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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业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宜昌市商业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哈尔滨市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

哈尔滨市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 日期:2010-05-04 阅览次数:6143次字号:【大中小】哈尔滨市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单位:元/平方米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日期:2010-01-13 阅览次数:8974次字号:【大中小】 哈政发〔2009〕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充分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服务经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黑龙江省地价管理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修订测算工作的通知》(黑国 土资办发〔2007〕4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报经省政府批准,市政府决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我市现行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地域范围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地域范围为哈尔滨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区域及部分重点开发建设区域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市区其它区域的国有土地参照邻近区域土地级别确定其基准地价。 二、基准地价内涵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为完整土地使用权价格(净地价格),其内涵是指在正常土地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即土地使用权在现状或规划土地利用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其价格构成包括土地取得费(农村征地补偿费或城市拆迁补偿费)、土地开发费(政府对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历史投入)和政府纯收益,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在市区城镇规划建设区及重点开发建设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国有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办公、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以2008年1月1日为估价基准日,各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期为:商业用地40年期、住宅用地70年期、办公用地50年期、工业用地50年期,平均容积率为2.0,各级别基础设施平均开发程度下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各用地类型及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对应的区域基础设施平均开发程度为: 商业用地:一级至六级为“六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供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和场地平整),七级至十级为“四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供电、通讯、供水和场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 住宅用地:一级至四级为“六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供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和场地平整),五级至八级为“四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供电、通讯、供水和场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 办公用地:一级至四级为“六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供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和场地平整),五级至八级为“四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供电、通讯、供水和场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限制区及一级、二级为“六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供电、通讯、供水、排水、供气和场地平整),三级至四级为“四通一平”(指宗地外通路、供电、通讯、供水和场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 三、其他事项 (一)在基准地价应用中,要按照《哈尔滨市各类城镇国有用地基准地价适用范围》(附件2)准确把握不同用途土地地价评估所适用的基准地价类别;参照《哈尔滨市城镇国有土地级别范围说明》(附件3)对土地级别界限进行确定,最终确定的土地级别以各用途土地基准地价图所载级别范围为准。 (二)土地有偿使用以净地公开出让为主,确需毛地出让时,以净地出让基准地价的40%为基准进行宗地评估。 (三)本通知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哈尔滨市市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基准地价>的联合通知》(哈规土联字〔1993〕1号)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此前制定的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有关文件或文件条款,同时废止执行。 (四)呼兰区、阿城区的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由呼兰区、阿城区自行制定,并根据省政府有关批复意见自行公布实施。

宜昌市东山四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宜昌市东山四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宜昌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促进东山四路片区的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了宜 昌市东山四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第二条本规划是宜昌市东山四路片区开发建设的法定指导性文件,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项目,下一层次的规划设计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和原则 进行。 第三条本规划由文本、图则、说明书三部分组成,图则与文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第四条凡在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五条本次规划的范围为:东南方向以发展大道为界,西北方向以规划的晓溪环路为界,西南方向以宜黄高速为界,东北方向以规划的唐家湾路为界,总用地 面积477.66公顷。 第六条本规划的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七条本规划的编制依据为: 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3、《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5、《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 6、《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八条开发策略 1、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实现在科学规划指导下土地开发利用的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加大经济开发力度,配合西陵经济发展园区的需要,促进宜昌市的经济 发展建设。 3、优化用地结构,形成一个符合东山四路片区实际和城市发展要求的城市 功能。 4、完善配套设施。一方面以城市功能要求为基础,提高城市内部服务环境, 另一方面以形成集中居住生活区为目标,完善相关居住服务设施建设。 5、塑造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宜人的文化娱乐和居住生活环境。 6、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规划原则: 1、现实性原则 2、超前性原则 3、综合效益原则 4、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原则 第十条建设目标: 在总体规划指导下,立足于宜昌市社会、经济发展现实条件,适应开发建 设需要,把东山四路片区建成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捷、生活安全舒适、 具有一定生态景观特色、环境优良的高品质经济发展新区。 第十一条本规划由宜昌市规划局负责解释。需对规划进行调整时,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二条确定东山四路片区性质为:东山四路片区是以发展居住、商贸和都市型工业为主的现代化生态新区。 第十三条东山四路片区规划总用地477.66公顷,规划控制居住人口规模2.5万人。

