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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说明

总说明

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率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招标工程编制控制价时,按本定额费率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投标人管理水平、拟建工程复杂程度以及企业经营等因素参考本定额费率计取。

五、本定额中的规费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测定的,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工程计价过程中严格按本定额规定计取。

六、本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是按我区的相关规定和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等影响因素综合测定的。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报价竞争中,不得低于本定额给定费用的90%。

七、本定额计费程序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采用哪种计价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确定。对于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应该采用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

八、本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

一、建设工程计价方法

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两种方法。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项目业主确定。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国有资金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2、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应随工程量清单一起,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1、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基本原则:

(1)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也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利。

(2)对于尚未确定等级、品牌、规格、型号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应按随招标文件公布给投标人的暂估单价计算。按暂估单价计算的材料、设备,应在合同中约定结算时按招标采购价、共同市场询价调差或其它调差办法。

(3)招标控制价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4)招标控制价应严格按照计价依据编制,不应上浮或下浮。

(5)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并附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2、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有关要求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和相应的计价依据编制,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三、投标价的编制

投标价是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投标价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工程特点,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依据有关计价规定自主确定,投标价不得低于成本。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1、投标价的编制原则: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格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招标文件未做明确要求的,应按市场价计算。

(2)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3)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费用定额”中给定费率的90%。

(4)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不能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中。

2、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其他的相关资料。

四、风险费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根据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发、承包双方对工程施工阶段的风险宜采用如下原则分摊:

1、对于主要由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如构成工程造价的建筑材料、燃料等价格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对此类风险的范围和幅度等予以明确约定,进行合理分摊。没有明确约定时,承包人承担的材料价格风险为5%以内。

2、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机械发生变化,并由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承担此类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3、对于承包人根据自身技术水平、管理、经营状况能够自主控制的风险,如承包人的管理费、利润的风险,承包人应结合市场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合理确定,自主报价,该部分风险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五、合同价

合同价是在工程发、承包交易完成后,由发、承包双方以合同形式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合同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实行招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在认可的工程价款基

础上,进行约定。合同价款的约定应遵循下述原则:

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

2、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的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按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价计价的,约定风险幅度以外的,材差调整应按施工进度和施工期间造价管理部门的信息价进行调整。

六、计价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等。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是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地方性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应遵守下述规定:

1、招标工程控制价是工程招标中的最高限价,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咨询人应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对定额水平、计算规则和计费程序不得随意调整。

2、投标报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编制时,除规定不允许调整部分(如取费程序、规费等)外,可结合企业的自身情况对定额水平等进行调整换算,但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期间按内蒙古自治区计价依据执行、未调整换算的项目,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以及结算时,不得另行调整换算。

七、计价依据的管理

1、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对计价依据的管理解释,适时对定额人工、机械台班单价及定额子目进行调整,补充重复使用的单位估价表。

2、各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受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委托在本行政区域内

对计价依据进行管理解释,对定额中的材料价格(包括机械燃料)定期发布信息价格并进行主材、辅材调整,补充一次性使用的单位估价表。

3、各盟市造价管理机构在定额解释过程中,遇有疑难问题或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问题,应请示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核准。出具的书面解释和答复意见应报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4、各盟市造价管理站应以统一格式按时公布所在地城市的人工成本信息价,但不能对定额人工、机械价格进行调整。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第一章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建设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组成简图如下:

一、直接费

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

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自备工具购置、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及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试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本届定额未计养路费)。

(二)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通用项目措施费和专业项目措施费组成。列入本定额的通用措施费项目见下表。

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

定额、拟建工程特点和地区情况及具体施工措施自行补充。

1、安全文明施工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配电设施电路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要求或建设单位要求提前完工(工期低于工期定额70%时),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工程所增加的费用。包括照明设施安装、拆除、摊销费,电费、施工降效费和职工夜餐补贴费。施工单位在建设单位没有要求提前交工为赶工期自行组织的夜间施工不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

3、材料及产品质量检测: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建设单位、质检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试验的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冬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规范规定的冬季气温条件下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施工措施费和人工、机械降效费。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雨季施工时,为防滑、防雨、防雷、排水等增加的费用和人工降效补偿费用。不包括雷击、洪水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5、已完、未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未完工程保护费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冬季或其它特殊情况下停止施工时,对未完工部分的保护费用。

