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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试题(JGJ130-2011)填空题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试题(JGJ130-2011)填空题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试题(JGJ130-2011)填空题

填空题(共60题)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

力进行设计计算,并应编制。

2、扣件式脚手架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承受荷载的由和钢管等构成的脚

手架与支撑架,包含本规范各类脚手架与支撑架,统称脚手架。

3、双排脚手架由两排立杆和水平杆等构成的脚手架,简称双排架。

4、沿建筑周边非交圈设置的脚手架是开口型脚手架;其中直线型的脚手架为。

5、扣件采用螺栓紧固的扣接连接件扣件;包括直角扣件、旋转扣件、。

6、扫地杆贴近楼(地)面,连接立杆根部的纵、横向水平杆件;包括纵向扫地

杆、。

7 、横向斜撑与双排脚手架内、外立杆或水平杆斜交呈字形的斜杆。

8、脚手架高度是自立杆底座下皮至架顶栏杆上皮之间的。

9、步距是上下水平杆轴线间的。

10、主节点是立杆、纵向水平杆、三杆紧靠的扣接点。

11、脚手架钢管宜采用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kg。

12、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时,不得发生破坏。

13、作用于脚手架的荷载可分为永久荷载(恒荷载)与。

14、当在双排脚手架上同时有个及以上操作层作业时,在同一个跨距内各

操作层的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总和不得5.0 kN/m2。

15、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 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 m,

高度超过50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措施.

16、主节点处必须设置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17、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

18、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

19、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

上皮不大于 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20、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

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 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21、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

用连接。

22、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

23、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m,应等间距设置个旋转扣件固定,

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24、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个旋

转和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25、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26、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

之间;

27、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

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 mm。

28、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 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 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29、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

30、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 m以上的

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31、直角扣件、旋转扣件(抗滑)的承载力设计值 KN

32、满堂支撑架顶部施工层荷载应通过传递给立杆。

33、满堂支撑架根据剪刀撑的设置不同分为构造和构造。

34、当满堂支撑架小于跨时,宜设置连墙件将架体与建筑结构刚性连接。

35、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 mm,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托板焊接应牢固,

焊缝高度不得小于㎜;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

36、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 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

37、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脚手架挡风系数Φ不宜小于。、

38、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mm,

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 mm。

39、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长度不应小于 mm

40、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

须采用连接。

41、连墙件的布置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mm;

42、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

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 m。

43、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该扣件宜紧

靠主节点处的扣件。

44、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

大于mm;

45、满堂脚手架应设爬梯,爬梯踏步间距不得大于 mm。

46、满堂支撑架当立杆纵、横间距为 0.9 m×0.9m~1.2m×1.2m 时,在架体外

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跨(且不大于 5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跨。、

47、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 mm,插入立

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 mm。

48、型钢悬挑脚手架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 m

49、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

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 mm。悬挑梁尾端应在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 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 mm

50、型钢悬挑脚手架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级钢筋,其直

径不宜小于㎜。

51、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个(对)及以上 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

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

52、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

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 mm。

53、型钢悬挑脚手架锚固型钢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

54、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

55、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mm;

56、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 N·m,且不应大于 N·m;

57、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mm;

58、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

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分段拆除高差大于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59、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

可根据情况拆除。

60、当单、双排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应按有关规定

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_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30-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902号 2011-01-28批准 2011-12-01实施 1 总则 1.0.1 为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等施工用落地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型钢悬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满堂扣件式钢管支撑架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0.4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扣件式脚手架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 为建筑施工而搭设的、承受荷载的由扣件和钢管等构成的脚手架与支撑架,包含本规范各类脚手架与支撑架,统称脚手架。 2.1.2 支撑架 formwork support 为钢结构安装或浇筑混凝土构件等搭设的承力支架。 2.1.3 单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single pole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 只有一排立杆,横向水平杆的一端搁置固定在墙体上的脚手架,简称单排架。 2.1.4 双排脚手架 double pole steel tubular scaffold with couplers 由内外两排立杆和水平杆等构成的脚手架,简称双排架。 2.1.5 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fastener steel tube full hall scaffold 在纵、横方向,由不少于三排立杆并与水平杆、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扣件等构成的脚手架。该架体顶部施工荷载通过水平杆传递给立杆,立杆呈偏心受压状态,简称满堂脚手架。 2.1.6 满堂扣件式钢管支撑架fastener steel tuber full hall formwork support 在纵、横方向,由不少于三排立杆并与水平杆、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扣件等构成的脚手架。该架体顶部钢结构安装等(同类工程)施工荷载通过可调托轴心传力给立杆,顶部立杆呈轴心受压状态,简称满堂支撑架。 2.1.7 开口型脚手架 open scaffold 沿建筑周边非交圈设置的脚手架为开口型脚手架;其中直线型的脚手架为一字形脚手架。

