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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部的研发创新能力,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能力,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发挥产、学、研

的资源整合和互补效应,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

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

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

(一)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二)产学研合作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

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

强研发部的科研实力,促进公司的技术进步。

(三)产学研合作以公司研发部为主体,大力推进公司研

发部、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

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促进研发部形

成良好的创新机制。

(四)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

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交流、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

调工作。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研发新产品,推广新成

果。

(二)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

术,进行软件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

(三)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信息和技术支持。

(四)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开辟新的研发领域,获

取信息和技术支持,加快项目的研发周期。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充分利用公司的优势和研发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企业中心研发活动的情况下,

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公司研发部开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公司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研发部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研发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备、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第九条根据公司研发部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第十条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

及时向高等院校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第三章产学研合作的模式

第十一条根据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及需求现状,产学研合作模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技术开发模式:包括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是目

前最主要地形式。公司能过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

开发、联合攻关或委托高校、科研机构的人力资源、

实验设施和市场信息,进行高效的研发。

(二)联合培养人才模式:通过长期的产学研合作,形

成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人才交流、人才培

养机制,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和人才训练基地,为公

司提供高素质人才。

(三)共享资源模式:通过产学研合作,形成企业、高

校、科研机构之间的资源共享,如即有软件、科技

文献、食品设备等,充分利用各种科技资源。

(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模式:高校、科研机构利用学

科、专业的优势,建立面向行业的公共服务平台,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公司搭建的公共

服务平台亦可为高校、科研机构提供服务平台,合

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有机结合。

第十二条产学研合作及其模式需由各方签订相应合同(协议),

方可生效。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产学研合作必须寻循市场经济规律,签订合作合同,合同必须按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各方的责、

权、利明确。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活动的主管单

位,对产学研的动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合作双方遵

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按照规章开展活动。第十四条为认真执行协议条款,双方组成校企合作领导小组,由双方领导、技术人员和教师组成,负责产学研合作

的及管理,并安排专人负责进行联络与沟通。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科技协作项目、实习安排和人才培训,将另行签订专项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

义务,确保各项合作项目能顺利开展。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产学研合作的经费来源:

(一)从公司的销售收入划拨专项经费;

(二)高等院校的科研经费;

(三)省部合作项目专项经费;

(四)政府资助;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产学研经费来源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

格遵守财经纪律,以保证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产学

研合作的各项支出,保证产学研活动顺利进行。第十八条产学研活动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合作双方不得侵

占、私分或者挪用产学研合作资金。

第十九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

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

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

交接手续。

第二十一条产学研合作经费必须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年终及

项目终止由公司审计部门审计。

第六章成果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产学研合作技术成果原则上归公司所有,课题

组成员可以根据其贡献大小获得公司奖励。

第二十三条公司产学研合作项目成果申报,由产学研课题组准

备相关资料报公司研发部统一组织申报工作。组织

申报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产学研合作成果应用推广。产学研合作取得的科技

成果由研发部在公司各单位推广。对具有重要推广

价值的优秀科技成果,奖优先列入公司科技成果推

广计划予以支持,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第二十五条产学研各方必须遵守各方的知识产权,有关技术的

产权转移和扩散都必须按合同规定办理。科技成果

的对外转让工作,必须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技术转

让合同,严禁以课题组或个人名义对外签订科技成

果转让合同或协议。

第二十六条对产学研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除协议中应

该给予的待遇外,可按照公司《研发人员纯净奖励

办法》对个人进行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于双方合作开发项目所获得的经济效益,根据双

方合同约定对利益分成。

第七章合作的终止

第二十八条产学研合作到期后,就根据合作情况,经友好协商

后进行续签或终止。

第二十九条产学研合作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产学研合作目标的;

(二)无法按照办法规定的原则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条产学研合作的终止,应在合作双方决议通过后10

日内,报公司审查同意。

第三十一条合作解散前,应当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和解释权属本公司研发部所有。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5月20日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技术中心的科研创新能力,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产学研合作项目是技术中心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主要途径之一。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提升技术含量与性价比,降低生产成本。 (二)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三)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创新。 (四)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为技术中心开辟新的领域,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加快项目开发生产周期。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 (一)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强技术中心的科研实力,促进陶瓷行业的技术进步。

