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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兽医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医管理制度
养殖场兽医管理制度

饲料兽药采购、保管、使用制度

1、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采购应实施质量安全评估,选优汰劣,建立质量可靠、信誉度好、比较稳定供货渠道。定期做好采购计划。

2、采购饲料产品应具有有效的证、号。不得采购无生产许可批准的产品。

3、采购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4、进货入库的饲料、添加剂和兽药应认真核对,数量、含量、品名、规格、生产日期、供货单位、生产单位、包装、标签等与供货协议一致,原料包装与完全无损,无受潮、虫蛀,并作详细登记。

5、兽药、饲料、添加剂应分库存放。所有投入品根据产品要求保管,定期检查疫苗冷藏设备,确保冷藏性能完好。

6、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的使用根据标签用法、用量、使用说明和推荐配方科学使用。铜、锌、硒等微量元素应执行国家规定使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7、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规定的使用对象、用量、休药期、注意事项,饲料中不直接添加兽药,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应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严格执行兽医处方用药,不擅自改变用法、用量。

8、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违禁药物和对人体、动物有害的化学物质。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9、禁止使用过期失效、变质和有质量问题的饲料和兽药、疫苗。

10、建立饲料添加剂、药物的配料和使用记录。保存期2年。

鸡场卫生防疫制度

1、坚持全进全出的原则。坚持从非疫区和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引进苗禽。

2、在鸡场各入口处都要设立消毒池或消毒室,对所有进出的车辆、人员、设备、工具等进行彻底消毒。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参观。必要时经场长许可,并严格按照场内的防疫制度,进行彻底消毒或穿一次性防护衣,更换衣物、鞋等,方可入场。

4、鸡场内不得饲养其他禽、犬、猫及其他动物。同时,做好防鼠、野兽、鸟等工作,切断疾病传播媒介。

5、严禁携带各种动物、可能染疫的畜禽产品或物品进入场内。

6、鸡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职工住宿场内,特殊情况获批外出的职工,门卫要对其外出时间、地点,往返路线等进行详细的登记,回场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隔离消毒。

7、场内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病禽及其他动物。

8、进入生产区的防疫要求:

(1)非生产区人员和隔离期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

(2)进入生产区的人员遵守消毒、更衣制度。

(3)所有工具、物品必须经消毒后方可入内。

9、每天坚持打扫鸡舍内外卫生,保持料槽、地面、走道清洁,饮水器畅通,用具摆放整齐。定期对鸡场、鸡舍、所用工具以及设施进行消毒。场内净道、污道严格分开,消除场内卫生死角,病死禽要严格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10、消毒池内消毒药液要经常更换,保持有效浓度。道路和环境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11、认真执行饲养管理操作规程,发现鸡群有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诊治。

12、科学配臵日粮,饲喂优质全价料,禁止饲喂不清洁、发霉、变质的饲料。加强饮水的卫生消毒和空气质量的净化。

13、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和疫病综合防治方案。

鸡场消毒制度

1、环境消毒

场区周围环境每2~3周用2%火碱消毒或撤生石灰1次;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月用漂白粉消毒1次。在大门口、猪舍入口设消毒池,使用1-2%的烧碱溶液,注意定期更换。

2、人员消毒

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净道和猪舍要更衣、换鞋,用喷雾消毒。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必须进生产区时,要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用喷雾消毒,并遵守场内防疫制度,按指定路线行走。

3、鸡舍消毒

每批鸡调出后,要彻底清扫干净,用高压水枪冲洗,然后进行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

4、用具消毒

定期对料槽、饲料车、饮水用具、针管等器具进行消毒,可用0.1%新洁尔灭或0.2%~o.5%过氧乙酸消毒,然后在密闭的室内进行熏蒸。

5、带鸡消毒

定期进行带鸡舍消毒,有利于减少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可用于带鸡舍消毒的消毒药有:o.1%新洁尔灭,0.3%过氧乙酸,0,1%次氯酸钠。

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场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场内部的畜禽生产和日常管理。

2、协助场长制定年度发展规划、生产计划和财务预算等方案。

3、根据本场情况会同技术人员,科学制定全年防疫、消毒、投入品采购等计划。

4、根据年初制定的规划、计划、方案,负责监督实施到位。

5、调动本场员工的积极性,制定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考核、奖罚。

6、对本场职工开展生产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指导制定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7、保持本场内部技术人员、饲养员等员工相对稳定,不允许在外兼职。

