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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村庄社区化管理之法治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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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村庄社区化管理之法治视角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作者:张文婷编辑:studa1211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突飞猛进。大批人口涌进城市,处于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一些都市村庄由于基础比较薄弱,一直存在各种管理问题。面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传统的村庄管理模式明显已经不能再适应现实的管理需要。为此,一些都市村庄因地制宜,探索出一条新的建设道路,社区化管理。社区化管理因为正处在发展阶段初期,给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村庄建设带来重大贡献的同时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主要就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方面展开论证,结合当下实例阐述村庄社区化管理中法治建设的意义,不足和建议。

论文关键词社区化管理法治城乡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和城市发展的一个新的任务和阶段,是指把城市和乡村,把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当成一个整体,综合起来进行统筹规划。并在进程中通过体制调整和政策管理等方式,促进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协调发展,改变长期以来农村基数大,发展长期落后于城市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乡村各方面与城市的一致发展,让农村居民也能在这一进程中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样方便与文明的生活方式。但是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乡村管理方面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面对这些,村庄社区化管理应运而生。为了解决农村管理和公共服务欠缺问题,很多城市在农村全面展开了村庄社区化建设。最早的一批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如山东诸城市,把原来的二十三个乡镇合并为十三个,并且通过实地考察把全市1249个村庄按照地域之间的邻近距离,习俗是否相近的原则整合成208个村庄社区。每个社区大致分配为涵盖五个左右村庄,服务范围将近1500户。这种管理方式大大推进了诸城市的城镇一体化进程,优化了农村存在的各种管理问题。

一、当前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方面的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欠缺

2009年底,北京京郊大兴区北五镇社区连续发生了3起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牵涉死亡人数达到13个,大兴区公安部门人员表示,城乡结合部村庄社区由于人员复杂,法律认知度不高,法治管理不完善,很多简单的居民矛盾也会形成重大社会案件,有关部门向大兴区社区居委会政府提出“法治管理”的要求,以杜绝这种社会惨案的发生。这起连环惨案一方面反映了社区管理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社区居民法律知识的欠缺。面对村庄社区居民普遍普法程度不高的问题,法治宣传教育是社区普法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解决社区纠纷的直接有效方式。目前,城市社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已经是法治建设最基本和最常规的方式,但在村庄社区管理中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明显存在欠缺。首先,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足,系统内容存在大量缺失。村庄社区里的居民家庭背景各不相同,接受教育程度和工作性质也无法一概而论,因此对法律的了解和需求也各不相同。但村庄社区建设对这方面法治教育和宣传针对性较差,考虑的也不够全面。最常见的问题是对村庄社区青少年如何预防犯罪

的等方面普法的专门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宣传力度,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的特殊保障要求严重被忽视。此外,极度欠缺对一些社区从业人员的劳动普法宣传,使得这些人员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除了这些常见缺失,对很多各类身份的迥异需求法制教育宣传也尚无法一一达到满足,导致居民对社区法治管理一知半解,无法引起村庄居民的重视。

其次,村庄社区法治宣传不仅不到位,而且基本都流于形式,管理的制度性不够明确。国家宣传部分对法治的宣传一直都是专门选定在一些特定日子,比如每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特殊意义的时间,本身已经带有形式主义。不过,这些普法日虽然是面向全国,但真正关注这些的的还是一些城市居民,而城市居民普法程度已经基本达到要求,所以也就无可厚非。但刚刚踏进城乡一体化的村庄社区也只在这些特定日子进行法治宣传就明显很不符合村庄社区的实际情况。村庄社区大部分人的法律认知程度并不高,这种形式主义,偶尔出现的短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完全无法做到法律深入人心,也很难满足村庄社区居民的日常法律需要,更不能真正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也就根本不可能实现村庄社区法治管理的初衷。所以,社区法治管理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些居民在简单的邻里关系处理上只追求个人利益,不兼顾他人的纠纷问题。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去履行自己的义务,甚至有极个别的人因为不懂法而践踏了法律尊严,给法治管理工作者带来了不便的同时也将村庄社区的管理推向了不和谐的局面。因此,村庄社区要想搞好法治管理,普法工作真的非常重要,是社区法治管理的先决条件。

(二)政府在法治管理方面投入力度不够

村庄社区由于其新兴性决定了其工作任务的繁杂,虽然看起来可能很简单,但实际管理中则需要面面俱到,很难理清头绪问题。村庄社区需要承担的管理任务在短时间内过多过繁,而国家在管理各方面尤其是法治方面的投入和配备力度远远不能满足社区法治管理需求。比如法治管理人员配置方面,懂专业,有责任心和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很少,而且由于条件较低,社区又无法提供好的发展前景,大多数人都不愿入住村庄社区工作。所以,法治管理人才的难引进给社区法治管理带来了很多麻烦和挑战。社区法治管理不仅承担着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调解、信访等各方面工作,还要承担民政、再就业等各项工作,反而各项工作效率都达不到要求。出现这种问题,最主要还是基层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在现在这个经济就是一切的社会,政府部门把大部分的资金都投入到村庄社区经济建设和管理上,致使法制管理资金不足,不仅无法调动法治管理的积极性,而且妨碍了社区法治建设的发展,不利于化解村庄社区居民各种纠纷矛盾。

