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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理服人辩论材料

以理服人辩论材料
以理服人辩论材料

以理服人辩论材料

"以礼服人”存在于孔子的理想社会中,意即用“礼”(古代的各种伦理制度,很复杂)来教化人。

“以理服人”。做人要懂道理,更要讲道理,因为道理使人明智,在是非面前总是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使言行有了合理的尺度和准则。道理使人善良,对人会多一份宽容之心、仁爱之心。大千世界,现实之中,有理说理,切不可无理搅三分,更不能无理还要恐吓、威胁、动粗,闹不好个人的言行和举动越过法律的准绳,可要吃官司的,到那时,只能是自己种的苦果自己吃,后悔都来不及。为人处世须讲理,做人要讲道德修养,要懂理、尊理、讲理

在中国这个

“礼仪之邦”,如果能够以“礼”待之,许多矛盾就不会激化。所以,在这个意义

上,我们有理由相信成都城管以“礼”服人的举措,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一定会收到化解与执法对象情绪上对立的效果,对于和谐管理城市,乃至构建和谐社会都有一定的意义。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以礼服人的规定其实并没有真正解决城管执法的困境

。对执法者来说,敬礼是为了在缓和气氛中完成执法任务;对被执法者来说,接受敬礼还是要面临处罚。而此前的舆情民意诟病城管执法,除了不满其执法方式和态度外更重要的是对城管执法行为本身地位和执法依据的合法性质疑。说白了,就是“你凭什么管我?”

应该说,城管的出现从主体上说,《行政处罚法》及政府的授权给了一张“准

生证”。现实上看,分工的细化无法适应城市管理的综合和复杂。城管执法集中了

其他部门的处罚权,将其他部门不管的事儿,管不好的事儿管起来,这是合乎现实复杂性需要的。但是,城管的具体职责并不是很清晰的,所谓14个集中行使处罚权的方面,实际上跟其他部门的职权范围是有重合之处的。

而且,城管常常是“借法执法”——依据以前分散于各个部门的规章行使执法

权。可在依法行政中的“法”是有特定含义的,仅仅指的是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一定程度上能够扩大到规章,但对于规章之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被看做是“法”,只有在上位法有明确规定的时候规章才可附带“法”的功能,而不能单独作

为城管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依据使用。也正因此,这些规章的具体条文的法理性和统一性不够完善,有些甚至和现行法律相悖。这样,城管执法就无法回避依据不一致,法理不足的困境。这样的困境才是城管执法的难处所在,也是许多人不服城管的原因所在。

“借法执法”以及“规章代法”成为城管执法困境关键。因此,城管执法即使

能够做到以礼服人,还是没取得走出困境的钥匙。认真梳理现行执法依据,从法理上解决以人为本,和谐管理城市的合法性,让城管执法真正能够以理服人才是要旨所在。

在法制的社会里,以礼服人是一种态度,以理服人才是一种方法

理先于情的辩论资料

情有可原,罪无可恕。从这句话来看,理也是大于情的。 我们必须明确,单纯讨厌情和理产生的时间先后毫无意义 道家有很多学说指出:天地万物,产生于理,理产生于情之前。” 康德说,“理的产生不是基于人的情感,而是基于人的责任。“ 1、瓶盖(或者苹果、笔等)掉在地上是一个现象还是一个道理?(现象就是道理。否则,瓶盖为什么不 是飞上天而是掉下地呢?请问,浮力是在阿基米德发现后才产生的吗?) 2、阿基米德认识到浮力以后才成为理,之前只是一个现象。 (公理也好,现象也好,无非换个说词而已,你能否认他们就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这一本质吗?请问理不用文字表达出来理就不存在了吗?)如果对方说到动物,那么反问:人和动物的区别在哪里?(区别是人是以理为先的,人有理智的思考。) 3、以梁祝爱情为例,爱情重要还是门当户对的理更重要?(首先我们应该看到,在封建社会大多数人是 认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的婚姻的,所以不管今天的我们是否认同,在当时,门当户对是先于自由恋爱的。第二,我们更应看到理因其客观性在其发展中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断完善的,所以今天,国家已经以法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第三,我们还应看到,无论谈情还是说理,存在才是前提,否则,难道我们相爱只是为了化蝶而去而不是幸福相守吗?因此,珍惜生命,理性处理问题最重要!所以我方坚持认为,不但理是先于情的,而且理性更是重要于情感的!) 4、感性理解在理性理解前面,所以情在理先。 (理早已蕴藏在事物之中,需要的只是我们人类用理性的眼光、智慧的心灵先从感性认知再到理性认知去发现它而已。) 5、君君臣臣的理更重要还是人们对于自由民主的向往更重要。 (请问对方辩友,君君臣臣的理产生于何时?是封建社会呢还是现代社会?我们不明白,对方辩友为何一再地搬出已经被推翻的封建社会中的现象来举例呢?要是我们再回答下去对方辩友是不是又要问奴隶社会制度下同样是人为何有的人生下来就是奴隶的理重要还是奴隶对自由民主的向往重要? 其实,从原始社会一步步发展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中间不正是蕴藏着如果社会制度不能顺应民心顺应时代,必将走向灭亡的理吗?所以,理在情先!) 6、说到文化大革命中夫妻相互告发等现象。。。。。。 (关于文化大革命,我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以党的文献形式做出了理性的评价,认为这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对方辩友,请问在这样一个人人失去理性的特殊的历史时期发生的事件有讨论的必要吗?) 7、以政府官员一些政治上的腐败、刑讯逼供等现象说明理不一定是对的。。。。。 (请对方辩友以理性的眼光看待社会的阴暗面,个象毕竟代理本质,个别也是代表不了全体的。那么反过来,如果我们按照对方辩友的观点来说,政府官员应该情在理先,那么当权者个个按照个人情感处理社会事务,国家岂不一片混乱?) 8、因为人们追求真善美的情是永远不变的,所以情更能成为人们实践的标准。 (人们有追求真善美的情,人们还有追名逐利的情,还有冲动、自私、贪婪、虚伪、懒惰之情,请问这些情如何成为人们实践的标准?如果行事均以个人感情为准则,那么是不是我们恨一个人就要去杀掉他?爱一个人就必须得到他呢?) 9、别人伤害了我们,我们会感到愤怒这是一个理,但是,选择以牙还牙还是以德报怨则是取决于人的理 性了,所以理在情先。(对方如果说,你先感到愤怒不就是证明情先产生吗?我们说:请对方辩友注意,是别人先伤害了我们,所以我们产生愤怒,这种感情的产生是有前提的,而受到伤害会产生愤怒这正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理。所以,理在情先!) 10、对方以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来证明情在理先。。。。。。或者说人从开始以来就是有情感的,而这