(二)以广东宏陶陶瓷技术中心为主体,大力推进技术中心、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促进技术中心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与技术中心其他科研项目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提升技术中心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充分利用技术中心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企业中心研发活动的情况下,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技术中心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本中心或其依托单位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技术中心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九条根据技术中心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 第十条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及时向高等院校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第三章组织架构

××公司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公司“持续不断的创新与改进”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增强企业科研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引进外脑,广泛、深入地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增强企业竞争力,并使产学研合作项目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产学研合作项目是公司贯彻实施公司经营理念的重要途径之一。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高新技术提高公司产品性能、提升技术含量与性价比,降低生产成本。 (二)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三)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创新。 (四)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为公司开辟新的领域,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加快项目开发生产周期。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 (一)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强公司的科研实力,促进公司的技术创新与进步。 (二)以公司为主体,努力推进公司、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和联合开发的消化吸收相结合,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大力提升公司创新能力。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与公司其他科研项目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充分利用公司的生产条件和设备优势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生产实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公司研发活动的情况下,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公司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本公司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公司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九条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公司技术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 第十条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及时向高等院校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第三章组织架构 第十一条为了搞好产学研合作,合作各方成立合作研发团队,××有限公司为产学研合作活动的主管单位,对产学研的运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合作各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部的研发创新能力,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能力,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发挥产、学、研 的资源整合和互补效应,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 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 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 (一)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二)产学研合作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 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 强研发部的科研实力,促进公司的技术进步。 (三)产学研合作以公司研发部为主体,大力推进公司研 发部、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 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促进研发部形 成良好的创新机制。 (四)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 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交流、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 调工作。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研发新产品,推广新成 果。 (二)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进行软件研发及相关技术创新。 (三)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信息和技术支持。 (四)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开辟新的研发领域,获 取信息和技术支持,加快项目的研发周期。 第二章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充分利用公司的优势和研发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企业中心研发活动的情况下, 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优先接纳与公司研发部开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公司就业。 第七条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研发部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研发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第八条针对学校的专业设备、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九条根据公司研发部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 第十条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及管理办法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及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5-02-06 来源: 点击次数:292 打印作者: 字号:小中大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提升重点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根据科技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与《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为切实组织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就是指以企业为主要联盟单位,其她企事业单位为成员,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三条联盟构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凡愿意致力于发起与组建联盟的单位,均有资格向促进会申请设立联盟,鼓励联 盟具备法人资格。 (二)联盟的组成应由理事长单位、依托单位、成员单位组成,其中理事长单位就是联盟的牵头组织机构,依托单位负责联盟日常活动的组织开展,成员单位就是联盟的具体成员。 (三)理事长单位应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实力,在本行业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理事长单位一般应为法人机构。 (四)联盟成员单位可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团法人等。成员单位总数应不少于10家,其中,企业成员占比例应不低于50%。 (五)联盟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包括发展方向、工作原则、技术与产业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与措施、实施预期结果等,战略规划的制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与重点产业发展需求。 (六)联盟制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责、权、利与任务分工,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七)联盟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设立由理事会(董事会)、专家委员会与秘书处组成的决策、咨询与执行等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理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范本

XXXXXXX有限公司 编号:000 版本:A0版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起草人:审核人:审批人:文件实施日期: 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修订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与科研院校、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力度,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公司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通过共同合作开发或直接采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改进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并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或新材料的技术创新活动。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第四条公司研发中心为产学研合作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交流、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调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研发中心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紧密跟踪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技术研究工作动态,了解公司各单位技术需求,及时与技术人员交流,建立技术联络通道。

第六条研发中心每年同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到公司进行调研,确定技术课题,定期召开产学研合作单位技术交流会议。 第七条产学研合作的选题范围主要围绕公司承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公司重大技术攻关课题等。 第八条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的研究室,每季度必须向公司研发中心汇报课题研发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研究人员的工作情况等信息。 第九条产学研合作课题组成员可以采用在社会招聘、公司内部抽调等方式,课题完成后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条产学研合作机构人员管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对课题组成员的管理与考核。 第三章合作模式及工作程序第十一条根据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及技术需求现状,产学研合作模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技术转让:科研院所将所持有的技术成果按照合同约定转让给公司使用; 2、委托开发:公司根据企业生产或产业发展要求,委托高校或研究院所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其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1)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的规定和要求,为规范公司研究开发项目的行为,发挥和调动研究开发人员的积极性,提高项目的质量,预期完成项目任务,从公司实际出发,制定本制度。 一、立项评估制度 1、对申报并列为省和国家的研究开发项目,需经公司技术中心,在其主任主持下,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后方可上报立项。 2、对于横向校企间的合作和外单位委托公司的科研项目,经技术中心产学研合作组认真研究、论证后,由该组组长签批后,报公司技术中心备案。 3、对于国际间合作的科研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考察合作国的情况后,以书面形式报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主任组织有关方面人员,进行论证后认为可行,方能立项。 4、项目立项程序 (1)所立项目需经新药研发组,经国家产业和产品发展方向及要求,在广泛征求和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从公司研究开发的能力实际出发,确定科研项目。 (2)新药研发组要以文字的形式向技术中心提出立项开题报告。 (3)技术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

