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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_2015年我国煤矿瓦斯事故统计分析_刘绪峰

2012_2015年我国煤矿瓦斯事故统计分析_刘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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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技术

1 我国煤矿瓦斯事故概况

我国90%的煤炭资源的开采方式属于井下开采[1],我国地质构造

又复杂多变,因此,瓦斯、顶板、火灾、透水等事故频繁发生,威胁

煤矿安全。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查询系统[2],2012-2015年8月,共

发生瓦斯事故76起,死亡608人,受伤105人,分别占总事故起数的

48.4%,占总死亡人数的57.7%,占总受伤人数的68.2%,因此研究分

析煤矿瓦斯事故有很大的必要性。

1.1 瓦斯事故按类型统计分析

从事故类型方面对2012-2015年我国煤矿瓦斯事故进行统计,其

中。按事故类型绘制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占比图(图1)。

2012-2015年我国煤矿瓦斯事故统计分析

刘绪峰1,赵云平*2

(1.山东科技大学矿业与安全工程学院;2.山东科技大学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山东 青岛 266590)

摘 要:针对我国煤矿瓦斯事故对煤矿生产和工人安全的影响,利用数理方法进行统计,从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发生空间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我国瓦斯事故发生规律,并根据事故发生特点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关键词:瓦斯事故;统计分析;预防措施

DOI:10.16640/https://www.wendangku.net/doc/332472966.html,ki.37-1222/t.2016.13.069

图1 各类事故数量占比统计图

表1 2012-2015年我国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省份统计

由图1分析可知,瓦斯爆炸是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每起事故伤

亡人数最多的一种瓦斯事故,起数占瓦斯总事故的40.789%,死亡人

数占52.961,伤亡人数占62.857%;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排第二位的

是煤与瓦斯突出,其次是中毒与窒息;每起数事故死亡人数排第二位

的是煤与瓦斯突出,其次是中毒与窒息;每起事故受伤人数排第二位

的是中毒与窒息,其次是煤与瓦斯突出。可见,瓦斯事故的起数、伤

亡人数基本成正线性相关关系。

随着开采深度的加深,开采条件较差,瓦斯含量增加,井下局部

通风管理不善,导致瓦斯积聚,在煤炭自燃等引爆火源的刺激下,就

很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瓦斯爆炸的破坏范围大、破坏性强,多为较

大的瓦斯事故;且时常引起透水、顶板冒落等次生灾害,严重影响煤

矿安全[3]。

1.2 瓦斯事故按空间统计分析

按发生省份统计2012-2015年煤矿瓦斯事故(表1)。

贵州省瓦斯事故和伤亡人数最多,占总瓦斯事故的22.368%,占

总伤亡人数的25.105%;其次是四川省,占总瓦斯事故的13.158%,占

总伤亡人数的18.654%;山东省没有发生瓦斯事故。

我国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特征复杂,各省份的煤形成期和煤层赋

存条件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使得瓦斯事故的发生具有区域性:

(1)贵州和四川省地质构造复杂,褶曲、断层构造均发育,已

形成瓦斯积聚;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较多;小煤矿数量较

多,煤矿结构复杂,难以管理;

(2)中北部地区的地质构造相对稳定,煤层赋存状态较好,不

易发生瓦斯事故;

(3)瓦斯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成正线性相关关系。

1.3 煤矿瓦斯事故按时间统计分析

按月份和时刻统计2012-2015年我国煤矿瓦斯事故,7、8月份三

我国瓦斯事故和事故伤亡高峰期,12、18时易发生瓦斯事故,14时是

伤亡高峰期。7、8月是我国汛期,井下瓦斯易积聚;12、18时正值交

接班时间,工人安全意识较为薄弱;14时工人劳累,反应有所缓慢,

事故自救率降低,人员伤亡较多

2 煤矿瓦斯事故预防措施

根据煤矿瓦斯事故发生的类型、空间和时间等方面的特征,提出

以下措施:

(1)遵守瓦斯安全守则,定期检查通风设备,做到及时检查、

及时报备;(2)增强工人和煤矿企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提高

工人专业素质;(3)做好基础地质工作并定期补测,明确掌握地质

条件的复杂程度。

3 结语

(1)我国煤矿瓦斯事故主要为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和中毒

与窒息等类型,瓦斯爆炸最为严重;

(2)不同地区的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和煤层赋存状态不同,其瓦

斯事故类型和影响程度也不同;

(3)7、8月份,12、14、18时是我国瓦斯事故高发期,在这一

时期应做好预防工作。

参考文献:

[1]冯阳,施龙青,牛超等.2001-2013年中国煤矿瓦斯事故分析[J].

煤矿安全,2015,46(06):231-234.

[2]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查询系统[EB/OL]. [2014-9-28].