情在理先--辩论赛资料

情在理先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正方一辩陈恒瑞问候在场各位。 “独在异乡惟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正方二辩徐昕瞳问候在场各位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正方三辩聂利文问候在场各位 “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正方四辩于鸿涛代表公路学院外联部问候在场各位。今天我们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全体鞠躬】 一辩稿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我方认为“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是理性的认识,而“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在今天的辩论中,我方绝不否认理的重要,但对方同样不能否认,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必然是情理并重的.二者不能有任何的偏颇或缺失.既然本次辩论是站在情理并重的立场上讨论情与理的问题,那么绝对的情或者绝对的理都是没有讨论价值的.下面将由我来阐述我方观

第一,在思考顺序上,情是理产生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合情合理"可见一件正确的事必然要经过情理这双重标准的考验.我方认为,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感受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 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在逻辑顺序上,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第三,情是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彩,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现在社会上最重要的理就是法律,法律是理的最高表现形式,那么法律又是如何来的?不是全国人大代表听取民情反映民意的结果吗?人们对父母有孝顺之情,于是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人们对私有财产有保护之情,于是法律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对国家对社会有

辩论类中考真题

辩论类语言运用中考真题 1.【2007年成都市中考试题】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回答后面的问题。 在2006年足球世界杯意大利对澳大利亚的1/8决赛中,在比赛的最后阶段,意大利队获得一个制胜点球而挺进八强。解说员黄健翔因多年解说意大利足球比赛而对意大利对有了很深厚的感情,在解说时用嘶哑的喉咙“疯吼”着对意大利足球队赞扬的话而深刻地抨击了澳大利亚足球队。对于这一现象,各界人士看法不一。 下面是某校九年级八班的同学举行的一场辩论赛的部分节选。假如你是反方辩手,请写出你的辩论词。 正方:我方认为,黄健翔是一个优秀的解说员。解说员不是机器,难免倾注个人情感,可以理解。在解说比赛的过程中,解说员情绪高涨,能够带动全场的气氛,这正是对足球这一充满激情的体育运动最好的诠释。 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找准正方观点,梳理对方理由。作为反方也可以运用常规的反驳方式加以回击,如顺水推舟,将计就计;巧作类比,一针见血。可采用“以理服人、正面反驳”的技巧给本题作答。特别注意反驳时,观点要鲜明,理由要充分,陈述语言要符合题目设计的语境。 【参考答案】我方认为,黄健翔是一个过分情绪化的解说员。解说员固然不是机器,但也不能充当拉拉队员。解说员应该以公正的立场、平和的心态和稳定的情绪为观众解脱,而不应该以个人的喜好左右球场的气氛和球迷的喜好。

2.【2011年成都市中考试题】 为了学生阅读的方便,学校提议在教室里增设“图书角”面对这一提议,学生反应不一,展开了辩论反方认为没有必要理由是现在学生学习任务重,根本没有时间阅读;教室本身就比较狭小,设置“图书角”影响了活动的空间;另外,图书也容易遗失和损坏假如你是正方,请你针对反方的观点和理由进行反驳。 【解析】抓住题目要求“请你针对反方的观点和理由进行反驳。”找准对方观点,梳理出对方理由,一一进行反驳,反驳的理由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说服力。 【参考答案】:我认为增设“图书角”很有必要首先,阅读本身就是学生学习的一部分,设置“图书角”能够便于我们利用机动时间进行阅读;其次,合理而有序地摆放完全可以让“图书角”有一席之地,而且增设“图书角”更能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至于遗失和损坏,只要我们制定相应的图书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这点是不用担心的(明确观点计1分,反驳有针对性计3分) 3.【2010浙江省义乌市中考试题】 某班就语文学习中工具书使用问题展开辩论。甲方认为没必要使用工具书,乙方认为应经常主动使用工具书。你支持哪一方?请你面对全班同学,运用连贯、得体的语言,简述理由。(40字左右) 【解析】这是一道自由阐明自己观点的口语交际试题。考生可以任选一方观点进行辩论。具体解答时,首先要从自己的身份(是正方还是反方)出发,明确自己欲“立”的观点,然后围绕这一观点阐明具体的理由,力求“秀”出精彩。 【参考答案】示例①:大家好!我支持甲方观点。因为有问题可以直接问老师,省时高效。示例②:大家好!我支持乙方观点,因为使用工具书能比较及