脚手架验收及施工要求

一、前言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的搭设及施工管理,体现企业具有特色外脚手架形象及标准化施工能力,本标准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了《建筑工程外脚手架搭设内标准》。 (2)本标准对外脚手架的立面形象、构造要求、搭设拆除、检查与验收、管理要求做出了具体陈述,并且对一些特殊部位的构造作法进行了细化,细化的部位主要包括:阳台处、飘窗处、外用电梯卸料平台处、电梯井及采光井内、建筑物阳角处等。 (3)本标准具体内容与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不符的,以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为准。 二、基本参数要求 (1)钢管材质要求:钢管应采用国家标准GB/T13793或GB/T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型号宜采用Φ48.3×3.6mm(方案按Φ48×3.0mm计算),材料进场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的规定,扣件外观检查无裂纹,在螺栓拧紧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外架手架钢管必须进行防锈处理,除锈后刷一道防锈漆和两道面漆。(4)木脚手板型号3000(6000)×200(250)×50,两端采用Φ1.6mm镀锌铁丝绑扎;钢筋网片式脚手架采用HPB235Φ6钢筋制作截面40mm间距,用Φ1.6mm 镀锌铁丝固定在小横杆上。 3 钢管颜色 (1)黄色油漆:脚手架立杆、大小横杆、纵横向扫地杆。 (2)红色油漆:连墙件。 (3)黄黑相间双色油漆:脚手架外侧防护栏杆、斜道防护栏杆、卸料平台防护栏杆。 (4)红白相间双色油漆:剪刀撑、横向斜撑、踢脚板、楼梯临边防护栏杆、施工电梯卸料平台临边防护栏杆。 (5)示意图颜色与文字叙述不一致的,以文字描述的颜色为准。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规范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规范 一、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1、1 新钢管得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得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 条得规定;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与深得划道; 4、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得偏差,应分别符合本规范表1、5得规定; 5、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1、2 旧钢管得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本规范表1、5 序号3 得规定,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得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得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2、钢管弯曲变形应符合本规范表1、5 序号4 得规定; 1、3 扣件得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得测试报告与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得规定抽样检测;

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必须更换; 3、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1、4 脚手板得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冲压钢脚手板得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尺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5 序号5 得规定; 3)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 2、木脚手板得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脚手板得宽度不宜小于200mm 厚度,腐朽得脚手板不得使用; 2)竹笆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得材料应符合要求; 构配件得偏差应符合表1、5 得规定

