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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10〕14号

?【颁布时间】2010-10-20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16655978.html,/public/detail.php?id=434288&show_all_img=1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10年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98次会议通过)法释〔2010〕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10年10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49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3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为依法惩治伪造货币、变造货币等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和近一个时期的司法实践,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仿照真货币的图案、形状、色彩等特征非法制造假币,冒充真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伪造货币”。

对真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移位、重印等方法加工处理,改变真币形态、价值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的“变造货币”。

第二条同时采用伪造和变造手段,制造真伪拼凑货币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以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以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为对象的假币犯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至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假境外货币犯罪的数额,按照案发当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境外货币,按照案发当日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

第四条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为对象的假币犯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至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假普通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面额计算;假贵金属纪念币犯罪的数额,以贵金属纪念币的初始发售价格计算。

第五条以使用为目的,伪造停止流通的货币,或者使用伪造的停止流通的货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六条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

《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 一、产生 (一)产生背景 20世纪,国际金融业更加发展。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了有44国参加的“联合与联盟国家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了以“怀特计划”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合称《布雷顿森林协定》,建立起一个以黄金为基础,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称为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这是国际货币金融关系国际法律调整的新时代。 1988年7月,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委员会成员国签署了《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目的是在联合国体系之外的国际金融领域建立“巴塞尔体制”。巴塞尔协议是将民间跨国货币资金融通纳入国际法律秩序之始。 国家与国家之间会发生各种经济关系,往往涉及到货币资金通融,涉及到不同的货币,国际金融研究的是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之间的货币关系。 当今的国际社会,没有一个凌驾于所有权力之上的立法机构,故,国际金融关系要用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调节与约束国家之间的关系。 (二)国际经济法概念 国际金融法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分支。国际金融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金融关系。 国际金金融关系是指:人们在国际金融交往与国际金融活动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国际经济法渊源 1、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是创设、确认、变更国际金融法之原则、规则、制度的基本规范形式。国际条约对于缔约国有约束力。国际条约可以分为: 全球性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 区域性的:《亚洲开发银行协定》、《泛美开发银行协定》。 2、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是选择性,或者任意性规定。 国际商会《统一托收规则》;《合同担保统一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世界银行《贷款协定和担保协定通则》 3、国际国内金融法规 发达国家的国内法有较大影响。国际金融中心所在国的国内法影响更大。 比如:英国的公司法。美国的证券法,证券交易法。日本的证券交易法。 (四)证券兑换和汇率制度 涉外货币制度主要研究本国货币与他国货币关系、汇率问题。 1、兑换:从本国货币与他国货币的关系研究,有3种情况: (1)确定本国货币为完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主要发达国家货币,如美元、日元、英镑、欧元,都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对虚拟货币风险的应对和监管策略

对虚拟货币风险的应对和监管策略 程丹 前言 虚拟货币是网络经济发展的重要产物并在迅速发展,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对法律和经济体制带来了一定冲击,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在如何有效监管和防范风险的问题上,各方面利益群体和专家学者还存在一定争议,在此将就如何有有效监管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个人意见。 正文 首先,虚拟货币的运行涉及中央银行、网络运营商、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多方参与者,日前我国对其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2007年3月,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其重点内容在于规范网络游戏秩序,尤其“要加强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的规范和管理,防范虚拟货币冲击现实经济金融秩序”,提出了虚拟货币对现实经济金融秩序的冲击问题。 应该说,我国对虚拟货币是有一定规制的,但是这只停留在部门规定层面,效力太低,还应该从法律层面进行相应完善,明确网络运营商、消费者、中介机构相应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已经出台相关规定措施的落实不足,必须加强。 中国政法大学的邹恒教授认为应该设置相应的发行准入制度:一是考虑以发放牌照的方式设立进入门槛,根据虚拟货币发行机构的信用等级弹性地规定发行虚拟货币的数量、种类和业务范围,并对发行方的数量及其余额、流通速度等内容进行考核和评价,要求网络运营商提供有关服务可能引发的风险的信息披露,并建立与之对应的统计监控及认证体系,以化解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规定发行的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兑换“汇率”和相应比例的“准备金”,并以年审方式合理调整某一虚拟货币的“汇率”和所需“准备金”。二是实行大额交易上报制度,审查其资金来源,让央行及时了解虚拟货币的流动情况。三是建立虚拟货币回笼机制。四是待时机成熟,设立虚拟世界通用币作为各虚拟世界的统一货币。五是立法保护虚拟货币。 而北京师范大学的张钰丹和朱梦冰教授在此过程中政府应该调整宏观调控 对象,由工业时代的实体经济向虚拟经济转变,而对虚拟货币征税不应操之过急。需要首先为法律空白打上“补丁”,例如虚拟物品的所有权问题,在我国的法律上尚属空白。其次要建立征管体系,完善有效率的税收体制才能为网络虚拟货币交易征税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院的袁伟和翟皓则认为应该把重点放在加强政府管制和监控上,对虚拟货币,需要政府部门严格规范网络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资格,监督互联网公司控制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而中央银行要加强对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的规范和管理,防范虚拟货币冲击现实经济金融秩序,完善信息报告与备案制度,修改相应的法律规范与规则;及时地研究、制定和执行有效的网络货币政策,防范电子货币支付系统可能出现的系统和非系统风险,加强电子支付、虚拟货币反洗钱方面的监管。 此外他们还提出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发型虚拟货币的企业应建立虚拟货币发行审批制度,实行“总量控制”;并建立定期审核制度。对网络虚拟货币的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及流程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及流程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货币资金业务主要包括: (一)现金收支; (二)银行存款收支; (三)其它货币资金收支; (四)现金盘点及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调节; (五)票据及印章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要实现的控制目标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设置明确。 (二)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合理、完整。 (三)货币资金业务都经过适当级别的批准。 (四)货币资金业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记录真实、完整和准确。 (六)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章岗位职责及授权批准 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应当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的岗位包括: (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稽核; (四)票据的保管与印章的保管。 (五)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货币资金业务的相关岗位职责与授权审批: 部门或岗位职责与权限 总裁(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批; (2)对《资金支出计划表》以外的 支出申请进行审批; (3)对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 (含1万元)资金支付每月进行复 核; (4)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资金 支付审请的审批; (5)各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的批 准; (6)销户申请的批准。 总经理(1)《资金支出计划表》的审核; (2)用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含1

