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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违章管理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

Q/CDT-JXCC 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DT-JXCC 209 0004-2015

反违章管理规定

2015-06-01发布 2015-06-15实施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前言

根据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的安排,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反违章管理规定》(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的编写目的是为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激励员工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完成。

自本标准发布实施之日起,本公司所有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工作都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由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凯军

本标准审查人:王显亮

本标准批准人:王永金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于2008年10月首次实施, 2015年6月再次修改、审核并发布实施。

反违章管理规定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管理的内容与要求,以及检查与考核的方法。

1.2本标准适用于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管理工作,亦适用于发承包工程和外委工程人员的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2.1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

GB26860--2011

气部分)

2.1.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 409—1991

2.1.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 26164.1—2010

2.1.4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

2.1.5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10〕17号

2.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30号

2.1.7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大唐黑电生[2011]1号

3定义和缩略语

3.1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1安全是指免遭不可接受的危险的伤害。

3.1.2事故是指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1.3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1.4违章是指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3.2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2.1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3.2.2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生产的部门和专业等二级机构——生产单位

3.2.3安全监察部——安监部

3.2.4安全监察人员——安监人员

3.2.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规

3.2.6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维护轮换制——两票、三制4责任与权限

4.1反违章领导小组是公司反违章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见

5.3)。

4.2 安监部是公司反违章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反违章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4.3各生产单位负责在本单位执行本标准。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指导思想和主题

5.1.1反违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体现“生命至上、细节安全”的安全理念,从提高认识着手,动员全体员工,自上而下培养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深层次分析思考违章行为的危害,加强宣传,加强管理,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建立良好的反违章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创造安全的生产和作业环境,杜绝因违章造成的事故。保证员工的人身不受伤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5.1.2反违章工作的主题是:“树立零违章理念,创建无违章企业”。

5.2违章分类及违章行为

5.2.1违章分类

5.2.1.1严重违章行为:是指一旦造成后果,不仅对本人,还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行为;违反《安规》中“严禁……”的行为;检查人员根据规程、标准认定的违章行为。

5.2.1.2比较严重违章行为:是指对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带来伤害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停运的行为;违反《安规》中规定“应……”的行为;检查人员根据规程、标准认定的违章行为。

5.2.1.3一般违章行为:是指违反规程、制度,尚未构成前两条规定的其它违章行为;检查人员根据规程、标准认定的违章行为。

5.2.2 严重违章行为(89条)

严重违章行为是指一旦造成后果,不仅对本人,还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行为;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严禁……”的行为。

违反省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即为严重违章行为,其它严重违章行为具体如下:5.2.2.1误(漏)拉(合)断路器、误(漏)打开(关闭)阀门、误(漏)接(拆)线、误(漏)投(退)压板(连线、连片)、误(漏)装(拆)主要安全设施、误(漏)装(拆)试验用地线、误升(降)压或升(降)压超限(包括电气、热力)、误动、误碰、误设计、误计算、误整定,可能引起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

5.2.2.2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一次插头)、带电挂(合)地线(接地刀闸)、带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一次插头)、走错间隔(位置)、投(切)位置错误、错误操作引起非同期并列、发出错误调度令或误操作令、错用材料、配件或设备。

5.2.2.3运行值班人员随意离岗、在岗睡觉。

5.2.2.4不认真交接班,交接内容有遗漏、错误和记录不全等现象。

5.2.2.5无票操作或使用不合格操作票,操作中遗漏或颠倒操作项目。

5.2.2.6操作票、工作票未进行危险点分析、交底。

5.2.2.7操作时监护人不认真监护,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他活动。

5.2.2.8未经考试合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操作人。

5.2.2.9设备检修无票或使用不合格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不认真履行工作票手续。

5.2.2.10检修工作中途换人,未在工作票中体现,未进行安全交底。

5.2.2.11未经运行人员同意,擅自操作运行设备或扩大检修工作范围。

5.2.2.12作业中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或监护不到位,工作负责人不按工作票要求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未向工作组成员安全交底便开始工作。

5.2.2.13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时不唱票、不复诵。

5.2.2.14工作班成员未撤离工作现场甚至还在工作,就提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5.2.2.15现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不到位,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未临时委托能胜任人员代替且未通知工作组成员。

5.2.2.16不按工作票要求一次性做好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共同到现场检查、交待安全措施执行情况便许可工作。

5.2.2.17动火区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而进行明火作业,或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不完善、不落实。

5.2.2.18私自使用万能钥匙进行解锁操作。

5.2.2.19不按规定时间抄表,抄表时伪造数据。

5.2.2.20约时停送电。

5.2.2.21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驾驶员等特殊工种人员,不按规定持证上岗。

5.2.2.22使用没有检验合格证的各种电动、起重工具及安全工器具。

5.2.2.23责任部门对外来人员未按规定履行现场准入手续,且又无人监护,允许其进入生产现场。

5.2.2.24非电工接临时电源或不正确使用电源箱,乱拉乱接临时线,接线不符合规定,电线绝缘破损漏电及使用的临时电源线无漏电保护装置。

5.2.2.25不核对设备名称、盘柜名称、线路名称和编号就盲目进行检修、试验、调试。

5.2.2.26不按规定时间、路线巡回检查,检查不到位,应发现的问题未发现。

5.2.2.27高空作业、设备清扫、倒闸操作时,应设专人监护而未设。

5.2.2.28现场楼板平台、扶梯、栏杆、孔洞盖板、照明、通道等安全设施不完善,应设遮拦、围栏、标示牌而不设。

5.2.2.29检修开工及设备现场无安全护网、围栏、遮拦等安全措施。

5.2.2.30高压试验时不装设临时围栏、标示牌,加压过程无专人监护和呼唱。

5.2.2.31氧气、乙炔同车运输,气瓶缺少安全防护帽、减振胶圈、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未按规定垂直立放,固定牢靠,距离小于5米等。