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拟定全场的防疫、消毒、检疫、驱虫工作计划,并参与组织实施。定期向场长汇报。

3、加强饲养管理、生产性能及生理健康监测。

4、有条件的场应开展主要传染病的免疫监测工作。

5、定期检查饮水卫生及饲料的加工、贮运是否符合卫生防疫工作。

6、定期检查圈舍、用具、隔离舍、粪尿处理和环境卫生及消毒工作。

7、负责防疫、疾病诊治、淘汰、死鸡剖检及其无害化处理。

8、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有条件的可结合生产实际进行必要的科研工作。

9、建立生产、繁殖、投入品领用、疫苗领用、保管、免疫注射、消毒、检疫、抗体监测、疾病治疗、淘汰、剖检等各种业务档案。

七、饲养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场部规定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按规定的喂料次数、喂料量进行饲喂,注重喂料效果、减少喂料应激和饲料浪费。

2、每日必须对鸡舍内外清扫2次,始终保持舍内环境清洁卫生,做到门窗清洁,房顶不留尘,卫生包干区整洁舒适。讲究职业道德,场部将不定期进行卫生和饲养情况检查。检查不合格,限期改进。屡教不改的,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经提醒警告无效者,停止其工作。

3、饲养员要经常观察鸡群,及时掌握鸡群不同阶段的饮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服从本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协助做好消毒、免疫接种、预防治疗等方面的工作。

5、按照规定要求做好场区、器具等清洗消毒,严禁私自进入其他畜禽养殖场。

6、饲养员有特殊事情,一律向管理人员请假。如未经同意,作旷工处理,每天扣款100元,饲养员临时空闲时,场内部另行安排。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一)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家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畜牧兽医站工作汇总

畜牧兽医站工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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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站工作总结 畜牧兽医站工作总结 镇畜牧业生产及科技推广工作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省、州、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关于市畜牧业工作意见》精神,坚持“增加总量、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择优发展”的方针,优化畜禽品种,突出特色产业、规模生产经营、科学疫病防制、强化市场营销,以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推进养殖方式转变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动物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感谢阅读下载

疫病防制、畜牧业项目申报实施、畜牧科技推广和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我镇畜牧业生产及科技推广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市西南部,距市府鹿城20公里,境内最高海拔2100米,最低海拔1300米,镇人民政府所在地1856米,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年平均降雨量825毫米。全镇辖、莲华、新柳、本东、朵基、红墙、达苴、宜茨、力峨么、邑多么、路上村11个村委会,182个村民小组,343个自然村,7567户农户,30171人,国土面积44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6956亩,盛产水稻、烤烟、小麦、玉米、蚕豆、油菜等农作物,是市的粮、烟生产区和省、州优质米、优质烟示范种植基地之一。 二、畜牧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生产发展情况 1、全镇畜牧业总产值计划5268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感谢阅读下载

水产品养殖场管理制度

水产品养殖场规章制度 为了本公司能够稳步健康的发展,员工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外出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需提前请假。住宿人员晚间不得擅自外出,如因此发生的各种事故,后果自负。 二、保管制度 建立物资进出库明细帐。物资、工具的出入库必须经保管人员批准,工具使用后必须入库,公司的物资不得外借和挪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三、车间制度 1.育苗车间禁止吸烟、乱扔杂物、吃零食、工作时手上禁止擦化妆品,保持车间卫生。 2.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正确使用电器,地沟板要摆放定位。 3.进入车间必须穿靴子,不得穿拖鞋工作,以防出现事故。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定时检查池内水位、充氧状态,不得脱岗。因脱岗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要负相应的责任。 5.不得在车间内接打聊天电话、大声喧哗、疯闹。 内检员职责 1、负责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与保证声明、质量安全管理手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生产过程记录档案。 2、指导本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和制度。 3、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内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4、按有关规定及规程要求、组织相关的附报材料向有关单位进行申报。 5、配合各级农产品管理部门对本单位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标志使用等活动将进行监督管理。 产品追溯制度 一、生产部门负责产品标识与追溯的归口管理;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 三、仓管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货与贮存的标识; 四、各生产环节人员负责实施生产过程辖区内产品的标识与追溯; 五、出厂包装人员负责对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六、销售人员负责对客户所有信息进行将记录。 水产养殖科学用药制度 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 1、加强科学养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从健康养殖角度预防疾病的发生。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法,安全用药。 2、遵循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严禁购买和使用“三无”渔药。 3、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渔药。 4、严禁使用对水环境有严重破坏而又难以修复的渔药。

