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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49个示范小城镇试点镇村

天津市49个示范小城镇试点镇村

天津市现有49个示范小城镇试点镇村,名单如下:

东丽区:华明镇、军粮城镇、金钟街、新立街

津南区:小站镇、八里台镇、葛沽镇、咸水沽镇、辛庄镇、双桥河镇、北闸口镇

西青区:张家窝镇、中北镇、王稳庄镇、精武镇、杨柳青镇、辛口镇

北辰区:双街镇、大张庄镇、北仓镇、双口镇、青光镇、小淀镇

滨海新区:塘沽新塘组团胡家园示范区、汉沽茶淀镇、汉沽大田镇、汉沽茶淀桥沽村、大港太平镇、大港中塘镇、大港小王庄镇

武清区:大良镇、东蒲洼镇、梅厂镇、南北辛庄村、后蒲棒村

宝坻区:马家店镇、高家庄镇

宁河县:芦台镇桥北新区、潘庄镇、北淮淀乡

静海县:团泊镇、子牙镇、大邱庄镇、静海镇

蓟县:洇溜镇、毛家峪村、玉石庄村、田家峪村、蓟县新城库区农民安置区

“十三五”中国要上的100个大项目(名单)

“十三五”中国要上的100个大项目(名单) 1 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国家战略意图的反映,纲要草案中包含未来五年中国计划实施的100个重大工程及项目。 它们涉及科技、装备制造、农业、环保、交通、能源、人才、文化和教育等领域,将对中国经济、社会和民生等各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也会给国际社会带来重大机遇。 2 1、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 2、深海空间站。 3、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 4、脑科学与类脑研究。 5、国家网络空间安全。 6、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 7、种业自主创新。 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9、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 10、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 11、在优势科研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 12、在重点学科领域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 13、培养1万名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4、引进1万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遴选支持1万名左右急需紧缺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15、每年培训百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16、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0名高技能人才。 17、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 18、建设国家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研究体系。建设海南、甘肃、四川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19、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 20、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左右。 21、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 2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系统。 23、实现“百县千乡万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24、加快大型飞机研制。 25、发展新一代和重型运载火箭、新型卫星等空间平台与有效载荷。 26、发展深海探测、大洋钻探、海底资源开发利用、海上作业保障等装备和系统。推动深海空间站、大型浮式结构物开发和工程化。 27、研发新一代高速、重载轨道交通装备系统。 28、研制高档数控机床。 29、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手术机器人和军用机器人。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商用。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我市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 我市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津政发〔2011〕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精神,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民间投资重要作用 (一)深刻认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2010年民间投资规模已达到2664亿元,居各投资主体首位,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发达地区相比,我市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仍然较低,迫切需要加快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创新观念,把扩大民间投资作为重点工作之一。 (二)加快确立民间投资主体地位。除政府投资发挥主导作用的

领域外,其他领域尤其是一般竞争性领域要尽快确立民间投资的主体地位,使民间资本成为产业发展、社会服务等领域的投资主体,在大多数行业发挥重要作用;要确立民间投资在发展创新型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使民营企业成为发展创新型经济的主体。“十二五”期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到2015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超过46%。 (三)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拓宽民间投资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在更大范围内加快发展。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转型升级、优化结构,推动民间资本集聚发展、创新发展、外向发展,不断提高竞争力。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加强财税扶持和融资支持,营造各类经济主体平等竞争的良好市场氛围。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加强各级各类载体和平台建设,提高服务效率,为民间投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领域 (四)坚持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原则,确立民间投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凡是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民间资本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全部对民间资本依法开放;凡是开放的行业和领域,不得单独对民间投资设置任何附加条件。 (五)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参股、控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投资建设公路、水运、港口码头、地方铁路、轨道交通等项目。鼓励直接投资河道治理,并可享有旅游经营权。鼓励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火电站及热电联产项目建

王稳庄镇示范小城镇修祥规说明

天津西青区王稳庄镇修建性 详细规划说明书 一、规划背景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城镇及示范镇村规划工作,自2006年以来部署开展三批示范镇村规划建设示范工作。通过以华明镇为代表的示范镇村规划建设工作实践,表明只有把小城镇的规划搞好,才能搞好小城镇的建设。为了加快推进天津市城镇化进程,又开展了天津市第四批示范镇村规划建设工作。 王稳庄镇被列为天津市第四批示范小城镇。按照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充分挖掘地域自然、人文特色,发挥区位、资源优势,整合镇村布局,优化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营造生态宜居生活氛围,让农民享受现代城市文明。 二、规划位置及四至范围 项目区位于王稳庄镇域中部,津淄公路西侧,独流减河东侧,南至规划主干路,北至规划主干路,居住区规划用地90.9公顷。 三、现状概况 区域内现状大部分为荒地,地块较平整, 1、现状道路 本规划片区内现状无道路。 2、交通场站点设施 本规划片区内现状无交通“场、站、点”设施 四、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天津市西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29-7-2008、J11250-2008《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津政函[2009]16号

