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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形势和特点

当代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形势和特点
当代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形势和特点

【文章编号】1002—6274(2007)04—058—04

当代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形势和特点

冯晓青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内容摘要】知识产权已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和世界热点问题。当代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形势和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知识产权与贸易直接相关并成为贸易本身的标的、知识产权成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垄断技术和市场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与国际政治经济紧密相连并出现全球保护主义和独占主义思想、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激烈冲突、知识产权国际化趋势进一步增强。【关键词】知识产权 国际化 国际贸易 全球保护主义【中图分类号】DF523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冯晓青(1966-),男,湖南长沙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

在当代,知识产权已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和世界热点问题。我国入世后,知识产权问题也越来越重要。因此,了解当代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形势和特点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对此做一粗浅探讨。 一、知识产权与贸易直接相关并成为贸易本身的标的

一个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取决于其在全球经济、技术领域中的地位以及社会的考虑。由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在经济和技术水平上存在巨大差异,发达国家希望知识产权的强保护。晚近以来,知识产权的全球保护主义思想在发达国家非常明显。应当看到,这种思想的出现与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活动的快速增长,特别是与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商品有关的贸易增长有很大的关系。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通过刺激发明、投资流向、技术转让等活动而直接影响了经济增长。①

知识产权制度成为与贸易和经济增长相关的一个重要因素。②

发达国家的公司从发明等知识产品中获得经济利益主要来源于不同市场中的国际贸易。就知识产权与贸易关系来说,从历史上看,知识产权的功能与贸易没有联系,而在当代,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则是复杂的。随着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全球贸易迅猛增长,知识产权引起了广泛讨论。

关于知识产权是怎样影响国际贸易和相关的国际商业活动的,无论是知识产权学者还是经济学家,尚没有精确的经验分析。有些证据认为它可能是以微妙和间接方式出现的,这促使经济学家在广义上思考知识产权的政策框架。另外一些研究表明,国际贸易流向鼓励了知识流向。欧美公司很大一部分生产力的提高来自于通过贸易、许可、直接投资而来的技术的应用,而这些与知识产权直接相关。随着发达国家率先进入信息社会,“知识经济”日益凸显,知识经济的凸显大大促进了经济的全球化和技术贸易的全球化。在这种新型经济中,知识的创造和应用对于公司、企业获得商业上的成功具有关键性作用,拥有创造性智力成果越多,其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就越强。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技术中地位的提高,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将其纳入国际贸易的重要支柱之一后,知识产权本身日益成为贸易本身的标的,并存在“无形胜有形”的趋向。③

从以下对专利技术转让的简单讨论即可见一斑:

专利有偿转让往往是一些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所采取的一种策略。这些企业资本雄厚、技术条件优越,在某些技术领域可能存在相当多的专利。对于这些专利,企业不可能都由自己实施,于是就可以在符合企业经营宗旨的前提下,以专利技术的转让或出售专利技术使用许可证的形式收回技术研究开发成本,

 第4期政法论丛

N o.42007年8月

Zheng Fa Lun C ong Aug.10,2007

并从中获取利润。如日立公司光靠出售专利许可证,每年收取的使用费多达70亿日元。2000年,I BM公司总利润为81亿美元,专利转让收入即占了17亿美元。

实际上,随着当代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地位的提高,许多国家的企业都把专利技术贸易当作一种重要的收入来源,从而成为一些在技术上领先的企业盈利的一种新趋向,这也反映了一种新的国际企业竞争态势,而不是个别公司的一种现象。如英国电信申请专利的数量达到1.3万多件,只有25%被应用到自己的产品中,但通过出售专利在半年内即创造了1,400万美元的收入。[1]有资料统计,在技术贸易中,许可证贸易占80%以上,在发达国家及公司贸易中知识产权贸易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

二、知识产权成为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垄断技术和市场的重要手段

随着知识经济的凸显,发达国家的公司特别是跨国公司越来越希望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开拓和占领市场。他们认为,通过在不同国家实施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实现这样一个目的的重要途径,在全球范围内给予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够增加动态的效率,通过这种手段,可以对资源进行国际分配———这样就可以减少仿制的消极影响。发达国家希望通过知识产权的强保护达到全球的协调,非常重视因知识产权的弱保护及差别保护对贸易扭曲的影响。这些国家连同代表其利益的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国际法领域积极推行知识产权保护的高标准,淡化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甚至要求发展中国家放弃从本国的国情出发自主选择其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政策。