作者简介:刘绪峰(1990-),男,山东邹城人,在读研究生,主要

从事矿山压力与岩层控制方向。

*通讯作者:赵云平。

【2019年整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1月发生煤矿事故8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发生较大事故1起(煤与瓦斯突出),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11月全省煤炭产量(快报数)万吨,同比减产万吨。11月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 二、1-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事故总量:1-11月共发生煤矿事故116起,死亡196人,同比减少76起、31人,分别下降%和%。其中:在建矿井(新建、技改扩能、资源整合矿井)事故45起,死亡56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同比减少52起、58人,分别下降%和%;生产矿井事故71起,死亡140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4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7人,上升%。 2.较大事故:4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

2月事故8起21人,同比增加2起、15人,分别上升%和%。3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11起、11人,分别下降%和%。4月事故17起17人,同比减少5起、6人,分别下降%和%。5月事故14起18人,同比减少8起、10人,分别下降%和%。

6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和%。 7月事故12起14人,同比减少5起、3人,分别下降%和%。 8月事故21起6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8人,上升%。9月事故4起12人,同比减少12起、7人,分别下降%和%。 10月事故4起4人,同比减少8起、9人,分别下降%和%。 11月事故8起11人,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 6.事故类别: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考试题

案例分析 一、材料:某年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4人死亡。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矿井需要总风量4700M2/min,总入风量5089M2/ min,总排风量5172M2/min。该矿2000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事故地点位于-水平某采区左翼已贯通等移交的准备采煤工作面。事故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特大瓦斯爆炸责任事故,其中事故的原因是: 1、事故直接原因: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风,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违章实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瓦斯爆炸。 2、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松散,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矿各级领导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实施现场指挥。风门没有专人管理,致使风门打开,风流短路,造成准备采煤工作面微风,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制度不健全,瓦斯检测员漏岗、漏检。没有制定瓦斯检测员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 (3)违规作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构筑物未按设计规定材质要求安设木质调风门,而是设挡风帘,漏风严重,造成准备工作面风量不足。 (4)“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混乱。瓦斯检测员未经矿务局培训就上岗作业;瓦斯日报无人检查和查看,记录混乱;通风调度水平低下,不能协调指挥生产。 (5)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计划与安全措施等,矿总工程师未按规程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导致作业规程编制内容不全,无针对性安全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制,无法指挥生产。 (6)安全投入不足。全矿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报警仪使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二道防线不健全。 (7)采煤工作面接续紧张,导致只注意进尺,不注意安全,无规程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经常发生。 问题:请根据事故调查组分析的事故原因,为该矿拟订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

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记录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记录 2018年6月28日

学习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教训 学习事故案例 2015年8月11日15分,普安县楼下镇政忠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980.6万元。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12172下山掘进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缺失、局部防突措施不到位,未消除煤体突出危险; (2)8月5日,工作面发生突出事故后没有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瓦斯治理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8月6日盲目施工瓦斯排放钻孔时出现顶钻、卡钴、喷孔等突出预兆后,该矿有关负责人仍然违章指挥、冒险组织作业,放炮后诱导煤与瓦斯延时突出,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 (1)该矿未采取区域、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冒险组织掘进,发生突出的12172探煤巷掘进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未进行瓦斯抽采: (2)该矿井下生产布局不合理,通风系统不可靠,掘进工作面未实现专用回风,导致事故发生时灾区扩大; (3)2006年该矿井田范围内曾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但该矿未

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特别是12172探煤巷掘进工作面在事故前曾发生过卡钻、顶钻、喷孔等突出预兆,但未采取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4)该矿安全管理混乱,矿井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人员定位系统损坏后未及时维护,不能正常使用;未严格执行人员出入井登记等制度,出入井人员情况不清; (5)事故发生后,该矿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迟报约5小时,导致救援不及时。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此次事故反映我省部分煤矿企业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冒险蛮干违章作业的现象,各地、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继续以重典治乱、猛药去疴的高压手段给非法违法行为以雷霆打击,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1、切实落实瓦斯防治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特别是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坚持“一矿一策”、“一面一策”,集中力量开展定向攻坚。组织所有煤矿健全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由煤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确保瓦斯防治机构、人员、计划、措施、资金“五落实” 2、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

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共3页

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2012年1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作了题为《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国务院<意见>精神扎实工作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单位共同努力,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总体上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据安监总局调度统计: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同比分别下降减少15655起、3980人,4.3%和5%。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万人以下,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2000人以下。——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取得明显成效。全国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同比减少98起、403人,分别下降5.7%和5.9%。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13起、325人,分别下降15.3%和22.6%;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减少7起、251人,分别下降63.6%和61.2%。通过有效防范和全力救援,全国没有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各项主要指标进一步趋好。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0.201降到0.173 ,降幅13.9%;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 2.13降到1.88,降幅11.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3.2降到2.8,降幅12.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0.749降到0.564,降幅24.7%。——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普遍改善。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3%和8.6%,其中煤矿分别下

