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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生产记录(封面)

药品批生产记录(封面)

贵州AA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批生产记录

生产指令下达部门:

生产指令下达日期:年月日

GMP批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批生产记录管理,使生产记录能全面地、准确地反映某批产品的生产历史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适用范围:批生产记录的管理。 责任:岗位操作人员、班组长负责执行,生产部负责人、QA质监员、质保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内容: 1.批生产记录定义: 1.1批生产记录是为一个批次的产品生产所有完成的活动和达到的结果提供客观证据的文件。 它记录了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过程,提供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具有以下作用: 1.1.1为质量保证部进行批次质量审计,确定是否放行,提供真实、客观的依据,以便质量保 证部门做出正确判断; 1.1.2提供对有缺陷的产品或用户投拆产品进行调查与追溯的证据和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处 理决定,确认是否应该迅速召回产品; 1.1.3用于对产品的回顾性评价。它以批记录为依据,以数理统计为手段,可以发现潜在的质 量问题以及批生产指令和批包装指令的不完善处,为标准的修订提供信息和依据; 1.1.4用于回顾性验证,提供设备与工艺管理改进的信息。 2.技术依据: 2.1产品工艺规程、岗位标准操作规程; 2.2原辅料质量标准、中间产品质量标准、成品质量标准、包材质量标准; 2.3相关药品法规要求。 3.批生产记录的制定: 3.1批生产记录由工艺员制定,生产部负责人审核,质保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批生产记录的 制定、审核、批准、修改、收回、保存等,应遵循《GMP文件的制定、审批、颁发管理规

定》要求; 3.2批生产记录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修改: 3.2.1生产工艺或生产实际情况发生改变时; 3.2.2质量标准和包装设计发生变更时; 3.2.3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变更时; 3.2.4新批生产记录下发时,应从各相应部门及时收回旧批生产记录,以保证工作现场只有现 行的批生产记录。 4.批生产记录主要内容: 4.1产品特征内容:产品名称、规格等; 4.2指令基本内容:批号、计划产量、生产操作方法、质量要求、作业顺序、SOP编号、生产 工序、设备及其编号等; 4.3记录表格内容:物料名称、生产加工数量、操作人与复核人签名、开始生产日期与时间、 炮制过程记录、生产结束日期与时间、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各相关生产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退料记录、异常、偏差问题分析解释处理及结果记录、特殊问题记录、清场记录、原辅料编号及成品检验报告等; 5.批生产记录的填写、复核与审核: 5.1填写生产记录按《记录的填写规定》的要求进行填写; 5.2复核生产记录的注意事项: 5.2.1必须按每批岗位操作记录串联复核; 5.2.2必须将记录内容与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对照复核; 5.2.3上下工序及成品记录中的数量、质量、批号、容器号必须一致、正确; 5.2.4对生产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人更正并签字; 5.2.5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做出合理的说明,并作详细的记录、经办人、复核人签 字。 5.3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并签字,车间质管员审核并签字; 5.4每批产品生产完毕后,车间质管员及时将批生产记录汇总,交生产部负责人审核、签字; 5.5车间质管员将生产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的批生产记录,于当批产品生产完毕后的第二天下

药品检验原始记录的书写细则

药品检验原始记录的书写细则 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 1、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1.1 原始检验记录应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并有操作者签名;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 1.2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注意检品标签与所填送验单的内容是否相符,逐一查对检品的编号、品名、规格、批号和效期,生产单位或产地,检验目的,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 1.3 检验记录中,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凡按中国药典、部(局)颁等标准的,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页数或标准批准文号。 1.4 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1.3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注意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详见《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第450页)和结果判断等;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辩,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检验或试验结果,无论成败(包括必要的复试),均应详细记录、保存。对废弃的数据或失败的实验,应及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 1.5 检验中使用的标准品、对照品或对照药材,应记录其来源、批号和使用前的处理;用于含量(或效价)测定的,应注明其含量(或效价)和干燥失重(或水分)。 1.6 每个检验项目均应写明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或范围,根据检验结果作出单项结论(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 1.7 在整个检验工作完成之后,应将检验记录逐页顺序编号,并对本检品作出明确的结论。检验人员签名后,经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人指定的人员对所采用的标准、操作的规范性、计算及结果判断等项进行校核并签名;再经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报告, 2、对每个检验项目记录的要求: 检验记录中,可按实验的先后,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不强求与标准上的顺序一致。项目名称应按药品标准规范书写,不得采用习用语,如将片剂的“重量差异”记成“片重差异”,或将“崩解时限”写成“崩解度”等。最后应对该项目的检验结果给出明确的单项结论。现对一些常见项目的记录内容,提出下述的最低要求(即必不可少的记录内容),检验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多记不限。 2.1 [性状] 2.1.1 外观性状:原料药应根据检验中观察到的情况如实描述药品的外观,不可照抄标准上的规定。如标准规定其外观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可依观察结果记录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标准中的臭、味和引湿性(或风化性)等,一般可不予记录,但遇异常时,应详细描述。 制剂应描述供试品的颜色和外形,如:(1)本品为白色片;(2)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3)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外观性状符合规定者,也应作出记录,不可只记录“符合规定”这一结论;对外观异常者(如变色、异臭、潮解、碎片、花斑等)要详细描

