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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省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补充通知

2011年浙江省少年儿童夏季游泳锦标赛

暨2011年全国青少年游泳健身达标赛(浙江站)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根据2011年浙江省体育竞赛计划,经省体育局同意,定于8月22日—27日(2 0号报到)在海宁市游泳馆举行2011年浙江省少年儿童夏季游泳锦标赛。同时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快推进中、小学生参加游泳健身和游泳救生活动,丰富青少年学生的暑假生活,促进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经研究,2011年浙江省少儿夏季游泳锦标赛参赛运动员,同时参加2011年全国青少年游泳健身达标赛(浙江站),所取得的成绩一并计入该项赛事。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1、比赛时间:2011年8月22日—27日

2、比赛地点:海宁市游泳馆

二、报名

根据竞赛规程和运动员达级情况,各代表队须认真审核运动员参赛资格,将报名表于赛前20 天报浙江省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邮编311231)。并同时在https://www.wendangku.net/doc/2a14343816.html,/zjjsgl/index.asp 报名。各队报名的审核情况请自行到浙江省体育局网站的《赛事信息》中检索,凡逾期不报按弃权论。

报名表必须经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报名后因故未到赛区者需交弃权费200元整。

三、报到

1、省指派裁判请于8月20日中午11:00前到海宁宾馆报到。如需推迟报到必须请假,其差旅费按规定报销(如乘软卧、高铁、出租车或绕道抵达的差额部分自负)。

2、各参赛单位请于8月20 日下午4:00前到各预定地点报到,各代表队请携带好2011年省体育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和运动员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参赛,报到时提交大会审查,运动员检录和上场比赛时必须随身携带证件;参赛运动员报到时还须提供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书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证件

和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3、为严肃赛风赛纪每队报到时需要交纳竞赛赛风赛纪保证金2000元。

三、收费标准

1、本次比赛各代表队全部统一安排在三星级酒店或宾馆。

2、要求各参赛队统一安排食宿,可根据酒店或宾馆相对进行选择(采用先预定先安排原则):

3、各代表队人员每人每天缴125元食宿费;

4、各队请将安排食宿回执单(见附件)于8月13日前传真至承办单位,联系人:吴冷西(135********)沈习锋(138********),办公室电话(传真):0573—8724 2357,逾期自行解决。

5、8月21日下午2点30分在海宁市游泳馆会议室召开各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系会议。

四、其它

一、本次参赛运动员将获得由2011年全国青少年游泳健身达标赛指定产品赞助商上海洲克服饰有限公司提供的“洲克水上运动装备”一份,并根据相应成绩获得国家全民健身游泳达标证章。

二、宾馆情况

1、海宁宾馆地址:海宁市长埭路166号,电话:0573********

(运动队预住150人)

2、海宁大酒店地址:海宁市海昌路66号,电话:0573282111

(预住200人)

3、海宁假日国际大酒店:海宁市人民路98号,电话:0573********

(预住200人)

4、海宁龙祥大酒店:海宁市西山路610号,电话:0573********

(预住100人)

5、各代表队原则上运动员安排3人间,领队、教练员安排双人间。

附件:

1、 2011年省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食宿回执单

2、住地与赛点交通参考图

海宁市体育局

2011年7月25日

附件1:

2011年省少年儿童夏季游泳锦标赛食宿回执单代表队:

领队或教练:

联系人:

手机:

预订时间: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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