东明县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

东明县建制镇土地级别 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2017年东明县建制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 更新报告 东明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报告 (1) 第一节工作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工作步骤······················································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工作结果······················································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体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技术报告·····································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资料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工作底图数据收集与整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资料调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土地定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定级的基本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定级因素、因子体系的建立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土地定级因素整理与分析量化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土地级别划分················································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基准地价更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基准地价更新评估的主要步骤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宜昌城市总体规划获批 城区人口2030年达300万

宜昌城市总体规划获批城区人口2030年达300万 2013年03月03日05:39荆楚网-湖北日报唐宜贵我要评论(4) 字号:T|T 城市职能: ●世界最大的水电能源基地●国际著名的风景名胜旅游及休闲旅游目的地●长江中上游的区域性经济中心、科教文化中心、交通及流通中心、重要的制造业基地●湖北省重要的金融、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信息服务中心和文化创意产业基地 中心城区常住人口: 2015年 200万人 2020年 226万人 2030年 302万人 生产总值: 2015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500亿元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2015年 200平方公里 2030年 302平方公里 城市组团: 西陵组团、伍家岗组团、点军组团、小溪塔组团、猇亭组团、白洋组团、坝区组团 龙泉组团、鸦鹊岭组团、安福寺组团、顾家店组团、红花套组团、高坝洲组团 解读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未来宜昌将再建5座跨江大桥 3条轨道交通线路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市级行政中心建在伍家岗 解读20年后宜昌:形成1个特大城市3个中等城市 增七家医院市民就医更方便规划45处福利设施 宜昌新增四处市级文体设施五处区级文化中心 湖北日报讯(记者唐宜贵、通讯员淡争燕、蔡钧庭)昨日获悉,《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获得省政府批准。到2030年,该市中心城 区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300万人左右,建设用地控制在 300平方公里以内。 获批的该市城市总规称,宜昌中心城区将形成“沿江带状多组团”空间结构。主要沿长江城镇聚合带布局,以柏临河、桥边河、黄柏河、清江、玛瑙河 为垂江发展轴线,实现城市组团的纵深拓展。组团共有13个,分别是西陵、伍家岗、点军、小溪塔、猇亭、白洋、坝区、龙泉、鸦鹊岭、安福寺、顾家店、 红花套、高坝洲组团等。 宜昌市规划局局长夏文翰说,宜昌迎来了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以法律形 式固定的宜昌城市总规,通过13个组团构成一座全省独一无二的现代化特大城市,极具个性色彩,全国少见。他说,宜昌组团式城市,组团与组团间是通过 生态廊道分割、用快速交通系统连通的城市格局。城市实景格局类似深圳和珠海,协调美丽。这是宜昌特有的山水特色赋予的魅力。他表示,组团式大城市,更易满足市民的生活需求,有利于提高生活质量。居住在每个组团的居民,出 门步行5分钟,即可到达公园广场或大型公共绿地。未来的宜昌,将通过平行 和垂直长江的3条轨道交通,快速通达长江两岸和一些重要组团。 省政府在批复中说,宜昌是世界水电旅游名城、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因此,宜昌要重视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尊重 城市发展规律,合理利用和节约土地资源,认真处理好中心城区各组团之间的 关系,合理引导主城功能区、产业功能区和旅游功能区各组团有序发展;完善 基础设施体系,将生态文化旅游服务功能融入到城市建设之中,加快城市基础 设施建设,完善城区路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景观绿地建设,优化长江 两岸的城市建设布局,预留城市公共空间,营造舒适、宜人的人居环境。 未来宜昌将再建5座跨江大桥 3条轨道交通线 昨日,记者从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中了解到,未来宜昌将优先发展城市 公共交通,构建以轨道交通、快速公共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出租汽车、