5.2.2.32未按规定存放油料、涂料、气瓶等易燃易爆品。

5.2.2.33随意移动安全标示牌、警示牌。

5.2.2.34未经许可动用或损坏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火警除外)。

5.2.2.35违反油区、氢站等重点防火区域的相应规程、规定进入相应区域或进行作业。

5.2.2.36厂内机动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超速行车。

5.2.2.37对外委工程无合同、无安全协议、未经安全培训或雇用无施工资格的单位。

5.2.2.38着装不符合劳动保护要求,生产工作现场穿裙子、短裤、背心、高跟鞋、拖鞋、凉鞋等。

5.2.2.39启动输煤设备前,不进行联系,不通知,不打警告铃,不到现场检查。

5.2.2.40登杆作业时,不核对线路名称,不检查杆根;

5.2.2.41交叉跨越线路停电作业时,跨越的带电线路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即开始工作。

5.2.2.42制粉系统检查、锅炉除焦、带压补漏等作业不戴防护面具、不穿防护服和不戴防护手套者。

5.2.2.43高压带电设备附近用导电的金属或非绝缘用具测量或进行其它工作。

5.2.2.44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没有安全措施。

5.2.2.45在杆塔上或特高作业不使用带保险绳的安全带。

5.2.2.46将运行中的转动设备防护罩或遮栏打开,将手或其它物件伸入防护罩或遮栏内,以及在其它的裸露的转动部位进行清扫或其它工作。

5.2.2.47作业人员随吊物上下或吊重物行走不鸣铃。

5.2.2.48处理磨煤机入口着火时,不停磨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理。

5.2.2.49跨越使用中的钢丝绳。

5.2.2.50在备用的转动设备上工作,未履行工作票手续或未采取防误启动的措施。

5.2.2.51水上作业不穿救生衣。

5.2.2.52进入油区、氢站作业,未使用铜制工具或未在非铜制金属工具上涂抹黄油。

5.2.2.53在管道或容器内电焊或使用电动工具作业时,不穿绝缘鞋,不做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全。

5.2.2.54用湿抹布擦带电的电气设备或电灯。

5.2.2.55在传动、转动机械的保护罩上坐、立、行走。

5.2.2.56容器内作业时无监护人。

5.2.2.57擅自使用临时工,或不按规定使用外包工。

5.2.2.58在无栏杆的构架上行走,登高作业不穿胶底鞋。

5.2.2.59无证启动吊车或驾驶机动车辆。

5.2.2.60在没有装设栏杆的楼梯、平台或脚手架上作业。

5.2.2.61进入封闭容器或地下空间及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的工作地点未进行通风或小动物试验。

5.2.2.62危险点分析未落实或工作组成员未进行安全交底。

5.2.2.63进入油区带火种,使用电炉子,穿带铁钉的鞋,机动车辆不装防火罩,油区、开关室、升压站、变压器围栏门不及时上锁。

5.2.2.64站在起吊物件下方,起重现场不设专人指挥。

5.2.2.65装设地线前不验电或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装设接地线。

5.2.2.66酒后上岗、酒后作业、酒后驾车。

5.2.2.67在易燃品及重要设备上进行焊接时无人监护,未采取防火措施。

5.2.2.68在裸露的孔洞周围未安装遮栏和设置警告标志就开始工作。

5.2.2.69机械设备检修不停电。

5.2.2.70在高处平台、孔洞边沿休息或倚坐栏杆。

5.2.2.71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时不设明显标志。

5.2.2.72使用割炬、气焊时,明火点与乙炔瓶(氧气瓶)距离不到10米的。

5.2.2.73使用破损的氧气表、乙炔表。

5.2.2.74吊氧气瓶、乙炔瓶不使用吊篮。

5.2.2.75检修工作开始前没有唱票。

5.2.2.76进入油区、制氢站进行检修作业,不使用防爆工具。

5.2.2.77受限空间作业前,未将作业的受限空间与其他空间、管道等进行可靠隔离;

5.2.2.78受限空间作业前,未视空间情况进行清理、清洗(如,腾空空间、清扫空间、中和危害物)、置换、通风等,使用通氧气的方法解决缺氧问题;

5.2.2.79受限空间作业未设立外部设监护人,监护人与作业人员无有效的联系方式;

5.2.2.80非作业组成员参加受限空间作业;

5.2.2.81对长期不通风,且可能存在有机物的受限空间,未检测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气体浓度;或未根据空间的大小、与其他空间及管道连接情况,进行强制通风;或未使用活体动物进行试验;

5.2.2.8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未佩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等);

5.2.2.8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工器具不符合要求;进入金属容器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大于12V,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12V时,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

