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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_考题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_题目(共251道) 单选题 1、某流窜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甲地购买枪支;在乙地入室盗窃三千元人民币;在丙地故意杀人;在丁地抢夺金项链,价值人民币两千元。此案应由()公安机关管辖。()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 C 2、某共同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分别住甲地、乙地、丙地、丁地,最先接报案的公安机关是丁地,此案应由()公安机关管辖。()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 D 3、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08年2月1日在甲地盗窃人民币一千五百元,2008年2月14日在乙地盗窃人民币二千元,2008年2月17日在丙地盗窃人民币三千元,2008年3月4日在丁地盗窃二百美元,四地公安机关分别于案发当日接到报案,此案应由()公安机关管辖。()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 A 4、某共同犯罪案件,主犯丁某住甲地,实施犯罪行为在乙地,同伙王某和陈某分别住丙地和丁地,此案应由()公安机关管辖。()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 B 5、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都必须经侦查机关批准 B、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C、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D、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都应当立即安排会见

答案: B 6、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的诉讼权利有()。 A、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B、聘请律师在场旁听 C、自我辩护 D、不回答任何问题 答案: C 7、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中,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内容包括()。 A、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B、有权聘请律师在侦查阶段为其进行辩护 C、有权与律师通信 D、有权拒绝回答提问 答案: A 8、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被聘请的律师有权为犯罪嫌疑人()。 A、核对讯问笔录 B、进行辩护 C、代理申诉、控告 D、为犯罪嫌疑人传递信件 答案: C 9、证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权利是()。 A、有权拒绝回答侦查人员的询问 B、有权要求侦查人员为其提供作证报酬 C、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D、可以拒绝作证 答案: C 10、证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义务是()。 A、如实提供证据、证言 B、核对询问笔录 C、自行书写亲笔证词 D、随传随到 答案: A 11、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证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证言 B、证人有权核对询问笔录 C、证人必须随传随到 D、证人可以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询问 答案: C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侦查文书 【了解】 一、侦查文书的分类 二、拘传证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内容 三、拘留证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内容 四、逮捕证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内容 五、保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内容 六、监视居住委托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内容【一般掌握】 一、侦查文书的概念和功能 二、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的概念、功能、项目和内容 三、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四、呈请拘传报告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五、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六、监视居住决定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七、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八、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九、撤销案件通知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十、补充侦查报告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十一、要求复议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十二、提请复核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和写作内容 【重点掌握并能用会写】 一、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二、通缉令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三、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四、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五、起诉意见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 第一节概述 一、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的概念 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格式制作的,为了保障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的顺序进行而使用的具有法

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刑事司法公文。 特点 1、制作机关 2、制作依据 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制作。 3、适用范围 必须为查处各类刑事案件制作。 4、作用 对于严格执行国家刑事法律,提高办案质量,保障人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分类 1、立案、破案、销案文书 有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移送案件通知书,呈请立案报告书,立案决定书,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不予立案通知书,不立案决定书复议决定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呈请破案报告书,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撤销案件决定书。 2、管辖、回避文书 包括指定管辖决定书,回避决定书,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的复议决定书。 3、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文书

公安部关于公安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公安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为明确派出所与刑侦部门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职责,形成职责分明、协调配合的工作关系,提高防范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能力,现就派出所受理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派出所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应立即接受,认真接待,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记录人和报案人要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必要时可以录音。接受案件时,应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填表内容应真实完整,并注意保存或随案移送。对巡逻盘查、现场抓获或者其他途径发现的刑事案件线索,也应照此办理。 二、派出所应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扭送、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应当为其保守秘密。接受控告、举报时,应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三、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应及时将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刑侦部门。 四、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和公民报案,有发案现场的,应迅速赶到现场。对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和危及群众安全的行为,应及时果断地予以制止,并注意疏散群众,保护现场。发现受伤人员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应立即将其带至派出所盘问、检查。现场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或通报有关部门。 五、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时,依法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留置的,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的规定办理。对需要拘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应当在留置期间内办理法律手续。 六、对辖区内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侦查的案件,或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犯罪嫌疑人已被查明的案件,应由派出所办理。派出所经工作已具备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条件的,移交刑侦部门提请逮捕。派出所在办案中,发现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线索和情况时,要及时移交刑侦部门。 七、派出所对受理或发现的犯罪线索,应迅速进行审查,或按照刑侦部门的要求开展初步调查工作。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八、对案件(治安或刑事)性质暂时不明的,派出所可先行调查。经调查认为不符合派出所办案范围的,应移交刑侦部门办理。