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充分利用自己在资本、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以及知识产权本身的专有性特征来垄断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和市场。

三、知识产权与国际政治经济紧密相连并出现全球保护主义和独占主义思想

如果再从国际政治的角度审视一下,则可以发现在影响知识产权的因素中,政治性因素的份量加强了———知识产权日益成为贯彻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工具,以及外交谈判和政治斗争的手段———典型地表现为一些国家将知识产权作为推行强权政治的手段,而不是作为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规范。比如美国贸易法中的“特殊301条款”。显然,这一动向需引起高度重视。确实,在发达国家,有一种全球保护主义思想,反映在知识产权领域,就是实行高标准的保护、统一的保护,而不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具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全球保护主义的扩张,存在知识霸权扩张的危险。知识霸权的扩张与知识产权保护上的独占主义是一脉相承的。

在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存在着一种企图,即通过其在经济、科技和资金上的优势,在发展中国家垄断知识产权,凭借知识产权占领和扩大知识产权市场,使发展中国家永远落后于发达国家。⑤世界银行在1998年的一份报告即指出:“许多工业国家的公司正在取得知识产权的优势地位,其知识产权往往覆盖了基本的研究手段和市场化产品,给新的公司和研究者进入新的全球工业领域造成困难。”[2]

知识产权独占主义思想是影响知识产权在全球不均衡地享有和分配的思想根源之一,是旧的不公平的国际经济秩序在当代社会的观念延伸,值得引起发展中国家高度重视。在全球保护主义阴影下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存在过多地强化对知识产权的私权保护趋势。人们越来越对这种以独占主义为哲学基础建立起来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质疑,认为如果以独占主义理念建构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将从一种一般的抑制自由的特权演化成一种完全的抑制自由的特权。在反独占主义的呼声中,提出了以工具主义的哲学态度来指导建立互相制约的知识产权理论的问题。[3]工具主义主张知识产权人应当履行与其特权相附随的义务,以限制知识产权特权的不适当扩张,达到知识产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这一知识产权制度理想和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国家公权力的干预。

四、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激烈冲突

知识产权的发展状况是和一个国家经济和科学技术、文化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经济实力和科技文化方面都有差距,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在“形式”上的平等并未消除“实质”上的不平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主张对一些不利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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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国际公约条款进行修改,这势必会与发达国家存在矛盾与冲突。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南北间知识产权外交谈判就是一例。由于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存在不平衡的发展格局,知识产权发展的不均衡性仍将存在。

从发达国家来说,主要是美国与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存在的摩擦较多。其实这是有深层次原因的,它是美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战略和对外贸易政策捆绑的结果。美国为了维持其经济、科技霸主地位,主张严格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限制科技资源的国际利用,加强对技术转移的控制,对竞争对手特别提出对等性要求,并且积极主张将知识产权制度纳入世界贸易体制,以使其国际化。

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在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摩擦中,极力倡导保护知识产权,实际上是为了达到既垄断技术又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目的,掩盖了其背后的技术保护政策和贸易保护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提高知识产权保

。随着知识经济的悄然到来,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已经越来越成为影响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程度、贸易流向、相对经济增长速度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超越自己的国情实施过于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将会使发展中国家为此付出极大的代价,而最终受益的将是发达国家。

五、知识产权国际化趋势进一步增强

在国际知识产权关系中,知识产权国际化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知识产权的国际化体现了国际社会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利益平衡,它是克服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知识产品自然流动性的产物。从一国范围来看,知识产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即知识产权只在一国范围内有效,超出该范围即成为任何人可以自由利用的公共财富。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即知识产品又具有向任何地方自由流动的特点。知识产品本身具有的共享性,为其跨越国界从而在世界范围内传播与流动提供了现实基础。但是,知识产品在国家之间的流动,还依托于一定的环境,首先需要具备使其流动和传播的客观条件存在,如传播技术、国际贸易的发展。特别是技术进步,使知识产品跨国流动的物质条件越来越完善。