5.2.2.84作业环境存在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未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12V的防爆安全行灯,作业人员未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5.2.2.85高温作业时,未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药品和充足的饮用水,未采取强行机械通风的措施来降低人员中暑的可能性;

5.2.2.86 3人及以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未制定应急救援措施;

5.2.2.87施救人员不熟悉救援环境、救援技能和方法;

5.2.2.88 进入油区、氢站作业,未使用铜制工具或未在非有色金属工具上涂抹黄油;

5.2.2.89安监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认定的第一类违章行为。

5.2.3 比较严重违章行为(59条)

比较严重违章行为是指对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带来伤害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停运

的行为;或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应……”的行为。

比较严重违章行为具体如下:

5.2.3.1单人巡检时,发现电气设备缺陷,不注意安全距离,擅自进行处理。

5.2.3.2工作负责人安排情绪激动和明显精神状态差的工作组成员从事危险性工作。

5.2.3.3进出配电室或电子设备间等重要部位不随手关门、锁门。

5.2.3.4应设临时拉线而未设,松动承力拉线或挖开杆基后上杆作业。

5.2.3.5电气工器具外壳未接地、不使用带地线的插头插座;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未装设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5.2.3.6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夹角过大或过小,将梯子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就蹬高作业,或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

5.2.3.7在压力容器内工作不按规定使用电压等级的工器具或用氧气通风。

5.2.3.8不按工种要求着装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如电焊工不穿电焊工作服;高压验电不戴绝缘手套等。

5.2.3.9脚手架不按规定敷设立栏、斜(横)撑、不满铺跳板、不检验挂牌,不注明承载能力。

5.2.3.10在运行或备用的输煤皮带上行走、跨越、站立及传递各种工具等。

5.2.3.11钻越、跨越设备围栏和作业现场的临时围栏。

5.2.3.12安排外委队伍作业,现场不设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

5.2.3.13高处作业或交叉作业向地面扔物件、工具。

5.2.3.1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将安全带挂在不牢固的物体上,或挂在低于站立的工作面的物体上低挂高用。

5.2.3.15起重机吊物时,在起吊重物下行走或停留。

5.2.3.16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5.2.3.17司机劳累驾车或在行车中与旁人谈话精神不集中。

5.2.3.18斗轮机工作时,人员进入抓斗活动范围。

5.2.3.19领导和管理人员对违章不劝阻、不制止,视而不见,听之任之。

5.2.3.20不按规定进行脚手架验收审批而使用者。

5.2.3.21登设备构架拆装接地线者。

5.2.3.22生产现场随意乱拉电源。

5.2.3.23使用绝缘工具前不认真检查者。

5.2.3.24不采取安全措施在生产现场点火、动用电、火焊等。

5.2.3.25没有审批手续,私自制造和使用压力容器。

5.2.3.26作业时不按规定戴防护眼镜。

5.2.3.27发承包工程作业人员不经安全培训和安全资格审查就进入现场工作。

5.2.3.28电焊机二次线连接不使用快速接头及电焊线绝缘不合格或外壳未接地,零线、二次线过热。

5.2.3.29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工器具,起重作业地面周围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就进行工作。

5.2.3.30无证人员使用电焊、火焊。

5.2.3.31起重作业不设专人指挥。

5.2.3.32电焊机一次线接线裸露、漏电。

5.2.3.33低压操作不戴线手套,高压操作不戴绝缘手套,操作时应使用专用工具而没有使用者。

5.2.3.34对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不全、不当、许可人不补充、不纠正。

5.2.3.35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式潜水泵不装设漏电保护器者。

5.2.3.36危险点分析不全,安全措施不全,漏洞较大。

5.2.3.37没有或不正确使用保护用品,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机、切割机等。

5.2.3.38凭借栏杆、脚手架、瓷架等起吊重物。

5.2.3.39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四周无安全警示设施。

5.2.3.40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5.2.3.41操作人不等监护人发令即进行操作。

5.2.3.42高空作业时上下抛投工具材料或抛物。

5.2.3.43擅自拆除“禁止合闸有人操作”等警告标志牌。

5.2.3.44机动车违章载人。

5.2.3.45邻近带电设备作业应设而未设专人监护。

5.2.3.46工作票所列工作任务与实际不符。

5.2.3.47未得到工作负责人开始工作命令即开始工作。

5.2.3.48应设临时拉线而未设,松动承力拉线或挖开杆基后上杆作业。

5.2.3.49 特殊危险作业,未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和应急预案,未执行审批、监护制度。

5.2.3.50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未挂《脚手架验收合格证》或未在《脚手架验收合格证》上签字就开始登架工作。

5.2.3.51临时电源线、移动电缆盘的电源线、行灯电源线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如:油桶、氧气乙炔瓶上。

5.2.3.52高处气割时,未采取防止熔渣落地的安全措施。

5.2.3.53一吊栏内同时坐两个人以上工作。

5.2.3.54从事酸、碱作业现场不设急救用水和毛巾、药棉及中和用的溶液。

5.2.3.55在生产现场吸烟。

5.2.3.56 班前会、班后会、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未开展。

5.2.3.57 问题库中的问题6个月内未进行整改;或春、秋检、专项检查等查出问题3个月内未进行整改,且未上报原因。

5.2.3.58 发生一类障碍及以上未及时上报。

5.2.3.59 安监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认定的第二类违章行为。

5.2.4 第三类违章行为(30条)

