝,那就自己建小号,用小号挖墙脚,当玩家解除关系后就是自由身,就可以使用招亲榜招亲了。

玩家知道怎么解除侠侣关系了吧!上面就是小编教大家的方法哦,赶紧去寻找一个可以一起闯关江湖的侠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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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代离婚现象调查报告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社会调查报告 姓名刘珊珊学号200930510217 (本/专)科本科专业、年级09级环艺二班 调查报告题目浅析当代离婚现象调查报告 成绩: 2011年2月14日

调查人:刘珊珊 调查时间:2011年2月14日星期一 调查地点:广州白云区铁路生活区 调查对象:生活圈子的夫妻 调查方法:采访、网络、询问 浅析当代离婚现象调查报告 前言 “离婚”这一字眼在过去几乎是中国人提也不敢提的话题,因为人们始终认为离婚给家庭带来的是灾难。更有一种激烈的观点认为:好人不离婚,离婚非好人。过去受传统道德、经济条件或其它因素的制约,人们对于离婚存在着一定的顾虑和胆怯,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婚姻的社会观念也渐渐发生了极大的改变。日益开放的生活观念和宽松的婚姻观使得离婚这一正常社会现象在中国不再受排斥。中国婚姻法就规定离婚是自由的,受法律保护。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以判决其离婚。另一方面,我国直线上升的离婚率,让我们不得不关注“离婚”这个社会现象。 离婚案件已经在各法院民事案件中占到很大比例。以本人进行调查的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为例:2003年该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31%,2004年受理的离婚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36%,2005年受理的离婚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42%,到2006年上半年,离婚案件的比例已经上升到了48%。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以点带面地看出中国离婚现象的基本情况。下面,我们再来看一组历史数据:一九八零年中国内地结婚七百一十六万六千对,离婚为三十四万一千对,离婚率百分之零点七。至一九九五年,结婚为九百二十九万七千对,离婚则达到一百零五万五千对,离婚率为百分之一点八。十五年间,离婚率上升了近三倍。一九九七年,中国内地离、结婚比率为十三比一百左右,而一九八零年这一比例仅为百分之四点七五。 一、离婚率上升的原因 (一)离婚双方的个人因素 1、个人思想观念的改变。结婚一直是国人心目中的人生大事,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和现状却在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不断变迁。近几年来形成的“超脱”婚恋观,网恋、一夜情、“闪婚”等现象不断出现。而且主要集中在年轻的新新女性身上。这是由这个年龄段的一些特质所决定的。这个年龄段的女性接触新鲜事物的机会多,模仿能力强,社会道德观念不高,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很多新新人类认为,现代社会的恋爱、婚姻更多的是一种个人行为,自

公安局立案后能撤销吗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wendangku.net/doc/2b11536478.html, 公安局立案后能撤销吗 在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或需要帮助的时候,有些人第一时间就会去找警察,而如达到立案标准的话,就需要去公安局进行立案,这样警察才能够进入到侦查的阶段,帮助人们将案件侦破或解决问题。但是,公安局立案后能撤销吗? 公安局立案后能撤销吗?可以。 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民事案件的撤销 1、当事人申请撤诉 当事人申请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

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明确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

我国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及对策-精品文案范文

我国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及对策 我国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及对策 我国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及对策 本文作者:肖文 查字典范文网原创投稿 我国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及对策 肖文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经济生活,还改变了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对社会生活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离婚案件呈逐渐增多的趋势。从20xx年至20xx年底我庭所统计的数据来看,20xx年我庭共受理民事诉讼案结案213件,其中离婚案件 61件,解除婚姻关系的43件,撤诉10件,调解和好的8件。离婚 案件案占案件总数的28.6%,解除婚姻关系占离婚案件案总数的 70.4%。20xx年我庭共受理民事诉讼案结案176件,其中离婚案件73件,解除婚姻关系的52件,撤诉20件,调解和好的1件。离婚案件 案占案件总数的41.4%,解除婚姻关系占离婚案件案总数的73.7%。20xx年我庭共受理民事诉讼案结案128件,其中离婚案件63件,解除婚姻关系的50件,撤诉12件,调解和好的1件。离婚案件案占案件总数的49.2%,解除婚姻关系占离婚案件案总数的79.3%。由以上 数据可见离婚案件的数量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婚姻是两性结合的方式,是家庭的前提。家庭是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倡导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离婚率的逐年上升自然会给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离婚率持续上升呢?下面从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来探究离 婚率上升的原因及对策。 一、结合我庭受理案件的情况,离婚率上升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离婚双方的个人因素 1、个人思想观念的改变。结婚一直是国人心目中的人生大事,然而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和现状却在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不断变迁。近几年来形成的“超脱”婚恋观,网恋、一夜情、“闪婚”等现象不断出现。而且主要集中在年轻的新新女性身上。这是由这个