我国电子支付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

目录 引言 (1) 一、电子支付概述 (1) 二、我国电子支付发展现状 (2) 三、电子支付现存的主要问题 (3) 四、电子支付改革对策 (4) 四、总结 (6)

我国电子支付的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 引言 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与普及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扩大,比如网络购物、个人理财、网上银行、证券交易等等。这些网络服务项目得以完成的基本条件就是电子支付与结算。电子支付从技术上和交易过程上连接着客户、收款方、银行以及电子支付服务商等众多电子商务主体。因此采取恰当的电子支付方式,是保证整个电子商务系统有效运转的关键。 一、电子支付概述 1.电子支付的概念 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是指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转,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一种支付方式。 2.电子支付的实现方式 (1)信用卡支付 可以在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中使用,在因特网上使用时,它可以在各个银行相互认可的前提下,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资金的流转,因而能够更为快捷的实现电子支付,是电子支付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2)电子货币 电子货币是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的一种非现金流通的货币,其具有支付适应性强、变通性好、交易成本低廉等特点,是电子支付的最为重要载体。电子支票完全抛开了纸质的媒介,其支票的形式是通过网络传播,显现在电子屏幕上,并用数字签名代替了传统的签名方式。1996年美国金融服务技术财团研制出的电子支票交易系统现在仍在广泛使用。2002年,新加坡开发了亚洲第一大电子支票系统,此外,NetbiU和Netcheque等电子支票系统也在试用当中。 (3)电子支票(E—cash)

浅析虚拟货币

浅析虚拟货币 摘要:虚拟经济近年来增长迅速,网络上的产品与服务日趋丰富,方便在网络上购买虚拟产品和服务的虚拟货币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本文从虚拟货币的概念着手,按是否与人民币直接挂钩的标准将虚拟货币划分为高能虚拟货币和低能虚拟货币,并探讨了虚拟货币的通用性和流通范围、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兑换、虚拟货币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虚拟货币为虚拟产品定价等问题。 关键词:虚拟货币;电子货币;虚拟产品 进入网络时代,网络交易和虚拟产品呈现爆发式增长,虚拟货币以其便捷和低成本性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支付工具,极大地促进了电子商务和网络虚拟经济的发展。面对还处于初级阶段的虚拟货币,人们抱有新鲜和好奇的心态,在试探中接触到了这种新型的币种。随着网络的能力逐渐被人们发掘,未来将有更多的事情通过网络来完成,会有更多的经济行为借由网络来交易,虚拟货币将成为网络经济的重要部分,改变无数人的生活。 虚拟货币一般是指借助于计算机网络在发行者与持有者或发行者和少数商家与持有者之间流通,能买现实商品、虚拟产品或电子化服务的充当等价物的近似货币,目前由于虚拟经济处于起步的初级阶段,所以一般由提供虚拟产品和服务的商家作为发行者,而不是金融机构或政府来发行。按照是否与人民币捆绑来区分,可以分成高能虚拟货币和低能虚拟货币。高能虚拟货币一般由人民币按照一定比率兑换得到,因此它具有较实在和稳定的购买力,而低能虚拟货币则不与人民币挂钩,一般通过参与网上活动获得,只能购买价值较低的虚拟产品。当前典型的,如Q币、支付宝、财付通、U币等属于高能虚拟货币,而网络游戏中的游戏币、网易POPO金币等属于低能虚拟货币。广义的讲,一些电话卡、公交卡、特定商家的储值购物卡和游艺厅的游戏币因为与人民币有稳定的挂钩关系,也可算作高能虚拟货币,只是他们不在网上使用,本文不加以讨论。 现阶段的虚拟货币一般是为了方便互联网商家为顾客提供服务而设,它的用途和使用范围都较固定,发行者即互联网企业根据自己在网上提供产品的方式设计并发行虚拟货币,货币系统的正常运行与安全由企业自行维护。各家发行的虚拟货币不能相互流通和兑换。而且大多数只提供人民币到虚拟货币的单向流动而不提供虚拟货币到人民币的回兑业务。我国目前使用人数较多的有腾讯的Q币、网易的一卡通、盛大的盛大币、新浪的U币、百度的百度币,还有网络游戏中的游戏币。 虚拟货币的通用性和流通范围。作为一种一般等价物,它的流通范围决定了能力大小,越是广为接受的货币,它的价值越大。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流通性对虚拟货币的意义。想象一个游艺厅里的游戏币,人们不会把它们看成是货币,因为它的用途有限,而且只能在游艺厅中使用,除此之外它买不了其他东西,但是,在常去这家游艺厅的学生之间,有时游戏币可以当作货币来流通,它可以支付、