方面的专家,对报告的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意义)、技术路线的可行性、成果推广的实效性、公司人力资金的承载性提出评审意见。 (4)对申报省和国家的科研开发项目,要认真填写项目的各种表格、项目的申请报告、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及重要的附件后,盖有公司公章,并且法人签字后方可上报。 (5)在项目立项和进行过程中,出现的非公司人为的因素,要按照省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负责人制度 1、公司技术中心对研究开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各课题组成员,可以在经公司同意后交叉跨科室研究开发项目,采取双向选择和自由结合方式进行。技术中心要与项目负责人签定项目责任状。 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负有全责,具有管理权,全面负责项目的进度、经费的使用、人员的调配和设备仪器的管理。 3、项目一经确定,项目负责人无权变更其内容、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的额度和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上报公司技术中心审批。 4、研究开发中所形成的所有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缺失,不得归为已有。未经公司技术中心批准,不得随意摘抄、发表及转借他人。 5、研究论文的发表,需经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和项目负责人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奖励办法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奖励的积极作用,表彰在促进产学研合作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以及通过产学研合作取得的突出创新成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产学研合作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纽带,经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有关细则,特设立“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奖性质与类别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设立,是奖励为促进我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以及突出创新成果所颁发的荣誉奖。 “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分设创新奖、促进奖、军民融合奖、创新成果奖、突出贡献奖共五类奖项。 第三条评奖周期与名额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每年评选一次,届时由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奖励委员会向各地有关管理部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金融、中介机构发出通知,并通过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网和《中国科技产业》杂志等有关权威媒体向社会公告。 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促进奖、军民融合奖、创新成果奖,每奖项每年评选原则上不超过100名;突出贡献奖每年评选不超过10名。

第四条评选组织及评选程序 一、评选组织 1、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下设“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与促进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委员15人,奖励委员会是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领导、产学研界的代表和促进会的部分领导构成。 2、奖励委员会下设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政产学研界有代表性的领导、专家和企业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奖项组成专家组,对各奖项进行评审。 3、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是奖励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4、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设在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二、评选程序 1、评审委员会负责分类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初审意见。 2、奖励委员会负责对初审结果复审并公示,如无异议,确定获奖单位及个人。 3、获奖单位和个人如无特殊情况,应出席年度颁奖大会,领取获奖证书及奖牌。 第五条评奖原则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申请条件 第六条奖励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高校、院所、金融、中介机构和有关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组织、促进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活动,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以及合作开发出的突出创新成果,均在申报范围之内。

企业内部创新创业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创新创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3、人才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创新型研发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到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支出。 4、创业项目扶持,包括创业资金扶持、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研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组,研发中心、管理、财务、市场、生产、采购各系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通过产学研合作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项目组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三章评审管理 第七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学习技术成果丰硕,专业技能突出,以及承担并完成过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项目团队及个人优先。 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4年4月1日 页码:page1 of 5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科研创新能力,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化, 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高新技术提升公司产品技术含量和性价比,降低 生产成本。 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推广新成果。 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创新。 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开辟新的产品领域,提供信 息和技术支撑,缩短项目开发周期。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展各类产学研工作管理。 第三条定义 产学研合作是指公司、高校和科研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 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的活动。 第四条各部门职责 1、企划部负责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协调与沟通 2、技术研发中心负责产学研项目技术对接。 第五条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1、充分利用公司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生产实验条 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公司研发活动的前提下,为学生实践活动提供方 便。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4年4月1日 页码:page2 of 5 2、优先接纳与公司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公司就业。 3、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公司进行实践活动,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4、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及时向高等院校 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第六条组织运行方式 1、企划部为产学研合作活动的归口部门,对产学研的运作进行监督管理, 熟知合作双方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照双方约定开展合作。 2、公司设立产学研合作活动管理小组,组长由企划部经理担任,组员由公 司技术研发中心、财务部、企划部、生产部主管组成。 3、组长每年根据公司研发活动的需要,组织管理小组制定公司年度产学研 活动的计划、经费预算、人员配置等事项。 第七条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1、产学研合作的经费来源: (1)按照公司的销售收入,按比例划拨专项经费; (2)高等院校的科研经费; (3)政府补助经费; (4)其他。 2、政府补助经费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 资金用于支付产学研合作的各项支出,保证产学研活动顺利进行。 3、产学研活动的资产来源必须合法,合作双方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产 学研合作资金。 4、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已发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 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产学研项目管理办法

