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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程控电话、市内电话和包月套餐电话的管理,充分合理地利用电话设施资源,控制话费双向流失,降低销售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控制长途直拨电话,凡在前台使用长途直拨电话机者,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前台登记通话单位、通话时间和通话事由。前台长途直拨电话由前台负责管理与监督。

二、包月套餐电话使用规定

(一)为加强包月套餐电话的管理责任,将现有包月套餐电话编号并标识,分配给各个销售部门管理,统一由销售总监负责监管与调配,

(二)为提高电话的利用率,对包月套餐电话使用做出如下规定:

1、使用包月套餐电话的员工,必须事先准备好将要联系的客户电话号码清单和通话内容,将需要联系的客户按先后排序,不得长时间在空闲电话旁翻阅电话本或手机号码簿查询客户电话号码或搜寻客户相关资料。

2、凡与同事商讨问题超过3分钟,必须离开电话机位,不得占用话位造成电话机空闲进而造成包月套餐电话费用流失。

3、若本部门包月套餐电话全部被占用,而其他部门有空闲话位,可灵活调节使用。

4、使用包月套餐电话可照顾员工级别,凡资深销售人员或佩戴黄授带的员工,可优先使用或插队拨打包月套餐电话,已占话位资浅人员必须让位。

5、销售部门的领导和员工必须养成尽量使用包月套餐电话的习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月租电话的使用率,从而降低话费成本即销售成本。

(三)财务部和行政部建立电话使用核算制度,每月必须对公司各类电话的使用与结账情况进行核算,为公司领导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数据。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煤矿大型固定设备“一台一档”档案管理办法

XX煤矿大型固定设备“一台一档” 档案管理办法 矿属各单位: 设备档案是设备选型、使用、管理、维修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我矿大型固定设备档案管理,使档案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程序化,使档案内容全面、真实、合理、有效,做到有人收集、整理、管理技术资料,关键时刻能便捷、快速、准确的查到历史资料,保证设备维修工作质量、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使用、维修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档案资料为日常设备管、修、用服务的职能,为事故处置赢的宝贵时间,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各单位执行。 一、档案规定管理范围 本档案规定管理的范围包括提升绞车(郭家山副立井绞车、白家焉副立井绞车、XX主斜井绞车)、主提升皮带机(主斜井强力皮带输送机、二采强力皮带输送机、南强力皮带输送机、三采强力皮带输送机)、主扇风机(郭家山主扇、白家焉主扇)、地面固定空气压缩机(郭家山压风机房、白家焉压风机房)、地面固定瓦斯抽放设备(郭家山瓦斯抽放泵站)、井下中央排水设备(中央水泵房、二采水泵房、郭家山+450水平泵房)及控制系统。 二、一台一档档案内容 设备档案包括如下内容: 1、制造厂的技术检验文件、合格证、煤安标志、技术说明书、图纸、装箱单。 2、设备安装验收移交书。