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资金运用程序,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上海电气《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关于加强资金基金集中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规定了公司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责任、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等管理规定。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 第五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

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八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九条公司应按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使用现金,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须对外支付的款项在2000元(含)以上的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对于支付给个人超过2000元(含)的,则通过网上银行划入个人的账户。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对于库存现金的规定如下:集团本部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20000元,其他分公司月末库存现金不超过10000元。 第十一条公司的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时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额核对,月终时与总账核对,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实一致。 第十三条现金盘点采取每周盘点和每月盘点两种方式。每周盘点的时间为每周五下班之前,每月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之前。 如遇节假日或有特殊事项导致在规定的盘点日无法盘点的,可以报请领导批准后调整盘点日。

虚拟货币的性质、影响与监管分析

虚拟货币的性质、影响与监管分析 虚拟货币是不是货币,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是一种什么关系,虚拟货币会引发通货膨胀吗,国内学者还没有就这些问题达成共识。但虚拟货币对我国货币供给、金融政策以及经济社会的诸多方面都造成了一定影响,带来了不小的风险,因此,应当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立法等对虚拟货币实施有效的监管。 标签:虚拟货币;性质研究;影响分析;监管对策 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发展,虚拟货币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一些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购物、游戏等网站,成为一种使用范围有限但影响作用不小的支付工具,对法定货币体系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关于虚拟货币的性质、地位、影响、风险及其监管等问题引起了金融界、商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1 虚拟货币的性质 虚拟货币的性质主要牵涉到它是不是货币以及它跟电子货币的关系问题,这是分析虚拟货币的影响,制定虚拟货币监管政策必须首先要弄清楚的基本问题。 关于虚拟货币是不是货币的问题,程皓将1997年以来中外文献涉及的各种虚拟货币按照发行主体和流通范围分为广义虚拟货币、狭义虚拟货币和特殊虚拟货币三类,在具体分析了国内最大的网络虚拟货币Q币的性质后指出,Q币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功能,即具有某些真实货币的属性。虽然他没有明确承认Q币这一虚拟货币就是货币,但是从他认为Q币具有真实货币属性来看,他基本是赞同虚拟货币是货币这一看法的。而姜奇平认为,网游虚拟货币只是作为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而非一般等价物,它的商品属性大于货币属性,所以不是货币。李乐则明确指出,网络虚拟货币虽带有“币”字,但其本质属性仍为商品,与真实货币或准货币有很大的差别。不过,随着网络虚拟货币使用基础的扩大和功能的延伸,它在虚拟世界逐步衍生出了类似货币的属性。 至于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的关系问题,目前主要存在三种有分歧的看法,一种是等同论,另一种是不同论,再一种是从属论或发展论。等同论者认为虚拟货币就是电子货币,如周虹、王鲁滨就说,虚拟货币也就是电子货币,由于其完全数字化特征而被称作虚拟货币。李翀认为电子货币是在磁条、电子线路或互联网中的无形货币,如电子支票、电子现金和网络货币等,所以他所分析的虚拟货币指的是电子货币,即没有实物形态的以电子数字形式存在的货币。孙宝文等在对虚拟货币和电子货币进行术语界定和性质比较之后指出,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全局性)电子货币是全社会通行的交易媒介,是真正的货币;网络企业发行的法币预付充值型虚拟货币在性质上不是真正的货币,只是局部性单向支付工具。显然,在他们看来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存在性质上的不同。李滨也认为,网络虚拟货币与电子货币存在着一些相同之处,如都是以电子数据方式存在、都是一种新的支付方式,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不同,网络虚拟货币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和运行机制,将其定性为电子货币的一种是不合适的。不过邹恒却明确指出,