产学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高校与企业间的协作,促进高等教育与企业的共同发展,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大学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就共同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办法。 一、合作目的 1、加强高校与企业的协作,实现高校与企业共同成长、发展的“双赢”。 2、探索高等教育与企业协同发展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实现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开发、技术服务、科研成果转化等全方位一体化链接。 二、合作领域 1、丰富实验室教学内容。 2、评级理论研究。 3、人才定向培养。 三、责任和义务 (一)合作大学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人才培养计划要求,拟定每次岗位实训的详细方案,并与合作公司协商共同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2、根据合作公司要求,及时提供定向培养及毕业生生源信息。 3、邀请合作公司代表来校参加有关活动,加强双方的相互交流;邀请合作公司对大学生开展职业指导。 4、根据合作公司的具体需求,优先推荐综合素质较高的毕业生,并为合作公司来校招聘提供便利条件。

5、根据公司提出的高新技术项目需求和企业技术难题,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攻关,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6、帮助公司解决产业优化中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以及企业的具体技术工艺问题和管理问题,把大学的技术成果优先提供给企业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1、在同等条件下,根据需求,优先录用合作大学的毕业生,并及时向合作大学反馈毕业生岗位工作信息,以便调整专业结构、创新教育模式,更好地培养学生。 2、尽可能安排合作大学学生开展就业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出相应的指导和考核,承担就业实训期间的业务指导。 3、为合作大学打造以项目教学带动学科建设的特色专业,主要利用专业技术平台,借助于实践教学及具有实际经验的专业人士现场模拟讲授,创造出仿真实验的模拟环境。 4、协助于合作大学,共同致力于创建校企合作教学基地及企业人才输出基地,为广东省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5、配合合作大学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及时向合作大学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息。 四、产业、学术、科研合作 1、校企双方利用各种学术会议、行业会议和有关推广资源,推荐介绍对方,以提高双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校企双方就有资源互补优势的研发项目开展联合攻关,并联合向政府各级管理部门申请相应的科学技术研究经费。 3、合作大学科研通过立项方式委托合作公司开发产品或技术模块。所开发的产品或模块,其产权归属和所涉及的费用可以另行商定。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XXX公司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与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力度,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公司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通过共同合作开发或直接采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改进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并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或新材料的技术创新活动。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第四条公司研发部为产学研合作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交流、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调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公司研发部要建立科技信息网络,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紧密跟踪科研院所的技术研究工作动态,了解公司各单位技术需求,及时与技术人员交流,建立技术联络通道。 第六条研发部每年邀请相关科研院所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技术课题,定期召开产学研合作单位技术交流会议。 第七条产学研合作的选题范围主要围绕技术研发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研发部研究开发课题、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公司重大技术攻关课题等。 第八条产学研合作成立研发经济实体的,必须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运行。 第九条与科研院所共建的研究室,每季度必须向公司研发部汇报课题研发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研究人员的工作情况等信息。 第十条产学研合作课题组成员可以采用在社会招聘、公司内部抽调等方式。 第十一条产学研合作机构人员管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对课题组成员的管理与考核。 第三章 合作模式及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根据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及技术需求现状,产学研合作模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技术转让:科研院所将所持有的技术成果按照合同约定转让给公司使用; 2、委托开发:公司根据研发项目或产业发展要求,委托高校或研究院所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按合同的约定转化应用; 3、共建研发实体:(公司目前主要采用这种形式)利用科研院所的基础理论扎实、研发能力强的技术优势,结合公司生产过程工艺熟悉、具有产业化和资金优势,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建研发实体,对某一课题进行联合研究开发; 4、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由公司和高校科研单位共建人才培训基地,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为高校提供实地培训的基地。 第十三条产学研合作工作程序: 1、公司研发部提出产学研合作课题(项目)及意向合作单位;