养殖场人员职责及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一、员工管理制度 1、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场内打架、闹事,如发生类似情况给予罚款或辞退 2、外出员工自觉开包给门卫检查,发现偷盗公司财物和以公谋私的现象,除追回赃款赃物外,扣除工资并无条件开除。 3、人员的出入是养殖场传播疾病的最主要原因,不请假私自外出,不按制度消毒的,违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 4、每月可以2天外出购物,如不外出可拿全勤奖20元,超出规定2天的一天扣10元。年假20天,如一年中一天都没休息的,年终可拿奖励奖金500元。外出人员一律由门卫凭条放行。违规者扣全勤奖和年终奖金。 5、一定要明白自己所在的位置,搞好团结。如发现影响团结的现象,按情节严重开会研究处理。 6、节约用电、用水,如发现浪费水电罚扣工资20元。 7、按时上下班,尽职尽责,不听从安排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 8、封场期间,员工家属或亲朋不得入场,没经有关人员批准,自作主张的违规的辞退。 二、管理范围及职责 (一)管理范围划分 1、总经理管理范围:全盘的管理(主要是人才、财务、市场、信息、销售、其他) 2、副场长管理范围:(指配种、统计、食堂、保管、门卫、饲料加工人员、水电人员) 3、场长管理范围:(生产技术、员工物料的领用手续、考勤制度、消毒外出、工资发放、奖惩制度包括种青人员) (二)行管部门的管理职责 1、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应宏观控制企业,现代化的领导者除具有企业一般人的素质外,还必须具有与市场经济相联系的新的经营观念、敏锐的观察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以及培养和发展人才的热情,高

超的经营决策能力和组织指挥才能;并使领导集体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结构,使之在各种素质要素方面的构成比例和组合状况处于最佳状态,成为能进行正确决策的决策领导和高效率、强有力的企业管理领导班子的带头人。 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和使用科技人员,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人尽其才,使企业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及时听取场长的建议和要求,生产管理及人员全部交给场长负责,生产指标实行定额管理,并督促场长完成指标。年终按定额完成情况考核成绩发放奖金。 2、场长职责制 场长要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总经理的助手,对下要团结员工,及时向总经理反映场内的有关事项。场长又带着兽医,因此场长要保证狐狸群的稳定,把握好狐狸群的保健关。协助和支持配种员及统计员的工作,督促员工搞好狐狸舍的卫生及消毒工作,督促员工上班时间不容许打牌干私活。场长对员工自行规定制度管理,实行港人治港的原则,报一份办公室留档查看就行了。 另外,场长要让员工有敬业爱场的思想,要明白松散行的工作不是用来打牌,干私活的。是要对自己饲养的狐狸群勤看、勤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向汇报,对自己的本职工作负责任。要经常给饲养员上课开会,让他们明白效益是自己创造出来的,没有哪个老板每月从自己荷包里掏钱来发工资的,既然老板提供了平台,我们就应该借这个平台创造效益,实现自己的价值,要让员工明白拿工资是价值的体现,不是玩一个月也能拿工资的。场长要拿出自己的权利,该扣工资的就扣,该奖励的就奖(只要拿出合理的细则)。同时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3、副场长职责 副场长具体负责育种、统计、后勤工作。处理行管人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助场长搞好工作。 4、配种员的职责: 配种员要本着敬业爱场的观点,做好配种工作,一方面对场里负责,一方面也是对自己负责。对狐狸做好配种前的消毒工作,有权进入狐狸舍查看受孕及产仔情况,配合场长搞好工作,提高育种率。 5、统计员职责 统计员是场内统计生产狐狸群的关键型人物,一定要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定原始记录表格,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一)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兽医站站长制度