随着各国之间经济、技术和文化交流的不断扩大,知识产品的国际流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然而,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在听任知识产品自然传播的情况下,在母国的知识产权人将无法保护其知识产品在被流动和传播国的利益。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知识产品的自然流动与传播的矛盾从19世纪末期便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矛盾。对这一矛盾的解决产生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的国际化问题。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以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体现了知识产权法的国际协调,以及知识产权法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知识产权的国际化,对于一个国家开展国际竞争非常重要。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也将促进国际投资、技术转让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不充分的知识产权保护将会损害、扭曲国际贸易,导致在国际市场中盗版与假冒商品的横行。从历史上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经历了双边保护到多边保护的过程。国际社会解决知识产权地域性与知识产品自然流动性之间的矛盾,在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到很高程度的今天,仍然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立足点。实质上,对这种矛盾的解决与在知识产权人和社会公众之间利益的平衡与协调是相同的。

但是,由于在知识产品跨国流动的情况下,知识产权人和知识产品的使用者有可能不属于同一个国家,故实现知识产权人与使用知识产品的社会公众之间利益平衡,与在一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显然不同,它需要通过不同的国家以协商签订国际公约的形式加以解决。从深层次上讲,知识产权的国际化与当代社会科技与经济全球化一脉相承。各国知识产权法与经济和科技之间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对整个知识产权来说,知识产权的国际化对于解决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与知识产品本身无国界的自然流动性之间的矛盾,促进知识产品在国际范围内有效流通,增进全球知识与信息的传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就发展中国家来说,知识产权法向国际标准靠拢,还有利于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为外商投资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在知识产权国际化环境下,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在不同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之间进行协调。但是,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并没有改变知识产权保护的根本宗旨,即通过保护知识产权来促进经济发展、科技和文化繁荣从而促进社会进步。实现知识产权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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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论丛2007年 

这一目标需要保障不同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的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在知识创造的专有与知识财产的分享之间实现平衡。

随着通信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面临一系列新问题,国际知识产权组织为此做出了大量努力。同时,国际社会仍然没有放弃突破地域性的、真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制度本身及其运行的国际化,即知识产权的全球统一性行动。“世界专利”概念

的提出,就是一个例证。

目前,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修改、完善的一个思路是简化多国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的程序,使一项国内知识产权的有效地域性扩大,这种简化制度的努力最终将是实现国际一体化。实际上,随着国际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可以同时在全世界获得。网络的无国界性、国际性对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构成了巨大冲击。有人甚至认为法律上的地域性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基础,网上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立法将是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的第一突破口。

注释:

① 知识产权对于投资、技术转让、经济增长等的影响是一个很难说明清楚的问题。在这方面,世界银行的艾德云?曼斯菲尔德做了较深入的研究。他在研究了14个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投资的影响后提出,在高技术的工业,知识产权保护对投资和各种各样的技术转让有重要影响。在知识产权低度保护情况下,一个国家吸引投资有限而且容易被抽走。世界银行的1998Π1999年的标题为“发展的知识”的发展报告中则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知识的创造、转让和利用很有好处。

② Franbank &R omer ,D oes T rade C ourse G rowth ?S ome Econom ics of T rade Secret Law ,5Journal of Econom ic Perspective 61-67(1999).不过,就知识产权制度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进行经验分析比较困难,因为在进行这种经验分析时有一些因素难于确定。例如,由于知识产权制度涉及在分配新技术和新商品方面创制的市场力,这就需要分析市场结构的选择。但在分析市场结构选择时,本身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

③ 即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贸易增长率超过了有形商品贸易增长率。④ 参见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第2版,第99~105页。⑤ 实际上,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对待整个知识产权制度上采用了双重标准:就国内而言,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励本国国民的创造力,最

大限度地提升本国的知识创造水平。美国近些年通过了一系列的法律促进国内知识产品的创造和广泛传播,如《拜杜法案》(1980)、《技术创新

法》(1980)、《联邦技术转移法》(1986)、《技术转让商业化法》(1998)、《美国发明家保护法令》(1999)、《技术转移商业化法案》

(2000)。这些法律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美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并很好地实现了在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在对待外国知识产权进攻方面,则采取非常严格的法律措施。同时,跨国公司尽最大努力企图利用知识产权控制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和市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遇到了国外跨国公司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壁垒,并且知识产权壁垒有上升到标准壁垒的趋向。这一严峻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 汪克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略[J ].中外管理导报,2002,2.[2] 吴莲.基因专利利益冲突及平衡的法理学思考[J ].法学,2002,4.[3] Peter Drahos ,A Philosophy o f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rtm outh Publishing C om pany Lim ited ,1996,Ch.9.

