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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煤矿井口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xxx煤矿井口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xxx煤矿井口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井口检身与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检身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否则,按“三违”规定处罚;

2.检身人员必须填写的台帐有:(1)出、入井人员登记记录,其中应详细记录出入井人员的姓名、时间、人数、工种等。(2)交接班记录,其中就详细记录本班出入井人员的数量,对未出井人员应当班搞清原因,必须对下一班交清并报矿调度室。否则处罚当班检身工100元。

3.入井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检身工检身,听从指挥,有序出入井,不得滋事生非,否则,按违章处理。

4.检身工必须对每一名出入井人员进行检查,检身时必须礼貌相待、礼貌检查,并对其及所携带物品进行登记,不得让闲杂人员进入井口附近.

5.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

器和矿灯,禁止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入井前禁止喝酒,否则,,如发现酒后入井者,1人次处罚检身工200元,携带烟火入井者处罚检身工200元,6.必须认真督查佩戴标识卡人员,特别是科队以上领导及安检、通风人员,对未带标识卡人员有权拒绝其入井。

7.严禁其他人员与运送火药、雷管人员同鑵进、出井,火药、雷管必须分开运送。8.检身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到岗位卫生未清扫不交接{卫生标准:墙壁无涂污无灰尘,地面洒水清扫无杂物},证卡与登记不相符不交接,否则,卫生不达标一次处罚50元;证卡与记录差错一次处罚检身工50元。

9.外来人员入井必须经矿调度批准,由矿指定人员陪同方可放行,否则处罚检身工200元。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示范文本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井下生产安全,强化对入井人员的管 理,随时掌握和控制实际入井人数,根据《煤矿安全规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控股煤矿。 第三条各矿井必须使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和井下人员 定位系统, 制定《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勤制 度》,配备检身员和考勤员。 第二章入井前规定 第四条煤矿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

得安全资格证方准入井,新工人要签订“师徒合同”。 第五条临时人员入井,要明确审批程序,进行入井培训,配带临 时入井证,并由本矿人员陪同。外来人员无本矿人员陪同,不得入井。 第六条各区队、班组必须召开入井班前会,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并配用矿灯、自救器、 人员定位卡等。 第三章入井登记 第八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考勤、登记。 第九条煤矿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入井人数的规定,并在井口公示当班入井人数。 第十条考勤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做好出、入井

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塔山煤矿文件 国同塔煤…2015?17号 关于印发《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的通知煤矿各部门: 为加强外来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外来入井人员及矿井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的范围 外来人员指本矿在册人员以外的团体和个人,包括集团公司及上级政府部门的检查人员、来矿参观及技术经验交流的团体和个人、厂家技术服务和维修人员、外委项目部人员等。 二、外来人员的入井、接待及陪同程序(外委项目部人员除外) (一)凡到煤矿井下参观和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接待和陪同,接到外单位人员到我矿下井的通知后,根

据下井人数,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并确定下井陪同人员。 (二)外单位人员到矿后,对口业务部室要及时通知安监处。 (三)牵头部门根据下井时间和路线,及时通知有关区队和职能部室做好现场准备工作。 (四)陪同下井人员按预定的下井时间提前换好衣服在井口信息站等候;外来人员在澡堂更衣后,由陪同人员带到井口,并进行入井登记,然后到井口考勤并接受检身,最后按预定的路线到井下参观或工作。 (五)下井参观(工作)路线及程序: 澡堂更衣→井口信息站办理入井登记→入井检身→下井口考勤→参观或工作地点→原路返回→上井考勤→地面。 (六)接待部门办理外来人员入井程序如下: 矿领导(办公室)安排或外来人员通知入井→请示分管领导→通知安监处→安监处通知井口→更衣→井口信息站培训→签字下井→全程陪同至升井。 三、对外来人员入井的要求(煤矿专业领导检查组除外) (一)所有外来人员入井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矿井概况、井下避灾路线、瓦斯基本知识、自救器使用方法、入井须知、其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每位外来入井人员必须亲自签字。上井后,带队人员和外来人员要进行上井考勤,并到信息站汇报登记。 (二)外来参观、检查人员到矿确定下井时间后,由对口业

三违管理制度

第1条三违”行为管理制度 一.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三违”行为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二. 术语与定义“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等。 三. 职责 1. 各级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 2. 安保科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3. 各级部门把反“三违”作为安全活动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四. 管理内容与要求 1. 各级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1) 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 定进行安全检查; 2) 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 规定组织生产;

