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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财政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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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财政局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财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以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对财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财政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经局长办公会、党组会、局务会、全体职工会讨论通过后,在局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范围内适用。

第3条局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

第4条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局长主持财政局的全面工作,党组成员以及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受局长委托,按照分工,分管某方面的工作,并对局长负责。局长外出,由指定的党组成员、副局长临时主持工作。

第5条局属各单位必须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协作配合,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第6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重要紧急事项,局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理,但事后必须立即报告和通气。日常工作按照分工负责管理。

第7条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做好分管工作,或受局长委托,做好其他工作。对工作中的重要事宜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局长报告,涉及到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较强的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局长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经研究确定后执行,需要请示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请示后执行。

第8条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业务上接受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加强与税务、金融部门和其他单位的协作配合,充分调动全局职工的工作热情,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财政工作原则,带头执行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置于全局职工的监督之下。要深入实际,深入工作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破解工作难点,抓好指导、督办,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10条局领导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用好干部;要带头维护和顾全大局、讲团结,坚持党性原则;要密切协作,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要带头廉洁自律,遵守廉政建设制度;要带头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方针政策,并用其指导财政工作实践。

第11条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局党组和领导班子的集体

决定,自觉维护集体领导权威,接受上级业务处室的业务指导。当好参谋,经常性地向局领导提出合理化的工作建议。

第12条科室、局属单位实行科长(局长、主任)负责制,科长(局长、主任)要担任起领导和管理好本科室、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带头完成好本职业务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业务科室要抓好分管业务口和基层财政部门的业务管理和工作指导,经常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第13条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及时、定期向分管局长报告业务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做到不越权、不失职、不违规、不误事。

第14条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职工,科室、部门负责人有权力和责任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有权报请局党组研究处理。对工作积极、完成任务好、工作作风扎实的职工,有责任向组织推荐通报表彰。

第15条科室、局属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之间及科室与科室之间,要加强团结协作,不能相互推诿扯皮。综合性科室要搞好协调,加强督办检查;专业科室要及时向综合科室提供工作情况、做好数据报送、搞好信息反馈。

第16条局机关工作人员除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履行好岗位职责外,还必须服从统一调度,完成好临时性安排的工作。科室、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临时安排的全局性工作期间,科室、部门负责人应临时调整内部分工,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第17条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集体主义修养,增强集体观念和荣誉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整体利益。

第18条科室、局属单位对本科室、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要明确岗位、职责,制定本科室、本单位的岗位责任制。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19条市局会议分为局机关会议和全市工作性会议两类。局机关会议包括: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每月例会和专题会议等。全市性工作会议包括:全市财政工作会议、县区财政局长会议以及各科室、各单位召开的专业会议等。

第20条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参加人员为局党组全体成员。必要时有关涉及议题的人员列席。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党委重要指示、决定、会议精神;通报重要情况,研究要向市委汇报的重大事项;组织学习、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有关问题;安排部署机关党务工作;讨论决定局内机构、编制、人事问题;研究决定局机关其他需要局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21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参加人员为局长、副局长和局长指定参加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和议题汇报人员列席。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主要是传达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以及上级财政部门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研究需要局领导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包括全市和市级财政预决算报告,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安排,局机关自身的重大开支事项等)。研究需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省财政厅等领导机关请示的事项或汇报的材料;研究分析财政经济形势,讨论决定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第22条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参加人员为局领导、副县级以上干部和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会议指定的相关列席人员。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主要是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重要会议精神、重大事项决策;通报全市和市级财政预、决算报告;听取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与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局有关重点工作;通报内部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其它需提交局务会议通报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23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局领导召集和主持,参加人员为全局干部职工。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主要是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总结、部署某一阶段的全局性工作;进行干部考察测评;通报重要情况和其他需向全体干部职工安排部署的事项。

第24条每月例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参加人员为局领导、副县级以上干部和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无特殊情况每月底召开。会议内容主要是通报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当前财政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月或近期主要工作。

第25条专题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局领导、科室及单位负责召集和主持,有关人员参加。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议题主要是座谈有关情况;督查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研究部署某些专项工作。

第26条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参加人员为市直单位相关领导或财务人员;各县区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财政局局长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局内副科级以上干部。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议题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财政工作会议及市委、政府有关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安排财政工作;安排部署当年的财政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签订财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其他重要事项等。

第27条全市县区财政局长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参加人员为局领导和局内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及各县区财政局长。会议议题主要是传达全省财政局长或者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听取各县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专项工作。

第28条财政专业会议。由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具体安排,办公室统筹组织。参加人员为会议组织科室或单位有关人员和县区局的对口人员。会议议题主要是传达贯彻省财政有关专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有关专项工作。各科室、局属单位召开专业会议,要实行报告制度,事先填写会议申请单,由分管局领导审查并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召开。专业会议需要邀请省厅领导、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必须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并经局长同意后,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会议材料由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29条职工代表大会。由局党组负责召集,通过职工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工会负责承办。会议议题主要是了解和反映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搜集整理职工具有代表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反映;对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30条局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需向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汇报的事项,要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形成书面材料,以便安排研究。

第31条局党组会议研究内部机构、编制、人事问题时,办公室主任参加,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局党组会议研究其他工作和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办公室要安排专人作好记录,需要发会议纪要的,办公室整理后由局长审批签发。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经局领导班子集体商议后,抽调有关科室、单位和人员集体承办。科室、单位专业工作会议由提议召开会议的科室、单位组织,办公室承办会务。其他会议一律由办公室承办会务。

第32条除党组会议外,其它会议原则上财政监督局派员参加,负责对会议决定需督办的事项,向科室、局属单位发出督办通知,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要认真遵照执行,及时办理,并将落实情况向局领导汇报。

第33条分管领导到省、市、县区参加会议,回来后应及时向局长或局领导班子集体汇报,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只有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而无分管领导参加的省、市、县区会议,参会人员应首先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视情况确定是否向局长或局领导班子集体汇报。汇报原则有书面材料并提出会议贯彻落实意见。

第34条努力精简会议、端正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凡召开会议,会前都要作好充分准备,有专门的会议筹备意见呈送分管领导或局长。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用文件、电报或电话联系解决的,不召开会议;可以合并召开的几个会议要尽量合并召开,做到每次会议主题明确、解决实际问题。各类会议要严格执行预算,节约会议经费。