沟煤矿“3.2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一、通沟煤矿“3.2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故简况 事故时间:2011年3月24日8时36分 事故单位: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沟煤矿 经济类型:私营企业 事故地点:井下+428.5m回风巷与第一小川的交叉口处事故类别:瓦斯事故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人员伤亡情况:死亡13人,伤6人 直接经济损失:892.5万元 (二)矿井概况 通沟煤矿位于白山市浑江区通沟街道,原为通化矿务局八道江煤矿小井公司一号井,1997年建井并投产,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年。后几经转卖,现由吕春和独自经营,属乡镇煤矿。矿井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法定代表人、矿长为吕春和。该矿井“五证一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 通沟煤矿井田内含煤两层,即3A层和3B层,3B层全区发育,为主采层,煤层平均厚度为2.91米。该矿属低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0.29立方米/分钟,相对瓦斯涌出量5.9 立方米/吨;煤尘无爆炸性,属自燃煤层。 矿井开拓方式为两斜井一立井联合开拓,通风方式为边界抽出式(斜井入风、立井回风),主要通风机为FBCZ№10/15型,安装有 KJ-19N安全监控系统,采用斜井串车提升。 该矿地面标高为+485米,井下最低开采标高为+421米。 新鲜风流通过主井进入井下后在+421入风巷分成两股,一股流向井田东侧,通过设在第一回风巷外侧的两台局部通风机向井田东侧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强制供风。 另一股新鲜风流流向井田的西侧,通过设在+422米的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井田西侧掘进工作面强制供风。 井下乏风最后在+432米回风巷汇合,经回风立井排到地面。 事故前,该矿井下有三个掘进工作面,没有正规回采工作面。井田的西侧一个,叫第二掘进工作面,当时正常掘进;在井田的东侧两个,叫第一、三掘进工作面,当时正在进行巷修作业。 在井田的东侧沿煤层底板平行掘送了两条下山,分别叫一号下山、二号下山,在这两条下山之间平行布置了五条联络小川。 2011年春节前后,省、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均对煤矿春节放假和节后复工工作做出安排,要求所有煤矿都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但该矿今年春节放假后,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复产。 全国“两会”前,省政府办公厅于2月28日发出明传电文(吉政办明电〔2011〕28号),要求全省小煤矿在“两会”期间一律停产排查隐患,按安全标准进行整改,不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坚决不准复产。白山市及浑江区政府安委会根据上级对小煤矿的要求,在“两会”前相继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所属煤矿“两会”期间(3月1日至16日)停止井下全部作业,只允许通风、排水,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两会”结束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复产。浑江区安委会办公室还专门下发文件,要求“两会”期间对全区煤矿等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包保,明确了包保人员、包保对象和责任分工。

煤矿瓦斯事故案例汇编

煤矿瓦斯事故案例汇编 一、晓明矿“1971.10.28”瓦斯爆炸事故 1971年10月28日白班,掘进三队施工的南二采区北三段采场 上风眼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 发生事故的上风眼与溜煤眼、顺槽同为南二采区北三段采场的准备巷道,其中,上风眼长81m,倾斜角度45°;溜煤眼长69m,倾斜 角度54°;顺槽共掘进15m,采用11kw局部通风机供风。 10月28日零点班(事故发生前一班),晓明矿掘进三队部分工人在顺槽掘进,另一部分工人从中巷往顺槽运输JD—11.4绞车部件。 在顺槽放炮时,负责该地点的瓦斯检查员陈×经上风眼来到顺槽,问排长“风怎么样”,排长说“没事”。于是陈×没有到顺槽工作面检查瓦斯和风筒情况就回到原处。另一伙工人在从上风眼向上吊小绞车部件时,由于信号失灵,没能修好,最后就剪断信号线火线,用喊话传递信号。因受局部通风机噪音影响,传话声音难听清楚,就经常停开局部通风机,传话调运其部件。6时15分人员升井时该局部通风 机没有运转。瓦检员陈×向下班瓦检员交班时说“瓦斯0.4%”。 10月28日白班(事故发生当班)8时30分,白班的工人全部到达工作地点,由副连长顾×、副指导员张×做现场工作安排,任务是继续往上吊小绞车部件和木料,顺槽工作面停工,其中安排当班电工王×到上风眼第二小川去接打点机,安排马×等三人在上风眼内传信号。9时55分,当他们第二次将顺槽绞车钢丝绳拉下来正准备拴料时, 发生了瓦斯爆炸。