3、安装基础图及土建图。 4、设备结构及易损件、主要配件图纸。 5、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 6、设备大、中修理施工记录,竣工验收单,修理检测记录。 7、性能检测、检验、探伤资料及记录。 8、设备技改、更新技术资料。 9、设备缺陷记录及事故报告单(原因分析处理结果)。 10、设备操作规程(包括:岗位职责、主要技术特征、操作程序、维护保养项目等)。 11、设备检修规程(包括:检修周期、工期、项目、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等)。 12、其他有关需要保存的资料。 三、一台一档档案的收集制度 1、前期资料的收集 设备的随机全套资料,由拆箱负责人收集齐全,及时移交档案室,统一积累和集中保管。主要收集设备购置申请表、技术调研论证报告、招投标文件、订货合同、验收记录、装箱单、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线路图、验收清单、供应商资质等相关资料文件,并将其分类整理,按档案管理程序归档。 2、使用过程中资料的收集 主要收集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装调试记录及验收报告、操作作业指导书、历年使用记录、历次性能检验记录、更换零部件记录,重大故障及处理记录,大型设备停产检修期间的检修计划、记录、总结等,认真从使用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 第一部分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简述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单位、拟建地点、建设必要性、建设方案、建设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环境影响、资源利用、征地搬迁及移民安置、社会环境概况(含当地经济发展及社会治安、群体性事件、信访等情况)、投资及资金筹措等内容。 (二)评估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国家出台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意见、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规划、采用的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判标准或指标体系。 (三)评估主体。拟建项目的评估主体指定方、评估主体的组成及职责分工,并具体说明其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等参与评估工作情况。 (四)评估过程和方法。简述评估工作的程序、步骤和主要过程;说明评估工作所采用的主要方法。 二、评估内容 (一)风险调查评估及各方意见采纳情况。阐述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中风险调查的广泛性、代表性、真实性等进行评估的过程和结果。说明评估主体根据实际需要直接开展或者要求项目单位开展补充风险调查的情况。对收集的拟建项目各方面意见进行梳理和比较分析,形成能够反映实际情况的信息资料,并阐述其采纳情况。 (二)风险识别和估计的评估。一是风险识别评估。对风险分析篇章中风险识别的完整性和确定性提出评估意见;根据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对拟建项目可能引发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补充完善,并汇总。二是风险估计评估。对风险分析篇章中风险估计的客观性、分析内容的完备性、分析方法的适用性提出评估意见;预测估计主要风险因素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 (三)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的评估。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中提出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进行评估,并补充完善。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进一步补充完善和明确落实各项防范、化解措施的责任主体和协助单位、具体负责内容、风险控制节点、实施时间和要求。 (四)落实措施后的风险等级确定。对风险分析篇章中风险等级判断方法、评判标准的选择运用是否恰当、风险等级判断结果是否客观合理提出评估意见;结合补充的重要风险因素,综合以上评估结果,确定项目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后的项目风险等级。 三、评估结论 (一)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 (二)拟建项目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结论; (三)拟建项目的风险等级;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发改投资 [2012]249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 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南第一条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简称“项目”下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独立篇章。 第四条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 高风险: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中风险: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 低风险: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对项目有意见,通过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矛盾。 第五条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组织对项目单位做出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各方面意见及其采纳情况,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申报文件中,应当包含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可以根据情况在咨询评估委托书中要求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提出咨询意见。 第八条评估主体作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认为项目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核准和核报;存在低风险但有可靠防控措施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并应在批复文件中对有关方面提出切实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的要求。 第九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作出批复,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评估主体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评估导致决策失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者重大损失等后果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第十一条各级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本地区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的申报项目执行本办法。

固定电话使用管理规定及流程

公司固定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办公电话使用管理,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本着全员参与、全员监督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1、本公司办公电话,主要是为了方便与外界沟通,开展业务之用,严禁员工利用办公电话拨打私人电话。 2、办公电话管理由行政部统筹负责,使用则由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与控制。各部门办公电话与传真的使用由部门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 3、各部门办公电话不得随意让非本部门人员使用,特殊情况需报备部门主管征得同意方可。 4、为发挥电话最大效能,节省开支,打电话时,一定用语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每次电话通话时间最多不得超过3分钟。 5、员工因紧急私事需要使用办公电话时,应征得部门主管同意。对隐瞒不报者,处以以一罚十并予以公示作为警告;情节严重者,除按规定赔偿外,给予行政处分。 6、行政部将以每月话费清单为依据,如发现有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电话,由部门查实当事人,将处以当事人话费双倍的罚款;若部门无法核实当事人的,罚款由部门全体人员均摊。 7、根据历史数据测算,特暂制订各部门办公电话费用标准(见固话标准明细表.xls),话费先由公司按发票金额统一报销;若当月话费超过费用标准的5%,则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予以超出标准部分的处罚。若责任部门能查实责任人的,由责任人独立承担;否则,由部门主管或负责人与部门其他员工按4:6的比例分担,在当月工资中

一并扣减。 8、各部门不得私自安装通信线路。需要增加或改动通信线路的,报行政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9、关于办公话费的具体考核参照如下流程:(见下页) 本规定自2010年*月*日实施,望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流程图 电信局行政部财务部被考核部门

煤矿大型设备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大型设备运行管理规章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大型设备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煤矿大型设备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十七条大型固定设备运行必须制定完善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检修制、管技人员上岗制等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由矿组织机电、安监等专业人员审查, 成文后执行。当设备或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后应及时修改有关规章制度。 1、操作规程:大型固定设备要按有关规定、标准、设备说明书等要求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应明确设备操作的具体 步骤及注意事项。操作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集中精力, 谨慎操作, 作业规范。 2、岗位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要求, 结合本岗位特点, 制定岗位责任制。岗位人员应按岗位责任制规定持证上岗, 履行岗位职责,