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及范文

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及范文 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公安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在报案笔录或者报案人的书面材料基础上填写的,它是公安机关接受刑事案件的法定证明文书,也是进一步审查确定是否立案的依据之一。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一)表头 包括报案人基本情况、报案方式、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等。各项内容要依次准确填写。

(二)腹栏 本栏是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填写的重点部分,要把以下三项内容填写清楚: 1.报案情况 即案件来源,何人何时以何种方式报案,报案人如何发现案件。对于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案件,要写明其陈述的主要犯罪事实和证据;对于群众扭送的案件,要把抓获、扭送和当场发现的犯罪事实、获得证据等情况写清楚。 2.简要案情 要写清何时何地发生了何案件,包括起因、经过、手段、动机、目的、结果、现场是否得到保护、犯罪嫌疑人是谁等。

3.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 包括受害人的损伤情况、损失了多少物品、受损物品的特征等。 (三)尾栏 1.“领导批示”栏 要写明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对该案的处理情况。如“立案侦查”、“不予立案”、“移送×××人民法院”等。 2.处理结果栏 写明刑侦部门根据领导批示对所受理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即是否已经侦查。这样,可使办案人员知道该案下一步将怎么做,也便于答复查询。

三、注意事项 填写该表时案件情况还未经详细调查,加之表格形式栏目空间有限,故此表的填写要求文字简洁、客观。 表头栏中的犯罪嫌疑人特征”主要填写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如身高、体型、肤色、外貌特征、地方口音等。 腹栏中的“简要案情”必须以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身份写,不能以报案人第一人称写。 四、使用说明 《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由于是一纸一联,填写完毕后在左上方盖上制作单位公章存栏备查。 该文书右上方的编号在印刷时已按先后顺序印制好,因此,整本《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全

(完整版)案件办理制度

行政案件办理制度 1、传唤。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当事人,才可以实施口头传唤,并在讯问笔录中体现为何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或其他指定地点接受讯问。 对非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当事人,必须用《传唤证》进行传唤。 《传唤证》应经科、所、队长批准方可开具,责令被传唤人在《传唤证》上签字,并在笔录中体现对其进行传唤。 传唤不得超过24小时。在讯问过程中禁止使用'叫'、'带'、'抓'等非规范性语言。 2、讯问。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由二名或两名以上公安民警进行讯问,制作讯问笔录,不得使用'询问笔录'。 讯问笔录应记明:违反当事人的姓名、别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序、住址、家庭情况、政治面貌,之前有否受过处罚,表明民警身份,部分传唤情况,以及本次违法的事实经过,特别是赌博案件要讯问携带赌资情况、输赢情况、具体赌博方式、参赌人员等。 3、询问。为查清治安案件情况,对有关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不得使用传唤、不得使用'讯问笔录',询问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公安民警进行。 询问笔录应简明记载证人的基本情况,表明民警身份,并要求证人如实提供证言。 4、鉴定。根据办案需要进行人身伤害鉴定的,由办案单位出具便函,告知当事人到县局法医室进行鉴定,特殊情况不宜由县局法医

鉴定的,由县局开具委托书到指定的单位鉴定。财物等鉴定,应出具委托书及相关材料,请有关部门进行鉴定。 5、告知权利。查清违法事实后,承办单位应填写告知权利记录,将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拟给予的处罚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告知当事人,告知权利记录应加盖办案单位章,并准确填写时间。 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六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应告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对享有听证权的处罚意见,在告知权利时,应要求当事人填写以上权利本人已知道,本人要求(或不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告知其三日内提出,办案单位接到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后,应在三日内将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材料转交法制部门。当事人在三日内提出听证要求的,视为放弃听证,可以宣布裁决。当事人在告知权利记录中不要求听证的,不受三日听证期限的限制,可以宣布裁决。 对不享有听证权利的处罚意见,在告知权利时,应要求当事人填写以上权利本已人已知道,有(无)异议,并允许当事人陈述、申辩。 6、裁决。承办单位将案件材料连同治安处罚呈批表一式二份(拘留处罚一式三份及告知权利记录)送治安科审查,后送法制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宣布裁决时应告知当事人不服本裁决可以六十日内向市公安局或县政府申请复议。 7、执行。对治安拘留处罚的,应告诉被处罚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拘留所接受处罚,办案单位必须将治安处罚呈批表及执行拘留通知书送给拘留所。对裁决拘留而申请复议的,应告知被处罚人可以申请