辩论赛情在理先”素材

情在理先的最合理的结解释就是感情是一切其它的基础,难道不是吗?呵呵…… 人认识事物是从感性知觉开始的,通过抽象思维,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所以,情先于理 第一,情是理产生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合情合理",可见一件正确的事必然要经过情理这双重标准的考验.我方已经指出,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感受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第三,情是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采,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而现在我要重点阐述的是,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为了满足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情感需要.而一个绝对理性的社会的存在价值在哪里呢?在于让人们机器一样僵硬冰冷毫无感情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与其那样,倒不如像<骇客帝国>描写的那样将世界交给机器统治了.可见绝对理性的世界绝非对方辩友想象中美好,反倒是一个温情的政府更能让人信服.所以情是理的最终归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情在理先. 一辩:我对白云说,理在情先,白云却随清风走了.

理在情先辩论资料

理在情先辩论赛资料; 1.【动词】本义:前进,走在前面; 2.【名】当初;先前; 3.【形】前,时间或次序在前;首要,根本; 4.【副】指事情、行为发生在前;【名】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二、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三、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四、按事物本身的规 理在情先辩论赛资料 先 1. 【动词】本义:前进,走在前面。 2. 【名】当初;先前 3. 【形】前,时间或次序在前;首要,根本。等 4. 【副】指事情、行为发生在前 情 【名】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感情。情绪。情怀。情操。情谊。情义。 理 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二、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三、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四、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五、古代指主持刑狱的官吏狱官、法官。 ........

问题 1. ----请问对方辩友《史记-高君列传》中有这样一个典故: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方辩友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呢?-----对方如果说小偷头东西是是为了母亲之类的问题时就可以反驳:对方辩友所说的我也很同情,课如果不是偷盗,而是伤害他人身体甚至生命时,谁又来为受害者说理讲情呢? 2. 情是是感性上的认识,理是理智上的升华,那么处理事情的时候是理智更为重要好事感情更为重要呢? 4. 如果一个人的亲戚或者朋友,那么这个人的应该选择“情”还是“理”? 3.春秋时期卫国大夫石蜡得知他的大儿子密谋造反,大义灭亲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这难到不是理先于情吗? 资料 “蛮法三千,道理一个。”从小只有听说:“读书要明理,做人做事务必按照道理。”并没有“读书为了有情”或“读书为了守法”这一类的话。我们与人发生纠纷,便要商请第三者出面“评评理”,理得的时候,就会心安;理亏的时候,往往不得不俯首认错,赔个不是。 2 2. 情不在,理在!如:法不容情,理在!只有在救死扶伤这个理后,才有以人为本,一切为患者着想这个情!结论:理在情先! 3. 情”是受意识控制的,唯物主义观点不支持。“理”是终结的东西,一般不会受意识左右,而“情”一般是跟着理走的。 4. 1995年1月11日,台州市发生一起市民哄抢50万现金大案。案发后,公安部门试图让哄抢者自己幡然悔悟,结果无人归还赃款,迫不得已,公安部门只能用法律手段强制进行侦破处罚,才追回31.73万元现金。对方辩友也看到了,面对这样的社会问题,情根本不起作用,更谈何维护社会安定,显然理却能很好的解决这一矛盾 5. 有这样一则事例:南丹矿窟透水特大事故主要负责人莫壮龙涉嫌贪污被判入狱。之前莫父一直信任其儿,并叮嘱儿子切勿受贿。然而,当亲情、良知和道德尚且靠不住时,谁能疗救贪官?除了无情的制度,除了严刑重典,谁也不能阻止贪官前进的脚步理直气壮人类学研究表明,周口店猿人就已经懂得用火来把同类的头骨烤着吃,这种生猛烧烤,是何等凶残啊 6. 理在情先(大局观)英国在二战中通过在波兰的间谍获得了德军的“超级密码”,并为防止德国发现而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大不列颠空战中英国通过“超级密码”破译了德3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有哪些_七种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有哪些_七种 辩论场上最考验人的是反驳,辩论场上最激动人心的也正是反驳和对反驳的反驳”。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希望对你有帮助。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一、以理服人 正面反驳这是最常用的反驳手法.它是用最简单的语言和最简单的逻辑推理证明对 方观点的错误.这种方法适用于己方准备充分而对方又未加以充分证明的观点.正面说理反驳由于颇费口舌,在辩论场上只宜用于与辩题最紧密相关的论点上,请看一例:论题:体育比赛应该引进电脑裁判. 价段:反驳陈词. 反方二辩:…… 当电脑裁判满怀自信步入赛场后,过分地强调准确,将严重弱化体育比赛的观赏性和参与性…… 正方二辩:…… 观赏的是什么?是一种体育美,美的基础是什么?是真.公平就是 对真的一种保证.如果连公平都得不到保证,欣赏性从何而来? …… 正方二辩用了两个简洁的设问和一个反问就把体育比赛的观赏性与体育比赛的真 实性之间的关系讲得清楚明了,使对方观点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圆满地完成了 反驳使命.需要注意的是,简洁是正面说理反驳致胜的关键. 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二,针锋相对,以牙还牙 辩论场上,倘若对方辩友妙语连珠,千万不要慌张.针锋相对的思想就是让观众把 给对方辩友的掌声加倍偿还回来.方法很简单,就是在对方精彩的言辞引导下,立即找 到一个相似的却对己方有利的事实出来,回敬之,则给人技高一筹之感.看看下面一段 反驳,大家就清楚它的成功了. 论题:信息战能取代传统武力战. 阶段:反驳陈词. 反方二辩:…… 我请问对方辩友:在取得信息优势之后,就一定能取得战争的胜利吗?难道说,为了信息战的火眼金睛,就不要传统武力战的金箍棒了吗? (掌声) …… 正方三辩:金箍捧当然可怕,但却阻挡不了唐三藏紧箍咒的信息流.