不得擅离职守, 保证工作质量及设备的安全运行。 3、要严格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要在岗位现场进行, 交班人员交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接班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确认, 双方签字完成交接。提升机司机不得在提升过程中进行交接。 4、巡回检查制:包括巡回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图表两部分, 要求定时、定点、定线路、定内容、定要求地对设备进行检查;巡回检查时发现问题, 要及时处理汇报。 第三十八条要建立健全检修制度、检修标准和保证制度、标准落实到位的激励约束机制, 制度、标准要明确设备或系统各部位检修周期、内容、标淮要求, 要明确责任, 对检修质量和效果有方便操作的监督、考核、激励的办法。要根据设备技术进步和工作经验及时完善检修制度、检修标准。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要有责任人, 并挂牌留名。 第三十九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提升机司机、井下电钳工等)必须按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后, 持证上岗。其它操作及维护人员必须经矿四级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 持证上岗。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用车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落实区安委会布置的工作,确保全局交通安全工作无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具体工作。 第三条全局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包括建立车辆使用、调配、维修、保养档案,办理养路费、保险等手续,联系地区安委会,协调处理单位车辆交通事故,配合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交通法规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给各科室使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公务用车的保养、验车、清洁、安全等日常维护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应强化本科室交通安全责任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因驾驶公务用车违章产生的罚款由违章人承担。 各科室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有责任不定期对车辆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公布检查结果。 第五条实行内部准驾制度,准驾人员应为持有驾驶证并在我局登记的工作人员,接受我局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管理。准驾人员驾驶车辆外出发生严重交通违章或无故不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的,取消其内部准驾资格。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

保行车安全。 非准驾人员严禁驾驶公务用车,如违反规定,由此产生的违章行为由科室负责人负责。对全局产生不利影响的,除负责缴纳相应的罚款外,科室负责人要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第六条我局公共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公共用车登记管理制度,出车前按实际情况填写使用人、用途、目的地、取车时间及返回时间等信息。车辆使用过程中须遵守交通法规,因违章或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第七条下班或节假日,除备勤公务用车外,其余车辆均需在我局停车场内停放。因故当日无法停放的,须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第一时间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并通报未按要求停放车辆情况。 第八条不得驾驶公务用车出京或办理私事,不得擅自将车辆转给非局内人员使用。 第九条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要向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以便明确责任,妥善处理交通事故。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法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估和防范,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影响,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规定,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云发改投资〔2013〕2492号),结合全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对我省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显著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 第三条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以及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在本省内建设实施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编制独立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征询各利益相关者,尤其相关群众的意见和潜在的诉求,查找并逐一列出风险点,从中筛选出主要的、关键的风险因素,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作出判断,并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具体的方案措施,综合判断拟建项目落实风险

防范化解措施后的预期风险等级。 第六条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总共分为三级: 高风险(Ⅰ):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中风险(Ⅱ):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 低风险(Ⅲ):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通过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矛盾。 第七条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论证工作,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组织展开。 评估主体如果是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应当具有甲级资质。 评估主体不得承当同一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 第八条评估主体应当采取听证、公示、实地调查、专家评估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省发展改革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要求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时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以及核报省政府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 评估报告认为项目存在高风险或者中风险的,省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核准和核报;存在低风险当有可靠防控措施的,省发展改革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程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依据《上海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上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车辆管理原则:保障公务、提高效率、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务车辆,包括领导保障用车、业务保障用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部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 2、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3、车辆日常管理包括车辆购置、转让、报废、保险、新购车辆入户、油耗汇总、维修审核; 4、节假日以及车辆出京等车辆运行审批; 5、监督检查车辆运行情况; 6、提出处罚或者奖励建议;