除此之外,投入力度的不够还表现在社会各界力量对村庄社区化法治建设的关注度不多。这些时间以来,村庄社区法治管理建设都是在各自的社区内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主要以自身的社区环境做依托,因此法制管理效果并不明显。解决的办法就是急需社会各界法律等人才进行辅助宣传,但由于国家在这方面投入力度小,重视度不够,导致社会各界力量对村庄社区法治管理了解不够,没有关注度。这些,对社区法治管理建设的完善是很不利的。

二、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问题解决策略

(一)加大对村庄社区法治的教育宣传力度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文明成果,中国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种建设都离不开法治。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居民的生活方式等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们越来越多的遇到社会、经济和法律问题,社区也渐渐成为纠纷矛盾的聚集地,所以,法治管理也是村庄社区化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融入进每一个居民的日常生活,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社区法治管理直接关系着城市基层政权的稳固与否,是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保障。社区治

安、环境、物业、人口、生活等等都需要法治管理,只有做好法治管理,才能真正保证社区稳定和谐发展。

要做好村庄社区的法治管理工作,首先需要村庄居民要有法律意识。而加强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最主要是能在充分考虑社区居民不同法治需求的基础上,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全方位地推进村庄社区法治建设。首先,社区的普法宣传教育要以人为根本,考虑不同居民不同时期和层次的需求,展开有重点多角度的的法律教育宣传。与此同时,法治宣传人员可在实际普及过程中对居民的传输慢慢从教育型方式往服务性方式转变,争取能够做到不只是一个人单向宣传教育形式,而是双方互动的积极参与形式。结合居民实际和工作实践,开展不同层次的法律培训班,尤其是对社区内的青少年们进行加强教育,展开宪法和犯罪预防等各项法律教育,这样做不仅是为青少年们健康成长做铺垫,也是从根源上推进社区法治管理的进度。对从业人员则中劳动法等各项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法律的实用性和权威性。对妇女和老人们则要多进行婚姻法和继承法等各个方向的法律教育,既突出了普法宣传的目的,又能真正促进社区法治管理。

(二)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倡导社会各界关注村庄社区法治建设

最先,要建立一支专业的法律队伍。村庄社区法治管理离不开法律素质高的专业人员,政府一定要加大社区法治建设的投入力度,只有有了充足的资金和专业人员,社区法治管理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的途径,吸引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法律人士进入村庄社区服务。也可以利用社区已经存在的资源,鼓励社区工作人员自己不断提高法律知识积累,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此外,社区政府也要投资自己的法律工作人员,对他们进行重点和指向性培训,争取社区在自己内部培养出一批高素养和高能力的法律人员。针对村庄社区管理任务繁杂的问题,在法治管理建设上的资金筹措一定要把握重点所在,明确资金合法利用渠道,对法治建设的资金分配对居民实行公开化方式,一方面能使人们看到政府的作为,另一方面也能增加社区居民与法治管理建设的重视。

其后,还要大力倡导社会各界力量和团体加入村庄社区法治建设中来,要相信除了政府的投入,民间力量拥有更大的潜力,吸引社会力量是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建设的重要一部分。比如,北京去年开始开展的的“律师进社区”活动。2011年,北京和平里街道举行了名为“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进社区”启动仪式,司法局表示,今后每个村庄社区都将配备一名律师,提供定向的专业化公益性的法治问题服务。律师事务所表示要定期接受居民法律咨询,并且定期在社区举办法制宣传专门讲座,协助解决社区内各种法治管理问题。长安公证处也发表声明表示愿意为村郊社区公正事项与建议提供法律服务。费用方面,对律师来说,主要是公益性服务,政府也会提供保障,不会让社区老百姓花钱。在未来几年内,“法律服务进社区”将会全面覆盖北京市3900多个村庄社区,据悉,通过这项活动,集中在城八区的80%律师资源将会被更合理配置,全面平衡了城区与郊区法律服务资源,对整个北京京郊社区法治管理方面问题的解决率有极大提高,也有效缓解了政府的压力。

