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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

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
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

设施农用地备案程序

一、设施用地备案表

二、乡镇(街道)红头文件

三、用地申请

四、环评备案表(养殖类)

五、无违法建设行为证明或处罚到位证明

六、调查报告

七、设施用地三方协议书

八、设施用地复垦协议书

九、设施用地复垦保证书

十、建设方案

十一、平面图

十二、信访评估报告

十三、公示照片(建设方案、平面图、农业设施用地协议、复垦协议、复垦保证书、不改变用途保证书)

十四、营业执照、经营者(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五、勘界报告、规划图、现状图

最新设施农用地备案

若说人生是一幅画,责任便是最为庄重的一笔;若说人生是一杯浓茶,责任便是一片香郁的叶子;若说人生是一首诗歌,责任便是最优美的一句。以下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设施农用地备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设施农用地备案 设施农用地备案是指现代设施农业生产单位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9号)文件的规定,经所在村集体研究同意,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施农用地使用申请并批准,同时经环保、规划、农业等有关部门同意或备案,最后报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的事项办理。 一、申请人 在淳安县内发展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符合设施农用地申请、使用的单位 二、审批单位 属地乡镇人民政府 三、备案流程 用地科受理资料;审查;国土局集体研究;资料备案 四、提交资料 1、用地申请书; 2、设施农用地备案申报表; 3、土地使用及复垦三方用地协议书(使用集体土地的,需持村委会议纪要及村民代表大会纪要,并与所在村委会签订使用土地协议书;使用国有土地的,与权属单位签订使用土地协议书);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需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4、缴纳复垦保证金证明材料; 5、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 6、公司营业执照或法人、自然人身份证明; 7、乡镇集体研究会议纪要(正式文件);

8、农业部门关于设施农业认定意见,规划(沿湖沿线范围内项目必须征询规划部门意见)、环保部门审查意见; 9、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平面布置图、鸟瞰图); 10、设施农用地承诺书 11、设施农用地责任书 备注提供完整资料原件一套、备案申请表一式五份;涉及到合同的,申请方加盖骑缝章;其他复印件资料均需盖上红章。 附提交资料的样表 用地申请书(参考样式) XXX乡(镇)人民政府 XXX有限公司成立于XXX年,在淳安县XXX镇XXX村流转土地XXX亩用于XXX,因生产建设需要,使用设施农用地XXX平方米,附属设施农用地XXX平方米。本人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缴纳复垦保证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 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申请单位XXX有限公司 XXX年XX月XX日 设施农用地备案申报表 审批编号淳安县XX乡(镇)设施农业(XX年)X号 项目位置 (乡镇) 村 申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设施农业主体

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清单

江苏省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材料清单 1、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申报表(参考格式附后) 2、设施农业建设方案(附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国土空间规划局部图、总平面图等)及公告(公告起止时间、公告结束时间、公告方式、公告期间意见等) 3、设施农业经营者身份证明 4、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协议(参考格式附后) 5、设施农业用地勘测定界报告 6、涉及土地流转的,需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四至范围图和说明 7、需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设施农业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论证意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方案 8、设施农业用地复垦承诺书(参考格式附后)、设施农业用地复垦方案及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凭证。生猪养殖设施农业经营者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复垦协议,不再提供设施农业用地复垦方案及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凭证,需提供设施农业用地复垦承诺书和土地复垦协议。

江苏省县(市、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申报表 备案时间:年月日

注:表格中的土地分类,以“国土三调”分类为准。 附件3 江苏省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协议书(样式) 甲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园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设施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