立新乡兽医站站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畜牧兽医站全面工作,并协助乡分管领导努力搞 好全乡畜牧兽医水产工作。 二、加强畜牧兽医站干部职工和自身学习,着力提高畜牧 兽医站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三农”本领。 三、制定畜牧兽医站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带头监督执行。 四、拟送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认真总结。 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组织带领全站干部和带头完成 好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六、加强上下联系和与乡区内属村社兽医人员的沟通与协作,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七、积极配合并及时完成乡党委政府和县畜牧局交办的各 项工作任务。 八、加强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 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下面为附送毕业论文致谢词范文!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毕业论文致谢词 我的毕业论文是在韦xx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完成的,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给了我深深的启迪,论文凝聚着他的血汗,他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敬业精神深深的感染了我对我的工作学习产生了深渊的影响,在此我向他表示衷心的谢意 这三年来感谢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的老师对我专业思维及专业技能的培养,他们在学业上的心细指导为我工作和继续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这里我要像诸位老师深深的鞠上一躬!特别是我的班主任吴廷川老师,虽然他不是我的专业老师,但是在这三年来,在思想以及生活上给予我鼓舞与关怀让我走出了很多失落的时候,“明师之恩,诚为过于天地,重于父母”,对吴老师的感激之情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在此向吴老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诚的谢意! 感谢这三年来我的朋友以及汽修0932班的四十多位同学对我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三年来我们真心相待,和睦共处,不

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 1、猪场饮水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NY5027-2001规定的饮用水质量标准,并一年一次对水源检测,确保用水的质量。 (2)经常清洗、清毒水池及饮水设备,避免细菌滋生。 (3)各栏舍安装安全可靠的送水、饮水装置,确保猪只的充分饮水,和避免水被外界污染。 (4)保持排水、排污渠道畅通,防止猪栏及周围积水,污水处理必须经发酵处理后方能排放或用于农业。 (5)有专人负责养殖用水管理工作。 2、兽药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应加强生猪饲养管理,提高猪只免疫力,减少疾病发生和药物使用。 (2)生猪疾病以预防为主,防止发病死亡,必要时进行预防、治疗和重大疫病所用的兽药应符合NY5030-2001的规定要求。 (3)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4)优先使用疫苗预防动物疫病,使用的疫苗应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 (5)禁止使用人用药。 (6)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镇静剂、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松驰药。如盐酸克伦特罗、沙丁安醇、乙烯雌酚、氯霉素、安眠酮等。 (7)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生产的兽药。

(8)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淘汰的兽药。 (9)药物购回后,保管员应对其进行验收(包括厂家、批准文号、有效期、是否是禁用等),合格者登记入库,不合格者上报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10)凭处方领取药物,处方由有资质的兽医员工。发放的药物按领取部门及药物名称分类进行严格登记。 (11)临近出栏及育肥后期的商品猪,应尽量不使用药物;必须用药治疗时,优先考虑无毒、无副使用的中草药、酵制剂等。要使用《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允许使用的抗寄生虫药和抗菌药及使用规定》中的药物时,下定要按照其制剂、用法与用量、休药期的规定执行,未规定停药期的品种,停药期不应少于28天。 (12)建立并保存全部用药记录,治疗用药记录包括生猪编号、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名称,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疗程、康复情况等。 3、饲料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采购的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饲料药物添加剂、辅助剂、预混料、全价饲料等应符合GB1308和NY5032规定。 (2)采购产品饲料必须检查包装袋的标签或说明书,是否具备名称、配方号、使用说明、成份含量、数量、商标、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电话等必备条款。 (3)饲料运进场时,应对实物抽样目测检查水分、杂质、色泽、气味、包装等是否符合要求,外观有无结块、霉变等情况,禁止不合格的饲料进场。 (4)批量购入饲料或有可疑情况,除目测外还应抽样送化验室检测。 (5)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必须来自具有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发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养殖场应遵守《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规定。 二、养殖场落实疫情报告的责任人和报告人。 三、建立疫情统计、登记、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动物疫情报告工作。 四、养殖场应有专人每天对动物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动物疫情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五、报告疫情的同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得转移、出售、抛弃患病或疑似患病动物及尸体。 免疫标识管理制度 一、新出生畜禽,在实施首免时加施免疫标识。 二、免疫标识只能从当地畜牧兽医站领取,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得。不得买卖、转让,不得重复使用。 三、实施免疫后,应在猪、牛、羊左耳中部加施。在防疫档案中记录标识编码。 四、免疫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防疫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五、猪、牛、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后必须加施免疫标识,没有加施免疫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小区)。