二、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2、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验收单(空白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 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验收单 桂建安B—5—1 工程名称贺州市八步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二期)贺街安置小区工程配套设施-农贸综合市场搭设高度(m) 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验收日期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标准检查结果 1 施工 方案搭设高度H≤25m时,有搭设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作法详图。H>25m时,绘制搭设图纸及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 H≥50m时,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施工方案审批手续完备。 2 立杆 基础基础平整、夯实、不积水,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立杆必须设有底座和垫木。垫木宽200mm,厚50-60mm。长度为2m时,垂直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可平行墙面放置。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距离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 3 架体 与 建筑物结 构 拉结 搭设高度H≤24m的单排脚手架和H≤50m的双排脚手架,连墙件允许最大间距是三 步三跨。 H>50m的双排脚手架,连墙件允许最大间距是二步三跨。 H≤24m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接,H>24m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接。 采用柔性拉结时,必须与顶撑配合使用。拉筋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铅丝拧成一 股,使用时不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6mm的钢筋。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 圈梁、柱等结构部位。 连墙件连接在立杆上,连接点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300mm。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连墙件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 措施固定。 4 杆件 间距 立杆 纵距 砌筑 架装 修架 la≤1.5m la≤1.5m 立杆纵距允许偏差±50mm 立杆 横距 砌筑 架装 修架 lb≤1.5m lb≤1.5m 立杆横距允许偏差±20mm 纵向 水平杆 砌筑 架装 修架 1.2m≤h≤1.4m 1.6m≤h≤1.8m 纵向水平杆间距允许偏差±20mm 5 脚手板和 防护栏 杆 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稳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作业层脚手板离开墙面120-150 mm。 竹串片脚手板厚度应大于50mm,用直径8-10mm的螺栓,间距500-600mm穿透拧紧, 有腐朽、扭曲、破裂者不得使用。钢脚手板厚应不小于2mm,如有锈蚀、裂纹者不 得使用。 脚手板对接铺设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取130-150mm; 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大于200mm,其伸出横 向水平杆长度不小于100mm。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规范考试题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考试题 单选题(100题,每题1分) 1、为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设计与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确保(),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 A 工期 B 工程质量 C 施工人员安全 D 环境不受污染 2、原规范(扣件式脚手架)的主要内容是() A 落地式单、双排脚手架 B 满堂脚手架 C 满堂支撑架 D 型钢悬挑脚手架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对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并应编制()。 A 施工组织总设计 B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C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D 专项施工方案 4、焊接钢管属于() A 冷弯薄壁型钢 B 热轧钢材 C 冷拉钢材 D 镀锌钢管 5、脚手架钢管应用()。 A (Q215普通钢管) B(Q235普通钢管) C(Q275普通钢管) D(无缝钢管) 6、脚手架钢管宜采用φ48.3×3.6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 A 15kg B 25kg C 35kg D 25.8kg 7、一般情况下,单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最大长度不超过2.2m,其它杆最大长度不超过() A 4m B 5m C 6.5m D 7.5m 8、扣件应采用()制作。 A 可锻铸铁或铸钢 B 生铁 C 钢板 D 铸铁 9、要做抗滑试验的有() A 直角和旋转扣件 B 对接扣件 C 底座 10、要做抗破坏试验的有() A 直角和旋转扣件 B 对接扣件 C 底座 11、要做扭转刚度试验的有() A 直角扣件 B 旋转扣件 C 对接扣件 D 底座 12、要做抗拉试验的有()

A 直角扣件 B 旋转扣件 C 对接扣件 D 底座 13、要做抗压试验的有() A 直角扣件 B 旋转扣件 C 对接扣件 D 底座 14、扣件在螺栓拧紧力矩达到( )N?m时,不得发生破坏。 A 50 B 60 C 65 D 70 15、可调托撑螺杆外径不得小于()mm。 A 30 B 40 C 36 D 46 16、可调托撑的螺杆与支托板焊接应牢固,焊缝高度不得小于()mm。 A 5 B 6 C 7 D8 17、可调托撑螺杆与螺母旋合长度不得少于()扣,螺母厚度不得小于30mm。 A 5 B 6 C 7 D8 18、可调托撑()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A 抗拉 B 抗压 C 抗弯 D 抗剪 19、计算构件的强度、稳定性与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永久分项系数应取(),可变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4。 A 0.9 B 1 C 1.2 D 1.35 20、脚手架中的受弯构件,验算变形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的设计值,各类荷载分项系数应取() A 0.9 B 1 C 1.2 D 1.35 21、当纵向或横向水平杆的轴线对立杆轴线的偏心距不大于()mm时,立杆稳定性计算中可不考虑此偏心距的影响。 A 50 B 53 C 55 D 60 22、当采用本规范第6.1.1条规定的构造尺寸,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 A 纵向水平杆及其连接扣件 B 横向水平杆及其连接扣件 C 立杆的稳定性 D 连墙件、立杆地基承载力 23、Q235钢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f为()N/mm2 A 195 B 205 C 215 D 235 24、对接扣件的抗滑承载力设计值为()KN。 A 3.2 B 8 C 40 D 45 25、型钢悬挑脚手架悬挑钢梁的容许挠度为()。l为受弯构件的跨度,对悬挑杆件为其悬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强制性条文

共16条 3.4.3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 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 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并且不应大于4m。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9.0.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

9.0.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9.0.7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9.0.14 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固措施。

最新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文件.doc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3.4.3 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KN, 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MM 。 6.2.3 主节点出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 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 件连接。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 且不应大于4M 。 6.6.3 高度在24M 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力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 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 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 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 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 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9.0.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 岗。 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 9.0.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 泥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9.0.7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9.0.14 当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开挖脚手架基础下的设备基础或管沟时,必须对脚手架采取加 固措施。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5.1.6 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压构件长细比:支架立柱及桁架,不应大于150;拉条、缀条、斜撑等连系构件, 不应大于200; 2 受拉构件长细比:钢杆件,不应大于350;木杆件,不应大于250。. 6.1.9 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2 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 调支托,U 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碶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 ,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 ,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建工集团施工现场脚手架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规定