关于当前农村离婚案件的调研报告

关于当前保德县农村离婚案件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们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婚姻家庭观念等也随之不断变化,社会各种矛盾纠纷凸显,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和睦社会建设进程。近三年来,保德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农村离婚案件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呈不断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婚姻家庭的和睦,给社会稳定增加诸多不和谐因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通过对保德县法院2010年以来所审理的农村离婚案件进行调研,对农村离婚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能更妥善处理离婚案件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 一、保德县法院农村离婚案件的特点 (一)农村离婚案件数量逐年迅速上升。 (二)离婚当事人年龄逐年降低,婚龄逐年缩短。 (三)离婚当事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四)离婚当事人多为外出打工的农民。 (五)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比例大。 (六)离婚案件多发地是东关镇以外的乡镇。因东关镇以外的乡镇广大适龄青壮年所受教育程度不高,家庭经济条件差,基本上以外出打工赚钱居多,大部分青年男女外出打工后,导致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一部分人因受到外面世界的冲击,加之生活条件及环境的改变,思想发生蜕变,产生婚外情。据统计,约50%的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前就有第三者。 (七)夫妻共同财产难以分割。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收入和财产日益增多,财产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过程中的流转愈频繁,一方隐匿财产和收入的机会增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各执一词,虽离婚时部分当事人申请法院依法调查对方的存款及财产情况,但因一些当事人无法提供对方财产的有效证据和线索,法院往往无法认定当事人主张的共同财产是否存在。同时,一方为了达到多分得财产的目的,可能隐瞒夫妻共同财产或谎称没有任何财产,甚至提供虚假证人证言,导致法庭难以查清事实。再则,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到庭,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质证程序带来一定难度,无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财产状况如何以及

精选2020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执法资格全套完整考试复习题库588题(含答案)

2020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执法资格全套试题588 题[含答案] 一、多选题 1.下列情形中违反法律规定的是()。 A.1999年3月8日,M县S乡发生一起盗窃案,M县公安局经初步调查认为居住在N县的甲有作案嫌疑,传唤甲于1999年3月10日上午9时前从N县赶到M县S派出所接受讯问 B. S派出所派民警乙与联防队员丙讯问犯罪嫌疑人甲,乙负责讯问,丙作记录 C.民警甲讯问犯罪嫌疑人乙时说,如果你承认偷了东西,说明你态度比较好,我们可以不处理你,并马上让你回家;如果你不承认,我们将加重对你的处罚 D.民警乙讯问犯罪嫌疑人甲已满12小时,甲称自己身体不好,提出要回家休息一下。乙说:不行,你还没有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现在我们决定再次传唤你 答案:ABCD 2.张某非法拘禁李某于某市甲区,后又经该市乙区、丙区,将李某转移到丁区继续拘禁。对于张某所涉非法拘禁案,依法享有管辖权的是()。 A.甲区公安机关 B.乙区公安机关 C.丙区公安机关 D.丁区公安机关 答案:ABCD 3.下列关于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 A.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机关、厂、段、院、校、所、队、工区等单位发生的刑事案件 B.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工作区域内和列车、轮船、民航飞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 C.铁路建设施工工地发生的刑事案件,铁路沿线、水运航线发生的盗窃或者破坏铁路、水运、通讯、电力线路和其他重要设施的刑事案件 D.铁路、交通、民航系统的内部职工在铁路、交通线上执行任务中发生的刑事案件 答案:ABCD 4.关于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作案的案件管辖,正确的说法是()。 A.共同在军队营区作案的,以军队保卫部门为主组织侦查,公安机关配合 B.共同在地方作案的,以公安机关为主组织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C.军队保卫部门侦查 D.公安机关侦查 答案:AB

论当下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离婚的原因与法律对策

论当下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离婚的原因与法律对策 [论文摘要]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由于社会多元化发展,市场经济的深化和价值观的嬗变等原因,导致离婚的因素增多,离婚率逐年上升。因此,有必要采取相关措施加以引导,解决。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婚姻自由;婚姻调查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也对人们的婚姻观念、婚姻稳固提出新的挑战。据有关方面统计,因物质诱惑、道德滑波、感情异变等诸多因素,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到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基于以上原因,深入研究离婚高发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法律措施与方法,以家庭稳定维护社会稳定,以单体和谐促进整体和谐。 一、诱发离婚的诸多原因 我国《婚姻法》第二章第五条至第十二条规定了“婚姻自由”,同时在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至四十二条也规定了“离婚自由”。就离婚来说,有些是合理,合法的,但有些从情理上看是不便提倡的。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提出了一个艰巨的问题。从诱发离婚的案例研究,其因索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夫妻双方因矛盾纠纷导致感情破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多元化社会结构的形成,传统的家庭结构逐渐发生变化,离婚案件日益增多。由于生活压力、工作压力的原因,使家庭变成发泄郁闷的战场。夫妻双方虽然生活在一起,但因家庭琐事长期吵闹、冷战、敌视对方、矛盾纠纷升级、感情破裂后导致离婚的案件时有发生。如婚前婚后财产的隐匿,婚外情的存在,以及隐形的家庭暴力,和一些不良嗜好引起的纠纷。 (二)普遍偏低的文化水平 虽然教育体制逐年改革,但是在有些地区的整体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形势要求是落后的,加之对知识的渴求度及认识度上的不到位,即构成了文化低层次人群。这些低层次文化人群组成家庭后,感情是比较脆弱的,夫妻双方互谅互让难度大,感情交流粗放,心里沟通简单,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有缺失,在认识事物本质上有缺陷,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道德意识,最终结果就是离婚。 (三)因拐骗、拐卖妇女儿童引发离婚 因偏远山区、贫困地区的本土原因,拐骗、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频繁发生。拐骗拐卖妇女儿童成为离婚案件的一个首要因素。对于拐骗而形成婚姻来说本身就是违法的。拐骗、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已形成了地下网络,因家庭成员一时对孩子看管不到位使其被拐卖,被拐被骗后夫妻双方互相埋怨引发离婚。还有多数家庭因孩子丢失所寻无果而夫妻感情破裂。可见,拐骗,拐卖妇女儿童的恶劣行径的法律后果及社会影响的严重性。