一般违章行为是指违反规程、制度,尚未构成前两条规定的其它违章行为。

一般违章行为具体如下:

5.2.4.1未经班长或领导同意私自调班及连班。

5.2.4.2已执行的工作票、操作票,漏项、错项、开关设备未使用双重编号。

5.2.4.3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在工作现场未穿绝缘鞋。

5.2.4.4电焊机接地线接到运行设备上。

5.2.4.5电动起重吊车用后不停电、不上锁。

5.2.4.6向停止运行的输煤皮带上堆积垃圾杂物及煤粉等。

5.2.4.7检修作业现场照明不充足。

5.2.4.8生产现场、办公室使用电炉子、电热器未执行审批手续。

5.2.4.9不在现场规定地点进行交接班。

5.2.4.10接触粉尘工作不按规定戴防尘口罩。

5.2.4.11在检修现场睡觉。

5.2.4.12进入生产现场着装不符合要求。

5.2.4.13低压电源开关、刀闸无防护盖,保险丝不合格,导电部分外露。

5.2.4.14防误闭锁钥匙不按规定使用。

5.2.4.15操作票执行完或办理“两票”中代替他人签字者,考核2000元。

5.2.4.16进入工程师站、电子设备间、继电保护室内接、打手机、使用对讲机者(特殊情况由领导批准)。

5.2.4.17不按规定电压使用行灯或使用不合格行灯。

5.2.4.18运行人员脱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

5.2.4.19运行监盘人员闲谈或长时间占用生产电话闲谈。

5.2.4.20积雪不及时清扫即攀爬斗轮机外楼梯。

5.2.4.21使用无标签或无醒目标签的化学药品。

5.2.4.22问题整改闭环单已闭环,实际未整改的;

5.2.4.23发生异常、二类障碍未及时上报;

5.2.4.24管理人员没有在集团公司规定的一种工作票上进行到位签字。

5.2.4.25 坐在安全帽上或进入现场不戴好安全帽,如:不系下颌带、戴不正、戴不紧、佩带破损或不合格的安全帽;

5.2.4.26、厂区内移动吸烟;

5.2.4.27戴手套或单手抡大锤及使用不合格大锤。

5.2.4.28当班期间打扑克、麻将。

5.2.4.29在楼梯、平台、通道上随意堆放杂物。

5.2.4.30安监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认定的第三类违章行为。

5.3 反违章管理机构

5.3.1 反违章领导小组和职责:

5.3.1.1 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

生产副总经理

经营副总经理

纪检委书记兼工会主席

总工程师

成员:运行副总工程师

检修副总工程师

安监部主任

设备部主任、生产支部书记

发电部主任、支部书记

检修部主任、支部书记

生产燃料部主任、支部书记

人资部主任

经营管理部主任

总经理工作部主任

思政部主任

监察审计部主任

九星集团安生部主任

5.3.1.2 领导小组职责:

5.3.1.2.1 组长职责:

5.3.1.2.1.1负责提出公司范围内反违章工作的总体思路及本标准编制的原则,对本标准的

执行情况负责。

5.3.1.2.1.2负责公司本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评。

5.3.1.2.1.3定期召集专题会议研究反违章工作实施的有效性,不断改进反违章工作的方法。

5.3.1.2.2 副组长职责:

5.3.1.2.2.1负责组织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的编制和执行。

5.3.1.2.2.2负责公司各级人员管理思想的教育和培养,以达到反违章工作的要求。充分调动包括政工系统各部门及生产各部门的积极性,营造全员、全公司的反违章氛围。

5.3.1.2.2.3负责制定公司反违章工作有关的制度和规定并对其可操作性负责。

5.3.1.2.3 成员职责:

5.3.1.2.3.1结合本职工作的职责和权利有效地完成本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日常工作。

5.3.1.2.3.2 负责把反违章工作的思想和活动内容贯彻至每一名员工当中。

5.3.1.2.3.3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

5.3.2反违章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反违章管理工作,反违章领导小组成员及安监部负责本公司的反违章管理工作。

5.3.3各级领导应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5.3.4员工有权拒绝接受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违章指挥和强令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行为。

5.3.5各生产单位及班组对发生的违章,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并进行整改。

5.3.6反违章工作各生产单位都要设置违章曝光栏,并建立全员违章积分档案。做到对违章“曝光、教育、处罚、整改”四同步。

5.3.7安监部根据生产作业情况,采取分散检查、集中检查、抽查和跟踪检查等方式,对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单位反违章工作的开展情况。

5.3.8安监部在每月安全分析会上进行反违章情况阶段性评价总结。

5.3.9各部室、专业都应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反违章管理办法。建立员工违章积分档案,每周对反违章情况进行分析点评,每月对反违章情况进行总结。

5.3.10班组在每天的班前会上,根据当日作业内容,布置反违章工作重点和要求,班后会对反违章工作进行总结。

5.3.11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内容中,应有分析公司、专业和班组发生的典型违章现象,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5.3.12在公司网页建立违章曝光台,各部门、专业应建立相应的违章曝光栏,将违章情况通报挂在通报栏中,以供员工了解违章内容,汲取教训,避免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员工违章积分达到6分时,违章员工所在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公司安全生产分析会议上检讨,分析本单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6检查与考核

6.1检查

6.1.1各生产单位依据本标准进行自我监督控制,各单位领导和安全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作业,并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杜绝事故的发生。