事故发生后,局矿领导、矿山救护队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截止11时20分,上部顺槽内还有一人尚未救出。随即,矿通风人员沿上风眼向上接设风筒进行通风,在接了8节风筒接近顺槽时,现场总指挥、矿革委会副主任决定:由二名救护队员、四名通风人员到上边检查有害气体、延接风筒和救助遇险人员。随后,局矿的四名领导也进入事故现场准备参加抢救,当他们上到上风眼上部,接近顺槽时,由于先上去的人延接了一节风筒,将顺槽内积存的CO排出来,当时除在风筒口处三人外,其他人员全部中毒晕倒,经下边人员历经1小时50分钟的全力抢救,将中毒人员全部救出,其中局生产组通风一工程师因中毒较重,晕倒时从上风眼上部滑下过程中将头部撞伤,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16时30分,局救护队第三小队进入事故现场,17时50分找到顺槽内的最后一名遇难者。从发生瓦斯爆炸到抢救结束,先后共用了六小时五十分钟。其中瓦斯爆炸时当场死亡6人,抢救过程中死亡1人,在医院救治时死亡1人,此次事故共计死亡8人。 事故原因: 1、电工在上风眼内违章带电作业产生电火花,是引起瓦斯爆炸的直接原因。 2、施工人员任意停开局部通风机,致使顺槽内涌出的瓦斯没有被及时排出而积存下来,并达到爆炸浓度,也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煤矿瓦斯燃爆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 第一章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案例1: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09.2.22瓦斯爆炸事故 2009年2月22日凌晨2时17分,山西焦煤屯兰煤矿井下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在井下的矿工有436人,共造成74人死亡,114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386.94万元。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南四盘区12403综采工作面区域,该工作面开采2#、3#煤层,煤层厚度4.26米,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一次采全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7.77 m3/min,瓦斯抽放率44.13%。采用“二进一回”(皮带巷、轨道巷进风,尾巷回风)的通风方式。在1号联络巷安装有两部2×30kw局部通风机和4台风机开关向工作面尾巷14号联络巷密闭施工点供风,在1号联络巷靠尾巷侧约6m处设一料石密闭墙,密闭墙上设有一个调节风窗。2月22日凌晨2时17分,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原因:1、12403采煤工作面1号联络巷微风或无风,局部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界限。 2、引爆瓦斯的火源是12403工作面1号联络巷内风机开关内爆炸生成物冲出壳外,引爆壳外瓦斯。爆炸破坏瓦斯抽放管路,管路内瓦斯参与爆炸并沿瓦斯抽放管路传爆。 案例2: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 2011年6月22日,余吾煤业N1203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N1203工作面位于北一采区,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2.1m3/t,煤层平均厚度为6.6m,采用大采高低位放顶煤综合机械化开采,采高3.2m,放煤高度3.4m。工作面长度301.67m,推进长度1024.3m,工作面采用“两进两回”通风系统,工作面总风量为5592 m3/min(回风巷1420 m3/min、瓦排巷4172m3/min)。回采至停采线约80m处时,工作面距煤溜机头45-60架左右发生瓦斯燃爆。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前,工作面有明显的顶板来压声响,同时工作面煤墙有片帮漏矸现象。经综合分析认为,顶板周期来压造成工作面机组后滚筒附近顶梁上部瓦斯突然大量涌出,同时遇火(可能是顶部煤矸冒落摩擦支架前梁或其他原因产生火源)引起局部瓦斯爆燃。 间接原因:瓦斯抽采未真正实现高瓦斯矿井变低瓦斯矿井;对支架顶梁上部等非可控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对支架顶梁上部岩石垮落与支架前梁摩擦或采煤机滚筒切割石头产生火源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且相关安全制度和技术措施不完善;防治瓦斯燃烧应急装备、措施不完善。 综合防范措施 1、依据初采期间采空区顶煤可能大面积冒落最大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工作面配风量,工作面各条巷道的风速和风量要根据瓦斯涌出量情况合理调配。严禁风量不足作业和超通风能力生产。 2、高瓦斯、突出矿井要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严禁超瓦斯抽采能力生产。 3、严禁在微风、无风的联络巷、硐室等处和瓦排巷、专回等瓦斯易积聚区域安设电气设备。安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 4、严禁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失爆。

煤矿死亡事故案例瓦斯

1976年度 “5.2”瓦斯爆炸事故 一、基本情况 月亮田煤矿为贵州省盘江矿务局下属的一个矿井,该矿于1966年开工建设,1971年12月投产,矿井设计三个采区,能力60万吨/年。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分区抽出式通风,离心式主扇(主要通风机),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全风压通风,掘进面采用压入式通风。运输方式为大巷采用机车运输,主井为皮带运输。 该矿井有可采煤层和局部可采层15层,总厚度为17.8米,有可采储量7438.8万吨,主采煤层为12#层,煤层自然倾向Ⅳ类,属无自燃发火倾向煤层。煤尘爆炸指数为35.23%-36.5%,煤尘具有爆炸性。 该矿为高瓦斯矿井,吨煤瓦斯含量在10m3/min以上,一旦停风,极易造成瓦斯积聚。 二、事故经过 1976年5月2日1时15分,南二采区一段运输石门出现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干部违章指挥,工人在变电所违章送电, 南二一段运输石门电缆接线盒出现失爆产生电火花,引起积聚的瓦斯爆炸,当班工人杨登其、姚开文当场死亡,余天武重伤。

三、发生事故的时间:1976年5月2日1时15分。 四、发生事故的地点:月亮田矿南二采区一段运输石门。 五、事故类别:瓦斯爆炸事故。 六、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死亡2人,重伤1人。 七、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略)。 八、事故性质:月亮田矿“5.2”瓦斯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九、事故的直接原因: 1、南二一段运输石门风机停风后造成瓦斯积聚,使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 2、电器设备出现失爆,工人违章送电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十、事故的间接原因: 1、月亮田矿为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一旦停风,容易造成瓦斯积聚。 2、干部、工人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上级指示、文件贯彻不力,对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未按操作规程作业。 3、当班干部违章指挥,指示工人甩掉安全装置(检漏器)送电,违章排放瓦斯,造成事故。 4、工人违章作业,出现电缆接线盒失爆没有及时进行处理;采区电工违反规定到变电所送电。 十一、防范措施