第35条所有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按会议制度规定应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不得缺席,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要向会议召集人请假;要保持良好的会风,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维护好会场秩序。

第36条请示汇报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办理,属于分管领导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分管领导做出决定办理;属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办理。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分管领导必须及时向局长汇报,或提请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遇有重大问题或超出职权的事项,要及时提出意见,请示局长审定。局长认为需要集体决定的,可以和有关同志商定或召开有关会议决定。原则上要求下级对上级和提交会议的请示、汇报、意见、建议有书面材料。

第37条科室、局属单位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业务科室、局属单位的季度分析、半年分析和各项检查活动的总结材料要抄送办公室。分管领导要定期向局长汇报工作。

第38条由局长负责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领导机关汇报工作。副局长、其他局领导和各科室、局属单位的负责人需向市级领导机关汇报工作、提供材料数字或接受新闻单位的采访、在新闻媒体发布情况等,必须事先向局长汇报,经局长同意并委托后方可进行。

第39条局长出差或休假期间,由局长委托在机关临时主持工作的局领导负责日常事务。待局长回机关后,及时汇报主持工作期间的重要情况。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不在机关时,应指定副职或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第40条党组其他成员离开定西出差办事,要事先请示局长批准,出差时要将到达地点、联系方式、回机关时间等告知办公室。局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离开定西出差办事,要事先请示分管局领导批准,并向局长报告,同时告知办公室。出差回机关后,要主动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出差办理的主要事项,重要工作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

第41条对市委、市政府和其它有关方面召开的会议,局长明确批示给有关局领导或市局各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要严格按局长批示参加,不得缺席或找人替代。局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代表财政局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会议期间对涉及决策的重大问题应及时联系请示,会后要向局领导全面汇报会议主要内容,对需要财政局办理的事项,要提出具体意见,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或局长请示。

第42条局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财政厅汇报工作、衔接项目,要事先向分管局领导或局长请示,事后向分管局领导或局长汇报。

第43条一般情况下不准越级向领导请示问题,不准一事多头请示,安排布置工作要逐级进行。遇特殊情况需越级请示或安排工作,事后要向有关领导说明情况。向领导提建议、意见和交流思想不受越级限制。

第44条各科室、局属单位遇有上级单位或领导直接交办的重要事项,要认真领会精神,做好记录,及时请示分管局领导。

第45条各科室、局属单位要规范资金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市级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46条市级部门预算经人大批准后,各项支出必须按年度预算进行安排,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按时间进度拨付使用。

第47条解决年初预算未安排到具体单位的资金,由主管科室审查相关单位申请经费事项并提出意见,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局长同意后,汇报市政府批准追加部门经费。

第48条对上级下达的各类专项资金,已明确安排到县(区)、部门和具体项目的,由分管局领导签批后转业务科室下达或处理,并报局长阅知;未明确安排到县(区)、部门和具体项目的,则由主管科室商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分配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同意后,报市政府审定。重要的资金计划下达要抄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第49条对于市本级追加经费、上级下达经费情况以及预算安排专项经费拨付情况,业务科室在办理拨款时,根据年初预算和追加经费文件填写预算划转单或拨款单,连同拨款原始凭证,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后,国库科于1个工作日内办理拨款。

第50条各业务科室拨款,要加强明细指标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支付方式、资金来源、预算科目、预算类型、资金性质、项目分类等,预算科依据划转单或拨款单对指标数进行核对。

第六章公文审批处理制度

第51条局机关各类公文严格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甘肃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的通知》(定政发〔2007〕73号)有关规定办理。

第52条公文处理要严格按照规范化、程序化的原则办理,避免重复行文和不必要的行文。要注意公文格式,符合公文要求,凡科室、局属单位起草的重要性文件和各种报告,由办公室审阅后,必须由科室、单位负责人交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凡不规范的文稿,由办公室退回,局领导不予签发。

第53条一般性文电(包括会签、转发、转报文件等)按内容要求,由分管局领导签发。对涉及到全局性的重要文电、规范性文件、重大问题和资金分配的文电,由局长签发。

第54条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等带全局性的材料,由办公室负责起草。预、决算、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由相关科室、单位提供初稿。各科室、单位向上级业务口报送的综合性材料,由科室、单位负责起草,报送前要送办公室审核,把好文字关,并报分管领导签批。

第55条文电内容涉及两个以上科室、局属单位的,应实行会签制度,由主办科室拟文、有关科室会签后,经办公室审核,送分管领导或局长签发。经协商仍有不同意见的,主办科室要把有关方面不同意见如

实写清楚后报局领导审定。

第56条除署名呈送领导、科室、单位的文电外,外来公文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办。外单位报来的申请资金的请示、报告或市政府转来的督办件、领导批示件,一律由办公室接收,再按有关程序办理。

对收到的外来公文,办公室负责文件传递的人员一般应在收文的当天,将文件呈送办公室主任和有关局领导阅批,急件应立即送阅;重要的文件要送各位局领导传阅;阅批文件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署名;其他审阅人如圈阅或签字,视为同意。领导阅批后的文件,办公室应迅速传递,不得延误。

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要根据局领导阅批的意见,迅速办理,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办理情况。

第57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实效,严格控制公文规格和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可以市局办公室名义行文的不以市局名义行文。

第58条经局领导批示交有关单位、科室办理的公文,办公室要负责督查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督办,一般公文定期督办。具体经办科室、单位对紧急公文要立即办理,一般公文要在三日内提出意见。文件送达传阅对象后,应及时阅处。因故短时间内不能办理完毕者,必须将文件退回办公室,不允许长时间滞留文件。

第59条所有人员在处理公文等各项公务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本局有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

第七章印信管理制度

第60条市局各种印章使用管理按局《市财政局印章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各类印章必须由专人保管,根据工作需要规范使用。印章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加盖印章。对印章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印章管理人员临时外出时,可将印章交办公室主任或指定的人员代管。

第61条各科室对外材料或文件需要盖章的,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办公室才予以盖章,否则不予受理。使用市财政局印章,除市财政局文件用印外,其他用印须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同意。

第62条所有科室、局属单位和职工个人需出具介绍信的,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同意后,由负责管理人员统一出具。

