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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联发展:总经理工作条例(2010年3月) 2010-03-03

久联发展:总经理工作条例(2010年3月) 20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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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及经理班子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职务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本细则是对总经理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重要行为规范。本细则是董事会考核、评价总经理工作及其业绩的依据之一,也是监事会对总经理实施监督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总经理是受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现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

公司设副总经理4名,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股东的利益最大化为履行职务的行为准则。

第五条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十年以上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者。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九条总经理在任期届满以前,董事会不得无故解聘;总经理可以在任期

届满以前提出辞职,但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离职,且这种辞职不能是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总经理任期届满时应向董事会述职,并提供书面述职报告,接受董

事会委托的中介机构对其进行的离任审计。

第三章总经理的权限和职责

第十一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总经理在融资、投资、流动资金运用

和固定资产购置等方面在年度内有如下权利:

1、融资:代表公司实施董事会批准的融资计划;

2、投资:对外投资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流动资金运用:编制年度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4、固定资产购置:编制年度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5、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费用的报销: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四、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和奖惩方案;

七、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三总师及财务负责人;

九、按程序聘任或解聘公司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十、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十一、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二、非董事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

十三、公司章程和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可直接处理总标的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50万元)的关联交易。

第十三条总经理在主持生产经营活动中,经董事会或董事长授权可代表公司签订单项总标的在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的经济合同。

第十四条副总经理作为总经理的助手,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和子分公司的工作,并就分工主管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五条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

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制定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研究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生产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本公司的技术进步和本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六条总经理应采取措施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公司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七条总经理应支持公司党、工、团组织的工作,对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尊重职代会的意见,在对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解聘员工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定时,应事先充分听取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八条总经理对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并负责贯彻执行。对董事会重大决议的贯彻执行,应预先作出慎密的部署和安排,保证执行全面准确,以维护董事会决议的权威性。

第十九条总经理必须向董事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必须书面报告,报告涉及情况必须客观真实。总经理在汇报需要董事会审议和决定的问题时,不仅要反映问题,而且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第二十条总经理应就以下事项向监事会报告:

一、公司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说明;

三、公司重大事项;

四、公司财务状况异常波动情况;

五、监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应对其在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期间的行为负责。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不得从事以下行为,否则,必须依法对其以下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二、不得为自己或代表他人与其所任职的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行为;

三、不得利用职权行贿受贿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

四、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借贷他人以谋取非法收入;

六、不得公款私存;

七、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为本公司的股东、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是总经理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研究、决策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重大重要事项的一项例行的会议制度。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参加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由总经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如遇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其召集主持会议。

第二十六条为提高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工作效率,避免盲目议事和决策失误,办公会实行“会前提交议案,避免临时动议”、“重大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策”的议事、决策原则。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应由三分之二的高管人员参加方可召开。办公会决定的重大的重要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便于执行和检查。

第二十八条凡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总经理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尤其应重视分管该项工作的参会人员的意见,以集中经理班子的集体智慧,提高决

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总经理对所议事项做最终决策时,原则上应该采纳多数人的意见,但对经反复讨论难以形成统一意见,且生产经营又不允许久拖不决的事项,总经理有权作出最终决定并交付执行。

第二十九条经理部部长应于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五天前向参会人员收集需提交办公会研究、决策的议题,议题报经总经理审定并形成正式议题,经理部部长通知议题提交人。

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的重大议题,议题提交人应提前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提出方案或明确意见,并由有关部门做好向总经理办公会议汇报的准备。必要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接受质询。

第三十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应有完整会议记录,并作为公司档案进行保管。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解释权属董事会。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1日