近年来离婚案件的调查分析

近年来离婚案件的调查分析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离婚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的不稳定,家庭的不稳定则会带来社会秩序的混乱。由此可见,离婚不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昔日曾共同生活、亲密接触乃至有过甜蜜时光的夫妻,今日何以曲终人散、分道扬镳。笔者分别从我区法院近十三年的离婚案件进行了分析比较,并从近三年来审结的离婚案件中随机抽取了100件(判决和调解的案件)进行了分析,得出以下一些微薄的结论,并提出一点拙见,以供大家参考。 一、我区离婚案件的基本现状 从1992年——2004年十三年来离婚案件的数量分析 从以上表中可以看出,离婚案件的比例总体上是有所上升,并且占据民商事案件较大的比例。几年来,许多国家的离婚率直线上升。据美国统计,在过去100年间离婚增长率是人口增长率的13倍,有1/3的初婚者以离婚告终。前苏联的离婚率也高达35%左右。我国1980年离婚率为4.75%,而到了1997年离婚率竟增加到13%,有的大城市甚至达到了25%。 二、离婚案件在实体上的特点 (一)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

结婚不到一年的有5件,占5%;结婚1—3年的15件,占15%;结婚3—5年的16件,占16%;结婚5—10年的30件,占30%;结婚10—20年的25件,占25%;结婚20年以上的9件,占9%。 (二)年龄比较小,离婚率较高 30岁以下离婚的占46.5%,30—40岁的离婚的占34.5%,40—50岁离婚的占13.5%,50岁以上离婚的占5%。 (三)女性提起诉讼的比例高于男性 女方起诉为58件,占58%;男方起诉为42件,占42%。男方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不和及无感情基础、女方有婚外情、经济纠纷及对性生活不满;而女性提出的离婚理由主要是:丈夫虐待妻子,性格不合,丈夫有外遇,经济纠纷及男方有罪。 (四)离婚的原因比较集中 从分析表明,离婚的原因主要有:(1)因一方存在婚外情而导致离婚的25件,占25%;(2)因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生活矛盾而导致离婚的23件,占23% ;(3)因一方在外打工,夫妻长期分居而导致离婚的17件,占17%;(4)因双方感情不合分居而离婚的11件,占11% ;(5)因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的8件,占8%;(6)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4件,占4%;(7)因一方被判处刑罚而离婚的3件,占3%;(8)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婚的2件,占2%;(9)因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离婚的2件,占2%;(10)一方因网恋而导致离婚的1件,占1%。(11).其他案件4件,占4%。 (五)通过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比例高,有88件,占88%。

浅析中国离婚率持续上升原因及解决对策

目录 一、中国离婚率持续上升的原因和特点 二、中国离婚率持续上升的弊端 三、中国离婚率持续上升的解决对策参考文献

浅析中国离婚率持续上升原因及解决对策 【内容摘要】据2011年公布的全国民政事业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共有46.5万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较去年同期增长17.1%,平均每天有5000多个家庭解体。中国离婚率已连续7年递增。从过去的谈离婚色变,到70后纠结于离或不离,再到如今80后的“离婚没啥大不了”,中国人的婚姻观正在发生改变。“中国式离婚”成为一个令世人关注的现象。国外媒体甚至创造新词“我一代”,分析这个曾号称世界婚姻最稳定的国家离婚率走高的原因。本文利用现有的各种统计资料,描述当代中国离婚率持续高企的原因和特点,确认具有高离婚风险的人口群体,进而分析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及对策。 关键词:离婚率 80后伤害孩子 正文: 婚姻家庭是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社会制度,她为繁衍人类、稳定和发展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大约从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婚姻家庭就受到越来越激烈的挑战,这种挑战首先发生在西方社会,而后逐步扩展到全世界的范围。西方国家离婚率居高不下和发展中国家离婚率稳步上扬,是当今社会婚姻家庭关系的一个显著的特点。我国是一个婚姻家庭观念很强的国家。长期以来,政府在反对和解除封建性质的婚姻关系的同时,努力实行和健全新型的婚姻家庭制度。与西方社会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改革开放以来,这种低离婚水平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发生变化。连年上升的离婚率及其产生的诸多社会问题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关注,有关中国的离婚状况研究日益活跃起来。本文侧重于描