批记录管理制度

批记录管理规定 CJ/QTGD31-2015 目的:规定批生产记录的制定、填写、流转、整理、归档。以规范批生产记录的流转过程,追溯产品的生产历史及与质量相关的情况,避免操作的随 意性而影响产品质量,从而确保产品质量。 范围:所有产品的批记录。 责任人:操作员、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QA、QC、质量保证部部长。 规程: 1.原则: 1.1 批记录应根据产品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设计编写,应能体现产品特点。 1.2 批记录应具有质量的可追溯性。通过记录,可以了解生产全过程的产品质量情况。 1.3 每一个批记录只能对应一种产品。 1.3 批记录的填写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书写工整 2.批生产记录的组成部分 注塑粉碎参料记录、注塑监控记录、模具验收记录、首检记录、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清洗记录、清场记录、成品清拣及不合格品处理记录、成品检测记录、小批号记录。 3. 批生产记录的制定、审核、批准、下达 3.1 生产部、质检部根据《生产工艺规程》、《长江盖业管理规定》制定科学的详细的批生产记录。 3.2 产品批号编制原则是:产品生产的年、月和生产订单号,例如1210145,12为2012年,10为10月,145为生产号。 3.3 生产过程中批记录都必须填写好记录人,质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对批生产记录审核后并本人签字,不得出现代签。

3.4生产部经理根据生产总监批准的生产计划,下达生产作业指令,同时下发批生产记录,填写批号,批量,根据生产工艺规程中的物料消耗定额标准,确定各物料领用量等。 4.批记录填写 4.1原始记录应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车间主任审核并签字。 4.2产品的质量由质检员根据内控质量标准检测,设备检测(如开启力,撕拉力)的打印数据直接粘贴并记录测试人和打印日期;其它检测项目也须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并质检部长审核签字。 4.3 必须按操作顺序和时间依次填写,不得提前或拖后记录,且应保证记录及时,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4.4用圆珠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铅笔填写,且须保证字迹清晰、书写端正。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记录,确需修改时,修改人应将错误内容直线划去后在上方重写,并签字和日期。 4.5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得有空项。确有空时,应在空格内划斜线表示;内容与前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 //”或“同上”表示。 4.6品名不得简写。 4.7与其它岗位、包装或仓库有关内容的原始记录,应保证其一致性、连贯性。 4.8操作人、记录人、审核人应填写全姓名,不得只写姓氏。 4.9 填写日期一律按年/月/日,如7月1日或7/1,不得写成1/7等其它形式。填写的时间统一填写格式,白天填写07:00-19:00,晚上填写19:00-07:00。 5.批记录的流转

批记录管理

1.目的 建立生产批记录管理规程,规范生产批记录的管理,正确记载产品生产过程,具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生产批记录的管理,包括编制、复制、发放、整理、审核、保存、销毁等。 3.职责 3.1 生产负责人、生产部文件管理员、车间管理员、车间工艺员、操作人员负责本规程实施。 3.2 质量部、QA检查员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4.程序 4.1 生产批记录的编制 4.1.1 生产批记录包括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 4.1.1.1 每批产品均应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可追溯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4.1.1.2 每批产品或每批中部分产品的包装,都应有批包装记录,以便追溯该批产品包装操作以及与质量有关的 情况。 4.1.1.3 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每项操作时应及时记录,操作结束后,应由生产操作人员确认并签字。 4.1.2 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纪录由车间主任或工艺员编制,生产部长和质量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质量部将原 件存档,复印件交由生产部使用。 4.1.3 批生产记录依据现行批准的工艺规程的相关内容制定。记录的编制应避免填写差错。批生产记录的每一页 应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批号。 4.1.4 批生产记录的内容应包括: 4.1.4.1 每一页均需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批号; 4.1.4.2 生产以及中间岗位开始、结束的日期和时间; 4.1.4.3 每一生产岗位的负责人签名;