第63条重要合同、协议、申报审批表及未经会议研究急需办理的事项,经有关科室或局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局长签发后方可启印;会议研究并记录在案的职工调动、工资晋级、大中专学生分配的介绍信等,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启印。

颁发的证件、聘书、奖状,要有财政局文件、批件依据或由科室、局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长同意签字的名册方可启印。

第64条市财政局和办公室印章由办公室文电管理人员专人管理,做好用印登记。印章管理人员未经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空白介绍信、表上启印;对不符合手续的,待手续办齐后启印。用印要注明原因、份数和批准人。

第65条除财政局印章外,对局内其他各类印章也要严加管理,按程序和规定要求使用,用印要严格审核,认真仔细,不得随便加印。

第八章保密工作制度

第66条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和《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以下简称《保密范围》)执行。

第67条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第68条全体干部职工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泄漏机密事项。发现他人有失、泄密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69条加强对保密文件、材料和信息的管理。涉密计算机不得连接任何网络,联网计算机不得涉及任何涉密内容。

第70条凡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承办、保管、归档、借阅(使用)、销毁,均应按局机关保密、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办法和规定办理。

第71条严肃保密工作纪律,发生失密、泄密,视情节轻重、危害大小,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第72条信息管理科负责移动存储、计算机、网络安全设备管理及平时的督查检查。

第九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73条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法》,维护机关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复印外借。

第74条严格按档案管理的规定管理档案,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75条局机关档案整理必须按达标要求进行,由档案室统一编号归档,必要时从有关科室、单位抽调人员协助。经鉴定后确定不需要归档和重复的文件,档案室要退还有关科室、单位,由科室、单位决定是否销毁。所有科室、单位文档的销毁都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监销,科室、单位报送销毁清单。

第76条科室、单位都要确定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按要求整理好档案资料,并及时报档案室归档。

第77条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机关内因公需要查阅档案的,要如实进行登记。借阅档案要打借条,用完后要及时归还。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转借或将档案带离局机关。

第78条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钻研业务,热爱档案管理工作,经常性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严防虫蛀、鼠咬、霉变。

第十章督查工作制度

第79条加强督促检查,实行督查制度。各科室要按照局领导班子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狠抓落实,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有结果。

第80条督查的范围包括:

1、重要文件、电报、通知规定要落实的事项;

2、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等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需要检查落实的事项;

3、上级党委、政府、财政部门和局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

4、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5、科室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6、其它需要督促检查的有关事项。

第81条督查工作由监督局负责。需要督办查办的事项,按照职责分工,由局内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承办。监督局负责登记、分办、督办、协调、综合、反馈等工作。

第82条督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立项。监督科对需督查的重要事项应及时立项登记,填写督查通知单,注明督查内容、承办单位和时间要求,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通知承办单位、科室。

(二)承办。各承办单位、科室接到督办事项通知后,要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作出答复。

(三)催办。监督局要及时督促了解承办科室、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对逾期未办结的,应及时发出催办通知;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退回承办科室、单位重新办理。

(四)反馈。对办结的事项,承办科室、单位要在办理时限内,将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反馈给监督局。需要几个科室、单位共同办理的,主办科室、单位要在汇总各科室单位的意见后予以反馈。反馈情况要实事求是,力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监督局要及时将督查结果向局领导汇报。

第十一章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第83条学习工作由党支部具体负责安排布置,组织实施,并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84条学习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

具体分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科室学习和全体职工学习。

第85条坚持每周四下午集体学习制度,中心组、支部、科室学习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集体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86条学习要有计划安排,集体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由办公室请示党组书记、局长或分管领导,布置好学习内容,要有学习记录,发言讨论要有明确的议题。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全局和科室情况,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每个人都要有专门的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坚持撰写心得体会,注重学习效果。

第87条对有关市直机关单位和上级部门统一安排的教育培训、学习考察、理论研讨等,要按时参加,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第88条严明纪律学习,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集体学习凡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相关负责人请假,并通知办公室。

第89条建立学习督办制度。监督局每半年检查一次职工学习笔记。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坚持每季度对本科室、局属单位职工进行一次学习检查,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情况。

第90条局领导、副县级以上干部和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每人每年至少给职工上一次理论或业务学习辅导课。

第十二章信息报送制度

第91条局内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重视加强信息工作,结合新时期财政工作特点和实际,紧紧围绕财政体制改革、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财税收支形势与执行情况分析、财政日常管理的经验和特点;科室、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财政收支指标的完成情况、财政重点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收集、挖掘信息。

第92条信息报送要坚持“新、准、深、精、快”的原则,内容真实可靠、准确及时、主题鲜明、文题相符,并要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第93条科室、局属单位信息报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量化标准,年终考核。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全年不少于12条。科室、单位信息统一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筛选上报市委办、市政府办、省财政厅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信息统计由办公室负责,考核由监督科按照《定西市财政局内部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确定,年终兑现考核结果。

第94条科室、局属单位信息采集、整理、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由科室、单位负责人把关审核,签字报送;单独报送市级以上网站、报刊杂志的,须经办公室统一审核,呈送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刊登。

第十三章协调制度

第95条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之间加强协作联系。凡涉及两个以上科室、单位的事项,由主办科室与有关科室直接协商。如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主办科室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出面协调或决定,分管领导认为需请示局长的,报局长决定。

第96条对领导批示的意见,如果认为不全面、甚至不正确,应立即与领导沟通。如领导坚持意见的,应按领导要求执行;但如果认为执行会产生严重后果或认为执行将明显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及时向局长请示或报告。

第十四章考勤制度

第97条全体职工要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专心工作、学习,不准擅自脱岗、串岗、上街、娱乐、办私事等。因公外出,一般干部需经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和副县级领导干部需经分管局长、局长批准并向办公室打招呼,说明事由及去向。除全体职工会议外,各科室每天至少要确保一名工作人员。

第98条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审批制度。副县级领导干部请假半天以上由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半天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局长。请假3天以上报局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的由科室、单位负责人签注意见,分管局长审批。请假5天以上报局长批准;凡请假者原则上一律书写请假条,口头请假一律无效。特殊和紧急情况下,需通过电话向分管局长请假,事后补请假条。全体职工要做到有事请假,事后销假。凡未按制度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对待;无正当理由超假者视为旷工,并追究责任,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第99条考勤以科室和局属单位为单位,由局属单位领导或科长负责,认真填记《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登记表》,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登记表以及人员请休假情况送办公室整理汇总,由办公室一季度统计一次,每半年公布一次,年终一次性汇总;监督局负责对各科室、局属单位人员到岗情况随时抽查,当日考勤以抽查结果为准。考勤结果列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一并考核。