情在理先还是理在情先辩词与问题

我们的论题是情先于理还是理先于情.作为正方论点是情在理先,可是如果对方提出"万有引力,光合作用等等自然之理肯定先于人类甚至所有生物的产生,没有高等生物就更谈不上情,所以理先于情"这样的观点我们正方应该怎么样去反驳?请教全世界的辩论高手来帮帮正方. 这个辩题又不是讨论精神第一性还是物质第一性 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当然是在人的精神产生以前就存在的 我们的马克思早把年就论证了 反方辩友如果以此作论据是不是有偏题的嫌疑 出题者也不会拿一个一方必输的辨题来辩的 再想想题目的真的所指的意思 应该是指处理问题时需要考虑的要素的排序顺序 即应优先考虑“情“的方面还是先考虑“理“的方面 我们现在不是在谈马克思已经解决的哲学问题是吧 对方非要那么说就说题目又不是谁先于谁“存在“ 对方辩友不要擅自给题目添字 为何古人便说:“事乃‘合情合理`?而非反面。 有引力,光合作用等等“自然现象”是很早存在了,可是它们是什么时候变成理的啊?万有引力定律什么…………………… 我个人认为理先与情。 情虽然很重要,但,有很多时候就是一个情字~就犯下很多过错。 情是——主观理是——客观 理于情先,凡事离不了理,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情先于理。理都是人说出来的,哪有什么客观, 举个近的例子吧,如果我对这个问题无动于衷,就不在这里讨论“情、理”了。 我觉得,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得到不同的结论。 就唯物辨证论而言,应该是理先于情;但是“理”这个客观存在的东西被人类意识到并利用之,是需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的;另外,看这个“理”怎么定义,它的适用对象是什么。就好比说是“先有犯罪,还是先有法律”。世界上唯一不便的就是改变,以前人们总说“水到渠成”,可是在今天,很多状况下却变成了“渠成水到”了! 对于爱情,子女的教育要情先于理。尽管老婆或者孩子做错了事情,先体谅他们窘迫的感受,再讲道理,这样可以使家庭和睦,子女教育得当。 对于工作,执法要理先于情,工作场合做人就不要做事,做事就不要做人,就是这个道理;

辩论赛中的标准

一、什么是辩论赛?辩论赛是指不问辩论者本人的立场和主张,而侧重于辩论技巧的比赛,比赛双方都不准备说服对方或被对方说服,而以驳倒对方,争取评委和听众从而战胜对方。说服观众和评委,就是让观众和评委更乐于接受你方的表现,更乐于认同你方的观点。达此目的,靠两方面力量:一是以理服人,二是以德服人,前者是知识的力量,后者是人格的力量。知识力量能使人们信服观点的论证,人格力量则能使人们接受辩手本身,并进而在有意无意中相信和支持该辩手的论证与反驳。二、辩手注意事项1、注意言谈辞令,辩论风度。辩手参加比赛举止端庄,即使在辩论中针锋相对,也应做到态度温和,彬彬有礼,以理服人而不要以势压人。 辩论时,要求使用普通话,吐字清晰,观点明确,互相尊重,只能针对对方的观点和理由进行攻击,而不能涉及对方的立场和人品(不能人身攻击,不能带有轻视,贬低污辱对方的语言)。 在辩论中,特别是一对一攻辩和自由辩论时,应针对对方提问和辩驳的内容回答或反驳,内容不能偏离辩题或各自为论,要体现比赛的对抗性。2、辩论评分标准(1)辩论技巧:辩手是否言语流畅、立场明确,能否从多角度、多层次分析、理解、认识辩题,叙述是否有层次性、条理性,论证是否具有说服力。 (2)内容资料:论据是否充分、合理、恰当、有力、引述资料是否正确、翔实。 (3)自由辩论:能否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主动、准确、及时、机智地反驳对方的观点,思路清晰、立场坚定、逻辑正确、应对灵活。 (4)整体配合:是否有团队精神,能否相互支持,论辩衔接是否流畅,论点结构是否完整,是否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5)表情风度:辩手表情、手势是否恰当、自然、大方,不强词夺理,尊重对方,尊重评委和观众,富有幽默感。 三、参加辩论赛的参赛队员在赛前该做好哪些准备 辩论赛是许多青年同志喜爱的一项侧重于人们言辞表达能力的比赛。然而,不少青年,尤其是一些年轻的学生,虽参赛热情很高,却由于缺乏一定的辩论赛知识,或赛前不懂如何正确准备,或赛中不要领,初次上阵便遭受挫折。因此,对初学者来说,掌握一些辩论赛的基本入门知识显得十分必要。 那么,参加辩论赛的参赛队员在赛前该做好哪些准备呢?主要有三项:认识准备、立论准备和试辩准备。 1、认识准备 所谓认识准备,是指参赛队员在赛前对“辩论赛”的性质和特点要有所认识。这种辩论往往不问辩论者本人的立场和主张,而侧重于人们的辩论技巧的比赛。比赛双方都不准备说服对方或被对方说服,而以驳倒对方、争取评委的裁决和听众的反响来击败对方。因此,这种比赛有以下三个特点: (1)辩论的题目、辩论的程序、发言的时间等,都是由辩论赛的组织者所决定,参赛者必须按规定进行辩论,不能随意改变。 (2)比赛胜负标准包括立论、材料、辞令、风度以及应变技巧等综合因素、胜负由评委根据标准及主观印象进行裁定。 (3)辩论时只能针对对方的观点和理由进行攻击,而不能涉及对方的立场和人品。 了解了辩论赛的这些性质和特点,就不会在比赛中,在思想和方法上与日常争辩相混淆。 2、立论准备 辩题被明确无误地确认后,参赛队员就可以根据辩题,共同商量,研究确立一个最有利于本方论证的具体的总论点。所谓最有利于本方,就是指该总论点不仅观点正确,旗帜鲜明,而且用之攻能破对方任何的立论,用之守能抵挡对方的任何攻击。能不能确立这样一个总论

