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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1-5合集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1-5合集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1-5合集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1—5合集)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

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2009年第1期]的通知

文号:会计部函[2009]48号

发文日期:2009-02-17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加强对监管系统会计专业支持力度,统一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标准,提高监管质量,我部将根据日常监管工作中对重大会计及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的答复意见,针对其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处理方法和监管原则并加以总结,并以《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方式,在监管系统内发布,作为会计监管的专业判断依据。执行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

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1期)

问题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要求,在编制2008年年报时,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即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第一,维简费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视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所规定的原则进行追溯调整;第二,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不再计入成本或费用;第三,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要求计提折旧;第四,编制2008年年报时,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维简费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追溯调整时,应进行追溯调整。

问题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是否需要根据具体发行日期加权后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解答: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公司应将作为对价而发行的全部新股数计入合并当年和对比年度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即权重为

1);在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条件下,公司应采用同样原则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问题 3.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于转让超额亏损子公司的经济业务,在合并报表中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公司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在2006年12月31日前根据有关规定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公司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转让上述超额亏损子公司时,转让价款与上述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差额应调整未分配利润,不能在合并利润表中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对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已在利润表内确认的子公司超额亏损,在转让该子公司时可以将转让价款与已确认超额亏损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合并利润表。

问题 4.上市公司是否可以采用《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宇[2007]21号)所规定的估值方法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解答:上市公司可以采用包括《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所规定的估值方法在内的、合理的估值方法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同时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其采用的估值方法和估值过程进行详细披露。根据一贯性原则,公司应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内采用相同的估值方法对同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估值。

问题5.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将差额(即负商誉)确认收益时,应关注那些事项?

解答: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要求,首先确定购买日,然后再确定合并成本和收购方在购买日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在出现负商誉的情况下,应对合并成本及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应当充分披露相关交易的背景情况。

问题 6.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往往包括多期期权,各期期权的等待期跨越多个会计期间,如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某一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

解答:公司应根据期权激励计划条款设定的条件,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分别计算各期期权的单位公允价值。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问题7.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按照合同约定价格(低于市价)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该项行为的实质是股权激励,应该按照股份支付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应用指南,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记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2期)

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2009年第2期]

会计部函[2009]60号

2009-2-23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近期日常会计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现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2期],作为会计监管的专业判断依据。执行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特此通知。

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2期]

问题1:对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实质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捐赠、债务豁免等单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由于交易是基于双方的特殊身份才得以发生,且使得上市公司明显的、单方面的从中获益,因此,监管中应认定为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应比照上述原则进行监管。

问题2:上市公司收到的由其控股股东或其他原非流通股股东根据股改承诺为补足当期利润而支付的现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应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所有者权益。

问题3:实务中存在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捐赠(如豁免上市公司债务)作为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的情形,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鉴于证监会公告[2008]48号发布前对此类股权分置改革对价会计处理的具体规定不明确,对于证监会公告[2008]48号发布日前有关股改方案已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上市公司,如果能够在2008年报披露日前完成股改,上市公司可以将非流通股东作为股改对价的直接或间接捐赠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非流通股股东作为股改对价的直接或间接捐赠均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问题4:对于上市公司因破产重整而进行的债务重组交易,何时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解答:由于涉及破产重整的债务重组协议执行过程及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上市公司通常应在破产重整协议履行完毕后确认债务重组收益,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上述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3期)

问题1:《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的,购买企业应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在实务中,适用上述会计处理原则的常见情况有哪些?

解答:实务中适用上述会计处理原则的常见情况有如下三种:

(1)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空壳”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

(2)非上市公司借壳上市,“壳公司”中除现金和金融资产外无其他非货币性资产;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通过资产置换,置出全部资产负债,另外增发股票收购非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股权),非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

问题2:非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构成反向购买的,上市公司应如何编制与披露其个别报表?