第100条机关考勤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不按制度办事或隐瞒真实情况者,将相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按照内部监督考核办法兑现处罚。

第十五章财产管理制度

第101条局机关各类办公用品实行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制度,各业务科室或人员一律不得随意采购办公用品。

第102条科室财产一般情况由各科室保管使用,因工作需要,办公室可统筹对机关财产实行统一调配。

第103条办公用品实行采购登记制度,所有新采购或上级配置的办公用品必须按分类建帐登记。对易耗办公用品,办公室每季度初要列出购置计划,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方可购置。单价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的购置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采购。

第104条办公用品实行领用签字制度,所有办公用品在领用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和业务科室科长签字后方可领用。

第105条办公用品使用实行登记制度,凡科室或个人使用价值在5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必须造册登记,并由办公室主管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签字。

第106条机关财物借用实行审批制度,非特殊原因不得将机关财物随意带出机关,确需外借者必须要向办公室申请并汇报分管局长或局长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凡私自借用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107条建立帐物核对制度,每季度要对日常用品的购置和领用情况进行核对1次,每年要对各科室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价值在50元以上的主要办公设备,进行全面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108条凡登记在科室或个人名下的机关财产,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调换。对笔记本电脑、台式计算机、打字机、照相机、摄像机以及电视音响等财产,专人保管操作,除机关办公特殊需要外,一律不得借用。凡人为造成公共财物和设施损坏或流失者一律由保管人按原价或折价赔偿。

第109条实行固定资产定期清理和报废制度,每年年初由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局机关上年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使用年限已满确实无法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按固定资产处置有关程序和规定统一处置。

第110条局机关人员调离和内部岗位调整,要及时编制移交清册,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移交,办清财产移交手续,据实调整有关帐务。

第111条全体职工要爱护机关设施和公共财物,自觉节约用水、用电和日常办公用品,杜绝一切损失浪费现象。

第十六章会议及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112条局机关各种公务会议和公务接待均由办公室主办,如无特殊情况其他科室、局属单位不得办理,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及范围,严格控制接待范围。

第113条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审批单制度。要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努力压缩各种不必要的会议开支,严格按照《定西市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七章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第114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分别成立由主

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一名专干抓落实。

第115条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知识,专干制定计划意见,与办公室共同负责,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评比。

第116条建立健全综治、普法、计生、环境卫生等各类制度、记录、卡、册、表;努力改善硬件建设,防患于未然。

第117条尽职尽责搞好值班,尤其是节假日和夜间值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第118条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超生违育,及时采取节育措施,属环孕检对象的按期进行环孕检。

第119条综治、计生、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各科室、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内容。重要岗位、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责任制度。

第十八章文明办公制度

第120条坚持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干事、创业、为民,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自觉地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

第121条坚持原则,清政廉洁,严格按廉政制度办事,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122条实行“首问”责任制和引导制,热情接待来局办事的同志,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办公忌语。对能办的事要及时办理,一时办不了的应说明原因,坚决克服和杜绝冷、硬、横、推的衙门作风。

第123条办公环境要达到整齐、洁静、美观;所有工作人员办公时的穿着、打扮,要符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要求。参加大众性、全局性的会议或集体活动要着正装。

第十九章考核奖惩制度

第124条考核由监督局具体负责,考核对象为机关全体在职职工、各科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定西市财政局内部监督考核办法(试行)》执行,纳入年度考核。

第125条每月对考核对象贯彻执行工作制度情况做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每季度末将月度考核情况整理汇总后予以公布。

第126条考核接受群众日常监督,并设立投诉箱,群众对违反制度者有权进行投诉,办公室负责对投诉事由进行核查,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抓好督促落实工作。

第127条考核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确保机关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对违反制度者,前面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以下规定执行。对初次违反制度者,由科室负责人给予口头批评教

育;对再次违反制度者,由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向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对连续三次违反制度者,由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上作检查,分管领导作检讨,并对书面检查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第128条日常考核纳入年终考核范围,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年终办公室负责对日常考核情况进行整理汇总,结合各科室年初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一并提交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确定。每年对成绩显著的科室由局党组给予表彰,或报请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对违反本制度,任务完成差,群众意见大,情节严重的,按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二十章附则

第129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局党组授权办公室补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30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县财政局2018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县财政局2018年度考核工作总结S u m m a r y o f w o r k f o r r e f e r e n c e o n l y 姓名:XXX 职务: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县财政局2018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县财政局二00五年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根据县人事局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财政系统实际,制定了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彭清洪任组长的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人教股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根据x组人联字(XX)xx号《关于做好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于XX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上交到局人教股;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按照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年终评奖一并进行的原则,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县财政局各股室xx名、乡镇财政所xxx名在职人员(含内退人员)进行考核。XX年1月xx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x组人联字(XX)xx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每人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xxx(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xx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 第 2 页共 4 页

财政局综改办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财政局综改办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上半年,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的决策部署,在财政局领 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围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改 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着力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 试点、传统村落保护等重点工作。 一、认真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1、组织了农粮、水利、交通、财政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2020年一事一议项目 检查验收扫尾工作,及时拨付2020年项目结转资金,收集整理项目资料,按要求及时录入一事一议信息系统数据,做好迎接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 考评有关工作,在全市一事一议项目抽查验收评比中,我市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2、做好2020年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工作。年初及时下发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申报通知,明确了申报原则:一是项目范围必须是村内户外大多数人受益的小型公益 项目;二是投资小见效快,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项目;三是 村民筹资筹劳积极性高的项目;四是2020年、2020年未安排项目的村优先。需要提 交申报材料:如项目申请书、项目预算、实施前照片等。及时督促乡村召开村民会议、坚持民主议事,按照规范程序,搞好一事一议项目申报。目前全市已报一事一议项目295个,投资总额4500万元,申请奖补资金3000万元。为下一步筛选项目,提供了 资料,项目批复、实施做好了充足准备。 二、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和传统村落保护前期工作 1、配合农工部制定好《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稳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2020年对口支援市重点工作安排》,深入贯彻中央、省及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 发展、农民增收、民生改善、精准扶贫等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 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创建宜居、宜业、宜游 的美丽示范乡村,提高村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制订实施方案。为下一步实施试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深入住建、环保、文化等部门一起,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前期调研、项目规划,项目申报,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