Situation and Feature of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I ntellectual Property System

Feng Xiao 2qing

(Civil ,C ommercial and Economic Law School ,China University of

P 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Beijing 100088)

【Abstract 】Intellectual property has been a hot issue in w orldwide and globalization.The situation and feature of the development of m odern intellectual property system mainly reflects as follows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rade and itself becomes the subject matter there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becomes a means of developed countries to control technology and market ;intellectual property is closely related to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ics and the idea of the pro 2tection in w orldwide and proprietarianism ;There exist serious con flicts between developing countries and developed ones in respec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the trend of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becomes m ore stronger.

【K ey w ords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rnationalization ;international trade ;propertionism in w orldwide

(责任编辑:张保芬)

 第4期冯晓青:当代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形势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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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护本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保护时效及界定等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公司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公司拥有的经营管理、科研、工程、设计、市场、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公司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公司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公司的员工(含公司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公司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本公司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产业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总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本公司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知识产权管理员是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的职位,归口管理知识产权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保护时效及界定等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公司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公司拥有的经营管理、科研、工程、设计、市场、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公司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公司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公司的员工(含公司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公司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产业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总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本公司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是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 第一节知识产权管理岗位职责 一、知识产权经理岗位职责 知识产权经理领导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如知识产权管理部、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等)处理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具体职责如表9-1所示。 表9-1知识产权经理岗位职责 二、知识产权管理师岗位职责 知识产权管理师的主要职责在知识产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公司的知识产权检索、专利申请、纠纷处理、知识产权培训与教育、与相关外部机构的联系工作。其具体职责如表9-2所示。

表9-2知识产权管理师岗位职责 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知识产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专利申报资料准备、专利文献检索与开发等事务性工作,不断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其具体职责如表9-3所示。 表9-3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二节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一、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下面是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供读者参考。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2.不断加强技术创新,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3.有效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4.明确界定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权益关系,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 第2条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1.符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的科学规律。 3.符合公司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4.符合国际交流、合作及国际惯例的共同准则。 5.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合理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第3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本公司全部或部分拥有的职务科技成果、职务商业秘密、职务作品和其他智力成果及信息所产生的精神权利与经济权利,具体包括以下七类。 1.公司实施和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3.计算机软件和其他作品的著作权,包括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摄影、录像、规范汇编等。 4.技术秘密和商业经营秘密。 5.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使用中的商标专用权。 6.单位名称权,即本公司的单位名称使用权与许可他人使用权。 7.依法由企业享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专利管理制度

专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明确公司技术的研究开发、申请专利保护、管理专利技术的职责,规范专利技术的使用,保护公司无形资产,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鼓励员工积极进行发明创造,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所称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外国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包括获得境外申请优先权日的、可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 本公司专利管理工作的目的: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鼓励和调动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我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加强我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 第四条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六条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公司专利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二章专利的管理 第七条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是本公司专利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专利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 根据本公司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实际需要,定期提出本公司专利工作实施策略建议,全面推动本公司开展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二) 制定和实施年度专利工作计划,包括不断完善各项专利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和调整计划的实施,并作出每年的工作总结。 (三) 联系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以及行业知识产权组织,及时了解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有关信息,适时反映本公司专利工作的问题和需求。 (四) 为保障本公司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的安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发表论文、参加展览会、研讨会之前的信息审查。参与涉及对外技术交流、技术合作、技术贸易等有关合同或协议的起草工作,以及对外知识产权谈判。 (五) 对侵犯本公司专利权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侵权纠纷,向有关责任人追偿由其侵害行为造成的损失。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有效保护公司知识产权,鼓励广大员工发明创造和治理创造的积极性,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总体方针目标的制定。 2、公司副总负责分管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的指导督促协调。 3、办公室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计划的拟定,并负责知识产权的发掘、申报、监控、纠纷处理和产权交易等事宜。协助各职能部门进行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 4、项目部负责公司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科研成果登记和档案管理,专利申请的可行性确认。 5、本规定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设计等。 (2)着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设备设计图及其说明;各种技术、管理标准;工艺说明书、计算机软件、电路布图;各种研究、技术、实验报告以及由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的教材、手册、摄影、录像作品等的着作权。