解答:上市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的规定确定取得资产的入账价值。披露的前期比较报表,应为自身个别财务报表。

问题3: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根据财会便[2009]14号函,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

问题4:对于上市公司持有的掉期产品等金融衍生工具投资,如果不符合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条件的,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

解答:公司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表内核算。金融衍生产品的公允价值通常应根据具有较高声望的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或金融机构的估值确定,估值方法应在不同会计期间内保持一致,并予以充分披露。在持有期间内,公司应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处置时,应将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1期)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

2010年6月23日

问题1. 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或由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偿代为承担或缴纳税款及相应罚金、滞纳金的,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核算。对于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如果属于前期差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否则,应计入补缴税款当期的损益。因补缴税款应支付的罚金和滞纳金,应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偿代上市公司缴纳或承担的税款,上市公司取得股东代缴或承担的税款、罚金、滞纳金等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问题2. 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前期会计估计发生差错,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

解答:会计估计,指企业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者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尽管会计估计所涉及的交易和事项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但如果上市公司在进行会计估计时,已经充分考虑和合理利用了当时所获得的各方面信息,一般不存在会计估计差错。例如由于上市公司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这种修订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只有上上市公司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重大人为过失或舞弊等原因,并未合理使用编报前期报表时已经或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做出会计估计,导致前期会计估计结果未恰当反映当时的情况,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其他情况下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3. 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解答: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5期)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

2011年2月23日

问题1:上市公司持有的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减少投资、被投资单位增发

股份等原因引起上市公司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下降的,但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对于原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持股比例下降后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剩余投资仍应按照权益法核算。其中,出售部分股权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实际取得价款与按出售股权比例计算应结转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投资方未同比例增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持股比例下降部分视同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按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本公司的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导致的净资产增加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A公司为上市公司,2009年1月1日,A公司以1100万现金取得B公司股份400万股,占B公司总股份的25%,并对B公司形成重大影响。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2010年7月1日,B公司向C公司定向增发新股400万股,C公司以2000万元现金认购。增发股份后,A公司对B公司仍具有重大影响。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期间,以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B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800万元。除所实现利润外,在此期间,B公司所有者权益无其他变动。

分析:

2009年1月1日,A公司取得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占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4000*25%=10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1100万元,包括商誉100万元。

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A公司累计确认投资收益800*25%=200万元,同时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00万元。2010年6月30日,A公司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100+200=1300万元。

B公司向C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后,A公司在B公司所持股份比例变为:400/(1600+400)=20%。B公司因定向发行股份所有者权益增加2000万元,归属于A公司的份额为2000*20%=400万元。

A公司对B公司持股比例减少25%-20%=5%,相当于处置5%/25%=20%的长期股权投资,视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300*20%=26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增400-260=140万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调减1100*20%=22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调增400-200*20%=360万元),同时确认140万元投资收益。

问题2:公司投资动漫影视作品的支出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解答:公司投资动漫影视作品的支出,其会计处理应根据影视作品的制作目的和盈利模式确定:如公司投资动漫影视作品的主要目的是推广相关动漫玩具形象,促进其销售,实质上是一种广告营销手段。有关动漫影视作品的制作支出应比照广告费用支出处理;如影视作

品的制作目的是为通过版权销售获取经济利益流入,且在实质上具有作为影视产品独立盈利的能力,则公司可参照《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4]19号)的相关规定,对影视作品的投资支出进行资本化处理。

问题3:部分上市公司采用BT(建设-移交)模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合同授予方是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的企业),BT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完工后移交给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回购资金(含占用资金的投资回报)。对于此类BT业务,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BT业务,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对BOT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进行核算:项目公司同时提供建造服务的,建造期间,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建造合同收入按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同时确认长期应收款;项目公司未提供建造服务的,应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确认长期应收款。其中,长期应收款应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期应收款存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

本问题解答发布前相关BT业务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12年第2期(总第2期)

会计监管工作通讯二〇一二年第二期 二〇一二年第二期 (总第 2期)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主办 2012年 6月7日 目录 【重要工作信息】 刘新华副主席在沪召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

【财务信息披露】 会计部召开年报会计监管协调会 【审计监管工作】 会计部开展年报分析和审计监管工作 派出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相关要求派出机构深入细致开展年报审计监管工作 【经验交流】 福建证监局创新开展存货监盘现场监管工作 【国际动态】 美国PCAOB与德国AOC签订监管合作协议