乡镇财政所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手册)

目录 一、财政所工作职能 (2) 二、财政所工作守则 (3) 三、财政所岗位设置和主要职责 (4) 四、财政所工作制度 (8) 五、财政所学习制度 (9) 六、财政所政务公开制度 (10) 七、财政所首问责任制 (11) 八、财政所会议制度 (12) 九、财政所文明创建制度 (13) 十、财政所廉政制度 (14) 十一、财政所档案管理制度 (15) 十二、财政所信访责任制度 (17)

一、财政所工作职能 一、正确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财政所两个文明建设,依法理财,廉洁从政。 二、编制年度预决算,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对本乡镇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三、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做好税源调查及协税护税工作,完成年度收入计划。 四、负责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直接向农民发放的财政补贴资金的核实、管理、发放;不断完善各项涉农补贴、补助“一卡通”管理模式,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质量;做好家电下乡网点兑付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五、负责管理乡镇预算内、外资金和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对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监管小城镇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等资金。 七、承担乡镇、村(居)财务结算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村级财务指导和监督,分村记账、算账、存档,负责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做好财务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八、负责实施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代理工作。 九、及时办理乡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调整手续,做好人事工资调整工作。 十、承担其他各类财政奖补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本乡镇范围内契税、耕地占用税政策宣传,掌握相关情况。

财政局办公室先进事迹申报材料

财政局办公室先进事迹申报材料 一、狠抓行政事务管理,当好“管理员” 规范内务管理,促进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是办公室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管理职能履行得如何,事关全局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明确职责。根据工作职能及岗位目标情况,根据每个人的特点,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我们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科室人员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对公文处理、后勤服务、车辆和财务管理等工作明确了专人负责,做到了职责分明,目标明确,任务清楚,建立健全了办公室内部分工责任制。为提高办公室人员的业务能力,在加强办公室人员平时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局领导还先后派出信息、档案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着力提高办公室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办公室人员不仅甘于寂寞、乐于奉献吃苦,还能胸怀全局、服务大局、务实高效的开创办公室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立制度,狠抓落实。近几年来,办公室针对行政管理工作,先后在财务、车辆、文印、接待工作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使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来规范办公室的管理行为,来掌握平衡、协调规范,促进了办公室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使办公室周而复始、零星繁杂的服务性工作,按原则有条不紊的运行。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大措施落实各项制度,在工作中我们始终

按照一个“严”字来抓落实,采取不定期抽查和机关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进行了落实,杜绝了迟到、早退、不请假外出现象的发生,保证了较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 (三)规范基础管理。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建立了单车档案,对车辆维修、用油、行驶里程、养路费购置等内容一一登记备案,实行一车一档,既强化了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的责任心,又及时掌握车辆状况,为车辆的使用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次,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积极推行网络应用,厉行节约。对能够在网上处理的业务,坚决避免使用纸张,对能够双面打印的尽量避免单面使用。三是在公文、档案管理上,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规范了办理程序,从严把好了文字、签发等关键环节,提高了办文水平。根据新的档案管理要求,自己动手编写了档案管理实用标准,举办了局机关各科室兼职档案员培训班,为局机关档案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服务工作,当好“服务员”,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做细做好 工作中,我们始终将“服务”作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按照“少环节、快节奏、高效率”的原则,着重抓了“办会、办文、办事”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环环相扣,基本做到了“快、精、细、严”。一是强化办文意识,提高办文效率。始终坚持“一口进出、分口办理”的办文程序,通过规范办文,树立了财政机

财政评审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评审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制度 2、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 3、资料归档程序 4、立案的原则 5、技术档案资料分类 6、案卷的编目 7、案卷装订要求 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制度 1、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2、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技术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任何人不得将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己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3、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号、立卷和归档。 4、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档案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6、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借阅档案登记薄”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7、节约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8、查阅、借阅技术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确定需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9、非本公司人员查阅技术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并根据技术档案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是否允许查阅者复印或摘录其中的有关内容。 (二)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

(二)资料归档程序 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出具后,原则立时归档,具体时间不超出一个月内归档。 2、工程结算审核档案应包括内容(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 3、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仪、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考查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4、档案立卷实行谁咨询谁立卷责任制。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在咨询服务过程中负责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材料,咨询终结按照它们在形成过程中的联系和规律立卷。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对立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系统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 (四)立卷的原则 1、遵循工程造价咨询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 2、正确分析和鉴别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 3、按委托项目分别立卷(一个项目一卷); 4、卷内文件材料应真实、完整,审批和签章手续完备;

2020年县财政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县财政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税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依托“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财税核心理念,秉承“实、稳、优”核心价值,立足基础、基层、基本“三基”建设,突出“生财、聚财、用财、理财、管财”五大职能,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着力稳增长、抓转型、促发展、惠民生、优服务,财税各项事业取得了稳步发展,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xx年,全县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1.69亿元,增长18.8%;财政总收入46.66亿元,增长16.2%。地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26.94亿元,增长28.0%,其中:税收收入16.91亿元,增长24.9%;社会保险费收入7.02亿元,增长38.5%。 高度关注、及时跟踪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经营变化,定期召开税收收入形势分析会,深入开展经济税源、政策效应、管理风险和预测预警分析,科学制定组织收入预案,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不断提升税收收入质量,着力保持收入持续平稳健康增长。 在依法理财治税、规范财税管理的前提下,始终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突出“聚财”职能,狠抓地方收入。分线分片对三产有关行业开展税源普查和定额调整,平均调幅28%,增加税收645万元。推动“以电控税”工作深入开展,开展户管巡查,清理漏征漏管户746家,对全县4079户有证工业个体户实现编码规范管理。继续推进运费支