离婚调查报告

20XX离婚调查报告 篇一:离婚调查报告 离异家庭孩子的基本情况调查报告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完整的家庭不仅是个人美好生活的起点,也是优良人格形成的源头。婚姻家庭关系越牢固,教育子女的条件就越好。然而在今天,由于社会经济结构不断发展变化,人们对待婚姻家庭的观念也在一部分人的头脑中悄然变化着,婚姻家庭关系已不再像过去那样"固若金汤", 离婚的人群越来越多,于是接踵而来的是一个人们不得不正视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的少年儿童生活在单亲家庭之中。为了全面了解我班单亲家庭子女的成长情况,准确地向社会各界反映当前我国农村单亲家庭子女在成长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如何开展对单亲家庭子女进行家庭教育工作,有力的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在20XX 年3月一20XX年8月期间对我校班级中离婚子女采取问卷摸底、个别访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对班级中离婚子女成长情况的专题调研。 一、总体情况 高离婚率下产生的庞大单亲家庭群体。通过对全校43个班级单亲家庭子女及家长进行抽样调查和分析统计,结果显示:我校有单亲家庭子女274名,占我校未成年人总数的%。

单亲家庭子女的性格特点,心理情绪。由于家庭的缺损, 造成了单亲家庭子女的性格缺陷,他们通常表现出孤僻、内向、任性等性格弱点。绝大部分生活在单亲家庭里的未成年人在个性发展中,常常感到空虚、寂寞、惶恐不安和焦虑。在调查的274名单亲家庭子女中,处在离异家庭的单亲家庭子女,大都行为习惯差,甚至染有不少 不良习气。 单亲家庭子女的生活状况。由于家庭的不完整,只有少 数单亲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多数单亲家庭的生存状况是十分艰难的,生活条件差,生活质量跟不上需求。在调查中发现,274名单亲家庭子女中有%随父,僦母,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等扶养的占%;在生活条件较差的家庭,父或母为了寻求生计,外出务工,也只能将子女交给长辈或他人看管。 单亲家庭子女的监护人文化结构。调查的单亲家庭中家 长是农民的居多,占整个的%是工人的占%是干部及其他的占%;同时,他们的文化层次也参差不齐,其中,小学文化占单亲家庭的%中学的占%大专以上文化层次较高的只占其中的%单亲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情况。在学校的教育中,%单亲家庭的子女能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癖亲家庭的子女不 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调查结果显示,单亲子女的学习状况向两个极端发展。其中,学习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亲子女属于个别现象,只占%成绩较差的占%由于单亲家庭孩子的监护人文化水平普遍低,

撤销刑事案件申请书

撤销案件申请书 山东省广饶县公安局领导: 2007年6月1日,广饶县公安局对我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同年6月20日,我被胶南市公安局拘留,次日广饶县公安局将我带到广饶。6月23日,以涉嫌合同诈骗将我刑事拘留,7月20日取保候审。同年9月13日,广饶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以给我返还被扣押财产为名将我叫到广饶县,又以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逮捕。 案件是广饶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主办的,承办人叫王**。 2008年4月19日我再次被广饶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文书编号为广公刑字[2008]063号。取保候审到期后,在我们多次催促下,取保候审于2010年4月被解除。但时至今日,又过去近3年时间,广饶县公安局,终止了案件办理,超过法定期限仍然没有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我及亲属多次向广饶县公安局反映上述情况,但该局办案人说,案件已经交到了县检察院,让我们找县检察院。经到检察机关核实,检察机关刑检部门答复说,我的案件仍然在广饶县公安机关的掌握中。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后十二个月,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公安机关执法细

则》第二十六章对此也有同样内容的规定:“经济犯罪案件,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后十二个月,仍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应当撤销案件。 我认为,长期将案件挂起来,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正常生活,对于我精神摧残很大。现依据上述规定,请贵局立即撤销案件并通知我本人。 申请人:chenxianjie 联系电话:186064***7 2013年2月20日

简析离婚率上升原因及应对策略

简析离婚率上升原因及应对策略 摘要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经济生活,还改变了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对社会生活产生了广泛、深远的影响。离婚案件呈逐渐增多的趋势。在倡导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离婚率的逐年上升自然会给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必须要解决好这个问题。 关键词:婚姻;离婚率;应对策略 根据手头资料,2005年北京市某法庭共受理民事诉讼案结案213件,其中离婚案件61件,解除婚姻关系的43件,撤诉10件,调解和好的8件。离婚案件案占案件总数的28.6%,解除婚姻关系占离婚案件案总数的70.4%。2006年我庭共受理民事诉讼案结案176件,其中离婚案件73件,解除婚姻关系的52件,撤诉20件,调解和好的1件。离婚案件案占案件总数的41.4%,解除婚姻关系占离婚案件案总数的73.7%。2007年我庭共受理民事诉讼案结案128件,其中离婚案件63件,解除婚姻关系的50件,撤诉12件,调解和好的1件。离婚案件案占案件总数的49.2%,解除婚姻关系占离婚案件案总数的79.3%。由以上数据可见离婚案件的数量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在倡导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离婚率的逐年上升自然会给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离婚率持续上升呢?下面从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来探究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及对策。