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科研项目得全过程管理,提高科研经费得投资效益,调动科研人员得积极性,确保公司战略目标得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科研人员所从事得科研工作属于公司经济发展中心工作得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得品牌与各项资源条件就是科研人员承担科研项目与完成科研任务得基本前提,科研人员要充分认识公司得资源与条件在科研工作中得重要作用,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与公司规定,自觉规范科研行为. 第二条科研项目管理得内容就是:科研项目得管理层次、职责、科研课题得申请、论证与立项,科研计划得编制,科研计划得实施,科研计划得检查,科研计划得总结与验收。 第三条项目管理层次及相关职责: 公司得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得管理模式。总经办代表公司实施归口管理,负责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得协调与宏观管理,以及项目合同得签订、项目执行情况得监督检查、组织鉴定及后续得申报奖励管理等;各部门配合总经办负责本部门项目得具体管理、进度检查;项目组负责项目得具体实施、结题鉴定及成果转化以及专利、标准、技术工作总结等材料得提供。 1、公司设项目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所有投资项目得终审评估。该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兼任,其她成员根据项目类型由公司研发中心、财务部、行政部、销售部、业务拓展部等方面得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外聘专家参加。主要职责就是: (1)审定各项目科学性与可行性;

(2)组织项目评估或评审,提出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建议,签订项目任务书; (3)审定各项目得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项目间得任务与进度, 确保项目总体目标如期实现;负责项目经费得落实; (4)主持并批准项目内部阶段成果得验收; 2、总经办为项目管理日常工作得具体责任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 (1)负责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应由项目主持得各项活动(会议、评审、验收、论文编选等)得组织与管理; (2)负责各项目任务书、计划、总结、汇报与报表得搜集与汇总;负责文档得建立与保管; (3)组织项目实施进展得监督、检查,上报项目季、年度执行情况及有关信息报表,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得有关问题; (4)组织项目验收,按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得有关文件资料准备。 3、科研项目得管理分为总经办、研发中心两级,总经办侧重重点项目得管理,研发中心从事一般项目得管理. (1)公司重点计划项目 ⅰ、国家级、市部级、区级项目与课题; ⅱ、国家级、市部级、区级各类基金项目; ⅲ、产学研合作项目; ⅳ、其它重大计划项目; (2)一般项目 ⅰ、公司委托得研究项目; ⅱ、根据市场需求,自行立项得研究项目; ⅲ、原有产品质量提升、工艺改进项目。

5.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增强技术研发部的科研创新能力,促使产学研合作项目规章化、制度化,特制定本 办法。 1.2.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 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产学研合作项目是研发部门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主要途径之一。 1.3.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1.3.1.研发部门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新技术提升产品服务的技术含量与性价比,降低成本,满足市场需求。 1.3. 2.技术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推广新成果。 1.3.3.技术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理念与技术,进行各项创新工作。 1.3.4.技术研发部通过产学研合作获取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为技术研发研发部开辟新的领域,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加快项目开发生产周期。 1.4.产学研合作的原则 1.4.1.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和服务为龙头,以效益为部门,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强技术研发部的科研实力,促进技术进步。

1.4. 2.以技术研发部为主体,大力推进技术研发部、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相结合,从而促进技术研发部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 1.4.3.产学研合作项目与技术研发部其他科研项目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提升技术研发部的技术水平。 2.产学研合作的责任与义务 2.1.充分利用技术研发部的优势条件为高等院校提供良好的校外实训基地,在不影响企业技术研发 部研发活动的情况下,为学生的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2.2.优先接纳与技术研发部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的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到本部门或其依托单位就业。 2.3.接受高等院校的教师到技术研发部进行实践活动,为学校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条件,合作完 成科研任务。 2.4.针对学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提出 建设性意见。 2.5.根据技术研发部的具体情况和高等院校的要求,推荐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作为学校 的兼职教师。 2.6.配合高等院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等项目的市场调研,及时向高等院校提供行业最新的市场信 息。 3.组织架构