2020政治微专题训练——虚拟货币

2020政治微专题训练——虚拟货币 一、单选题 1.(2019·全国高考模拟)比特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如果对虚拟货币放任自流,则可能危及国家货币流通秩序、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乃至金融稳定,伴随着世界各国对比特币等虚报货币的监管介入,虚拟货币市场逐渐步入熊市,这表明 ①虚拟货币不具备现实货币的基本职能 ②虚拟货币只具有货币支付手段的职能 ③国家监管比特币是稳定金融秩序的需要 ④虚拟货币市场是一国经济发展的晴雨表 A.①②B.①③ C.②④D.③④ 【答案】B 【解析】材料表明,虚拟货币,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可见,虚拟货币不具备现实货币所具有的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基本职能,故①正确;虚拟货币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因此,也不具有货币支付手段的职能,故②错误;“如果对虚拟货币放任自流,则可能危及国家货币流通秩序、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乃至金融稳定”,说明国家监管比特币是稳定金融秩序的需要,故③正确;④选项夸大了虚拟货币的作用,故④错误。故选B。 2.(2019·定远县育才学校高三月考)代币发行融资,是融资主体通过代币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的非法融资行为。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全面叫停代币融资,明确要求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这是因为,代币或“虚拟货币” ①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强制性 ②增加了货币的供应量,容易导致通货膨胀 ③不具有货币法律地位,不能在市场上流通 ④所基于的技术存在信息伪造等安全隐患 A.①③B.①② C.②④D.③④ 【答案】A 【解析】②选项表述错误,代币或“虚拟货币”不会增加货币的供应量。④选项错误,该表述不是全面叫停代币融资以及兑换业务的原因。题目中,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全面叫停代币融资,明确要求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这是因为,代币或“虚拟货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强制性,不具有货币法律地位,不能在市场上流通;故①③入选。选A。 3.(2019·江西省上饶县中学高三月考)2017年9月4日,中国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公告,全面叫停代币融资。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叫停代币发行融资是: ①因为“虚拟货币”的流通降低货币流通次数,加剧经济下行风险 ②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需要

中国网络虚拟货币的属性和监管

Forum 学术论坛 https://www.wendangku.net/doc/2316655978.html, 2012年5月 253 显的滞后性。 3.4 我国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面临融资途径的限制 民营经济最开始的资本来源于家庭的小额资本积累,随着我国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仅仅依靠家庭方面的资本积累根本无法满足民营经济发展的需求。当前我国民营经济的主要的融资途径主要是依靠企业的内部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途径比较缺乏。民营经济融资渠道的限制,严重影响了对高新技术的研发和市场的开拓,导致民营经济很难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影响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 我国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4.1 我国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提高自身素质 民营企业要不断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产品和产业的优化升级;要转变家族式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民营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治理结构的改造,不断吸收社会资本,实现民营经济资本产权结构的单一封闭状况的改变;民营经济要注重高新科技的运用,实现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和劳动密集型相结合方面的转变。 4.2 我国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实践证明,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软肋主要是品牌的缺失和技术创新的缺乏,没有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民营经济在新时期全球性的竞争中就会面临边缘化的危险,很难在竞争中立足。对于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较弱的民营企业要重点进行集成创新和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后的消化创新;同时人才的发展对于民营经济的自主创新有重要的作用,要引进优秀人才,为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4.3 我国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 通过加快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强调政府职能的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在市场机制难以发挥作用的领域要加强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在市场机制能够良好发挥作用的领域要减少行政性审批,减少行政管制;加强对民营企业“一站式”服务,实现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为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4.4 我国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建立相适应的资本市场融资机制 一是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下,民营企业要积极通过各类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等方面的共同出资构建民营企业贷款的担保机构和联保制度,建立互助资金解决融资问题;二是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来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高新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这类基金的建立不仅解决了民营企业的资金短缺,而且有助于改善民营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三是要积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进行直接融资,股份合作制是最适合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不仅能促进消费基金向生产基金的转化,还能大力发展民营企业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 参考文献 [1] 王家年.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对策[J].社会科学 家,2011. [2] 陈素芬,龙叶华.论我国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J].生产了研 究,2011. 中国网络虚拟货币的属性分析和监管研究 山东科技大学 主父海英 薛梅 温希波 摘 要:本文分析了中国网络虚拟货币的功能属性和法律属性,提出建立监管机构,从网络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使用、兑换等环节进行监管的措施。关键词:网络虚拟货币 分析 监管 研究 措施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5(c)-253-03 1 中国网络虚拟货币概况 目前虚拟货币有几十种,当前应用较多的是腾讯Q 币、百度币、网易点币、新浪U 币、G 币、盛大点券、魔兽币、天堂币等。在大中城市的大部分电脑商店、手机充值卡销售点、网吧,甚至有些报刊亭,都代售网络虚拟货币。现在市场上见到的网络虚拟货币规格比较全,主要有5元、10元、15元、30元、50元等种类。腾讯Q 币是一种可在腾讯网站统一支付的虚拟货币,可通过购买Q 币卡、电话充值、银行卡 充值等方式获得,可用来支付QQ 的所有服务,兑价是1Q 币=1元人民币,Q 币在使用时的兑换比例是1元=1Q 币=10Q 点=100CF 点,目前中国使用最广泛、普及率最高,网络最知名。百度币由百度公司针对个人用户在互联网上消费而推出的唯一虚拟货币,每一位百度注册用户拥有唯一对应的“百度币账户”,可以保存、管理自己所拥有的百度币,兑换比例是1百度币=1元人民币,可在百度影视看电影、百度传情通信、下载收费歌曲,在百度子公司消费。网易点币是通过“网易充值一卡通”充值的一种虚拟货币,分为实体卡、卡密、直充卡三种。新浪U 币是在新浪网流通的虚拟货币,可通过银行卡、固定电话、手机、神州行充值卡等方式购买,兑换比例是1元(人民币)=1U 币,可用于购买新浪读书、UC 、财经、星座、游戏等产品提供的增值服务。G 币是在17173网络平台上使用的网络虚拟货币,可以购买17173的游戏服务、阅读电子书刊、享受高速下载和在线杀毒等。盛大点券是存在于盛大通行证下的现金点券,是一种在盛大网站 作者简介:主父海英(1970- ),女,山东临沂人,山东科技大学讲师,博士, 主要从事金融和电子商务教学及研究工作; 薛梅(1980- ),女,山东泰安人,山东科技大学讲师,硕士, 主要从事电子商务和会计电算化教学及研究工作; 温希波(1962- ),男,山东莱芜人,山东科技大学副教授, 主要从事电子商务和会计电算化教学及研究工作。