4.1.4.4 生产步骤操作人员的签名;必要时,还应有操作(如称量)复核人员的签名; 4.1.4.5 每一原辅料的编码以及实际称量的数量(包括投入的回收或返工处理产品的批号及数量); 4.1.4.6 相关生产操作或活动、工艺参数及控制范围,以及所用主要生产设备的编号; 4.1.4.7 中间控制结果的记录以及操作人员的签名; 4.1.4.8 不同生产岗位所得产量及必要时的物料平衡计算; 4.1.4.9 对特殊问题或异常事件的记录,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的偏差情况的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经签字批准。 4.1.5 批包装记录应依据工艺规程中与包装相关的内容制定。记录的编制应注意避免填写差错。批包装记录的每 一页均应标注所包装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规格和批号。 4.1.6 批包装记录应有待包装产品的批号、数量以及成品的批号和计划数量。 4.1.7 批包装记录的内容应包括: 4.1.7.1 产品名称、规格、包装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4.1.7.2 包装操作日期和时间; 4.1.7.3 包装操作负责人签名; 4.1.7.4 包装岗位的操作人员签名; 4.1.7.5 每一包装材料的名称、编码和实际使用的数量; 4.1.7.6 根据工艺规程所进行的检查记录,包括中间控制结果; 4.1.7.7 包装操作的详细情况,包括所用设备及包装生产线的编号; 4.1.7.8 所用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并印有批号、有效期及其他打印内容;不易随批包装记录归档的印刷包装材 料可采用印有上述内容的复制品; 4.1.7.9 对特殊问题或异常事件的记录,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的偏差情况的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经签字批准; 4.1.7.10 所有印刷包装材料和待包装产品的名称、编码,以及发放、使用、销毁或退库的数量、实际产量以及 物料平衡检查。 4.2 生产批记录的复制 4.2.1 生产批记录由生产部文件管理员保存一套完整的基准生产批记录,根据生产计划复制生产批记录,其它任 何部门和人员不得复制。 4.2.2 复制要求为印刷、复印或电脑打印,不得采用手写复制。 4.2.3 复制的生产批记录要清楚,易识读,与基准生产批记录一致,生产批记录复制份数要严格控制,复制过程 中的“废件”,由管理员在印制时即时粉碎。 4.3 生产批记录的发放 4.3.1 生产部文件管理员根据生产计划,按“批生产指令”和“批包装指令”批准生产的产品,将生产批记录和 批生产记录审核单发放给车间工艺员,个别岗位根据实际需用数(如压片岗位的片重差异这页根据批量发放)。 4.3.2 工艺员在生产前,将该批产品的批生产记录发放给各生产岗位。 4.4 生产批记录的填写 4.4.1 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现场QA检查员按规定审核并签字。 4.4.2 填写记录时单位必须尾随数据,避免人为差错,操作失误、数据偏移等应如实填写,不得造假。 4.5 生产批记录的整理、审核 4.5.1 生产批记录整理的内容

片剂批生产记录.

xxxx制药有限公司 片剂批生产记录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产品批号 生产日期 产品规格 包装规格 成品数 车间主任 汇总制表人 年月日

片剂批生产记录 目录 1. 批生产记录审核表 2. 批生产指令 3.片剂生产物料平衡表 4.粉筛操作记录 5.称量操作记录 6. 粘合剂制备操作记录 7.制粒干燥操作记录 8.整粒总混操作记录 9.中间站颗粒进出站记录 10.压片操作记录 11. 压片岗位质量监控记录 12.中间站待包装品进出站记录 13. 批包装指令 14.铝塑包装操作记录 15.外包装操作记录 16.工艺查证记录 17.质量监控记录 18.不合格品销毁记录

xxxx制药有限公司 批生产记录审核表 编号: 产品名称产品代码批号 规格数量 项 内容目 序号 审核项目审核结果 1 生产是否严格按生产指令及产品工艺规程进行,并有生产指令和配制指令。是□否□ 2 生产用物料品名、规格、批号、物料编号是否与生产指令一致。是□否□ 3 生产是否都已完成,并进行记录。是□否□ 4 生产过程质量监控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 5 配料、称量过程是否执行双人复核,并签字。是□否□ 6 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监控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是□否□ 7 各岗位清场是否符合要求并有清场合格证。是□否□ 8 物料平衡是否未超过限度。是□否□ 9 中间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批准放行后使用。是□否□ 10 中间产品是否在规定贮存期内使用。是□否□ 11 生产过程是否未出现偏差,如有偏差是否按规定进行偏差处理。是□否□ 12 成品是否检验合格并有检验合格报告单。是□否□ 13 生产记录是否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是□否□车间QA审核审核日期 车间主任审核审核日期 质保部QA审核审核日期 质保部经理审核审核日期 备注1、片剂使用本审核表。 2、本审核表包含批包装记录的审核。

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doc

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1.目的:规范制订批生产记录的设计或编制、填写、整理汇编等内容。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批生产记录 3.责任者: 生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QA人员。 4.内容 4.1批生产原始记录是生产、技术、质量和经济活动情况的直接反映,是企业班组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 4.2每批产品应有生产记录,包括该产品制造和检验的全部情况。 4.3原始记录由车间主任或车间技术员组织生产车间的工人或工艺员,根据工艺程序,操作要点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统一为16开纸)。 4.4批生产记录由车间技术员负责,根据《辅料GMP》规范,原始记录内容,以及原辅料和产品各自生产特点进行设计。 4.5设计好的批生产原始记录由车间主任审核、签字;生产科科长审定、签字,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付印。 4.6所有签字和原始记录设计资料由生产科存档。 4.7原始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岗位负责人、岗位技术员审核并签字。