村庄社区化管理,有利于农村居民生活方式的城镇化,有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一种有效的新模式。而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不仅是对我国当前依法治国方针的践行,也是构建平安中国,平安社区的必然要求。目前虽然村庄社区化法治管理方面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但相信,通过对问题的解决,中国乡村社区化管理将会走向全新的局面,同时对我国城乡一体化的进程的加快也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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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思考 摘要: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包括法治理念、法治依据和法治程序三方面内容。完善其治理要采取以下措施:确立学生权利为本的理念;完善学生管理的法律体系,特别是其中的高校规则;严格遵循正当程序,疏通三大救济通道。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理念;依据;程序 亚里士多德说:“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1]理论界一般把它概括为两点:一是法律至上,二是良法之治。法律至上讲的是法律理念问题,良法之治又包括“良法”和“治”的问题。研究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应研究三块内容:法治理念、法治依据(“良法”)和法治程序(“治”)。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理念的错位与调整 权利与权力是法治的两大基本要素,法治的过程就是权力与权利的博弈过程。 1.“权力本位”的现状与原因 高校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是作为行政主体,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准行政权力”,即管理权力。高校学生管理的实质就是高校管理权力与学生权利的博弈。一直以来,在学生管理中高校具有绝对的权威,并处于支配和主导地位,学生则处于被支配和隶属的地位,高校与学生的关系实质是纵向的和不平等的。高校强调秩序,重视效率,习惯于按照自己的意志、依靠自己的经验、运用行政手段进行严格管理,命令学生绝对服从。这种“权力本位”理念造成的后果就是学生的权利被漠视,学生人身权、财产权甚至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屡被侵犯。 究本溯源,“权力本位”理念有着肥沃的生长土壤。首先,我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有“重权力而轻权利”的传统,“人治”的思想根深蒂固,我国老百姓素来以“顺民”标榜自己,早已习惯了“民不与官斗”的思维模式。其次,几千年来儒家思想讲究“师道尊严”,封建礼制强调“天地君亲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师师生生”层次分明,师尊生卑的等级观念对师生关系的影响甚深。 2.变“权力本位”为“权利本位”的必要性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进行,保护学生合法权利日益受到重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理念进一步调整,逐渐完成了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 首先,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来说,权利和义务是法的基本构成要素,权利是第一位的,义务是第二位的,义务的设定是为了实现权利。正如有的学者所言:“法治化的过程,实质体现为权利的运作过程,因而权利的实现程度就成为分析和评价法治状态和法治模式的重要参数。即法治实际上就是一个有选择地将应当有的、而且能够有的、但还没有法律化的自然权利确立为以规范形态存在的法定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促使权利主体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实际享有这些权利,使权利从应有转化为法定,再从规范形态转化为现实状态。”[2] 其次,从法治的要求来说,权利与权力是法治的基本内容,权力来源于权利又服务于权利,两者既紧密联系又互相制约。依法行政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控权是行政法的基本思想,因此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主要任务是控制和规范高校的管理权力,保障学生权利的实现。 最后,从高等教育的目的来说,学生接受教育和管理是高等教育的中心内容,高等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全面和个性的发展。法律赋予高校行使管理权力,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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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doc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在我们国家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下,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渐渐增强。怎么建设一个法制化的高校学生管理机制是当今高校教育的主要课题之一,应该针对当前各方面对这个问题的要求,探讨有效的方法。文章将从制度、社会和高校本身对这个问题的要求出发,提出几点建设性的意见,帮助高校实现学生管理的法制化。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对策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是高校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对在校的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社会活动等各个方面实现全方位指导、教育、服务和管理的学生管理工作模式。法制化的学生管理工作模式与传统的学生管理模式相差甚远,法制化的学生管理模式侧重于从法律出发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的全面指导、教育、服务和管理,日常的各个方面都有相应的法律标准,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责任,具有指导性强、操作性强的特点。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的必要性 (一)制度的要求 我们国家坚持依法治国,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的背景下,依法治校也是我们的要求,真正的落实《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规定,是实现这个目标的前提。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把规章制度提高到一定的高度,按照法律制度进行管理,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而且在学生和学校发生冲突,亦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等其他的问题,为解决问题提供便利条件和政策规定,在制度上也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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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学试题及答案(0002)

行政管理学试题及答案

行政管理学试题及答案 山东大学200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行政管理学试题 一.名词解释 1.行政决策 2.政府职能 3.三权分力 4.绩效 二.简答 1.行政管理的学科特点有那些 2.简述行政权力的分配方式及途径 3.考任制的基本原则 4.西蒙的决策理论及其贡献 5.现代法治的行政特征 三.论述题 1.传统行政权力与现代行政权力相比二者有何不同 2.试述中国政府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管理课程试卷(第四套) 一、简释题 1.行政干预手段与经济手段 2.行政效益与行政效率 3.程序化决策与非程序化决策 二、简答题 1.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的原则是什么? 2.科学地认识和确定行政职能有何意义? 3.简述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制的涵义及其辩证关系。 三、论述题 1.试述人事行政的功能和环节。 2.试论述泰罗“科学管理原理”的基本内容及其意义。 四、案例分析题 【案例】中共XX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提交了19个乡、镇长职

