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第三章 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

第三章 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

第三章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

教学目的和要求

学习和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着重了解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社会发展的动力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等观点,提高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正确认识历史和现实、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的自觉性和能力。

教学要点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物质生产方式在社会存在和发展中的作用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

·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阶级斗争和革命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改革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

关键词

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社会意识生产力生产关系

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社会形态社会基本矛盾人民群众

社会历史现象扑朔迷离、纷繁复杂。社会发展是否有规律可循?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什么?谁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系列“历史之谜”在思想史上长期困扰着人们。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开辟了社会历史认识领域的新天地,为我们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趋势,正确认识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第一节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正确认识这一问题是解决其他社会历史观问题的基础和前提。

(一)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

在对待社会历史发展及其规律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一种是唯物史观,另一种是唯心史观。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唯心史观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它的主要缺陷是:至多考察了人们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进一步考究思想动机背后的物质动因和经济根源,因而从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前提出发,把社会历史看成是精神发展史,根本否认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根本否认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

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科学地解决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创立了唯物史观。马克思在1859年总结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活动时,明确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这一段话深刻地概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是我们考察人类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的基本理论依据。

(二)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也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主要包括自然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生产方式。

自然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永恒的、必要的条件,是人们生活和生产的自然基础。自然地理环境提供了社会生活和生产资料的来源。离开一定的自然条件,人们就不可能进行生活和生产;自然地理环境的优劣对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并对社会发展起促进或延缓的作用。自然生态平衡对社会生活起着重要作用。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平衡,是社会得以正常发展的必要条件。自然地理环境的作用要受社会发展状况的制约,特别是受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制约。

人口因素也是重要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对社会发展起着制约和影响的作用。人是从事物质生产活动和其他一切社会活动的主体,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承担者,没有人就没有社会。人口的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对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适度的人口对社会发展起加速作用;过密或过疏的人口对社会的发展则起延缓作用。在现代社会,人口的质量(智力、体力等)、职业构成、受教育程度和技术熟练程度等状况,对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人口因素要受社会生产状况和社会制度的制约。无论是自然地理环境还是人口因素,都不能脱离社会生产而发生作用,都不能决定社会的性质和社会形态的更替。

物质生产方式,即马克思所说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通常简称为生产方式,是指人们为获取物质生活资料而进行的生产活动的方式,它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体。物质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及决定力量。马克思说,“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在人们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首先,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人类其他一切活动的首要前提。其次,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结构、性质和

面貌,制约着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全部社会生活。最后,物质生产活动及生产方式的变化发展决定整个社会历史的变化发展,决定社会形态从低级向高级的更替和发展。

(三)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具有复杂的结构,可以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划分。根据社会意识的主体的不同,社会意识分为个体意识和群体意识。个体意识是个人的生活经历和社会地位等在自己头脑中的反映,是个体社会实践的产物;群体意识是群体成员共同的意识,是群体实践的产物。按照不同层次,社会意识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社会心理是低层次的社会意识,是自发的、不系统的、不定型的社会意识,表现为人们的感知、情绪、情感、心态、习俗等,它以感性认识为主;社会意识形式是高层次的社会意识,是自觉的、系统的、定型的社会意识,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宗教、艺术、哲学、科学等,它以理性认识为主。社会意识形式以社会心理为基础,并对社会心理起指导和影响作用。

在社会意识形式中,又存在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之分,其中意识形态是指反映社会的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社会意识,主要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自然科学和语言学、形式逻辑等一部分社会科学不具有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性质,不反映特定社会集团的利益和要求,不服务于特定经济政治制度和特定阶级,因而属于非意识形态。

政治法律思想包括政治思想和法律思想。政治思想是人们关于政治的关系、制度和设施的观点、理论的总和,法律思想是人们关于法的关系、制度和设施的观点、理论的总和。政治法律思想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是最直接、最集中地反映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在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主导作用。

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依靠社会舆论以及人们的信念、习惯、传统和教育来起作用的精神力量。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性,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永恒不变的道德是不存在的。道德具有继承性,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传统美德在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影响和意义。

艺术是通过塑造具体生动的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意识形式。它靠形象来表现人们对社会生活的理解、情感、愿望和意志,按照审美的规则来把握和再现生动的社会生活,并通过美的感染力来影响人的思想情感和社会生活。