一、结合我庭受理案件的情况,离婚率上升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离婚双方的个人因素 1、个人思想观念的改变。结婚一直是国人心目中的人生大事,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和现状却在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不断变迁。近几年来形成的“超脱”婚恋观,网恋、一夜情、“闪婚”等现象不断出现。而且主要集中在年轻的新新女性身上。这是由这个年龄段的一些特质所决定的。这个年龄段的女性接触新鲜事物的机会多,模仿能力强,社会道德观念不高,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很多新新人类认为,现代社会的恋爱、婚姻更多的是一种个人行为,自己的感觉最重要,如果不合适就散伙,快结快离,互不拖累。婚姻观念比较淡薄,在对待离婚上态度不慎重而导致离婚可能性大大增加。 2、草率结婚导致婚姻品质的下降。随着现代思想观念的解放,婚前性行为增多。未婚先孕呈直线上升。双方在一时冲动没有准备时怀孕,会导致强迫结婚。这样茫然结婚使得婚姻变得很牵强,因为也许对方在思想、性格、习惯方面并不适合你;也许他并不是你理想中的对象;也许小孩会成为你们生活的负担,种种不良因素为婚后的不幸埋下了种子。而且未婚先孕往往表现为闪婚,即双方从认识到结婚很可能不超过半年,这样草率的结合为日后的离婚埋下了隐患。 3、相互了解少性格脾气不合。在现在的农村由于是中间人介绍而且相互见面的机会很少,相互没有深厚的感情基础,有的还保留着相亲、下聘、给彩礼等习惯,而且彩礼数额也相当“可观”在结婚前男方父母东拼西凑把彩礼凑齐,结婚后生活困难,俗话说:“贫贱夫妻百日

离婚问题现状的调查报告

离婚问题现状的调查报告 离婚问题现状的调查报告 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基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存在,是人类两性结合的重要形式,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家庭的和谐和稳定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文明的进步,人的思想观念也发生着潜移默化的改变,使婚姻家庭越来越不稳定。婚姻家庭的不稳定势必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这是我们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我国的离婚现状: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近三年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一审案件结案数:2010年1,168,810件, 2011年1,202,007件,2012年1,243,877件。民政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数量:2010年267.80万对, 2011年287.40万对,2012年310.38万对,其中粗离婚率2010年2.00‰,2011年2.13‰,2012年2.29‰,由此可以看出,全国整体离婚数量和离婚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县2013年离婚登记582对,1164人,离婚纠纷诉讼有768件,1536人。诉讼离婚的数量远高于登记离婚的数量。而笔者所在的基层法庭下辖五个农村乡镇,多年来离婚纠纷的数量已远远超过受理的其它民事案件并居高不下。其中2011年离婚案件96件,2012年离婚案件112件,2013年达到了128件,占整个受理民事案件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并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这其中不包括按农村风俗举行结婚仪式同居生活,未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解除关系的,这些数据虽不具有整体普遍性,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部分农村地区的离婚现状。 分析思考: 一、离婚人群年龄偏小、文化程度偏低。离婚年龄在25-34周岁之间的男性约占的59.1%,女性约占58.4%。35-49周岁之间的男性约占29.4%,女性约占20.7%,文化程度为初中教育的约占69.6%,高中教育约占9.6%,中职教育约占4.5%,本科以上学历的占11.1%。“80”后已成离婚案件的主力军,甚至“90”后的离婚者也偶有出现,经过深入了解发现,文化程度较低者对物质、家庭背景和相貌等外在的物质要求较高,而对性格、价值观、婚姻观等精神层次方面要求较低,舍本逐末的导致在婚姻形成过程中对性格、价值观等已形成并影响一生的因素并不看重。处于国家转型时期的成长起来的青年一代受到着来自社会的影响逐渐增多,开放的生活观念和社会风气对价值观和婚姻观的冲击致使部分青年心理失衡,致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矛盾突出,为离婚埋下隐患。 二、结婚仓促、婚姻存续时间短。离婚双方婚前缺乏了解,相处时间较短,感情基础薄弱,在相互不了解的情况下仓促结婚,婚姻质量不高。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或感情基础不牢固等原因而走上离婚之路。此类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一般是经人介绍相识,缺少时间相处了解。其中部分男女青年已到结婚年龄,经常在外务工,逢年过节回家,父母催促,“完任务”式的结婚。在笔者所在的农村地区,适龄女性多数在外务工不愿回家,部分远嫁他乡,致使部分适龄男青年找不到配偶,为完成人生大事,了却父母“心事”,只能通过“媒人”介绍,仓促成婚。甚至通过提高彩礼数额来寻求结婚对象,形成春节前后短暂的“结婚潮”,并促使“媒人”行业逐渐发展壮大,而“媒人”不论男女青年感情基础如何,极力促成婚姻并谋取私利。 三、女性主动提出离婚请求概率较大,男性成为“被离婚”的对象。离婚率高和女性地位提高以及女性思想观念的变化息息相关。女性在现代社会基本拥