务任免建议名单。第二天,县人民政府便将这19个乡、镇长的任免通知发至县直属单位和有关区、乡、镇,县人大常委会收到以上任免通知后,认为县政府的任免通知违背了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遂建议县政府予以纠正,但未能引起县政府的重视。事隔不久,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又向县委反映这一问题,县委也没有明确表态。在这种情况下,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就此问题举行了常委会议。在常委会上,委员们一致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县人民政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乡、镇长任免通知的决定》,指出县政府对19个乡、镇长的任免通知不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撤销。 【案例分析】请用行政学有关理论分析上述案例中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行政管理课程试卷(第四套)答案要点 一、简释题 1.行政干预手段与经济手段 行政干预手段是指通过行政系统,采取行政命令、指示、规定和下达指令性计划来进行管理的方法,它具有垂直性、强制性的特点;经济手段是指按照经济运行的规律要求,通过贯彻物质利益的原则来进行管理的方法,它具有间接性、诱导性的特点。两种手段都是行政管理过程的基本手段。 2.行政效益与行政效率 行政效益则是对行政管理活动结果即行政产出的评价;行政效率是指在保证政府活动符合预定目的,并给社会带来有益成果的前提下,行政活动的产出与投入之间的比率。评价行政效率要以对效益的肯定为前提。 3.程序化决策与非程序化决策 程序化决策是对重复出现的,有一定常规可循的问题的决策;非程序化决策是对偶然发生或首次出现的,没有现成规范和原则可循的问题的决策。非程序化决策一般更为复杂,领导者应将主要精力集中在非程序化决策上。 二、简答题 1.答案要点:⑴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⑵紧密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行政体制改革;⑶加强与相关学科的结合。 2.答案要点:⑴对行政组织建设和科学化有重要意义;⑵对实现行政管理过程的科学化也有着重要意义。 3. 答案要点:⑴集体领导指对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集团全体成员讨论,作出决策和决定的制度。个人分工负责是领导成员为执行集体领导的意志而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制度。⑶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是辩证统一的,集体领导是个人分工负责的前提,个人分工负责是集体领导的基础。 三、论述题 1.答案要点:⑴人事行政的基本功能是:计划和组织;使用和开发;激励和监督。⑵人事行政的主要环节是:职位分类、选拔、培训、考核等。 2.答案要点:⑴泰罗“科学管理原理”的基本内容包括:①时间与动作的研究; ②对工人的挑选和培养;③工人与资方的合作;④实行职能管理制。⑵泰罗“科学管理原理”促进了传统的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对行政管理学的产生和发展也起了重要作用。 四、案例分析题 答案要点:

谈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管理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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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学生管理之法治化 陈朝晖* 【中文摘要】学生管理,是影响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制约高等教育发展最为重要的因素。“法治”是高校学生管理的必由之路。遗憾的是,这一问题目前在理论界尚属一片空白,更莫论在实践中的贯彻。本文试在论证这一命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涵和目标,并探索一条现实的实现途径。 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法制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对大学生的成长和个人发展至关重要,然而反观我国高校目前的学生管理现状,实在不容乐观。其中突出存在的问题有:少数管理者垄断一切管理事务,学生无权参与管理,或虽有此项权利但因无可靠的保障而流于形式;对学生行为的评价无一定的标准,或虽有一定的标准,但对管理者而言只是一种工具;学生管理的主体、权限不明;学生与学校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不清,学生的权利和自由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对学生管理工作的程序性规定欠缺;学生的权利遭到损害时得不到有效救济等。这些都是高校学生管理“人治”状态的突出特点和必然结果。故此我们必须调整业已严重滞后的高校管理学生工作的管理思想、?管理活动和管理模式,以适应时代的要求。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之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的“人治”状态,?有着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然而世易时移,“法治”已成为目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现实且迫切的要求。 首先,学生与校方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步入由身份到契约的转轨时期。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的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另一类是横向的平等主体间的自由合意的关系,即契约关系。[1]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从经济的角度入手,这一变化便豁然开朗:?过去我国高等学校运行的经费来自于国家拔款,?高校管理者的管理权是行政权力的一部分。虽然从宏观上讲,国家行政权来自人民的公意,但特定到学生与学校的这一具体关系,则是一种纵向的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但自1997年以后,?普通高校全部实行并轨招生,学生自费就学,自主择业,学校收取费用,提供服务,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转变为契约关系。管理者的管理活动不再是依据其作为管理者的身份,而是依据契约----与学生达成的契约以及学生之间达成的契约,这二者之间时有交叉。由此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学校更多的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的,当然也不排除其出于社会公益之目的而为公法授权之行为,比如依据《教育法》对学生学籍进行管理、依据《学位管理条例》授予学生学位以及依据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行使相应的行政管理权,但其管理活动需纳入“法治”的轨道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的依法治国应当将社会中各种关系纳入“法治”的范围,由“人治单元”组成的“法治社会”是不可想象的。同时法治社会也必然对其构成因子产生此种客观要求,此二者存在互动关系。 同时, 学生权利意识的觉醒、现代教育价值的确立、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带动思想更新的速度都对高校学生管理实现法治化提出客观要求。此外,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也是学生管理正规化、规范化,以及高校减员增效、遏制腐败的客观需要。 二、法治的内涵及目标。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的若干思考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的若干思考-人力资源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的若干思考 朱艳民马浩辉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任怀敏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摘要:学生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中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本文从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意义出发,分析了当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不足,进而提出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学生管理法制化高校管理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指的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且由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管理人员负责,保证在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等活动可以健康开展,从而保障学生的根本权益,消除不利因素对高校学生产生的影响。近些年来,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已经深入到各个领域中,在这种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也应当改变传统的管理思想,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才能为学生提供更多有利的保障,从而保证高校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意义 1.有利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都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同时学生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如果仍然依靠传统的说教方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显然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而通过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可以有效的提高学生管理的效率,从而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2.促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持续发展。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最早在党的十六大