宗教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宗教本质上是一种“颠倒的世界观”,是由对神灵的信仰和崇拜来支配人们思想行为的一种意识形式。从其产生根源看,宗教是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产物。在人类社会早期,由于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和缺乏科学知识,以及人们对自然现象的无知和恐惧,从而产生了各种形式的宗教观念。阶级压迫给劳动人民带来苦难而人们又不能科学地解释这些社会现象,是宗教产生的又一重要根源。宗教最初

是被压迫者对现实苦难的叹息和抗议,而后被统治阶级所利用,成为统治被压迫者的思想工具。从历史和现实看,宗教将会长期存在并发挥作用;宗教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问题交织在一起,对社会发展和稳定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必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常常与现实的国际斗争和冲突相交织,是国际关系和世界政治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和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要努力进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世界观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是对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哲学具有思辨的特点,与其他社会意识形式不同,它是一种以更为间接和抽象的方式反映社会存在的意识形式。哲学作为观念文化中的基础部分,对社会和人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各种社会意识形式由于反映社会存在的方面不同、方式不同,因而作用也不同。在阶级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文化,本质上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意识形态,因而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不断加强,但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适应新形势,我们必须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重视我国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新变化,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指导地位。

(四)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内容的客观来源,社会意识是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及其条件的主观反映。社会意识产生的基础是人类的社会实践,实践的能动性决定了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的能动性。所以,社会意识根源于社会存在,是对以实践为基础的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世界的反映。

社会意识是人们进行社会物质交往的产物。社会意识同语言一样,是在生产中由于交往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人类最初的意识,是“纯粹动物式的意识”,是“被意识到了的本能”。经过漫长的生产和交往的发展,伴随着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工,产生了人类最初的思想家。马克思、恩格斯说:“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社会意识也相应地或早或迟地发生变化和发展。社会意识是具体的、历史的。每一时代的社会意识都有其独特的内容和特点,具有不断进步的历史趋势,但不管怎样变化、发展,其根源总是深深地埋藏于经济的事实之中。例如,在原始社会,人们只有朴素的族群公有观念,不知“私有”为何物。随着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的出现和原始社会的瓦解,

私有观念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思想意识相应产生。可见,那种认为人从来就有“自私意识”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以理论、观念、心理等形式反映社会存在。这是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但社会意识并非消极被动地受制于社会存在,它既依赖于社会存在,又有其相对独立性。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是指,社会意识在从根本上受到社会存在决定的同时,还具有自己特有的发展形式和规律。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的不完全同步性和不平衡性。进步的社会意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见、推断未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落后于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则阻碍社会的发展。另外,历史上也有这样的情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或地区,社会意识的发展水平未必都是最高的;某些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其社会意识的某些方面却可以领先于经济发达的国家或地区。

二是社会意识内部各种形式之间的相互影响及各自具有的历史继承性。社会生活的内在联系及其统一性,决定了社会意识诸形式之间也必然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同时,社会意识诸形式均有自成系统、前后相继的历史链条,因而具有历史继承性,有其发展的特殊规律。

三是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的反作用。这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突出表现。任何社会意识都不会凭空出现,只能是适应一定社会物质生活发展的要求而产生的,因而它必然具有满足这些需求的功能和价值,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物质力量并作用于社会存在,影响历史的发展。先进的社会意识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对社会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落后的社会意识不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对社会发展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

社会意识的能动作用是通过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实现的。思想本身并不能实现,要实现思想就要付诸实践,而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因此,一种社会意识发挥作用的程度及范围大小、时间长短同它实际掌握群众的深度和广度密切联系在一起。

首先,这一原理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正确解决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历史观革命性变革的基础。“人们的意识取决于人们的存在而不是相反,这个原理看来很简单,但是仔细考察一下也会立即发现,这个原理的最初结论就给一切唯心主义,甚至给最隐蔽的唯心主义当头一棒。关于一切历史的东西的全部传统的和习惯的观点都被这个原理否定了。”唯物史观对历史观基本问题的科学回答,宣告了唯心史观的彻底破产。依据这一原理,马克思主义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并把它当作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进而将一切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将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发展的高度,从而将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破天荒地破解了“历史之谜”,从而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把握这两个“划分”、两个“归结”的思想,对于认识社会历史具有重