六、免疫标识应及畜禽免疫记录、免疫证(卡)上的信息对应一致,实现可溯。 规模养场消毒制度 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及门同宽,长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五、定期或适时对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包括污水

养殖场规章制度

养牛场规章制度一、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 二、养殖场防疫制度 三、养殖场区环境卫生制度 四、养殖场疫病诊断与控制 五、养殖场档案制度 六、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七、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八、养殖场用药管理制度 九、养殖场消毒管理制度 十、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十一、养殖场有机料管理制度 养殖场员工管理制度 一、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车辆随便进入场内(特殊情况除外)。 二、上班不准迟到、早退。 三、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四、牛场内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五、上班时间不准酗酒、误事。 六、全体员工有义务对牛的防疫、饲养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采纳的建议将给予鼓励。 七、严禁虐待牛,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八、对待客人要态度热情、真诚、使用文明用语,举止言谈要谦虚礼貌。 九、爱护财物、器具、不损坏花草树木。 十、积极参加牛场举办的各活动。

养殖场防疫制度 疫病对养牛业的危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面执行综合性防治措施,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消毒防疫设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有防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保证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全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防重于治”的方针,搞好综合性兽医卫生防疫工作。 二、新引进的牛,必须隔离30天后经观察检疫确认无病后,方可转入健康牛。 三、场区大门入口处设有车辆消毒池,并设有往来人员消毒通道,不经消毒任何车辆和人员不得入内,各消毒池可根据情况,随时添加药液以保持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冬季可改用石灰粉。 四、每栋牛舍入口处也要设有消毒池。 五、一切进入场区的领导、技术人员、饲养

人员等必须经过消毒后方可出入,工作服与胶靴每周集中清洗一次,并用紫外线消毒5分钟后备用。 六、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必要的参观者经场长同意,到消毒室换衣服、鞋、帽,在场方技术人员带领下参观。 七、外来人员不准在场区留宿。 八、解剖病死牛要在指定地点进行,解剖后的死牛及内脏一齐投入生物坑或深埋,并彻底消毒解剖场地及用具。 九、场内严禁其它家畜进入,并根据情况随时开展灭鼠、灭蝇等工作。 十、牛场全体职工有义务向场领导或有关技术人员汇报周围地区的疫病情况。 十一、不准购进和饲喂发霉变质的饲草饲料,饲料贮存和堆放要防潮、防鼠、有关人员要把好关,因饲喂发霉的饲草造成牛群损者,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要负经济责任。 十二、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必须带头执行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并要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反防疫规定者,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最新养殖场管理制度

生猪养殖场饲养管理制度 一、宜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饲养工艺; 二、合理控制猪的饲养密度;三是夏天降温、冬天保温,保持生猪生长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四、采取机械通风等措施,保持舍内空气新鲜,使猪舍空气境质量符合 NY/T 388 标准; 五、猪饮用水质符合 NY 5027 标准,保持饮水清洁、卫生; 六、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 七、经常清洗消毒饮水、饲喂料槽和工具。 生猪养殖场销售购买生猪管理制度 一、生猪养殖场种猪引进制度 (一)猪场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种猪来源于非疫区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二)引进的种猪要求按照 GB 16567 标准检疫合格,并隔离饲养 30 d,确认为健康者后合群饲养; (三)引种时索取发票、系谱、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并签订质量和服务合同。 二、生猪销售运输管理制度 (一)出栏生猪应按照 GB 16549 检疫合格,方可出售; (二)在休药期内的生猪不应作为食用生猪销售; (三)禁止销售病、死猪; (四)运输生猪车辆应在使用前后彻底消毒; (五)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 (六)在县境内应凭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出县境应凭《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出县境动物及其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运输生猪。

生猪养殖场使用饲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配合饲料、浓缩料应来源于具有《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企业生产的产品,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具有省级饲料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批准文号; 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要符合 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的要求。饲料添加剂应是农业部规定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 三、不给育肥猪使用高铜、高锌日粮; 四、不在饲料中使用制药工业副产品、其他畜禽源性副产品; 五、禁止在饲料中添加β-兴奋剂(瘦肉精)、镇静剂、激素类和砷制剂。 生猪养殖场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饲养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尽量减少化学药物和抗生素的使用; 二是所用兽药应有产品批准文号,其质量符合《兽药典》或农业部有关兽药质量标准;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签说明合理保管和使用兽药,不任意加大剂量; 四是严禁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的或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和瘦肉精等其他化合物,不使用原料药和人用药; 五是使用兽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出栏前应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没有规定休药期的,休药期不应少于 28 天。