6、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是指工程施工前,对原有地上、

地下设施和建筑物进行安全保护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不包括对新建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二、间接费

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内政发[2007]92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可计入企业成本的费用。

(3)社会保障费

①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等有关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6)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费用。

(7)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费用。

2、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饮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

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施工、生产所需随工人班组或个人配备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生产工具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工程投标费等。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第二章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见下表)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和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1)单层厂房、单层公共建筑室内的局部多层,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可累加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或高层建筑物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层数。

(3)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大于标准层50%时,应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小于50%时,只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有两层及两层以上不足50%的地下室,当累加面积大于50%时,可以计算一层。

(4)多层或高层建筑屋顶有多层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50%时,可以累加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累加面积达到标准层面积的50%时,折合为一层。

4、分类指标中的“高度”是指建(构)筑物的自身高度。建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滴水处的距离计算;有女儿墙的建筑物,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屋面板上表面的距离计算。构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本身顶端的距离(不包括避雷针、扶梯高度)计算。

5、分类指标中的“跨度”是指桁架、梁、拱等跨越空间的结构相邻两支点(中—中)之间的距离。有多跨的建(构)筑物,按其中主要承重结构最大单跨距离计算。

6、“工业建筑”是指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为工业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民用建筑”是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行社会活动的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是指:办公、教学、试验楼,博物、展览、文体、纪念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办公、写字、商场、餐饮、娱乐等一体

化综合楼。

7、室外零星工程和不能划分类别的其他工程均按四类标准执行。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分工程类别,均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计

取各项费用。

9、仿古工程按建筑工程三类取费标准执行。

10、市政工程中的石砌雨水管沟工程,按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执行。当管沟断面和管沟长度分别大于2×1.6米(3.2平方米)、1000米时,划分为三类工程;当管沟断面和管沟长度分别小于2×1.6米(3.2平方米)、1000米时,划分为四类工程。

二、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锅炉蒸发量”是指蒸汽锅炉的蒸发量。热水锅炉应换算成蒸发量后再按划分标准确定工程类别。

2、“室外热力管网”是指工业厂(矿)区、住宅小区、开发区、新建行政企事业单位庭院内敷设的向多个建筑工程供暖、供汽的热力管道工程。只有一条管沟、向一座建(构)筑物供热的管道称为“热力管线工程”。同沟敷设的其他管道随热力管网或热力管线确定工程类别。

3、单独敷设的室外给水管道、燃气、蒸汽管道和室外金属、塑料排水管道,不论管径大小,一律划分为三类工程标准。

4、“容器、设备制作”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或加工厂按设计图纸加工制作的非标准设备,不包括生产厂家制作的设备。

(二)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

、锅炉蒸发量小于4t/h的锅炉安装及其附属设备、管道、电气设备安装。换热或制冷量在4.2MW以下的换热站、制冷站内的设备、、四层及其以上的多层建筑物和工业厂房附属的采暖、给排水、燃气、消防(包括消防卷帘、防火门)、通风(包括简单空调工程,机组、热空气幕、分体式空调器等)、电气照明、火灾报警、有线电视(共用天线)网络布线通讯等工程。

、最大管径DN80以下的室外热力管网工程、热力管线工程。

、室外金属、塑料排水管道工程和单独敷设的给水、燃气、蒸汽等管道工程。

、各类构筑物工程附属的管道安装、电气安装工程。

、不属于消防工程的自动加压变频给水设备安装、安全防范系统安装。

、非生产性的三层以下建筑物附属的采暖、给排水、电气照明等工程。

、一、二、三类取费范围以外的其他安装工程。

三、市政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市政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

1、市政工程是指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按规定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造价的工程及其类似工程。执行市政定额的城市输水、输气管道工程,按市政工程计取各项费用。