【重要工作信息】 刘新华副主席在沪召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 日前,中国证监会刘新华副主席在上海召开12家获认可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资本市场会计监管的意见和建议。首席会计师贾文勤,会计部及上海、深圳专员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就当前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对资本市场会计监管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资本市场审计行业发展前景的看法等几个方面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地方政府的干预、公司治理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个别会计师事务所违规执业等因素,会计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希望证监会能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培训力度,拓宽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的渠道,加强与财政部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为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普遍反映,审计收费偏低、人才流失严重,严重制约了事务所的未来发展,希望相

关部门引起重视。 刘新华副主席和与会者进行了交流,他说,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监管问题已经成为国际国内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证监会对此高度重视,一直从有利于促进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加强会计监管工作。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守夜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守“独立性”底线,注重职业操守,勤勉尽责,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还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对违法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绝不能容忍违规行为肆行。证监会将加强与财政部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会计监管效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支持规范运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 【财务信息披露】 会计部召开年报会计监管协调会 上市公司2011年报披露期间,会计部分别召集部分辖区证监局和沪深证券交易所会计小组业务骨干,就年报中反映的

证监会会计部关于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2011年第2期,总第6期)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针对近期日常会计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现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2期),作为会计监管的专业判断依据。执行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特此通知。 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2期) 证监会会计部 2011年8月15日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2011年第2期) 问题一:如果公司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等会计估计作出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最早可以自何时开始应用? 解答:对会计估计的变更应当采用未开始用法处理,即会计估计变更近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变更当期数又影响未来期间数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因此会计估计变更应当自该会计估计变更

被正式批准后生效。为了方便操作,新会计估计最早可以自最近一期尚未公布的定期报告开始实施,原则上不能追溯调整更早会计期间。 问题二:对于上市公司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已经存在的债务,如果公司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是否应该根据债务重组协议调整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中相关负债的金额? 解答: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交易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不能据以调整报告年度资产、负债项目的确认和计量。债务重组中涉及的相关负债在报告期仍应按照债务重组协议前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协议等地约定确认和计量,相关债务重组损益应当在有关负债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 问题三:除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之外,公司为取得贷款可能还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造价咨询协议、信息系统咨询服务等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上述服务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在上市公司取得银行贷款的同时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造价咨询协议、信息系统咨询服务等服务协议的情况下,如果向银行支付的该类服务费用与取得银行贷款直接相关并且银行实质上未提供协议约定服务的,相关服务费用按照实质上重于形式的原则,视同贷款利息进行处理;如果银行确实提供了协议约定的服务,相关服务费用应当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四: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的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为合并对价的,如何确定企业合并成本?

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

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截至 2016年 3月 目录 一、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 答 (3) 二、关于并购重组业绩补偿相关问题与解 答 (3) 三、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 答 (4) 四、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中标的资产曾拆除 VIE 协议控制架构的信息披露要求的相关问题与解答重大资产重组中, 如拟购买的标的资产历史上曾拆除 VIE 协议控制架构, 有哪些信息披露要 求? . .................................................................................................. 4五、关于上市不满三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借壳信息披露要求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对于上市不满三年即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借壳的上市公司, 有哪些信息披露要 求? . ...................................................................................................................... 5六、关于再融资募投项目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时相关监管要求的问题与解答上市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时,应当符合哪些监管要求? ........... 6七、关于并购重组申报文件相关问题与解答并购重组审核流程优化后,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 6八、上市公司计算相关交易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时, 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 .................................................................................................................. 6九、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 有哪些注意事项?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有何要求? ................................. 7十、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中,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数量是不超过 10名还是不超过 200名? . .................................................................................... 7十一、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控制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控制 近年来,部分上市公司频繁的变更审计机构,尤其是在临近会计期末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引起了管理部门的注意。据统计,20XX 年更换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有255家。20XX年初,中注协书面约谈了某会计师事务所,提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责任重大,备受各方关注。因此,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头等大事。事务所只有不断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才能改进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提升经营能力和水平,促进事务所持续健康发展。 一、财务报表审计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质量控制体系。许多中小型事务所没有建立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缺乏质量控制标准。对内部控制审计、舞弊、会计估计审计、重大非常规交易等重要环节的风险评估和应对存在不足。 (二)专业人员不足。审计人员缺乏经验,对上市公司的行业研究不深;事务所人才流动较快,甚至出现过审计过程中跳槽至上市公司的情况;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缺乏独立性,导致质量控制体系出现重大问题等。 (三)流程管控不力。令不行、禁不止,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从承接客户开始,至审计报告报出,作业过程极不规范。例如:重要环节的审批授权制度没有落实;实施计划过于粗放,“脚踩西瓜皮、滑倒哪里算哪里”;现场审计超过期限;工作底稿事实