2020年总经理的主要工作程序-总经理工作条例精品

2020年总经理的主要工作程序-总经理工作条例精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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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总经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第32条总经理工作机构: 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总经理可提出设立或撤销相应的工作机构,经董事会 批准后实施。 第33条公司实施工作月报制度,各部门、分公司、项目管理处、附属公司,在每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将当月月度工作报告提交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汇编成《月度 工作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在当月5日前下发。 第一节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第34条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一)总经理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计划,组织投资及有关业务部门物色适宜的投资项目,编制项目投资建议书。项目投资建议书报董事会 发展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审核后经董事会批准方能列入公司投资计划; (二)总经理按照批准的投资计划,组织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编制项目投资方案,报送董事会发展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审核。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最 终批准。在编制项目投资方案时,如有必要可聘请相关社会专业部门给予 帮助; (三)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投资项目合同条款的谈判,确定投资项目执行人和项目监督人,执行和跟踪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四)投资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公司财务部门会同投资部门等有关部门编制竣工决算,并与投资预算对比分析,报 董事会发展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进行投资项目后评价。 第二节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程序 第35条总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主要是指总经理有权决定的人事任免和人员培训及调配工作。 第36条除公司已明确应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外,总经理有权直接聘任或解聘公司下属各方面负责人。 第37条总经理可根据选聘需要组织临时人力资源评价小组负责聘任工作。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工作机构,可受人力资源评价小组委托进行具体工作。 第38条总经理任免权限内人员的聘任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及岗位要求批准主要管理人员聘用计划。公司可采取公开竞聘、公司招聘、个人自荐、他人推荐、猎头物色等方式,发出 聘用需求; (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调查,并在广泛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后提出初审报告; (三)公开竞聘或招聘应进行公开面试和答辩并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考核、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学习要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学习要点 1.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 2.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宗旨。 3.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内涵。 4.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5.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基本任务。 6.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组织的设立。 7.中国共产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 8.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干部的设立。 9.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机关的设立。 10.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十条原则。 11.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根本作风和方法。 12.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四个结合”。 13.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三个紧贴”和“一感三性”。 14.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15.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 16.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内容。 17.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 18.共产主义青年团建设和青年工作的主要内容。

19.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20.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 21.保卫工作的主要内容。 22.军事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23.科学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 24.文化体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25.群众工作的主要内容。 26.军人褒奖、福利和抚恤优待的主要内容。 27.经常性思想工作的主要内容。 28.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29.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30.战时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31.政治工作研究的主要内容。 32.党的各级委员会的任期和委员的党龄要求。 33.党的各级委员会的职责。 34.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坚持的制度和原则。 35.党的各级委员会对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的要求。 36.党的各级委员会坚持集体领导的要求。 37.军政首长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党委决定的要求。 38.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权利的要求。 39.党的委员会决策的要求。 40.党的各级委员会自身建设的要求。 41.党的各级机关委员会的职权。

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X X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来自经营管理层的董事应不多于全体董事的1/2。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得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不得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 第五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胜任经营管理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知人善任,勤勉尽责,有民主作风、实干精神和开拓意识; 第七条《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二个月前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如果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和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辞职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负赔偿责任。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九条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应于收到总经理辞职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 第十条其他高级人员提出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总经理离任必须进行离职审计。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为年度报告的编制提交业务报告或在董事会上作公司业务报告;