上提出,其根本目标在于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而除了相应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外,还需要强化国民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的法律素养。高校是我国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对于我国法制国家建设战略的实施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必须要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才能有效的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化建设的进程。 3.有利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谐社会应该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好为核心思想,而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的安定团结直接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可以为学生创造一个和谐的小环境,进而成为推动社会大环境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不足 1.缺乏法制化管理观念。当前,高校管理工作普遍以行政管理思想为主,利用统一的管理形式和管理制度开展学生管理工作,而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与服从,这种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约束纪律的效果,但是却忽略了对学生合法权益的考虑,也没有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另外,学生管理工作中也忽略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为淡薄,遇到问题无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行政本位的思想严重。长期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方面,往往是过于注重高校自身的刑侦管理的涉入,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运用的是命令、指责等词汇,却很少以法律作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依据。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所以以往的行政本位思想已经无法适应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

行政管理论文范例(最新)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 论现代行政领导素质及培养途径 姓名: 学校: 学号: 指导教师: 定稿日期:

目录 内容摘要 (1) 关键词 (1) 一、行政领导者素质概述 (1) (一)行政领导素质含义 (1) (二)行政领导素质的特点 (2) (三)提高行政领导者素质的必要性 (2) 二、现代行政领导应具备的素质 (3) (一)厚德博才 (3) (二)睿智敬业 (5) (三)清廉奉献 (5) (四)胸襟宽阔、选贤任能 (6) (五)健全的性格,健康的体魄 (6) 三、培养现代行政领导素质的方法和途径 (7) (一)端正态度,转变观念 (7) (二)终身学习,持之以恒 (7) (三)深入实践,反复锻炼 (7) (四)强化修养,完善人格 (8) (五)转变作风,规范行为 (8) 总结 (9) 参考文献 (9)

论现代行政领导素质及培养途径 摘要:行政领导者担负着行使公共权力,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新时期对行政领导干部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适应新形势,努力培养和提高行政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把自己塑造成既具有广博知识,又具有现代领导意识、强烈开拓意识和作风民主、高效、廉洁的领导者,是每一位行政领导干部的当务之急,也是行政管理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现代行政领导素质培养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攻坚阶段,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党和国家提出一系列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领导,取决于他们的素质状况。行政领导者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行政权力,在行政管理部门中占据决策地位的人。在行政活动过程中,虽然行政体制为领导者提供了一种职位权力,但领导者自身素质的优劣,却是决定其能否带动群众完成组织目标任务的关键性因素。换句话说,行政领导者素质的高低,决定组织活动的成败。那么,现代行政领导者应具备哪些素质,以及如何培养这些综合素质?本文就这些问题做一些初步探讨。 一、行政领导者素质概述 (一)行政领导素质含义 素质,是构成事物的基本成分,反映事物的性质和特点。人的素质在心理学上是指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是心理活动发展的自然前提。领导者素质,是指领导者在一定先天禀赋的基础上,通过后天实践锻炼和学习所形成的,在领导活动中经常发挥作用的本质要素。 行政领导素质,是指充当行政领导角色的个体为完成其特定职能职责,发挥其特定影响和作用所必须具备的自身条件,是行政领导在先天禀赋基础上通过后天的学习、工作和实践而获得的德、才、学、识、体等总和。具体说,它有双重含义。首先是指构成行政领导的各种内在要素,包括领导者的生理、心理、文化、

浅议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浅议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p管理其含义有二:一是负责某项工作使顺利进行;二是照管并约束(人或事)。高校学生管理从其字面意思来讲便是对高校学生进行照管并约束。传统上看,依照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通过法律、法规授权的方式,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命令与服从的行政法律关系。然而就目前高校实践来看,学生管理已经突破其字面含义,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特别是上世纪末扩招以来高校与学生一方面是高校收取学费、教育学生,学生缴纳学费并接受教育,另一方面在后勤上高校收费提供服务,学生缴费享受服务,在这两个方面,高校与学生有了普通的平等民事法律关系,而高校在学籍、学位及处分等方面仍具有管理能力,笔者认为,这两种关系并存,我们可将其视为一种准行政法律关系,在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针对高校与学生之间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应当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处理。 首先,从高校作为管理者的角色方面而言。高校的守法,即要求高校要遵守法律、法规乃至自身校规、校纪的规定。其所制定的学生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实施的管理行为不仅不能超越法定范围,而且也不能忽略法律程序。另外,高校做为独立的具有教育资格的法人,其管理权如办学、管理等方面的权力,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干涉。这就是高校享有的管理的权力与学生接受高校管理的义务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学生有权利,但是学生的权利仍然要受到防止权利滥用原则的限制。学生享有受教育、申诉救济等权利,但要以承认和服从学校依法所享有的管理权利为前提。要求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其次,就民事方面而言,1997年高校实行并轨招生以来,学生自费就学、自主择业,学校则为学生提供相关的服务,学生与学校的法律关系不再是纯粹的行政管理关系,尤其是在后勤服务方面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学生出资,学校提供相应的服务,学生与学校在这一层面上是平等的主体。这就要求高校必须转变在相应法律关系中的态度和观念,要确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以学生为服务的主体,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二、高校学生管理的不利因素分析 近几年,随着国家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仍存在着诸多不利的因素。 (一)传统观念影响 我国“一日为师p