要意义。

其次,这一原理对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社会发展理念特别是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取决于它们是否能够正确反映社会存在。我国社会改革和发展的顶层设计或总体部署,必须从我国现在的社会存在出发,即从我国现在的社会物质条件的总和出发,也就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要求出发。思想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也是如此。思想文化的发展既决定于社会存在发展的要求,又对社会存在发展起能动作用。文化之中蕴含着人类的智慧、价值追求和审美情趣,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举凡适应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顺应人类文明发展趋势的文化,都能起到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作用。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先进文化是有效解决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中各种矛盾的精神武器。在当代,文化与经济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当代中国,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不断以思想文化新觉醒、理论创造新成果、文化建设新成就激发全民族创造活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深刻地理解和掌握这一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人类要生存繁衍、追求美好生活、获得自身的解放和发展,首先必须解决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资料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类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物质资料,生产力是人类社会生活和全部历史的基础。

生产力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形成的改造和影响自然以使其适合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生产力具有客观现实性和社会历史性。深入理解生产力范畴,需要把握生产力的水平、性质、状况和发展要求等重要方面。生产力的水平表现为生产发展的现实程度;生产力的性质取决于生产的物质技术性质,主要是劳动资料的性质;生产力的状况是这两者的统一,表现为生产力的运行状态或发展态势;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与生产力上述三方面的规定性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指现实的生产力不断获得解放和发展的基本要求。

生产力具有复杂的系统结构。其基本要素包括:一是劳动资料,也称劳动手段。它是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所运用的物质资料或物质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生产工

具。人们解决社会同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如何,主要取决于生产工具的质量和数量,生产工具是区分社会经济时代的客观依据。“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二是劳动对象。一切自然物质都是可能的劳动对象,其中引入生产过程的部分则是现实的劳动对象。现实的劳动对象还包括生产深度加工的对象。劳动对象是现实生产的必要前提。劳动对象不同,往往会影响劳动产品的质量和数量。随着生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劳动对象将日益扩大并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作用。三是劳动者。劳动者是人,但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劳动者。劳动者是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劳动技能和知识,能够运用一定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从事生产实践活动的人。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类智慧和能力的发展决定着对物质资源开发的深度和广度。所以,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劳动者一般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在现代生产中,脑力劳动者的质量和数量日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高新技术领域内,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具有直接同一的趋势。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中的重要因素。科学技术能够应用于生产过程,与生产力中的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等因素相结合而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会引起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素质的深刻变革和巨大进步;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的组织管理,能够大幅度提高管理效率;科学技术为劳动者所掌握,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应用于生产过程的周期日趋缩短,对于生产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日益成为生产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是第一生产力。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不可分割地相互联系着的。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马克思指出:“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生产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政治关系、家庭关系、宗

教关系等其他社会关系,都受生产关系的支配和制约。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关系。在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最基本的,它是人们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前提,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这种前提决定的,所以是基本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方面。它是区分不同生产方式、判定社会经济结构性质的客观依据。当然,生产关系的其他方面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也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当它们适应所有制性质的要求时,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起巩固、发展的作用,反之,就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起削弱、瓦解作用。生产关系作为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物,“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例如,资本的直接表现形态是商品生产中物的要素,但其实质是一种生产关系。分析生产关系必须透过“物”看到“物”后面的人与人的关系。

历史上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依据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性质区分

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其根本特征是:生产资料为劳动者共同占有,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处于平等地位,产品分配上不存在剥削。另一种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其根本特征是:生产资料归少数非劳动者占

这种人与人的关系往往包含剥削关系。当然,个体劳动者的私有制中没有剥削关系。在人类历史发展的现阶段,这两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是并存的,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必将取代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

(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在社会生产中,生产力是生产的物质内容,生产关系是生产的社会形式,二者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构成社会的生产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