6.1.2公司总经理每月至少两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领导检查违章记录。

6.1.3公司副总经理每周至少一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领导检查违章记录。

6.1.4安监部主任、副主任每周至少三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领导检查违章记录。

6.1.5部门(专业)主任、副主任每周至少四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部门(专业)检查违章记录。

6.1.6各级安全员每周至少五次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本单位检查违章记录。

6.1.7班组长、班组安全员每次作业必须进入现场检查员工有无违章现象,并填写违章管理记录。

6.1.8在反违章工作中,对违章行为实行分值量化——违章积分制。违章积分制:在违章行为发生时按违章性质及类型积不同的分值,直至加到12分,积分周期为一年。

6.1.9公司安监部建立各二级生产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的违章档案,各二级生产单位建立本单位的全员违章档案,班组设立违章记录。

6.2考核

6.2.1第一类违章考核,违章积分积3分,每人次罚款300元。

6.2.2第二类违章考核,违章积分积2分,每人次罚款200元。

6.2.3第三类违章考核,违章积分积1分,每人次罚款100元。

6.2.4对因违章造成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一类障碍及以上设备、火灾、机械、交通事故的,每次积6-12分,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6.2.5对因违章造成设备异常及二类障碍,每次积4-8分,并按公司《设备可靠性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6.2.6反违章工作实行连带责任,个人违章行为的发生,除对个人进行积分和罚款,相应的班组、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也要连带违章积分积A+1分(A为员工在违章中积分),并处罚款B+100元(B为员工在违章中被处罚款数额)。

注1:公司(厂)领导检查发现员工违章,连带处罚安监部主任、部门(车间)主任、主管副主任、积分为A+1(A为员工在违章中被积分值);处罚款为B+100(B为员工在违章中被处罚款数额)。

注2:违章连带责任:是指处罚违章者的上级管理人员,向上逐级处罚和积分,直至发现违章者的下一级为止,比如:安监部发现××部主任违章,只对××部主任一人积分和处罚;如果发现××部某班组员工违章,除对该员工积分与处罚外,加重对××部主任、安全员、该班班长的积分与处罚,依此类推。

6.2.7对发生违章现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本规定进行处罚外,并根据单位员工积分情况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扣罚安全生产目标奖。

6.2.8对外包工程单位施工期间累计发生五次及以上严重违章,扣除该单位全部安全抵押金,该施工单位停工进行整顿,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6.2.9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连带积分代表了本单位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连带积分达到9分以上者,取消该单位年内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6.2.10个人违章积分达5分以上的,取消年内先进个人评选资格。

6.2.11违章积分达到4分者(连带积分者除外),违章人员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剖析,形成文字材料交安监部存档,停职一周,参加本企业进行的安全培训,并经本规定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2.12违章积分达到8分者(连带积分者除外),除本人形成违章行为剖析材料外,需在所

属部门、班组的安全日活动中进行剖析。下岗一个月,参加本企业进行的安全培训,并经本规定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2.13违章积分达到12分者(连带积分者除外),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在违章曝光台上曝光,下岗学习三个月,参加本企业进行的安全培训,并经本规定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2.14劳务用工人员发生一次一般违章行为,考核50元;发生一次比较严重违章行为,考核100元;发生一次严重违章行为,考核150元;累计发生两次严重违章行为,取消此人在公司(厂)的用工资格。

(八)外包工程单位施工期间累计发生五次及以上严重违章,扣除该单位全部安全抵押金,该施工单位停工进行整顿,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外来施工人员违章,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6.2.15对集团公司、省公司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加倍考核。

6.2.16各级领导、安监人员、单位安全员在作业现场不及时纠正作业人员的各种违章行为,将处以高于违章者一倍的罚款和积分。

6.2.17操作票执行完或办理“两票”中代替他人签字者,考核2000元。

6.3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监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违章积分卡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2020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202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生命与健康,保证局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河北省农电现场安全督察检查制度》、《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包括多经公司)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违章行为 第四条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

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违章分三种类型: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 第五条违章行为的具体表现 一、管理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违章行为的归类: 1、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网公司及上级供电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 3、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 4、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 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 6、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反违章管理办法 批准: 审核: 编制: 年月日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所构成的违章行为的范围、定性及处罚程度。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各部门及个人。 2.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电厂产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热电厂产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热电厂产业《反违章管理指导意见》 3.总则 3.1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电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的发生,提高广大员工的反违章意识和“四不伤害”能力,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和“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的观念,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以实现“零违章”确保“零事故”的目标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和《电力法》的有关条款,以及《热电厂产业安全工作规定》、《《热电厂产业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结合热电厂产业关于反违章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事故、消灭违章、确保电力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规范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特制订《电厂电力安全生产中违章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3.2电厂及各部门要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技术的培训和提高,保证员工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杜绝思想上、管理上、工作上、行为上的违章,以形成习惯性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 3.3 各部门要制订相应的制度,开展对反违章管理的检查和考核,建立员工违章档案,最大限度地杜绝由于违章而造成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3.4 反违章是企业全员性工作,必须以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以形成连锁挂钩、互相制约的考核机制。 3.5 反违章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必须持之以恒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四不伤害”的能力。 3.6 反违章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贯彻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和重奖重罚的原则。 3.7 本办法由综合科、安培科、生技科、等部门共同监督执行。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4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通用范 本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章、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培训教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