电大毕业论文—试论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电大毕业论文 15春行政管理(专科) 试论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姓名:张小丽 专业类别:15春行政管理专科 学号:1551001419760 指导老师:鄢老师

试论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企业管理工作已不仅仅是单一在企业特定的工作岗位,各行各业都迫切需要全面的行政管理人才,根据各类企业的规模和需求不同的岗位名称:行政总经理、行政总监、行政经理、办公室主任、秘书,总而言之行政管理人员相对于企业来说就象是一个家庭的主妇、管家,负责所有的后勤事务,保证企业正常运作。 关键词:企业管理、行政管理、核心竞争力、激励机制前言:随着人们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行政管理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显,企业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化,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管理效率的提高,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充分认识行政管理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行政管理在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的对策,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管理的地位及作用 1、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企业管理是行政管理理论在企业中的具体运用。企业管理区别于一般的行政管理,在其广度、深度、重要性及敏感性等方面也都不同于其他方面,具有相当的特殊性。企业管理更注重内容和实质,尽量减少繁文缉节,而且相对比较直接地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联系,即更讲究实效。企业的行政管理往往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对企业管理的诸多制度、程序、环节、形式、图表、文件等进行

剪裁和调整,使之变得精练、实用、简洁、便利、省时、省钱。企业管理工作具有灵活性。 因此,在现代企业中,行政管理部门是企业重要的管理部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是企业有效运转的重要前提,也是经营者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一个切入点。 企业管理能够保证企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企业管理存在于行政管理之中,与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而企业在发展中必然会遇到一些困难。如政治环境因素能影响政府的发展,争取有利企业的政治环境就是行政管理的的任务之一。同时,解决员工思想问题,了解员工思想动态,正确引导员工思想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也是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责。 企业管理能够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除了经济实力以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行政管理的正确引导与配合,企业通过行政管理,才能努力打造学习型企业,使企业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接受先进的管理理念与经营管理技术,并转化到生产中,使企业充满活力,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2、行政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企业中的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企业人员每天都面临着大量的、琐碎的、不起眼的事务。但是,这些事务只不过是行政管理这棵大树上的枝枝叶叶而已。概括起来说,行政管理在企业中主要有管理、协调、服务三大功能;其中管理是主干,协调是核心,服务是根本。概而言之,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企业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通常称为办公室、总经理

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研究

依法治校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研究本文以论述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意义为突破 口,分析推行法治化管理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所带来的问题与挑战,进而从多角度阐述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对策。 标签:依法治校高校学生管理 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要实现依法治国”,高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高校学生的法治化管理不仅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效率,维护高校主体合法权利的重要保障。 1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意义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就是高校要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实施高校管理权,并且不能超越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这就要求高校要依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高校管理者在行使管理权时有法可依。因此构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1.1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八大四种全会提出了实现全面法治化社会,作为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高校的学生管理必须要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实施管理工作,通过在高校学生管理中实施法治化可以改变高校法制建设落后的局面,并且能够增强学生的法制理念,进而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地为社会法治化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 1.2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保障高校发展的需要随着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管理者与学生之间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在我国法治化社会建设不断完善的时代环境中,学生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一旦学生与高校出现财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冲突时,就会给高校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而如果高校实施法治化管理,将高校的一切活动纳入到法规的体系中就能避免高校的管理行为出现违法现象,进而有效地保障了高校的健康发展。 1.3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培养社会人才的重要保障大学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主力军,培养高素质的大学生是高等教育的主要目的,也是社会发展的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的人才要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因此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接受系统的法律知识和培养较强的法律意识,而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就是通过对学生法治化的管理促进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2 法治化背景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如上所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对我国高等院校的发展、高端人才法律意识的培养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高校都在积极的构建管理工作的法治化,但是

论高校学生管理之法治化(二)