不清、证据不足;项目组档案整理不及时等。 二、加强财务报表审计质量控制的措施 (一)打造“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制度建设是事务所管理工作的基础,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建立涵盖全部管理范围、审计项目、业务流程和全体人员的一整套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以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守法合规,保证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报告。加强质量控制制度的约束力,从而树立“审慎、守法、担当”的质量控制文化。每年对质量控制制度进行评估、修订完善,提升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分层实施质量控制项目组内质量控制。项目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期初余额、舞弊等审计重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并评估以前年度审计意见中的关键事项,确定这行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事务所挑选不参与项目的审计人员,在出具正式的审计意见前,对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和《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以及在编制审计意见时形成的结论做出客观评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要依法合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从而提高项目质量,减少审计风险。事务所质量监控。事务所对质量控制制度应进行持续的考虑和评价,对所有已经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抽查,每年每一个项目合伙人至少被抽查一笔。对出现质量责任事故的项目合伙人,应进行责任追究。印发质量控制手册,定期组织事务所全体人员学习。对揭露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进行保护和奖励。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版)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 版)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xx)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目录 第一章长期股权投资1 案例1-01复杂交易中处置日的判断1 案例1-02股权转让时点的判断: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时是否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5 案例1-0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净资产为负数时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问题9 案例1-04重大影响的判断11 案例1-05以取得自身权益工具为对价处置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19 案例1-06拆除VIE架构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22 案例1-07附有业绩补偿条款的股权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25 案例1-08参与影视项目投资的会计处理28 案例1-09股权交易中过渡期间损益安排的会计处理31 案例1-10无偿占有上市公司出资份额的会计处理33 案例1-11房产土地未过户是否影响股权转让收益的确认35 案例1-12上市公司自联营企业(并购基金)购买资产的会计处理37 案例1-13合营企业的投资,未实缴出资时对已发生亏损的核算40 案例1-14股权转让中购买方承担的各项税费是否计入投资成本41第二章金融工具43 案例2-01负债与权益的区分43 案例2-02大宗商品远期买卖合同的会计处理48 案例2-03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减值问题50 案例2-04以外币标

价的可转换优先股的会计处理53 案例2-05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57 案例2-06应收票据的终止确认59 案例2-07与发行股份相关的交易费用61 案例2-08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63 案例2-09以融资为目的的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65 案例2-10现金流量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测试68 案例2-1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72 案例2-12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集合计划份额并承担有限补偿责任的会计处理74 案例2-13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收益权转让的终止确认77 案例2-14公允价值计量83第三章企业合并85 案例3-01企业合并类型的判断85 案例3-02购买日/合并日的判断93 案例3-0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的后续计量98 案例3-04企业合并中交易费用的处理101 案例3-05业务的判断102 案例3-06或有对价的确认与计量107 案例3-07如何判断或有支付是否属于企业合并的或有对价120 案例3-08区分企业合并的或有对价与职工薪酬125 案例3-09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是否考虑评估增值部分的递延所得税129 案例3-10同时向控股股东和少数股东购买股权交易的会计处理131 案例3-1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分步购买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判断134 案例3-12同一控制下不同交易对手之间的股权置换的会计处理136 案例3-13同一控制下股权置换中的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问题140 案例3-14红筹架构拆除过程中高溢价收购WFOE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143第四章反向购买146 案例4-01被 购买方不构成业务的权益性交易146 案例4-02购买方为多个主体

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二OO九年五月五日

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下面由我做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各位股东提出意见。 2008年工作回顾 2008年是公司上市以来,遇到困难和挑战最大,生产经营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公司董事会与全体员工同心同德,顽强拼搏,围绕着年初制定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开展各项工作,一方面积极应对燃煤等要素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上涨、在建项目资金紧张、机组利用小时下降等复杂的经营环境,紧抓机组的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另一方面根据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国家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变化,有序推动在建项目的开展,拟建项目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保证年初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业绩的稳定。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合并口径计算) 1、总资产:605,553万元,同比增长15.23%。 2、净资产:152,313万元,同比增长55.69%。 3、营业收入:完成180,955万元,同比增长19.16%; 4、营业成本:完成142,048万元,同比增长41.24%;

