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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竞争法律制度习题

第五章 竞争法律制度习题
第五章 竞争法律制度习题

竞争法律制度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为排挤竞争对手,某商店在销售中向海信购买电冰箱的顾客赠送一套餐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如果电冰箱的价格减去餐具的价值小于电冰箱的成本价则商店构成不正当竞争

B.商店的行为构成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

C.如果赠送餐具违背顾客意愿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

D.如果餐具质量不合格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

2、甲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对日交易量超过一百手的客户,可以将手续费的2%作为折加费退还给他们,并完整的财务手续。其他交易所对此规定提出的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甲交易所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B.甲交易所的行为构成行贿

C.甲交易所的行为既构成行贿又构成不正当竞争

D.甲交易所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3、某市技术监督局在抽查本市市场上的饮料时发现,除三种名牌饮料外,其余饮料均不合格,该局对此结果在当地新闻媒体上作了详细介绍,导致一些厂家生产的饮料销量急剧下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项?

A.市技术监督局的抽查行为是履行职责的正常管理行为,但在新闻媒介上公布的查结果是限制其他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B.市技术监督局抽查行为的背后是以排挤其他经营者为动机,故抽查行为与公布行为均构成不正当竞争

C.市技术监督局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D.市技术监督局的行为虽有排挤其他经营者的意图,但并未指定消费者购买某种饮料,尚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4、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下列哪个行为能够使招标行为发生法律效力,一旦有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A.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B.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C.招标投标的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D.评标委员会在投标人中选出中标者

5、我国处理不正当竞争案件的主管机关是( )

A.国家经贸委

B.国家公平交易委员会

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D.各级人民法院

6、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对象是()

A、仅仅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

B、以调整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主,兼顾限制竞争行为

C、以调整限制竞争行为为主,兼顾不正当竞争行为

D、仅仅调整限制竞争行为

7、对于特有的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予以认定适用的原则是()

A、设计在先原则

B、申请在先原则

C、注册在先原则

D、使用在先原则

8、下列有关商业秘密权法律特征的表述中属于不正确的是( )

A.商业秘密权是一种知识产权

B.商业秘密权具有所有权的性质

C.商业秘密权是一种相对所有权

D.商业秘密权具有绝对的专有性

9、商业秘密保护中的举证责任实行的原则是( )

A.被侵权权利人举证

B.被控告侵权人举证

C."谁主张谁举证"和"举证责任倒置"相结合

D.审理机关指定举证

10、经纪人王某介绍撮合,甲工厂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做成一笔交易。甲工厂通过银行走账在王某的个人信用卡账号上汇入1万元做为"酬谢"。该行为的性质属于()

A、折扣

B、回扣

C、佣金

D、商业贿赂

1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0条的规定,对行使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有关行政机关追究的责任形式是()

A.民事责任为主,行政责任为辅

B.单纯的行政责任

C.行政责任为主,民事责任为辅

D.单纯的民事责任

12、实施滥用行政权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

A.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B.公用企业

C.专卖企业

D.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1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属于()。

A、用欺骗性标志交易行为

B、虚假宣传行为

C、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D、诋毁商誉行为

14、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

A、可出示检查证件B、应出示检查证件

C、可不出示检查证件D、在某些场合应出示检查证件

15、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赔偿额为()。

A、受害人在被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

B、侵权人在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

C、侵权人在侵权其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D、侵权人在侵权其间所获得的利润的一倍半

16、《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指()。

A、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人

B、某些经济组织

C、公民个人

D、各种法人

17、某电器商场甲与某电视机厂乙因贷款纠纷产生矛盾,甲不再经销乙的产品。当客户询问甲的营业人员是否有乙厂电视机时,营业人员故意说:"乙厂的电视机质量不好,价格又贵,所以我们不再卖他们的产品了。下列有关试事例的表述哪一种是正确的?()

A.甲侵犯了乙的企业名称权。

D.甲侵犯丁乙的荣誉权。

C. 甲的行为属于诋毁己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D. 甲没有通过宜传媒介说乙厂的产品质量不好,故不构成诋毁商业信誉。

18、某啤酒厂在其产品的瓶颈上挂一标签.标签上印有“获1900年柏林国际啤酒博鉴会金奖”字样一个带外文的徽章。事实上,该厂的啤酒产品自1986年才投入市场,也从未得过任何奖项。请问,对这一行为应如何认定? ( )