近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以民主政治为前提的。[6]民主意味着要承认学生有管理学校的权利。比如法国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规定,大学设思考、建议、决策机构——大学委员会,其中学生的比例最高可达教授、讲师、助理讲师人数的总和。[7]英国的大学最高权力机构协议会(Council)和管理经营机构(Senate)均吸收学生代表参加。[8]德国大学的学院(系)会议亦有学生代表,该会议拥有选举学院院长(系主任)的权利。[9]在我国的深圳高级中学,组成了完全由学生组成的仲裁庭,可作出仲裁决议书要求校方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及修改学校的管理制度。仲裁庭的裁决校方必须执行。[10]而在我国的高等学校,虽然有学生代表大会等民主机构,但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确认其职权,而在实践中这些组织也是形同虚设。在法治主体系统的建设上,国外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而深圳高级中学的成功实践,更令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大学生的管理能力。 (二)、思想观念系统。 此系统可划分为两部分:管理者的思想观念系统和学生的思想观念系统。管理者不仅在前者中起着决定作用,而且也主导着后一系统,因为管理者向学生灌输的思想将在根本上决定着后一系统的内容。目前高校管理者存在四大心魔:封建等级特权思想,官本位思想、法律工具主义思想以及性恶论思想。这些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的存在极大地阻碍了法治的进程。因此清理管理者的错误思想及顽固不化的管理人员势在必行。学生的思想观念系统也不是没有问题,突出表现在顺民或说奴性思想严重。但其诱因却是法治主体系统及管理者的思想观念系统的缺憾。如解决了上述两个问题,这个问题自然就水到渠成。 (三)、法治的教育系统。 目前我国高校大多都强化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和校规校纪的教育。但这种教育却是片面强调学生的义务而绝口不提其享有的权利,这本身就与法治的要求背道而驰,何况此种教育只是针对学生而使得管理者法治观念淡薄。因此必须改革现存的法治教育。在法律基础课上,不能单纯讲我国法律保障的人权多么真实多么广泛,而要强调学生作为一个公民享有哪些具体的权利;不要单纯讲学生不应当为某种行为,同时也要讲学生享有哪些自由;在德育课上,要在申明学生义务的同时,告知其权利。同时,学校制定、增删校规,应向全校师生公告,其形式应保证管理人员和学生尽皆知晓,同时作出必要的解释。而对管理者的培训更要加强,使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四)、法制系统。 该系统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普遍适用的法,包括《宪法》、《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就这一部分而言,我国的立法在形式上较为完备,但缺乏可操作性,并且保留了较多的“人治”色彩。《高等教育法》作为针对高等教育的特别法竟然未对高校必须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以及学生和校方的权利、义务,纠纷的解决等内容加以全面规定,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而在这方面国外的立法远远走在我们前面:比如在英国,教育管理体制、学生、教师、家长的权利与义务等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11]法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大学校长必须依法管理学校。[12]同时法国的教育司法制度相当健全,学生、学生家长和学校的纠纷可以通过教育系统内部的司法制度或教育系统外部的行政诉讼制度来解决。[13]美国的联邦教育法有很多关于学生福利的内容。[14]俄罗斯联邦教育法第五章中,首先规定“学生有权参与教育机构的管理”。[15]印度大学法规定大学内部各权力机构以及大学的实际首脑副校长,必须在法律赋予它(他)们的权力范围内履行职责。 [16]同时外国教育法将一般视为校内管理的违纪行为,均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相应的责任,并纳入法定的程序进行处罚。[17]这些国外教育立法均可择其善者而从之。 第二部分为针对某一特定高校的内部管理之“法”。在英国,它也是以“法”的形式存在的。凡得到皇家特许成为“自治大学”的学校都可以制定专门的大学法。[18]但高等教育法人团体制定的管理章程需经过务大臣批准。[19]如《牛津大学法》、《伦敦大学法》等。[20]在印