建工集团施工现场脚手架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加强施工用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集团施工现场钢管、扣件的质量和规范使用的监管,确保脚手架施工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钢管、扣件合格供方的管理。各单位物资主管部门要在2006年4月1日前,负责对供方进行资格审查,选定的生产或租赁单位要求必须具备市建委备案资格,并查验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评审合格后方可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各单位应当控制供方数量,选择少数规模和实力较强的企业进行合作,提倡对钢管、扣件实行集中供应。 二、从2006年4月1日起,各施工项目采购或租赁钢管、扣件时,必须从本单位《合格供方名录》内选择,项目部不得自行评审选择供方。需要临时增补的,必须上报本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经审批合格后,方可执行采购或租赁。 三、加强对钢管、扣件的检测检验。各施工项目由材料部门牵头,安全、技术质量部门配合,做好进场验收管理工作,并登记验收检查记录。具体包括: 1、各单位试验室应按照市建委《钢管、扣件使用管理通知》要求,增加相应检测项目,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测,保证检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需要时可向市建委质量监督总站或法定检测机构提出技术指导和服务要求。 2、资料验收:采购和租赁钢管、扣件时,项目部要与供货方签订质量担保协议,明确质保责任;要索取并查验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由材料部门存档备查,并有验收记录;资料不全的不得使用。 3、质量验收:施工现场所使用的钢管、扣件及紧固件进场后第一次使用前,项目部首先要按照《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和《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规定的指标和检验方法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其中对旧钢管、扣件应当逐件检查),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游标卡尺和扭力板手,并对其进行管径、壁厚和扭力矩检查;按标准规定抽取扣件样本送试验室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矩指标复验,无复验条件的可委托有见证取样检验机构或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外观检验和复验资料由材料部门存档备查,并做到有验收记录。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有关检验资料须上报集团公司施工管理部和安全监管部。

钢管脚手架扣件使用说明书

钢管脚手架扣件使用说明书 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根据国家建筑机械化研究所图纸进行设计,按 GB15831-1995标准进行生产制造,其使用说明如下: 一、型号规格 1、直角扣件KZФ48A(GB15831-1995) 2、旋转扣件KUФ48A(GB15831-1995) 3、对接扣件KDФ48A(GB15831-1995) 二、用途 各类型号建筑扣件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外径为Ф48mm钢管脚手架、井架、模板支撑等使用的钢管的支点、交点的紧固,对于水利、化工、冶金、矿山、铁路等基建工程同样适用。 三、使用方法 1、直角扣件:用于垂直两根钢管交叉联结紧固,钢管脚手架的纵向杆和横向管联接紧固的直角扣件,它应在螺栓扭力距(拧紧程度)40N·m时,确保横向管在受外荷载后不产生下滑现象。 2、旋转扣件:用于两根任意角度钢管交叉联结紧固。也就是脚手架的剪刀撑和高层建筑所用钢管脚手架双面柱的联结扭力距和直角扣件相同。 3、对接扣件:用于两根钢管的对接联结,主要有垂直管横向水平管、斜撑的接长。 四、主要技术参数 1、建筑扣件采用GB944-88《可锻铸铁件》的规定,其机械性能不低于可锻铸铁牌号KTH330-8的要求, 2、产品检验均按GB2828-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中规定的二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进行。 3、建筑扣件活动部位都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均小于1mm。 4、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5mm。 五、附件 T型螺栓、螺母、垫圈、铆钉均为本厂的外购件,但本厂采购按《采购控制程序》采购附件,并保证其质量。 T型螺栓:M12总长75mm(GB196-81) 螺母:M12对边宽为22mm,厚度为14mm(GB196-81) M12平垫圈:厚度2.5mm(GB95-85) 旋转中心铆钉:Ф14 半圆头铆钉:Ф8(GB876-86)