五、规划构思 1、空间布局: 小区内住宅楼为南北向布置,中心为公建区,住宅楼向南北两端由低向高延伸,整体形成南北高,中间低的大空间布局,整体规划成大鹏展翅之态;同时南北两端分别采取中间高,四角低的布局,形成众星捧月之势,基地高低错落,形成丰富的城市轮廓线。其中住宅高度分别为11层,15层,18层,24层,28层及33层。 中心公建区的布置,以及与规划的地区公建轴的连接,在功能上不仅对现规划区形成了合理的服务半径,同时对今后整区的规划建设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道路(交通)系统: 小区主要机动车道路形成外环状,组团道路与主要道路形成环状连接,道路两侧设置地上停车位。小区内部沿主要路口方向由南至北为主要人形系统,实现了人车分流,并且形成大面积的中心绿地,使人与自然亲密结合。 小区主要入口分别设于规划路和规划外环路上,并结合配套设施,便于为居民提供服务。商业街和度假中心也分设了独立入口。 3、绿化系统: 组团中心“绿地毯”结合景观形成中央带状绿化公园。设置活动场地、各类构筑小品、迷你高尔夫等,铺以丰富的自然主题铺装,强化自然生态主题。 各居住组团的中心绿地联结成为一个网络化的绿化体系,并实现各组团享有绿化的均好性。 4、景观风格: 立面设计体现小区质朴、自然的风格,注重创造人性化的人居环境。重点处理沿街山墙的立面效果,丰富和美化城市景观。 六、规划布局 该区按“一心、两带”结构布局。 一心:系指公建核心。结合住区中心集中设立大型配套公建,为居民提供集会、休闲、购物等活动场所。 三带:系指社区绿化带。在各社区腹地内结合社区活动场地和生活环路位置连贯社区绿化环带,满足居民日常休闲锻炼的要求,布局注重均好性、便通性。 规划总用地90.9公顷,可建设用地69.3公顷,其中规划住宅用地45.9公顷,公建用地9.2公顷,道路用地8.3公顷,公共绿地5.9公顷。 项目区地上总建筑面积110.5万平米,其中规划住宅建筑面积101.0万平米,公建建筑面积9.5万平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3.4万平米,容积率为1.6居住区建筑密度为13.4%,绿地率达到43.9%。 安置居住区规划总户数为13796户,居住人口为38628人。人口毛密度为557人/万平米,平均层数为20.2层,户均建筑面积为73.2平米,停车率80.0%。 (一)居住等级结构 安置区的居住等级结构分三级,即“1个住区、2个社区、8个组团” 住区设一处配套服务核心,集中布置大型综合商业、配套服务设施,社区间由绿

十三五规划100个重大项目表(名单)

十三五规划100个重大项目表(名单) 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国家战略意图的反映。记者从5日提交全国人大 审查的纲要草案全文中摘取了未来五年中国计划实施的100个重大工程及项目。 它们涉及科技、装备制造、农业、环保、交通、能源、人才、文化和教育等领域,将对中国经济、社会和民生等各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也会给国际社会带来 重大机遇。 1、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 2、深海空间站。 3、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 4、脑科学与类脑研究。 5、国家网络空间安全。 6、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 7、种业自主创新。 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9、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 10、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 11、在优势科研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

12、在重点学科领域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 13、培养1万名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4、引进1万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遴选支持1万名左 右急需紧缺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15、每年培训百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16、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0名高技能人才。 17、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 18、建设国家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研究体系。建设海南、甘肃、四川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19、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 20、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左右。 21、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 2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系统。 23、实现“百县千乡万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24、加快大型飞机研制。 25、发展新一代和重型运载火箭、新型卫星等空间平台与有效载荷。