〔2019〕4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及省、市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使用范围 甲方将位于村组(园区)所属土地亩提供给乙方使用,其中:生产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附属(配套)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具体位置、面积以有资质的勘测定界单位出具的勘界报告、红线图为准) 二、使用期限 该宗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期限为年,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止,其中,承包地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期或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确定的期限。 三、土地用途 根据乙方提供的设施农业建设方案,该宗土地主要用于 (按设施建设方案逐项进行填写)。 四、土地复垦 涉及破坏耕地耕作层的,乙方要根据设施农业用地复垦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并在银行按规定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接受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银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共同监管。该宗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乙方必须在设施农业用地使用结束后一年内恢复土地原用途并交还甲方,生产建设破坏耕作层的,占用耕地应复垦为耕地。复垦完成后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复垦、复耕情况进行验收。乙方不复垦、复耕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甲方代为组织复垦,所需资金用乙方预存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设施农用地管理文件出台的背景 1、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要求。 2、各地出现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等违法用地现象,发展无序,管理混乱。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的出台,意味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从过去的行业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新国标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其中122设施农用地属于一级类其它土地。过去《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分3个一级类、15个二级类、65个三级类,151畜禽饲养地和152设施农业用地属于一级类农用地中的二级类其他农用地。 2007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出台《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对附属设施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2010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是对2007年文件的补充,符合农村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二、设施农用地基本概念 1、设施农业的概念 设施农业属于高投入高产出,资金、技术、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它是利用人工建造的设施,使传统农业逐步摆脱自然的束缚,走向现代工厂化农业、环境安全型农业生产、无毒农业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农产品打破传统农业的季节性,实现农产品的反季节上市,进一步满足多元化、多层次消费需求的有效方法。 设施农业从种类上分,主要包括设施园艺和设施养殖两大部分。设施养殖主要有水产养殖和畜牧养殖两大类。 2、设施农用地的概念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①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

设施农业用地申请报告

设施农业用地申请报告 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花卉苗木基地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鹿城区七都街道: 本公司计划投资人民币500万元建设花卉苗木基地,准备在樟里村和上沙村承包土地35亩用于高档花卉苗木生产,因生产建设需要设施农用地35亩计23330平方米,其中生产设施农用地33亩计22000平方米,附属设施用地2亩计1330平方米。本公司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苗圃生产设施及苗圃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与村协商交纳复耕履约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退还所承包的土地,如未予复耕,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由村统一处置,复耕履约金由村用于土地复耕。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8日 附件:花卉苗木基地项目可行性报告 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花卉苗木基地 项目可行性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提要 1、项目名称: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花卉苗木基地 2、项目承办单位: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3、项目法人代表:卢新明 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建设占地35亩的高档花卉苗木生产基地一处。年供应乔木、灌木、盆栽花卉苗木共10万株(盆),辐射带动温州花卉苗木服务产业发展; (2)建设占地30亩的花卉生产大棚一座,面积19990平方米; (3)花卉展示大厅1323平方米; 以上建设项目拟定于2013年11月开工,2013年12月竣工。 5、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为温州市泰邦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公司专门从事城市市政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景观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从事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材料花卉、苗木的生产经营和花卉租凭业务。 公司有多年从事花卉苗木生产和租赁的从业经验,管理经验丰富,管理模式先进。公司下设办公室、设计工程部、财务部。现聘请有高级园艺师从事花卉的生产和管理,设计施工专业人员30人,配备了大批先进的园林工程设计、施工、

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

设施农用地 备 案 材 料 单位或个人名称: 年月

目录 1、使用设施农用地申请书(见局设计表样)及附件 2、设施农用地申请表(见局设计表样) 3、单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4、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 5、复耕合同履约金收据发票 6、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表 7、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地勘测定界图 注:上述所需资料各五套

设施农用地申请书 _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 我单位(个人)在__________________村承包土地_________亩,用于______________(见: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因生产建设需要,使用设施农用地_____亩,折_________平方米(见:土地利用选址位置图)。我们已签订《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保证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 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与村协商交纳复耕 履约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退还所承包的土地,如未予 复耕,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由村统一处置,复耕履约金由村用于土地复耕。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附件: 1、申请用地单位(个人)注册资料(复印件) 说明:注册资料是指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和规模化水产养殖的确认材料。 2、申请单位法人代表(或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复印件) 设施农用地申请表(见局设计表样)

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复印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大力支持发展设施农业,确保三方合法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使用土地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使用土地面积:_____亩,其中耕地_____亩。 三、使用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土地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使用土地补偿费:按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规定支付。 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批准的面积/位置/用途使用土地,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坚持不破坏耕作层和临时设施原则,做到不超标,不 位移,不走样,做到不改变用途,不出租,做到不建单独宿舍,不搞 永久性建筑,建筑物限于一层。 七、自觉服从各级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监管;如若发生农业配套设施用地建设超标/移位/改变农业用途等违规行为,愿接受拆除/罚款等处理。 八、期满后停止生产/经营的,乙方应当退还土地,并恢复土地 原状,同时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土地复耕履约金。如乙方期满后确需继