基准地价工作方案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这项工作目的在于全面掌握城区土地质量和利用状况,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准地价体系,从而推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合理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正常交易,为征收土地税费,制订土地利用计划、规划,发挥级差地租的经济杠杆作用提供依据,也为推行土地招标拍卖、整理储备、实行基准地价公示制度和基准地价平衡与更新制度奠定基础。 二、对象与范围 根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土地定级估价的对象是“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土地定级估价应“以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整体为单位进行,城镇附近的独立工矿等用地也可一起进行评定”。本次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是以现状镇区的范围为基础,并考虑到城镇发展的趋势,确定本次工作的评估的范围。 三、基准地价内涵与期日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在设定的土地开发程度和设定容积率条件下,对现状利用条件及现状开发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分别评估在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此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基准日是2015年01月01日。 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商业、住宅用地平均为“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宗地内场地平整),工业用地平均为“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

水,宗地内场地平整)。 法定土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四、技术路线

基准地价和地价

1、基准地价和地价的定义及内容 1.1、《土地基本术语》(GB/T19231—2003) P26 5.5.5.1 基准地价 中国各城镇按土地的不同区段、不同用途和不同等级评估和测算的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5.5.1 地价 土地价格 1.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 P80 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土地价格:是指土地的购买价格,是土地未来年期纯收益(地租)的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价格是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 1.3、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6号 1998年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土地价格包括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出让底价和交易地价。 基准地价是城镇不同级别、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 标定地价是地产市场正常供求关系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具体宗地的价格。 出让底价是政府根据正常市场状况下地块应达到的地价水平而确定的某一地块出让时的最低控制价格。 交易地价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土地市场中实际达成的成交价格。

基准地价是政府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各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对应的使用年期为各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由政府组织或委托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政府认可。 2、基准地价和地价的区别 2.1、土地基准价和每宗地的成交价格是不一样的,基准地价反映的是一个地区中长期的趋势,是更长时间的变化,所以价格相对低。这是它们之间最本质的区别。 2.2、基准地价是大面积评估的区域平均地价,标定地价、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则是具体到宗地或地块的地价,亦称宗地地价; 2.3、基准地价以考虑宏观区域因素为主,标定地价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则还考虑地价的微观区位因素,其地价更为接近市场交易地价。 2.4、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主要是根据土地出让年限、用途、地产市场行情、出让双方的心态和投机因素等确定的待出让宗地(含成片出让土地)的地价,即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政府控制的最低标价; 标定地价则是根据宗地的形状、大小、容积率及其他微观区位条件,参照土地级别或地段的基准地价水平进行修正,或用其他方法评估的一定时期内的宗地的评估地价; 标定地价是政府认定并公开的地价,而出让底价则是不公开的地价。 3、土地定价的依据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 3.1、6.3 商业金融业用地宗地价格评估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概况 一、规划编制背景与技术路线 (一)规划编制背景 宜昌市历史上编制过多次城市总体规划,最近一次城市总体规划(1992-2010年)1994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对宜昌市的发展起到重要指导作用。随着三峡工程的建设完成,外部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宜昌市自身发展以及在区域中的地位都面临各种各样的机遇和挑战,需要通过对1992版总体规划的修编,从规划政策方面对未来发展作出整体把握。湖北省建设厅于2004年批准宜昌市对上版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对于本次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背景因素有如下方面: 第一,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五中全会报告明确了今后20年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提出城镇化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本次规划的规划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因此规划要立足宜昌实际,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十六大之后,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发展原则。城市规划涉及城市中多方面利益,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发展,坚持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将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主要目标。第三,近年来国家《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崛起的规划和措施”等相关战略。“中部崛起”战略目标的实现,一是要依靠中央政府的推动,二是要依靠中部地区的自我努力。在“中部崛起”的大目标之下,具有发展优势的城市和地区将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对象。东部产业转移的承接地,有机会通过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宜昌是中部地区独具特色,较有发展活力的城市,具有无可替代的区位和较好的发展条件,必须牢牢把握这一战略机遇期,在国家梯度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部委提出的有关土地和城市规划的政策。主要包括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规划编制和审批,加强资源、环境和生态要素的研究与保护,建设节约型城市。这对城市的增长方式、用地布局、规划建设均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五,《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年)》中提出构筑宜昌都市区,塑造湖北省域副中心的战略构想。湖北省