2、市政道路工程的“面积”是指行车道路面面积,不包括人行道和绿化、隔离带的面积。

3、桥梁工程的长度指一座桥的主桥长,不包括引桥的长度。

4、涵洞工程的类别随所在路段的类别确定。

5、管道工程中的“管径”是指公称直径(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管、陶土管指内径)。“长度”是指本类别及其以上类别中所有管道的总长度(如:燃气、供热管道工程二类中的“长度”>500米,是指直径>DN150所有管道的合计长度>500米。不包括≤150的管道长度);对于供热管道,是指一根供水或回水管的长度,而不是供回水管的合计长度。

6、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均按桥梁工程二类取费标准执行。

7、城市道路的路灯,广场、庭院高杆灯均按安装工程二类取费标准执行。与之类似的零星路灯安装工程三类标准执行。

8、同一类别中有几个指标的,同时符合两个及其以上指标的执行本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9、由多家施工单位分别施工的道路、管道工程,以各自承担部分为对象进行类别划分。

10、城市广场工程建设,不分面积、结构层厚度,一律按市政道路工程三类标准取费。

四、园林工程类别的划分

园林工程分为园林绿化和园林建筑两个类别。

1、林绿化包括:苗木的栽(移)植,花卉、草皮的植铺。

2、园林建筑包括:园路、园桥、假山、喷泉和亭、台、廊、牌楼等园林建筑小品以及喷灌、照明等线路的敷设安装。

第三章工程名称及费率适用范围

一、建筑工程

本定额中的建筑工程主要指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土建工程和与其类似的工程。

建筑工程费率适用于:

1、工业、民用、人防、市政工程中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2、各种设备基础,砖砌(砼)围墙,砖砌管道沟、电缆沟,大口集水井。

3、仿古建筑物。

4、房屋建筑工程的室外配套工程和市政工程中的泵房、换热站、调压站工程以及与上述工程类似的其他工程。

二、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是指设备安装工程和附属于建筑工程的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工程是指生产、动力、起重、运输、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的机电及机械设备的装配、安装工程及其设备附属的支架、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防腐刷油、保温工程。

附属于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安装工程是指采暖、给排水、电气照明、通风、空调、燃气、消防、安全防范、防雷接地、办公智能化等安装工程。

智能化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智能化工程设计取费计算式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她设计收费)×(1±浮动幅度值);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她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一、计算“基本设计收费” J= Y×t1×t2×t3 式中:J──基本设计收费; Y──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t1──专业调整系数; t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t3──附加调整系数。 该建筑工程项目: 1、专业调整系数t1=1、0, 附表二: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2、工程复杂程度为复杂(I级),工程复杂调整系数t2=0、85,附加调整系数 t3=1、3。 A、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就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项目得工程设计复杂程度与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得系数。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与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 B、建筑、人防工程复杂程度表表7、3-1

注:1)、大型建筑工程指20001㎡以上得建筑,中型指5001~20000㎡得建筑,小型指5000㎡以下得建筑; 2)、古建筑、仿古建筑、保护性建筑等,根据具体情况,附加调整系数为1、3~1、6; 3)、智能建筑弱电系统设计,以弱电系统得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1、3; 4)、室内装修设计,以室内装修得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1、5; 5)、特殊声学装修设计,以声学装修得设计概算为计费额,附加调整系数为2、0; 6)、建筑总平面布置或者小区规划设计,根据工程得复杂程度,按照每10000~20000元/ha计算收费。

2009江苏修缮定额(加固)

第一章原结构表面处理 说明 本章包括人工剔槽等,共4个子目。 一、在作业时,如需要脚手架,执行相应抹灰脚手架定额子目,其中脚手材料费乘0.6系数,其他不变。 二、其他说明参照《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剔槽按设计图纸,以槽实际长度按米计算。 二、表面清洗及刷界面剂按设计旧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总说明 一、为满足我省抗震加固工程的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抗震加固工程规、规程及规定,我厅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原《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1992)》进行修订,编制了《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表》。本计价表与《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配套使用。 二、本计价表修编依据:

1、《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1999); 2、《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 3、《省施工机械台班2007年单价表》; 4、《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5、《省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1992); 6、国家与本省现行房屋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标准、规、规程及标准图; 7、新工艺新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技术参数表; 8、2009 年地区建筑材料指导价及信息价。 三、本计价表的主要作用是: 1、编制抗震加固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的依据; 2、确定抗震加固工程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 3、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4、施工企业、部经济核算及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四、本计价表适用于具有专业结构加固(补强)资质的单位承接的各类房屋建筑、构筑物和附属设备的抗震加固及改造工程。不适用于新建、扩建、房屋修缮及二次装饰工程。 本计价表适用于地基和基础、砌体结构、混凝土结构加固;涉及到多种类型结构的工程时,套用相应章节子目。 五、本计价表中所称抗震加固工程是指为增强建筑物抗震性能、保证使用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所进行的结构加固等施工作业。 六、本计价表与其他定额的关系:

浙江2018定额说明(土建)

总说明 一、《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及有关规定,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4-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31-2015、《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1)-2016、《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01(02)-2017和《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工程造价鉴定以及编制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估算指标与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也是企业投标报价或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及本省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施工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装备设备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反映了本省区域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专业工程计价定额执行,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六、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T2.1~11--2008、

各类费用取费标准样本

重庆08定额工程费用计算说明 1、执行重庆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本专业工程若需借用其它专业工程定额项目时, 应将借用定额人工、材料、机械按本专业单价进行换算后, 纳入本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定额取费标准统一计费。 2、工程费用标准表中”规费”费用标准未含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费另按实计算。 3、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计取标准及计算方法, 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渝建发[ ]177号) 文件执行。 4、工程定额测定费根据渝府发[ ]106号文件, 按建安工作量的 1.4‰计取, 缴费办法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有关文件执行。 5、税金根据重庆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税金计取费率的通知》( 渝建发[ ]205号) 文件规定, 其标准见表17: 建筑安装工程税金标准表17 工程地点税率( %) 市、区 3.41 县城、镇 3.35 不在市区、县城镇3.22 6、总承包服务费 发包方将工程中的一部分专业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另一施工企事业, 总包方应向发包方收取总承包服务费。总包方服务职责为: 同期施工时, 配合发包方进行现场协调、管理; 提供必要的简易架料及垂直吊运等。总承包服务费应以分包工程( 不含总包方自行分包工程) 的造价或人工费为基础, 建筑工程按造价的3%计算, 装饰、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 进入按实计算项目内。 7、二次搬运费:

( 1) 建筑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 主城区(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内包干使用。 ( 2) 建筑工程组织措施费内已包括二次搬运费, 当工程所在地不在主城区时, 应扣除组织措施费中已含的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另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3) 除建筑工程外, 其它专业工程二次搬运费应根据工程情况按实计算。 ( 4) 建筑工程采用商品砼时, 其商品砼使用量达到其上升工程现浇砼总用量的40%以上时, 二次搬运费按上述标准的50%计取。 8、材料、设备采购及仓管费率标准: ( 1) 由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的采购及仓管费率: 钢材、木材、水泥为2.5%,其它材料及半成品为3%,设备为1% ;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原价+运杂费) x( 1+运输损耗率) x采购及保管费率。( 2) 由发包方提供材料到承包方指定地点, 发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1/3, 承包方收取采购及仓管费的2/3。 ( 3) 由发包方指定承包方在市外采购的材料、设备, 采购及仓管费率: 材料为5%, 设备为2%; 9、临时设施费每万元材料摊销指标: 钢材0.91t、原木1.82m3、水泥3.25t、标准砖16.68千匹,本摊销量并入工程材料用量内,进行材料价差调整。 10、签证记工、零星借工: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计价费用标准及计算程序 ( 1) 计费基价: 建筑、市政、房屋修缮、机械土石方工程为25元/工日; 装饰、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为28元/工日; 人工土石方工程为22元/工日。( 2) 各专业工程综合费用均已按35%计算, 不再计取其它有关费用, 但应计算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 ( 3) 人工费市场价差单调。 11、签证机械: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 作者:中国预算…造价信息来源:网络点击数:39548 更新时间:2008-9-13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 , 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并于2002年1月7日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合理执行新 的收费标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于2002年6月11?12日在北京组织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 定》师资培训研讨会。通过培训和学习,我们提高了对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的理解,现就有关内容谈一点认识。 11992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992年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采用的政府定价方式既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也不能体现优质优价。勘察设计市场主要表现为买方市场,供给严重大于需求,勘察设计队伍人员众多,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为了扶持技术力量强、管理水平高的勘察设计单位,促进优胜劣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接轨,必须整顿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调整收费标准。 (2)收费标准偏低。随着工资、成本的上涨以及新增住房、保险费用,1992年版收费标准已明显偏低,考虑到勘察设计企业成本、利润、税金和社会承受能力,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可以兼顾买卖 双方的利益,获得较好的市场认可度。 (3)收费标准本身存在重复、双轨等矛盾,收费规则不健全。国内各地区、各地域市场统一和国 际国内市场统一的发展趋势,要求收费标准必须统一。从国内情况来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状况的改善,过去人为制定的价格体系已基本上被市场价格体系所取代;从国际情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营改增后调整内容之欧阳家百创编