7、其他需要开展的工作。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五条公务车费用主要包括车辆运行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车辆运行费用主要为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其它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用等。 第六条公务车实行定点维修,按时保养、年检;定点保险;加油采取定点和一车一卡加油方式,加油卡使用详见《加油卡使用管理办法》;公务车辆每年按时缴纳保险费用。 第七条公司所有公务用车视使用情况每两年可更换购置车辆座椅垫、脚垫。原则上领导保障用车每车座椅垫、脚垫更换购置费用不超过每车800元,业务保障用车购置费用不超过每车500元。由部门负责统计购买。 第八条公司领导保障用车下班后应停放在住所周边地点,且随时应急保障准备,停车费用实报实销。 公司公务用车所产生的高速通行费用和停车费用在报销时须依附日期、停车地点、产生费用事由经部门审核后,按部门自行报销。 第九条所有公务用车的相关费用均纳入企业财务预算范围之内。每年度应在综合考虑上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以及企业当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按公务车辆实际车况,本着节俭、必需、合理的原则编制车辆费用预算并进行单车核算。 第四章车辆使用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大纲及说明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大纲及说明(试行) 第一部分分析篇章编制大纲 一、编制依据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其篇章编制,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以及拟建项目建设方案等相关资料开展工作。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二)项目单位的委托合同;(三)项目单位提供的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和风险分析所需的必要资料。(四)国家出台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规划;(五)其他依据。 二、风险调查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范围应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包括合理和不合理、现实和潜在的诉求等。 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重点阐述以下部分或全部方面:调查的内容和范围、方式和方法;拟建项目的合法性;拟建项目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公众参与情况;基层组织态度、媒体舆论导向,以及公开报道过的同类项目风险情况。 三、风险识别 在风险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利益相关者不理解、不认同、不满意、不支持的方面,或在日后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情形,全面、全程查找并分析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各种风险因素。 重点阐述:在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土地房屋征收方案、技术和经济方案、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管理、当地经济社会影响、质量安全和社会治安、媒体舆论导向等方面重点分析查找各风险因素。 四、风险估计 根据各项风险因素的成因、影响表现、风险分布、影响程度、发生可能性,找出主要风险因素。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重点阐述:按照风险可能发生的项目阶段(决策、准备、实施、运行),结合当地经济社会与拟建项目的相互适应性,从初步识别的各类风险因素中筛选、归纳出主要风险因素。对每一个主要风险因素进行分析、估计,两个或多个风险因素相互作用的影响,包括可能引发风险事件的原因、时间和形式,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 五、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的结果,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2) 第三章设备管理 (4) 第一节设备购置、选型、更新及报废 (4) 第二节设备验收、出入库管理 (5) 第三节设备入井检查管理 (9) 第四节设备安装验收及使用管理 (11) 第五节设备移交、回收管理 (13) 第六节设备检修管理 (18) 第四章大型固定设备管理 (23) 第一节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23) 第二节主提升机及设施 (25) 第三节主通风机及设施 (34) 第四节主排水泵及设施 (37) 第五节空气压缩机及设施 (39) 第六节带式输送机及设施 (41) 第五章设备备品、配件管理办法 (53) 第一节备用设备管理办法 (53)

第六章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57) 第七章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65) 第一节锅炉 (65) 第二节压力容器 (67) 第三节起重机(天车、行车、汽车吊) (68) 第四节叉车 (69) 第八章大型固定设备检查管理办法 (71) 第一节主井、副井提升机 (71) 第二节主排水泵 (74) 第三节空气压缩机 (75) 第四节主要通风机 (76) 第五节井筒装备检查规定 (78) 第六节机房、硐室设施、环境卫生、资料记录 (79) 第九章井下设备检查管理办法 (80) 第一节采煤机 (80) 第二节综采工作面输送机 (81) 第三节转载机、破碎机 (82) 第四节液压支架 (84) 第五节乳化液泵站 (87)

第七节掘进机 (89) 第八节液压掘进钻车 (91) 第九节挖掘式装载机 (92) 第十节带式输送机 (94) 第十一节刮板输送机 (101) 第十二节耙斗装岩机 (102) 第十三节喷浆机 (104) 第十四节调度绞车 (105) 第十五节局部通风机 (106) 第十六节水泵 (106) 第十七节液压钻机、注浆泵 (107) 第十八节泥浆泵 (108) 第十九节无极绳绞车 (108) 第十章其它 (109) 第一节机电技术管理 (109) 第二节专用工机具管理 (110) 第三节矿灯管理办法 (116) 第四节综合自动化管理 (119)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X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六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局办公室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除外派公出情况外,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车库,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

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用车范围。根据市车改办批复,我局保留机要通信及应急车辆X台,主要用于以下公务活动: 1、办理保密、机要文件及涉密其他业务; 2、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稳定事件等; 3、上级部门到我市督查、督导、考核、调研和召开现场(报告)会等重要活动; 4、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通知的重大紧急会议和公共交通工具难以按时保障出行的重要紧急活动; 5、举行全市一类大型会议(市党代会、市人大、政协两会)需要运送会议设备、材料、资料等; 6、重要工作调研、视察、招商引资、访贫慰问、重大工作督查和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内的重点专项检查、督查、考核,以及单位来岳公务活动; 7、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的应急公务出行和确需开展的基层调研、跨行政区域的重要公务活动; 8、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事项。