某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某年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4人死亡。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矿井需要总风量4700M2/min,总入风量5089M2/ min,总排风量5172M2/min。该矿2000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事故地点位于-水平某采区左翼已贯通等移交的准备采煤工作面。事故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特大瓦斯爆炸责任事故,其中事故的原因是: 1、事故直接原因: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风,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违章实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瓦斯爆炸。(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2、事故间接原因(为什么会有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1)安全管理松散,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矿各级领导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实施现场指挥。风门没有专人管理,致使风门打开,风流短路,造成准备采煤工作面微风,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制度不健全,瓦斯检测员漏岗、漏检。没有制定瓦斯检测员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

(3)违规作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构筑物未按设计规定材质要求安设木质调风门,而是设挡风帘,漏风严重,造成准备工作面风量不足。 (4)“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混乱。瓦斯检测员未经矿务局培训就上岗作业;瓦斯日报无人检查和查看,记录混乱;通风调度水平低下,不能协调指挥生产。 (5)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计划与安全措施等,矿总工程师未按规程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导致作业规程编制内容不全,无针对性安全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制,无法指挥生产。 (6)安全投入不足。全矿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报警仪使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二道防线不健全。 (7)采煤工作面接续紧张,导致只注意进尺,不注意安全,无规程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经常发生。 问题: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995-2004年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全国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多,占75.91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占40.85 %,其次是非矿山企业,占40.47 %。 1995-2004年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图 7.04%0.49% 火灾 二、全国特大事故情况 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中,工矿商贸企业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48.48 %,死亡人数占55.17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

矿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78.13 %,死亡人数占77.48 %。 全国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中,工矿商贸企业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71.43 %,死亡人数占76.19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所占比例最大,起数占81.58 %,死亡人数占75.02 %。 2001-2004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起数所占比例 33.27%0.57% 煤矿 2001-2004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图 工矿

2001-2004年一次死亡30人上特别重大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火灾 工矿 三、全国各类事故特点 1995-2004年全国各类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100000 120000140000 160000 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年 死亡人数 (

1995-2004年工矿企业事故情况 5000 10000 1500020000 25000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年 死亡人数 ( 1995-2004年全国火灾、铁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情况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8000 9000 10000 19951996199719981999 20002001200220032004 年死亡人 数

2019年全国煤矿事故汇总

2019年全国煤矿事故汇总 序号 时间事故单位事故类型事故经过 1 2019年12月30 日18时55分安徽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朱仙庄煤矿突水事故 12月30日18时55分,安徽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朱仙庄煤矿866-1采煤工作面发生突 水事故,此次突水事故中被困7名人员全部遇难。 2 1月10日山西阳城阳泰集团西沟煤业有限公司砸伤事故山西阳城阳泰集团西沟煤业 有限公司,3602综采工作面安全员和移架工在推移1#支架时,固定在1#支架推进油缸与 运输顺槽转载煤溜之间用于牵引支架的联接环突然断开,将该处移架工砸伤,经抢救无效 死亡。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为:3602综采工作面1#支架在不具备安全移架的条件下,安 全员和移架工进行移架,且移架期间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3 1月16日山西和顺正邦神磊煤业有限公司触电事故山西和顺正邦神磊煤业有限公司 采区集中皮带大巷工作面综掘机控制开关发生故障,班组长和当班电工组长会诊后确认是 开关控制变压器损坏,随后2人将开关防爆门关上并闭锁,离开现场去找配件。负责该区 域段运输设备的维护工正好此时在此处巡检,发生触电,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的初步 原因是:维护工擅自打开开关防爆门操作开关,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4 1月19日山西朔州山阴兰花口前煤业有限公司运输事故山西朔州山阴兰花口前煤业 有限公司五辆矿车在井下轨道大巷提升过程中,绞车滚筒处的钢丝绳突然断裂,发生跑车,撞上大巷坡底信号工,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5 2月7日河南驻马店市驿城区古城乡吴桂桥煤矿2月7日,河南驻马店市驿城区古城 乡吴桂桥煤矿发生矿难,该矿综采一队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被救出的一名李姓矿工在送 往医院途中死亡,矿井中还有矿工被困,正在救援中。 6 2月24日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鑫盛隆煤业公司瓦斯中毒窒息事故

(安全生产)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995-2004年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全国各类事故情况 1995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6868起,死亡103543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803571起,死亡136755人。1995年至2004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702173起,死亡118843人(历年伤亡事故情况见附表1)。其中: 1、工矿商贸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5102起,死亡15688人。其中: 煤矿企业平均每年发生4341起,死亡7288人。 非煤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782起,死亡2072人。 非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8979起,死亡6328人。 2、火灾事故(不含森林、草原火灾)平均每年发生170821起,死亡2514人。 3、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年发生495839起,死亡90239人。 4、水上交通平均每年发生870起,死亡585人。 5、铁路交通平均每年发生12748起,死亡8368人。 6、民航飞行平均每年发生3起,死亡36人。

7、农业机械平均每年发生6569起,死亡1150人。 8、渔业船舶平均每年发生128起,死亡111人。 全国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多,占75.91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占40.85 %,其次是非矿山企业,占40.47 %。 二、全国特大事故情况 2001年全国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140起,死亡2556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129起,死亡2530人。2001年至2004年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32起,死亡2498人(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情况见附表2)。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4起,死亡755人。 1、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