3) 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 措施; 4) 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 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本单位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 行为种类的现象。 3. 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 4. 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 都必须报安保科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安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办会研究决定,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5. 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 6. 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 7. 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 工并进行奖励。 五. 检查与考核 1. 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度要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及管理规范》(AQ1048-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for the usage and management of the system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underground personnel in a coal mine 前言 为规范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充分发挥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常州自动化研究所,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孙继平、彭霞、卫修君、于励民、田子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AQ 620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 6210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MT 209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MT/T 1004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MT/T 1005 矿用分站 MT/T 1007 矿用信息传输接口 MT/T 1008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anagement system for the underground personnel in a coal mine 监测井下人员位置,具有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重点区域出/入时刻、限制区域出/入时刻、工作时间、井下和重点区域人员数量、井下人员活动路线等监测、显示、打印、储存、查询、报警、管理等功能。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井下机电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消灭井下电气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检查细则》。 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须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负责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一个月 第 2 页共 2 页

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科,然后由机电科科审批和准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按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机电科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处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十二、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 十三、气动、液压动力设备下井之前必须检验该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后方准下井。机电科设备组对每台下井设备要做好统计。 第 2 页共 2 页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一、职责范围 (一)调度室是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对分站、接收器进行调整和完善;负责人员信息的初始录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编制设备的月度、年度维修更新计划,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按照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二)劳资科根据矿有关规定利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计算下井津贴和班中餐,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三)安监处按矿上有关规定将相关人员下井情况纳入安监处安全考核管理体系,并据此考核相关人员的下井质量。 (四)总务科负责上级领导及外来下井人员的矿帽发放工作,对新配发的矿帽安排专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并将下井人员姓名与考勤卡号核对后报调度室。 (五)各工区负责卫生区内人员定位分站、接收器及通讯线路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二、管理规定 (一)人员定位考勤卡作为劳资科考核职工下井次数及发放工资的依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考勤卡,否则不予考勤。 (二)考勤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严禁携带多个考勤卡入井,如有 第 2 页共 2 页

出借、转让或替代他人考勤的,将取消双方当班出勤,并对责任双方各处以500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100元/次罚款。 (三)所有下井人员考勤卡必须安装在安全帽上,严禁私自拆装,否则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四)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好考勤卡,非人为因素出现考勤不正常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经鉴定后方可予以更换,人为破坏者将处以500元的罚款。 (五)考勤卡丢失时,必须在当日报调度室,丢失人到矿财务科缴纳300元赔偿金,并由单位出具证明后于xx日内补办,超过2天后无卡下井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 (六)安装考勤卡的安全帽由于损坏不能使用时,职工必须持新安全帽到调度室更换考勤卡,私自更换安全帽并不安装考勤卡的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七)考勤人员调动到地面工作时,应在一周内将本人使用的考勤卡完好无损上交调度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单位主要领导连带100元/次罚款。 (八)因考勤卡损坏或系统故障,造成考勤错误,需由使用人持单位证明,经调度室审核后,劳资科方能给予考勤。 (九)新入矿或新调入井下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在一周内通知其个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工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对因此造成的下井考 第 2 页共 2 页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

“三违”管理制度 为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有效杜绝“三违”现象行为,进一步落实两个规范(规范管理、规范操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三违”管理制度。 一、“三违”的识别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一)违章指挥的识别 1、违章指挥:是指违反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标准、制度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挥行为。 2、违章指挥的原因:不从实际出发,盲目追求完成生产任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人员、方法等条件不具备;安全意识淡薄,不懂安全技术和规程,不尊重专家与职工的建议,强令或指挥他人冒险作业。 3、常见的违章指挥行为: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本职工作规定履行职责;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不履行审批手续,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放任自流等。

(二)违章作业的识别 1、违章作业行为: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2、出现违章作业行为的原因:安全技术水平不高,不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明知是违章行为,但冒险作业;明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但怕麻烦,图省事而采取违章操作行为;侥幸心里严重,明知这种违章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仍采取试试看的违章行为。 3、常见的违章作业行为:不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不负责任;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不执行规定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违章指挥盲目服从,不加抵制;不按操作规程、工艺要求操作设备;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等。 (三)违反劳动纪律的识别 1、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违反劳动生产过程中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职工遵守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劳动纪律包括: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等。 2、常见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工作时间干私活、办私事;工作中不服从分配,消极怠工;不听从指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正常工作;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等。