研发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研发中心规章制度(草案) 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大家的潜能,科学、合理、高效地完成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工作,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总则 1、本着“互帮互学,资源共享”的宗旨开展新产品研究工作。本部所有人员必须坚持“团队利益第一”,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力争在高分子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2、追求“合作,创新,严谨,勤奋,高效”的工作方式。 3、发扬“先做人,后做事”、“敢于超越,自我否定”的企业精神,从严要求自己,做一个“积极上进、勇挑重担、谦虚好学、文明诚信”的人,还要敢于挑战自我,不屈不挠,在业务技术上追求创新,在知识水平上不断更新,紧跟科技先进水平,永不满足现有水平。 4、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范,达到“规范、安全、整洁、有序”的要求。实验记录的填写要求及时、规范、完整。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

2、围绕商品部制订的产品计划,制订公司各产品的年度产品开发计划; 3、对公司现有产品与市场部沟通,进行销售跟踪; 4、根据市场反馈情报资料,及时在设计上进行改良,调整不理想因素,使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增加竞争力; 5、负责组织产品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评审,技术验证和技术确认; 6、负责相关技术、工艺文件、标准样品件的制定、审批、归档和保管; 7、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8、负责与设计开发有关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新产品开发管理 一、新产品(项目)的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企业实际运用新的技术原理,新的构思设计,采用新的材料、新的工艺,具有新的功能、新的用途或开拓新的市场的产品(项目),或运用新的技术改造企业现有传统产业,提高原有产品性能、品质,降低生产成本,使产品更有质量技术优势,更能稳固和满足市场发展,即在原理、用途、性能、结构、材质、成本及市场等方面有新的改进突破。 二、新产品(项目)的开发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及产品技术含量,促进企业健康稳步地持续发展。新产品(项目)的开发必须牢固树立“新品经营、资产经营、资本经营三位一体”的经营战略,采用“低投入、高起点、高产出、高效益、高速度”的科技发展战略,坚持“研制为导、生产转化为主、储备为辅、专利为重”的自主创新方针,注重开发培育科技含量高且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和产品。 三、新产品(项目)的开发方式主要包括:自主独立研发、技术引进和技术合作、产学研合作开发四种方式。 四、新产品(项目)开发程序 新产品(项目)开发主要程序包括:构思;调查分析;决策审批;技术开发设计;实验试制;用户试用;鉴定验收;改进阶段;小批量生产;批量生产和销售等。 1、构思:根据市场调查和预测市场需求,在充分分板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对新产品(项目)提出初步构思。 2、调查分析:根据新产品(项目)的构思,广泛收集有关新产品(项目)设计、制造技术工艺、原辅材料、销售市场、社会影响等信息,并对信息进行资料分析整理汇总,提出开发方式和一种或多种可行性建设方案,报公司决策审批。 3、开发决策审批:分司根据提供的新产品(项目)开发方式和可行性建议方案进行分析,论证和评审,择优确定审批。 4、技术开发设计:对新产品(项目)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方案论证,提出丰富的有实质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申请上级科技主管部门立项审批,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 5、实验试制:在新产品(项目)试制期内,通过对其设计质量、产品结构性能及主要工艺进行评价考核,以便找出缺陷,加以改进,在新产品(项目)基本定型

产学研合作管理

受控状态内控文件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拟制审核批准受控状态 内控文件 更改记录 版本/次主要修改内容或更改单号更改人日期A/0 首次发放2005.10.20 A/1 依ISO9001:2008标准修订2010.10.21 A/2 封存设备增加停用日期记录2012.06.06 配发部门总经理室业务部研发中心生产部品质部采购部财务部仓库分发份数 3 1 1 1 1 1 1 1

受控状态内控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公司“持续不断的创新与改进”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增强企业科研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引进外脑,广泛、深入地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增强企业竞争力,并使产学研合作项目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学研合作是指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协调各自的资本、人力和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最大限度实现软硬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产学研合作项目是公司贯彻实施公司经营理念的重要途径之一。 第三条产学研合作的主要目的 (一)通过产学研合作,运用高新技术提高公司科研创新技术、提升技术含量与性价比,降低生产成本。 (二)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三)公司通过产学研合作吸收、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技术创新。 第四条产学研合作的原则 (一)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重点,增强公司的科研实力,促进科研创新产业的技术进步。 (二)以公司为主体,努力推进公司、研究院所、高等院校的合作,实行自主开发与引进技术和联合开发的消化吸收相结合,形成良好的创新机制,大力提升公司创新能力。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与公司其他科研项目紧密衔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的技术水平。