4.8批生产记录由车间主任汇总,审核并签字。 4.9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数据完整,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填写。 4.10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应划去后在旁边重写,在更改处签名,不得用刀或橡皮改正。 4.11按表格内容填写,不得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一律用“-”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4.12品名不得简写。 4.13与其他岗位、班组或车间有关的原始记录应做到一致性、连续性。 4.14操作者、复核者均应填写全姓名,不得只写姓氏。 4.15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如7月1日,不得写成1/7或7/1。 4.16生产记录复核时,必须按每批原始记录串联复核,不得前后矛盾,必须将记录内容与工艺规程对照复核。上下工序、成品记录中的数量、质量、批号、桶号必须一致、正确。对原始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人更正。 4.17原始记录由车间主任按批整理。根据原编号,不得缺页、漏页,由生产科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限的,其批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4.18检查:车间主任和车间技术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每周至

批生产记录表资料

URC批生产记录文件清单序号文件名称 1 月生产计划表 2 周生产计划表 3 生产通知单 4 原辅材料领料单 5 批生产记录 6 封口工序生产记录 7 封口工序检验记录 8 包装工序生产记录 9 产品入库单 10 合格证收发记录 11 工艺用水检验记录 12 废品处理记录 13 安瓿瓶(洗涤、干燥后)检验记录 14 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记录 15 化学试剂使用记录 16 设备日常保养记录 17 工位器具清洗记录 18 车间(清洁区)卫生记录 19 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表 20 参考溶液配制记录 21 取样记录 22 试剂中间品检验记录 23 成品留样观察记录 24 成品留样记录 25 产品半成品检验记录 26 包装工序检验记录 27 成品检验台账 28 有毒化学试剂检验记录 29 检验设备使用记录 30 成品检验报告书 31 工艺用水验证报告 32 产品性能自测报告

月生产计划表 编号:HYK-SC-01 时间:年月日 日期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完成时间备注批准:审核:计划:

周生产计划 编号:HYK-SC-02 车间:年月日 日期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完成时间备注批准:审核:计划:

生产通知单 编号:HYK-SC-03 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 年月日 生产部门总量 协议号数量小计要求合计 第 一 联 生 产 部批准:审核:计划:

原辅材料领料单 编号:HYK-SC-04 领料部门:年月日序号: 品名规格型号原始批号单 位 申请领用数量出库实发数量 备 注 第一联 领用 部门 批准人:领用人:发料人: 原辅材料领料单 编号:HYK-SC-04 领料部门:年月日序号: 品名规格型号原始批号单 位 申请领用数量出库实发数量 备 注 第一联 领用 部门 批准人:领用人:发料人: 原辅材料领料单 编号:HYK-SC-04 领料部门:年月日序号: 品名规格型号原始批号单 位 申请领用数量出库实发数量 备 注 第一联 领用 部门 批准人:领用人:发料人:

批生产记录全过程管理规程

批生产记录全过程管理规程 目的:为按要求管理记录,特制定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范围:药品生产过程中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和原始记录的传递、填写、审核、批准。 职责:生产部部长、质量部部长、生产主管、技术员、车间主任、班组长、操作人员,QA 质监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内容: 1.生产记录是生产、技术、质量和经济活动情况的直接反映,是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1批生产记录(含批包装记录): 批生产记录是药品整个生产过程的真实反映,由配料→制造→成品入库各工序生产记录组成,其内容包括待生产药品的名称、编码、规格、批号、批配方、各工序操作指令和关键工艺参数、物料消耗定额、各类记录(清场记录、生产操作记录、复核记录、物料发放或接收记录、物料平衡记录、异常情况调查或处理记录等)。 1.2 生产原始记录: 生产原始记录是某工序生产岗位操作的详细记录,是生产事故(或异常情况)调查的基础资料,其内容包括某批药品在工序生产的时间、操作内容、操作工艺参数记录、操作人员、物料发放或接收数额等。 2.生产记录的制定、审核、批准程序: 2.1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是药品《工艺规程》的一部分,由生产部制定 随《工艺规程》审核、批准。 2.2 生产原始记录属岗位操作记录,由车间主任和技术员根据各工序操作 要点、工艺参数等内容设计、制定,经生产主管审核、生产部部长批准。 3.生产记录的管理: 3.1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包涵药品所有的生产技术资料,属“受控文件”,应加强管理。 3.2 生产岗位操作记录属岗位通用生产记录资料,空白原始记录由生产部保管,随药品批生产记录下发各岗位。 3.3批生产记录、包装记录由生产部统一管理,生产主管按生产计划将产品批号填入待生产药品的批生产记录中,发放给车间进行生产。