汉沽大田示范小城镇项目框架协议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大田示范小城镇项目投融资合作框架协议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管委会 天津市汉滨投资有限公司 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二0 —年二月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大田示范小城镇项目 投融资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管委会 乙方: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天津市汉滨投资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汉沽区大田示范小城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本项目需获取的行政许可及支持文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批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立项的批复、天津市规划局对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评价影响报告的批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三)建设地点:汉沽区大田镇。 (四)建设周期:以甲方批准的乙方工程进度计划确定的标准工期时间为准,暂定为36个月。 项目建设范围: 1、还迁区及非经营性公建的建设,占地面积为42.57公顷(合638.6亩),其中还迁住宅区占地32.77公顷,非经营性公建占地9.8 公顷,总投资约165641万元。 2、项目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总投资约131679万元。

3、项目区的绿化,总投资约3365万元。 3、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实际数据以实际发生为准。 4、项目区所涉及的征地拆迁,征地拆迁费用约为81,000万元。 二、合作方式 (一)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上一条的建设范围所列内容,暂定 总投资约47.69亿(暂时按调整后容积率1.8计算,具体估算见附件1 )。 (二)本项目由丙方和乙方联合成立项目公司。丙方占项目公 司股权的40%,乙方占项目公司股权的60%。后期项目实施中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双方陆续出资本金。并且乙方保有按甲方出资额受让丙方所持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的权力。 (三)本项目范围内的征地拆迁由甲方负责包干,除征地拆迁外的全部工程由乙方施工。项目建安工程费测算按天津市相关专业工程预算基价及配套文件基础上取费,施工过程中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施工当期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发布的《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基准价和当期天津市有关文件进行调整计取。造价信息价格中未包括的,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市场价格为准。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天津市发改委调整规划条件,包括:调整项目概算,由原来的26.24亿调整到47.69亿。出让区的总体容积率调整到1.8以上;出让区原规划居住用地调整为住宅及配套商服用地性质;假日酒店21.65公顷调整为高档住宅区15 公顷,酒店6.65公顷。以及调整出让土地分块:原规划居住用地109.9 公顷(1648.5亩)分割成16块地出让,每块地6.87公顷(103亩), 建筑面积约12.4万平米。并负责协

泉州12个市级小城镇建设试点名单

泉州12个市级小城镇建设试点名单出炉(图) 2010-05-19 16:03:00 来源: 台海网(厦门) 跟贴 0 条手机看新闻 (陈惠婉绘) 按照“经济社会基础良好、区位优势明显、交通设施便利、人口聚集度高、资源环境承载力强”等标准,泉州市确定了12个市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城镇名单。 它们分别是晋江市磁灶镇、东石镇,南安市仑苍镇、罗东镇,惠安县崇武镇、黄塘镇,洛江区马甲镇,泉港区涂岭镇,石狮市永宁镇,安溪县湖头镇,永春县蓬壶镇,德化县三班镇。 据介绍,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目的,在于探索解决小城镇建设中的体制机制问题,营造有利于加快小城镇发展的制度环境,全面推进泉州市小城镇建设。被列为市级小城镇建设试点的12个城镇,将在财税金融、土地、规划建设、户籍、社会保障、农村水利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具体的扶持政策泉州市正在进一步研究中。(记者陈淑华王朝晖) [1] 12个市级试点城镇简介