第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在二者的关系中,生产力是居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的方面。其一,生产力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历史上的各种生产关系都是适应一定的生产力发展需要而产生的。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生产关系。马克思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可见,生产力状况是生产关系形成的客观前提和物质基础。其二,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化。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产物,只有当它为生产力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时才能够存在。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本适合生产力状况的生产关系便由新变旧,走向自己的反面。“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 commerce]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时,人们就要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时,它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反作用的实际过程和情形是十分复杂的。新的生产关系总体上基本适合生产力发展,但并不排除它的某些环节或方面不适合生产力状况而阻碍其发展;旧的生产关系总体上基本不适合生产力发展,但也不排除它的某些环节或方面的调整和改变,能够暂时地、局部地对生产力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固然会阻碍其发展;而由于人为的原因使某种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水平,这种“拔高”了的生产关系也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是一个过程,表现为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中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

况的规律。这一规律就内容看,概括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从过程上看,这一规律表现为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总是从基本相适合到基本不相适合,再到新的基础上的基本相适合;与此相适应,生产关系也总是从相对稳定到新旧更替,再到相对稳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这种矛盾运动循环往复,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逐步走向高级阶段。这个规律的思想突出地体现在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出的“两个决不会”的论断中:“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这表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社会形态发展中普遍存在的必然规律。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的原理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教”作为评判历史功过是非的思想体系,第一次科学地确立了生产力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并且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作为判断时代变革的客观依据。马克思明确指出,判断一个变革时代不能以该时代的意识为依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正是根据上述根本观点,马克思主义正确阐释了社会形态的演进过程及其历史必然性问题,正确评价了历史和现实中的事件、人物以及各种社会集团的理论、主张等,为正确认识社会和历史提供了基本观点和方法。其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要依据。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自觉地认识和把握这一规律,自觉认识到物质生产是社会生活的基础,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把坚持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进而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

马克思把社会比喻为一座大厦,并把社会关系区分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部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另一个基本规律。深刻地理解和掌握这一规律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段上往往存在多种生产关系,但决定一个社会性质的是其占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其二,经济基础与经济体制具有内在联系。经济体制是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经济体制与生产力发展的关系更为直接、更为具体,在实践中它总是与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因此,经济体制的选择是否得当,对于基本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

的自我完善和生产力的发展往往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上层建筑由意识形态以及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和政治组织两部分构成。意识形态又称为观念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思想观点。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和政治组织又称为政治上层建筑,包括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和行政制度,以及国家政权机构、政党、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政治组织形态和设施。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的关系是:首先,政治上层建筑是在一定意识形态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次,政治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就成为一种现实的力量,影响并制约着人们的思想理论观点。

在整个上层建筑中,政治上层建筑居主导地位,国家政权是核心。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人们生产和生活的主要组织形式是氏族、胞族和部落,社会秩序依靠传统习惯和氏族首领的威信来维系。国家的产生,主要是由于“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段上往往存在多种生产关系,但决定一个社会性质的是其占支配地位的生产关系。其二,经济基础与经济体制具有内在联系。经济体制是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采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经济体制与生产力发展的关系更为直接、更为具体,在实践中它总是与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因此,经济体制的选择是否得当,对于基本经济制度即生产关系的自我完善和生产力的发展往往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应的制度、组织和设施。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上层建筑由意识形态以及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和政治组织两部分构成。意识形态又称为观念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思想观点。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和政治组织又称为政治上层建筑,包括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和行政制度,以及国家政权机构、政党、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政治组织形态和设施。观念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的关系是:首先,政治上层建筑是在一定意识形态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次,政治上层建筑一旦形成,就成为一种现实的力量,影响并制约着人们的思想理论观点。

在整个上层建筑中,政治上层建筑居主导地位,国家政权是核心。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原始社会,人们生产和生活的主要组织形式是氏族、胞族和部落,社会秩序依靠传统习惯和氏族首领的威信来维系。国家的产生,主要是由于“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

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体的关系也有复杂的情形,同一国体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而不同国体的国家又可能采取相同的政体。列宁说:“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社会主义民主是其他任何国家形态的民主都不能比拟的最广泛的民主。因为,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这是对资产阶级民主的辩证否定,是民主发展的历史性飞跃。从民主的具体形式方面看,资产阶级民主已有几百年的发展经验,有许多弊端,也有可资借鉴的因素;社会主义民主建立建设的历史虽然不长,但已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当然也面临着长期发展的任务。

(二)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辩证统一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首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得以确立其统治地位并获得巩固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政治、思想条件。任何上层建筑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都能直接或间接地从社会的经济结构中得到说明。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的变更必然引起上层建筑的变革,并决定其变革的方向。