出控管,重点强化运费予警率、核定征收率监管,突出运费群体控管,入库交通运输业营业税4651万元,同比增长27.8%。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3166人,入库应补税额243.8万元,超额完成任务。全力推进存量房评税工作,目前已完成评估中介机构招投标和基础数据采集。做好城建税开征后续工作,城建税增幅高达5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三项营业税入库7633万元,增长23.7%,超额完成节能减排考核任务5.7个百分点。 坚持税费并重意识,推行政府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性收入、彩票公益金和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持续推进社会保险费、残保金征缴扩面,加强水利建设基金等规费(基金)征管,全年实现政府非税收入19.16亿元,增长5.3%。 积极落实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做好汽车、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财政补贴工作,共兑付财政补贴资金9372万元。投资7.51亿元建设41个涉及农村民生、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事业、生态建设等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获得中央资金补助9531万元。运用西青岭隧道工程等项目平台,争取到地方政府债券5000万元。进一步巩固“清费减负”工作成果,取消或免征18个部门4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积极贯彻新个人所得税法,

2019年市财政局工作总结

2019年市财政局工作总结 xx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省、市财政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学江浙、促发展”和“继续解放思想,加快‘两个率先’”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大力组织收入,科学调度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较好的完成了各项财政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财政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措施 12月底,我市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万元,占任务的%;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万元,占任务的%;财政口组织收入预计完成万元,占任务的%;财政专户储存资金预计完成万元,占任务的%;向上争取资金预计完成万元,占任务的%;融资预计完成亿,占全年目标的%。 为确保全年财政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狠抓财政收入,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xx年我们按照“挖潜堵漏,有保有压”的八字方针,创新思路,完善制度,全面加强了收支管理。一是定期协调召开财税部门收入分析例会,加强收入分析与预测,协调督促两税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及时帮助解决税收征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二是抓住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企业效益大增的有利时机,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实施煤炭行业税收专项整治活动,确保重点税收应收尽收。全年全市煤炭行业贡献税收万元,较上年增收万元,同比增长%。三是启动税源建设管理平台,充分发挥税源办管理职能,

加强税源分析,协调配合两税部门组织收入,督促镇(街道)加强收入征管。在市税源办的协调配合下,税务部门选取耐材、商业、房地产、建筑行业开展专项税收清查活动。各镇(街道)除配合税务部门开展专项清查外,还根据本辖区税源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税收清查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xx年,建筑、住宿、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税收分别增长**%、**%和***%。四是狠抓小税增长。面对主体税种受经济形势和政策影响增速大幅下滑的不利局面,各级财政部门根据不同区域税源特点,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不断加强小税种的征管,小税种保持了强劲增长态势。全年全市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和资源税的增幅分别达到%、%、%和%,小税种成为新的税收增长点。五是充分发挥产权交易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和财政国资部门的作用,树立经营城市理念,运用招标、拍卖、挂牌等多种形式,盘活存量资产,谋求土地和国有资产的最大收益化。 (二)优化支出结构,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的要求,科学安排预算,合理调度资金,在确保干部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加大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支出的保障力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在预算执行中优先安排党政机关办公经费和全市干部职工工资,确保了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和全市干部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其中:安排资金***万元兑现了xx年度目标考核奖发放政策,安排资金***万元提高了全市财供人员津补贴标准。 2、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xx年投入“两免一补”资金***万元,大幅提高农村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提高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补助标准。其中农村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

某财政局工作管理制度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严肃机关单位纪律作风,进一步规范财政干部的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着力打造一个规范的理财制度体系,创建一个有效理财的运行机制,营造一个良好的理财氛围。 根据×财发[2013]43号文件精神,在对原制度、办法整理完善和重新修订的基础上,形成了县财政局制度汇编。希望全体财政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为促进财政改革发展和县域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财政局 二○一五年

目录 1、县财政系统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 (1) 2、县财政局廉政建设规定 (5) 3、县财政局工作考勤制度 (7) 4、县财政系统请销假制度 (7) 5、县财政系统工作纪律 (9) 6、县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制度 (11) 7、县财政局集体学习制度 (14) 8、县财政系统学习培训奖惩办法 (15) 9、县财政局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17) 10、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 (19) 11、县财政局车辆管理办法 (21) 12、县财政局卫生制度 (23) 13、首问负责制 (24) 14、服务承诺制 (27) 15、限时办结制 (29) 16、政务公开制 (31) 17、执法责任制 (35) 18、失职追究制 (38) 19、绩效考评制 (41) 20、投诉处理办法 (45)

县财政系统工作目标 综合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整体管理水平,增强财政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搞好内部管理,促进财政机关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财务管理(25分) 1、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勤俭节约,做到收支平衡。经费开支超过预算及追加者扣4分。 2、原始票据审核严格。无经手人和领导签字者扣1分;将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和白条入账者扣5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账户设置合理;科目运用规范;记账凭证填写完整;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至少装订一次凭证;每月向县局政办股报送经费收支月报表。凡不符合规定者每条每次扣1分。 4、专项资金管理。必须按规定程度办理,否则每次扣2分。 5、爱护公物,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凡丢失或人为损失每件公物扣2分,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二)集中核算(20分) 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凡出现原始票据审核不严格、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账簿登记不及时、未做 到日清月结、结账不规范、会计报表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每项扣2分。 2、根据报账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备用金 金额。年底应当及时归还或冲销备用金。否则,扣2分。 3、在核算过程中票据填写要规范完整,手续健全。借款单(一式三联)无报账单位财务主管、报账员签章及核销时无经办人员签章;“五笔会签单”签字不齐全或者无报账单位财务章;收入、付出传票无核算专用章;审报单、付款委托单等各种票据手续不健全;

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安徽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保证我局档案工作法制化、制度化的管理,使档案工作有规可循,有章可依,档案管理人员岗位明确,职责清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促进我局档案管理工作健康开展,现印发《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利辛县财政局档案管理制度一、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1、归档文件材料范围:凡是我局在各项工作中形成和办理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务文件材料,业务文书、财会文书、声像等文件材料,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2、归档的时间:当年的文件材料应在来年的6月底前完成归档文件材料整理任务;会计档案应在经办部门保存一年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其他档案材料,当年的案卷应在来年的上半年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归案的要求:归案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分类清楚,鉴定准确,整理规范、编目系统,符合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专业档案应按国家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归档,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归档,其他档案也要按规范要求归档。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我局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由各股室、二级机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整理,集中在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应该归档的各类文件材料。 2、我局综合档案室保管的各类档案材料,应分门别类,不同类别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应分别排放,确保各门类档案的管理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3、档案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特殊季节和节假日要重点防范,确保档案安全无事故。 4、建好档案统计台账,对收进移出各类档案资料要及时进行登记、核对、入账,做到准确无误。档案管理人员对所保管各类档案资料要做到胸中有数,家底清楚。 5、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在档案移交清单上签字,以示负责。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熟悉我局保密工作范围,牢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积极做好保密工作。 2、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要守口如瓶,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 3、我局综合档案室属机要重地,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4、查阅机密档案材料应经局领导审批,专职和兼职档案员应严格把关,查阅档案者不得翻阅与利用目的无关的档案资料,以防泄密。 5、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保密工作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泄密事故发生。 四、档案利用制度 1、我局综合档案室保存的各类档案,主要为本机关各项工作提供利用,我