磁灶:镇域面积5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05万人,外来人口5万人,2009年全镇财税总收入3亿元,是泉州市的人口大镇、工贸重镇、经济强镇。 东石:镇域面积6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27万人,外来人口5万多人,旅居海外的华侨及港、澳、台同胞多达20余万人,2009年全镇财税总收入4.5522亿元,是闽南著名的侨乡和历史古镇。 仑苍:镇域面积44.41平方公里,总人口4.487万人,镇区建成面积8.8平方公里,2009年经济总量61.0307亿元。先后荣获“中国水暖器材之乡”、“中国水暖城”、“中国卫浴名镇”、“中国百佳产业集群镇”称号,跻身福建省100强镇。 罗东:镇域面积60.6平方公里,总人口5.79万人,2009年经济总量22.6亿元,工商税收1241.6万元,具有发展道口经济优势。 崇武:镇域面积19.6平方公里,全镇常住人口7.34万人,外来人口2万多人,规划区面积19.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2.3平方公里,2009年完成企业总产值72.4亿元,工业总产值68.5亿元。该镇是著名石雕之乡、历史名镇、福建对台的重要窗口。2005年以来,崇武镇先后荣获“中国魅力乡土民风名镇”、“全国文明村镇”和“国家卫生镇”等荣誉称号。 黄塘:镇域总面积69.8平方公里,总人口4.01万人。2009年全镇工业总产值达27亿元,工商税收达1.4亿元。全镇现有三个工业基地和一个台商基地配套功能区。 马甲:面积114平方公里,总人口7.2万(含仰大)人,其中畲族人口250人。2009年全镇实现规模以上企业产值6.48亿元,工商税收2130万元。该镇先后被省政府批准为“科技示范乡(镇)”、“优良畜牧品种试验区”、“农业大观园即农业高科技园区”。 涂岭:总面积157平方公里(占泉港区陆地面积一半),总人口约5.2万人。2009年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4.11亿元,规模以上总产值21.1亿元,地方级财税收入1299万元。该镇是泉港区唯一经省政府确定的革命老区乡,也是泉港区唯一的以农业为主的山区镇。 永宁:镇域面积28.6平方公里,现有常住人口4.6万人,镇中心区域人口2.5万多人,外来人口3万多人,海外及台、港、澳永宁籍侨亲5万多人。2009年镇财税总收入1.2377亿元。具有古卫城遗址、宝盖山风景区和黄金海岸度假区等丰富旅游资源。全镇的新农村建设中,前埔村先后获得“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福建省卫生村”、“福建省连续两届文明村”、“福建省园林式村庄”、“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湖头:总面积101.2平方公里,镇区面积达1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09万人,外来人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天津市其他机构【发文字号】津发改区县[2008]933号 【发布日期】2008.12.08 【实施日期】2008.12.08 【法规类别】城乡建设【唯一标志】17083083 【全文】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 见》的通知 (津发改区县〔2008〕933号) 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示范小城镇建设的总体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农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在总结一批、二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二ОО八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 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示范小城镇项目建设管理包括征地、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移交等阶段,管理目标包括投资、质量、安全、进度等,整个项目建设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科学完整、规范的管理体系,统筹和协调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华明镇等先期开展试点的单位,在这方面探索了很多好做法、好经验。为了规范示范小城镇项目建设管理体系,将农民安置住房建设成为一个安全工程、优质工程、廉洁

工程、名符其实的示范工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运转高效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 示范小城镇项目建设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由区县政府组建的投融资建设平台,承担项目甲方的各项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运转高效,保证工程的统一指挥。要集合经验丰富的各专业技术人才,组成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精诚团结,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同时,要强化公司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在工作中有规章制度可以遵循,有管理程序和流程可以控制,有管理记录可以查询和追溯,各项事务都有专人管理落实。 (一)有章可循 规章制度是项目建设管理遵循的原则和指南,是项目管理执行和控制的基础。为规范、强化项目管理,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管理的范围和深度,让建设单位人员掌握自身职责范围和权限,参建单位人员了解建设单位的管理方式和措施。 (二)有序可控 规范项目管理程序和流程,明确各方职责和具体事务操作方式、次序。建设单位应结合实际,对项目的管理流程进行梳理和细化,明确责任部门和交接界面,做到部门各司其职,交接界面清晰,流程有序可控,尽量避免日常工作中的推诿、扯皮现象。 (三)有据可查 在明确管理流程的基础上逐步建立项目管理有效载体(主要是管理表格),加强记录,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追溯机制。建设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工作管理资料,做到行为有记录,管理可追溯。其内容应包括业务管理和日常行为管理,如有效文件目录、变更台帐,下发的各项通知、检查记录以及各部门协作记录、要求等。 (四)有事必管 建立作业分解和责任到人机制,建立职责范围分配表,明确管理范围和管理人员。在此基础上,加强日常落实,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奖优罚劣。 二、落实好相关技术标准 示范小城镇要严格遵守国家和我市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一)落实住宅设计标准 小城镇项目的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执行好相关技术规范,落实好住宅面积、采光等要求,本着从实际出发,结合农民的生活习惯特点进行设计,保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正常生活。 (二)落实建筑节能标准 按照住宅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建节能设计标准,我市从2005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住宅项目实行建筑节能65%的标准(三步节能),2005年10月1日起,公共建筑实行节能50%的标准(二步节能)。示范小城镇建筑要继续严格按照我市的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三)禁止使用粘土制品 为推进资源节约利用,在全市示范小城镇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示范小城镇要继续坚持全面禁止使用粘土制品,推广使用新型的墙体材料。 (四)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