理在情先辩论材料

理在情先辩论材料 立论: ①现实生活中到处可以看到有人在争论,争论中他们都喜欢说一句话:按理说或你讲不讲理.这些虽然通俗,但很贴切,真实.如果以情在先,往往使事情偏离正轨,而讲理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理,可以说 是行为准则,我们上学就要学道理,四有新人准则里就有讲道理这一项,所以,理在情先. 对于情理孰先孰后之论,我认为关键在于:谁才是人们行为处 世的真正准则。我认为,情是由人类心中的想法所直接决定的,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同时也因人而异,使人们行事带有很多偏颇。 反观之,理是人们综合了社会经验和以往成功失败的教训而获得的准则,是最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性的指导性准则,依情行事会走向偏颇,而依理行事就能够让事情沿着成功之路前行。 同样一个人,情绪化的人行为就远不如理智的人行为来的正确,虽然情能给人行为的原动力,但是理才是人行为的指示器、风向标。如果一直把理归为情的衍生物,这是不正确的,理是综合了社会公理和人类情感共性而形成的一种准则。有理指导的世界将能够走向更完善更稳定的方向,而以情为主导的世界却只会有更大的分歧和矛盾,这是由于理的唯一性,而情的差异性:理是唯一的,不可辩驳的,人人都只拥有一种理;而情是各异的,人与人之间有可能因为情的不同而产生不同,进而发生摩擦产生矛盾。 因此,理在情先。

②现在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依法制国也一直是我国的中心政策之一,那些说中国政治腐败的也就是抓住了官员讲情不讲理的问题,可见,理应该在情先,才能让社会公正. 回顾中国古代三千年,君主帝王凡是重私情而轻事理的,有几个得而 善终?再看仅有的几位闪耀着光芒的大帝,可不都是以理为先么? 再回到现在,纵观世界强国,有哪个是遇事以人情为解决之道的?外国人连吃饭都是AA制,从这样普通的事中都表露出他们公私分明,决不因情废理的行为准则 所以说:理在情先. ③我将判断标准分为两层次“先知,先行” 首先从先知来讲,先知就是对待事物和关系时,一方出现在一方之前。而“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所以以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只有当客观规律,道理客观存在的时候,人才由此去感知,去认识,从而产生个人的主观情感,情绪。《原道》中说道“性是于生具来的,情是接于物而生,没有凭空而出的情,也没有不引起情的理”因此从先知的角度看理在情先。 其次从先行来看,先行就是面对事物的及关系并将判断和选择时对之首先进行考虑。既然理是事物的规律和及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情是主观的个人情感,那么有理性的人在做事时,必定以理来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固然情在生活中启到非常重要的角色,但这并不代

口语交际辩论

口语交际——辩论:“讲诚信与善意的谎言 孤山子小学王广印 一、教学目标 1认知目标:初步了解辩论的方法。正方:人要讲诚信不能撒谎。反方:生活中需要善意的谎言。 2能力目标:提高学生搜集资料整理资料和口语表达的能力。 3情感目标:培养学生主动探究,团结合作的精神。 二、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提高学生搜集资料整理资料和口语表达的能力。 教学难点:将搜集到的信息进行处理。 三、教学准备 1、课前分成两组,正方和反方。双方根据自己的观点收集和辩题有关的资料。 2.组织学生利用图书馆收集和辩题有关的资料。 四、教学过程 (一)、实例导入,激发兴趣。(5分) 师:在现实的事件中,让我们感受到,有一些事情,人们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讲诚信,一种是说善意的谎言。 1、有意愿对这个话题展开辩论。 师导言:先给同学们介绍一个人。(出示大屏幕曹磊的照片),这个人认识吗?她是我国举重运动员曹磊,在北京奥运会上,她三破女子举重奥运会记录,为中国夺得第23枚金牌,在领奖台上她眼含热泪,不知是为国争光的喜悦还是未见