5、利润总额:完成2,624万元,同比减少90.11%; 6、净利润:完成1,136万元,同比减少90.13%。 2008年全年完成发电量507,016万千瓦,同比增长9.44%;上网电量完成449,699万千瓦,同比增长10.17%;供热量完成357万吉焦,同比增长19%。 二、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2008年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讨论通过了30项议案,披露各类公告38份(其中定期报告4份)。其中,购买资产方面议案2项,生产经营方面议案15项,公司治理方面议案6项,其他方面议案7项。这些议案从公司长远发展角度出发,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实施,为公司在严峻的形势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盈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8年召开股东大会3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共审议议案14个。上述会议的召开保证了经营、投资等各项议案的顺利执行,保证了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和公司高管的聘任工作,重新改选了四个专业委员会,使其继续发扬科学决策、严格监督的优良传统,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制定了《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了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要对定期报告先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担任审计工作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并到公司现场进行考查,充分发挥了监督作

2020年(财务报表管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财务报表管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主编张新民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11月北京第1版) 主编(张新民)简介 张新民,1962年12月20日生。管理学博士,企业财务状况质量分析理论的倡导者,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会计学教授,并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大陆高等院校唯一一位拥有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资格的现职会计学教授。 其出版的专著有:《企业财务状况质量分析理论研究》、《企业财务分析》、《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中国会计热点问题》;主编了《税务会计》、《中级会计英语》、《会计学原理》、《当代企业会计丛书》和《布莱克韦尔会计学百科辞典》等10余部专业书籍和辞典;主译了《高级会计实务》、《企业财务报表解释》、《绩效管理》等书。 在《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等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前言 本书从理论、政策与实务等方面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以及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分析方法。在内容上形成了以下风格与突出特点: 1.在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分析时,按照资产质量分类的观点,除了对各资产项目进行一般分析外,还对主要资产如商业债权、存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等展开质量分析; 2.在对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时,强化了对利润质量的分析内容,并对企业利润质量下降的种种表现进行了分析; 3.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时,侧重于对现金流量的质量进行分析,强调现金流量的整体观,注重将企业现金流量的状态与企业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相结合进行分析; 4.在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整体分析时,强调企业财务信息的质量对信息分析以及非货币信息

2007-2014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2007-2014年度) 目录 2007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2) 2008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 (19) 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监管问题答记者问 (35) 2009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39) 2010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53) 2011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64) 2012年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76) 2013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88) 2014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106)

2007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2008-11-10 02:04:18来源: 上海证券报(上海)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前后,中国证监会同相关部门一道,为保证会计准则的顺利执行做了大量工作。《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2007)》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2007年财务分析分析报告》择要整理。为加强对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的指导,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现予以全文刊发。 背景 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并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为保证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围绕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和相关的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相应的准备工作。一是组织多层次、多角度的专业培训,提高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包括组织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视频培训,委托证券交易所组织上市公司财务人员专业培训等;二是及时制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衔接办法,规范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过程中定期报告的披露以及企业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中的监管政策,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衔接;三是及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修订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规范,对财务报告的披露要求、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和内容以及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方法等进行了修订,保证了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规范的一致性;四是建立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过程中解决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成立了“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协调小组”,并通过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了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过程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五是根据新会计准则、审计准则颁布后资本市场会计、审计环境的变化,适时研究并明确不再要求实施金融类上市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公司“双重审计”等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殊审计要求;六是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进行沟通协作,推动出台会计准则的具体解释,提高会计准则的操作性。 2007年是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一年,执行情况倍受国内外资本市场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关注。为此,证监会从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质量的根本目标出发,在2007年报披露前及时确定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重点,明确了相关会计问题的处理原则,完善了解决问题的快速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证监会相关业务部门和专业部门、辖区证监局、证券交易所“三点一线”的综合动态监管体系,全面加强了对上市公司2007年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监管。 本报告根据上市公司2007年报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结合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的监管案例完成,共包括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总体情况、执