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附件1: 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______________ 乡镇(街道): 本人在_______ 村______ 畈承包土地 _______ 亩用于___________ ,因生产建设需要,使用设施农用地 _________ 亩,折_____________ 平方米。本人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与村协商交纳复耕履约金,并在土地承包 期满后予以复耕,退还所承包的土地,如未予复耕,地面建筑物 及附着物由村统一处置,复耕履约金由村用于土地复耕。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附件2 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复印件)

附件3: 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复印件) ___________________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户(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乡镇(街道)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大力支持发展设施农业,确保三方合法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使用土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使用土地面积:________ 亩,其中耕地_______ 亩。 三、使用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使用土地期限:自—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五、使用土地补偿费:按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规定支付。 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批准的面积、位置、用途使用土地,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坚持不破坏耕作层和临时设施原则,做到不超标,不移位,不走样,做到不改变用途,不出租,做到不建单独宿舍,不搞永久性建筑,建筑物限于一层。 七、自觉服从县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监 管;如若发生农业配套设施用地建设超标、移位、改变农业用途 等违规行为,愿接受拆除、罚款等处理。

设施农用地备案表

附件1: 规模化畜禽养殖最小规模标准 注:以上均为常见畜禽养殖分类,其他畜禽养殖规模按生猪当量换算后按“商品猪”的对应规模确定其最小规模标准。

附件2: 规模化种植最小规模标准

附件3: 设施农业建设方案 作物栽培(养殖、粮食生产) 填表人:填表时间: 注:平面布置示意图、标注项目用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附后。

附件4: 农业设施用地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区(县、自治县)镇(乡、街道)号 联系电话: 乙方:(村民小组、社)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区(县、自治县)镇(乡、街道)村 ()村民小组(社) 联系电话: 丙方:(乡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区(县、自治县)镇(乡、街道)号 联系电话: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及重庆市设施农用地管理等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农业设施用地位置、面积:甲方经营 项目,经乙方同意,使用其经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位于镇村社(组)的农村集体土地公顷,其中:生产设施用地公顷,占用耕地公顷;附属设施用地公顷,占用耕地公顷;配套设施用地公顷,占用耕地公顷(基本农田公顷)。具体位置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三、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乙方同意甲方使用该宗土地年。从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农业设施用地用途:该宗土地主要用于作物栽培(养殖、粮食生产),具体用于修建等生产设施;等附属设施;等配套设施(按其提供的设施建设方案逐项进行填写)。 五、甲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甲方应依法与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经营期间,若遇土地征收,青苗和构附着物补偿归承包农户[或甲方,或乙方]所有。 六、土地复垦:甲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的土地,应在生产结束后一个月内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复垦完成后由区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复垦、复耕情况进行验收。甲方不复垦、复耕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区县国土资源部门代为组织复垦,复垦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土地交还:甲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的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提前收回甲方所使用的土地。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农业设施用地,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甲方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归甲方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

设施农用地备案材料

设施农用地备 案

材 料 单位或个人名称:月年 目录

1、使用设施农用地申请书(见局设计表样)及附件 2、设施农用地申请表(见局设计表样) 3、单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 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4、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 5、复耕合同履约金收据发票 6、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核表 7、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土

地勘测定界图 注:上述所需资料各五套 设施农用地申请书 ______________乡镇(街道): 我单位(个人)在__________________村承包土地_________ 亩,用于______________(见: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因生产 建设需要,使用设施农用地_____亩,折_________平方米(见:

土地利用选址位置图)。我们已签订《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保证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 用地自愿与村协商交纳复耕履约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退还所承包的土地,如未予复耕,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由村统一处置,复耕履约金由村用于土地复耕。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附件:

1、申请用地单位(个人)注册资料(复印件) 说明: 注册资料是指农业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 农民合作社/ 农业企业/ 规模化畜禽养殖和规模化水产养殖的确认材料。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或申请人)身份证2复印件)( 、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3复印件)( 设施农用地申请表(见局设计表样) 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

设 施 农 用 地 审 核 表

设施农用地审核表 编号: 呈报单位:乡(镇、街道) 填报时间:

设施农用地申报须知 1、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设施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2、严格控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附属设施用地不得超过规定用地规模和面积。 3、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 4、用地协议内容包括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其中土地使用年限不得超出法定承包经营权年限和该地块剩余承包经营权年限。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 5、设施农用地实行用途管制,经营者要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设施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用地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6、设施农用地使用期满,若需继续使用土地,应申请办理延期用地手续。若终止使用,经营者必须复耕或恢复原状。 7、本表一式五份,其中“申请用地单位”至“建设地点”由申请人填写,“项目用地面积”、“其中设施农用地面积”由国土资源部门填写,“用地期限”由县级农业部门填写。 8、其他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1)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附设施建设方案);(2)用地协议;(3)设施农用地勘测定界图;(4)补充耕地方案。 9、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填写《附属设施农用地项目占用耕地补充方案》,做到先补后占。

设施农用地备案业务指南

设施农用地备案业务指南 1 范围 1.1本标准适用于设施农用地备案业务。 1.2 职权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1.3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强化设施农业和生态农业用地保障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通知》(豫国土资规[2015]3号)。 1.4 实施机关 法定实施机关:巩义市国土资源局。 其他共同实施机关:乡镇政府、农业、畜牧。 2 受理 2.1受理范围巩义市行政区域内。 2.2受理地点巩义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2.3 备案证件名称设施农用地备案表 2.4 审批证件有效期按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年期确定 3 申请材料 3.1用地备案申请(村委签章)、设施农业建设方案,镇(办)政府用地申请,并在备案表中出具相关意见,加盖公章 3.2村(组)?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使用证明(村委签署意见、盖章)、公告证明。 3.3用地协议(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 3.4土地复垦协议,(镇(办)或农业服务中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者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如有提供)。 3.5用地者户口本、身份证,村委主任、村民组长、村民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6市发改委项目备案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7 平面布置图、平面位置图(80坐标系) 3.8承诺书及国土所初步审查意见(含坐标); 3.9其他相关资料。

4 办理程序 4.1备案基本流程:受理申请---审核---备案 a) 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受; b) 现场核查,提出意见; c) 上报局领导签批备案。 4.2办理流程图 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审批办理流程图见附录A。 5 备案收费:不收费。 6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7 电话 联系电话:64589588。 监督电话:64589029。

使用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完整版

使用设施农用地申请报 告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使用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史官镇人民政府: 我单位拟使用群英村350亩土地用于发展现代农业,为了生产管理和发展需要,需使用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10亩,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一、项目名称:康惠生态农业园 二、建设地点:白水县史官镇群英村 三、项目概况:康惠生态农业园总占地规模350亩,是一个集蔬菜种植、苹果种植、无公害畜牧养殖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 四、设施用地规模及拟建设施类型:设施农用地用地规模约10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7亩,附属设施用地3亩。 (1)生产设施用地7亩,联排鸡舍3亩主要用于无公害养鸡,实现园区循环农业绿色经济。简易活动板房结构的育种育苗看护房4亩用于蔬菜育种、果树育苗。 (2)附属设施用地3亩,简易仓库用地1300㎡,其中化肥房300㎡、农药房100㎡、农具房200㎡、蔬菜苹果简易冷储房400㎡、蔬菜、苹果分拣包装房300㎡。硬化晾晒场600㎡。 五、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六、拟建设及经营年限:建设期2年(2016年8月—2018年7月),经营年限13年,自2016年4月31日-2029年3月31日。

七、效益分析 (1)蔬菜种植区及苹果采摘区效益 无公害蔬菜及苹果产量预计年产量达30万斤;年销售额稳定保持在90万元左右,利税约45万元,缴纳税金7万元左右,带动提高周边200户菜农收入,解决约15人就业,带动并惠及农民就业岗位约100人次,可为当地农民增加年人均收入15000余元。 (2)苹果种植区效益 每年稳定产量供应达170万斤;年销售额稳定保持在612万元左右,利税约45万元,带动提高周边1000户果农收入,解决约50人就业,带动并惠及农民就业岗位约5000人次,可为当地农民增加年人均收入10000余元。 (3)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效益每年将吸引约5万人次,每年带来收入约1000万元。 本单位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地,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与村协商交纳复耕履约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退还所流转土地,如未予复耕,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由村统一处置,复耕履约金由村用于土地复耕。 特此申请,望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白水县康惠粮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