(3)商标权:是指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等。 (4)商业机密:是指不易申请专利的技术诀窍、技术配方、工艺流程等技术信息,以及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决策,投资计划、销售策略等方面的经营信息。 (5)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由合同约定由公司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的归属 1、公司对以下标识依法享有专有权: (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2)司徽、司标; (3)公司名称 (4)公司的其他服务性标记。 2、执行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是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技术成果。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公司享有。 3、由公司主持、代理公司意志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作品为公司法人作品,其着作权及其邻接权由公司享有。未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第六条规定情况外,着作权由完成者享有,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对职务作品拥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

世界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内容摘要:在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知识产权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主要趋势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保护规范国际化,知识产权保护直接与贸易保护挂钩;各国政府重视知识产权战略,根据国家的经济技术社会发展阶段,适时调整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加强对企业的服务;通过国际合作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协调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分歧和矛盾加剧。 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国际趋势 一、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主要趋势 在知识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条件下,知识产权在产业竞争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世界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呈现以下趋势。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保护规范国际化 (二)知识产权保护直接与贸易保护挂钩 (三)各国政府重视知识产权战略 日本政府和企业共同制定21世纪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提出了创造、保护、应用知识产权的战略和人才培育战略;美国专利商标局于2001年制定了21世纪战略规划,2004年,美国国家科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向政府提出了“21世纪美国专利体系”的报告,对如何改进美国专利体系提出了详细建议;2004年,韩国知识产权局公布了“知识产权管理的远景和任务”计划。有些国家虽然没有制订知识产权战略,但已把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纳入提升国家竞争力和促进技术进步的总体战略框架。 (四)根据国家的经济技术发展阶段特点,调整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 尽管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但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仍然根据本国的发展和竞争需要不断调整知识产权法律和实施细则。如,美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协会定期进行执法方面的调查,向国会提出报告;日本在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每隔2~3年就根据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竞争的实际需要,调整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 由于各国的经济技术社会发展阶段和发展战略不同,即使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也有差别。 1.保护范围不同。在trips允许的空间内,各国根据自己的竞争优势,确定保护范围。如,美国、日本将软件纳入专利保护范围,而欧盟并未把软件纳入专利保护范围;一些发达国家积极开展基因技术和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立法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等等。 2.专利审查周期和程序不同。审查周期作为控制外国专利和调节专利数量、质量的手段,各国的审查时间不同。如,为了防止外国专利限制日本企业利用外国技术,日本曾采取拖延专利审查时间的办法。如今,为了使其研究开发成果领先于世界,日本又一再缩短专利审查时间。 3.权利取得原则不同。各国根据本国创新能力和特点采取不同的专利授权原则。通常,为了鼓励创新,各国的可专利标准不尽相同。在原创技术能力较强的国家,专利审查严格;美国的原创技术较多,实行发明在先的原则,其他国家则采取申请优先原则。 4.权利授予范围和对权利的限制不同。对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授予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如,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涵盖面对未来的技术创新和竞争产生影响,权利要求范围过宽将限制同一领域的技术创新和竞争。因此,有的国家允许宽泛的权利要求,而有的国家则限制专利权利要求的覆盖面。二是对实施知识产权的要求。有些国家从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对专利实行强制许可。三是利用反垄断政策限制滥用知识产权。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联合发布《知识产权许可的反垄断指南》;欧共体委员会制定了《技术转让规章》;日本制定了《专利和技术秘密许可中的反垄断指南》。 5.执法程序和诉讼费用不同。执法程序和诉讼费用决定了保护成本和重点保护对象。如,美国的诉讼程序复杂,需要大律师团,周期长,诉讼费用(含律师费)较高,通常要花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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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文便于学习和使用,下载后内容方可修改 调整及打印。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 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有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尝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企业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入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等。 第三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包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五条本企业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技术开发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保密室、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最新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50687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最新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最新版)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其中主要包括: (一) 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 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 商标权:本企业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有本企业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企业拥有的经营管理、工程、设计、市尝租赁、服务信息等。

(五) 其他单位单位委托本企业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 本企业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权。 (七) 《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入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等。 第三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包含企业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企业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五条本企业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办、技术开发部、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保密室、财务部等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企业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于本企业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中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 审查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 指导、检查、监督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执行情况; (四) 规划处理与企业有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 (五) 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本企业在技术开发部(或者法务部)设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由分管技术开发部(或法务部)的副兼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知识产权的产生与发展