反违章管理规章制度

反违章管理规章制度

反违章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努力实现“无违章”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是企业全员性工作,必须做到全员参与,互相监督,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层层保。要建立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部门,部门保企业的保证体系。 第三条反违章工作要建立起有效运行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超前防范。要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反违章工作的认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四不伤害”能力,做到“管理、伦理、法理”三管齐下,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 (一)反违章领导、工作小组,由安监、生技、监察、工会、人事劳资、公安等部门的领导组成,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 (二)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及奖惩办法;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所需人、财、物; 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三)反违章工作小组的职责: 1、检查生产车间(队、处)、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 2、监督检查各单位及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违章工作的检查、整改及考核。 第二章违章分类及管理 第六条违章的分类及管理原则 (一)违章分为四类: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二)对发现的各类违章,都要按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三)各单位及其生产车间都要设立违章曝光栏(或网上公布),公布对违章者处罚决定,并在决定中说明所违反规程的条款。 1、违章曝光栏的位置应设在该单位、车间每个职工都能看到的地方; 2、违章者的姓名和处罚决定应书面公布。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 办法正式版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章、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培训教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

中,违反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本单位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四条违章按照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三类。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生命与健康,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厂科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违章行为 第四条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违章分三种类型: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 第五条违章行为的具体表现

管理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违章行为的归类: 1 、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四川省电网公司及四川甘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 、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 3 、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 4、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 5 、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 6 、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 7 、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制度采取管理措施; 8 、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9 、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 10、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 11 、违章使用临时工; 12 、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行为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行为违章主要表现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违章指挥行为归类: 1 、不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指挥; 2、现场指挥不符合有关规定;

轻合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85 轻合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通用 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轻合金有限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所属各车间、部室,承接公司工程项目的外来单位以及进入公司生产、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 二、职责分工 1.管理人员(含各级领导)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确保本人分管区域和职责范围内杜绝违章现象的权利和义务。 (3)有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并依法惩处违章的权利。 2.专、兼职安监员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依法管理,对职责范围内违章现象依法惩处的权利和义务。 (3)有对发现的违章现象随时随地制止纠正并依法惩处的权利和义务。

(4)有对制止、纠正或检举违章行为的有功人员提出奖励意见的权利。 (5)有接受群众监督和批评纠正的义务。 3.作业人员(含外来人员) (1)自觉遵章守纪,确保本人不发生违章行为。 (2)有制止同班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权利和义务。 (3)有制止和纠正事故隐患、检举他人违章行为的权利。 三、组织领导 1.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总经理、书记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监察部、生产管理部、机电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基建办公室、技术中心、人力资源部、党政办公室、武装保卫部、政工部、工会、财务部主要负责人 2.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及奖惩办法。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或其他违章所需人、财、物。 (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检查各车间、部室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777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 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 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 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 章、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 设、培训教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 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本单位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四条违章按照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三类。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

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

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规 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某电业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1总则 1.1为了加强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使反违章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1.2反违章是总公司全员性工作,必须做到层层抓、层层保。个人保班组(站所),班组(站所)保车间(科室)、车间(科室)保总公司。管理干部和职工要实行“双向”监督。 1.3反违章工作要做到“管理、伦理、法理”三管齐下,要克服以罚代管和只管不罚。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的能力。 1.4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人负责、重奖重罚。 1.5反违章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因此,总公司成立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总公司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1.6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监察部、生技部、发展策划部、工会、营销部、乡镇电管部、实业公司、信息通讯中心、计量中心、客户中心、热电厂、电力安装公司、热力安装公司、电力器材公司、运输公司、保安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1.7各单位都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反违章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可由安全员、设备分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等组成。 1.8本办法依据鲁电集团安监【2009】137号《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而制定,如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1.9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规定和奖惩办法;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的人、财、物; (3)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检查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和复查; (6)讨论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事项; (7)监督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管理性违章。 1.10总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全监察部。 1.11在执行本办法对责任人实施考核奖惩的同时,可以按照总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和业绩考核责任书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人所在单位实施考核奖惩。 1.12本办法解释权归总公司安全监察部。

反违章实施细则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90 反违章实施细则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反违章实施细则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管理,规范职工的行为,对习惯性违章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避免和减少发生各类人员伤害事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专业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各单位要把反违章作为安全施工工作的重点,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三不伤害”的能力,确保安全施工。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1996年-01-01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009.2-9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1995年-04-01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5009.3-9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1998年-04-01实施。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规定考试题

安全生产反违章管理规定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下列属于作业行为违章的条款是(A )。 A.进入作业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 B.机械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 C.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2.下列属于一般性违章的条款是(A )。 A.作业现场未设置围栏;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 B.无票进行工作、操作。 C.单人进行工作、操作。 3.下列属于中度违章的条款是(A )。 A.未认真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误登杆。 B.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地点下方未设围栏和专人看守。 C.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有害气体不按规定存放、使用。 4.下列属于严重违章的条款是(A )。 A.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B.颠倒装、拆接地线顺序。 C.工作负责人未指定临时替代人离开工作现场。 5.下列属于管理违章的条款是(A )。 A.现场规程修订延期超过3年。 B.临近带电设备修剪(砍伐)树木无可靠安全控制措施。 C.未用安全工器具进行电气倒闸操作。 6.下列属于装置违章的条款是(A )。 A.电气设备不按规定装设安全警示标志或设置固定遮(围)栏