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项目部防爆设备检 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新购防爆设备配齐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 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入井前由指定的、经考试合格的 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性能,取得入井合格证后,方 准入井。 3、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每周一 定期检查一次,主要检查设备外壳、紧固件、密封件、绝 缘盖板等是否符合标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应做好记录。 4、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 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或已失爆的电气

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护。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40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 度标准版本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工作,煤矿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井下,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领导思想;特制定本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包括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机电、通防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以及跟班作业的矿领导班子成员。

二、煤矿主要负责人、法人、矿长、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个,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15个,其中中、夜班不少于5个;每个小班保证至少有一名煤矿领导在现场带班。 三、煤矿领导艺术带班入井要与同班工人同时入井、同时升井、深入采掘工作面现场,抓住安全生产重点环节,排查处理现场隐患。制止违章作业行为遇到险情时,有序地组织工人撤到安全地点。 四、煤矿带班领导在入井前要参加班前会、安排安全注意事项、在检身窗口挂上“入井带班姓名牌”填写出入井时间,认真填写《煤矿企业领导入井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签名,行走经过路线、检查出的隐患及隐患处理情况。 五、煤矿领导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入井带

煤矿“三违”管理规定

XXXXX煤业有限公司 “三违"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与国家得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得指导思想,依据《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体例》、《安全生产法》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得规定,有效地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与违犯劳动纪律,避免与减少各类事故,保证职工得生命安全与健康,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得思想,自觉遵章守纪,以身作则,按章指挥,带头制止“三违”,严格管理,敢于动真,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与违犯劳动纪律者,不管就是干部还就是工人,都一律追究责任,按章处罚.对发现“三违"而不制止得,与“三违"者同样处罚,领导干部在场得要先罚干部. 第三条凡有下井任务得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与工人都有权举报“三违”。 1、生产口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每人每月举报1个指标,安全副总每月举报2个指标。 2、调度中心、通风部、生产部、机电部、地测部、安监部、总工办、皮带队、综采队、准备队、井下机电队、运输队、通防队、抽放队、综掘队等生产口各部室与队别副队长以上人员每人每月举报1个“三违"指标(按月考核)。 3、安监部安检人员每人每月举报1个“三违”指标(按月考核)。 第四条举报“三违”得原则: 1、举报“三违”得依据就是“三大规程”、《“三违”标准》、各种措施、相关标准、法规等.

2、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就是。 3、必须就是在现场制止“三违”者得不安全行为。 4、已经上报得“三违”,任何人没有权力随便撤消(经落实不属“三违”除外)。 第五条举报“三违”得程序: 1、举报“三违”人员,到安监部领取举报“三违”卡。在现场遇到“三违”行为,立即制止,并进行现场教育。同时按“三违”卡得项目逐项填写清楚。特别就是“三违"简述栏,要写清“三违"得行为过程,帮教栏写清现场帮教情况,交回安监部.凡已经过现场帮教得事故组不再落实。 2、两个人及多人共同在现场举报一起违章,经现场帮教后,直接上报。没有特殊情况,事故组不在落实。 3、地面单位到事故组领举报“三违"卡,按1、2得程序操作,“三违”卡报事故组. 4、井下所有“三违"卡,当班必须交回安监部,当天交事故组登记、处理。 第六条对举报“三违"过程中意见分歧得处理: 1、凡就是举报人员在现场未对“三违”人员帮教或“三违”过程表述不清得或未指明“三违”行为,在“违章者”完全不知情得情况下被举报得“三违",经落实不按违章处理。若举报人不负责任,不讲事实,随意举报“三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2、凡就是在现场不见本人得违章(如脱岗、或其它)。安监部事故组对这类违章人员,要及时通知其单位值班干部告知其本人,在三日内到事故组落实,否则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3、举报“三违”发生意见分岐,只能在事故组落实、处理,由意见方提出要求,事故组安排时间,双方当面说清,如有一方不能按时到达,按弃权处理,若违章者到举报人单位或家里去说情,寻衅闹事等,举报到安监部,每次罚闹事者200元。 4、集体作业,个人违章,而现场落实不了责任得,对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 第七条“三违"分类及指标规定:

煤矿入升井人员和车辆统计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644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煤矿入升井人员和车辆统计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煤矿入升井人员和车辆统计管理 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时、准确统计入升井人员 和车辆数据,为矿井防灾、救灾提供准确的井 下人员数据信息,保障井下人员安全和矿井生 产秩序,建立健全矿井人员统计管理制度,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 《神东安监〔2011〕4号》要求编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石圪台煤矿所属各 单位、部门以及驻矿单位、专业化服务队和外