A.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行为构成虚假表示行为。

B.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行为构成虚假广告行为。

C. 根据(民法通则),诙行为构成欺诈的民事行为。

D.试行为违反商业道德,但不违反法律。

19、某商厦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中称:凡在本商厦购物达100元者,可获得价值10元小件赠品一个川不愿领取奖品的.可获得奖券一张,井参加当月的抽奖.奖品是一等奖2名,各奖空调一台,价值4990元;二等奖18名,各奖洗衣机一台.价值2000元;三等奖88名,各奖电风扇一台.价值200元。请问下列判断中,何者为正确?()

A. 附赠式有奖销售与抽奖式有奖销售不可同时进行,该商厦构成不正当竞争。

B.两种形式的有奖销售.其奖品价值加起来已达5000元.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C.购物者只能选择附赠式有奖销售与抽奖式有奖销售中的一种方式获奖,其奖品价值太超过5000元,试商厦未构成不正当竞争。

D.该商厦一个月的奖晶价值远远超过5000元.构不成不正当有奖销售。

二、多项选择题

1、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时,以下哪些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A、经营者为清偿债务而销售商品的行为

B、经营者销售非委节性的商品的行为

C、经营者销售有效期即将到来的商品的行为

D.经营者销售非积压商品的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师的下列行为中,正确的是?

A、拍卖师在拍卖前宣布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

B、对于无保留价的拍卖标的,拍卖师在拍卖前予以说明

C、对于有保留价未达到保留价,但拍卖师仍对该报价一锤定音

D、拍卖师在回应竞买人叫价时,因口误而将拍卖标的保留底价说出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下列哪些选项必须经过招标才能进行?

A、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工程建设项目

B、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大型基础设施

C、供水、供电、供气、科教等公用事业

D、企业建设生产厂房工程项目

4、招标人甲欲完成一项招标工作,则依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以下哪些活动是必须的?

A、招标人甲发布招标公告或寄送招标邀请书

B、招标人甲编制相应的招标文件

C、招标人甲组织潜在投标人验勘项目现场

D、招标人甲要求潜在招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债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市场交易原则有()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E、遵守公认商业道德的原则

6、低价倾销行为的必须构成要件包括()

A、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B、捏造、散布价格欺诈信息

C、.有排挤竞争对手、独占市场的主观故意

D.倾销时间长、倾销数量大

E、造成挤垮、驱逐同业竞争者,独占市场的实际后果

7、商业诽谤行为构成要件的特征是()

A、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

B、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侵害商誉的行为

C、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同业竞争者的商誉

D、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诽谤

E、行为人过失行为侵害了不同业的竞争者也属行为构成

8、《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体——经营者可以是()。

A、从事生产的法人

B、从事销售的个人

C、从事营利性服务的个人

D、从事商品服务的个人

E、从事营利性服务的法人

9、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严加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A、以格式合同对消费者作出不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B、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行为

C、产品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行为

D、降价排挤行为E通谋投标行为

10、滥用行政权力行为主要表现有()。

A、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B、违背交易相对的人的意愿提出附加的不合理条件

C、限制其他经营者的正当的经营活动

D、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E、分割统一市场,进行部门封锁

11、下列有奖销售行为中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有()。

A、谎称有奖进行有奖销售

B、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进行有奖销售

C、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D、抽奖式有奖销售的奖品为5000元的实物

E、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

12、下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情形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A、销售鲜活商品

B、季节性降价

C、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

D、处理积压商品E转产处理销售商品

13、监督检查部门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时,享有的职权有()。

A、处罚权B责令赔偿权

C、检查权

D、询问权

E、查询复制权

14、在商品上伪造冒使用(),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A、认证标志B、名优标志

C、产地D、非注册商标

15、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情况。

A、被检查的经营者B、利害关系人

C、证明人D、国家机关

16 、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

A.某市政府发文规定,由于本市最近连续发生煤气中毒事件,因此各单位必须使用本市煤气公司生产的煤气安全阀。

B.天气渐暖,某商场决定所有皮衣六折优惠出售。

C.甲公司为提高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座谈会的形式,向顾客宣传乙公司的产品不如甲公司的产品。

D.甲地(不属山东省)出产的苹果品质优良,但市场知名度不高,销路不畅,因此甲地的水果公司在其产品的外包装上全部印上“烟台苹果优质品牌”。

三、判断题:

1、凡是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均被认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2、某经营者为清偿债务而降低销售商品的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3、佣金是给付中间人的,不是付给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但是,合同当事人的经办人也可以收取佣金。()

4、对于非注册商标,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均不予保护。()

5、有奖销售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6、经营者利用自己经济优势地位,胁迫竞争对手回避或放弃与自己进行竞争的行为,不属《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所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此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7、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它资料。()

8、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折扣。()