医疗器械生产批记录管理规定

医疗器械生产批记录管理规定 1.范围和目的 1.1目的 为规范生产过程中生产批记录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使用和保管,特制订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产品的生产批记录。 1.3发放范围 所有部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条款通过本规则引用而成为本规则的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2015年第101号)(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械监〔2015〕218号附件2)(2015年9月25日发布实施) 3.组织和职责 3.1主责部门 本规则的主责部门为生技部,其职责为: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规定; ——负责按照本规定实施生产批记录管理。 3.2相关部门 其它部门负责配合生技部实施生产批记录的管理。 4.步骤和方法 4.1生产批记录的编制原则 1)生产批记录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规程、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并能体现产品的特点。 2)生产批记录需具有产品质量的可跟踪性,通过批生产记录能了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情况。 3)生产批记录按产品生产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编制。 4)生产批记录由生技部制定,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使用。 5)生产批记录设计时应有足够的填写空间,但尽量无空格。 4.2生产批记录的编制要求

1)反映生产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岗位操作法或SOP 名称等。 2)反映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卫生管理及清场管理结果。 3)反映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全部操作步骤。如: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 4)反映原辅料的品名、规格数量、原材料编号、原材料检测结果等。 5)反映工艺规程执行情况及其采取的特殊措施情况。 6)反映生产过程中出现偏差、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反映出物料平衡情况。 8)反映出操作人员、复核人员、检查人员及审批人员信息。 4.3批生产记录内容包括 1)生产计划表; 2)生产筹备会议记录; 3)领料单; 4)批生产工艺记录、分割包装记录、返工记录(如有); 5)各检验报告单(半成品、成品); 6)生产交接单; 7)批清场记录(按工序); 8)批审核放行单。 4.4批生产记录填写要求 1)任何记录表格中不得填写与本表格要求无关的内容。 2)内容需真实,记录及时,按工艺要求记录,不得提前填写,不得写回忆录。 3)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更改。 4.5批生产记录的修订 1)生产批记录根据工艺规程、生产条件及标准操作规程的变动情况随时进行修订。 2)生产批记录的修订程序与其制定程序相同。 3)生产批记录一经修订、执行,其以前批生产记录即时作废,不得再度使用或在生产过程中出现。 4.6批生产记录的发放 1)生产批记录批准后,原件由办公室存档。生技部保留一份复印件作为基准样张。 2)生技部在制订生产计划的同时,做好批记录发放,注明所有记录的名称、编码、页数、份数等。 4.7批生产记录的整理与保管 1)每批产品生产结束后,批记录由现场操作人员填写好交由生技部经理批准,由生技部经理负责收集所有该批次的批生产记录,对照《批生产记录明细表》逐一划定,生技部经理初审合格后交质量部经理审核,质量部经理对批记录进行全面审核,做出该批次产品放行与否的判断。 2)所有工序已完成的完整的批生产记录由办公室存档。 3)产品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至该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生产批记录借阅范围为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生技部和质量部,其它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借阅、调用,若需借阅须由管理者代表批准。 4.8批记录的销毁 生产批记录是企业产品重要机密文件,因此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销毁,由管理者代表监督,确保文件彻底销毁,防止泄密。

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附件 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临床试验用药物包括试验药物、安慰剂生产、质量管理全过程,以及已上市对照药品更改包装、标签等。免疫细胞个体化治疗等新兴治疗产品、已获准上市批准后因新增适应症等需要重新开展临床试验的不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临床试验用药物应当遵循《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用原则,并根据临床试验期间药物的研究特点,以最大限度降低生产环节引入的风险,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保障受试者的安全。 第二章质量管理 第四条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单位应当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

应当涵盖影响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的所有因素,并建立完整的文件系统,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试验用药物的生产应当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以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具有身体依赖性或精神依赖性的中间产品或副产物、衍生物等丢失或流入非法渠道。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对临床试验用药物的质量负责,当申请人与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单位不同时,申请人应当对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计,并签订质量协议,明确规定各方责任,确保临床试验用药物质量符合预定的用途。 第七条涉及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场地/车间、处方工艺、生产规模、质量标准、关键原材料等的所有变更,应充分评估变更对临床试验用药物带来的安全性风险,所有变更研究均须保留完整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第三章人员 第八条所有参与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相关人员都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具备执行相应任务的能力。负责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第九条临床试验用药物生产应当配备放行责任人。放行责任人承担临床试验用药物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临床试验用药物