委施工单位。 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罚款事项由管理部门在调度会通报,罚款单(二联、四联)每月3号,统一交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存档,交经营办和财务科代扣。 第二章人员统计职责 第五条矿井所有入升井人员(工业广场4个井口入升井人员)必须在井口检身处填写登记表、清点检查。 第六条矿井新分配人员和调换单位人员必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由区队办事员联系相关单位办理齐全(或更新)入井相关信息证件后方可入井,否则不得入井;离矿人员必须由经营办确认注销入井相关信息证件(包括矿灯、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通用版) 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我们归纳为12种60类安全不放心人员,要加强不安全行为的管控,就要对安全不放心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致力于调控职工群众个体的安全行为,通过调控使之自觉遵章作业,养成安全行为,由基层各单位党支部书记、队长负责对职工认真开展“12.60”工作,摸排和调控职工的个体安全行为。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规范完善安全宣传教育记录记载。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印制专门的安全活动记录本,明确活动内容和活动要求,规范活动形式,要求各单位认真按照要求严肃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做为实况记载,党群工作部要定期深入队组进行检查,并严格考核。 二、加大事故案例教育的力度。党群工作部、安全监察部、职工学校要把案例教育作为重点工作,集中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案例教育的剖析、教育工作。职工学校组织全员性的案例考试,每季度

每人考三个案例。开展案例教育的措施包括: 1.观看光盘。即各队组要通过“二五”活动,组织职工收看《煤矿事故案例》和集团公司编制的《生命警示录》系列光盘。 2.编写案例教材。由职工学校牵头,安全监察部参加,编写事故案例教材,特别要深度挖掘每一起事故案例当事人发生事故背后的生理、心理、家庭、社会等原因,案例教材要及时更新。 3.组织开展事故案例巡讲。由工会、女职委、团委联合组织安全宣讲团到队组巡回演讲忽视安全、引发伤亡事故给社会、家庭带来的巨大伤害。要求每季度举办一次事故案例巡讲报告。 4.张挂图版漫画。各队部会议室要张贴悬挂安全图版漫画,通过这种形式,潜移默化的教育职工群众。 三、强力推进“三违”帮教。一直以来,各单位坚持开展一般“三违”帮教、严重“三违”过五关的帮助教育工作。“三违”不除,矿无宁日。公司上下要形成强大的“三违”帮教态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完善“三违”帮教的档案。各单位要认真对“三违”帮教记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0802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入井检身与出入井清点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井下生产安全,强化对入井人员的管理,随时掌握和控制实际入井人数,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控股煤矿。 第三条各矿井必须使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制定《井口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考勤制度》,配备检身员和考勤员。

第二章入井前规定 第四条煤矿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方准入井,新工人要签订“师徒合同”。 第五条临时人员入井,要明确审批程序,进行入井培训,配带临 时入井证,并由本矿人员陪同。外来人员无本矿人员陪同,不得入井。 第六条各区队、班组必须召开入井班前会,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并配用矿灯、自救器、 人员定位卡等。 第三章入井登记 第八条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考勤、登记。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总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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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街煤业“三违”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

**煤业有限公司“三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岗位达标要求以及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在工作时间(包括学习、会议)和场所内公司职工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 3.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旧街煤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二、管理责任 1.公司所有职工对“三违”人员和行为均负有制止、举报、监督、配合调查的责任。 2.安检科负责公司“三违”人员和行为的检查、举报内容调查核实、处罚教育、建档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根据相关会议及事故分析报告的决定对“三违”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安检人员、班组长、跟班带班管理人员负责对“三违”人员的现场教育。 5.安检科及“三违”人员所在队组负责违章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后续跟踪,违章指挥人员的后续跟踪由其上一级管理人员和跟班领导共同负责。

三、“三违”行为的判定 1.违章指挥是指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组织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规定,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前提下,不尊重专家及职工意见建议,以完成生产指标为目的强令和指挥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可能导致多人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2.违章作业是指在现场作业过程中以完成本岗位作业任务为目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岗位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流程、方法、标准,或在安全条件不具备且未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包含措施不当)的情况下,服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或存在其它不规范的操作,可能导致自身及其它作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是指不遵守公司考勤、会议及班组建设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和管理制度,可能影响到职工精神风貌建设和本岗位、本部门、其他岗位和部门正常工作的行为。 4.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公司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确认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三违”行为的管理 1.制止及纠正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新星煤矿井下作业人员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组长:(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技术科长) (机电科长) 下设三个业务组:监控组机电组设备维修组 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全面领导工作。 常务副组长: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 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协助常务副组长负责本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具体管理工作。 监控组:负责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和监测各分站数据的上传并定时对井下人员管理系统的设备进行定期校验。 机电组:负责本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电源和线路安装和维修管理工作。 设备维修组:负责本矿井下作业管理系统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并定时对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设备进行定期校验。