养殖场八项制度

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管理制度 一、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的, 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畜禽首次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 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 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养殖场不得销售、收购、运输、屠宰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 的畜禽。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 一、发现一般动物疫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与时限逐级上报。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 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1、发生一类或疑似一类动物疫病; 2、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 3、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 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 疑似染疫动物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与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报告程序: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 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需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部门认定。任何单位与个 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对外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她人瞒报、 谎报、迟报,不得阻碍她人报告。

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定期消毒。 二、要至少备有两种以上消毒药物,不同品种的消毒药物应交替使 用。 三、养殖场(小区)正门要设有消毒池与消毒室。进出车辆、人员等 要进行消毒。 四、生活区每天清扫一次,每月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五、更衣室每天消毒一次,采用紫外线照射法;工作服每周消毒一次, 采用药物浸泡法。 六、生产区:圈舍每天至少清扫一次,每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运动场地每周清理一次,每两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清理的垫料、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处理。 七、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消毒。

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

畜牧兽医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完成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内的畜牧生产任务、科技项目、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使畜牧业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二、协助乡镇政府制定本乡镇畜牧业发展的规划、计划,搞好畜牧业生产调查、统计,制定和实施畜牧科技推广方案。 三、积极引进和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加速畜禽品种改良步伐,积极引进优质饲料和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推广、普及新兽药和畜牧兽医新技术。 四、自觉加强各种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为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五、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做好技术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积极开展畜牧科技示范和畜牧生产发展的指导工作。 六、负责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兽医诊所、兽药饲料经营部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疫(菌)苗保管、免疫注射、检疫登记、疫情报告和种畜禽等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制度。

八、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本部门工作年初有计划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预防措施,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畜禽健康。 二、做好疫情报告和传染病登记工作,如发生了一、二、三类传染病,要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上级汇报。 三、做好疫源处理,防止疫情扩散,对重点控制传染病要有调查、有记录、有结果;对暴发性疫情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上级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措施、有总结,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做好疫源地消毒工作,对疫点畜群的圈舍、用具、排泄物和污染物要及时严格消毒,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扩散。 五、隔离有病畜禽,对同圈舍其它畜禽要进行疫情观察,并采取应急接种和其它有效预防措施,以减少发病,降低发病率。 六、开展疫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控制疫源,积极消除隐患,杜绝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确保畜禽的健康发展。

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三篇

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养殖场各项管理制度 养殖场动物免疫制度 1、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 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3、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4、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疫病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5、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6、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7、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免疫质量。 8、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免疫畜禽必须配带免疫标识。 9、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猪、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制度 一、新出生仔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动物养殖场的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场的动物在出场时应提前2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产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栏数的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动物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 一、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制度,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动物养殖场防疫制度(一) 一、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工作。 二、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抓好各项动物防疫措施的落实。 三、养殖场(小区)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审批并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养殖场(小区)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由场方兽医负责完成。使用的疫苗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供应的合格产品。要严格按照疫苗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五、养殖场(小区)内动物的免疫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和程序进行,保持免疫密度达到100%。定期进行监测,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对养殖场(小区)自定的免疫病种,要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 七、要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认真登记相关信息,动物免疫后要加施畜禽标识。 八、病畜要及时隔离、治疗,病死动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二) 一、发现一般动物疫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限逐级上报。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1、发生一类或疑似一类动物疫病; 2、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 3、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 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动物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报告程序: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需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部门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对外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置、畜禽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第三条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用地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畜禽养殖场选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第四条控制非规模养殖场,规范发展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规模养殖场是指由单个主体投资建设、养殖规模达到本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备、集约化养殖的要求,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养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畜种、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并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及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养殖区域。 第二章规模标准和条件 第五条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母猪存栏5头以上;生猪存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5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蛋禽存栏1000只以上;肉(土)鸡存栏20xx 只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兔存栏500只以上。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则称为非规模养殖场(户)。