四、案例分析

1、贵州某甲厂生产的"玉叶"牌名称为"千里香"的白酒行销本省及西南地区。该酒自1980年起销售,广告力度较大,在西南各省乡镇、农村都可见到此酒的广告及销售点。此酒物美价廉,在西南农村广受欢迎。该酒的包装装潢是将酒瓶设计成葫芦型,并贴有黑底及金色字体的"千里香"名称,"香"字占据瓶贴1/2面积,极为醒目。

贵州某乙厂从2000年起生产"清玉"牌酒。酒瓶也设计成葫芦型,并贴有黑底金字瓶贴,酒的名称为"久久香",其中"香"字也占瓶贴的1/2,很是突出。该酒也在西南地区销售。

甲厂向执法部门投诉,诉乙厂行为属假冒仿冒行为。乙方辩称:①甲厂生产使用的是"玉叶"商标,乙厂使用的是"清玉"商标,购买者不会误认;②甲厂商品名称为"千里香",乙厂商品名称"久久香",根本不同,没有构成假冒;③将两种酒摆在一起,细细观察,差别是明显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假冒仿冒。

试问:

(1)乙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该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乙厂的行为是否构成该行为?

(2)乙厂的辩称是否有法律依据?在对"相同或近似使用"的认定上应根据哪些准则?

2、甲乙两旅行社都是享有盛名的国家承办境外旅游客到国内观光的经济组织。1992年,两旅行社均接待海外游客20万人次,经济效益不相上下。1995年上半年,甲旅行社以高薪为条件,致使乙旅行社海外部15名工作人员全部辞职,转入甲旅行社工作。甲旅行社为此成立海外旅行二部,该15名原乙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在转入甲旅行社时将自己的业务资料、海外业务单位名单都带入甲旅行社。1995年上半年,两旅行社的业务均发生很大的变化,甲旅行社的海外游客骤然上升,效益大增,而乙旅行社业务受到极大影响,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试分析:

(1)甲旅行社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是,应属哪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什么?

(2)对甲旅行社是否应进行法律制裁?如何制裁?

3、A单位经过介绍人B向C服装厂订购工作服500套,双方在合同中订明,C服装厂给A 单位10%的折扣优惠。A单位依照合同通过银行转帐支付了450套的货款。C服装厂提款后一个月交货给A单位。同时服装厂为了酬谢介绍人B,支付介绍费1000元。

试分析:

(1)C服装厂与A单位的交易行为中有无不合法的?为什么?

(2)介绍人B收取服装厂的1000元是否合法?

五、简答题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及其特征

2、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

3、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

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D

3、C

4、B

5、C

6、B

7、D

8、D

9、C10、C11、B12、D13、A14、B15、C

16、A17、C18、A19、C

二、多项选择题

1、 AC

2、AB

3、ABC

4、AB

5、ABCDE

6、ACD

7、ABCD

8、ABCDE

9、DE10、ACDE

11、ABCE12、ABCDE13、ACDE14、ABC15、AB16、ACD

三、判断题:

1.×2.×3.×4.×5.×6.×7.√8.√

四、案例分析

1、(1)乙厂的行为属于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该行为的构成要件是:首先,被仿冒的商品必须是"知名"商品。"千里香"酒,在特定地区深受欢迎,属于"知名"商品。其次,被仿冒的名称、包装、装潢须为知名商品所"特有"。"千里香"的名称、瓶呈葫芦型及突出的"香"字都属与通用名称、包装、装潢不同的"特有"。

(2)根据主要部分和整体印象来判断及异时异地隔离观察是认定时的准则,乙厂的商品的外型及瓶贴的主要部分和整体印象在外观上、内容上、观念上都使消费者容易误认,实际交易中消费者不可能将两个商品放在一起仔细辨认,所以乙厂的辩称是没有根据的。

2、(1)甲旅行社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属于侵犯商业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雇员或职员的“跳槽”行为是企业的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主要渠道。甲旅行社利用高薪利诱乙旅行社职员泄露乙旅行社的经营信息,致使乙旅行社业务骤减,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2)商业秘密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财产,具有不可侵犯性,任何人均负有不可侵犯的义务,雇员也不例外。以上案例的雇员“跳槽”以及泄露商业秘密行为都有构成侵权,应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获取被泄露商业秘密的甲旅行社采用了不正当竞争手段,也应承担侵权责任,给予相应的制裁。

3、(1)C服装厂与A单位之间的交易行为是合法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主要是回扣。回扣是指在商业购销中,卖方从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及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回扣的特征之一是从帐外秘密给付。由此看C服装厂与A单位之间没有秘密给付。A单位和C服装厂所签合同中的确10%的优惠是折扣,折扣是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以明示的方式减扣或送让给对方一部分款额,促成交易的一种促销手段,不属于商业贿赂,是一种合法行为。