天津西青区辛口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书

1、建设项目概况 天津市金晟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35.89亿元人民币,建设西青区辛口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本项目包括整治区、安置区和出让区,其中整治区总面积为96.01公顷,包括复垦区87.91公顷和整理区8.10公顷,安置区总用地面积133.73公顷,出让区总面积169.1公顷。本项目建设安置用房,同步实施土地整理及复垦工程,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区域耕地面积减少22.787公顷,由西青区国土资源分局协调平衡解决。 本项目安置区分为11个地块进行建设,其中9个地块为住宅用地,2个地块为公建用地;还迁住宅区规划总建筑面积97.67万m2,其中地上87.85万m2,地下9.82万m2,包括农民安置用房58.24万m2,非经营性公建7.73万m2,保障农民长远生计用房21.88万m2。安置用房为220栋9-16层住宅楼,非经营性公建为菜市场、幼儿园、托老所、早点铺、便利店、居委会等居民生活配套用房,经营性公建全部为保障农民长远生计用房。项目建成后可安置七个村的14587人,共5594户村民。项目居民住宅及配套公建冬季采暖由区外规划集中供热站解决,区内布置7座换热站。 本项目环保投资约355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99%,主要用于施工期扬尘与噪声防治措施;使用期公建设施噪声治理、油烟净化设施及含油废水隔油设施、固废暂存设施以及小区绿化建设等。项目计划2015年10月全部竣工。 辛口镇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地理位置优势非常突出,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总体规划》中的西青新城范畴内,通过该项目建设,本区域内的各种公用设施、道路、社区服务体系等基础设施将尽快得到完善,能够实现农民宅基地价值的显化和农民住宅的商品化、产权化,从而大幅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和非劳动性所得,将从根本上提升该地区的文化底蕴并改变社会整体风貌。且本项目已经得到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用地取得了选址许可文件。综上,本项目选址适宜。 辛口镇是全市规划的示范小城镇之一,本项目即选址于该镇镇区,项目分为安置区和土地出让区两部分,其中安置区主要用于还迁居民住宅建设,土地出让区也是规划建设商品用房。项目建设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和《天津市西青区总体规划(2008-2020年)》中居住规划、打造宜居新城的要求和目标,与上述规划是相符合的。

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名单

省级示范小城镇(30个) 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修文县扎佐镇、息烽县小寨坝镇、开阳县龙岗镇 遵义市:遵义县尚嵇镇、桐梓县新站镇、仁怀市茅台镇、湄潭县永兴镇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郎岱镇、盘县柏果镇、水城县玉舍镇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平坝县夏云镇、普定县白岩镇 毕节市:威宁自治县迤那镇、纳雍县王家寨镇、大方县六龙镇、赫章县六曲河镇 铜仁市:德江县煎茶镇、印江县木黄镇、大龙开发区大龙镇 黔东南州:雷山县丹江镇、台江县施洞镇、黎平县肇兴镇 黔南州:独山县麻尾镇、平塘县卡蒲乡、贵定县昌明镇 黔西南州:兴仁县雨樟镇、贞丰县者相镇、普安县青山镇 市(州)示范小城镇(70个) 贵阳市:清镇市卫城镇、白云区牛场乡、修文县

六广镇、乌当区羊昌镇、花溪区青岩镇、息烽县九庄镇、开阳县南江乡 遵义市:绥阳县风华镇、赤水市官渡镇、遵义县鸭溪镇、习水县土城镇、正安县安场镇、务川自治县镇南镇、凤冈县永安镇、余庆县敖溪镇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木岗镇、六枝特区岩脚镇、盘县石桥镇、水城县发耳乡、钟山区大湾镇 安顺市:西秀区轿子山镇、西秀区七眼桥镇、平坝县天龙镇、普定县马官镇、镇宁自治县江龙镇、关岭自治县永宁镇、紫云自治县水塘镇 毕节市:大方县黄泥塘镇、七星关区青场镇、七星关区清水铺镇、黔西县素朴镇、金沙县沙土镇、织金县官寨乡、纳雍县龙场镇、威宁自治县东风镇 铜仁市:思南县塘头镇、沿河自治县官舟镇、玉屏自治县田坪镇、石阡县中坝镇、碧江区坝黄镇、江口县太平乡、松桃自治县寨英镇 黔东南州:丹寨县兴仁镇、麻江县宣威镇、凯里市龙场镇、镇远县青溪镇、施秉县牛大场镇、榕江县忠诚镇、剑河县岑松镇、从江县下江镇、黄平县旧州镇、锦屏县敦寨镇、三穗县台烈镇 黔南州:龙里县醒狮镇、都匀市墨冲镇、福泉市牛场镇、长顺县广顺镇、三都县周覃镇、荔波县甲良

有关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屋建设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