刑事案件撤案申请书

刑事案件撤案申请书 【篇一:撤案申请书】 撤案申请书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姚万朝,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王某。 申请事项: 依法撤销王某涉嫌合同诈骗案,案号: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经双方协商约定,我公司因建设施工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塑钢市场(项目)工程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塑钢市场供应建筑商 品混凝,并约定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塑钢市场项目部向我公司支 付水泥款的时间。然而,到了支付水泥款的时间后,某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塑钢市场项目部迟迟不给我公司付款,致使我公司工程进度 受限。不得已,我公司反复督促他们还款,并了解到该公司注册资 料不实,被申请人王某挂靠在该公司,我们认为王某涉嫌合同诈骗,便于年月日向贵机关报案,贵机关遂予以立案,案号为。之后,贵机关对王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现在,被申请人王某已支 付给我公司水泥工程款元(小写:),我公司工程得以正常进展。根据我公司进一步了解的情况得知,被申请人王某挂靠的某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料不实,经营行为不规范,不影响王某和我公司 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事实合同关系,我公司给予王某挂靠发包的建 设工程进行施工是真实合法的,王某愿意真实合法地支付我公司商 品混凝工程款也是客观事实,双方存在直接上的、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只是由于履约能力有限,一时间不能筹集到水泥款,加上某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金紧张,使其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对此我国

《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合同法理论有明确规定和阐述,王某属 于履约能力存在瑕疵,不存在王某自始不愿履行、不能履行、根本 不履行的问题,我公司认为被申请人王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并非假借签订、履行合同之名从事诈骗活动,不应当构成《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恳请贵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 条第六项规定,撤销被申请人王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 此致 某某市公安局申请人:某某水泥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杨新峡案撤案申请书 陕县公安局: 北京市天渡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杨新峡的委托,指派我为杨 新峡提供法律帮助。接受委托后,为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律师向犯 罪嫌疑人杨新峡全面、详细地了解了案件事实,查阅了相关案件材料,对本案有了全面、清楚的认识。代理律师认为,直至目前,没 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杨新峡实施了犯罪行为。也没 有充分、确实的证据证明起诉书指控和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 判决的故意杀人及强奸行为就是犯罪嫌疑人杨新峡所为。鉴于三门 峡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将本案退回陕县公安局,负责侦查的公安机关 应当依法撤销案件,及时作出法律上公正的处理,还犯罪嫌疑人杨 新峡一个清白,并使犯罪嫌疑人杨新峡被侵犯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 和充分的救济。 一、杨新峡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已经得到河 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次二审的确认。而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事

关于离婚的调查报告

关于离婚的调查报告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离婚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的不稳定,家庭的不稳定则会带来社会秩序的混乱。由此可见,离婚不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昔日曾共同生活、亲密接触乃至有过甜蜜时光的夫妻,今日何以曲终人散、分道扬镳。 我就所居住小区的婚姻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现代离婚的特点,分析青少年对于离婚的认识与态度,找出问题的原因,为高离婚率的调查提供客观依据。 一、调查的具体内容 (一)、调查目的 1、了解离婚夫妇的年龄阶段 2、离婚的特点 3、离婚的原因 4、离婚对孩子的影响 5、青少年对于离婚的认识与见解 (二)、调查时间 2011年10月20日---2010年11月10日 (三)、调查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桐江小区 (四)、调查对象 已婚夫妇,适婚青年 (五)、调查方法 1、问卷调查 本小区有住户120户,共发问卷90份,回收有效问卷68份。 2、网上搜集 网上搜集离婚案件,与本小区的问卷调查进行对比、探讨,为调查报告作更充分的分析、说明。

二、调查结果 (一)、离婚夫妇的年龄分布 处于同一年龄段的男女,其离婚率差别也较大。 1、男性离婚率 ①60—64岁(13.92‰)②55—59岁(13.87‰)③40—44岁(12.6‰) 这些离婚率同10年前相比,前两个年龄组分别下降了28.28%,30.65%,40—44岁年龄组则上升了16.13%。 2、女性离婚率 ①35—39岁(9.86‰)②40—44岁(8.88‰)③30—34岁(7.13‰) 她们的离婚率比10年前分别增长了2.61倍,2.16倍和1.60倍。(二)、离婚的原因 1、一方存在婚外情而导致离婚 2、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生活矛盾 3、因一方在外打工,夫妻长期分居而导致离婚 4、双方感情不合分居 5、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 6、因家庭暴力而离婚 7、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离婚 8、因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离婚 9、一方因网恋而导致离婚 10、其他原因 (三)、离婚的特点 1、结婚时间比较短,离婚率却比较高 结婚不到一年的,占5%;结婚1—3年,占15%;结婚3—5年的,占16%;结婚5—10年,占30%;结婚10—20年,占25%;结婚20年以上,占9%。 2、年龄比较小,离婚率较高 30岁以下离婚的占46.5%,30—40岁的离婚的占34.5%,40—50岁离婚的占13.5%,50岁以上离婚的占5%。 3、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比例高于男性 女方提出离婚占58%;男方提出离婚占42%。男方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不和及无感情基础、女方有婚外情、经济纠纷及对性生活不满;而女性提出的离婚理由主要是:丈夫虐待妻子、性格不合、丈夫有外遇、经济纠纷。 4、离婚原因比较集中体现在婚外情