大家通过观察和了解,发现知识产权已经走进我们的生活,我们已经进入由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来保护智力成果权的时代。在人类历史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进步而逐步产生和不断发展的。 现在,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内容来进一步了解知识产权的产生与发展。 知识产权是由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而产生的权利,知识产权制度则是保护人类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的一种法律制度。从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来看,知识产权制度在世界上有着悠久的历史,经历了四百多年的发展和演变。其中专利、商标和版权的立法时间较早。 知识产权的萌芽阶段 追根溯源,知识产权是起源于封建社会的一种“特权”。大约在13世纪至14世纪,封建社会的官吏、君主、国家曾经以榜文、敕令、法令等形式授予发明创造者、图书出版者在一定期限内的专营权、专有权。封建王室赐予工匠或商人的类似于专利的这种垄断特权带有一定的恩赐性质,与现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制度有很大的不同。但它毕竟使智力成果首次被确认为一种独占权,是知识产权发展进程中的一次飞跃。 就比如:1474年,在商业盛极一时的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了一部带有“恩赐”性质的有关专利的法令,使智力成果首次被确认为一种独占权,这为后来知识产权制度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知识产权的产生与发展阶段 1.一些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相继建立。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科学技术和产业革命使社会生产力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对知识产品的占有、使用会带来极大的经济收益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生产者迫切需要获得最新的技术成果。然而,在技术的转移、公开中,如何保障原先的发明创造者的竞争优势呢?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机制,既能够维持新技术发明人的技术优势,又能够满足社会对该技术的需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应运而生。 如:162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垄断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专利法;1709年,英国的《安娜女王法》第一次确认“作者”是法律保容的主体;1804年,法国颁布的《拿破仑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将与其他财产同样受到保护;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法》成为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 在这一时期,不少经济发达的国家,相继建立起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本国科技、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如:在18世纪英国开始的工业革命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瓦特蒸汽机水力纺纱机等许多发明创造都受到了专利法律制度的保护。又如:美国作为世界上建立专利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于1790年颁布《专利法》。美国总统林肯将专利制度对创新的激励作用形容为“专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doc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1 XXXXXX公司企业制度 XXX公司字xxx号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 规章制度 发行版本: 2008-12-26发布 2008-12-26实施 XXXX公司 前言 本标准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通过 本标准起草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编制人:XXX 本标准审核人:XXX 本标准批准人:XXX 本标准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修改和解释。

目录 前言 1、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2 、专利管理办法 3 、商标管理办法 4、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5、保密协议 6、知识产权奖惩办法 7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知识产权,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公司知识产区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第四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审核、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代表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三)代表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四)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合同、协议; (五)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 第五条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一)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中美知识产权制度比较

中美知识产权制度比较 一、中美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考察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已有悠久的历史,当代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是立足本国国情、面对诸多挑战不断探索、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将当代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使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向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不断接近的过程。 第一,专利权制度。在中国,“专利”一词最早出现在《国语》中。中国古代知识产权制度的萌芽是以专利权制度和著作权制度为先导的。在 2000 多年以前就已经出现“专利”一词。但是,这种“专利”并不是法律含义上的专利。1859 年,太平天国领导人在《资政新篇》中指出,对发明实行专利保护。1881 年,我国早期的民族资产阶级代表人物郑观应曾经就机器织布技术向清朝光绪皇帝申请专利。1882 年皇帝批准该局可以享有十年专利,这是历史上较有影响的专利。1898 年,在“戊戌变法”中光绪皇帝签发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这是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辛亥革命后,于 1944 年,国民政府又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专利法》,该法在 1949 年才施行。新中国成立后,在 1950 年,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同年,又颁布了《发明审查委员会规程》。1954 年,又颁布了《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条例》。1963 年国务院颁布了《发明奖励条例》和《技术改进条例》,文革期间这些制度基本处于虚无状态。 第二,著作权制度。著作权最早体现在《见闻后录》、《农书》等书中,当时五代后唐长兴二年,经宰相冯道、李愚等建议,朝廷命田敏在国子监主持校正《九经》,并且“刻板印卖”。到了 11 世纪,北宋的毕昇发明了活字印刷术,推动了印刷业的发展,从此批量复制作品成为可能。由此引发刻板印书的泛滥,更有一些人公然将先哲文章摘抄录用。于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宋朝时就开始出现保护复制作品的制度,对于民间以获利为目的的擅自翻版的行为,处以“追版劈毁,断罪施刑”的处罚。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国家将著作权制度引入中国。1903 年,中国与美国签订的《中美续议通商行船条约》中第一次提出“版权”一词。为了履行中美条约的义务,清政府于 1910 年颁布了《大清著作权律》。这是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但是这部法律没有真正施行,也没有被明令禁止,一直沿用到 1915 年,才被北洋政府的《著作权法》所代替。此后,国民政府又于1928 年颁布了《著作权法》,并且两次修改。解放以后我国于1950 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出版会议,在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该决议被认为是解放后最早的一部保护著作权的政府文件。但是,从1957 年开始,由于政治运动,著作权保护制度被搁置下来。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着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2)着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 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3)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 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4)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公司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 在取得知识产权申请号及取得知识产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 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在知识产权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知识产权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 保密的责任。 2 专利及软件着作权 专利及软件着作权的管理