药品检验原始记录

药品检验原始记录 学号:20107011236 (09) 姓名:常萍 检品名称 葡萄糖注射液 批号 国药准字H33021406 规格 500ml:50g 生产单位或产地 包装 非PVC 软袋 供样单位 有效期 2年 检验目的 利用旋光法测定葡萄糖注射液的含量 检品数量 60ml 检验项目 旋光度 取样日期 2011年9月28日 检验依据 2010年版《药典》第二部 报告日期 2011年9月30日 【性状】 无色或者几乎无色澄明的液体,味甜 【检查】含葡萄糖(C6H12O6.H2O )应为标示重量的95.0%~105.0%。 用旋光仪测定葡萄糖注射液的旋光度。 旋光度测定法系采用钠光谱的D 线(589.3nm )测定旋光度,测定管长度为1dm (如使用其他管长,应进行换算),测定温度为20℃,使用读数至0.01°并经过检定的旋光计。 用标准石英旋光管进行,读数误差应符合规定。 【含量测定】旋光度测定:9.616;9.612;9.616 平均值(AV ):9.615 标示量:10g/100ml [][]l c lc D t D t ?= ?= αα αα100100 t=25℃;L=2dm ;查表得:[]75.52=D t α [] () 0246.10615.90426.12 0852.216 .18018.19875 .521001006 1262612625=?== ? = ??= ?α ααα O H C O H O H C D M M l c () () %25.100%100100/100246.10%100g/100ml %=?= ?= ml g C 标示量标示量 结论:从数据处理所得结果可看出,所测的葡萄糖注射液的含量符合标准,在标示重量的95.0%~105.0%之间。 检验人: 复核人: 授权签发人

批生产记录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批生产记录的编制、使用、整理、审核及保管的管理办法。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操作记录的管理。 职责:车间操作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及QA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规程: 1 定义 记录一个批号的产品制造过程中所用原辅料、包装材料与所进行操作的文件,包括制造过程和包装过程中的细节,即为批生产记录。 2 批生产记录的编制原则 2.1批生产记录由生产车间工艺员根据产品工艺规程、操作要点和技术参 数等内容设计并编号,应能体现出产品剂型的特点。 2.2批生产记录的设计稿应由生产部会同质量保证部审定、校对无误后, 报总工审核批准方可印刷使用,并留样存档。 2.3批生产记录应具有质量的可追踪性。通过记录,可以了解生产全过程 中的产品质量情况。 3 批生产记录内容 3.1生产品种的一般情况,如品名、代号、规格、剂型、批号、批次、生 产日期、批量等。 3.2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卫生管理及清场结果,如对设备、工作地点、文 件、前次生产遗留物、生产所不需的物料等清场及清洁情况等。3.3生产过程中的全部操作步骤,包括生产方法、作业顺序、生产结果 等。如按处方投入的物料名称、数量、批号;使用的主要设备等。 3.4原料、中间体、成品的检测结果、结论和签字。 3.5偏离工艺规程及采取的特殊措施情况。 3.6最后批量收得率与散装容器数目。 3.7生产领料单和加盖批号的物料标签、合格证等; 3.8操作员及审核人员的签字。 4 批生产记录的格式 4.1批生产记录由若干单元组成,使用时由各部门分别填写,而后由专人

收集,按批号装订成册。 5 批生产记录的填写 5.1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及时填写,填写时做到字迹清楚、内容真实、 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字。 5.2 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更改错误时应在原错误的地 方,画一条横线,以便被更改的部分可以辩认,更改人应在更改处签上姓名及日期。 5.3记录表格如无可填内容时,可在该项中画一条横线以证明不是填写者 疏忽。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同上”表示。 5.4 批生产记录应完整填写,不得缺项、遗漏,及时完成并上交,不得无 故延误。 5.5 有效数字的计算,根据工艺要求采取“四舍六入五留双”的原则弃去多 余数字。 5.6 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并不得简写,如:2005年1月17日不得填写成 2005.1/17或20005.17/1,正确填写为2005.01.17。 6 批生产记录的汇总、审查、归档和保管 批生产记录由车间工艺员按批号整理汇总,车间主任核对,生产 部经理审查后上交到质量保证部QA主管最后审核归档,质量保证部经理批准成品的放行。批生产记录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7. 批生产记录如由于工艺变更等原因而要求变更时,按第2、3项进行编 写变更。

原始记录规范

原始记录的书写细则(针对分析检验记录) 原始记录是出具资料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研究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原始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 1、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1.1 原始记录应采用统一印制的活页记录纸、实验记录本和各类专用检验记录表格(见附件),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剪贴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并有操作者签名;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以蓝黑墨水或碳素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 1.2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逐一查对检品的编号、品名、规格、批号和效期,生产单位或产地,检验目的和收检日期,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并将样品的编号与品名记录于记录纸上。 1.3 原始检验记录,应先写明检验的依据。凡按中国药典、部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或国外药典检验者,应列出标准名称、版本和页数;凡按送验者所附检验资料或有关文献检验者,应先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前述有关资料的影印件附于检验记录之后,或标明归档编码。 1.4 检验过程中,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操作方法(如系完全按照1.3检验依据中所载方法,可简略扼要叙述;但如稍有修改,则应将改变部分全部记录),实验条件(如实验温度,仪器名称型号和校正情况等),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并鲜明标出,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计算(注意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详见《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第414页)和结果判断等;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辩,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签名或盖章,以示负责。检验或试验结果,无论成败(包括必要的复试),均应详细记录、保存。对废弃的数据或失败的实验,应及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并在原始记录上注明。 1.5 检验中使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应记录其来源、批号和使用前的处理;用于