附件一: 欧阳家百(2021.03.07)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 营改增后调整内容 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一般计税方法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 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 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 额》(2014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

扣除。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 (一)一般计税方法 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4-7 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 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

问题解答 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勘误.........................................................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问题综合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城市建筑渣土处置费在工程造价计价时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定额人工单价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9-04)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7-03)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10)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08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装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0版计价依据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错误!未定义书签。 市政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园林绿化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园林苗木价格信息编制使用说明(调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装饰工程的取费标准与说明

装饰工程的取费标准与说明 第一、公共装饰工程的取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室内装饰工程费用定额的部分说明及装饰市场人工费的变化以及各装饰企业的有关规定;装饰工程的费用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直接费:直接用于装饰施工全过程的有关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综合机具费三部分组成。家装工程的材料费只包含辅材料费;几家套餐公司的材料费包含主材料费、辅材料费,这也就是套餐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所在。它的计算标准是:预算项目的总造价。 二、其它直接费: 家装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费用: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搬运费;成品保护费;定位复测及军工清理费;它的取费标准是:直接费×系数( );其中,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材料二次搬运费: ;成品保护费: ;监理及竣工清理费: ;合计费用系数: 。 三、施工管理费:指不属于任何分部工程之内的费用,而是发生于全部工程的组织和施工管理的费用,取费标准是根据企业的资质等级表现其不同费用率包干使用。以下是陕西省内的标准: 四、其它间接费:是由临时设施费、税金、利润构成,它是装饰企业施工必须发生但又不能在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中发生的费用。它的取费标准是: ( )、临时设施费:不分企业等级;直接费× 。

( )、利润:直接费×系数 五、四项保险费:四项保险基金根据国家关于社会统筹的一系列文件规定精神,以下保险基金应计入工程造价,计算方法不分何种取费基础均列入税前造价。直接费×系数( ) 、待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医疗保险: ; 、残疾人就业保险: ; 、合计取费: 六、其它费用的收取: ( )、配套用品的采保、运杂费:是指室内装饰施工中所选用的不需对其进行再加工的成品;室内配套用品的费用不计取综合费率;只计取总值 的采保费、运杂费列入造价并计算税金;尤其适用于套餐公司。 ( )、室内陈设费或家具陈设费:是指计取配套室内陈设用品总值的 ,现场制作的除外;列入税前造价并计取税金。 ( )、设计费:也是家装客户关心的问题之一,与家装公司有关的设计是: ( )、说明: 若单独聘请设计师(或指定代理人)到现场协调设计事务,其交通膳宿费用应由甲方负担,支付的服务费: 高级室内设计师每日: ~ 元;中级室内设计师每日: ~ 元:助理室内设计师每日: ~ 元:如系长期留住工地工作人员每日: ~ 元。 上述各项费办法可根据工程情况具体选用;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暂行规定) 一、设计费量的定制: 设计费在10万以上的(包括10万)省外工程方能承接。其工作内容有:景观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绘制及多媒体制作等。 二、设计费的取费标准: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它景观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分别按工程总造价(图纸概算)的5%-10%进行取费,也可按15元/㎡-18元/㎡进行取费,屋顶花园按工程总造价的10%或15元/㎡~25元/㎡进行取费,也可按2002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取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上下浮动20%)。 三、设计费计算方式: 3.1景观设计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有铺装设计则按实际面积计算}。 3.2景观工程总造价×费率=设计费基价。 3.3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2.0%~2.5%收取监造费;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园林设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Ⅰ级)调整系数0.85,较复杂(Ⅱ级)调整系数1.0,复杂(Ⅲ级)调整系数1.15三个等级进行调整。 四、工作阶段及设计成果:景观设计工作根据项目情况可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4.1 第一阶段:概念设计 4.1.1 场地现况勘察、相关资料收集及整理; 4.1.2 与业主沟通,确定主题构想; 4.1.3 场地空间概念分析,景观方案总平面图、分析图及分区平面图草图; 4.1.4 主要景点透视意向(照片/图面辅助说明各景点意向); 4.1.5 概念设计说明; 4.1.6 此阶段工作十五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1.7 阶段成果提交A3文本二份。 4.2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 4.2.1 概念设计的进一步完善,与业主再次沟通,使概念构思达成共识,成为并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的景观方案; 4.2.2 深化概念设计,完善表达设计概念的总平面效果图、分析图、分区平面图、总体鸟瞰效果图、重要节点透视效果图; 4.2.3 总体地形变化处理方案,包括各主要剖、立面图; 4.2.4 总体植物效果方案; 4.2.5 方案设计说明; 4.2.6 景观工程估算书;