(2)介绍人B所取的是介绍人劳务报酬也称佣金。佣金也是经营者以明示的方式给付,并明示如帐的。所以介绍人B收取1000元佣金是合法的。

五、简答题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它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特征:(1)经营者是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要主体。(2)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3)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5)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假冒行为(2)限购排挤行为(3)商业贿赂行为(4)虚假广告行为(5)侵犯商业秘密行为(6)降价排挤行为(7)搭售行为(8)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9)诋毁商誉行为(10)通谋投标行为(11)行政垄断和地方封锁行为

3、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

(1)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以协议、决议或其他方式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

垄断协议的构成要件:协议或者协同行为由多个独立主体构成;经营者之间存在通谋或

协同一致的行为。

(2)滥用市场优势: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3)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A经营者合并;

B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C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章节练习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反垄断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垄断行为中,行为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是()。 A. 行业协会促成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B. 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转售价格协议 C. 经营者未经执法机构批准,擅自实施集中 D. 经营者之间串通投标,情节严重 及《刑法》均对“情节严重的串通招投标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 2. 下列关于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的表述中,符合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消费者不可以作为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原告 B. 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 C. 原告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须以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相关垄断行为违法为前提 D.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专门性问题所作的说明,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证人证言 3.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界定相关市场基本标准的是()。 A. 商品的销售渠道 B. 商品之间的价格差异 C. 商品间较为紧密的相互替代性

D. 商品的使用期限和季节性 4. 下列关于《反垄断法》适用范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只要垄断行为发生在境内(含我国港、澳、台地区),无论该行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均应适用《反垄断法》 B. 只要行为人是我国公民或者境内企业,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境内,均应适用《反垄断法》 C.只要行为人是我国公民或者境内企业,无论该行为是否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均应适用《反垄断法》 D. 只要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境内,均应适用《反垄断法》 5.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反垄断调查程序的是()。 A. 立案 B. 调查 C. 侦查 D. 处理 6. 根据反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涉嫌垄断行为中,不属于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采取的措施的是()。 A. 冻结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B. 进入被调查的经营者的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C. 查封、扣押相关证据 D. 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7.根据反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的是()。 A. 中止调查的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信息作出的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结构 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考点】合同的分类 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有名合同 法律设有规范并赋予一定名 称 指法律设有规范,并赋予一定名称 的合同 无名合同 法律尚未特别规定,也未赋 予名称 其他合同 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诺成合同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 立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实践合同 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 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 给付才能成立 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法律、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是否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要式合同必须具备一定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银 行放贷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应 采取书面形式 不要式合 同 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如买卖合同 双方是否互负给付义务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如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单务合同只有一方当事人负给付义务如赠与合同 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主合同 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即能独立存在 为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设立主债 务的借款合同为主合同;保证合同 为从合同 从合同 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 提 【2020表述调整】(了解)【考点】《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 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如买卖、租赁、借贷、赠与、融资租赁等合同关系 ■在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

时,同样适用。如政府采购合同 不属于《合同法》调 整的范围 ■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适用 《劳动合同法》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考点】合同订立的方式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 【考点】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 (一)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邀请 1.【要约vs要约邀请】 【思考1】某书店新上架了一套精装典藏版图书,标价888元,置于门口显眼的货架上销售。该行为是否属于要约? 该行为是一个要约,是向不特定的顾客发出的,但不妨碍要约所达成目的。

会计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必背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考点一合同法概述 1.按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借用合同、定金合同等★) 2.合同法不调整:(1)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2)劳动合同关系;(3)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考点二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无效: (1)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3)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考点三合同的订立 1.要约: (1)★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要约符合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注意】要约不得撤销:①确定了承诺期限;②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5)★要约的失效:拒绝;撤销;期限届满未作承诺;实质性变更(新要约)。 2.承诺: (1)以信件方式要约的承诺期限的起算:信件载明的日期→投寄的邮戳日期 (2)承诺可以撤回,但是承诺不得撤销。 (3)★是否新要约: ①迟延(超过承诺期限发出):一般为新要约;(注意迟到一般为承诺) ②受要约人作出实质性变更(对主要条款):为新要约。 3.合同的成立: (1)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有先后时,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考点四效力待定合同 1.种类:

经济法第十五章竞争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竞争法律制度 第一节竞争法的一般理论 一、竟争与竟争法的概念 从一般意义上讲,竞争是目的追求相同或相近的主体互相争胜的现象。由于自然和社会所能提供的资源不能完全满足各种主体的需求,因此,竞争在自然界、经济和社会中普遍存在。竞争法上所讲的竞争即市场竞争,是指具有不同经济利益的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为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其他利益关系人为对手,采用各种商业策略,争取交易机会的行为。竞争有如下几方面的含义:(l)竞争的主体是两个以上交易方向一致、行业相同或近似,但在经济利益上相互冲突的经营者;(2)为了争夺市场,竞争行为表现为经营者采取以一定商业策略为基础的市场手段,如价格手段、广告手段等;(3)竞争的结果会导致优胜劣汰。 竞争是市场机制的核心要素,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由于市场中经营者的理性和趋利,市场竞争的自由发展必然导致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或限制竞争现象的出现。自由市场经济在西方发展一个多世纪之后,盗用他人商标、通过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增多。同时,随着竞争导致优胜劣汰,资本不断集中,垄断组织日益发展,其利用经济实力限制竞争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不正当竞争、垄断或限制竞争会扭曲竞争,严重侵蚀市场机制的基础,使中小企业和消费者深受其害。因此,为了保护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竞争法便应运而生。 在我国,一般认为,竞争法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合称。因此,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反对垄断和反对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美国于1890年制定的《谢尔曼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德国于1896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

市场监管七项制度内容

市场监管七项制度内容 一、市场食品进货查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市场(含超市、商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下同)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营食品的市场和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主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食品管理的需要,增加查验食品的种类。 第四条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市场食品索证索票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如下: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六条市场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七条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八条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九条市场开办者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将检测结果在市场公布和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条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第十一条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

030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10)

四、租赁合同(2007年简答题、2009年简答题)(★★★)(P265) 1.租赁合同的期限 租赁合同的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20年。 【相关链接】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例题·判断题】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无效。()【答案】× 2.不定期租赁 (1)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例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定期租赁合同的是()。(2007年) A.甲将1台机器租赁给乙,双方订有书面合同,租赁期限约定为20年 B.甲乙签订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且不能通过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条款、交易习惯确定租赁期限 C.甲乙订立一口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1年 D.甲将一私房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现租期已届满,甲未收回房屋,乙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 【答案】A 【解析】(1)选项B: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2)选项C: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选项D: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3.维修义务 (1)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解释】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4.转租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加拿大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加拿大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2007-05-03 22:25 文章来源:戴维斯?沃德?菲利普和伟伯格律师事务所 文章类型:转载内容分类:政策 竞争法 如同许多其它国家一样,加拿大有一套复杂的竞争法律,其内容包括:(i)禁止卡特尔(即同业联盟)行为;(ii)禁止滥用自身的强势地位;(iii)规范企业的兼并与收购;以及(iv)制定企业与竞争对手、客户以及供应商之间商业行为关系规范。加拿大涉及商业竞争方面的法律规范囊括于联邦单独制定的?竞争法?(“CA”)中。与美国司法管辖不同,加拿大没有省一级的竞争法律。虽然若干省份也有些涉及公平经商方面的法律,但立法的目的主要为了保护消费者。除了少数有限的商业行为,在加拿大的所有商业活动都要遵守?竞争法?。 ?竞争法?的管理和效力 ?竞争法?由竞争管理局负责实施,後者隶属加拿大工业部。该管理局的局长即为竞争法首席专员(简称“专员”),他全权负责?竞争法?的实施和执行。该局的管理人员负责对商业竞争方面的公众投诉进行日常调查。?竞争法?还规定在案情需要的情况下,专员可以启动正式调查程序。一旦调查程序开始,专员拥有广泛的强制执行权力,而且在获得法院授权后可以(i)进入和询查有关场所和数据档案;(ii)要求当事人提供经宣誓确认属实的数据记录和书面情况材料;(iii)要求某一个人出庭,并在宣誓后接受调查。 竞争管理局还单独设立专门法庭(称为“竞争法庭”),由联邦法院(诉讼部)的法官以及非司法界人士组成。该法庭职能如同法院一样,根据?竞争法?规定该法庭拥有审理非刑事犯罪案件的专门权利。对其判决可上诉,其上诉由联邦上诉法院受理,后者可以审理涉及法律,或事实与法律,或者经认定纯事实的问题。 ?竞争法?规定的刑事犯罪 串通共谋 ?竞争法?规定列出了不少刑事犯罪行为,其中最重要的是共谋罪。其罪行为:任何人与任何其他人(常指竞争者)共谋,或以其它方式约定来达到: (1)以不正当的手段限制其他产品的运输、生产、制造、供应、存储或交易; (2)以不正当的手段阻止、限制或减少某产品的制造或生产,或者不合理地提高其价格; (3) 以不正当的手段阻止或消弱某产品在生产、制造、购买、交换、出售、存储、出租、运输或供应过程中的竞争;或者 (4)以其它方式以不正当的手段限制或损害竞争。 如果要违法作案,其中必定有双方或多方之间的协议或约定通过不正当的手段阻止、限制、减少或损害竞争(判定罪行时不一定依据其协议或约定是否已经生效)。以不正当的手段限制,系指在竞争中进行“不适当的、通过搅乱秩序、过份或强迫性质的限制”。最终来说,判断是否构成违法犯罪要在对案情性质和市场结构影响这两方面评估的基础上作出。 操纵投标 ?竞争法?禁止两人或两人以上达成协议以便其中有人不投标,或按商定的标价投标。(但是,应召投标的人如投标时或投标之前被告知达成的约定,这种情况则不构成犯罪行为)。与对共谋罪定义不同,对操纵投标罪并无“不正当”这一概念。因而,操纵投标协议各方的市场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质押(1)-动产质押