B.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增加工作内容或变更安全措施。 C.工作班成员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7.下列属于作业行为违章中一般性违章的条款是(A ) A.漏挂(拆)、错挂(拆)标示牌。 B.线路施工邻近带电设备至危险距离,未实施导地线、绞磨、吊车等牵引工器具外壳可靠接地。 C.线路作业人员利用绳索或拉线下滑。 8.下列属于作业行为违章中中度违章的条款是(A) A.违规使用防误闭锁装置解锁钥匙。 B.使用未按规定签名的工作票、操作票、二次措施单。 C.接受(下达)调度指令未及时记录、复诵、录音。 9.下列属于作业行为违章中严重违章的条款是(C ) A.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B.已明确的重大安全隐患未制定整改计划或未落实整改治理措施。 C.不验电装设接地线、无接地线进行电气检修作业。 10.下列属于装置违章中一般性违章的条款是(B)。 A.进行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安稳装置传动试验未提前告知运行人员、现场检修人员。 B.线路杆塔、配电台变安全标识不清、警示围栏不全等。 C.在二次屏柜上作业,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无明显隔开标志,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掉闸的安全措施。 11.下列属于装置违章中中度违章的条款是() A.将钢卷尺、夹有金属丝的皮卷尺和线尺、金属梯子带入变电站生产区域。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严惩治违章,预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保护员工生命与健康,保证设备安全,保证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重庆市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渝电总[2007]23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反违章工作的指导思想:违章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反违章应以教育培训为前提,围绕预防、检查、纠正、处罚和培训五个环节建立起反违章常态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结合对违章行为的严查重处,逐步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遏制违章现象,最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3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第4条反违章工作实行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班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处,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罚。 第5条对反违章成绩显著和制止违章、避免事故发生的车间、班组

和个人经公司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给予奖励。对在工作中因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班组,执行《重庆市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和《重庆市中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没有造成事故并被公司查出的其它情况的违章行为,按本细则进行处罚。 第6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庆市中安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班组及外来施工队伍所有在岗人员。 第二章反违章工作组织领导 第7条反违章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手段,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反违章工作涉及生产现场和所有工作班成员以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公司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第一责任人为成员的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公司技经安监部,技经安监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生产车间成立以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班长及专责为成员的反违章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车间反违章工作。 第8条职责划分 (一)公司反违章领导小组的职责: 1. 负责组织制定或修改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各类标准、奖惩办法。 2. 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3.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复查,重点检查生产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的开展情况。 4. 监督、考核各部门生产管理干部指挥性、作业性违章。

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 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广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以提高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等有关规程、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源公司《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规定了违章行为分类、记分办法及经济扣罚等内容。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源公司所属各企业。 第二章定义和术语 第四条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第五条员工指公司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第六条违章行为指在生产经营区域发生的违反电业安全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广西分公司、广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违章当事人指发生违章行为的直接责任者。 第八条违章指挥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织结构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相对应: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含副职)等公司领导担任。 成员由公司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担任。 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反违章工作要求,领导本公司的反违章工作。 (二)统领和协调公司反违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反违章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审核违章处理意见和考核决定,对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反违章工作计划

反违章工作计划 1. 总则反违章活动目的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改善作业环境,力争达到本质安全,最大程度地保证安全施工。反违章活动是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一项重要手段。深入开展反违章行动计划,做到违章量化管理。充分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反违章工作积极性,共同开展反违章工作。积极宣传违章的危害,严抓严防违章行为,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作业性违章现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避免人身及设备事故,特制订此工作计划。 1.2 为了杜绝违章行为,促使全公司职工养成遵守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控制,做到人员零违章、设备零缺陷、管理零漏洞、每天零起点”的安全理念,通过加强管理促进反违章工作的开展,通过长期的、连续的、一贯的宣传、教育、整治和管理活动,杜绝违章发生。 1.3 反违章管理采用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连带、全员控制、自我约束的方法规范操作。

1.4 本工作计划规定了对人员违章行为的认定方法和考核办法。1.5 本工作计划适用于本项目部所有人员。 1.6 通过深入开展反习惯性违章促进作业标准化、反制度性违章提升执行力活动,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和安全文化氛围的形成。 2. 反违章工作目标 2.1 目标: 2.1.1 不发生严重违章行为; 2.1.2 不发生人员违章造成的人身轻伤事故; 2.1.3 不发生误操作事故; 2.1.4 不发生违章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 2.1.5 不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造成的设备、机械、火灾事故。 2.1.6 人人树立“零差错、零违章”的安全文化理念。 2.1.7 杜绝无票作业违章行为。 2.2 学习提升: 2.2.1 完善制度,规范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职责。

反违章管理办法

四川能投屏山电力有限公司 反违章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落实《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屏山电力公司生产活动中的反违章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屏山公司各类电力生产、基建工作。 第二条违章的分类 (一)按生产活动的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的关系,可分为三类。生产者在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发生的个人作业性违章;与生产有关的装备、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装置性违章;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技术安全措施等发布错误的命令或做出错误的决定的指挥性违章。 (二)按违章与违章者本人的安全技术素质、心理、习惯等的关系,可分为偶然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偶然性违章主要是由于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所导致的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是由于固守的旧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犯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应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如举办安全讲座、安全演讲比赛、安全知识竞赛以及事故案例、典型违章事例对职工进行形象生动的安全教育,使职工认清违章的高度危害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第四条反违章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有效的反事故措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生产单位必须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牵头,加强反违章的组织领导工作。