苏建价〔2009〕107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009年)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八年十二月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2009〕107号 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江苏实际情况,由我厅组织人员编制的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业经审查,现予颁发,并决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原颁发的建设工程各专业费用定额同时停止执行。 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二○○九年四月七日 目录 一、总则 二、工程费用的组成 三、工程类别的划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二)单独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四)市政工程类别划分及说明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类别划分的标准及说明 (六)房屋修缮工程类别划及说明 四、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企业管理费、利润取费标准及规定

(二)措施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三)其他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四)规费项目取费标准及规定 (五)税金计算标准及规定 五、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江苏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是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以及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确定投标价、工程结算审核的指导;也可作为企业内部核算和制订企业定额的参考。 (二)本定额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等工程。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我省现行的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定额)配套使用,原有关规定与本定额不一致的,按照本定额规定执行。 (三)本定额费用内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标准计取。 (四)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和点工说明: 1、包工包料:是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用工、材料的方式。 2、包工不包料:是指只承包工程用工的方式。施工企业自带施工机械和周转材料的工程按包工包料标准执行。 3、点工:适用于在建设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定额范围内的用工。 4、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五)本定额由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二、建设工程费用的组成 建设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性项目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构成。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级)工资、绩效工资等。

工程取费说明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 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的工程性质,分别执行本标准中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各建设单位、工作设计单位、设计审查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应该据此掌握并监督执行。 三、本收费标准共分三册。第一册包括:石油、钢铁、黄金、有色冶金、建材、机械、化工与石化、医药、纺织、轻工、交通、广播电视、商业、粮食、林业、民用建筑、市政、水利水电、人防、铁道等二十一个行业;第二册包括:核工业、航空、电子、兵器、船舶、航天等六个行业(84年本);第三册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本,包括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 四、本收费标准是在原国家计委84年、85年颁发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对定额收费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的修订本,仍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即本收费标准是根据各行业工程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以事业费制度的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同时考虑了必要的技术开发、业务建设、人员培训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必须交纳的工商税等。 五、本收费标准以实物定额收费办法为主,辅以按单项工程概算为计算基础的收费办法,另外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试行工日定额收费办法。 六、本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 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

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3.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是指非定型设备的设计费。有的行业工程设计本身包括设备设计,则不另计收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由于行业特点不同,非标准设备设计的范围,由各行业分别作出规定。 4.软件编制费:是指工厂生产过程计算机控制程序等编制费用。行业有软件编制收费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行业没有标准的,可根据软件的使用价值、先进程度,并考虑编制软件的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商定。除以上工作之外的其他工作,例如单独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翻译、电算等,其收费标准由主管部门或工程设计单位另行制订。 七、如果只委托做工艺设计或土建及公用工程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计算收费。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本收费标准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是按新建项目设计考虑的,如果是扩建项目,除行业有明确规定者外,可按同类新建项目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设计技术复杂程度,可乘以1.2-1.4的系数计算收费。需要进行地震设防的项目,按定额计算时,根据设计工作量增加的情况,可乘以不超过1.2的系数。 八、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深度及质量标准,提供份数按各行业的规定执行,委托单位要求增加的份数,另收晒印工本