刑事案件订卷

刑事案件订卷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四百三十一、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加以整理装订立卷。案卷分为诉讼卷(正卷)、秘密侦查卷(绝密卷)和侦查工作卷(副卷)。 四百三十二、诉讼卷(正卷)是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的诉讼案卷。案件侦查中各种法律文书,获取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文书材料都订入此卷。为便于辩护律师及经人民检察院认可的其他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又将"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专门装订成册,称诉讼文书卷。其他法律文书和证据另行成册,称证据卷。 四百三十三、诉讼文书卷有关材料及排列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传唤通知书; 3.拘传证; 4.呈请拘留报告书; 5.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 6.拘留证; 7.对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 8.提请批准逮捕书; 9.(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10.逮捕证; 11.对被捕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 12.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 13.(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 14.取保候审决定书; 15.保证书; 16.对被保证人罚款决定书; 17.保证金收据; 18.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19.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20.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 2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收; 22.监视居住决定书; 2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24.搜查证; 25.鉴定结论。 26.通缉令; 27.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 28.起诉意见书。 四百三十四、证据卷(包括部分法律文书)有关材料排列顺序; 1、卷内文件目录; 2、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右上贴照片); 3、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 4、移送案件通知书; 5、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 6、刑事案件破案报告表; 7、犯罪嫌疑人的抓获经过和自首情况;

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及范文

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及范文 一、概念及作用 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公安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在报案笔录或者报案人的书面材料基础上填写的,它是公安机关接受刑事案件的法定证明文书, 也是进一步审查确定是否立案的依据之一。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一)表头 包括报案人基本情况、报案方式、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等。各项内容要依 次准确填写。 (二)腹栏 本栏是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填写的重点部分,要把以下三项内容填写清楚: 1.报案情况 即案件来源,何人何时以何种方式报案,报案人如何发现案件。对于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案件,要写明其陈述的主要犯罪事实和证据;对于群众扭送的案件,要把抓获、扭送和当场发现的犯罪事实、获得 证据等情况写清楚。 2.简要案情 要写清何时何地发生了何案件,包括起因、经过、手段、动机、目的、结果、现场是否得到保护、 犯罪嫌疑人是谁等。 3.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 包括受害人的损伤情况、损失了多少物品、受损物品的特征等。 (三)尾栏 1.“领导批示”栏 要写明公安机关有关领导对该案的处理情况。如“立案侦查”、“不予立案”、“移送×××人民法院”等。 2.处理结果栏 写明刑侦部门根据领导批示对所受理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即是否已经侦查。这样,可使办案人 员知道该案下一步将怎么做,也便于答复查询。 三、注意事项 填写该表时案件情况还未经详细调查,加之表格形式栏目空间有限,故此表的填写要求文字简 洁、客观。 表头栏中的"犯罪嫌疑人特征”主要填写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如身高、体型、肤色、外貌特征、 地方口音等。 腹栏中的“简要案情”必须以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身份写,不能以报案人第一人称写。 四、使用说明

刑事案件订卷审批稿

刑事案件订卷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四百三十一、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加以整理装订立卷。案卷分为诉讼卷(正卷)、秘密侦查卷(绝密卷)和侦查工作卷(副卷)。 四百三十二、诉讼卷(正卷)是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的诉讼案卷。案件侦查中各种法律文书,获取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文书材料都订入此卷。为便于辩护律师及经人民检察院认可的其他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又将"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专门装订成册,称诉讼文书卷。其他法律文书和证据另行成册,称证据卷。 四百三十三、诉讼文书卷有关材料及排列顺序如下: 1.卷内文件目录; 2.传唤通知书; 3.拘传证; 4.呈请拘留报告书; 5.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 6.拘留证; 7.对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 8.提请批准逮捕书; 9.(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10.逮捕证; 11.对被捕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 12.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 13.(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 14.取保候审决定书;