我国电子支付的现状及法律对策

我国电子支付的现状及法律对策 (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 [摘要] 电子支付的出现,使得人们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自由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作为电子商务重要支持手段的电子支付成为了大家所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就电子支付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粗浅分析,以期对发展中的中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建设有所裨益。 [关键词] 电子支付现状法律对策 二十世纪以来,随着电子计算机工业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电子计算机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扩大,在经济贸易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即系统地利用各种电子工具和网络,高效率、低成本地从事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各种以电子方式实现的商业贸易活动。电子支付的出现,使人们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自由的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作为电子商务重要支持手段的电子支付成为了大家所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就电子支付中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粗浅分析,以期对我国发展中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建设有所裨益。

一、电子支付概述 1.电子支付的概念 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是指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转,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一种支付方式。 2.电子支付的实现方式 (1)信用卡支付。可以在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中使用,在因特网上使用时,它可以在各个银行相互认可的前提下,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资金的流转,因而能够更为快捷的实现电子支付,是电子支付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2)电子货币。电子货币是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的一种非现金流通的货币,其具有支付适应性强、变通性好、交易成本低廉等特点,是电子支付的最为重要载体。 (3)电子支票。电子支票是指将传统支票改变为带有数字签名的电子报文,或利用其他电子数据代替传统支票的全部信息。电子支票借鉴纸张支票转移支付的优点,利用电子数据传递将钱款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用电子支票支付,能够节约人力物力成本,而且银行还能通过网络银行为参与电子商务的客户提供标准化的资金信息。因此,电子支票日益成为高效的电子支付手段。 二、电子支付现存的主要法律问题 1.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 电子支付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手段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各方