批生产记录填写、审核标准管理制度1.doc

批生产记录填写、审核标准管理制度1 编号:题目:批生产记录填写、审核标准管理制度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 替代:存档:1 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生产部印制份数:执行日期: 发放部门:保健食品车间、食品车间 目的:建立批生产记录审核标准管理规程,规范批生产记录填写,确保批生产记录数据真实、准确。 建立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食品车间、保健食品车间。 责任人: 生产部(副)部长、食品车间(副)主任、保健食品车间(副)主任、食品车间工艺员、保健食品车间工艺员、生产部工艺员、驻车间QA、批记录管理员、岗位班组长及操作工。内容: 1、记录填写 1.1生产车间工艺员实时监控岗位班组长及操作工批生产记录填写是否规范、及时准确。是否严格执行《原始记录填写标准管理规程》。实时监控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2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记录必须做到:现场记

录、记录原始、真实,不得补记、漏记、照抄标准,更不得提前记录伪造数据,内容完整、规范,书写清晰、整洁。 1.3 如发现记录有误,不得任意涂改。如需更改,不得用涂改液、刀片或橡皮改正,应用(—)划去后在一旁重写,并使原有信息清晰可辨,在修改处签写修改人姓名并标明修改日期。 1.4 记录内容应填写齐全,不得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需用“—”表示,名称一律 写全称,不得简写,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以省略方式表示。 2.批生产记录的审核 2.1待一个批次品种批生产记录在生产车间完成后,车间管理人员进行初审,无特殊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须将初审后批生产记录转交至生产部工艺员。双方签字确认,签收确认单见附件1:《批生产记录交接单》。 2.2生产部工艺员收到批生产记录后无特殊情况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将批生产记录转交至质量部QA。双方签字确认,签收确认单见附件1:《批生产记录交接单》。2.3 批生产记录交至质量部进行审阅为批记录归档前最后一道程序,为避免审阅工作反复进行,故请车间工艺员将批记录送至质量部前完成所有由车间负责的内容(包括内容完整,无未填项、相应签字完成、领料单、退料单等齐全,需要车间夹的报告单已夹完、与批生产记录相应的车间辅助记录都已记录完毕)移交之后,无特殊情况不得再次取回借阅、修改。

药材检验原始记录样本

原药材检验报告单

原药材检验记录 【性状】 结果:【鉴别】(1)显微鉴别 横截面: 结果:粉末: 结果:(2)薄层鉴别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粉末1g,加乙醇15ml,加热回流1小时,放冷,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乙醇5ml使溶解。 对照药材、对照品溶液配制:取菊花对照药材1g,同法制成对照药材溶液。再取绿原酸对照品,加乙醇制成每1ml含O.5mg的溶液。 温度:(℃) 相对湿度:(%) 展开剂:三氯甲烷-丙酮-甲醇-5%浓氨试液 (6:1:1:0.1) 薄层板:硅胶G 显色剂:稀碘化铋钾试液 灯光:白光、紫外光灯(365nm) 展距:(cm)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药材色谱相对应的位置 上,显相同颜色的荧光斑点。 S1为对照药材(对照品为中检所提供编号为) S2为对照品(对照品为中检所提供编号为) T为样品 结果: 【检查】杂质不得过 XX % (附录IX A) 杂质称重: g 杂质计算结果为: % (标准规定不得过 XX %) 结果: 膨胀度应不低于4.0(附录IX O) 温度:(℃)相对湿度:(%) 电子天平型号:CP214 溶剂:水 样品编号 1# 2# 3# 干燥品称重: g g g 第一次样品膨胀后体积: ml ml ml

第二次样品膨胀后体积: ml ml ml (两次差异不超过0.1ml) 膨胀度计算结果为:(标准规定不低于4.0) 结果: 水分不得过12.0% (附录Ⅸ H 第一法)。 温度:(℃)相对湿度:(%) 烘箱型号:DHG-91012SA型电子天平型号:CP214 样品编号 1# 2# 第一次称量瓶干燥(105℃ 3h) (g)(g)第二次称量瓶恒重(105℃ 1h) (g)(g)样品称重(g)(g)第一次称量瓶+样品干燥(105℃ 5h) (g)(g)第二次称量瓶+样品恒重(105℃ 1h) (g)(g)水分计算结果为:(%)(标准规定不得过12.0%) 结果: 总灰分不得过4.0%(附录Ⅸ K) 温度:(℃)相对湿度:(%) 马福炉型号:SX2.5-10 电子天平型号:CP214 样品编号 1# 2# 第一次坩锅称重(600℃ 3h) (g)(g)第二次坩锅恒重(600℃ 0.5h) (g)(g)样品称重(g)(g)第一次坩锅+残渣称重(600℃ 3h) (g)(g)第二次坩锅+残渣恒重(600℃ 0.5h) (g)(g)总灰分计算结果为:(%)(标准规定不得过4.0%) 结果: 酸不溶性灰分不得过3.0%(附录Ⅸ K)。