大型设备管理试题

大型设备管理规定试题 一、判断题(正确打√,错误打×,每题2分,共计40分) 1、大型固定设备主要包括:主提升系统、主通风机系统、主排水系统、空气压缩机系统。(√) 2、大型固定设备干部定期上岗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一)设备完好及运转状况。(二)岗位人员状态及作业行为。(三)各种记录的填写情况。(四)安全保护装置、闭锁装置的检查试验情况。(五)设备检修质量和工序流程。(√) 3、设备检修管理中规定:本部矿井8小时以上的、煤业子公司24小时以上的检修计划必须报永煤控股批准执行。(√) 4、主提升系统每天停产检修、维护时间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4小时)。 (√) 5、水泵联合排水试验必须在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 6、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需要每年测试一次。(√) 7、矿井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准运证悬挂在机(泵)房内。(√) 8、正常工作时,矿井主、副井提升机之间、主通风机之间的工作电源可来自变电所的同一母线段。(×) 9、不同牌号的油脂可以混用。(×) 10、钢丝绳使用期间出油的,要采取除油措施,防止出现滑绳现象。 (√) 11、电动机及电缆、接地系统的绝缘测试每季度至少检查维护1次。(√) 12、提升机轴承安装牢靠,状况良好,运转无异常,滑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5℃。(√) 13、罐道、罐道梁固定牢靠、卡子、螺栓齐全、无松动,罐道接头间隙为2 ~4mm,罐道接头接茬错位钢罐道不超过1mm,超过规定值时及时处理。(√) 14、缠绕式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每月至少涂油1次。(√) 15、制动手把在全制动位置时,中高压液压泵站(工作压力10MPa以上)的残压不超过0.5MPa。(×) 16、液压泵站、润滑泵站的工作油温为20℃~55℃。当超出范围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禁止泵站长时间高油温运行。(√)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与加强全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公务活动,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省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及所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就是指各单位用于办理公务、调研督导、机要通信、突发事件应对、通勤服务等履行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主要包括轿车、越野车、中小型客车等。 第四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分级负责、节能高效”与“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并明确公务车辆管理部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公务用车管理职责明确。 第五条全局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必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 第六条实行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制度。各单位要严格履

行公务用车审批手续,公务车辆外出时必须持有派车单。 局机关公务车辆审批程序为:各部门出差需使用公务车辆时,必须填写《***局机关公务用车申请单》,由科室负责人、局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局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派车。多个科室同时去同一个地点出差时,要合并乘车,降低公务车辆运行成本。 各单位要控制与减少公务车辆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出差办理公务,应当优先选用公共交通工具。 第七条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制度。除公务活动时段外,所有公务车辆应当在单位指定地点停放。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停放至指定地点的,必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车辆管理部门备案,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规定地点以外停放过夜。 节假日期间除值班等工作需要外,其她公务车辆应封存停驶。 第八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车辆。 (一)严禁对外出租、出借公务车辆。 (二)严禁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三)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以及有业务联系单位、个人的车辆。 (四)严禁接受企业与个人赠送的车辆。 (五)严禁为领导干部配备专车。 (六)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务车辆。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投资效率和投资收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和各子公司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形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为建造、购买或更新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建(构)筑物、仪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所进行的项目投资。 以上所称项目不包括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技改、安改、更新、零购、零星土建、技术创新等项目和科研项目(生产经营中自行决策项目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司按照制度规范、决策科学、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的原则,对公司(包括各子公司)的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实行全过程管理。 公司项目建设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及其他产业政策,符合集团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民品项目投资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收益率; (三)突出核心业务,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技术先进可靠; (四)项目投资规模与实际能力相适应; (五)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第二章项目管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投资、项目申报、建设进度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并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有关决策建议草案。 第六条企业管理部是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立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配合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工作;