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南华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2015-04-09 18: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前,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日趋明显,既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带来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条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为国家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任。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研究生业务素质培养紧密相关,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是我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制,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明确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是当前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机构与队伍 第三条两级管理体制与院系负责制。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南华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附院及校外培养协作单位,下同)(学院研究生工作组)两个层面上具体实施,根据研究生的特点和教育规律,建立起以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和辅导员为主体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领导决策机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为具体职能部门。学院则通过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对所在单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进行负责,学校将各学院研究生工作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状况作为院系党政负责人的考核指标之一。 第四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对研究生德育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规划,努力形成党委领导、党政结合,强化管理、全员育人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德育工作机构、人员、编制进行统筹,从机制上保证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研究生的培养与日常管理的全过程。建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处处长、校团委书记、校宣传部部长和各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与书记组成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两次学院研究生工作组长、副组长会议,对学期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协调和小结。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 1 总则 1.1 为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政策,完善社会主义民主,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保障和体现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发展,按照《公司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1.2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1.3 公司工会委员会既是工会组织的领导机构又是职代会的常设机构,负责主持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1.4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公司、职工个人的三者利益;在法规所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 1.5 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总经理行使统一指挥生产经营等活动的职权,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总经理保证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的权力。 1.6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2 职权 2.1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2.1.1 听取审议总经理工作报告,审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2 讨论和审议公司有关职工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保护措施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2.1.3 讨论和审议公司职工福利基金的预算和使用情况报告及重大集体福利事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4 讨论和审议公司业务招待费预算及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5 讨论和审议《集体合同》执行情况及修改有关条款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1.6 听取公司领导的述职报告,民主评议监督董事长、总经理等中高级管理干部,并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2.1.7 依法选举和更换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2.1.8 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总经理必须把提请职代会审议和决定的报告用书面形式提前三天交公司工会组织职工代表讨论.总经理要负责执行职代会立案的提案,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 2.1.9 凡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报告、方案、制度、决议,任何组织、部门及个人无权擅自改变。 2.1.10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可以由总经理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共同协议。 2.1.11 总经理对职工代表大会在职权范围内议定的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公司党委或报上级组织加以协调。 3 职工代表 3.1 按法律规定,凡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公司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3.2 公司职工代表的产生,以分厂,部门、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应分散到有关分厂、部门民主选举方能当选代表。 3.3 全体职工代表按分厂,部门组成代表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 3.4 职工代表中应有一线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代表组成。各级领导干部的代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20%左右;工人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50%左右,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职工代表的数额一般为职工总数的7%一8%左右。 3.5 为便于工作,本公司工会会员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两会合一”,大会代表具有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的双重身份,行使“两会”职权。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至五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3.6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3.7 职工代表在公司内调动,仍享有代表资格。原代表组应向其调入的代表组介绍情况,并参加调入代表组的活动

政治工作条例论述题

新《政治工作条例》知识测试题 简答题 1、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党的生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2、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全面落实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和任用机制,调整配备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军队人才战略工程,培养造就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建立和完善干部工作政策和法规制度,做好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3、军人褒奖、福利和抚恤优待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立健全军人褒奖、福利政策和法规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军人实施褒扬奖励。督促检查军人福利待遇的落实。会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抚恤优待政策和法规制度,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和残疾军人进行抚恤,对军人及其家属实施优待。 4、经常性思想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针对官兵的思想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发挥部队、社会、家庭和思想工作骨干队伍的作用,开展群众性思想互助活动。注重人文关怀,搞好心理服务工作。 5、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贯彻军事训练的方针、原则,保证军事训练的正确方向。适应机械化条件下军事训练向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转变,做好使命课题训练、联合训练、战略战役首长机关训练、基础训练中的政治工作。进行形势和军事斗争准备教育,引导官兵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激发部队练兵热情,培育部队的战斗精神和优良作风。做好军事演习中政治工作。会同有关机关组织开展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教育训练。开展战时政治工作研究演练,制定和完善战时政治工作预案。 6、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适应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要求,进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我军战斗队、工作队、宣传队作用。进行后勤保障、装备保障、科学研究、科学试验、院校教学以及国防施工、战备执勤中的政治工作。 7、军队党的各级委员会的任务是什么? 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执行上级党的委员会的决议、指示和上级首长、领导机关的命令、指示;组织官兵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

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全

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笫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层的行为,确保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经理人员)忠实履行职务,勤勉高效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是公司常设执行机构,即经营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重大决策,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本规则对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经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总经理的聘用 第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第五条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由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第七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并经审计后离任。 第八条《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人员;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 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十)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有权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其职务。 第十一条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第四章总经理的义务 第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出资人的利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十三条总经理应当忠实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在行使职权时不得擅自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和执行监事的要求,向董事会和执行监事报告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

《政治工作条例》

《政治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这支军队地唯一宗旨。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始终不渝地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 第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引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思想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做到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为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而奋斗。 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其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实现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保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生命线。 第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南。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引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指针,也是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根本指针。 第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新时期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服务于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人民军队的性质,保证以培养又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军人为目标的军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军队内部的团结和军政军民团结,保证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部队的单位(以下称团级以上单位)设立党的委员会,在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在连和相当于连的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党的各级委员会(支部)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对军队领导的根本制度。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实行军队系统和地方党的委员会的双重领导制度,既坚持军队系统的垂直领导和隶属关系,又受同级地方党的委员会领导,市同级地方党的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第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总政治部;团级以上单位设立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营设立政治教导员;连设立政治指导员。 第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在新时期必须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主要是: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原则;坚持人民军队的宗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部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判和自我批评;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的原则;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的制度;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