2019年最新工程设计费取费标准

最新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以下容摘录自《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 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目录 1.总则 2.矿山采选工程设计 3.加工冶炼工程设计 4.石油化工工程设计 5.水利电力工程设计 6.交通运输工程设计 7.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8.农业林业工程设计

1 总则 1.0.1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4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浙江03定额综合解释及补充定额

关于印发“2003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的通知 浙建站定(2006)11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 本省建设工程2003版计价依据自2004年10月1日施行以来,我们陆续收到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反映的一些问题。为推进“计价规范”及03版计价依据的贯彻,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3号令)的规定,经研究,现将综合解释(一)、(二)印发给你们,与03版新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附:综合解释(一)(安装工程) 综合解释(二)(建筑工程) 综合解释(一)(安装工程) 1.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能否采用简便的方法计取? 答:可以。超高增加费除按各册有关规定计算外,为方便计算,亦可按以下方法计取:首先估算出超高工程量约占总工程量的百分比,然后取定超高工程所需人工费占该工程总人工费的适当比例(例:%~2%),并以其为基数,按主册相应费率计算超高增加费。不发生超高的工程不得计取超高增加费。 例:某电气安装工程总人工费是80000元,其中超高工程的人工费约占总人工费的1%,则该电气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应是80000×1%×33%=264(元),其中人工工资264元。 2.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是否要把脚手架搭拆费作为技术措施费单列? 答:安装工程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脚手架搭拆费可按册说明的要求计算,一般计入工程直接费中,不另列为技术措施费,只有当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列为技术措施费时才单列。 3.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以下的内容,10Kv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

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4.电气安装工程中“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系统数量如何统计,有否统一的规定? 答:有。 执行新定额后在一般情况下(系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只有由建筑物内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才能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当建筑物无变电所时,则以该建筑物主配电室照明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数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因为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系数。其后各级照明供电回路不再重复计算。 住宅小区的每幢楼宇用电,由小区变电所供电,可按小区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 例1:某综合楼变电所由六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42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综合楼“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42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系数。 例2:某教学楼主配电室两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16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教学楼“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16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系数。 例3:某住宅小区变电所八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48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住宅小区“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48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系数。 当三相照明主配电箱带有调试元件,如交流接触器、磁力起动器、各种继电器和与之配套的二次回路、表计等,则应套用“1kv以下交流供电系统调试”定额。 5.由变电所动力柜自动空气开关输出的电源,经过就地动力配电箱控制一台电动机,是否应套一个交流供电系统调试和一台电动机调试? 答:凡用自动空气开关输出的动力电源,包括在电动机调试之中,不能再另计交流供电系统调试费用,电动机调试应按不同的电机类型和不同的控制方式选用相应定额子目,

设计取费公式

各位建设工程收费是有专门计算方法的,不能拍脑壳乱来的。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凡是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项目,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投资,也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勘察设计单位,原则上都应该执行这一收费标准。但是有两类情况除外:一类是通过国际招标,自愿邀请国外单位勘察设计的;另一类是采用国际标准规范、按照国外设计程序和深度要求进行设计的。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定价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我国收费标准的定价方式分三种: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是依照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 新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定价以政府指导价为主,市场调节价为辅。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经营者按照政府制定的“基准价”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价格。新版收费标准的基准价就是《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至于浮动幅度,一般项目为±20%,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即“买卖双方协商定价”。 按照定价原则,只要是供过于求的产品或服务都应当实行市场调节价。而实际上勘察设计收费主要实行政府指导价,只有极少数项目放开。这是因为勘察设计是一种智力服务,其服务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难以衡量。实行政府指导价可以保证勘察设计的水平和质量,贴近市场,保护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的权益,也符合国际惯例。同时,考虑到我国勘察设计市场和收费的现状,地区差异太大,项目差异也很大,所以放开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小项目,而