肉牛养殖场管理制度

肉牛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 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职责规范 (一)场长 1、负责养殖场全面工作,合理安排各岗位员工,有效地组织与管理生产。 2、负责监督执行养殖场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 3、致力于增产节约,努力提高牧场经济效益。 4 、安全生产、杜绝隐患。 (二)技术员 1、参与牛场全面生产技术管理,熟知牛场管理各环节的技术规范。 2、负责各群牛的饲养管理,参考季节等变化,合理、及时地调整饲养方案、饲料配给。 3、负责各种饲料的质量检测与控制。 4、熟悉牛场所有设备操作规程,并指导和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 5、熟悉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根据情况进行疾病的预防。 三)兽医 1 、负责牛群卫生保健、疾病监控与治疗、贯彻执行防疫制度。

2 、认真细致地进行疾病诊治,做好病情及处方记录,特殊病例要单独建病历。 3、针对卫生防疫问题,要及时发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共同搞好饲养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重于治” 的方针。 (四)饲料工 1 、严格按照饲料配方配合精饲料。饲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种分别摆放整齐,便于搬运和清点。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类饲料机械,确保安全生产。 3、运送或加工饲料时,注意检出异物和发霉变质的饲料。 4、每月汇总各类饲料进出库情况,配合财务人员清点库存。 (五)饲养员 1、保证肉牛充足的饮水供应;经常刷试饮水槽,保持饮水清洁。 2、保证喂足技术员安排的饲料给量,应先粗后精、以精带粗勤填少给、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费饲料;饲喂时注意拣出饲料中的异物,不喂发霉变质、冰冻饲料。保证夜班饲草数量充足;饲料品种有改变时,应逐渐增加给量,一般在一周内达到正常给量。不可突然大量改变饲料品种。

养殖场管理制度

贵南县龙本才让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养殖场管理制度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场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领导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场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

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养殖场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养殖场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养殖场和检验检疫部门。 三、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场。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

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猪、牛、羊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监测制度 l、遵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安排。 2、定期对场内畜(禽)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发现畜(禽)群中隐性感染者,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3、自觉接受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工作。 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执业或场内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执业或场内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动物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最新养殖场管理制度

最新养殖场管理制 度

生猪养殖场饲养管理制度 一、宜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饲养工艺; 二、合理控制猪的饲养密度;三是夏天降温、冬天保温,保持生猪生长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四、采取机械通风等措施,保持舍内空气新鲜,使猪舍空气境质量符合 NY/T 388 标准; 五、猪饮用水质符合 NY 5027 标准,保持饮水清洁、卫生; 六、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 七、经常清洗消毒饮水、饲喂料槽和工具。 生猪养殖场销售购买生猪管理制度 一、生猪养殖场种猪引进制度 (一)猪场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种猪来源于非疫区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二)引进的种猪要求按照 GB 16567 标准检疫合格,并隔离饲养30 d,确认为健康者后合群饲养; (三)引种时索取发票、系谱、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并签订质量和服务合同。 二、生猪销售运输管理制度

(一)出栏生猪应按照 GB 16549 检疫合格,方可出售; (二)在休药期内的生猪不应作为食用生猪销售; (三)禁止销售病、死猪; (四)运输生猪车辆应在使用前后彻底消毒; (五)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 (六)在县境内应凭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出县境应凭《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出县境动物及其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运输生猪。 生猪养殖场使用饲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的配合饲料、浓缩料应来源于具有《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企业生产的产品,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具有省级饲料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批准文号; 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要符合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的要求。饲料添加剂应是农业部规定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 三、不给育肥猪使用高铜、高锌日粮; 四、不在饲料中使用制药工业副产品、其它畜禽源性副产品; 五、禁止在饲料中添加β-兴奋剂(瘦肉精)、镇静剂、激素类和砷制剂。

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流程

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制度 一、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法规和条例,承担完成区畜牧主管部门委托在辖区内的畜牧生产任务、科技项目、动物防疫、检疫和动物卫生管理工作,使畜牧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初有计划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上报。 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保健制度 一、乡村兽医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畜牧业发展服务的宗旨,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搞好畜禽防疫接种,不断提高牧医技术水平,为我区畜牧业发展做贡献。

二、凡能接种的畜禽,必须全面实施免疫接种,并认真填写防疫注射卡片,打记耳标,填写各种生产统计表和疫苗接种表。 三、各种预防接种疫苗必须在有效期内接种,各类动物防疫密度要求达到90%以上。 四、积极协助动物防检部门搞好动物及其动物产品、产地的检疫,严防动 三、 做到有措施、有总结,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做好疫源地消毒工作,对疫点畜群的圈舍、用具、排泄物和污染物要及时严格消毒,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扩散。 五、隔离有病畜禽,对同圈舍其它畜禽要进行疫情观察,并采取应急接种和其它有效预防措施,以减少发病,降低发病率。