脚手架搭设规范

脚手架搭设规范 一、前言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的搭设及施工管理,体现企业具有特色外脚手架形象及标准化施工能力,本标准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了《建筑工程外脚手架搭设内标准》。 (2)本标准对外脚手架的立面形象、构造要求、搭设拆除、检查与验收、管理要求做出了具体陈述,并且对一些特殊部位的构造作法进行了细化,细化的部位主要包括:阳台处、飘窗处、外用电梯卸料平台处、电梯井及采光井内、建筑物阳角处等。 (3)本标准具体内容与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不符的,以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为准。二、基本参数要求 (1)钢管材质要求:钢管应采用国家标准GB/T13793或 GB/T3091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型号宜采用 Φ48.3×3.6mm(方案按Φ48×3.0mm计算),材料进场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且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的规定,扣件外观检查无裂纹,在螺栓拧紧力矩达到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外架手架钢管必须进行防锈处理,除锈后刷一道防锈漆和两道面漆。 (4)木脚手板型号3000(6000)×200(250)×50,两端采用Φ1.6mm镀锌铁丝绑扎;钢筋网片式脚手架采用HPB235Φ6钢筋制作截面40mm间距,用Φ1.6mm镀锌铁丝固定在小横杆上。

4 外立面形象 (1)脚手架外侧防护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外架上应设置公司标志(“公司”横幅)和宣传标语。保证外架协调美观点击免费下载海量工程资料,体现企业特色。

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构造要求一 本要求依据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11)。 6 构造要求 6.1 常用单、双排脚手架设计尺寸 6.1.1 常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单、双排脚手架结构的设计尺寸,可按表6.1.1-1、表6.1.1-2采用。 表6.1.1-1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式双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注:1、表中所示2+2+2×0.35(kN/m2),包括下列荷载:2+2(kN/m2)为二层装修作业层施工荷载标准值;2×0.35(kN/m2)为二层作业层脚手板自重荷载标准值。 2、作业层横向水平杆间距,应按不大于l a/2设置。 3、地面粗糙度为B类,基本风压Wo =0.4kN/m2。 表6.1.1-2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式单排脚手架的设计尺寸(m)

注:同表6.1.1-1。 6.1.2 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高度超过50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等措施。 6.2 脚手架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 6.2.1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跨; 2 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 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图6.2.1-1)。

(a)接头不在同步内(立面)(b)接头不在同跨内(平面) 图6.2.1-1 纵向水平杆对接接头布置 1--立杆;2--纵向水平杆;3--横向水平杆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 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图6.2.1-2)。 图6.2.1-2 铺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的构造 1--立杆;2--纵向水平杆;3--横向水平杆;4--竹笆脚手板;5--其它脚手板 6.2.2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

钢管脚手架扣件

钢管脚手架扣件 (GB 15831—1995)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4054—1980《钢管脚手架、对接销和底板要求及检验程序》。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管脚手架扣件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外径为48mm钢管脚手架、井架、模板支撑等使用的由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的扣件。也适用于市政、水利、化工、冶金、煤炭和船舶等工程中需用的扣件。钢管外径为51mm的扣件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700碳素结构钢 GB 196普通螺纹基本尺寸(直径1~600mm) GB 867半圆头铆钉 GB 95平垫圈C级 GB 9440可锻铸铁件 GB 1135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3092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3 符号 △1:横管的位移值; △2:竖管上扣件盖板的位移值; P:荷载; θ:旋转角; f:扭转刚度试验的位移值; △:抗拉试验的位移值。 4 分类 扣件分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和对接扣件。 4.1扣件和底座型式见表1(从略)。 4.2扣件型号由扣件代号、扣件型式、主参数和更新或变型代号组成。型号说明如下: 4.3标记示例 a.直角扣件 直角扣件KZ Φ48A GB 15831 —1995