工程设计费收费标准

工程设计费收费标准 1.0.1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 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4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1.0.9工程设计收费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二)中查找确定。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9版)32页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9版) 交底资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零零四年八月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19]100号)文件精神及其批准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组编工作大纲》,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了省、市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成立《浙江省将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便制祖,历时 15个月,完成了取费定额的编制工作。 一、编制概况 (一)编制的目的、意义-房地产物业管理01 1、更具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9),在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总体要求下,依据我省将设市场改革的进程,新编的《浙江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包含了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的内容,体现了政策指导与市场调节相互补,建立了以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三个不同层次内容相结合的施工取费定额体系,以此去指导并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 2、《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是根据“计价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见表[2019]206)的要求编制的,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新定额按“计价规范”要求编制的同时又考虑了“工料单价”

计价的要求,因此,新编定额既能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又能适合工料单价计价,促进造价管理,为建设领域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造条件。 (二)编制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四)编制过程 (五)编制内容 二、本定额的特点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于九四“费用定额”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及工料单价法计价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根据将设部公告,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9)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并且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浙江省人民政府173号令《浙江省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中第五条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因此为满足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的需要是本施工取费定额的主要特点。而非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非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并不一定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计价,因此,创痛的工料单价计价方法将同时存在。根据上述不同的计价需要,新编施工取费定额使用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 2、指令性与指导性及参考性相结合。

工程设计费取费计算表

2002年 修 订 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一览表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他设计收费)×(1±浮动幅度值)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中:浮动幅度值为上下20%;专业调整系数:公路城市道路工程0.9;桥梁1.1;建筑、市政1.0;人防、园林绿化1.1。 注:1. 在概算额对应栏内填写项目概算数额,其后设计费自动生成。 2. 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附加调整系数为1.1~1.4。 3. 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另收设计费10%的预算费。 4. 设计文件份数:

初步设计、总体设计10份;施工图等8份。 5. 提供两个以上建筑设计方案,且达到规定内容和深度要求,从第二个设计方案起,每个方案按照方案设计费的50%另收方案设计费。本表仅供参考,详细内容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一览表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他设计收费)×(1±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 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其中:

浮动幅度值为上下20%;专业调整系数:公路城市道路工程0.9;桥梁1.1;建筑、市政1.0;人防、园林绿化1.1。 注:1. 在概算额对应栏内填写项目概算数额,其后设计费自动生成。 2. 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附加调整系数为1.1~1.4。 3. 编制 施工图预算的,另收设计费10%的预算费。 4. 设计文件份数:初步设计、总体设计10份;施工图等8份。 5. 提供两个以上建筑设计方案,且达到规定内容和深度要求,从第二个设计方案起,每个方案按照方案设计费的50%另收方案设计费。

设计取费标准

园林景观设计取费标准 (08年度暂行规定) 一、设计费量的定制(人民币): 设计费在40万元以上的(含40万元)省外工程方能承接。其工作内容有:景观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绘制及多媒体制作等。 二、设计费的取费标准(人民币):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它景观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按18元/㎡~35元/㎡取费,国家及地方5万㎡~10万㎡以上的政府项目,也可按2002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取费。以上取费标准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三、设计费计算方式: 3.1按景观设计面积收费:景观设计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有铺装设计则按实际面积计算}。 3.2 按景观工程造价收费: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园林设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Ⅰ级)调整系数0.85,较复杂(Ⅱ级)调整系数1.0,复杂(Ⅲ级)调整系数1.15三个等级进行调整。 3.3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2.0%~2.5%收取监造费;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四、工作阶段及设计成果:景观设计工作根据项目情况可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4.1 第一阶段:概念设计 4.1.1场地现况勘察、相关资料收集及整理; 4.1.2与业主、项目策划公司、建筑设计院沟通,确定主题构想; 4.1.3场地空间概念分析、景观方案总平面图、分析图及分区平面图草图; 4.1.4主要节点透视意向(照片/图面辅助说明各景点意向); 4.1.5概念设计说明; 4.1.6此阶段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1.7阶段成果提交A3文本,成果份数根据业主需要议定。 4.2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 4.2.1概念设计的进一步完善,与业主、项目策划公司、建筑设计院再次沟通,使概念构思达成共识,成为并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的景观方案; 4.2.2深化概念设计,完善表达设计概念的总平面效果图、分析图、分区平面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节点透视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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