人员管理系统值班制度 为保证我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监控值机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一、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值班人员必须参加市级组织的统一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上班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高度负责。 三、值班人员班中必须保证双人双岗,24小时轮岗值班,严禁空班漏岗。 四、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值机人员必须做到监控主机专机专用,不得从事非监控工作的其它活动。 五、监控人员班中发现异常时,应立即上报矿调度室,并按规定逐级上报,严禁擅自做主或迟报漏报。 六、监控人员班中应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按规定上传有关数据,做到记录真实,上传及时。 七、值机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班清楚明了,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人员管理系统岗位责任制 为保证我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矿人员定位监控系统运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人员要持证上岗,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认真观察人员定位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二、监控人员每班必须和井口考勤人员核对入井人数,并上报调度室。 三、监控员监测人员超时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马上和井下核对查明原因,并上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四、井下分站出现故障或人员定位识别卡发生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维修工进行处理或更换,并填入故障登记表。 五、维护人员应遵照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有关规章制度,对线路和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 六、监控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执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监控,不准空班脱岗。

出入井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为保证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建立科学合理的入井人员管理方法。动态掌握和控制出入井人员的数量,准确提供井下作业人员名单,预防各种“不放心人”、违禁物品进入井下,防止事故发生,实现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入井人员下井时间规定 矿井职工原则上按以下时段入井,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调度室,经同意后方可入井: 八点班 6:30— 8:00 大班 7:00— 8:00 四点班 14:30—16:00 零点班 22:30—24:00 晚班 18: 30—19:30 二、入井人员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井: 1.未载安全帽、人员定位卡、自救器和矿灯者; 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穿化纤衣物者; 3.患有不宜进行井下作业的疾病者; 4.酒后、疲劳、情绪低落等“十五种”不安全人员; 5.携带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 7.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入井的人员; 6.作业人员未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时间、内

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者。 (二)入井人员必须必须戴安全帽、人员定位卡、穿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和胶靴,按规定领取并规范佩戴矿灯、自救器、排队入井,自觉接受检身工检身后方可入井。 (三)严格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应明确审批程序和审批责任。外来检查、服务和参观学习人员,由矿方进行入井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并登记后,由矿方有关人员陪同,持临时入井证方可入井。 (四)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立即交灯,严禁升井后不交灯或延时交灯。 三、井口检身制度 (一)检身人员要尽职尽责,严格进行检身制度,检身人员有权按规定对任何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对不能按规定接受检身的人员或不符合下井规定的人员有权禁止其入井。 (二)检身人员要着装整齐,保持工作环境文明卫生,不间断地开展检身工作,严禁空班漏检,班中睡觉、喝酒或脱岗,对检身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一经查出一律调离本工作岗位,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设置明火装置。 (四)井口检身人员要维持上下罐笼秩序,入井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四、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机电设备出入井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出入井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实现设备动态管理,掌握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情况,保证矿井安全高效生产,根据《煤炭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入井管理 1.严禁非防爆电气设备入井。 2.机电设备在入井前一天由使用单位分管机电负责人到机电部提出设备入井申请,并填写设备入井申请单,找机电部领导签字。 3.机电部负责设备管理人员在接到设备入井申请后,同申请人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4.经检验合格办理《机电设备入井凭证》后,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机电部签发并吊挂防爆合格证并办理出库手续后方可入井。 5.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检查员签发的入井凭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凭证的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运输班长以及井口安检员有权拒绝入井。 6.井口把钩工在收到《机电设备入井凭证》并对入井设备进行仔细核对后,在凭证上签字,安排入井,机电设备下井后将凭证存根交运料队。 7.运料队凭签发的《机电设备入井凭证》运输设备,运输负责人对设备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完好负全面责任。运料队将设备