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村民以宅基地换房建设并管理示范小城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以下简称示范小城镇),是指村民以其宅基地按照规定的标准置换小城镇中的住宅,迁入小城镇居住,建设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的小城镇。 第四条示范小城镇建设坚持土地承包责任制不变、可耕种土地不减、尊重村民意愿、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合法权益的原则。 示范小城镇应当科学规划、特色设计、适于产业聚集和生态宜居。 示范小城镇建设除建设村民安置住宅区外,可以规划供市场开发、出让的土地,以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部分用于平衡建设资金。

第五条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市农业、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第六条示范小城镇建成后,对村民原有的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组织整理复垦,实现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占补平衡。 第七条示范小城镇所在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具体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置换主体资格认定、房屋权属认定、分配选房、签订换房协议、城镇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示范小城镇建设监督保障机制,对规划管理、土地利用、工程建设、村民宅基地置换、投融资等方面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示范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可以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市和区县财政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十条示范小城镇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十一条示范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应当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维护村民利益的原则。

398号文-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

天津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天津市声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城市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区域划分。 一、适用范围 本区域划分适用于本文中涉及的区域,未列在本文内的区域如有管理需要,可由当地区(县)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划定,并报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区域划分的引用而形成的条文。当下列文件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中的相应条款。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 (二)相关标准及政策性文件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1994)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1988) 《关于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的通知》(环发[2002]169号) 《2008-2010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 三、区域划分原则 (一)、从天津市目前噪声现状出发,结合城市近期规划进行功能片区划分和调整。 (二)、功能片区划分与调整工作以区、县环保部门确定为主,市环境保护局协调为辅。 (三)、全市范围内由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安静小区”,其声环境质量与噪声污染事故的处理统一按1类功能片区标准执行。

(四)、本次功能片区划分与调整工作中未涉及到的乡镇、村庄等区域如出现噪声污染事件时,所在区域统一按2类功能片区执行。 (五)、本次功能片区划分与调整工作不进行4类功能片区具体划分,仅由各区、县相关部门确定本区域交通干线。交通干线与相邻区域的距 离划分按GB15190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天津站地区(0.29km2)套 划为4类功能片区。 (六)、铁路既有线及铁路管辖范围区域以铁路部门确定为准。其与相邻功能片区距离划分按GB15190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机场周围飞机噪声影响区域按照《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及预测结果进行划分。 (八)、如出现相邻不同类型功能片区之间噪声污染事件,按高级别类型功能区标准执行。 (九)、本次功能片区划分与调整工作,按批准日期开始,有效期为5年。 在此期间如果有区域(包括交通干线)扩大、增加的管理需求,由 区、县环保部门上报,市环境保护局批准执行。原则上本文涉及的 区域划分类型不得更改。 四、监督与管理 (一)、各行政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 (二)、各行政区(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三)、城市规划部门在制定城市规划时,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和任务;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 (四)、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机场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五)、各级文化、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的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 执照。 五、附加说明

示范镇样板方案

兴仁县巴铃镇申报全省示范小城镇样板示范点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巴铃镇开展示范小城镇建设以来的建设成果,提升集镇建设的品位,全面推进巴铃镇示范小城镇建设。根据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遴选部分示范小城镇作为样板示范点进行培育的通知》(黔镇联办通〔2014〕18号)、黔西南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兴仁县巴铃镇和贞丰县者相镇申报全省示范小城镇样板示范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巴铃镇实际,特制定巴铃镇申报全省示范小城镇样板示范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州、县文件精神,围绕把巴铃镇建设成“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的“产城一体化”城镇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特”的发展战略,以科学规划为前提,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区位优势,凸显特色功能,强化产业支撑,优化空间布局,创新体制机制,实施综合开发,增强集聚能力,逐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建成“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小城镇建设示范点。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巴铃镇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领导,组建了巴铃镇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如下: 组长:铁俊(巴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超超(巴铃镇党委副书记) 张吉良(巴铃镇武装部长) 刘志阳(巴铃镇镇人民副镇长)