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图~

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图

设施农用地备案需提供的材料(告知单) 1、设施建设方案。 2、土地流转协议及三方用地协议,用地协议中需包含土地复垦责任和要求,复垦保证金不低于3000-5000元/亩。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需附土地流转合同。 3、乡、镇政府申请项目用地备案的报告。 4、用地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的提供身份证。 5、图件:平面布置图及公示照片,在平面图上标注拐点坐标、拟建设施分项面积,并提供光盘,纸质图件;镇建设主管部门、国土所、农科站(兽医站)签署意见;局部土地利用规划图,标注规划年度、地块规划用途及经办人;土地流转范围的局部土地利用现状图。 6、复垦保证金发票复印件,加盖缴款、收款单位公章。 7、设施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国土所、地籍科在勘界报告中需签署意见。 相关说明: 1、建设方案、平面布置图在镇政府、村委会公示栏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镇村出具证明。 2、未经备案先行动工建设的,需提供违法用地查处意见。 3、农业部门、国土局收到备案申请及相关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查勘,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备案上报所需资料一式两份,国土局、农业部门各一份。

5、设施农用地定义及相关法律依据: 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及配套设施用地。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相关法律依据有: 1.国土资发〔2010〕155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 国土资发[2014]127号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设施农业用地协议文本格式

设施农业用地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县(市、区)镇(乡、街道)村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县(市、区)镇(乡、街道)村 联系电话: 丙方:乡镇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 地址:县(市、区)镇(乡、街道)村 联系电话: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

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及湖北省设施农用地管理等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农业设施用地位置、面积:乙方经营项目,经甲方同意,使用其经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位于镇村组的土地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附属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配套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基本农田亩)。具体位置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三、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该宗土地 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农业设施用地用途:该宗土地主要用于作物栽培(养殖、粮食生产),具体用于修建 等生产设施;等附属设施;等配套设施(按建设方案逐项填写)。 五、乙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依法与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六、土地复垦。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的土地,应按要求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在生产结束后一个月内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复垦完成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复垦、复耕尾部进行验收。乙方不复垦、复耕,或

复垦、复耕验收不合格且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代为组织复垦、复耕,复垦、复耕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土地交还:乙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乙方所使用的土地。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如甲方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农业设施用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乙方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归甲方处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并进行土地复垦。 八、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负责和有关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的备案手续,甲方予以配合。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不正当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在丙方鉴证下,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阻挡乙方施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违约金万元(大写:)。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乙方未进行复耕或未达到耕作条件的,甲方可向乙方追经济损失万元(大写:)。

设施农用地审批表(样表)

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批表 编号: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填表须知 1、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均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2、从事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的,经营者必须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确保农地农用。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用地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3、因国家建设及村镇规划需要,使用权人须无条件自行拆除,土地归还原所有者统一安排。 4、本表附勘测定界图和规模用地平面布置图。 5、本表一式三份。

设施建设方案

设施农用地用地协议书 土地权属单位(甲方): 用地单位(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临时用地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使用本组非耕地平方米(合亩),使用耕地平方米(合亩),合计平方米(合亩),用于设施农用地建设项目,其中用于生产设施用地平方米(合亩),附属设施用地平方米(合亩)。 2、乙方使用的非耕地每亩每年补偿给甲方元,耕地每亩每年补偿给甲方元,一年分次付清,付款期限为每年月日和月日。 3、乙方要坚持农用地农用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4、乙方临时使用土地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下次优先使用权,乙方临时用地行为结束后,必须在用地行为结束之日前30日内对土地进行复耕,达到耕种标准,再将土地交还给甲方管理使用。 5、其他: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若有违背,承担相应责任。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乡镇政府备案一份,县农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群众代表(3人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签章): 村委会意见(签章): 年月日