其次,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集中表现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的形成和巩固服务,确立或维护其在社会中的统治地位。统治阶级总是利用和依靠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的统治地位,通过国家政权和意识形态的力量,排除异己势力及其思想,力图将社会特别是地位和根本利益。上层建筑这种反作用的后果可能有两种:当它为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就会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进步力量;反之,当它为落后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就会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消极力量。

再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构成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在实际运行中是极为复杂的。其一,在同一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上层建筑的不完善部分、没有反映经济基础要求的部分都会同经济基础发生矛盾。其二,在不同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矛盾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同旧上层建筑的残余、未来上层建筑的萌芽之间的矛盾,新旧上层建筑之间、新旧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等。其三,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上升发展阶段时,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一般是适应的;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没落时期时,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变革的客观要求是不适应的,其矛盾则变为对抗性的、全局性的矛盾。

最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内在联系构成了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这里的“一定要适合”是指:经济基础状况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方向,决定上层建筑相应的调整或变革,而不允许上层建筑长期落后于或不适应自己的发展;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也必须取决于和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客观要求,而不允许上层建筑脱离经济基础的发展状况和水平。

在当代中国,深入理解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必须正确把握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利益关系,并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加快上层建筑领域的改革。生产关系的实质是人们的物质利益关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保护,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所以,要坚持中国特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四、社会形态更替的一般规律及特殊形式

马克思、恩格斯揭示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这些规律决定了社会形态的更替和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但是,由于社会发展的复杂性和曲折性,社会形态更替在遵循一般规律的同时,也会表现出一些特殊的形式。

(一)社会形态的内涵

社会形态是关于社会运动的具体形式、发展阶段和不同质态的范畴,是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社会形态包括社会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和意识形态,是三者历史的、具体的统一。经济形态是社会形态的基础,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而,马克思、列宁经常把“社会形态”与“经济的社会形态”在同一意义上使用,说明“生产关系总和”是社会形态的本质方面。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则是社会形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定的社会形态总要以一定的社会制度形式呈现出来,社会制度能够集中体现社会形态的性质,所以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往往用社会制度来指代社会形态。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的,社会的根本性变革和进步就是通过社会形态的更替实现的。依据生产关系的不同性质,社会历史可划分为五种社会形态:原一阶段是社会主义社会)。这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是社会历史运动的一般过程和一般规律,表现了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

但是就某一国家或民族的社会发展的历程而言,情况就不一样了。有些国

家在发展中经历了几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典型过程,也有些国家在发展中超越了一个甚至几个社会形态而跨越式地向前发展;有些国家在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社会形态性质不够典型,甚至多种社会形态特征交叉渗透;有些国家在一定时期由较为落后的社会形态快速跃进为先进的社会形态,而有些国家的社会形态则长期陷于停滞状态;即使是同一种社会形态,在不同国家也会显现出不同特点。所有这些,体现了社会形态更替形式的多样性。依据俄国社会变革的实践经验,列宁曾深刻指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这是对社会形态更替统一性与多样性辩证关系的符合历史实际的概括。

(三)社会形态更替的必然性与人们的历史选择性

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与多样性,根源于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与人们的历史选择性相统一的过程。社会形态更替的客观必然性,主要是指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过程和规律是客观的,其发展的基本趋势是确定不移的。社会形态更替归根结底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其中,生产力的发展具有最终的决定意义。所以,只要把全部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就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就能够发现“各国社会现象中的重复性和常规性”,即规律性。也就是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

但是,如同其他社会规律一样,社会形态更替的规律也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规律的客观性并不否定人们历史活动的能动性,并不排斥人们在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于某种社会形态的历史选择性。人们的历史选择性包含三层意思:

第一,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造成了一定历史阶段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为人们的历史选择提供了基础、范围和可能性空间。例如,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由具有建立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关系的基本生产力条件、当时苏联社会主义的存在和影响以及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等原因决定的。

第二,社会形态更替的过程也是一个主体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相统一的过程。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人们的历史选择活动总要受到自己目的的驱使和制约,因为在社会历史领域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目的的人;另一方面,人们的历史选择活动又必须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因为历史过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人们的历史选择只有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才能实现。