成员:周颖(巴铃镇镇人民副镇长)罗冉东(巴铃镇派出所所长)、毛全明(巴铃镇财政分局局长)、李洪梅(巴铃镇党政办主任)、周建军(巴铃镇城建办主任)、邹屹(巴铃镇国土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巴铃镇城建办办公室,周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城建办工作人员。 三、总体要求 认真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 100 个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的十条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3〕68 号)(以下简称《十条意见》),加快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巴铃镇在土地、户籍、教育、社保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根据《黔西南州建筑业发展动员会议》精神,抓住机遇,鼓励具有巴铃背景的建筑业施工团队在巴铃扎根,发展属于巴铃的建筑业企业,争创建筑业示范镇。加快绿色小城镇创建,结合巴铃镇山水风光、民族风情、地方风物等实际情况创建特色小镇;加快产业要素聚集,推动巴铃镇产业区域建设,促进产城共融、产城共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巴铃镇基础设施向周边村寨延伸,打造宜居、宜商、宜业、宜游的工矿型小城镇。 四、目标任务 ——建设目标。在现有城镇建设规模基础上,继续完善“8 个1”,分别是:政府路东街路、河滨大道东岸、污水处理厂、敬老院。建设“8+X”项目,分别是:镇区绿化工程、大山路和农丰路改造、镇区风貌建设、西街公共停车场、文化中心站建设、镇区环境整治、镇区供水设施建设、胜男茶叶种植、落水洞后山公墓扩建。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5个示范小城镇建设2013年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5个示范小城镇 建设201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州府办发[2013]54号 【发布部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28 【实施日期】2013.05.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5个示范小城镇建设2013年工作方案的通 知 (州府办发〔2013〕5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新区(试验区)筹委办: 《黔西南州25个示范小城镇建设2013年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

黔西南州25个示范小城镇建设2013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2年省、州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201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10号)及《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州委〔2012〕157号)精神,我州计划重点扶持25个示范小城镇,以点带面加快推进我州小城镇建设,到2015年,建成25个交通枢纽型、旅游景观型、绿色产业型、工矿园区型、商贸集散型、移民安置型等各具特色的示范小城镇。通过示范小城镇的带动作用,到2015年,每个县(市、新区)建成3至5个特色小城镇,全州新增小城镇人口15万人左右,新增城镇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带动全州城镇化水平提升6个百分点左右。为做好2013年度25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规划工作目标。按照“四小”的要求,打造“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富、小而特”示范小城镇,3个省级示范小城镇编制“四小”发展规划,18个州级示范小城镇根据自身发展情况适时编制。结合“六型”示范小城镇特点,打造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贸则贸、宜游则游的小城镇。并在打造“四小”小城镇的基础上,创建绿色小城镇,3个省级示范小城镇按国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标准进行创建,18个州级示范小城镇按省级绿色小城镇要求进行创建。结合“四小”要求及示范小城镇的交通区位、自然资源、产业构成、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等特点,科学编制完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核心街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3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4月底前完成镇区重点地段核心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根据规划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

天津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指导意见

天津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在示范小城镇建设基础上,加快建设一批实力小镇、特色小镇、花园小镇,是市委、市人民政府结合供给侧改革,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从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大局出发,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全面提升全市小城镇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增强小城镇核心竞争力和人口吸附能力,使我市小城镇更具实力、更具活力、更具特色,造福于民。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多年来,我市以示范小城镇为龙头,推进农民居住社区、示范工业园区、农业设施园区发展,农村“三区”建设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支撑;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项目、小巨人、楼宇经济、万企转型、众创空间以及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产业创新中心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生动力。在示范小城镇基础上开展特色小镇建设,有利于实现人、地、钱、房各种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在全市范围内共建共有共享;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资金,开放现有政策环境;有利于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从传统动力向新生动力驱动转变;从而促进我市城乡各类资源合理流动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异,实现一体化发展。 (二)目标要求。力争到2020年,创建10个实力小镇,20个市级特色小镇,上述30个小镇达到花园小镇建设标准,每个区因地制宜自主创建2到3个区级特色小镇。实力小镇以整建制街镇辖域范围进行考核,GDP要超200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要超40亿元;特色小镇可以

考虑以特色街区为考核单位,一个特色小镇可以有几个特色街区,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亿元以上(商品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除外),信息经济、金融、旅游和历史传统产业的特色小镇总投资额可放宽到不低于30亿元,特色产业投资占比不低于70%,旅游特色小镇应参照结合国家A级旅游景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有关内容进行建设;花园小镇要实行城镇全面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有条件的街镇要建立智慧共享平台,成为智慧小镇,以风景美、街区美、功能美、生态美、生活美、风尚美为建设内容,居住社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要达到100%,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要达到100%。 (三)产业定位。特色小镇产业,要结合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产业发展方向,立足打造十大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围绕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我市特色文化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为导向,聚焦互联网智能制造、信息经济、生态农业、节能环保、民俗文化、电子商务、高端旅游、食品安全、健康养老等民生领域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重点培育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体制机制灵活、兼具旅游与社区功能的专业特色小镇。 (四)规划引领。实力小镇要以推进产业集聚、高端高质、市场连接、历史传承等方面为发展重点,经济实力要强、功能集成完善、示范效应明显,具有独特发展魅力;特色小镇要在现代产业、民俗文化、生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津发改区县[2008]933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2.08 【实施日期】2008.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 导意见》的通知 (津发改区县〔2008〕933号) 各有关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示范小城镇建设的总体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农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在总结一批、二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二ОО八年十二月八日