使用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使用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史官镇人民政府: 我单位拟使用群英村350亩土地用于发展现代农业,为了生产管理和发展需要,需使用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10亩,具体实施项目如下: 一、项目名称:康惠生态农业园 二、建设地点:白水县史官镇群英村 三、项目概况:康惠生态农业园总占地规模350亩,是一个集蔬菜种植、苹果种植、无公害畜牧养殖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 四、设施用地规模及拟建设施类型:设施农用地用地规模约10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7亩,附属设施用地3亩。 (1)生产设施用地7亩,联排鸡舍3亩主要用于无公害养鸡,实现园区循环农业绿色经济。简易活动板房结构的育种育苗看护房4亩用于蔬菜育种、果树育苗。 (2)附属设施用地3亩,简易仓库用地1300㎡,其中化肥房300㎡、农药房100㎡、农具房200㎡、蔬菜苹果简易冷储房400㎡、蔬菜、苹果分拣包装房300㎡。硬化晾晒场600㎡。 五、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六、拟建设及经营年限:建设期2年(2016年8月—2018年7月),经营年限13年,自2016年4月31日-2029年3月31日。 七、效益分析 (1)蔬菜种植区及苹果采摘区效益

无公害蔬菜及苹果产量预计年产量达30万斤;年销售额稳定保持在90万元左右,利税约45万元,缴纳税金7万元左右,带动提高周边200户菜农收入,解决约15人就业,带动并惠及农民就业岗位约100人次,可为当地农民增加年人均收入15000余元。 (2)苹果种植区效益 每年稳定产量供应达170万斤;年销售额稳定保持在612万元左右,利税约45万元,带动提高周边1000户果农收入,解决约50人就业,带动并惠及农民就业岗位约5000人次,可为当地农民增加年人均收入10000余元。 (3)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效益每年将吸引约5万人次,每年带来收入约1000万元。 本单位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地,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与村协商交纳复耕履约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退还所流转土地,如未予复耕,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由村统一处置,复耕履约金由村用于土地复耕。 特此申请,望予以批准为盼。 申请人:白水县康惠粮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

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附件1: 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乡镇(街道): 本人在村畈承包土地亩用于,因生产建设需要,使用设施农用地亩,折平方米。本人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与村协商交纳复耕履约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退还所承包的土地,如未予复耕,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由村统一处置,复耕履约金由村用于土地复耕。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附件2: 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复印件)

附件3: 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复印件)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户(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丙方)为了大力支持发展设施农业,确保三方合法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使用土地座落:。 二、使用土地面积:亩,其中耕地亩。 三、使用土地用途:。 四、使用土地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使用土地补偿费:按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规定支付。 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批准的面积、位置、用途使用土地,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坚持不破坏耕作层和临时设施原则,做到不超标,不移位,不走样,做到不改变用途,不出租,做到不建单独宿舍,不搞永久性建筑,建筑物限于一层。 七、自觉服从县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监管;如若发生农业配套设施用地建设超标、移位、改变农业用途等违规行为,愿接受拆除、罚款等处理。

八、期满后停止生产、经营的,乙方应当退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土地复耕履约金。如乙方期满后确需继续使用的,双方另行协商。 九、乙方使用土地期满后拒不归还土地,甲方丙方有权处置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复耕履约金没收后用于土地复耕。 十、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因国家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庄规划建设等需要使用乙方土地的,乙方应无偿退出土地,地面建筑物等自行拆回,土地使用费按使用年限折算退回,土地复耕履约金由甲方全额退回。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县农业局一份,国土局一份,报市局备案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设施农用地审批材料格式

设施农用地联合审查备案意见表 单位:公顷 设施农用地经营者或用地单位项目名称 用地位置 设施农用地用地面积设施农用地土地用途 分类面积 耕地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建设用地 地籍科意见 签字:年月日 规划科意见 签字:年月日 监察科意见 签字:年月日 执法大队意见 签字:年月日

编号: *市国土资源局设施农用地备案表 二○年月日

申请人姓名 (名称) 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用地类型使用期限 用地面积生产设施用地面积附属设施用地面积 原地类 耕地其它农用地未利用地耕地其它农用地未利用地 设施农用地申报证明材料1、***设施农用地申请,年月日; 2、***项目农业设施建设方案,年月日; 3、***项目单位与**乡镇***村民委员会的用地协议,年月日;(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应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4、***村村民委员会意见;年月日; 5、**项目设施农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说明; 6、衡水市桃城区农牧局审核备案意见,年月日; 7、复垦保证书,年月日; 8、设施农用地复垦合同书: 9、设施农用地土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10、补充耕地情况说明,年月日;(附属设施占用耕地时需要) 11、****项目设施农用地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 12、林业部门意见(占用林地的出具)