解除取保候审不撤案该怎么办

解除取保候审不撤案该怎么办 取保候审在期满以后公安机关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撤案指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应当撤案不撤案的,属于违反程序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 取保候审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重要的规定,我们都知道申请取保候审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的,但是你知道取保候审与撤案之间是怎样的吗?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有关解除取保候审不撤案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取保候审不撤案怎么办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规定》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所以,取保候审在期满以后公安机关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撤案指需要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应当撤案不撤案的,属于违反程序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 二、解除取保候审后如何撤案 取保候审后,是否可以撤案,还要看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情况决定,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不应当追究的就要撤案。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论当下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离婚的原因与法律对策(同名21097)

论当下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离婚的原因与法律对策(同名21097)

论当下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离婚的原因与法律对策 [论文摘要]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由于社会多元化发展,市场经济的深化和价值观的嬗变等原因,导致离婚的因素增多,离婚率逐年上升。因此,有必要采取相关措施加以引导,解决。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婚姻自由;婚姻调查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也对人们的婚姻观念、婚姻稳固提出新的挑战。据有关方面统计,因物质诱惑、道德滑波、感情异变等诸多因素,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到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基于以上原因,深入研究离婚高发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法律措施与方法,以家庭稳定维护社会稳定,以单体和谐促进整体和谐。 一、诱发离婚的诸多原因 我国《婚姻法》第二章第五条至第十二条规定了“婚姻自由”,同时在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至四十

二条也规定了“离婚自由”。就离婚来说,有些是合理,合法的,但有些从情理上看是不便提倡的。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提出了一个艰巨的问题。从诱发离婚的案例研究,其因索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夫妻双方因矛盾纠纷导致感情破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多元化社会结构的形成,传统的家庭结构逐渐发生变化,离婚案件日益增多。由于生活压力、工作压力的原因,使家庭变成发泄郁闷的战场。夫妻双方虽然生活在一起,但因家庭琐事长期吵闹、冷战、敌视对方、矛盾纠纷升级、感情破裂后导致离婚的案件时有发生。如婚前婚后财产的隐匿,婚外情的存在,以及隐形的家庭暴力,和一些不良嗜好引起的纠纷。 (二)普遍偏低的文化水平 虽然教育体制逐年改革,但是在有些地区的整体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形势要求是落后的,加之对知识的渴求度及认识度上的不到位,即构成了文化低层次人群。这些低层次文化人群组成家庭后,感情是比较脆弱的,夫妻双方互谅互让难度大,感情交流粗放,心里沟通简单,在世界观、

关于离婚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离婚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前言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离婚的增多就意味着家庭的不稳定,家庭的不稳定则会带来社会秩序的混乱。由此可见,离婚不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昔日曾共同生活、亲密接触乃至有过甜蜜时光的夫妻,今日何以曲终人散、分道扬镳。作为法科学生,我们除了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之外,还需要在真正的实践中得到学习的提高,了解到更多的实务方面的问题。鉴于此我在盐湖区法院禹都法庭实习期间对离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分析研究。 调查人:乔鹏 调查时间:2013年9月2日-2013年12月28日 调查地点:禹都法庭 调查方法:旁听案件 二、事实部分 结婚一直是国人心目中的人生头等大事,古来就有“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的说法,可见婚姻在国人心中的重要地位。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和现状却在传统与现代的矛盾中不断变化。现如今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大幅度提高下,人民生活水平好过以往任何时期,为何离婚的势头反而越来越高?究竟是什么促使了人们提出离婚呢?有人说,当初选错了,不该娶她或不该嫁他;有人说,是因为性格不合,感情不和;有人说,为财产,起纠纷了;有人说,是生理缺陷,不过,也有夫妻在申请离婚时,很坦诚地写出离婚原因:第三者介入。随着社会的进步国人观念和意识形态的不断变化,人们对家庭的依赖程度反而变得越来越少,不少人仅把家庭看成是个吃饭睡觉的地方。很多年轻人认为,现代社会的恋爱、婚姻是两个人的事,门当户对、听父母的话之类统统过时了,自己的感觉最重要,如果不合适就散伙,互不拖累,婚姻观念比较淡薄。 对于近年来离婚情况的分析统计如下: 1、离婚者年龄结构为:30岁以下离婚人数占%,30-40岁之间离婚人数占%,40-50岁离婚人数占%,50岁以上离婚人数占%。 2、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引发离婚的约占%。离婚者身份为:农民约占离婚人数的约%,无业人员和下岗工人约占%,事业单位(主要为教师和医生)占离婚人数的约占%,机关干部占离婚人数的约占%,其他占离婚人数的约占%。 3、由于一方长期外出,又不与家庭联系,漠视家庭责任和夫妻感情而引发离婚约占%。 4、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而草率结婚,婚姻基础差而离婚的约占%。 5、婚姻基础好,但婚后不注重培养感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离婚的约占%。