到母亲最后一面的遗憾,为了让她安心的训练和比赛,父亲将母亲去世的消息瞒了整整两个月。直到她锁定金牌的最后一举成功后才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 师:同学们,你们对这件事有什么自己的看法吗? 2、针对以上话题展开辩论。 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有人会隐瞒真相,说善意的谎言,还有人说,说假话就是撒谎,人要讲诚信,不能说谎。今天我们就这个话题,展开一次辩论。辩题为,正方:人要讲诚信不能撒谎。反方:生活中需要善意的谎言。 (二)、创设情景,切入主题。(10分) 1、初步了解辩论方法 在课前将同学们分成两组,然后决定正反方,这样使学生能更具体的找有利于自己方的资料,如果有能力的学生可准备两方面的资料。介绍正方和反方的同学,让学生大声说出自己的观点,使他们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辩题,树立信心。 师:同学们,你们知道怎么辩论吗?想不想学习一下。 播放辩论赛视频。(愚公应该移山和愚公应该搬家)让学生初步了解怎样辩论。直观体会辩论会赛场和辩论的形式、环节。 (在学生看完视频了解到南京大学四朵金花的唇枪舌剑驳倒了对手、征服了评委、取得了胜利。) 师:你们认为怎么才能驳倒对手、征服评委、取得胜利呢?学生这时候自由发言,作为教师,要进行点拨和总结。引导学生正确体会辩论的方法了解辩论的注意事项。要表明观点,认真倾听,抓对方漏洞,进行反驳。并且讲文明懂合作。 2、师出示大屏幕,讲清今天的辩论环节。 师:为了让更多的同学参与进来,我们今天每组只选出一个一辩和一个四辩,

情在理先 一辩辩词

正方——理学院 情在理先 今天我方所持的观点是,情在理先。首先,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情,情感,指人对客观事物所引起的心理反应或心理状态;在,介词,表时间,处所,条件,范围等;理,道理,事理;先,表示某一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前。需要指出的是,辩题的背景必须要放在情与理相矛盾的背景下,才有讨论辩题的意义。我方判断情在理先还是理在情先的标准是:在情与理矛盾的情况下,哪一个在先更能体现社会主流价值观,更能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下面我将进一步陈述我方观点。 首先,社会上普遍认同的“理”是人们在情的基础上总结并达成共识的。 从情与理的产生来讲,理是具有公认性的,当大多数人认为某一种做法或想法是有道理时,这种做法或想法便成了理。理指道理,事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的情感需要。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所以,从本质上讲,情是理产生的基础。 其次,从情与理的关系上讲,理是根据情的变化而变化的。 当代社会,纷繁复杂,人们内心的情感取向和价值取向是会发生变化的,而理出现的根本,则是人们在情的基础上总结而得到的,所以当社会上大多数人们的情感取向,价值取向发生变化时,我们认为的理也会跟随情的变化而变化,以适应人类社会的发展。 最后,当处在一个矛盾的环境里或发生冲突的时候,情在理先更能满足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要求。 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判断某一行为,会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出发来感知这件事情,然后才从理的角度加以分析判断。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但是我们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的情感需要,实现人的幸福感最大化,所以当情与理发生冲突的时候,情在理先,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人的情感需要,满足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要求。 情者,理之所依也。理既由情而生,也随情而变。理永远是来自生活的,它是人们长期生产生活情感积淀。理的作用永远都是为人服务,实现人的幸福感最大化。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情在理先。 谢谢!

关于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

关于辩论中常用的反驳方式 辩论场上最考验人的是反驳,辩论场上最激动人心的也正是反驳和对反驳的反驳。首届中国大学生电脑大赛电视辩论赛就将二、三辩陈词改为';反驳陈词';,时间1.5分钟,总决赛时又将反驳陈词时间增至2分钟,一时间风云骤起,一场围绕';反驳';而斗智斗勇的大战拉开了序幕。 -,以理服人,正面反驳这是最常用的反驳手法。它是用最简单的语言和最简单的逻辑推理证明对方观点的错误。这种方法适用于己方准备充分而对方又未加以充分证明的观点。正面说理反驳由于颇费口舌,在辩论场上只宜用于与辩题最紧密相关的论点上,请看一例:论题:体育比赛应该引进电脑裁判。 价段:反驳陈词。 反方二辩:……当电脑裁判满怀自信步入赛场后,过分地强调准确,将严重弱化体育比赛的观赏性和参与性…… 正方二辩:……观赏的是什么?是一种体育美,美的基础是什么?是真。公平就是对真的一种保证。如果连公平都得不到保证,欣赏性从何而来?……

正方二辩用了两个简洁的设问和一个反问就把体育比赛的观赏性与体育比赛的真实性之间的关系讲得清楚明了,使对方观点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圆满地完成了反驳使命。需要注意的是,简洁是正面说理反驳致胜的关键。 二,针锋相对,以牙还牙 辩论场上,倘若对方辩友妙语连珠,千万不要慌张。针锋相对的思想就是让观众把给对方辩友的掌声加倍偿还回来。方法很简单,就是在对方精彩的言辞引导下,立即找到一个相似的却对己方有利的事实出来,回敬之,则给人技高一筹之感。看看下面一段反驳,大家就清楚它的成功了。 论题:信息战能取代传统武力战。 阶段:反驳陈词。 反方二辩:……我请问对方辩友:在取得信息优势之后,就一定能取得战争的胜利吗?难道说,为了信息战的火眼金睛,就不要传统武力战的金箍棒了吗?