第三,人们的历史选择性,归根结底是人民群众的选择性。人们对于社会形态的历史选择,最终取决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本意愿以及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把握和顺应程度。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是社会形态变革的

决定力量。人民群众对于社会形态的历史选择,正是在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参与社会变革实现的。因此,历史的发展、社会形态更替的规律,归根结底会通过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选择表现出来。

(四)社会形态的前进性与曲折性

社会形态的更替,还表现为历史的前进性与曲折性、顺序性与跨越性的统一

但是,如同其他社会规律一样,社会形态更替的规律也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规律的客观性并不否定人们历史活动的能动性,并不排斥人们在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于某种社会形态的历史选择性。人们的历史选择性包含三层意思:

第一,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造成了一定历史阶段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为人们的历史选择提供了基础、范围和可能性空间。例如,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人民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由具有建立公有制为主体的生产关系的基本生产力条件、当时苏联社会主义的存在和影响以及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等原因决定的。

第二,社会形态更替的过程也是一个主体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相统一的过程。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人们的历史选择活动总要受到自己目的的驱使和制约,因为在社会历史领域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目的的人;另一方面,人们的历史选择活动又必须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因为历史过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人们的历史选择只有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才能实现。

第三,人们的历史选择性,归根结底是人民群众的选择性。人们对于社会形态的历史选择,最终取决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本意愿以及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把握和顺应程度。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是社会形态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对于社会形态的历史选择,正是在遵循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参与社会变革实现的。因此,历史的发展、社会形态更替的规律,归根结底会通过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选择表现出来。

第二节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

一、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是多方面的。唯心史观把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归结为人们的思想动机或精神力量,而未能揭示社会历史发展的真正奥秘。唯物史观超越了唯心史观,它没有停留在“精神动力”的层面上认识社会历史,而是透过历史的表象,进一步探寻并发现了社会历史深处的“动力的动力”:物质

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和根本动力,根源于社会基本矛盾的阶级斗争、社会革命、社会改革等,在社会发展中各具不同的重要作用。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

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社会领域也不例外。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其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从社会领域中矛盾的地位和作用来看,社会矛盾有基本矛盾和非基本矛盾之分。社会基本矛盾就是指贯穿社会发展过程始终,规定社会发展过程的基本性质和基本趋势,并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根本推动作用的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这两对矛盾贯穿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并规定了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的基本性质;制约着社会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规定并反映了社主要方面。社会基本结构主要包括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观念结构。经济结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经济结构是指生产方式,包含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狭义的经济结构是指经济关系或经济制度。这里指的是广义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是指建立在经济结构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即政治法律制度及设施和政治组织。观念结构中的主要部分是以经济结构为基础,并反映一定社会经济和政治的社会意识形态,即观念上层建筑。社会基本矛盾实际上也就是社会基本结构要素之间的矛盾。

(二)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首先,生产力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最基本的动力因素,是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不能任意选择的物质力量和历史活动的前提。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进而决定其他社会关系的基本面貌,决定世界发展的历史进程。“17世纪和18世纪从事制造蒸汽机的人们也没有料到,他们所制作的工具,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能使全世界的社会状态发生革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的活动范围越来越扩大,各民族的交往越来越多,人类历史逐渐由封闭的各民族的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化。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大工业“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因为它使每个文明国家以及这些国家中的每一个人的需要的满足都依赖于整个世界,因为它消灭了各国以往自然形成的闭关自守的状态”。“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③

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内容,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根本尺度。人类社会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前进的。作为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基础的物

质生产存在着双重关系:体现在生产力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体现在生产关系中的人与人的关系。这双重关系犹如社会历史的经纬线,构成了社会发展过程中最基本的矛盾。生产力发展既是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基本内容,也是制约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只有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

其次,社会基本矛盾特别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决定着社会中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更为基本的矛盾,它决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的产生和发展。如前所述,当旧的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生产力就必然要求改变或变革生产关系,而一旦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状况发生了变化,就会同原有的上层建筑发生矛盾,并要求改变旧的上层建筑。社会基本矛盾的变化、发展又会引发其他社会矛盾的产生和发展。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也会影响和制约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这是因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的最终解决还有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的解决。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的变化,不仅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受制于社会意识形态和政治法律制度即上层建筑的变化或变革。当上层建筑适应新的经济基础时,就必然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进步。当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状况并阻碍生产力的级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一)阶级和阶级斗争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现象