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

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探讨 黄 宏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报业大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摘要]当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是政府监管较为分散,监管主体不明确,上市公司社会监管力度 缺失,公司内部监管制度形同虚设。其原因:会计监管法律法规之间不协调统一,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政策存在政府强制性供给,社会监管不严和社会审计缺乏独立性。完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模式,应完善会计规范体系,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协调好会计监管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加强会计监管政策制定程序中的公众参与,通过激励市场主体参与监管过程提高会计监管的开放性,从而引导市场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自发需求。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会计监管;监管模式[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 B [收稿日期]2012-07-12 我国资本市场历经十几年的发展,规模已经迅速的扩张,上市公司正逐步走向规范会计信息记录及披露的正规。上市公司的竞争压力日趋加大,会计经验逐步积累,与此同时,资本市场的会计舞弊行为数量上日益增加,舞弊手段隐蔽性也在提高,这严重阻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对上市公司自身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各国已经充分认识到会计舞弊和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的严重性。无论是国外安然事件、施乐事件、美国在线与华纳时代的世纪并购丑闻,还是国内河南郑百文案件、银广厦的信息失真等一系列案件,这些都具体的说明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亟待解,我们要尽力在制度上和技术上强化和完善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构建一个有效的会计监管模式。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模式 会计监管模式是对会计活动进行干预、调节和控制所做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以及这些制度所体现出来的特色。我国的会计监管模式主要是以内部监管为基础、政府监管为主导和社会监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一种“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管模式。这种会计监管模式主要强调内、外部监管的结合,内部监管主要是通过在公司内部设立的机构,包括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等对公司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外部监管主要是通过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来规范企业会计制度;证监会承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职责来规范上市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提供合理保证,承担社会监督的职责。我国的会计监管模式拥有明显的特征:一方面,我国的会计监管模式强调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定了完整的、统一的会计监管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我国设立了具有全国性、 统一性的会计监管机构进行监管。二、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存在问题 (一)政府监管较为分散,监管主体不明确 由于我国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我国实施监管的部门比较多,包括财政、税务、审计、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都对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承担责任。这些相关部门为了争取会计监管权力,竞相制定非正式的相关规定,从而及早确定本部门的会计监管权,限制其他部门的竞争,为了部门的利益,在出台规定时忽略对其他部门的协调,这样严重的导致了我国监管分散、主体不明的现状。同时,我国还缺乏对监管部门的有效管理。这些政府监管部门被赋予监管权力的同时,并没有对监管部门低效或无效监管应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这种权力与责任的不对等,使得对于监管效果、监管效率都无法进行有效的考核和衡量,这就造成监管质量和监管效率的低下。在遵守会计监管规范时,市场参与者缺失了外部约束力量,此种会计监管,失灵并不会令人感到意外。 (二)上市公司社会监管力度缺失 目前来看,我国的社会监管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于被审计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通过对被审上市公司进行的审计活动,对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合理保证。但是,当前在我国的一些事务所在进行审计活动时,忽视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的要求,由于时间或成本的限制在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没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就对相关事项进行确认,这就导致经过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失真或者对财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促使地方政府介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来谋求地方利益,这不仅减小了行业监 第2012年第8期(总第404期) 商业经济 SHANGYE JINGJI No.8,2012Total No.404 [文章编号]1009-6043 (2012)08-0108-02108--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1-8期).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第1-8期)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2009年第1期,总第1期) 问题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的要求,在编制2008年年报时,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应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即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具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第一,维简费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视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所规定的原则进行追溯调整;第二,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不再计入成本或费用;第三,采用新的核算方法后,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要求计提折旧;第四,编制2008 年年报时,根据取得的相关信息,能够对因维简费会计政策变更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追溯调整时,应进行追溯调整。 问题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是否需要根据具体发行日期加权后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解答: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公司应将作为对价而发行的全部新股数计入合并当年和对比年度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即权重为1);在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条件下,公司应采用同样原则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问题3: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对于转让超额亏损子公司的经济业务,在合并报表 中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公司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在2006年12月31日前根据有关规定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公司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转让上述超额亏损子公司时,转让价款与上述未确认投资损失的差额应调整未分配利润,不能在合并利润表中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对于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已在利润表内确1 认的子公司超额亏损,在转让该子公司时可以将转让价款与已确认超额亏损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合并利润表。 问题4:上市公司是否可以采用《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宇[2007]21号)所规定的估值方法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解答:上市公司可以采用包括《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7)21号)所规定的估值方法在内的、合理的估值方法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同时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其采用的估值方法和估值过程进行详细披露。根据一贯性原则,公司应在以后的会计期间内采用相同的估值方法对同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估值。 问题5: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将差额(即负商誉)确认收益时,应关注那些事项? 解答: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