六、开展疫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控制疫源,积极消除隐患,堵绝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确保畜禽的健康发展。 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工作制度 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积极开展本乡镇的动物检疫工作。 五、运输、 一、 各乡镇兽医站指定一名人员为国有资产专管员,具体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物品管理、使用报损工作。 二、固定资产要有计划添置,对专控资产,先申报审批后方可购买;对购置、拨付、捐赠资产要及时入帐。

肉鸡养殖场管理制度

肉鸡养殖中的卫生与防疫 (一)、防疫制度: 1、卫生制度; 卫生制度是环境卫生控制的理论指导和行为规范,通过良好的制度约束和卫生控制能解决环境污染的根本问题,并能从防疫的意义上解决环境的净化问题(能有效地减少和消灭病源微生物)。 (1)、保持生活区、生产区的环境卫生,清楚一切杂草、树叶、羽毛、粪便、污染的垫料、包装物、生活垃圾等,定点设立垃圾桶并及时清理。生活区和生产区彻底分开,达到现代养殖的相关卫生标准和商检局相关的出口备案要求。(2)、保持饲养人员个人卫生,每个饲养员至少有三身可供换洗的工作服,坚持每1-2天洗一次澡,保持工作服整洁。 (3)、保持餐厅、厕所卫生,定期冲刷、擦洗,做好无油污、无烟渍、无异味。养殖期间杜绝食用外来禽类产品(禽肉、禽蛋),养殖过程中禁止食用本场的病死家禽。 (4)、保持道路卫生,不定期清扫,定期消毒。有条件的养殖场可以将净道和污道水泥硬化,便于交通运输、便于内部人员日常操作、便于冲刷消毒。(5)、保持宿舍,被褥的整洁卫生,每个人至少有两套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巾),做到每批鸡出栏以后彻底换洗,必要时熏蒸消毒后在阳光下暴晒。(6)、消毒池的管理,保持进入生活区、生产区大门的消毒池内干净,池内无漂浮污物、死亡的小动物和生活垃圾,定期(5-7天)更换消毒液一次,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更换,最常见的消毒也是3-5%的氢氧化钠水溶液(俗话说的火碱水)。

(7)、要求鸡场配备兽医室、剖检室、焚尸炉,能对病死的家禽剖检、禽病的诊断和病禽、病料的无害化处理提供条件和方便。 (8)、养殖用水最好是自来水或深井水,定期检测饮水的卫生标准,确保卫生无污物,大肠杆菌污染指数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的卫生指标。 (9)、在场区配备粪便生物发酵处理池确保鸡场作为肥料的鸡粪和垫料对社会对其他养殖没有危害性。 (10)、养殖所用饲料要保持新鲜和干净,饲料场、散装料罐、养殖场、散装料仓,都要避免人为的接触和污染。在鸡群发病时期特别要注意剩料的处理。(11)、鸡舍内卫生 ①、地面卫生:确保网架干净,选用大小适中的塑料网便于粪便能漏下去。 ②、空气质量卫生,从育雏到出栏,根据养殖的需要、季节温度的变化、空气质量的变化等,不断调节通风量,确保舍内空气质量新鲜、氧气充足、有害气体不超标。 ③、育雏期间每日都要清理掉水杯中的垫料并擦洗干净。每批鸡出栏以后根据需要用相关的酸(碱)性消毒剂或特殊的除垢剂侵泡或高压冲刷自动饮水线,以便能有效去除水线中的青苔、沉积物和滋长的生物膜等。 ④、顶棚卫生:在饲料中添加灭蝇蛆药物或采取药杀措施,避免苍蝇粪便污染顶棚、灯泡、墙壁设备等,同时也避免了大量的苍蝇滋生而加大禽病传播的风险。顶棚不能有蛛网挂附也是起码的卫生要求。 ⑤、每批鸡出栏以后,对鸡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控制仪表等都要仔细的除尘、擦洗,避免留有卫生死角。 ⑥、凡是接触过病、死鸡以后要及时用消毒药清洗双手,避免人为地扩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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