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于法无据

检察院建议公安撤销案件的做法于法无据 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在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常常提出建议撤案的意见。公安机关往往也会依据检察机关的意见,不积极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而是简单地将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作撤案处理。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做法于法无据,应当禁行。 首先,根据刑诉法规定,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提起公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补充侦查,对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存疑不起诉);对属于刑诉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绝对不起诉)。在此规定中,并没有关于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撤案的规定。 其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6条规定,经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1)没有犯罪事实的;(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经特赦令免除处罚的;(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据此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上述六种情形之一时,即可以按照程序作出撤案决定,无需检察机关另行提出建议。在此,侦查应当是广义的,包括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进行的侦查,也包括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退回公安机关后,进行的补充侦查。只要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属于应当撤案的情形时,有权按照程序,直接作出撤案决定。 第三,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提出撤案建议,容易使公安机关产生依赖心理,不主动深入调查研究,敷衍了事,草率撤案,不利于侦查机关发挥主观能动性。另外,因检察机关掌握的证据不全面,作出的撤案建议有失偏颇,导致公安机关错误执行撤案建议,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影响司法公正。

论当下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离婚的原因与法律对策(一)

论当下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离婚的原因与法律对策(一) 论文摘要]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由于社会多元化发展,市场经济的深化和价值观的嬗变等原因,导致离婚的因素增多,离婚率逐年上升。因此,有必要采取相关措施加以引导,解决。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婚姻自由;婚姻调查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也对人们的婚姻观念、婚姻稳固提出新的挑战。据有关方面统计,因物质诱惑、道德滑波、感情异变等诸多因素,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严重影响到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基于以上原因,深入研究离婚高发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探讨解决问题的有效法律措施与方法,以家庭稳定维护社会稳定,以单体和谐促进整体和谐。 一、诱发离婚的诸多原因 我国《婚姻法》第二章第五条至第十二条规定了“婚姻自由”,同时在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至四十二条也规定了“离婚自由”。就离婚来说,有些是合理,合法的,但有些从情理上看是不便提倡的。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提出了一个艰巨的问题。从诱发离婚的案例研究,其因索是多方面的,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夫妻双方因矛盾纠纷导致感情破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多元化社会结构的形成,传统的家庭结构逐渐发生变化,离婚案件日益增多。由于生活压力、工作压力的原因,使家庭变成发泄郁闷的战场。夫妻双方虽然生活在一起,但因家庭琐事长期吵闹、冷战、敌视对方、矛盾纠纷升级、感情破裂后导致离婚的案件时有发生。如婚前婚后财产的隐匿,婚外情的存在,以及隐形的家庭暴力,和一些不良嗜好引起的纠纷。 (二)普遍偏低的文化水平 虽然教育体制逐年改革,但是在有些地区的整体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形势要求是落后的,加之对知识的渴求度及认识度上的不到位,即构成了文化低层次人群。这些低层次文化人群组成家庭后,感情是比较脆弱的,夫妻双方互谅互让难度大,感情交流粗放,心里沟通简单,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有缺失,在认识事物本质上有缺陷,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道德意识,最终结果就是离婚。 (三)因拐骗、拐卖妇女儿童引发离婚 因偏远山区、贫困地区的本土原因,拐骗、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频繁发生。拐骗拐卖妇女儿童成为离婚案件的一个首要因素。对于拐骗而形成婚姻来说本身就是违法的。拐骗、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已形成了地下网络,因家庭成员一时对孩子看管不到位使其被拐卖,被拐被骗后夫妻双方互相埋怨引发离婚。还有多数家庭因孩子丢失所寻无果而夫妻感情破裂。可见,拐骗,拐卖妇女儿童的恶劣行径的法律后果及社会影响的严重性。 (四)家庭责任意识淡薄 由于近年来的思想意识的开放,年轻一代对婚姻家庭的责任意识相当淡薄,因闪婚、骗婚而导致离婚的案件屡屡发生,爱情已不再是结婚的重要组成元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矛盾重重,夫妻间缺乏信任,自私自利,是导致年轻一代离婚的主要因素。因为感情破裂而引发的法律问题也尤为突出,更甚者会引发命案。因为对婚姻的极度不负责任,践踏了法律的尊严的同时,也引发了法律界对现行经济条件下婚姻问题的思考。 二、离婚引发的社会问题 从以上现象可以分析得出,导致离婚因素是多方面的,行为隐蔽,问题严重,后果难以预料。~是它有害家庭,给夫妻双方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二是有害于双方老人健康。三是有害于双方子女教育。四是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带来诸多方面的不稳定。 父母离婚后,给子女留下了阴影,失去了家庭的温暖,父母缺乏责任感,视孩子为累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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