15.保证书; 16.对被保证人罚款决定书; 17.保证金收据; 18.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19.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20.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 21.解除取保候审决定收; 22.监视居住决定书; 23.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24.搜查证; 25.鉴定结论。 26.通缉令; 27.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 28.起诉意见书。 四百三十四、证据卷(包括部分法律文书)有关材料排列顺序;1、卷内文件目录; 2、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右上贴照片); 3、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 4、移送案件通知书; 5、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 6、刑事案件破案报告表; 7、犯罪嫌疑人的抓获经过和自首情况;

公安机关刑事案卷装订顺序

刑事侦查案卷装订顺序 一、诉讼文书卷 1、刑事侦查卷宗封面; 2、卷内文书目录; 3、受案文书: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指定管辖决定书、移送案件通知书; 4、立案文书:不予立案通知书、复议决定书、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不予立案理由说明书、通知立案书、立案决定书; 5、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复议决定书; 6、传唤通知书; 7、拘传证; 8、取保候审文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罚款收据;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9、监视居住文书: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10、刑事拘留文书: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1、逮捕文书: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及复议复核文书。 12、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3、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4、重新计算延长羁押期限通知书; 15、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 16、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律师会见有关法律文书); 17.通缉令、关于撤销号通缉令的通知; 18、鉴定聘请书; 19、解剖尸体通知书; 20、各种技术性鉴定结论: (1)刑事技术鉴定:对犯罪痕迹、物证、书证等进行的科学鉴定; (2)法医鉴定:伤情、死亡鉴定及对毛发、骨骼、人体分泌物、排泄物等进行的科学鉴定。 (3)司法精神病鉴定; (4)涉案物品的价格鉴定;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6)物证理化鉴定:对违禁品、危险品的鉴定及对非生物性物质和微量物的鉴定;(7)文物、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鉴定; (8)电子数据鉴定; (9)司法会计鉴定; (10)其他技术性鉴定; 21、鉴定结论通知书; 22、起诉意见书。

刑事案件办理流程

刑事案件办理简易流程 接警→处警→(一级领导审批)→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一级领导审批) 信息采集→(案件分析信息、人员信息、物品信息) 嫌疑人抓捕归案后完善嫌疑人信息 立案 呈请立案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立案告知书、完善[李强家被盗案]立案信息、立案决定书 案件移交:事先沟通好,案卷管理→移交案卷登记 案件移送: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移送案件通知书(刑事)、关于[李强家被盗案]的移送登记 接受方有“接受移交移送案件”权限的民警才可以接收案件,如所领导,左侧案件办理→移入移出案事件列表 强制措施 拘传: 强制措施→呈请拘传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

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拘传证 拘留: 强制措施→呈请拘留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 强制措施→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注:可再次延长拘留,把嫌疑人状态进行更改。 释放: 侦查终结→呈请释放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释放通知书 取保候审 强制措施→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刑事)、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释放通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搜索) 解除取保候审 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搜索)→(一级领导审批、法制民警审批、二级领导审批)→案卷待办事项: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刑事案件立案文书

第二章刑事案件立案文书 刑事案件立案类文书是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对控告、检举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以及在工作中直接获得的案件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认为确有犯罪事实存在,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制作的以立案或不立案为主旨的法律文书。主要包括: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现场勘查笔录、呈请立案报告书、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立案决定书、指定管辖决定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等。 第一节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一、概念与作用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公安机关依法接受案件时,在报案笔录或报案人书面材料的基础上填写的表格式法律文书。制作该表是接受刑事案件时首先采取的必要的法律手续,有利于报案人了解、监督受案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完善公安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妥善保管案件原始材料以便存档备查。它也是决定是否立案、不予立案或移送案件的依据之一。 二、法律依据与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人自首的,都应当接受。《办案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作为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原始材料,并妥善保管、存档备查。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的适用条件: (一)公民扭送、报案、控告或者举报的; (二)犯罪嫌疑人自首的; (三)有关单位移送案件的。 上述情况中只要出现任何一种,不管是否符合立案条件或是否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首先应当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然后由领导决定;对于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刑事案件或明显不属于刑事案件的,也应当先接受再做相关处理。 三、结构内容与制作方法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由公安部统一制定格式,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首部包括文书名称、填报单位(公章)、文书编号。 (二)正文。正文由眉栏、腹栏和尾栏三部分组成。 1.眉栏填写报案人基本情况和移送单位情况。其中报案人基本情况栏依次填写报案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电话和案件来源。案件来源部分要说明是报案、扭送、举报还是控告、自首的;必要时可注明是口头、书面