浅谈行政管理现代化

浅谈行政管理现代化 发表时间:2018-06-07T16:52:39.17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1期作者:蒋丹璐[导读] 摘要:世界经济贸易全球化是当前各国经济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向,这种发展趋势对于我国的影响力是极为深远的。 南开大学上海 200000 摘要:世界经济贸易全球化是当前各国经济建设发展的必然趋向,这种发展趋势对于我国的影响力是极为深远的。自我国加入世界经济贸易组织以来,我国例行的行政管理制度趋于民主化、法制化和高效化,对于我国经济和政治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在经济发展进程中,这种渐进践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也随之出现了诸多的问题,这显然无法满足于知识信息现代化的进一步发展,由此,有必要对于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一次彻底性的大改革,重新权衡和调整各种不同的利益结构,以推进我国经济和政治的全球化发展。 关键词:行政管理;现代化;改革 1迄今为止我国行政管理所取得的成功经验 1.1政府职能的转变 将政府职能定位为全面掌控经济、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及公共服务等核心职能,并以此为基础,协调政府与企事业单位关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健全公共服务机制,实现了有效的政府体制全面化、系统化的整体改革。迄今为止,我国行政管理现代化改革发展顺利、成效显著的原因之一就是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集中领导,正确梳理和协调好行政管理现代化进程中各种利益关系、各种改革之间的利害关系,这是多年来行政管理改革实践验证了较为成功的经验之一。 1.2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关系改革 首先,政府放宽了国企的权利范畴,凭借土地承包制改革的经验,实施了分配、利润等为指标的承包制改革;企业建设、流动资金由以前政府拨款转变为银行贷款,由以前国企提交利润转变为国家税收,由以前政府出台传达生产计划和分配生产资料,转变为市场采购生产资料,产品完全由市场供求的杠杆来决定,开展了国企资金结构、管理机制和治理结构的彻底性改革,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其次,将政府总体事务划分为事业、行政两方面事务,当前政府事业体系不仅包含市场调控的经营管理活动,还包含文教体育、科技创新、卫生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范畴,同时,为精简机构设置,将本隶属于政府行政事务的工作也都划归为事业单位管理范畴。 1.3借鉴和吸取国外行政改革的经验 我国一直以行政管理发展规律为依据,世界很多发达国家为满足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求,最大化提升行政管理效率,都争先精简政府治理机构、优化行政管理规制,实施了影响巨大的公共行政改革。我国借鉴和总结了这些国家公共行政改革的成功经验,将行政管理提上重点议事日程,比如,西方发达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机构设置都较为简单,权责分工明确具体,决策、监管和执行机构互相制约和适当分离,各种利益关系以法治为基础,注重行政管理制度的创新等。我国从本国国情出发,结合我国经济、政治和行政等体制,合理地借鉴和吸取了发达国家公共行政管理的体制和方法。 2 多年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2.1机构设置不尽合理,权责不明确 机构设置还尚未完善,权责不明确,权责混淆、权责不分的现象还较为明显,权力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决策、监管和执行的机构设置缺乏科学性。例如,宏观、微观之间乱套,财政部、发改委负责的项目延伸到下级各县;上下级各政府之间、平级各政府之间、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不明确,责权分离现象比较突出。据调查显示,国务院各部门职责交叉现象很突出,建设部与发改部、国土部、水利部等部门职责交叉现象明显,这样彼此之间的权责无法明确,工作无法做到尽善尽美,尤其会出现在行政管理中彼此推诿的不良现象。 2.2行政管理效率不高,成本太高 虽历经多次地机构精简与改革,而机构财政开支在膨胀、精简之间忽高忽低,随之财政给养人员、机构的逐渐扩大,党政事务财政开支大大超出了财政开支的比率,致使行政成本居过高,出现严重的财政赤字。行政管理成本过高体现在如下两方面:第一,财政总支出中行政管理费用所占比重呈上涨趋势,已由“一五”期间的12.7%涨至“十二五”期间的18.5%;第二,行政管理的人均成本涨幅大大超过了财政支出的人均涨幅。由改革开放第一年的行政管理人均费1550元涨至2014年的38412元,涨幅达到了23.8倍;同期财政支出人均费由116.6元涨至1907.5元,年均涨幅达到了11.8%;行政管理年均费比财政支出超出了0.6个百分点,这个数字实在令人堪忧。 2.3机构设置规范程度低,行政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低,随意空间很大,例如,不依据法律范畴进行机构设置,造成严重的超员、超编现象。行政监管包括行政机构的外部监管和自我监管,我国行政机构的外部监管受制于党和人大的两方面监管,然而,事实上,党对政府的监管由于党政统一而削弱,人大的监管也无法得到真正彻底落实。由此来看,对于政府行政管理的监管只是流于形式,行政监管力度不够。 3推动我国行政管理现代化改革的具体行径 3.1建构一套行政管理的公共体制 党的十九大特别强调要建构一套决策科学、权责明确、分工合理、监管到位、执行通顺的公共管理体制,这是对于建构行政管理公共体制的最好诠释。我国行政学院原副院长唐铁汉指出,公共体制是产生公共产品、管理公共事务、行使公共权力和作好公共服务的政府管理公共体制,其根本上就是印证了行政管理的服务性与公共性,这与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行政改革目标不谋而合。“行政管理”听起来侧重于上级对于公民的约束与管制,不能使公民参与权、监督权得以充分体现,为此,行政管理现代化改革目标就是构建一套行政管理的公共体制,这个目标的确定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根本前提,也代表政府行政管理理念的真正转型。 行政运作机制包含了决策、监督和执行等一系列的工作流程,要努力解决以前行政机制中决策不科学、监督不力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要确保这三种权利互相协调、互相制约、适度分离,不能将这三种权利的实施集中于一个机构或一个部门来完成,那种极易出现监督不力或职权滥用的严重问题,由此,我们确定决策权交由大部来完成,执行权由相关机构协助完成,同时设置专门的监督机构完成监督职能,这样势必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为此,要确立一套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互相协调的运行机制以指引行政管理现代化改革的顺利实现。 3.2协调好中央、地方的关系

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分析

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分析 本文阐述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涵、意义,分析了目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索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的途径:增强法治教育宣传;明确高校与学生间的法律关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合法的管理程序;完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 标签: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价值;问题;对策 一、前言 近几年来,在依法治国的环境下,法治理念逐渐深入高校领域,法治思想已在高校学生中产生重要影响,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已逐渐形成,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会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增强而出现的高校管理纠纷呈上升趋势,两者的矛盾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越来越多,反映了高校管理和现行教育法制的缺陷,向高校传统的管理模式提出新的挑战,同时也对高校学生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必须改革旧的具有显著人治特征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尽快创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制度。2005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确立了依法治校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定,标志着高校对学生管理己纳入法治轨道,这对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突显学校和学生的双重主体地位,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如何清晰认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构建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路径和对策,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是目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必须深思的问题。 二、认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1、内涵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指的是依据法律法规,合理配置学生管理权并对其运行予以有效的规范,建立健全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用以调整相关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法治的理念来处理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各项事务,使具有公权性质的管理权及受法律保护的学生私权实现良性的互动,进而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与科学化。 2、意义 (1)依法治国治校的客观要求。建设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而高校作为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阵地,学生管理工作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其学习和生活行为,使其养成守法的好习惯,有利于推进全社会法制化进程。 (2)创新高校学生管理模式的内在要求。将大学生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律法规调整大学生的行为,将有利于减少高校管理工作者的重复劳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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