运输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由使用单位的现场接收人进行检查验收,并在凭证上签字,签字验收后将凭证交回使用单位所管部门。 8.运输队,设备使用单位每月30日前须交回《机电设备入井凭证》存根,再由机电部负责人核对台账。 二、机电设备出井管理 1.机电设备在出井前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出井单,填明设备出井原因(不需入库或是损坏维修),运输单位现场检查设备状态,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签字运输出井。若出井后设备发生损坏,责任由运输单位承担。 2.出井后设备零点、八点班下班后由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出井设备登记,四点班第二天八点班进行办理。使用单位和机电部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并完善设备出井单。 3.对完好不用的设备,由机电队负责清洗,记录入库;对小修设备,由机电队负责维修,使用单位开单领取所需材料。 4.因故障出井需大修的机电设备,根据使用磨损程序,确定修理等级,分送修理部门;对精度高,修复困难本矿无法承担的设备,报请矿领导批准外出修理。 5.出井的机电设备修复后,由机修车间填写检修记录,机电部防爆检查员按检修记录检查,合格后填写验收单。修复后的设备放于机修车间成品区,或交回收库保管。 6.设备长期使用,达到规定使用期限,无法修复或一次修复费用超过重置费用80%以上者,可列为报废设备。报废设备残体处理属煤矿统一管理,其它部门无权自行变卖,设备零部件如能复用,应拆卸作为备件,妥善保管备用。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

旧街煤业“三违”管理制度 二〇一七年

**煤业有限公司“三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规范职工行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根据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岗位达标要求以及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在工作时间(包括学习、会议)和场所内公司职工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统称为“三违”。 3.本制度适用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旧街煤业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二、管理责任 1.公司所有职工对“三违”人员和行为均负有制止、举报、监督、配合调查的责任。 2.安检科负责公司“三违”人员和行为的检查、举报内容调查核实、处罚教育、建档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心负责根据相关会议及事故分析报 告的决定对“三违”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4.安检人员、班组长、跟班带班管理人员负责对“三违”人员的现场教育。 5.安检科及“三违”人员所在队组负责违章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后续跟踪,违章指挥人员的后续跟踪由其上一级管理人员和跟班领导共同负责。 三、“三违”行为的判定

1.违章指挥是指工作计划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安全组织措施、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等规定,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前提下,不尊重专家及职工意见建议,以完成生产指标为目的强令和指挥作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可能导致多人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2.违章作业是指在现场作业过程中以完成本岗位作业任务为目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岗位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流程、方法、标准,或在安全条件不具备且未采取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包含措施不当)的情况下,服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或存在其它不规范的操作,可能导致自身及其它作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或引发事故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是指不遵守公司考勤、会议及班组建设等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技术纪律和管理制度,可能影响到职工精神风貌建设和本岗位、本部门、其他岗位和部门正常工作的行为。 4.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公司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确认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三违”行为的管理 1.制止及纠正 在意识到本人行为属于“三违”时,应立即停止违章违规行为,进行自我纠正。

入井证管理制度

入井证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的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规范出入井行为,建立有效可行的出入井清点制度,树立华润煤业原相矿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矿实行入井证管理制度。 1、“入井证”制作、发放、监督由矿安检科负责,井口检身站负责具体执行,矿各单位配合实施。安检科将不定期对入井证管理和出入井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全矿员工无论职务高低,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得出现特殊单位和特殊个人的情况。 2、所有员工经安全培训合格后,由安检科统一发放“入井证”。 3、“入井证”是本矿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出入本矿矿井的有效资格凭证,无入井证者严禁下井。“入井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涂改、作假,违犯本条者处1000至2000元罚款。 4、凡出入井的人员必须在入井前向井口检身站提交“入井证”,出井后立即领回。如发现未交领入井证者,将实行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并举的处理办法,凡一次不交领入井证下井者给予当面批评教育,并处以100元/次罚款。对一季度违反本制度三次者,由安检科收回“入井证”并责令其参加

一周“三违”学习班学习。 5、井口检身站依据“入井证”,做好每班每天每月的进出井人员的统计和清点。有权拒绝无“入井证”人员入井。在执行过程中,对拒不执行本制度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批评教育和制止,要坚持认证不认人的办法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讲人情、讲私情。如果发现徇私舞弊现象将处罚井口检身站负责人、当事人,情节严重者退回劳资部门。 6、临时入井人员应向安检科申领“##煤矿临时入井证”入井。 7、入井证需妥善保存,保持整洁。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本单位或安检科报告并补办,并交纳工本费20元。持证人如遇工作或岗位变动,须持原入井证到安检科办理新证。 8、本《入井证管理制度》自2011年3月15日起执行。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干部员工学习本《入井证管理制度》,并监督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员工自觉执行好本制度,逐步使##煤矿的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安检科。 ##煤矿安检科 二0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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