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的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2007级经济法/环境法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规制 姓名:纪俊杰 导师:郭懿美 一、本选题的理由及意义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网络经济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与网络游戏日趋流行。此时,虚拟货币的出现,正是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和满足电子支付安全性的需要。虚拟货币提高了网络交易效率,满足小额支付者和网络游戏的玩家对于高效、便捷的支付交易的需要。同时,基于电子支付的安全性,虚拟货币可以减少在互联网上使用以金融卡为基础的电子支付的次数,避免因金融卡的账号和密码丢失所带来的损失。正是虚拟货币所具有的独特优势,使得其在网络市场上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据新华网报道,国内互联网已具备每年几十亿元的虚拟货币市场规模,并以每年15%至20%的速度增长。 在虚拟货币高速增长的同时,虚拟货币的交易也正悄然新起,而其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也正不断呈现。虚拟货币的性质与归属问题、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虚拟货币发行商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虚拟货币交易的出现对现实金融体系的影响等诸多问题,正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并有着积极的探索。然而,与国外虚拟货币法律制度相比较,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相关理论研究,并结合目前我国虚拟货币的发展形势及实际产生的问题,对我国虚拟货币法律制度进行深入研究,以完善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监管。 总体上来讲,实现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监管既是适应国际国内网络虚拟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新型的支付工具及虚拟财产的一类,自身长远发展的需要。首先,虚拟货币的性质与归属及虚拟货币交易合法性问题长期处于备受争议的状态,而明确虚拟货币的权属划分、及其交易的合法性,对于虚拟货币市场、网络游戏市场,乃至整个网络经济市场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作为新型小额支付工具的虚拟货币,凭借其自身的优势,使得网络支付变得更为简单,易于操作,使得网络空间变得更为生机勃勃。比如,大家所熟知的腾讯QQ,其推出的QQ币是目前我国网络市场中普及度最高的一种虚拟货币,QQ用户可以购买QQ币,支付腾讯所提供的各种付费的网络服务: QQ秀、QQ宠物、QQ空间装饰等,使得网络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与此同时,当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发生关系时,虚拟货币是否对现实的金融体系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又成为了讨论的热点。特别是对于虚拟货币的发行商,其在发行与流通虚拟货币过程中应当受到有关法律的监管与规制,而对于现实金融体系的影响也是值得深入研究与探讨。设置好虚拟货币发行商的法律资格,处理好虚拟货币与现实金融体系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虚拟货币自身的发展以及整个网络经济市场的发展。 总之,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监管问题进行研究,既有充分的理论与实践依

第十一章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企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的基本要求中,对于预计收汇日期超过出口报关( )天的,企业应到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 A.30 B.90 C.120 D.180 2.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外汇包括外币现钞、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其中,不属于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的是()。 A.票据 B.银行存款凭证 C.银行卡 D.债券 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立的用于进行国际支付的特殊手段,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这种权利称为()。 A.自由兑换货币 B.特别提款权 C.国际记账单位 D.纸黄金 4.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 )办理登记。 A.工商部门 B.税务部门 C.外汇管理机关 D.商务部 5.下列关于境内个人外汇管理的说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个人外汇收入应当向银行结汇 B.个人结汇、购汇的年度总额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 C.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 D.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 6.某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为800万美元,该企业借用国外贷款的限额是()。 A.不超过300万美元 B.不超过500万美元 C.不超过800万美元 D.不超过1300万美元 7.根据规定,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的管理区间上限为外汇局核定的限额,下限为()。 A.零