201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经济法(中级)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质押(1)-动产质押 ● 详细描述: 1.动产质押的概念 动产质押是以动产作为标的物的质押。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质押合同 为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4)担保的范围;(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3.动产质押的效力 (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2)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占有人收到出质通知后,仍接受出质人的指示处分出质财产的,该行为无效。

(4)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5)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 质权人在质物移交时明知质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6)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4.质权人对质物的权利和责任 (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上述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但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4)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5.质权的实现 (1)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3)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

谈世贸组织法中的竞争法律制度研究与分析

谈世贸组织中的竞争法律制度 谈世贸组织法中的竞争法律制度 作者 毛德龙 一、世界贸易组织概说 (一)世界贸易组织建立 1994 年4 月15 日124 个乌拉圭回合参加方的政府和欧洲共同体的代表于摩洛哥马拉喀什()最后签署了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最终文本。这个回合的谈判为国际贸易制定了更加明确的法律框架,设置了更为有效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进一步全面降低关税,制定了关于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多边规则,加强了农产品、纺织品与服装的多边规则,建立了世界贸易组织。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前身的关贸总协定(1947)成立于二战以后。1947年4月在美国的倡议下,23个国家在双边谈判的基础上签订了100 多项双边减让关税协议,以解决当时进出口中关税过多而严重干扰国际贸易的迫切问题。1947年10月30日,上述23个国家中的8个国家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并宣布从1948年1月1日起临时生效。待国际贸易组织成立后,以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中的相关内容取代。由于国际贸易组织宪章未能生效,上述议定书(简称关贸总协定)一直处于适用状态,并在以后的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一直都是世界各国努力的方向,直到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再次成为各国关心的议题之一。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于 1986年9 月在乌拉圭埃勘探特角城拉开帷幕(也称乌拉圭 回合)。该轮回合先后有125 不国家或地区参加,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生效以来议题最多、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回合,历经8 年多时间。基于此,在乌拉圭回合结束前,各参加方就再次建立世界贸易组织总体达成了协议草案。1994年4月15日,参加谈判的代表完成了对乌拉圭回合最后文本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签署,世 界贸易组织从此取代了1947 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相比,经过乌拉圭回合谈判后建立的世界贸易组织具有以下 特点:首先,依照《关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以下简称《世贸组织协定》)而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世贸组织或)是一个常设性的负责全面落实《世贸组织协定》的行政机构,它的职能除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关贸总协定)所具有的监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1) 【必背考点1】要约和承诺 1、要约: 1)要约邀话: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要约应具备的条件: ①要约须由要约人向特定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③要约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话,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東。 3)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的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已经生效,则属于要约的撤销。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5)要约失效的情形: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的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変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承诺: 1)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2)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必背考点2】格式条款与免责条款 1、格式条款 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注意】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格式条款免除或者限制其言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

竞争法律制度课后习题(doc 7页)

竞争法律制度课后习题(doc 7页)

《经济法》课后习题第十五章竞争法律制度 (含答案) 发布人:发布日期:2010-06-01 14:51 共 766人浏览[] [] []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假冒行为的是()。 A.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B.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C.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D.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方法、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答案】D 【知识点】仿冒行为 【解析】选项D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2.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根据情节处以罚款,金额是()。 A.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D.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答案】B 【知识点】虚假宣传行为

【解析】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3.下列各项中,适用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即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可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是()。 A.对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认定 B.对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认定 C.作出的有关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D.作出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罚 【答案】C 【知识点】反垄断行政责任 【解析】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有关经营者集中的决定,规定了行政复议前置的程序,即当事人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可提起行政诉讼;对其作出的其他决定,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4.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反垄断审查工作的机构是()。 A.国家工商局 B.国家发改委 C.商务部 D.反垄断审查委员会 【答案】C 【知识点】反垄断机构 【解析】(1)国家工商局(内设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非价格垄断协议和非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2)国家发改委(内设价格监督检查司)负责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3)商务部(内设反垄断局)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工作。 5.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该罚款数额是()。 A.50万元以下 B.100万元以下 C.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 D.上一年度销售额2%以上20%以下 【答案】C 【知识点】法律责任