(一)反违章领导小组,由彭万章任组长,熊仁军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由陈伟、陈宗银、邱凌、曾琪担任,成员由公司职能部门、生产站所负责人组成。反违章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监察部。 (二)反违章领导(工作)小组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 2.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的人、财、物。 3.统—协调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复查,重点检查生产站所(车间)、班组反违章工作开展情况。 5.监督、考核公司各生产单位、生产管理部门管理干部的作业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6.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反违章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反违章工作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反违章工作必须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据可查、重奖重罚。违章查处的主要原则: (—)发生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均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 (二)作业性违章的责任者主要是违章本人;装置性违章的责任人主要是技术人员、设备主人或其直接领导;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领导对装置性违章整改的措施落实不力即演变成指挥性违章,应定为指挥性违章。职工明知是领导违章指挥而不抵制应负同等责任,因受知识面、信息量影响未抵制,按偶然性违章处罚。 (三)对电力生产活动中的违章行为实行经济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电力生产中的事故绝大多数是由于习惯性违章所致,对习惯性违章必须从重处罚。 (四)所有违章行为均应通过违章曝光栏或安全生产简报予以曝

反违章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9423 反违章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反违章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目的 为了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建立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常态机制,做到反违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反违章工作积极性,严抓严防违章行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违章现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 3 引用标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28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42号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4 定义 4.1 违章 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4.2 习惯性违章 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5 总则 5.1 反违章活动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人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43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正式 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班组 安全生产反违章,根据机具设备分公司《安全生产反 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违章工作是指机械班在预防违章、 查处违章、整治违章等过程中,在制度建设、培训教 育、监督检查、评价考核等方面开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三条违章是指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

国家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本单位及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设备构成危害并容易诱发事故的管理的不安全作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四条违章按照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三类。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三)装置违章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对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82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详细 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生命与健康,保证局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河北省农电现场安全督察检查制度》、《河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考核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包括多经公

司)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违章行为 第四条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违章分三种类型: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 第五条违章行为的具体表现 一、管理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违章行为的归类: 1 、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网公司及上级供电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 、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 3 、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

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反违章管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442 反违章管理办法 Anti-Illegal Management Meas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了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建立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常态机制,做到反违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反违章工作积极性,严抓严防违章行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违章现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依据《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 3引用标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制〔2008〕28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42号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4定义 4.1违章 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4.2习惯性违章 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5总则 5.1反违章活动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改善作业环境,力争达到本质安全,最大程度地保证安全生产,实现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手段。 5.2反违章管理应采用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连带、积分处罚、全员控制、自我约束的方法,要通过长期的、连续的、一贯的宣传、教育、整治、管理,最终达到实现消灭违章的目的。

5.3反违章工作应坚持“奖惩教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狠抓习惯性违章,深层次挖掘管理和装置性违章,严惩一切违章行为,重奖在反违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风电场要根据本本风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反违章管理细则。 5.4风场要积极参与并大力组织开展创建无违章风场和无违章班组活动,明确各级人员反违章工作职责,有效形成反违章工作人人有责,群防群治的管理局面。 5.5公司每年年初,要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年度反违章行动计划,风场要根据公司反违章行动计划,结合本风场实际,制定反违章行动实施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5.6为加强对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为组长,各分管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安监部、生产部、工程部等各部门负责人及风场厂长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5.7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落实反违章管理标准及各项规

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1、**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建立和完善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反违章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公司反违章工作管理,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流程进行规范,提升反违章工作管理水平或工作水平。 第四条反违章的目的 为了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建立****公司反违章工作常态机制,做到反违章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充分调动各级人员反违章工作积极性,严抓、严防违章行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违章现象,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违章的定义 1.违章: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2.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第六条反违章的工作方法 (一)反违章活动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人的行为,改善作业环境,力争达到本质安全,最大程度地保证安全生产,实现“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重要手段。 (二)反违章管理应采用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连带、全员控制、自我约束的方法,要通过长期的、连续的、一贯的宣传、教育、整治、管理,最终达到实现消灭违章的目的。(三)反违章工作应坚持“奖惩教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狠抓习惯性违章,深层次挖掘管理和装置性违章,严惩一切违章行为,重奖在反违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组和个人。 (四)**公司要积极参与并大力组织开展创建无违章**公司和无违章班组活动,明确各级人员反违章工作职责,有效形成反违章工作人人有责,群防群治的管理局面。 (五)**公司每年年初,要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年度反违章行动计划,**公司要根据公司反违章行动计划,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反违章行动实施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六)为加强对反违章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由场长为组长,**公司安全专责为副组长,值长(班长)为成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场长全面负责反违章管理工作,落实本**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公司反违章工作的完成质量负责;**公司安全专责负责监督本**公司反违章工作,对本**公司反违章工作的执行过程及完成质量负责;**公司值班长(班长)对本班组反违章工作的执行过程及完成质量负责。 第八条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和落实反违章管理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编制和落实公司反违章行动计划; (三)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所需的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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