情在理先四辩稿

谢谢主席,谢谢对方辩友的陈述。 在此我要再一次表明我方观点是情在理先。情理,于情于理,合情合理,从这些常用词的构造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家是习惯地认为情先于理的,没有情哪有理?这里的情是指人与人之间联系的纽带以及信念,爱情,友情亲情等内心萌发的情感,而理大体就是指维护社会秩序的规范准则,就定义的囊括面来说,情远远地超过了理,就人类的追求来说情是一种升华,理是一种底线,孰先孰后,不难发现。 在今天的辩论中,我方从未否认理的重要,但对方同样不能否认,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必然是情理并重的.二者不能有任何的偏颇或缺失.既然本次辩论是站在情理并重的立场上讨论情与理的问题,那么绝对的情或者绝对的理都是没有讨论价值的。而当情与理发生冲突时,往小了说,我们要考虑何者更能够让个人心灵得到满足,何者更有利于营造一个和谐温情的社会,那么显而易见,这些都体现了情在理先。 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感受 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情在理先) 首先就个人而言,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一个人产生了爱情,友情亲情,都是一种情在理先的表现,比如说我爱上一个人,一开始我不会去考虑我爱他符合道理,规则吗,而是一种情感的迸发,只有先产生了感情才能从理的角度考虑以后的问题。再谈一些新设计,新发现,新发明,如果我们坚持理在情先,那么我们的思维被规范,规律圈住,这些东西合一问世,只有有了探索与创新的情感,才能迸发出更多的灵感,让世界更加多姿多彩 其次就社会而言,.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采,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而现在我要重点阐述的是,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为了满足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情感需要.而一个绝对理性的社会的存在价值在哪里呢?在于让人们机器一样僵硬冰冷毫无感情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与其那样,倒不如像<骇客帝国>描写的那样将世界交给机器统治了.可见绝对理性的世界绝非对方辩友想象中美好,反倒是一个温情的政府更能让人信服.。和谐社会应该重情义,少评理。理,那是法家的事,事情到了僵局,不得已才行这一条途径---评理。如果多一点谦让,多一点包容,多一点设身处地为他人想想。还要进法院对簿公堂吗?尤其是家庭内部,更应该讲情义。夫妻之间,就只能讲爱。动不动就评理,芝麻小事斤斤计较,这家庭还能安宁吗?大社会也应该先重情义,大家都谦让,哪有那么多磕磕碰碰,俗话说"和为贵"这是和谐社会永远的主旋律!世间要是没有了情义,再有理也是徒劳的.比如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就是证明.在旧社会,官府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就是而今社会,也还是有贪官腐败分子把持司法机关,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对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来说,有理无处说也是常有的事,所以说.评理,那是末计,下策.朱子家训说:居家戒戒律争讼,讼则终凶.。人们常说:法不容情!其实,法也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之上的。他体现的是多数人在常规情况下的情。违法

以理服人辩论材料

以理服人辩论材料 "以礼服人”存在于孔子的理想社会中,意即用“礼”(古代的各种伦理制度,很复杂)来教化人。 “以理服人”。做人要懂道理,更要讲道理,因为道理使人明智,在是非面前总是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使言行有了合理的尺度和准则。道理使人善良,对人会多一份宽容之心、仁爱之心。大千世界,现实之中,有理说理,切不可无理搅三分,更不能无理还要恐吓、威胁、动粗,闹不好个人的言行和举动越过法律的准绳,可要吃官司的,到那时,只能是自己种的苦果自己吃,后悔都来不及。为人处世须讲理,做人要讲道德修养,要懂理、尊理、讲理 在中国这个 “礼仪之邦”,如果能够以“礼”待之,许多矛盾就不会激化。所以,在这个意义 上,我们有理由相信成都城管以“礼”服人的举措,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一定会收到化解与执法对象情绪上对立的效果,对于和谐管理城市,乃至构建和谐社会都有一定的意义。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以礼服人的规定其实并没有真正解决城管执法的困境 。对执法者来说,敬礼是为了在缓和气氛中完成执法任务;对被执法者来说,接受敬礼还是要面临处罚。而此前的舆情民意诟病城管执法,除了不满其执法方式和态度外更重要的是对城管执法行为本身地位和执法依据的合法性质疑。说白了,就是“你凭什么管我?” 应该说,城管的出现从主体上说,《行政处罚法》及政府的授权给了一张“准 生证”。现实上看,分工的细化无法适应城市管理的综合和复杂。城管执法集中了 其他部门的处罚权,将其他部门不管的事儿,管不好的事儿管起来,这是合乎现实复杂性需要的。但是,城管的具体职责并不是很清晰的,所谓14个集中行使处罚权的方面,实际上跟其他部门的职权范围是有重合之处的。 而且,城管常常是“借法执法”——依据以前分散于各个部门的规章行使执法 权。可在依法行政中的“法”是有特定含义的,仅仅指的是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一定程度上能够扩大到规章,但对于规章之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被看做是“法”,只有在上位法有明确规定的时候规章才可附带“法”的功能,而不能单独作 为城管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依据使用。也正因此,这些规章的具体条文的法理性和统一性不够完善,有些甚至和现行法律相悖。这样,城管执法就无法回避依据不一致,法理不足的困境。这样的困境才是城管执法的难处所在,也是许多人不服城管的原因所在。 “借法执法”以及“规章代法”成为城管执法困境关键。因此,城管执法即使 能够做到以礼服人,还是没取得走出困境的钥匙。认真梳理现行执法依据,从法理上解决以人为本,和谐管理城市的合法性,让城管执法真正能够以理服人才是要旨所在。 在法制的社会里,以礼服人是一种态度,以理服人才是一种方法