期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期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自从1848年世界上第一个较为正规的期货交易所——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诞生至今,在建立和发展一个半世纪的历程中,世界期货市场作为分散风险、发现价格的场所,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不断创新发展,交易品种推陈出新,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经济功能和作用日益增强,对产业的影响越来越广泛。 和国外成熟、完备的期货市场体系相比,中国期货市场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尚处于初期阶段。从1991年郑州第一个期货合约挂牌交易标志着中国期货市场的开端至今,经过10多年的探索、试点、清理整顿和恢复性增长,以《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和《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为实施细则的期货市场法规框架基本确立,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三层次的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但我国期货市场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新兴市场,作为市场经济高级形式的期货交易活动仍然处在恢复性增长时期,需要市场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完善。期货市场的规范涉及到诸多的法律问题,期货市场多空双方的高对抗性及期货交易的投机性大、风险性高、流动性强等基本特征要求对期货市场加强管理,而且从发达国家在期货市场运行的国际经验来看,期货市场的发展必须管理先行,加之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历史较短,经验不足,存在着许多转轨时期特殊的问题,更需要加强市场的监管力度。因此,本文将着重从宏观的角度来阐述期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以期为我国期货市场法制的完善尽一份绵薄之力。 一、期货市场发展必须管理先行——监管的必要性 期货市场是大众参加的公共性市场,不仅受各国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还有大量投机者参与市场交易,而且期货交易要求有专门的知识,大众投资者有可能处于不利地位。如同其他市场一样,期货市场也并非完全竞争的市场,没有完善的监管体系,其自发运行必然引发过度投机、营私舞弊、操纵垄断、暴涨暴跌等市场混乱现象,从而影响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因此,建立并完善期货市场监管体系是稳定和发展期货市场、维护交易者利益的必要保证。 (一)期货交易的特性要求加强市场管理 1、期货市场的投机性大。期货交易是一种杠杆交易,只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资金,就能作数倍金额的交易,其以小搏大的特征容易吸纳大量投机。

第六章_经济竞争法律制度

第六章经济竞争法律制度 一、名词解释 1、不正当竞争:指商品经营者和生产者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产品瑕疵:产品不具备良好的特征和特性,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产品存在缺陷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失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5、消费者:是指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填空 1、所谓的经济竞争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调整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相互之间以及他们与国家之间在经济竞争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时,如果暗中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暗中接受回扣的,以(行贿受贿)论处。 3、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专用性)、(实用性)和经济性的特点。 4、降价排挤行为是指经营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 5、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6、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7、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8、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良好的特征和特性,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9、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10、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11、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12、国际消费者联盟规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13、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谋取利益)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14、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1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1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 三、判断改错 1、假名冒牌行为又称"混同行为",是指行为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混淆自己的产品与其他经营者的产品的界限,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错觉的行为。(√) 2、滥用独占地位的行为是指政府(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

2016年法宣在线 第五章 行政法律制度

2016年法宣在线第五章行政法律制度 1.(单选题)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需要采购一批货物,如果这批货物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那么适用的政府采购方式是()。 A.邀请招标方式 B.公开招标方式 C.竞争性谈判方式 D.单一来源方式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 2.(单选题)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批权属于()。 A.财政部 B.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C.省级人民政府 D.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A 3.(单选题)某公司作为供应商对一采购人的采购结果不服,认为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下列哪些途径是解决纠纷的正确途径?() A.先向采刚强人提起质疑,对质疑结果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C.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先向采购人提起质疑,不服再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对投诉结果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4.(单选题)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A.对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 B.对工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 C.对财政局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不服 D.对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的降职处分决定不服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D 5.(单选题)下列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政府采购合同是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意思自治的结果,无须任何部门干预 B.采购人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以其名义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C.政府采购合同因公共利益而变更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 D.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 6.(单选题)关于公务员降职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公务员被降职使用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 B.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C.降职不属于公务员的任用方式 D.降职是公务员制度中的一种行政处分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B 7.(单选题)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形有()。 A.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B.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中级经济法(基础精讲):05.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在考试中的分值在15分左右,年年涉及主观题,希望考生给予充分重视。本章“入门易,得分难”,许多规定看似浅显、简单,但应用起来十分灵活,需要考生准确理解规定,并辅以适度练习。 2019年内容基本没变。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考点一:概述 1.合同法中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分类 没有明确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3.《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之间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设立、变更、终止的协议均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例题.多选题】下列协议中,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 A.监护协议 B.政府采购协议 C.专利转让协议 D.股权转让协议 【答案】BCD 【解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考点二: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的形式 书面、口头和其他。 【例题·判断题】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2014年) 【答案】√ 【解析】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格式条款 【相关链接】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例题1·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2012年) 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 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只是需要解释,而非直接导致无效)。 【例题2·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有()。(2008年)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 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不直接影响该格式条款的效力;(2)选项BCD: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无效。