b.底座 底座 KDZΦ48A GB 15831 —1995 5 技术要求 5.1扣件必须符号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进行生产。 5.2扣件铸件的材料应采用G B 9440 中所规定的力学性能不低于KTH 330-08牌号的可锻铸铁或GB 11352中ZG 230-450铸钢制作。 5.3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必须严格整形,应保证扣件抗滑、抗拉性能的要求。 5.4扣件与底座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5.5 扣件(除底座外)必须经过65 N 2m 扭力矩试压检验,不允许破坏。 5.6 外观和附件质量要求 5.6.1扣件各部位不允许有裂纹存在。 5.6.2盖板与座的张开距不得小于49(52)mm。 5.6.3 扣件不允许在主要部位有缩松。 5.6.4扣件表面大于10mm2的砂眼不应超过三处,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mm2。 5.6.5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5.6.6错箱不应大于1mm。 5.6.7扣件表面凸(或凹)的高值(或深)不应大于1mm。 5.6.8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其他部位氧化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5.6.9铆钉应符合GB 867的规定,铆接处应牢固,铆接头应大于铆孔直径1mm,且美观,不应有裂纹存在。 5.6.10 T型螺栓、螺母、垫圈、铆钉采用的材料应符合G B 700的有关规定。螺栓、螺母的螺纹均应符合GB 196的规定,垫圈应符合GB 95的规定。T型螺栓M12,总长为72±0.5mm,螺母对边宽22±0.5mm,厚度14±0.5mm。T型螺栓和螺母的螺纹用3级精度环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保养规程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保 养规程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6459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保养规程 Acceptance and maintenance procedures for fastener steel pipe scaffolding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验收和保养 1、建筑结构施工用脚手架是随结构施工而向上搭设的,每层搭设完毕后应经项目技术人员及安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检查的基本项目: 1.1脚手架的基础和排水设施。 1.2脚手架的步高。 1.3立柱的纵、横间距,立柱的接头位置,立柱的垂直度。 1.4大、小横杆的标高、水平度,小横杆的交叉位置。 1.5脚手板的固定。 1.6安全栏杆的高度与道数。

1.7剪刀撑的位置、距离、角度和搭接。 1.8隔离设施和外包安全网。 1.9登高设施。 1.10扣件的紧固程度。 1.11连接杆的位置、数量和牢固程度。 1.12脚手架开口处的加固。 1.13脚手架所用的钢管、扣件、型钢及其他材料的材质证明和抽检记录。 1.14操作工人的技术等级和操作证和岗位证等。 检查方法:操作者应在脚手架分段搭设前先进行自检,再经项目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共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证后办妥脚手架验收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承载力和稳定性基本上是由扣件的紧固来保证的,扣件的紧固直接关系到脚手架的安全。在验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时,应特别注意检查扣件的紧固程度,一般用随机抽样的办法进行检查,其抽样检查数目及质量判定标准,连接立柱与大横杆或剪刀撑的扣件,接长立柱、大横杆或剪刀撑的扣件,接长立杆、大横杆或剪刀撑的扣件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一、规范修订的背景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编写工作于1986年开始,经历了调研、统计、实验研究、结构分析、总结和讨论后,于1993年定稿上报,2001年修改后批准实施。 规范使用期内国家的建设规模、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和脚手架使用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规范内容应适应变化。 和本规范配套的相关规范在内容作了修订,使本规范在内容上应作出修改,和相关规范协调。 施工现场高大支架和模板工程数量增多,事故频发。在技术上亟待给予指导和规范。 2005年开始对《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规范的修订工作。 二、本次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 1、修订了钢管规格。取消φ51×3.0钢管;为符合《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的规定,将原标准中φ48×3.5的脚手架用钢管改为φ48.3×3.6。 2、对钢管壁厚的下差更严格。将原规定壁厚下差限值为0.5mm改为0.36mm。当所用钢管的壁厚不符合规范规定时,可以按钢管的实际尺寸进行设计计算。 3、双管立杆脚手架的经济性不好,在施工现场已经很少使用,本次修

订中予以取消。 4、脚手架柔性连墙件的做法粗糙,可靠性差,不符合安全要求,本次修订中予以取消。 5、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内容统一。将作用于脚手架上的水平风荷载标准值的计算公式形式由:w k=0.7μz·μs·w0(w0取n=50)修改为:w k=μz·μs·w0(w0取n=10)。 6、将荷载效应组合表中的可变荷载组合系数由0.85提高为0.9。 7、将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由单排架取3kN 改为2kN,双排架取5kN改为3kN ; 表4.3.1 荷载效应组合

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架验收标准

北京市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项目监理部 脚手架、模板架验收标准 编写:张加平 一、常用脚手架种类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2、悬挑式脚手架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4、门式钢管脚手架 5、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6、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7、满堂脚手架 二、依据规范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建筑施工碗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3、《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安全选用技术规程》DB11/T583-2015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87 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6、《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2010 7、《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9、《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中的Q235普通钢管 10、《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中的Q235A普通钢管 11、《可锻铸铁件》GB9440 12、《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13、脚手架方案 14、模架方案