阶级是一个经济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列宁1919年在《伟大的创举》中给阶级下了一个定义:“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大的集团,这些集团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同生产资料的关系(这种关系大部分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了的)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取得归自己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也不同。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阶级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是同经济发展过程联系在一起的。

阶级斗争是阶级利益根本冲突的对抗阶级之间的对立和斗争。阶级斗争根源于阶级之间物质利益的根本对立,根源于社会经济关系的冲突。一切阶级斗争,归根结底都是围绕着经济利益这个轴心展开的。

历史上剥削阶级凭借它们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和在生产体系中所处的统治地位,对被剥削阶级实行残酷的压榨和掠夺。同时,为了维持和加强它们在经济上的统治地位,又必然对被剥削阶级实行政治统治和思想控制。被剥削阶级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就不得不起来反抗。阶级

斗争是阶级社会客观存在的必然现象,并贯穿于阶级社会的全部发展过程。

(二)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在阶级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联系在一起的。恩格斯指出:“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达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如果说近代以前阶级斗争在历史中的作用还较为隐蔽,那么近代欧洲伴随封建制度土崩瓦解而来的汹涌澎湃的革命,则非常明显地展示了阶级斗争的作用。法国复辟时期的一些历史学家基佐、米涅、梯叶里、梯也尔等,在总结法国大革命以来的历史事变时,已提出阶级斗争是理解中世纪以来法国历史的钥匙。19世纪初,英国的土地贵族和资产阶级这两个阶级争夺统治的斗争,是英国全部政治斗争的中心。从1830年起,在英国和法国,工人阶级已被承认是争夺统治的第三个阶级。恩格斯说:“这三大阶级的斗争和它们的利益冲突是现代历史的动力,至少是这两个最先进国家的现代历史的动力。”

阶级斗争对阶级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突出地表现在社会形态的更替中。当社会基本矛盾尖锐化时,即当旧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变成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维护旧的生产关系的反动阶级,必然同代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先进阶级形成尖锐的对抗。这时,只有通过先进阶级反对反动阶级的革命斗争,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才能建立新的社会形态,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前进。阶级斗争的作用还表现在同一社会形态的量变过程中。被剥削阶级反对剥削阶级的斗争不同程度地打击了剥削阶级的统治,迫使反动统治阶级作出某些让步,不得不调整某些经济关系和政策,使社会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从而或多或少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阶级斗争及其作用受到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对于阶级斗争的历史作用,必须从不同时代生产发展的状况、社会基本矛盾的状况来说明。不能脱离客观现实,片面否认或夸大阶级斗争的作用。历史上的一些阶级斗争,如奴隶反对奴隶主、农民反对封建地主的斗争,虽然不同程度地打击和动摇了剥削阶级的统治,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历史的进步,但是,由于它们并不代表新的生产方式,并且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和严密的组织,因而这些斗争往往无法避免最终失败,成为剥削阶级改朝换代的工具。历史上处于上升时期的新兴的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曾经扮演过革命的角色,对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起过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剥削者固有的阶级局限性,它们斗争的目的是用一种剥削制度取代另一种剥削制度,因而,此种斗争的革命性和进步性是有限的。无产阶级不同于历史上的其他一切阶级,它代表了新的生产方式,是最有前途、最富有革命彻底性的阶级。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是以消灭私有制和

剥削制度、解放全人类为最终目的的斗争,其历史进步作用是其他阶级斗争不可比拟的。

(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是认识阶级社会的科学方法

坚持阶级分析方法,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观点去观察和认识阶级社会的社会历史现象。阶级分析方法为我们透过纷繁复杂的阶级社会现象,认识阶级社会的本质和规律,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阶级分析方法要求全面、动态地分析阶级状况,分析各阶级的经济地位、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准确把握各阶级之间的关系和阶级力量的对比及其变化,把握社会运动和社会生活的依据。在认识和处理阶级矛盾时,要严格区分阶级矛盾和非阶级矛盾,区分对抗阶级之间的矛盾与非对抗阶级之间的矛盾,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

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级斗争,需要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作出符合实际情况的科学判断。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取得执政地位。虽然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者夸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要注意区分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注意保持安定团结,防止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又要对阶级斗争保持警惕,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防止和纠正阶级斗争熄灭论。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认识和处理阶级斗争问题。