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完善论文

---------------------------------------------------------------范文最新推荐------------------------------------------------------ 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完善论文 论文关键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制度论文摘要:证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建立以来,在近20年间获得了飞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实现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的滞后等原因,导致证券市场监管不力,在证券市场上出现了诸多混乱现象,使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备受困扰。因此,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是证券市场走向规范和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我国证券市场自建立以来,在近20年间获得了飞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据中国证监会2009年8月25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7月底,我国股票投资者开户数近1.33亿户,基金投资账户超过1.78亿户,而上市公司共有1628家,沪深股市总市值达23.57万亿元,流通市值11.67万亿元,市值位列全球第三位。证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由于监管、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方面的原因,中国证券市场。这些问题的出现使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备受困扰,证券市场监管陷人困境之中。因此,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监管者存在的问题1.证监会的作用问题我国《证券法》第178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 / 10

综合练习(第8章竞争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1890年,世界上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颁布,颁布该法的国家是(A)A.美国 B.英国 C.法国D.德国。 2.我国《反垄断法》施行的时间是(C)A.2007年8月B.2007年12月 C.2008年8月D.2008年12月。 3.我国的反垄断委员会是由(B)设立的A.中共中央 B.国务院C.发改委D.工商总局。 4.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中的经营者是指(C)。A.一切法人 B.一切法人和个人C.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D.从事营利必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5.不平等竞争是由(A)造成的。A.经营者外部条件的不平等、不公平 B.行为者主观违法C.行为者违背商业道德 D.行为者两方智力水平差异。 6.《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采用各种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手段是(B)A.残酷的 B.非法的、不道德的 C.合法的D.合乎道德原则的。 7.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况处以罚款,额度为(C)A.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B. 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C.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8.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者经营者造成的损失难以计算的,向被侵害人赔偿的赔偿额为(C)A.受害人在被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 B.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 C.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D.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的2倍。 9.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B)。A.可以出示检查证件B.应当出示检查证件 C.可能不出示检查证件 D.在某些场合应当出示检查证件。 二、多项选择题: 1.《反垄断法》规定的限制、排除竞争效果的垄断行为包括(ABCD)A.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B.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经营者集中D.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E.其他垄断行为。 2.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ACD)A.以改委 B.国际物价局C.商务部D.工商总局E.消费者协会。 3.反垄断调查的环节包括(ABCD)A.反垄断调查的启动B.反垄断调查的措施C.反垄断调查的中止D.反垄断调查的决定E.反垄断调查的总结。 4.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ABD)原则。A.自愿、平等B.公平C.公开D.诚实信用E.利润至上。 5.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ABCE)A.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B.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C.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商场D.禁止经营者进行任何有奖销售 E.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6.广告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ABCD)A.代理虚假广告B.制作虚假广告C.设计虚假广告D.发布虚假广告E.拒绝虚假广告。 7.不正当竞争的表现之一是,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ABCD)A.注册商标B.认证标志C.名优标志D.产地E.生产日期。 8.接受折扣、佣金等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须入账项目有(ADE)A.对方个人折扣B.中间人折扣C.对方佣金D.中间人佣金E.对方单位折扣。 9.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专门机构是(CE)A.中央人民政府B.各级人民政府C.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D.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部门。 三、判断分析题: 1.垄断可以产生限制、排除自由竞争的结果。(√)垄断会导致其他人无法进入某领域,以及市场竞争无法进行。 2.垄断都是非法的。(×)垄断并非都是非法的。政府对某些垄断行为采取禁止或限制,属于“反垄断”;对某些垄断采取许可措施,则属于“反垄断适用除外”。 3.《反垄断法》禁止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立法禁止的垄断协议。(√)为防止行业协会片面强调行业利益,损害社会整体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所以《反垄断法以》有此规定。 4.《反垄断法》专门规定了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反垄断机构原则上不能对其直接进行查处,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有关机构改正并依法处分相关责任人员。(√)因为这类行 为属于政府机构滥用职权的行为,而不是商品经营者的市场行为。 5.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所以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正当竞争行为 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所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样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是经营者,因此,其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其他经营者正当竞争的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虽不是经营者,但其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其他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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