2019煤矿事故汇总

2019年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总(2019年5月前)

目录 一、1月12日陕西榆林李家沟煤矿爆炸事故 (1) 二、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重大运输事故 (1) 三、3月14日山西介休义棠煤业爆炸事故 (1) 四、3月15日山西阳泉古州东升阳胜煤业瓦斯燃烧事故 (2) 五、3月21日江苏盐城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2) 六、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旅游大巴起火事故 (3) 七、4月10日四川川煤集团李子垭煤矿瓦斯事故 (3) 八、4月24日焦煤公司赵固一矿顶板溃水溃泥事故 (3) 九、4月25日云南红河三金煤矿事故 (4)

2019年煤矿事故案例 一、1月12日陕西榆林李家沟煤矿爆炸事故 1月12日,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公司李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禁层层转包,严禁采用非正规采煤工艺,严格执行矿领导现场带班、入井检身、一炮三检、放炮警戒撤人等制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隐患,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各地要结合春节期间煤矿生产特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重大运输事故 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发生重大运输事故,造成22人死亡。 三、3月14日山西介休义棠煤业爆炸事故 3月14日16时左右, 山西省介休市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后该矿瞒报情况,谎称事故造成3人受伤;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认真排查治理瓦斯、煤尘和炸药管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制度(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制度(2020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制度(2020新版) 一、安全监察部门对所管辖范围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必须严格依据事故的伤害程度,伤亡人数和性质进行分类、统计、上报。 二、煤炭行业伤亡事故按国有重点煤矿、国有地方煤矿、国有煤矿开办的具有独井口小井、乡镇集体煤矿分别列项统计。 三、国有煤矿井口下不分经营承包形式和用工制度,所发生的伤亡事故一律以井口的所有制性质统计,国有煤矿企业开办的具有独立井口的各类形式小井发生的事故单独列项统一统计。 四、煤炭企业伤亡事故按企业分为煤炭生产、基本建设、地质勘探、火工及机械制造,其中煤炭生产事故分为原煤生产事故和非原煤生产事故两部分。 五、工伤后一个月死亡的计入事故总死亡人数,上月报表报出后死亡的,只在死亡的月份报一次死亡,上月报的负伤事故不再修

改,到年底一次更正。 六、外单位承包矿井内的生产,基建、安装发生的事故由发包单位统计报告。 七、下列事故不统计到本企业伤亡事故总数中列表外统计上报备案。 1、本企业支援或承包外单位工程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单位统计报告; 2、企业外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科研、学习、参观等活动发生的伤亡事故; 3、职工在生产岗位直接原因因突发疾病造成的伤亡事故。 八、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每月五日前将上月事故统计报表报煤炭部安全司及有关部门。 九、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必须坚持月、季、年进行伤亡事故的分析,特别是年每年一月份将上一年的伤亡事故按事故类型、事故发生地点、伤亡人员的文化程度、事故原因、伤亡人员的工令、伤亡人员的年令、发生事故的时间及所有制形式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学习记录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学习 记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学习记录 2011年1月2日 学习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教训 12月22日3时20分,贵州省毕节地区威宁县孔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5人死亡。该矿为基建矿井,初步分析,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违法组织生产导致顶板垮落。 12月26日19时40分,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宏福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燃烧事故,造成4人死亡。该矿为低瓦斯矿,属资源整合矿井。初步分析,该矿以掘代采,局部通风机安设不到位导致瓦斯积聚,加之使用非阻燃电缆,电缆接头产生火花导致瓦斯燃烧。 12月27日1时40分,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粮源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该矿407东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采用木支护,因支护强度不够发生冒顶。 12月27日23时40分,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鑫裕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瓦斯燃烧事故,造成12人死亡。该矿为低瓦斯矿,属资源整合矿井。该矿擅自启封井下密闭后发生瓦斯燃烧。

12月28日1时55分,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麻栗树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5人死亡、6人下落不明。该矿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但在石门揭煤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以上5起事故的发生,暴露了当前一些地区煤矿通风和瓦斯管理不到位、顶板管理工作薄弱、隐患排查不细致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对资源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监管不严格,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97号)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和基建技改矿井的安全管理。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对资源整合矿井的监管职责。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实施整合的矿井,要按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要严格煤矿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对于煤矿建设项目,凡是重大项目未经安全核准的,一律不得立项;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产。要严防借整合之名拖延或逃避关闭,严防整合期间突击生产,严防边施工边生产,严防验收走过场。 二、进一步深化瓦斯治理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特别要督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认真贯彻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2019年整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 一、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1月发生煤矿事故8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发生较大事故1起(煤与瓦斯突出),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11月全省煤炭产量(快报数)万吨,同比减产万吨。11月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 二、1-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事故总量:1-11月共发生煤矿事故116起,死亡196人,同比减少76起、31人,分别下降%和%。其中:在建矿井(新建、技改扩能、资源整合矿井)事故45起,死亡56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同比减少52起、58人,分别下降%和%;生产矿井事故71起,死亡140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

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4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7人,上升%。 2.较大事故:4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 3.重大事故:1起,死亡14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2月3日,筠 5.事故月度分布:

1月事故6起6人,同比减少12起、12人,分别下降%。 2月事故8起21人,同比增加2起、15人,分别上升%和%。 3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11起、11人,分别下降%和%。 4月事故17起17人,同比减少5起、6人,分别下降%和%。 5月事故14起18人,同比减少8起、10人,分别下降%和%。 6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和%。 @ 7月事故12起14人,同比减少5起、3人,分别下降%和%。 8月事故21起6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8人,上升%。9月事故4起12人,同比减少12起、7人,分别下降%和%。 10月事故4起4人,同比减少8起、9人,分别下降%和%。 11月事故8起11人,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 6.事故类别: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 1.3甘肃肃南煤矿透水事故 透水事故 2013年1月3日凌晨4时许,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日前发生一起煤矿透水瞒报事故,造成4亡5伤。1月12日,涉嫌瞒报的该煤矿项目部经理、矿长、副矿长、当日井下作业班长4人予以刑事拘留;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目前,金源煤矿透水瞒报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初步核查 经初步核查,2013年1月3日凌晨4时许,肃南县金源煤矿9名工人分别在主井进行维修作业时,矿井突发透水事故,4人未及时逃生,经抢救无效丧生。5名伤者被送往永昌县医院救治,经治疗后返回原籍,目前无生命危险。 处理决定 肃南县委宣传部称,1月11日,肃南县对金源煤矿透水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瞒报的金源煤矿项目部经理路某,企业法人、矿长李某,副矿长、安全生产负责人武某,安全员、当日井下作业班长刘某4人予以刑事拘留,对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的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 根据相关调查结果,甘肃煤监局兰州分局作出对张掖市大河煤矿行政经济处罚250万元、矿井负责人处罚2万元的决定,并建议追究煤矿投资人、煤矿负责人、煤矿井下负责人、煤矿事故当班班长的刑事责任。 近年事故 近年来,甘肃张掖连续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并多次瞒报。 2011年7月2日,张掖市山丹县金湾煤矿发生事故,致5人死亡,事故单位隐瞒事故情况,私自与死亡人员家属进行协议赔偿。 2012年8月8日,张掖市大河煤矿发生瓦斯中毒事故,死亡3人,伤1人。 事故问责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对肃南县金源煤矿“1?3”较大水害瞒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做出批复,根据调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该起事故的33名处理责任人受到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政纪、党纪等处理。 1月3日凌晨,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金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为逃避责任,金源煤矿对该起事故进行了瞒报。1月9日,举报人拨打甘肃省金昌市“12350”事故举报电话对该起事故进行了举报,金昌市安监局将举报情况通过《案件移送书》交由张掖市安监局按程序接报处理。经有关部门核查,举报情况属实。 接到举报后,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牵头,会同甘肃省有关部门和张掖市政府,依法成立了金源煤矿“1?3”较大水害瞒报事故调查组。甘肃省委、省政府派出督导组,对张掖市安全生产工作和该起事故的调查工作进行督导督查。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介绍,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经过等事实进行了核查,对瞒报责任进行了详细认定,根据调查结果,该起事故共处理责任人33人,其中对金源煤矿“1?3”透水瞒报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金源煤矿项目部经理路某等4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该起事故中负有重要或主要责任的9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同时,该起事故中另有20名公职人员因负有监察、领导等责任受到开除公职、撤职、开除党籍等政纪、党纪处分。甘肃省对事故煤矿及相关责任人行政罚款合计879.998万元,甘肃省煤监部门已建议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该矿。 1.18贵州金佳煤矿事故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及预防对策

煤矿事故统计分析及预防对策 摘要: 近年来陕西省煤炭产量持续增加,但在目前煤炭经济下行背景下,煤矿生产仍然存在很多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本文从事故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两方面统计了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陕西省发生的70起煤矿事故,系统分析了煤矿生产存在的安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 关键词: 陕西;煤矿事故;统计;原因分析;预防对策 1前言 陕西省是我国煤炭资源和生产大省,现有各类煤矿523处,从业人员近19万人,煤矿安全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1]。近十年来(2006年1月至2015年11月),陕西省原煤产量呈逐年增加趋势,2014年突破了5亿吨(见表1),且安全形势基本较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趋势,百万吨死亡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见图1),2015年降到了0.1以下。但在当前煤炭市场低迷,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煤矿安全生产任务依然艰巨。2014年5月14日,中煤大海则煤矿发生溜灰管坠落事故,死亡13 人;2015年7月6日,韩城桑树坪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4人;2016年1月6日,神木刘家峁煤矿发生井下坍塌事故,死亡11人。惨重的教训时刻敲响着安全的警钟。系统分析已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于改善陕西煤矿安全状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陕西省近三年煤矿事故统计 本文详细统计了陕西省近3年(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发生的70起煤矿事故(见图2),共死亡94人,其中运输事故21起(占总事故的30.0%)、死亡22人