B.上限限额的20% C.上限限额的50% D.上限限额的10% 8.已获准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一定期限的银行,依有关程序向外汇局备案后,可以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该期限是()。 A.3个月以上 B.6个月以上 C.9个月以上 D.12个月以上 9.自()起,在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A.2008年7月21日 B.2006年8月1日 C.2005年7月21日 D.2006年7月21日 10.对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卖外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金额()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30%以上5倍以下 B.50%以上5倍以下 C.50%以上3倍以下 D.30%以下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我国现在外汇管理法的基本原则说法正确的有( )。 A.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区别管理 B.对外汇资金流出、流进实施均衡监管 C.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 D.维护人民币主权货币地位 2.下列关于我国现在外汇管理的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A.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监测与应急保障制度 B.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 C.维护人民币主权货币地位 D.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 3.下列有关我国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外国政府、公司发行的债券和股票也属于我国外汇的范畴 B.我国《外汇管理条例》中所称的境内机构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C.对于有零星外汇收支的客户,银行也必须为其开立外汇账户 D.我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电子货币及其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时代电子货币及其法律问题 作为商品经济的产物,货币为人类所必需。网络经济的诞生与发展,正促使我们进入一个电子社会(E-World)。在这个电子化的社会,电子商务得以出现并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21世纪是电子商务的时代,电子商务将成为人类商业活动的中心。这种“无纸化”的电子交易,自然需要“无纸化”的电子货币。因而,产生了一个全新的“数字 化”(digitalization)支付体系,即电子支付体系。在该支付体系中,其核心就是电子货币。目前已有许多金融机构开发出电子货币示范项目在世界范围内引导普通消费者,并正逐步将电子货币引入到商业可行层面。同时,一些国家的政府也正为电子支付体系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这一切均表明,电子货币已成为发展电子商务的核心。它的应用深度和广度将直接影响电子商务的发展;它的普及应用将为网络经济开辟新的更为广阔的空间;而有关电子货币的法律问题的解决,将为电子货币的普及应用扫清法律方面的障碍。 一、电子货币概述 (一)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发展 货币作为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商品交换的产物,其最主要的职能是作为交易的媒介执行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货币形式服从于货币内容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进化,“用一种象征性的货币来代替另一种象征性的货币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1]这样,货币所可能采取的形式就具有无限多样性。迄今为止,货币形式经历了实物货币、代用货币和信用货币等阶段。实际上,从早期的朴素商品货币到贵金属货币再到纸币和银行账户上的记录数据,货币形式经历了从价值实体到价值符号的演变。同时,电子货币应运而生。 电子货币的出现是信息革命的产物,电子货币的产生和流通使实体货币与观念货币发生分离,真实货币演变为虚拟货币,是新技术革命和网络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有效地解决了市场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如何降低“信息成本”和“交易费用”的问题。电子货币极大地突破了现实世界的时空限制,信息流、资金流在网上的传送十分迅速、便捷,时空差距再不是网络世界的障碍。同时网络和电子货币还减少了巨额货币印钞、发行、现金流通、物理搬运和点钞等大量的社会劳动和费用支出,极大地降低了交换的时空成本。并且由于电子货币的方便性、通用性和高效性等特点,电子货币在使用和结算过程中,不仅简化了以往使用传统货币的复杂程序,而且电子货币的使用和结算不受时间、地点、服务对象等的限制,人们可以在自己方便的时间内完成交易,无论所购商品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总之,网络和电于货币的出现加快了市场全球化,加强了全球经济的联系,人们通过网络和电子货币可以更快、更省地处理经济事务。所有的这些都大大降低了信息搜寻成本,减少了交易费用,节余了更多的社会财富和提高了资源优化配置的范围和效率。因此,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发展可以说是货币发展的高级阶段,是货币史上的第三次革命。 (二)电子货币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电子货币的使用者以一定的现金和存款,从发行者处对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并以读写的电子信息方式储存起来,须偿清债务时,使用者可以通过某些电子化媒介和方法,将该电子数据直接转移给支付对象,此种电子数据便称之为电子货币。[2],[3] 电子货币作为现代科技和现代金融业务相结合的产物,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 1.电子货币是一种虚拟货币。它是在银行电子化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出现的一种无形货币,它采用数字脉冲代替金属、纸张等载体进行传输和显示资金,通过芯片进行处理和存储,因而没有传统货币的物理形态、大小、重量和印记,持有者得不到持有的实际感觉。 [4] 2.电子货币是一种在线货币。电子货币通常在专用网络上传输,通过POS,ATM进行处理,也就是说,电子货币是在现有的银行、支票和纸币之外,通过网络在线大量流通的钱。电子货币保管需要有存储设备、交换需要有通信手段、保持其安全需要加密和解密用的计算机。

数字资产(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数字资产(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数字资产(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公司是一家根据塞舌尔共和国相关法律在塞舌尔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运营网站https://www. .com(以下称“本网站”或“网站”),该网站是一个专门供用户进行数字资产交易和提供相关服务(以下称“该服务”或“服务”)的平台。为了本协议表述之方便,公司和该网站在本协议中合称使用“我们”或其他第一人称称呼;只要登陆该网站的自然人或其他主体均为本网站的用户,以下使用“您”或其他第二人称。同时,我们和您在本协议中合称为“双方”,我们或您单称为“一方”。 我们在此特别提醒您: 1.数字资产本身不由任何金融机构或公司或本网站发行; 2.数字资产市场是全新的、未经确认的,而且可能不会增长; 3.数字资产主要由投机者大量使用,零售和商业市场使用相对较少,数字资产交易存在极高风险,其全天不间断交易,没有涨跌限制,价格容易受庄家、全球政府政策的影响而大幅波动; 4.因各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者修改,数字资产交易随时可能被暂停或被禁止。 数字资产交易有较高风险,并不适合所有人士。您了解和理解此投资有可能导致部分损失或全部损失,所以您应该以能承受的损失程

度来决定投资的金额。您了解和理解数字资产会产生衍生风险,所以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先寻求理财顾问的协助。此外,除了上述提及过的风险以外,还会有未能预测的风险存在。您应慎重考虑并用清晰的判断能力去评估自己的财政状况及上述各项风险而作出任何买卖数字资产的决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我们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在此特别敬告您: 1.您了解本网站仅作为您获取数字资产信息、寻找交易方、就数字资产的交易进行协商及开展交易的场所,本网站不参与您的任何交易,故您应自行谨慎判断确定相关数字资产及/或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 2.本网站的任何意见、消息、探讨、分析、价格、建议和其他资讯均是一般的市场评论,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我们不承担任何因依赖该资讯直接或间接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润损失。 3.本网站的内容会随时更改并不作另行通知,我们已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网站资讯的准确性,但并不能保证其准确性程度,亦不会承担任何因本网站上的资讯或因未能链结互联网、传送或接收任何通知和信息时的延误或失败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损失。 4.使用互联网形式的交易系统亦存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硬件和互联网链结的失败等。由于我们不能控制互联网的可靠性和可用性,我们不会对失真,延误和链结失败而承担任何责任。