(四)社会革命的实质和作用

革命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主要方式之一,是推动阶级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形态更替的重要动力。

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导致革命。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范畴的革命,亦称社会革命,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社会革命的实质是革命阶级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用新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社会制度,解放生产力,推动社会发展。国家政权从反动阶级手里转移到革命阶级手里,是实现社会形态变革的首要的、基本的标志。历史上曾经出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

社会革命根源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生产力的发展和旧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发展和旧的上层建筑之间出现矛盾冲突,是社会革命爆发的根本原因。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

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社会革命是在一定的形势和条件下发生的。它的爆发既要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如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又要具备一定的主观条件,如革命阶级的觉悟程度、组织程度和群众的发动程度等。

革命对社会发展起巨大作用。“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是“社会进步和政治进步的强大推动力”。社会革命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表现在:首先,社会革命是实现社会形态更替的重要手段和决定性环节。当旧的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生产力,旧的上层建筑又极力维护旧的经济基础时,必须通过社会革命这一手段来摧毁或扫除历史前进的障碍。其次,社会革命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积极性和伟大作用。由于社会革命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能够充分激发他们的革命热情和聪明才智。“革命是被压迫者和被剥削者的盛大节日。人民群众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像在革命时期这样以新社会制度的积极创造者的身份出现。”③而且,社会革命还能够极大地教育和锻炼包括革命阶级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最后,无产阶级革命将为消除阶级对抗,并充分利用全人类的文明成果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而创造条件。正如马克思所预言的那样:“只有在伟大的社会革命支配了资产阶级时进的民族的共同监督的时候,人类的进步才会不再像可怕的异教神怪那样,只有用被杀害者的头颅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

马克思主义重视革命的伟大作用,同时也不否认改良作为革命的一种补充手段为争取劳动者境况的改善所起的作用。马克思主义不拒绝改良,但反对改良主义。因为改良主义主张用改良代替社会革命,不触及社会主要矛盾,因而不可能根本扫除社会发展的障碍,甚至可能走向革命的反面,成为阻碍革命的绊脚石。

三、改革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不仅表现为通过革命实现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取代旧的社会制度,而且表现为通过改革实现社会制度的自我调整和完善。改革是同一种社会形态发展过程中的量变,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又一重要动力。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进行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阶段。

改革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集中表现在:它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社会基本矛盾、促进生产力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在一定社会形态的量变过程中,当社会基本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但又尚未激化到引起社会革命的程度时,就需要依靠改革的途径或手段,来改变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改革所涉及的领域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改革、政治改革、文化改革等。如果说,社会革命适用于解决现存的社

会基本制度问题,把生产力从已不能容纳它的旧的生产关系中解放出来,那么,改革则适用于解决现存的社会体制存在的问题,在不改变社会基本制度的前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

古今中外,社会的发展离不开改革。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更是一场伟大的改革。恩格斯指出:“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其目的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不断破除束缚经济社会发展的旧观念和旧体制,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只有通过进一步改革,才能更好地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四、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科学技术作为先进生产力的重要标志,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科学技术是一个复合概念。科学是指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反映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的知识体系及其相关的活动。科学主要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技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技术包括生产技术和非生产技术。狭义的技术是指生产技术,即人类改造自然、进行生产的方法与手段。科学和技术是辩证统一的整体。当今时代,科学活动与技术活动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出现了科学技术化和技术科学化的趋势,科学和技术日益融为一体。

(一)科技革命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杠杆

马克思对科学技术的伟大历史作用作过精辟而形象的概括,认为科学是“历史的有力的杠杆”,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

近代以来,科技革命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历史的进步。发生在18世纪70年代,以蒸汽机的发明为主要标志的科技革命,推动西欧国家相继完成了第一次产业革命,使资本主义生产迅速过渡到机器大工业,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奠定了物质基础。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电力的发明为标志的科技革命,使电力取代蒸汽机成为新的动力,社会生产力又一次得到迅猛发展。20世纪中期以后出现的以原子能的利用、电子计算机和空间技术的发展为主要标志,特别是以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海洋工程等高科技的出现为主要标志的科技革命,使人类进入了互联网、智能化、数字化的时代,推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