人教部编版六年级下册语文《辩论》教案

口语交际:辩论 【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了解和认识辩论,积极参与辩论,通过开辩论会认识到遇到问题时可以展开辩论,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来丰富认识。 2.过程与方法 (1)培养学生围绕主题选择、处理运用资料的能力。 (2)提高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和随机应变的能力。 3.情感与价值 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精神。 【教学重点】 辩论应有理有据,引导学生善于用事实说话,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教学难点】 引导学生辩论,明白事理,达成共识。 【教学准备】 1.准备大学生电视辩论大赛的录像。 2.设置最佳辩手和相关奖品。 【课时安排】 1课时 教学过程教师批注 一、认识辩论 1.观摩大学生电视辩论大赛录像,初步了解什么是辩论。 2.引领学生谈谈观后感。 二、明确辩论要求 1.用普通话辩论,语速适中,语言表达既要有条理又要清楚明白。 2.要力争讲清楚自己的观点,注意倾听别人的发言。 3.辩论赛流程。 (1)立论阶段。 (2)驳立论阶段。 (3)质疑环节。 (4)自由辩论。 (5)总结陈词。 三、选题,全班辩论 1.学生自由讨论三分钟。 2.推选双方各四人进行辩论,其他同学和老师做评委。 3.教师提出辩论要求、辩论方法、辩论程序,明确注意事项。 (1)用事实说话,事实胜于雄辩。 (2)从不同角度分析,以理服人。 (3)运用反问增强语气。 (4)辩论时说话要文明有理,得体大方,机智敏捷而又不失诙谐幽默。 4.分组辩论。

(1)全班分正方反方调整座位。 (2)进行辩论。 (3)教师、学生评选出优秀小组,颁发奖品。 四、老师总结,达成共识 五、布置作业 挑选感兴趣话题,自行组织辩论。 【教学反思】 [成功之处]《语文课程标准》对小学口语交际的教学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为了达到这一教学目标,采用了相关的教学策略与形式。采用了创设情境的方法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不足之处]教师干涉过多,没有完全放手让学生们自由发挥,应充分尊重学生为主体的要求。在同学们语言没有组织好时应及时给予帮助。日后在教学过程中应多注意。

情在理先辩论赛资料

情在理先“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正方一辩陈恒瑞问候 在场各位。 “独在异乡惟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正方二辩徐昕瞳问候在场各位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正方三辩聂利文问候在场各位 “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正方四辩于鸿涛代表公路学院外联部问候在场各位。今天我们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全体鞠躬】 一辩稿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我方认为“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是理性的认识,而“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在今天的辩论中,我方绝不否认理的重要,但对方同样不能否认,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必然是情理并重的.二者不能有任何的偏颇或缺失.既然本次辩论是站在情理并重的立场上讨论情与理的问题,那么绝对的情或 者绝对的理都是没有讨论价值的.下面将由我来阐述我方观第一,在思考顺序上,情是理产生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一句话" 合情合理"可见一件正确的事必然要经过情理这双重标准的考验.

我方认为,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 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 感受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 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在逻辑顺序上,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第三,情是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 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彩,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现在社会上最重要的理就是法律,法律是理的最高表现形式,那么法律又是如何来的?不是全国人大代表听取民情反映民意的结果吗?人们对父母有孝顺之情,于是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人们对私有财产有保护之情,于是法律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对国家对社会有热爱之情,于是我们从小学就被教导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难道这些都是巧合?不!因为法律的出

以理服人

“以理服人、以礼服人”辩论赛 正方(以理服人)反方(以礼服人) 以理服人的含义: 先秦·孟轲《孟子·公孙丑上》: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就是用道理来说服别人。 以礼服人的含义: 礼仪是在人际交往中,以一定的、约定俗成的程序方式来表现的律己敬人的过程,涉及穿着、交往、沟通、情商等内容。从个人修养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一个人内在修养和素质的外在表现。从交际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人际交往中适用的一种艺术、一种交际方式或交际方法,是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示人以尊重、友好的习惯做法.。从传播的角度来看,礼仪可以说是在人际交往中进行相互沟通的技巧。可以大致分为政务礼仪、商务礼仪、服务礼仪、社交礼仪、涉外礼仪等五大分支。 通俗的说:以礼服人就是在交际的过程中做到礼仪标准、大方、得体。给别人一种有礼貌、有素质的第一感。 正方(以理服人): 成语故事: 战国时期,孟子到各地去游说他的仁道,有人说靠武力照样可以称霸,根本用不上讲仁道。孟子说:“靠武力称霸必须要以国富民强为基础,是武力压服而非心悦诚服,而以仁道称霸,以理服人,则可以让人心悦诚服,使国力强大。” 辩词一: 以理服人,是为引导人心向善。自秦朝之后,任凭时代变迁,我们中国一直采用着儒内法,尤其在当今我们这个共和社会,一切法制规章都必须围绕着一个“理”字展开,即民主化、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一切民主化、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的法律规章都离不开合理化,而合理化本身就是属于以理服人。一切法律规章都在理之内;理包含一切法律规章。由此,随便对方怎么说以律制人的优势,都可以去抓住他制定、实行法律规章时的合理性。没有民主的、公平的、公正的、公开的,以理服人的法律规章,就会回归到秦始皇专政社会! 辩词二: 以理服人,要以自身为榜样,积极阐述真理。引导大家朝着信服的真理出发。实现人们对事物的真理认知。体现社会的公平性、民主行、积极性。 辩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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