有限公司通讯工具(固定电话)管理制度

通讯工具(固定电话)管理制度 第一章固定电话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为方便与外界沟通和开展正常工作而设置的固定电话,为使其发挥最大作用,节省成本,特拟本规定。其他通讯工具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办公电话的管理由公司办公室统筹负责。 第三条电话的申办(装机、移机、长途业务、收费信息)由公司各部门提出申请并经部门领导签字,报办公室审核,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办理手续。未经同意财务部门不予报销费用。 第四条各部门使用电话上网时,需经部门领导批准公司办公室登记备案,否则发生问题由部门负责。 第五条公司机关办公电话拆装、话费由办公室统一对外联系和交纳,各生产单位和驻外部门的公用电话拆装、话费自行负责办理。 第六条电话的使用由各部门主管负责督导与控制。大力提倡员工通话时用语礼貌、简洁、明确,减少通话时间,充分提高电话的使用率。

第二章通讯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第七条公司机关各部门业务电话费实行实报实销,不准公话私用,由党办行政办公室统计费用,并做好监督,若发现公话私用的,当事人除承担相应费用外,并给予当事部门一个一般不合格/次、当事人100元/次处罚。 第八条公司各生产单位的公用电话费,计入生产单位的办公费用,进入产品成本。费用结算时,由各单位自行办理。 第九条公司干部职工的个人移动电话,一律不予话费补助。 第十条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和办公室、安全部相关值班人员的移动电话一般情况下必须确保随时可通话,变更号码时要及时到办公室登记,否则,若因此造成贻误工作的将给予200元/次处罚。属于树立和宣传公司形象需增加部分业务时,必须服从党办行政办公室的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二○○九年七月二日 1

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办法

附件: 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型固定设备是矿井生产的关键性设备,其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矿井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大型固定设备的管理,保证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大型固定设备主要指:主通风机、空压机、主排水泵、主提升胶带输送机、710瓦斯抽放泵、瓦斯加压泵、副井提升机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机电科 (一)对全矿大型固定设备业务管理和技术管理负牵头管理责任,监督大型固定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和运行管理工作; (二)负责大型固定设备的普查登记, 参与设备选型、安装大修的方案论证,参加设备安装、大修等验收和试运转,审核安装大修队伍的资质,参与事故追查分析,且统一对外联络和协调相关工作; (三)分管大型固定设备管理人员要掌握设备的安全性能动态,强化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检查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修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使用单位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大型固定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使用单位必须加强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运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不解决、隐患不消除,设备不得运行。 (一)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操作和维护人员,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达到“三知、四会、五严”考试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持证上岗;(二)大修后必须由技术监督部门出具合格报告,方可验收。第三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各使用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所辖各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运行第一责任者。大型固定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明确每台设备的管理人员,并书面报机电科备案。各岗位司机、维护电钳工对本岗位操作负全责。 第六条岗位人员要求 (一)各岗位司机必须参加上级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年度安全技术统考,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除主排水泵以外,各岗位每班不少于2名司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格执行岗位司机操作规程及巡回检查制。 (二)加强岗位交接班制和巡回检查制,严格按要求认真检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单位查、记录,发现一般问题及时处理, 领导和机电科;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是保障管理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和机要交换等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秉承“勤俭办企业”的精神,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各县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归口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管理,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务用车的财务预算,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公务用车集中招标管理及采购等相关工作,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公务用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车辆管理所负责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县公

司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执行编制计划管理。编制数量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因素进行核定,适当考虑地区差异。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第九条为避免造成浪费,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严重超标的,应予以封存;超过公务公车配备编制的,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立足选用国产汽车的原则,并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不得互相攀比,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偏远山区等道路状况比较恶劣的地区)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履行审批程度。 第十二条调任、新任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或现任企业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应首先在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可使用车辆的,可进行购置(租赁)。退休或者调离本单位的,不再为其个人配备或提供公务用车,不得超标准、越编制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大纲及说明(试行)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 分析篇章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 第一部分分析篇章编制大纲 一、编制依据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其篇章编制,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以及拟建项目建设方案等相关资料开展工作。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二)项目单位的委托合同;(三)项目单位提供的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和风险分析所需的必要资料。(四)国家出台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规划;(五)其他依据。 二、风险调查 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范围应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包括合理和不合理、现实和潜在的诉求等。 结合拟建项目特点,重点阐述以下部分或全部方面:调查的内容和范围、方式和方法;拟建项目的合法性;拟建项目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公众参与情况;基层组织态度、媒体舆情导向,以及公开报道过的同类项目风险情况。 三、风险识别 在风险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利益相关者不理解、不认同、不满意、不支持的方面,或在日后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情形,全面、全程查找并分析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各种风险因素。 重点阐述:在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土地房屋征收方案、技术和