[最新]总经理工作条例[精品]

总经理工作条例 .总则 为明确总经理责权利,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人选及任期 本公司设总经理1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职位。 总经理人选由公司董事会选聘或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年(如3~5年),可以连聘连任。 三. 总经理的资格规定 总经理人选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本行业专业知识。具体条件在每任招聘总经理时另行确定。 总经理的年龄范围限制为岁。 因下列情形,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 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董事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7)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本公司的总经理。 (8) 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职者除外。 四. 总经理的职权 (一)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行政和业务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投资方案; 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 拟订和组织实施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方案;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或解聘; 拟订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和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XXXX有限公司 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1 目的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促进公司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公司党组 3.1.1 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3.1.2 主持制定和实施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 3.2 公司直属党委 负责根据公司党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并认真做好检查、落实和总结表彰工作。 3.3 政工部(工会办) 负责公司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具体的督促、检查、协调工作。

3.4 各单位党委(支部) 负责本企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事宜。 4 工作内容 4.1 深入开展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为核心的政治理论教育。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 4.2 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公司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员工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积极投身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4.3 抓好集体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腐蚀思想的侵蚀;教育员工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企业和国家利益。 4.4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坚持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教育员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范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2)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权 (3) 第四章总经理办公会议 (4) 第五章总经理的职责 (5) 第六章总经理的考核与奖惩 (7) 第七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 (四)能够掌握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 (五)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六)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 第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的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公司总经理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向总经理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八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章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党委工作条例

党委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结合企业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党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党委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党建工作,支持企业经营组织工作,与企业经营组织构筑“统一目标,作用互补,相互监督,共同发展”的工作机制,推进企业持续发展。 第四条党组织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实现“上级党组织满意、企业经营组织满意、员工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集团设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党委对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党委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二人,并由一名副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第七条党委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设立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处理党委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集团本部和各项目公司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第九条党支部设书记一人,委员3—5人。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可设书记一人,不设委员。 第十条凡有党员的分公司、部门,建立党小组。党小组设组长一人,由所在小组党员选举产生。 第三章党委的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领导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培育万达企业文化,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为造就高素质的万达员工队伍而努力。 第十三条按照从严治党方针,加强企业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

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总经理的职权 第三章总经理的义务与责任 第四章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保证总经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和责任,依据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第二章总经理的职权 第三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制订公司经营计划方案、投资方案和发展规划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终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七)提请聘任副总经理、“三总师”、财务负责人和聘任、调配包括公司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内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八)提出对公司副总经理和“三总师”的奖惩意见,决定对公司副总经理和“三总师”以外人员的奖惩、升降级、加减薪、聘任、招用、解聘、辞退; (九)代表公司对外处理业务; (十)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一)必要时可要求董事会对决议复议一次; (十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三章总经理的义务与责任 第四条总经理的义务与责任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执行董事会决议; (三)忠实履行职责,搞好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四)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其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2、实施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的情况; 3、有关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方案; 4、有关财务预、决算和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 5、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 6、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和本人情况; 7、其它必须向董事会报告的重大问题。 (五)诚信、勤勉,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竞争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不得利用其职位和商业机会为自己谋取利益; (六)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和质询; (七)总经理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并邀请工会和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新)》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总政治部 第四章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组织 第一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 第二节党的机关(部门)委员会和直属委员会 第三节党的基层委员会 第四节党的支部 第五章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六章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和政治指导员 第一节政治委员 第二节政治教导员 第三节政治指导员 第七章军区级以下单位政治机关 第一节军区级单位政治部 第二节军、师级单位政治部 第三节旅、团级单位政治部(处) 第四节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