三、材料要求 1、钢管直径48.3mm,允许偏差正负0.5mm。壁厚3.6mm,允许偏差正负0.36mm,最小壁厚为3.24mm。 2、钢管、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复试报告。 3、钢管、扣件进场应进行抽样复试(钢管三根,每根1米。直角10个、旋转10个、对接10个)。 4、立杆常用型号LG—120、180、240、300;直径:48mmx3.5mm。 5、横杆常用型号HG—30、60、90、120、150、180;直径:48mmx3.5mm。 6、U托钢板厚度不小于5mm、底座钢板厚度不小于6mm,丝杆外径不小于36mm。 7、垫板、脚手板厚50mm、长4米。 四、规范强条 (一、外脚手架) 1、脚手架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脚手架搭设高度大于50米应进行专家论证; 3、基础平整、夯实,设排水沟; 4、架体下方铺设通常垫板; 5、扫地纵杆距地面不大于20cm,扫地横杆放在纵杆下方; 6、横杆、立杆接头相互错开,同一平面内接头不大于50%; 7、连墙件采用刚性拉结,垂直间距不大于4m,水平间距不大于6m; 8、剪刀撑4~6跨(5~7根立杆)设一组,从下到上连续设置。 9、剪刀撑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不少于三个旋转扣件; 10、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30~60度。 11、操作层脚手板应满铺,并且要固定。脚手板可以搭接或对接,小横杆距脚手板端头不大于15cm; 12、操作层外侧应做两道护身栏杆,栏杆间距60cm,总高为1.2米; 13、操作层外侧应设一道挡脚板,并且与架体固定; 14、脚手架首层应张挂大眼水平网,脚手板下应挂水平网; 15、脚手架搭设高度超35米时,在架体高度2/3处采用钢丝绳卸荷措施;

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工程技术标准

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工程技术标准 标 准 第五册:脚手架部分 1.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工程技术标准 2012年4月

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施工工艺 1、适用范围本施工工艺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采用扣件式钢管模板支撑架的施工。 2 、材料性能要求 1)钢管: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1992)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1993)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中Q235—A级钢的规定。钢管上严禁打孔。 2)扣件: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的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主要机具与设备 1)垂直运输设备:塔吊、人货电梯、施工井架。 2)搭设工具:活扳手、力矩扳手。 3)检测工具:钢直尺、游标卡尺、水平尺、角尺、卷尺。 4 、作业条件 1)脚手架的地基必须处理好,且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2)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应清理干净。 3)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达到《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要求的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5 、工艺流程 脚手架搭设顺序如下:放置纵向扫地杆→逐根竖立柱→安放横向扫地杆→安装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和横向水平杆→安装第二步纵向水平杆和横向水 平杆→加设临时抛撑→安装第三步、四步纵向水平杆和横向水平杆。 6 、施工要点 1)地基处理必须加设底座和进行安放垫木(板),并对地基做好夯实处理。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2)铺放垫木(板)和安放底座垫木(板)必须铺放平稳,不得悬空,安放底座时应拉线和拉尺,按规定间距尺寸摆放后加以固定。 3)放置纵向扫地杆、竖立杆 (1)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

脚手架 扣件 顶托 木材技术质量要求

脚手架、扣件、顶托、木材 技术及质量验收要求 分包单位采购的物资进场时分包单位材料员必须先核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验证厂家资质、合格证原件、各种检测报告复印件,确保资料齐全有效,并经项目部材料、质量、技术、试验现场验收合格填写进场物资报验单报监理验收且见证取样送检后入库,待试验结果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使用不合格物资。注:厂家资质、合格证、各种检测报告(一式4份,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供货单位公章)交项目材料部,由材料部负责填写进场物资报验单报送监理,并将各种资料转交总包资料室。 1、钢管 1.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 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 中规定的 Q235 普通钢管;钢管的钢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 中 Q235 级钢的规定。 1.2脚手架钢管宜采用Φ48.3×3.6 钢管。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应大于25.8kg。 1.3根据《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GB/T 21835-2008)规定和《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进场的脚手架钢管规格必须是φ48.3×3.6,验证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资料不全和未按标准要求铸有商标的产品也不得验收进场,承重的脚手架所使用的钢管在进场后第一次使用前,现场抽样进行力学性能检测:抗拉强度(规范标准值≥370/mm2)、屈服强度(规范标准值≥235N/mm2)、断后伸长率(规范标准值A≥15%)。 2、扣件 2.1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或铸钢制作,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2.2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 65N·m 时,不得发生破坏。 2.3根据《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