财政局年度个人工作总结【三篇】(完美版)

财政局年度个人工作总结【三篇】【导语】当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我们来对前段时期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以便于更好的做好下一步工作。 篇一 紧张忙碌的xx年即将过去,充满希望的xx年已悄然而至。过去的一年,在局领导的关怀和各位股长、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顺利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下面我将就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思想上,认真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以建国60周年为契机,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上级工作安排,坚定信念,改进作风,积极工作,服务人民,为我市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工作上,我始终保持虚心谨慎,认真务实的工作态度,xx年经办受理全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核项目xx个,送审项目总金额xx亿元,办结项目xx个,核减总额xx万元,总核减率xx,有效的节约财政资金。认真服务好市重点项目xx大道一期、xx道路改造、xxxx景区建设等重点项目,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使工程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我多次到xx四中、六中、xx卫生院、xx汀中低产田等工程实地现场踏勘测量,了解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做好工程项目

审核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和统计。工作上也遇到的许多难题,我积极向经验丰富的领导和老同志、专家请教,得到他们的热心支持和帮助。今年局委派我到市接待处负责会计工作,我认真审慎的审核每笔支出,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在完成接待任务的同时有效的节约开支。 学习上,我认真学习和深入研究财政工作制度和方法,着重掌握财政投资评审的相关制度和政策,九月份参加省厅组织的全省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培训,不断夯实业务基础。同时,我积极巩固财务专业知识,今年通过助理会计考试,并积极备考明年中级会计师。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说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一是学习主动性不够,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二是工作量大时,过于激进略显浮躁导致错误的发生。 在新的一年里,我将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大局观念,苦干实干,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为财政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xx年在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放缓的大背景下,我市财政工作各项指标圆满完成,这是对财政工作和经济发展的积极肯定。xx年财政工作即将面临新的机遇和调整,要求我们每个干部都积极行动起来,做好本职工作,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多做贡献。转眼已到年关,回首过往,我与xx财政一同成长,新的一年,我将继续做财政事业的一片细流,和同事们一起安静而平凡的奉献自己的青春。

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我县水利(水务)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资金管理职责划分 局财务室统一管理局机关、局属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各项经费收支,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财务登记入账;参与拟定本单位年度收支计划、基建计划、投资决策;参与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协议),检查分析预算、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省市直拨各项事业费、工程费等;对局系统内其他单位财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财务预算管理 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局财务室要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各业务科室要积极予以配合。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即严格遵照执行,要树立“先计划、后支出”的预算概念,确保全年预算顺利执行。对超预算的开支,财务室有权拒付。 三、有关收入规定 局机关科室在开展业务活动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范围内,应积极主动地组织收入,以弥补单位公务经费缺口、改善工作条件,提高事业单位职工生活水

平和福利待遇。 (一)已列入水利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收费项目(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费),由局财务室依据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工作量或部门年初下达的指标,交有关科室、单位执收,款项缴入财政部门。财务室根据业务需要按月向财政上报用款计划,申拨上述资金。 (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有偿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所收款项缴入财政,作为单位的其他收入。 (三)水行政执法的罚没收入,局财务室依据水政科作出罚款决定的处罚决定书由水政科应督促当事人到指定的代理银行缴款。按有关规定实行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应将当场处罚罚款在三日内缴付指定代理银行,同时到财务室科核销当场处罚专用收据。 上述各项收入,由局财务室统一管理,结合预算内财政拨款,统筹安排使用,报局长审批。 四、有关费用报销规定 (一)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用、文印费、报刊杂志订阅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办公设备维护费、物业管理维修费等支出。1、办公用品费用。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物品或成批办公用品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拟定采购计划报局长批准后方可采购。

财政局科室工作工作职责责任(1)

财政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职责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财政科研、信访、档案、保密、提案、财务、资产管理、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党群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预算科 研究拟订县乡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办法,加强财源建设情况掌控;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措施、建议;研究全县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研究拟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汇编全县年度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审核批复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汇编县级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建设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 国库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组织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决算;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预算内外、专户资金会计核算;负责国债管理有关事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行政政法科 研究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教科文科

研究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分管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归口管理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制订归口管理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财务制度及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归口管理单位的年度决算。 农业科 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林、水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救灾资金等有关资金,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分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企业科 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研究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国有企业的改制、工资和价格改革等政策问题;负责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参与外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承办外债项目审批事项;管理和监督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参与研究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整顿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等政策问题。 经济建设科 牵头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核及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管理本级粮食等专项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民营经济涉及财政财务的有关工作。 社会保障科

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财政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财政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 行)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会管字[87]31号、京档局字[87]6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1987.01.15 【实施日期】1987.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财政局、市档案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1998年11月13日实施日期:1999年1月1日)废止 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财政局会计档案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财会管字[87]31号、京档局字[87]6号1987年1月15日)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管理原则

第一条会计档案是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它既是本单位档案的一部分,也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应由本单位的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单位会计档案工作的日常领导应由办公室主任或会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各单位要根据本细则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各单位所形成的会计档案,由各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负责整理立卷,一般不交主管部门集中管理。按规定将应归档的会计档案向本单位档案部门归档。档案部门必须按期接收,对整理不合乎要求的会计档案,不予接收。 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在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1至5年,(但每年先向档案部门移交案卷目录一份)期满后,半年内移交档案部门。 没有设立档案部门的单位,会计档案暂由财务会计部门统一保管。 各单位的财务会计部门要设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第四条各区、县,市属各局(总公司)的会计档案工作,由同级财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共同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各直属单位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归档范围