第五节院校、科研(试验)单位和医院政治部(处) 第六节驻香港部队、驻澳门部队政治部 第七节政治部(处)主任、政治机关干部和政治协理员 第八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军队中的组织 第九章军人代表会议和军人委员会 第一节军人代表会议 第二节军人委员会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这支军队的唯一宗旨。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始终不渝地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第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05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公司经理层认真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结构的职权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深圳市经理工作暂行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企业经营管理重大问题时,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会议表决,不得以传阅会签、临时动议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总经理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总经理的任职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五年以上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有《公司法》第57 条、第58 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关于发展对象×××的综合审查报告

关于发展对象XXX的综合审查报告 XX,男,汉族,XX人,生于XXXX年XX月XX日,家庭出身贫农,学历大专,XX年XX月参加工作,现任XX。 一、XX同志基本情况 XX年X月至XX年X月,在XX市XX小学读书;XX年X月至XX年X月,在XX市XX中学读书;XX年X月至XX年X月,在XX 市XX学院读书;XX年XX月至今,在XX公司工作。期间,曾先后从事XX等岗位的工作。XXX年向XXX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二、其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父亲:XX,XX岁,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XX公司干部,政治历史清楚。 母亲:XX,XX岁,政治面貌无,XX退休职工,政治历史清楚。 三、其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姐姐:XX,XX岁,政治面貌是共青团员,XX工作,政治历史清楚。 经与该同志谈话了解和必要的函调审查,我们认为:该同志本人、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政治历史清楚,拥护党的领导,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XX同志政治历史情况 该同志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一致、行动一致。在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上,勇于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决议、决定。 五、关于XX同志申请入党和接受党组织培养、考察情况的情况 XXXX年XX月XX日,XXX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根据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情况),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XXX、XXX。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XXXX年XX月XX日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认为XXX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确定其为发展对象人选。XXX年X月X日至XXX 年X月X日,参加了由XX党委组织部举办的发展对象培训班,成绩优异。 六、XX同志现实表现情况 该同志十分注重知识学习,努力追求思想进步。在参加工作初期,就通过刻苦的学习,在短时间内掌握所负责工作的相关业务知识。此外,积极进行政治思想方面的学习,先后参加了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条例 总经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治理知识及实践体会,具有较强的经营治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职员主动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和谐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治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知本行,把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主动开拓的迸取精神。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益,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本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的总经理,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治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治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本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八条本公司副总经理的解聘,由总经理提出理由,董事会决定解聘。 第九条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章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治理等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中长期进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打算;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补偿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四)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五)拟订公司内部经营治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订公司职职员资方案和奖惩方案; (七)拟订公司差不多治理制度,制订公司具体规章;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九)决定公司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治理人员的任免; (十)决定公司职员的聘用、升级、加薪、奖惩与辞退; (十一)审批公司日常经营治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十二)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权益,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学校 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思想政治教育是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和灵魂,在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中起着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 第三条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靠全社会共同来做。 第四条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新的特点和规律,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努力进行创新和改进,不断开辟新途径、探索新方法、创造新经验、建立新机制,不断提高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第二章目标与任务 第五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产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

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以理想信念为核心,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精神的教育。引导师生树立远大理想,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努力奋斗。掌握科学方法,增强识别和抵制各种唯心主义及伪科学的能力。 第七条进行形势与任务、民主与法制、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引导师生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增强法制观念,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第八条进行国家主权、国家利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教育,引导师生关心国家安全,支持国防建设。 第九条进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革命传统、中国近现代史和国家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国情,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第十条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大力倡导“这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努力提高师生道德素质。 第三章途径与方法 第十一条坚持把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放到素质教育的首位,形成小学、中学、大学纵向衔接,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互渗透,课堂教学、党团建设、日常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相互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横向沟通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 第十二条加强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建设。学校政治理论课和思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条例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公司股票上市地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华 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工作条例。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及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条例主要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 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3)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 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4)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5) 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 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 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 满的; (7) 公司董事长; (8)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的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的解聘,必须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并由董事会向总经理本人提出解聘的理由。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 第九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工作机构及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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