【上市公司-监管】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简要汇编

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简要汇编(上)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一)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二)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除监事会公告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二)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三)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公式汇总

财务报表分析是通过收集、整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的有关数据,并结合其他有关补充信息,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为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管理决策和控制依据的一项管理工作。本文主要介绍了财务报表分析公式大全。 一、偿债能力分析: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指标越高,企业流动资产流转越快,偿还流动负债能力越强。国际公认200%,我国150%较好。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国际标志比率100%我国90%左右。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指标越高负债程度高,经营风险大,能以较低的资金成本进行生产经营。保守比率不高于50%,国际公认较好60%。 4、长期资产适合率=(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固定资产+长期投资)*100% 二、资本状况分析: 1、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100%,指标越高,资本保全情况越好,企业发展潜力越大,债权人利益越有保障。 2、资本积累率=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年初所有者权益*100%,指标越高,所有者权益增长越快,资本积累能力越强,保全情况好,持续发展能力越大。 三、盈利能力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率=毛利(主营收入-主营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介于20%-50%之间,一般相对合理稳定,流动性强的商品,毛利率低。设计新颖的特殊商品(时装)毛利率高。 2、主营业务净利率=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反映企业基本获利能力。

3、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4、营业费用率=营业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5、主营业务税金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收入*100% 6、资产净利率=税后净利/平均总资产*100%=主营业务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指标高低于企业资产结构,经验管理水平有密切关系。 7、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100%。反映投资者投资回报率,股东期望平均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能超过12%。 8、不良资产比率=年末不良资总额/年末资产总额*100% 9、资产损失比率=待处理资产损失净额/年末资产总额*100% 10、固定资产成新率=平均固定资产净值/平均固定资产原值*100% 1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1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1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14、长期资产适合率=(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固定资产+长期投 资)*100%

浅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准则中的应用.doc

一、谨慎性原则的涵义及必要性 (一)谨慎性原则的涵义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是指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谨慎性原则的本质就是资本保持或资本维持,其经济含义是只有在资本得到维护或成本得到弥补以后,才能确认收益。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能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因素,会计人员不得不经常面对它,并根据一定的标准对这些不确定因素进行估计。因而,谨慎性原则是对历史性原则的修正,对减少企业风险和经营的不确定性具有重大意。 (二)谨慎性原则的必要性 1.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应当尽可能建立在比较稳妥可靠的基础上,对资产估价和收益计量用宁低勿高,对损失和费用计量采取宁高勿低的方法,以回避或转移经营风险。这就使企业有效避免短期化行为,保护各会计主体所拥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从而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2.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近几年,虚假会计信息日趋泛滥,已严重危及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会计行为、治理会计环境、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是会计领域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谨慎性原则要求适度少计或不计可能的资产和收益,这将对会计人员随意操纵企业会计利润的行为形成一定的遏制作用,有利于企业提供更加客观的会计信息。 3.有利于规避不确定因素或风险。对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遵循谨慎性原则预先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可以客观、审慎地反映经营中的风险因素,规避或转移未来不确定的风险损失,防范于未然,促使管理者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始终保持较为清醒的认识,不至于被“过分乐观”的情绪所左右,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