公司专利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公司专利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利工作,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构筑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推动公司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应用,制定笨制度。 第二条公司专利工作的任务是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事专利机制成为促进公司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第三条产品市场部、专利管理部、总裁共同负责对公司专利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但是的专利状况指标及专利管理水平作为评价考核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管理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在公司专利体系建设之处,由专利管理部负责专利管理及其他专利相关的各类制度建设,报总裁批准之后由专利管理部负责执行 第五条由专利管理部指定专人对公司专利申请文件进行管理,专利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企业技术保密协议》。 第六条专利管理人员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的专利工作计划,并报“专利管理部”存档备案。 第七条有产品市场部负责公司内部的专利工作宣传及培训讲座,专利管理部予以协助。 第八条由总裁办负责申领各类专利政府资助金及优惠政策,由专利管理部协助 【机构职能及职责】

第九条专利管理部在知识产权的政策方针下,以服务xxxxxx公司为本质,以项目研发增值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向导,在公司的商业策略指引下,开展该部门的各类专利增值性服务和相关项目经营性工作。 第十条主要职能范围包括:项目的研发和创思;专利项目的申报;政府专利资助金的申领;专利资产的综合评估与认定;与专利局及专业代理机构的沟通;本部门其他已获专利技术的维权;专利技术的组织开发和系统内专利应用上的产品实施;专利库的建立及各项专利项目商务体系的形成和建立;专利项目的授权与商业合作的咨询受理与商务接洽;专利新项目的可行性研讨、立项、申报、商业模式的构成及商业计划书的初拟、可转化专利核心项目中新商业利润公司组建前期筹备及综合评估; 新专利项目资金及商业化必须的前期包装及项目推广。 【管理工作规范】 【专利申请】 第十一条员工提交的专利申请有产品市场部和专利管理部共同评定技术创新性。 第十二条对任何一项发明创造是否申请专利,由“专利管理部”通过对比文献的探索调研、分析评价后报公司决策机构审定。 第十三条任何人或部门不得在申请专利之前惊醒有关科技评价、评估、评奖、产品展览与销售等可能会导致发明创造公开丧失新颖性活动。 第十四条申请决定作出后,有关人员或部门准备好专利申请技术资料,又“专利管理部”同意办理专利申请。 第十五条由专利管理部负责与专利代理人员进行专利技术文档的沟通,以产品市场部为核心,与专利管理部一起,共同负责商务合作洽谈。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XXXXXX公司企业制度 XXX公司字xxx号 知识产权工作管理 规章制度 发行版本: 2008-12-26发布 2008-12-26实施

XXXX公司 前言 本标准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通过 本标准起草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编制人:XXX 本标准审核人:XXX 本标准批准人:XXX 本标准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修改和解释。 目录 前言 1、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2 、专利管理办法 3 、商标管理办法 4、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5、保密协议 6、知识产权奖惩办法 7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知识产权,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公司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

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公司知识产区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第四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审核、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代表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三)代表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四)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合同、协议; (五)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 第五条公司员工完成公司工作任务、利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公司。 (一)完成本公司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公司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公司的业务范围; 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公司二年内完成的与其在原工作岗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知识产权制度有什么作用