刑事案件卷宗

河南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卷宗装订标准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09年1月9日 | 浏览3659 次] 字体:[大中小] 一、立卷标准 (一)刑事卷宗的分类 1、正卷第一部分,诉讼文书卷(包括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单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合并一卷;共同犯罪案件,如诉讼文书材料超过200页的,可以将综合性材料与属于犯罪嫌疑人个人责任材料分别立卷,技术性鉴定材料单独立卷。 2、正卷第二部分,证据材料卷。一案涉及多罪的,如超过200页,可以按涉及的罪名分别立卷。 3、副卷,侦查工作卷。 (二)卷宗分册编号的排列序为:诉讼文书卷、证据材料卷、侦察工作卷。每册以不超过200页为宜。 (三)凡撤销案件或未能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归档的案件,应制作案情说明表、制卡人登记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后,制作卷内备考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宗封底之前。正卷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可以合为一卷(正卷),如超过200页较多的,仍可分别立卷。 (四)卷宗装订要做到整齐规范,符合立卷归档要求。卷宗应下齐和右齐。一律装订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每孔间距10厘米,孔边距左延1.5厘米。每册都要从“1”开始编页码,页码写在右上角,如文书材料的背面有字,页码写在左上角。大小不一、残

损破缺的材料,要进行裱糊或作裁剪、折叠处理。 二、装订顺序 (一)诉讼文书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主办警官签署意见表(不编页号) 3、卷内目录 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5、立案决定书 6、传唤通知书,拘传证,询问通知书 7、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8、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9、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侦查卷宗

一、刑事侦查卷正卷 (一)诉讼文书及技术性鉴定材料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接受刑事案件笔录》(2)《立案决定书》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 4. 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1)《回避申请书》、 (2)《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5. 强制措施文书 (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5)《提请批准逮捕书》 (6)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 (8)《逮捕证》、《逮捕通知书》 6、侦查文书 (1)《传唤通知书》

(3)《搜查证》 (4)《提讯证》 (5)《通缉令》 7、检验、鉴定、认定结论及相关文书 (2)《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价格鉴定、 8、结案文书 (1)《起诉意见书》 9、卷宗封底 (二)证据部分 1. 卷宗封面 2. 卷内目录 3. 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1)《盘问笔录》 (2)《讯问笔录》 (3)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述、辩解材料 4、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相关文书 (1)《询问通知书》 (3)《询问笔录》、报案材料、被害人亲笔陈述材料、证人证明材料 5、勘验、检查、搜查、调取、辨认所获证据及相关文件 (1)、现场图平面图、现场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5)《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7)书证 (8)物证、物证照片(10)对书证、物证的《辨认笔录》(11)《处理物品、文件清单》 (12)《发还物品、文件清单》 (13)《随案移交物品、文件清单》 6、犯罪嫌疑人身份材料 (1)犯罪嫌疑人身份证明 (2)犯罪嫌疑人出生时间证明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法律文书部分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副本)》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副本)》 5、《移送案件通知书》 (四)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6、《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7、《安排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8、《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9、《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 10、《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五)强制措施文书 11、《呈请拘传报告书》、《拘传证》

1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副本)》 1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副本)》 14、《提请批准逮捕书》 15、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16、《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17、《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副本)》 18、《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副本)》、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19、《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副本)》 20、《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21、《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22、《取保候审申请书》(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23、《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4、《取保候审保证书》 25、《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26、《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27、《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28、《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 29、《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3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

刑事案件类法律文书概述

刑事案件类法律文书概述 我国的公安机关有着自身独特的性质和使命,其工作职能范围包括:维护公共社会秩序和治安;负责辖区居民的户籍管理;负责辖区的交通管理;受理辖区的各类刑事案件并负责侦破,对未决而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监管看守;出入境管理;辖区内的内保及消防管理;重大活动的警卫工作等。其中,对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实施侦破及对未决犯的监管看守是其重要的诉讼职能业务,因此列章讲述,其他的属行政执法业务,其文书归入一章。 公安机关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实施法律、依法办理刑事案件及其他行政执法工作中所专用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近年来,公安部对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的制作非常重视,并出台了大量相关规定。如1987年3月制订实施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公安机关办理各种刑事案件所适用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内容和制作要求作了原则规定。1989年又制发了《预审文书格式(样本)》共7类46种,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公安部于1997年1月又颁布了新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此外,各执法部门制定的系列行政执法管理文书仍继续使用,这些格式样本的实施,对于规范公安机关法律文书写作,提高公安法律文书的制作