浅谈上市公司会计监管过程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上市公司会计监管过程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论文关键词:监管政府企业制度 论文摘要:我国业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发展至今,取得了丰硕成果。然而,在证券发展壮大的同时,上市公司不断暴露的会计造假案例频发,对快速发展的证券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目标,针对当前监管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提出几点对策,以期通过本文的阐述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体系提供理论支持。 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目标 首先,会计监管的目标是服务和服从于证券市场监管的总体目标。按照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的观点,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为了实现保护者利益、保证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及降低系统风险三大目标,而这些目标也应是会计监管所要达成的目标。 其次,会计监管的具体目标是落实到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上,即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充分性和公平性。真实性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信息所揭示的内容应当和事实相符合、一致。及时性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当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并向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充分性要求财务报告应当能够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公司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各种重要信息,都必须毫无遗漏地予以披露。公平性要求会计信息的披露应该是面向所有市场参与者的公开和公平披露,而不是面向特定市场人士的选择性披露;各类市场投资者有平等地获取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一切信息的权利,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前提下,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公平地参与交易和竞争。 二、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面临的问题 (一)政府监管失灵 在我国,由于会计信息监管部门众多,也由于会计信息所具有的后果影响,相关监管部门纷纷确立自己的会计监管权,争相出台非正式的规定,以优先确定本部门的监管权,限制其他部门的争权,而且部门的利益驱动使各部门在自身出台规定时不可能主动与其他监管部门进行协调。我国的现实问题是,立法给予了政府会计规范的制定权,却没有明确政府会计规范制定低效或无效时应承担的责任,政府的权力与责任是不对等的,政府会计规范行为取向是单一的,搭便车的使公众不愿过问政府的行为及其影响,而慑于政府的权威,特别是在缺乏意识的情况下,更使多数人对规则的制定产生无能为力的感叹,对舆论的不重视又使公众唯一可以利用的正面武器被搁浅。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1-8期汇总)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2013 年第 1 期,总第8 期) 问题1: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前期会计估计发生差错,并追溯调整前期报表? 解答: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 年第1 期,总第4 期),不应简单将会计估计与实际结果对比认定存在差错。只有在上市公司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重大人为过失或舞弊等原因,未能合理使用前期报表编报时已经存在且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导致前期会计估计结果未恰当反映当时情况,才能认定前期会计估计存在差错。前期会计估计存在差错,并不必然进行追溯调整,只有当上市公司确定相关因素导致会计估计差错累计影响数切实可行且该差错重要时,才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前期报表,否则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问题2:上市公司发生企业合并时,若上市公司与被合并主体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时间接近一年,是否可以将该交易判断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解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一一企业合并》及其讲解,判断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要求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受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为非暂时性的。具体的时间性要求为:在合并日之前,参与合并各方受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合并日之后所形成的报告主体受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也应达到一年以上(含一年)。此外,如果合并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与拟收胸主体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时间超过“一年”,还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相关规定,判断合并交易与之前上市公司与拟收购主体成为同一控制下企业的交易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问题3:对于上市公司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是否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解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因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比照永久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年报分析方案报告

公司代码:600222 简称:人福医药 公司代码:600079 简称:太龙药业 上市公司年报分析报告书 课题名称:对药品行业人福医药、太龙药业的年报分析报告组长: 学号: 院系: 专业: 组员: 指导教师: 时间:2017-5-25

组员情况介绍

目录: 一.总体情况 (一)研究对象 (4) (二)公司概况 (4) (三)行业概况 (9) (四)市场地位 (10) 二.对比分析 (一)资产分析 (11) (二)负债与权益分析 (13) (三)收入与费用分析 (17) (四)比率分析 (19) 三.结论 (一)投资建议 (21) (二)附件 (25)

一.总体情况 (一)研究对象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概况 1、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1)公司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属于“C27医药制造业”。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业务涵盖化学药品制剂、化学原料药、中药、生物制剂等多个医药细分行业,是省医药工业龙头企业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015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排名第28位。 公司坚持“做医药行业细分市场领导者”的发展战略,在中枢神经系统用药、生育调节药、生物制品、维吾尔民族药、体外诊断试剂等领域不断巩固或强化领导或领先地位,近年来在美国仿制药业务取得快速进展。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拥有576个药品生产批文,其中有48个独家品规产品,共有141个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316个品种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公司主要药(产)品包括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咪达唑仑注射液、盐酸氢吗啡酮注射液、米非司酮制剂、黄体酮原料药、人血白蛋白、硫酸新霉素原料药、熊去氧胆酸胶囊等,产品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中关于“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的容。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日趋成熟,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产品竞争优势明显,产品市场空间广阔。同时,公司已搭建覆盖全国的营销体系,着力打造医药流通和医疗服务区域龙头企业,积极布局大健康产业以实现医药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力争成为国际化的优质医药企业。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做“医药行业细分市场领导者”,加强下属医药制造业和医药商业子公司之间在产品分销配送、医院开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以实现医药全产业链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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