钢管脚手架扣件试验作业指导书

钢管脚手架扣件试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对钢管脚手架安装过程中使用的扣件的试验过程进行规范,使试验工作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建筑工程中钢管公称外径为48.3mm的脚手架、井架、模板支撑等使用的由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的扣件,也适用于市政、水利、化工、冶金、煤炭和船舶等工程中使用的扣件的检验。公称外径为51mm的钢管脚手架扣件及在用的扣件也可参照本作业指导书执行。 3.职责: 扣件检测室检测员负责扣件检测工作的具体实施。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测工作的配合。 4.工作要求: 4.1 执行标准: GB 15831—2006 钢管脚手架扣件 4.2 扣件检验: 4.2.1 扣件在主要部位不得有缩松、夹渣、气孔等铸造缺陷。扣件应严格整理,与钢管的贴和面应紧密接触,应保证扣件抗滑、抗拉性能。 4.2.2 扣件与底座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1的要求。 4.2.3 对扣件进行外观检查: 4.2.3.1 扣件各部位不应有裂纹。 4.2.3.2 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4.2.3.3 扣件表面凸(或凹)的高(或深)值不应大于1mm. 4.2.3.4 扣件与钢管接触部位不应有氧化皮,其他部位氧化皮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m2. 4.2.2.5 T型螺栓和螺母应符合GB/T3098.1、GB/T3098.2的规定。 4.2.2.6 活动部位应灵活转动,旋转扣件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 4.2.2.7 产品的型号、商标、生产年号应在醒目处铸出,字迹、图案应清晰完整。 4.2.2.8 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不应采用沥青漆),油漆应均匀美观,不应有堆漆或露铁。 5.试验方法: 5.1 试验条件及方法 5.1.1 试验应采用GB/T3091中公称外径为48.3mm、壁厚为3.5mm的钢管,其外表面应均匀涂覆红丹漆干燥后进行试验。每做一次试验试验,扣件应移动一个紧固位置。 5.1.2 试验所用的液压式万能试验机和百分表的精度应为±1%,扭转刚度试验装置用的精度应为±2%,定力式扭力扳手精度应为±5%,环规、塞规应为3级精度。 5.1.3 试验用扣件的T型螺栓、螺母、垫圈应是未经使用过的合格品。 5.1.4 试验时,横管上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盖板与座之间的开口应向上。 .

钢管脚手架扣件规范GB15831-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831一1995 钢管脚手架扣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831一1995 钢管脚手架扣件 Steel tube scaf ffold couplers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4054-1980《钢管脚手架、对接销和底板要求及检验程序》1主题容与适用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管脚手架扣件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中,外径为48mm钢管脚手架、井架、模板支撑等使用的由可锻铸铁或铸钢制造的扣件.也适用于市政、水利、化工、冶金、煤炭和船舶等工程中需用的扣件。钢管外径为51mm的扣件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700 碳素结构钢 GB196普通螺纹基本尺寸(直径1—600mm) GB867半圆头铆钉 GB95平垫圈.. C级 GB9440可锻铸铁件 GB1135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3092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3符号 △1,:横管的位移值; △2:竖管上扣件盖板的位移值; P:荷载, :旋转角; f:扭转刚度试验的位移值; △:抗拉试验的位移值。 4分类 扣件分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和对接扣件 4.1扣件和底座型式见表1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一12一14批准 1996一08一01 实施

表 1 4.2 扣件型号由扣件代号、扣件型式、主参数和更新或变型代号组成。 型号说明如下:

4.3 标记示例 a.直角扣件 直角扣件 KZ?48A GB15831-1995 b.底座 底座 KDZ?48A GB15831-1995 5技术要求 5.1 扣件必须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进行生产。 5.2 扣件铸件的材料应采用GB9440。中所规定的力学性能不低于KTH 330-08牌号的可锻铸铁或GB11352中ZG 230-450铸钢制作。 5.3 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必须严格整形,应保证扣件抗滑、抗拉性能的要求。 5.4 扣件与底座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5.5 扣件(除底座外)必须经过65N·m扭力矩试压检验,不允许破坏。 5.6 外观和附件质量要求 5.6.1 扣件各部位不允许有裂纹存在。.. 5.6.2 盖板与座的开距不得小于49(52)mm, 5.6.3 扣件不允许在主要部位有缩松。 5.6.4 扣件表面大于10mm,的砂眼不应超过三处,且累计面积不应大于50m㎡, 5.6.5 扣件表面粘砂面积累计不应大于1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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