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照公安机关的主要业务范围,我们将公安机关法律文书分为刑事案件文书和行政执法文书两大类。 刑事案件文书的种类较多,主要包括:按受报案笔录、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移送案件通知书(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立案报告书)、不予立案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侦查工作方案、刑事案件破案报告表(破案报告书)、呈请传唤、拘传批示表、呈请拘留报告书、取保候审批示表、取保候审决定书、呈请监视居住批示表、监视居住决定书、委托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拘留证、对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呈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对被捕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延长羁押期限通知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呈请搜查批示表、搜查证、释放证明、通缉令、现场勘查笔录、侦查实验笔录、询问笔录、讯问笔录、各种鉴定结论(人身鉴定书、指纹鉴定书、足迹鉴定书、血型鉴定书等)。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侦查实验笔录、结案报告、起诉意见书、补充侦查报告书、聘请律师审批书、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请求复议意见书、请求复核意见书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卷宗材料排列顺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卷宗材料排列顺序 一、诉讼文书卷材料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文件目录 3、《移送案件通知书》、《指定管辖决定书》、《立案决定书》 4、《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复议决定书》 5、《传唤通知书》、《拘传证》 6、《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7、《询问通知书》 8、《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9、《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10、《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11、《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悔过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12、《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通知书》

13、《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4、《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 15、《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6、《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 17、《起诉意见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附带民事诉讼材料 18、《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19、《换押证》 20、《提讯证》 21、卷宗封底 二、诉讼卷中的其他证据材料卷的材料排列顺序 卷首部分 1、卷宗封面 2、卷内文件目录 3、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右上贴正面、两侧面照片,附网上审查犯罪嫌疑人结论) 4、报案(举报)记录 5、《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整理刑事案件卷宗

整理刑事案件卷宗: 一、立卷标准 (一)刑事卷宗的分类 1、正卷第一部分,诉讼文书卷(包括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单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合并一卷;共同犯罪案件,如诉讼文书材料超过200页的,可以将综合性材料与属于犯罪嫌疑人个人责任材料分别立卷,技术性鉴定材料单独立卷。 2、正卷第二部分,证据材料卷。一案涉及多罪的,如超过200页,可以按涉及的罪名分别立卷。 3、副卷,侦查工作卷。 (二)卷宗分册编号的排列序为:诉讼文书卷、证据材料卷、侦察工作卷。每册以不超过200页为宜。 (三)凡撤销案件或未能移送审查起诉,需要归档的案件,应制作案情说明表、制卡人登记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内目录之后,制作卷内备考表存入诉讼文书卷排列在卷宗封底之前。正卷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可以合为一卷(正卷),如超过200页较多的,仍可分别立卷。 (四)卷宗装订要做到整齐规范,符合立卷归档要求。卷宗应下齐和右齐。一律装订在左侧用线绳装订,做到三孔一线,每孔间距10厘米,孔边距左延1.5厘米。每册都要从“1”开始编页码,页码写在右上角,如文书材料的背面有字,页码写在左上角。大小不一、残损破缺的材料,要进行裱糊或作裁剪、折叠处理。 二、装订顺序 (一)诉讼文书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主办警官签署意见表(不编页号) 3、卷内目录 4、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5、立案决定书 6、传唤通知书,拘传证,询问通知书 7、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到场通知书 8、拘留证,拘留通知书 9、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

10、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11、复议决定书 12、提请批准逮捕书,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13、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14、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5、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16、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 17、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不准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18、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保证书,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保证金凭证,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19、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 20、通缉令 21、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通知书 22、技术性鉴定材料,如: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痕迹鉴定、化学鉴定、专业技术鉴定、估价鉴定、会计鉴定、审计报告、责任认定等由有鉴定资格的机构、人员对人身、物品及其他有关证据进行鉴定所形成的鉴定书、检验材料。 23、移送案件通知书 24、指定管辖决定书 25、起诉意见书 26、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 27、不起诉决定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机关的复核决定书 28、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 29、撤销案件决定书 30、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材料或因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需要由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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