经济方案、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管理、当地经济社会影响、质量安全和社会治安、媒体舆论导向等方面重点分析查找各风险因素。 四、风险估计 根据各项风险因素的成因、影响表现、风险分布、影响程度、发生可能性,找出主要风险因素。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重点阐述:按照风险可能发生的项目阶段(决策、准备、实施、运行),结合当地经济社会与拟建项目的相互适应性,从初步识别的各类风险因素中筛选、归纳出主要风险因素。对每一个主要风险因素进行分析、估计,两个或多个风险因素相互作用的影响,包括可能引发风险事件的原因、时间和形式,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 五、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的结果,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重点阐述:针对主要风险因素研究提出各项综合和专项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提出落实各项措施的责任主体和协助单位、防范责任、具体工作内容、风险控制节点、实施时间和要求的建议。 六、风险等级 分析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落实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预测落实措施后每一个主要风险因素可能引发风险的变化趋势,包括发生概率、影响程度、风险程度等,综合判断拟建项目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重点阐述:预测各主要风险因素变化趋势及结果,综合判断落实措施后风险等级。 七、风险分析结论 阐述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主要结论,包括: (一)拟建项目主要的风险因素;

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职工合理使用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提高办事效率,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经公司领导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固定电话: 1、公司根据现状需要为各部门、科室配置外线或内线电话以方便工作,应设而未设固定话机的部门或科室可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增设。2、所有固定外线电话均使用智能插卡管理话机,管理卡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科室办公人员各自持用户卡使用电话。3、公司根据持卡人的工作特点,按月规定一定的话费限额,一般不得超限,特殊情况可向管理员申明原因,并记录后方可充值。4、持卡人定期到管理员处按限额充值,并登记;余额可以累计,但余额达到规定限额时,当月不予充值。管理员应定期将话费使用情况统计表报到公司办公室,以便评估话费使用情况。5、公司设置办公电话,只为工作提供方便,原则上不允许接打私人电话,持卡人应互相监督,对于私话现象严重者公司将取消其持卡资格或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6、为方便全体职工,公司特在传达室设立公用电话,并提供不同面值的201卡供个人选购使用,但使用人要注意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在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二、移动电话: 1、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持有手机人员符合以下规定的、可经部门主管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申请列入公司“公务手机”范围,并接受公司管理:a、科室主管及以上职务的人员;b、经常性涉外办事的特殊岗位人员;c、因公驻外的办事人员;d、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其他人员。2、“公务手机”应自行配置,确因需要而未配置时,也可临时向公司租借手机使用;临时例行公事借用手机时,完毕后应及时交回,并详细登记借用时间。3、公务手机的月租费等基本费用由公司承担,但所选用的资费标准必须经公司审核同意或由公司统一安排。4、公务手机由公司统一交费使用,话费处理遵循以下规定:a、原则上公司除基本费用外,只承担因公务而产生的话费;b、为管理方便,公务手机持有人员由公司办公室研究决定可给予一定的话费限额,使用人应尽可能在限额内合理使用话费;c、公司设专人负责管理手机使用情况,定期或按需交费,月末应及时取得管理范围内手机的话费清单,按月装订保管;对超额使用话费者将超越金额报财务室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d、确因公务原因导致超越话费限额时,应主动将话费清单中属公务范围的条目列出,核算超限金额,经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同意后,超额部分也可报销;e、公司办公会议有权根据公务手机持有人员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特点调整其话费限额;连续两月出现公务花费超限者,可由部门主管在公司办公会议提出变更限额;限额范围内私话比例较多者将核减其限额。F、公务手机持有人员应尽可能在早7:00—晚8:00之间保持开机状态,并不得拒打、拒接公务电话,否则公司将取消其“公务手机”资格。5、公司其他手机持有人员,也应主动配合公司工作,确因公务产生话费的,可持话费清单经部门主管审核之后向公司报销。6、临时例行公事或驻外办事人员未设话费限额的按实际发生的公话费报销。7、话费专管员应主动与电信部门保持沟通联络,按时按需交纳话费,保证公务手机畅通使用;做好话费统计上报工作,及时了解电信部门优惠政策,向公司提出花费管理合理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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