产学研合作管理规定

产学研合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与科研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力度,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产学研合作,是指公司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通过共同合作开发或直接采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改进企业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并形成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或新材料的技术创新活动。 产学研合作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公司技术中心为产学研合作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产学研合作的技术交流、组织管理、考核评价及协调工作。 二、组织管理 技术中心要建立科技信息网络,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紧密跟踪科研院所的技术研究工作动态,了解公司各单位技术需求,及时与技术人员交流,建立技术联络通道。 技术中心每年邀请相关科研院所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定技术课题,定期召开产学研合作单位技术交流会议。 产学研合作的选题范围主要围绕技术难题、技术中心研究开发课题、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公司重大技术攻关课题等。

与科研院所共建的研究室,每季度须向公司技术中心汇报课题研发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研究人员的工作情况等信息。 产学研合作项目组成员可以采用在社会招聘、公司内部抽调等方式,课题完成后解除聘用合同。 产学研合作机构人员管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组组长负责对项目组成员的管理与考核。 三、合作模式及工作程序 1、根据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及技术需求现状,产学研合作模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技术转让:科研院所将所持有的技术成果按照合同约定转让给公司使用。 (2)委托开发:公司根据企业生产或产业发展要求,委托高校或研究院所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进行专题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按合同的约定转化应用。 (3)共建研发实体:利用科研院所的基础理论扎实、研发能力强的技术优势,结合公司生产过程工艺熟悉、具有产业化和资金优势,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建研发实体,对某一课题进行联合研究开发。 (4)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由公司和高校科研单位共建人才培训基地,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 2、产学研合作工作程序: (1)公司各单位提出产学研合作课题(项目)及意向合作单位。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制定《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教育部办公厅 文号:教高厅〔2020〕1号 颁布时间:2020-01-18 实施时间:2020-0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7〕95号)和《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 (教高〔2018〕3号)精神,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以下简称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旨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第三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坚持主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服务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需求,服务企业基础性、战略性研究需求,鼓励相关企业不以直接商业利益作为目标,深化与高校产学合作,促进培养目标、师资队伍、资源配置、管理服务的多方协同,培养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第四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主要包括六类: (一)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改革成果。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将产业和技术最新进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设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教学案例等资源并推广应用。

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

郑州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产学研合作项目管理,推动校市校企合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我校社会服务水平,结合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产学研合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本校所属各、系、所、技术/工程/咨询中心及校内各类研究机构(以下简称“院(系)”)和师生员工与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在科技研究、技术服务、人才培养、实习实训、职业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产学研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是指以郑州为一方当事人,以本校师生员工作为项目负责人,与其他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产学研合作关系的书面协议书。 第二章合作条件与内容 第四条合作条件 1、开展合作的对方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定的规模,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合作诚信度。 2、合作要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发展,促进学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促进学校人才培养、学生实习实训与就业的良性循环,适应

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 第五条合作内容 1、合作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联合举办有关学科方向定位、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研讨会;共建有关学科建设的学生实习实训基地;邀请校外专家为学生毕业设计进行指导和考评等。 2、合作开展科研机构建设:依托学校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地方企业产业发展技术需求,与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共建国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研究院(所)、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 3、合作开展产业技术联盟组建:由企业和科研机构围绕创新技术创制、共性技术攻关组建相应的产业技术联盟,集中优势力量实现产业技术创新,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4、合作开展技术服务: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项目合作形式,解决企业实际技术难题。 5、合作开展人才交流及职业培训:安排学校有能力懂技术教师队伍到对方单位挂职交流;不定期为对方单位技术骨干人员进行培训;对方单位为在校学生提供一定的实习、就业岗位等。 第三章协议管理 第六条协议洽谈 1、以院(系)和项目负责人为主,自主展开与对方单位进行协议洽谈。洽谈后的结果要与校产业开发与科技合作院进行沟通。 2、从全校角度出发开展双方合作协议洽谈,洽谈后的结果与相关院系进行沟通。涉及培训收益分配事项及科研、技术服务项目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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