财政局预算个人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

财政局预算个人工作总结 这篇关于《财政局预算个人工作总结》的文章,是我们特地为大家整 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近年来,在局党组和局班子的领导下,本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好时期的财政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 本人自担任组织委员以来,注重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 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性修养,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 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 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积极开展支部各种活动。如开展创建 “示范支部”、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八桂先锋行”、扶贫济困捐 资等活动,成效显著。局支部连续多年被区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本人获“树组工干部形象”征文比赛三等奖、区党史知识竞赛二等奖、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文比赛三等奖。 二、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近年来,本人参加了国家财政部举办的“提高管理水平,推进管 理科学化进程”培训;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的“全区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财政总账业务”、“政府债务”培训;自治区保密局举办的“计算机安全与保密管理”培训;市财政局举办的“财政改革理论与 实践”培训、“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会计后续教育培训;区举 办的全区行政执法培训、青年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副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并通过了全区公务员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提高了业 务技能和工作能力。本人平时注重对财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已发表财经论文14篇,其中:国家级3篇、自治区级 8篇、市级2篇;获奖11篇,其中:自治区级奖励1篇,获市级奖励 10篇。

郴州市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郴州市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 (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下的集体领导制度,局长(指财政局局长,下同)主持全面行政工作,党组书记主管党务工作,局长、党组书记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负责。 (二)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副职协助局长做好全局性工作,并认真做好分管工作。 (三)为了提高集体决策水平,在对本局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应通过适当渠道和形式广泛征询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各项决策应体现民主、集中、科学的原则。 (四)局党组、行政“一班人”要加强学习,苦练内功,矢志进取,在学习、工作、廉政建设等方面,率先垂范,起表率作用。 (五)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自觉围绕全局工作目标,确保政令畅通,既分工,又合作,工作中主动协调,加强联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团结战斗,为把财政局建设成为一个团结高效、勤政廉洁、务实创新、开拓进取的政府职能部门而努力奋斗。 二、会议制度 (一)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组成,政工科科长列席,政工科负责会务工作。由局党组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主要议题是:学习传达上级党委重要决定、指示;党务(含党建、机关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研究决定局内机构变动、人事任免事项;其他需要局党组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召集,不定期召开。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部署和总结各阶段的工作;讨论代市人民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财务制度;制定

本局的规章制度;议定局党组已确定的需要由有关科室落实的事项,协调各科室、部门之间的工作;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局务会议。由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每月的第一天上午8:30召开,主要议题是:听取各分管领导的工作汇报;处理一些重大的突发性事件;讨论研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汇报;贯彻上级召开的专业会议精神;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简要汇报一月来的工作情况,并提出本月的工作安排意见,汇报要突出重点,突出经验、成效和做法。会议结束后,各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将汇报情况上交办公室并组织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因故不能参会的人员须直接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四)党组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个党组成员将前段时间的工作情况、思想状况、今后打算进行汇报,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心通气,增进理解。党组书记召集召开,政工科科长列席。 (五)支部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支部委员主持,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不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参加。着重研究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内民主生活会。 (六)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传达贯彻全省财政会议和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落实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总结布置财政工作;总结交流财政工作经验,表彰增收节支先进典型。 (七)全体干部职工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局长或委托副职领导召集。 各种会议要注重实效、时效、高效。会前要做好会务准备,开会要集中精力,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本,会后要狠抓落实。每次会议必须签到,要有详尽的记录,以备查考。要做到会而必议,

财政局各股室职责(简要)

财政局各股室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起草、修改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调研、宣传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接待、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一)预算股 制定全县预算管理制度,拟定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建议和改革措施;负责汇总,编制县本级部门预算草案,汇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负责预算收入的衔接和组织工作,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拟订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县对下级的转移支付工作;管理县级预备费,配合有关股室拟定县直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承担向县人大报告预算编制结果,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的联络工作,负责整个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的建立和上报。 (三)国库股 负责国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统一管理县级财政性资金账务及银行开户;办理预算资金、非税资金以及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的收支结算拨付;负责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县级收入组织

协调工作;汇总编制县级及全县财政总决算和县级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决算 (四)行政政法股 主要任务是: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县级行政基建的归口管理和立项审批;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五)教科文股 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同分管单位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额定、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六)农财股 贯彻财政支农政策;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贯彻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批年度财务决算;

财政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乡镇财政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为各项财政工作服好务,根据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乡镇财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财政所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所有历史记录。 第三条乡镇财政所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档案管理员是各项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承办人,负责拟定档案管理规范化实施方案,指导、监督各工作岗位的档案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编制、上报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六条综合档案室是财政所信息储存、开发利用、交流服务的中心。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库房的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库房的安全和卫生工作。 第七条财政所应适时组织档案管理员、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的业务水平。 第八条财政所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章立卷归档 第九条财政所的档案包括上级文件材料、下级文件材料、本级文件材料和其他文件材料,可分为文书、财务、科技、实物等四类进行收集整理。 文书档案包括各种文件、制度、计划、记录、纪要、报告、总结、合同、统计资料等;财务档案包括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分析材料和财务统计资料等;科技档案包括记载所有党务和业务工作活动的录音、照片、录像和电子文件(磁盘、磁带、光盘)等;实物档案包括单位获得各种荣誉的奖牌、奖章、奖杯、证书、锦旗等实物证明。 第十条业务类材料的立卷归档在档案管理员的指导下由各岗位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其他材料的立卷归档均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办理。 第十一条财务档案(纸质版)可在财会部门保管一年后移交归档;文书档案(含财政业务)及时立卷,在次年三月份前移交归档;科技档案在办理完毕后及时立卷并移交归档,财务档案(电子版)还须做双份备份并分别存放;实物档案在取得后及时立卷并移交归档。 第十二条各类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分类准确,按“特征”组卷、系统排列,封面填写清楚,标题简单正确,划定保管期限,编制案卷目录,案卷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 第十三条坚持“先验收,后办交接手续”的原则接收档案进库,明确责任,确保进库档案的质量。 第十四条使用统一的装具存放档案,分门别类定位排列,定期做好库藏档案清查核对工作,使案卷目录与库藏档案相符。 第十五条严格履行档案移出收进登记手续,明确责任,严防错、漏、丢失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严格按照防火、防盗、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的“八防”要求做好档案库房的安全维护工作。财务档案电子版的双份备份磁盘或光盘除做好“八防”外还须做好防磁工作,任何人不得对备份磁盘或光盘进行修改、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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