人民币管理有关法规制度

第四章人民币管理有关法规制度 第一节《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牵头单位、召开频率 1、主要职责 国务院反假货币联席会议成立于1994年,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假货币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1)研究提出国家关于反假货币工作的方针、政策,报请国务院决策; (2)研究有关反假货币工作的法律、法规,提出有关反假货币方面的立法建议; (3)制定阶段性反假货币工作规划并督促执行落实; (4)协调部门之间涉及反假货币工作的重要工作; (5)组织全国性反假货币工作知识培训工作; (6)组织、指导全国性反假货币宣传、教育、表彰先进活动; (7)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与反假货币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 2、牵头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由中宣部、高法院、高检院、外交部、发改委、教育部、公安部、安全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文化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民航总局、广电总局、工商总局、港澳办、法制办、台办、银监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主管副部长(副主任、副院长、副局长、副主席、副行长)组成。 3、召开频率 联席会议为定期会议制度,原则上每2年召开一次。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由联席会议召集人决定。 4、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国务院反假货币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

5、联席会议召开频率: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3-5次,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议题涉及的围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以便及时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反馈意见,研究决策。 第二节《银行业金融机构反假货币联络会议工作制度》(一)联络会议的主要职责、牵头单位 1、主要职责 银行业金融机构反假货币联络会议是银行金融机构反假货币联络机制的主要工作形式,是联席会议的延伸,在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落实国家有关反假货币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组织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反假货币工作,对相关方针、政策在执行层面所遇到的各类问题提出建议; (3)通报反假货币工作新情况,制定阶段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规划并督促实施; (4)协调处理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及反假货币工作的重大事件及突发情况,正确引导假币舆情,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誉; (5)搭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息交流,推广先进工作方法及经验; (6)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制度建设,强化对假币的防堵截能力; (7)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反假货币专项行动,开展联合调研、检查和督导工作。 2、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是联络会议的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为联络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秘书处为联络会议日常办事机构。 联络单位包括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和渤海银行的现金运营管理部门。

电子支付安全法律问题分析

电子支付安全法律问题分析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2010年三季度,中国互联网付市场(即线上交易)总规达到了7255亿元。许多人实现足不出户便能完成购物、交费行为。但是,电子支的迅猛发展也带来了许多安全患。因此,如何保障电子支中的安全问题,成商家、用户、政府乃至学们重点关注的问题[1]。 1电子支付概述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端发出支付指令,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电支付的类型按电子支付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子支付。2010年6,为了规范金融体系加强金融监管、稳定金融序,央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简称《办法》),办法》规定“未经央行批准,任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得从事或变相从事付业务”。这意味着从此三方支付平台将纳入国金融管理秩序之中。20104月,在央行报备的三方支付企业有130多家,根据央行最新公告信息,终进入央行首批名单的有17家。 2电子支付的安全问题 2.1电支付的高效性与安性相比于传统的支付方,电子支付具有成本低、效率的优势,因此被许多企业和人接纳并得到世界各的大力发展。有关研究显,银行卡支付的成本只有纸支付的1/3到1/2,如果一个家从纸基支付全面转卡基支付,节约的总成本至少当于GDP的1%,且支付周期将大大缩短。但是电子支付对安全性的要比传统支付方式

更高。这是因为信网络的发展给支付带来便利的时也带来了高度危险性。首先,资在公网中流转,存着权益人无法控制的时间差,还众多的病毒、木马程序窃取用户的银行帐号密码。 其次,在电子付中,双方无法互相解对方的支付能力,这也带来一风险。同时,电子支付平也成为犯罪分子套现洗钱的“帮手”。从经济学角度析,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必计算到交易成本中。果片面追求快捷而忽视安全电子支付发展之路必定不会远。在社会生活中,资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切身经利益,因此公众对支付的安全性为关心。 2.2法律层面上的电支付安全风险从广上看,电子支付安全括两个层面:技术安全与律安全。技术安全是指从技角度能够保证指令对资金的划拨安全地到达收款人的户。这种安全仅指电子支付瞬间动态安全。法安全,则是指指令人能够完全控制支配账户内的资金,不受外因素的影响。这种安是一种稳定的权益保障的状态。电支付发展到今天,包括银行系提供的网上银行和第三方付平台在内,在技术上并有出现安全问题。 当前电子支付中存在的律安全危险主要有如下3。 2.2.1外来攻击 外来种种攻击行为,使指令人失了对账户的控制,主有钓鱼式欺诈、计机病毒及电脑黑客三。 1)钓鱼式欺诈。这我国已经发生多起,通表现为利用仿冒的电子邮件和网站—例如仿造一个网上银行的网站—欺骗用户登陆并留下银行卡帐号密码,然后通过真正的网上银行拨用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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