知识产权也叫作知识所属权,是指权利人对对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知识产权制度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者的独占性,同时又能激励竞争对手的一种制度。那么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是什么?下面为大家带来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一、对知识创造的激励作用 知识产权制度依法对授予知识产权创造者或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的排他独占权,并保护这种独占权不受侵权,侵权者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了这种独占性,就使得知识产权创造者或拥有者可以通过转让或实施生产取得经济利益、收回投资,这样才有继续研究开发的积极性和物质条件,从而调动知识创新者的积极性。据美国某研究单位统计,在美国的制药工业中,如果没有专利制度,至少会有60%的药品研制不出来,因为药品的研制需要高额的投入,而且周期也长,一般需要10年左右。 二、知识产权制度具有调节公共利益的作用 知识产权制度虽然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但并不等于垄断。知识产权制度有两大功能:一是保护功能,这使知识创造者的正当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从而调动了人们从事创造活动的积极性;二是公开功能,也就是知识创造者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要向社会公开自己创造的内容。保护与公开这两者看似矛盾的两个方面,正是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以保护换取公

开的调节,这就实现了公平、公正与合理。如对于技术发明来说,由于技术发明得到了法律保护,因此对技术发明内容向社会公众公开也就不必担心了。而这些智力成果信息,对知识的再创造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在科技研究或立项之前,如果能充分利用有关信息,进行检索,就能准确把握国内外的发展现状,不仅能避免重复研究、节约费用,同时也有利于在研究生产中抢时间、争主动。 三、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保护投资的作用 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新的投入,才能有新的突破。一项科技成果的取得需要经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的复杂过程,需要大量的投入和付出艰辛的劳动。因此,这种无形财产的流通需要法制化、规范化,使得知识产品的流通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而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正是适应了这个需要。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确认成果属性,保障作出主要物质技术投入单位或个人充分享有由此所产生的合法权益,通过保护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等专属权利和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投资企业的竞争优势,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有序的竞争,并用法律正确规范人们的行为,促使人们自觉尊重或被迫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使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他人智力劳动成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从而使其有更多的财力、物力和智力资源投向研究开发。 四、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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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1、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参考范本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单位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 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单位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 理和具体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三)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四)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本单位员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利用单位名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

公司内部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本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鼓励发明创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知识产权的保护时效及界定等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其中主要包括: (一)专利权:主要包括新物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新设计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实施许可权等。 (二)商标权:本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著作权: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本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摄影、录音、录像等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本公司提供资金或资料等为创作条件,组织人员进行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 (四)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主要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只属本公司拥有的经营管理、科研、工程、设计、市场、服务信息等。 (五)其他单位委托本公司承担的科研任务并负有保密义务的科技成果权。 (六)本公司引进的专利、商标、著作、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赋予的权利,如商号、域名、网络地址专用权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公司知识产权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维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公司的员工(含公司各级领导、无固定期限的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下同),或来本公司实习、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成立知识产权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产业主要负责人等组成,总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是本公司知识产权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公司知识产权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策略及规定; (二)审查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 (三)指导、检查、监督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规划处理与本公司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 (五)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知识产权管理员是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的职位,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处理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草拟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办法、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开展本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二)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三)审查公司各部门申报的知识产权文书,管理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登记统计等工作; (四)管理日常的知识产权的状况、权属变更; (五)配合政府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日常及专项工作;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

专利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专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利工作的目的:在研发、生产、经营活动中充分运用专利及专利制度的特性和功能,增强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争取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专利工作的任务:根据本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专利工作方针、专利战略和具体工作措施。 第四条专利工作管理制度实施范围:本制度在本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施行。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专利工作部,负责本公司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由专利工作部统一管理,用于专利培训、专利奖酬、专利工作事务及专利信息网络建设等费用支出。 第七条本公司专利工作部的基本职责包括: 1.制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 2.制定专利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参与专利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4.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各部门的专利工作; 5.组织专利宣传、培训;

6.管理专利文献,建立专利信息数据库,提供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服务; 7.管理专利申报工作,提供专利咨询服务; 8.办理专利申请、专利权的维护、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合同备案、专利权质押、专利广告证明和处理本公司专利纠纷等事务; 9.实施专利奖惩; 10.管理专利工作专项资金。 第三章专利制度的运用 第八条本公司在涉及重大利益的投资、立项、研发、引进、合资、合作、营销、专利申请和维权等决策前,要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 第九条本公司在经营性投资决策前,应由专利工作部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有关投资决策的可行性建议。 第十条本公司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立项前,应由专利工作部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其中包括失效专利信息,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引进、合作或自主研发等方面的建议。 第十一条本公司在自主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前,应由专利工作部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避免重复研究,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能获得最大市场效益的有关技术路线和技术解决方案建议。 第十二条本公司在引进技术、设备决策前,应由专利工作部分析国内外专利信息,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引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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