承办科室备案初审意见 ***申请使用衡水市桃城区*****乡(镇)*****村村****侧的耕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共计*****公顷土地用于***项目农业设施建设,其中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公顷、农业附属设施用地***公顷。用地申请人***已与***乡镇政府****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用地协议(或租地合同),用于****项目建设,土地使用期限至年月日。 ***镇人民政府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已对上述设施农用地的材料严格把关,并出具审核意见,同意申报该设施农用地。衡水市桃城区农牧局已就该设施农用地项目进行审核,同意该农业设施建设项目。 现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农用设施项目申请设施农用地符合相关要求,申报材料齐全、用地范围清晰、权属清楚,拟同意***项目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 妥否,请领导批示。 拟办人:审核人:年月日 主 管 局 长 备 案 审 核 意 见 年月日 局 长 备 案 审 批 意 见年月日

设施农业用地申报表(模板)Word版

设施农业用地申请报告 东乡县****乡人民政府: 本人在村承包土地亩用于畜牧养殖畜牧建设,因生产建设需要,使用设施农业用地亩,折平方米。本人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与村协商,并向相关部门交纳复耕履约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退还所承包的土地,如未予复耕,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按相关规定处置,复耕履约金用于土地复耕。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县设施农业用地项目申报表 申报日期:2013年10月10日

**乡**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东乡**养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东乡县 *****乡(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大力支持发展设施农业,确保三方合法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使用土地座落:东乡县**乡**村。 二、使用土地面积: *** 亩,其中耕地亩。 三、使用土地用途:设施农用地(畜禽养殖)。 四、使用土地期限:自201*年*月*日至202*年**月**日止。 五、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批准的面积、位置、用途使用土地,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坚持不破坏耕作层和临时设施原则,做到不超标,不移位,不走样,做到不改变用途,不出租,做到不建单独宿舍,不搞永久性建筑,建筑物限于一层。

六、自觉服从县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监管;如若发生农业配套设施用地建设超标、移位、改变农业用途等违规行为,愿接受拆除、罚款等处理。 七、期满后停止生产、经营的,乙方应当退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丙方全额退还乙方土地复耕履约金。如乙方期满后确需继续使用的,双方另行协商。 九、乙方使用土地期满后拒不归还土地,甲方丙方有权处置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复耕履约金没收后用于土地复耕。 十、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因国家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庄规划建设等需要使用乙方土地的,乙方应无偿退出土地,地面建筑物等自行拆回,土地使用费按使用年限折算退回,土地复耕履约金由甲方全额退回。 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县农业局一份,国土局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乡镇(街道): 本人在村承包土地亩用于,因生产建设需要,使用设施农用地亩,折平方米。本人承诺,按照农业生产项目用途使用土地,不破坏耕作层,不建永久性建筑物,对所建造建筑物的农业生产设施及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自愿与村协商交纳复耕履约金,并在土地承包期满后予以复耕,退还所承包的土地,如未予复耕,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由村统一处置,复耕履约金由村用于土地复耕。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乡镇、办事处批准意见:(盖章)

设施农用地复耕合同书(复印件)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户(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乡镇(街道)(以下简称丙方)为了大力支持发展设施农业,确保三方合法权益,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使用土地座落:。 二、使用土地面积:亩,其中耕地亩。 三、使用土地用途:。 四、使用土地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使用土地补偿费:按土地流转或承包合同规定支付。 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批准的面积、位置、用途使用土地,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坚持不破坏耕作层和临时设施原则,做到不超标,不移位,不走样,做到不改变用途,不出租,做到不建单独宿舍,不搞永久性建筑,建筑物限于一层。 七、自觉服从县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监管;如若发生农业配套设施用地建设超标、移位、改变农业用途等违规行为,愿接受拆除、罚款等处理。

八、期满后停止生产、经营的,乙方应当退还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土地复耕履约金。如乙方期满后确需继续使用的,双方另行协商。 九、乙方使用土地期满后拒不归还土地,甲方丙方有权处置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复耕履约金没收后用于土地复耕。 十、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因国家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庄规划建设等需要使用乙方土地的,乙方应无偿退出土地,地面建筑物等自行拆回,土地使用费按使用年限折算退回,土地复耕履约金由甲方全额退回。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县农业局一份,国土局一份,报市局备案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代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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