关于示范小城镇试点建立规范的 项目建设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示范小城镇项目建设管理包括征地、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移交等阶段,管理目标包括投资、质量、安全、进度等,整个项目建设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一个科学完整、规范的管理体系,统筹和协调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华明镇等先期开展试点的单位,在这方面探索了很多好做法、好经验。为了规范示范小城镇项目建设管理体系,将农民安置住房建设成为一个安全工程、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名符其实的示范工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运转高效的项目建设管理体制 示范小城镇项目建设管理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由区县政府组建的投融资建设平台,承担项目甲方的各项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运转高效,保证工程的统一指挥。要集合经验丰富的各专业技术人才,组成优秀的项目管理团队,精诚团结,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同时,要强化公司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在工作中有规章制度可以遵循,有管理程序和流程可以控制,有管理记录可以查询和追溯,各项事务都有专人管理落实。 (一)有章可循 规章制度是项目建设管理遵循的原则和指南,是项目管理执行和控制的基础。为规范、强化项目管理,建设单位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管理的范围和深度,让建设单位人员掌握自身职责范围和权限,参建单位人员了解建设单位

贵州省5个100工程

贵州省5个100工程 “5个100工程”即是100个产业园区、100个示范小城镇、100个城市综合体、100个旅游景区和100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 第一篇:100个示范小城镇 到2015年,我省将建成100个交通枢纽型、旅游景观型、绿色产业型、工矿园区型、商贸集散型、移民安置型等各具特色的示范小城镇,其中省级示范小城镇30个,市(自治州)级示范小城镇70个。为快速、有效推进100个小城镇建设,目前我省与国开行贵州分行、省农信社签署合作备忘录,获得460亿元小城镇建设金融支持。 贵州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名单 省级示范镇(30个) 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修文县扎佐镇、息烽县小寨坝镇、开阳县龙岗镇 遵义市:遵义县尚嵇镇、桐梓县新站镇、仁怀市茅台镇、湄潭县永兴镇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郎岱镇、盘县柏果镇、水城县玉舍乡 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平坝县夏云镇、普定县白岩镇 毕节市:威宁自治县迤那镇、纳雍县王家寨镇、大方县六龙镇、赫章县六曲河镇铜仁市:德江县煎茶镇、印江自治县木黄镇、大龙开发区大龙镇

黔东南州:雷山县丹江镇、台江县施洞镇、黎平县肇兴乡 黔南州:独山县麻尾镇、平塘县卡蒲乡、贵定县昌明镇 黔西南州:兴仁县雨樟镇、贞丰县者相镇、普安县青山镇 市(州)示范镇(70个) 贵阳市:清镇市卫城镇、白云区牛场乡、修文县六广镇、乌当区羊昌镇、花溪区青岩镇、息烽县九庄镇、开阳县南江乡 遵义市:绥阳县风华镇、赤水市官渡镇、遵义县鸭溪镇、习水县土城镇、正安县安场镇、务川自治县镇南镇、凤冈县永安镇、余庆县敖溪镇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木岗镇、六枝特区岩脚镇、盘县石桥镇、水城县发耳乡、钟山区大湾镇 安顺市:西秀区轿子山镇、西秀区七眼桥镇、平坝县天龙镇、普定县马官镇、镇宁自治县江龙镇、关岭自治县永宁镇、紫云自治县水塘镇 毕节市:大方县黄泥塘镇、七星关区青场镇、七星关区清水铺镇、黔西县素朴镇、金沙县沙土镇、织金县官寨乡、纳雍县龙场镇、威宁自治县东风镇 铜仁市:思南县塘头镇、沿河自治县官舟镇、玉屏自治县田坪镇、石阡县中坝镇、碧江区坝黄镇、江口县太平乡、松桃自治县寨英镇 黔东南州:丹寨县兴仁镇、麻江县宣威镇、凯里市龙场镇、镇远县青溪镇、施秉县牛大场镇、榕江县忠诚镇、剑河县岑松镇、从江县下江镇、黄平县 旧州镇、锦屏县敦寨镇、三穗县台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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