批生产记录编写及管理要求定稿版

批生产记录编写及管理 要求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审批及颁发: 分发:

文件再审记录: 一、目的 为规范批生产记录的制定、发放、填写、保存及变更程序,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 适用于批生产记录文件的编写及管理。 三、职责 1 操作工人负责及时填写批生产记录; 2 车间班长对关键控制点进行复核确认; 3 QC人员填写取样记录、发放包装指令; 4 QA专员发放换产品清场合格证; 5 车间负责人或生产部经理对批生产记录进行审核; 6 质量保证部对批生产记录进行审核。

7 质量保证部文件管理员:批生产记录在经质量受权人或转受权人产品放行审核后入档保存。 8 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对原版空白的批生产记录进行审核和批准。 9 质量管理负责人:负责对原版空白的批生产记录进行审核和批准。 四、术语 1 空白批生产记录:指未填写批生产数据、待用的生产记录。 2 批生产记录:指已填写批生产数据,用于记录一批产品生产历史的记录。 五、内容 1 批生产记录的要求: 1.1 每批产品均应当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可追溯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1.2 批生产记录应当依据现行批准的工艺规程的相关内容制定。记录的设计应当避免填写差错。批生产记录的每一页应当标注产品的名称、包装规格和批号。 1.3 原版空白的批生产记录应当经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和批准。批生产记录的复制和发放均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并有记录,每批产品的生产只能发放一份原版空白批生产记录的复制件。 1.4 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每项操作时应当及时记录,操作结束后,应当由生产操作人员确认并签注姓名和日期。

批生产记录制定管理程序

批生产记录制定管理程 序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1、目的:建立一个批生产记录管理程序,保证制定的批生产记录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范围:公司所有药品的批生产记录 3、责任:生产部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质量部负责人、质量保证室负责人 4、内容 、每批产品均应当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可追溯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批生产记录应当依据现行批准的工艺规程的相关内容制定。记录的设计应当避免填写差错。批生产记录的每一页应当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批号。 、原版空白的批生产记录应当经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和批准。批生产记录的复制和发放均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控制并有记录,每批产品的生产只能发放一份原版空白批生产记录的复制件。 、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每项操作时应当及时记录,操作结束后,应当由生产操作人员确认并签注姓名和日期。 、批生产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 产品名称、规格、批号; 生产以及中间工序开始、结束的日期和时间; 每一生产工序的负责人签名; 生产步骤操作人员的签名;必要时,还应当有操作(如称量)复核人员的签名;

每一原辅料的批号以及实际称量的数量(包括投入的回收或返工处理产品的批号及数量); 相关生产操作或活动、工艺参数及控制范围,以及所用主要生产设备的编号; 中间控制结果的记录以及操作人员的签名; 不同生产工序所得产量及必要时的物料平衡计算; 对特殊问题或异常事件的记录,包括对偏离工艺规程的偏差情况的详细说明或调查报告,并经签字批准。 、批生产记录至少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批生产记录填写管理规程

批生产记录填写管理规程 文件编号: SMP-SC 目的:规范批生产记录的填写及操作,确保填写符合规定。 适用范围:各种批生产记录 责任对象:各岗位操作工、工段长、车间质监员 编订人:编订日期: 审核人:审核日期: 批准人: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版本: 01 制作备份: 5 发送部门:质量部、生产部、技术部、各生产车间 颁发部门:办公室 内容: 1.批生产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岗位负责人及有关规定人员复核签字。 2.批生产记录应随操作过程及时填写,不允许事前先填或事后补填,填写内容应真实。 3.填写批生产记录应字迹清晰、工整,不允许用铅笔填写,尽量使用同一色泽笔填写,洁净区应使用中性签字笔填写。 4.批生产记录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如确需更改,应在更改处划一横线后在旁边重新填写并签名,并保持原填写内容可辨认,不得用刀或橡皮更正。 5.品名应写全名,不得简写,物料的名称应与批生产(包装)指令相符,不得随意改动。 6.按表格内容逐一填写,如无内容填写用“---”表示,不允许空缺不填,填写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填写,不能用其它形式(如“〃”或“同上”)代替。 7.操作人、复核人应填写全名,不能只写姓或名,且不能代签。 8.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年度应写全,如2017年2月10日,不能写成“17.2.10”或“17.10/2”。 9.每一批生产记录中的计量单位要尽量统一。

10.本岗位与其他岗位有关的批生产记录,应做到一致性、连贯性,不能前后矛盾。 11.对批生产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车间主任应监督填写人更正,其他人无权更改。 12.批生产记录应做到整洁、完整、无污迹,严禁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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