(占总事故的23.4%);瓦斯事故3起(4.3%)、死亡9人(9.6%);顶板事故27起(38.6%)、死亡29人(30.9%);机电事故8起(11.4%)、死亡9人(9.6%);火灾事故1起(1.4%)、死亡2人(2.1%);放炮事故1起(1.4%)、死亡2人(2.1%);其他事故9起(12.9%)、死亡21人(22.3%)。在这七类事故中,顶板事故和运输事故发生次数和死亡人数均较多,合计占总数的68.6%和64.3%,是威胁陕西煤矿安全最严重的两类事故。国有重点煤矿发生事故17起(24.3%)、死亡35人(37.2%);国有地方煤矿16起(22.8%)、死亡16人(17.1%)乡镇煤矿37起(52.9%)、死亡43人(45.7%)。其中,乡镇煤矿发生次数和死亡人数在三类煤矿中均最多。在这70起事故中,一般事故共发生67起(95.7%)、死亡74人(78.7%);较大事故2起(2.9%)、死亡7人(7.5%);重大事故1起(1.4%)、死亡13人(13.8%)。 3陕西近年煤矿事故分析及预防对策 3.1煤矿生产系统特点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及开采方式的多样性,煤矿生产具有鲜明的特点。煤矿生产系统的安全状况受到煤矿固有风险、人的不安全行为、恶劣环境及管理不当等多因素的影响,且生产过程存在明显的动态变化性。由于煤矿井下存在多种危险源,某种危险源在引发事故的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其他危险源的影响,有的会与其他危险源共同作用增大事故发生概率[3]。 3.2陕西煤矿生产存在的安全问题分析及预防对策虽然目前陕西煤矿安全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仍存在很多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通过统计近年来已发生的煤矿事故,总结出影响陕西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1)煤矿地质构造复杂,赋存规律性差,导致某些矿区发生瓦斯事故、冲击地压、冒顶、煤自燃的危险性较大。应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和设施,加强通风管理,做好煤尘防爆、自然发火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2)全省小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第一节、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一、事故案例 案例1: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09.2.22瓦斯爆炸事故 2009年2月22日凌晨2时17分,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屯兰煤矿井下南四盘区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在井下的矿工有436人,共造成74人死亡,114人受伤(其中重伤5人),直接经济损失2386.94万元。 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南四盘区12403综采工作面区域,该工作面开采2#、3#煤层,煤层厚度4.26米,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方法,一次采全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7.77 m3/min,瓦斯抽放率44.13%。采用“二进一回”(皮带巷、轨道巷进风,尾巷回风)的通风方式。在1号联络巷安装有两部2×30kw局部通风机和4台风机开关向工作面尾巷14号联络巷密闭施工点供风,在1号联络巷靠尾巷侧约6m处设一料石密闭墙,密闭墙上设有一个调节风窗。2月22日凌晨2时17分,12403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原因:1、12403采煤工作面1号联络巷微风或无风,局部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界限。 2、引爆瓦斯的火源是12403工作面1号联络巷内风机开关内爆炸生成物冲出壳外,引爆壳外瓦斯。爆炸破坏瓦斯抽放管路,管路内瓦斯参与爆炸并沿瓦斯抽放管路传爆。 案例2: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 2011年6月22日,余吾煤业N1203工作面发生一起瓦斯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经过:N1203工作面位于北一采区,瓦斯相对涌出量为12.1m3/t,煤层平均厚度为6.6m,采用大采高低位放顶煤综合机械化开采,采高3.2m,放煤高度3.4m。工作面长度301.67m,推进长度1024.3m,工作面采用“两进两回”通风系统,工作面总风量为5592 m3/min(回风巷1420 m3/min、瓦排巷4172m3/min)。回采至停采线约80m处时,工作面距煤溜机头45-60架左右发生瓦斯燃爆。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事故发生前,工作面有明显的顶板来压声响,同时工作面煤墙有片帮漏矸现象。经综合分析认为,顶板周期来压造成工作面机组后滚筒附近顶梁上部瓦斯突然大量涌出,同时遇火(可能是顶部煤矸冒落摩擦支架前梁或其他原因产生火源)引起局部瓦斯爆燃。 间接原因:瓦斯抽采未真正实现高瓦斯矿井变低瓦斯矿井;对支架顶梁上部等非可控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的危害性认识不到位,对支架顶梁上部岩石垮落与支架前梁摩擦或采煤机滚筒切割石头产生火源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且相关安全制度和技术措施不完善;防治瓦斯燃烧应急装备、措施不完善。 二、综合防范措施 1、依据初采期间采空区顶煤可能大面积冒落最大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工作面配风量,工作面各条巷道的风速和风量要根据瓦斯涌出量情况合理调配。严禁风量不足作业和超通风能力生产。 2、高瓦斯、突出矿井要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严禁超瓦斯抽采能力生产。 3、严禁在微风、无风的联络巷、硐室等处和瓦排巷、专回等瓦斯易积聚区域安设电气设备。安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电气设备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 4、严禁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失爆。 5、存在尾巷通风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制定防止尾巷进入采空区形成瓦斯库的安全措施,尾巷按采面回风巷进行管理。 6、尾巷及其通风横贯内若不能形成全风压系统的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充填。 7、回风巷与尾巷间有联巷通风的,在所使用的联巷中距尾巷口15米处(横贯长度小于20米的,设置在横贯中间)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监控联巷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达到1%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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