横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doc

横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项目工作范围 本轮定级估价范围主要根据《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调整)和《<横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局部调整(2009)》城区范围内的可作为城镇建设用地使用的土地,以及六景、峦城等16个乡(镇)〔包括乡(镇)合并前,原乡(镇)镇区〕范围内可作为城镇建设用地使用的土地综合确定。估价范围包括城区及六景、峦城等16个乡镇内主要现状建成区、近年拟供地的新增建设用地区域和部分有条件建设区。定级估价面积详见下表: 一、基准地价内涵说明 基准地价为政府定期制定公布、按各土地利用类型现状条件评估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本轮基准地价由商服、住宅、工业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分为两类,一类为机关团体、新闻出版、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设施、体育用地;二类为公用设施、公园与绿地用地)四类用途组成。不同用途价格对应的基准条件为: 1.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17年11月1日。 2.基准地价的期限按各类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最高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3.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标准,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 4.土地利用状况:商服用地容积率1.0;住宅用地容积率3.0;工业用地容积率1.0;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容积率0.5~1.5(其中一类用地容积率1.5;二类用地容积率0.5)。 5.地价影响因素均在一般状态。 基准地价内涵见下表。 表2 基准地价内涵表 二、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1-2030年) 文本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3.2 项目名称: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1-2030)委托方(甲方):宜昌市规划局 承担方(乙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事业法人代码:40001083—0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001)

院长:(李晓江签名章)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总规划师:(张兵签名章)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

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2013 年 2 月 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建所 主管所长:尹强,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主管主任工:鹿勤,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编制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罗赤,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李家志,城市规划师 项目参加人:李海涛,高级城市规划师 龚道孝,高级城市规划师 涂欣,城市规划师 袁少军,高级工程师 孙亮,城市规划师 李婧,工程师

付新春,助理城市规划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3)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 第一节城镇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战略 (5) 第二节市域资源与环境保护 (8) 第三节市域城镇结构与经济区划 (10)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14) 第五节市域旅游规划 (17) 第六节市域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8) 第四章规划区规划 (21) 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24) 第六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25) 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27) 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27) 第二节城市道路系统 (27) 第二节公共交通系统 (29) 第三节公共停车场 (32) 第八章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 (34) 第一节布局原则 (34) 第二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 (34) 第九章居住用地规划 (39)

2015年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城镇基准地价确定

2015年土地估价案例与报告:城镇基准地价确定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总量指标按其反映的时间状况不同,可以分为__。 A.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B.总体单位总量指标和总体标志总量指标 C.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 D.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 2、年颁发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的范围,基本形成了适应计划经济需要的土地管理体制。 A:1960 B:1961 C:1962 D:1963 E:35%~50% 3、下列不属于土地估价报告构成要素的是。 A:封面、摘要 B:估价对象界定 C:土地估价过程 D:土地估价结果及其使用 E: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 4、有水源保证的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叫做__ A.灌溉水田 B.望天田 C.水浇地 D.菜地 5、地籍调查包括__。 A.土地登记 B.权属调查 C.土地统计 D.地籍测量 E.资源调查 6、土地登记代理是土地市场中介服务的一种,属于__代理的范畴。 A.法定代理 B.指定代理 C.委托代理 D.自行代理 7、房产分户图的比例尺一般为。 A:1:100 B:1;200

C:1:500 D:1:1000 E:土地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A.县级人民政府 B.县级土地管理部门 C.乡级人民政府 D.乡级土地管理部门 9、甲、乙、丙三宗土地的单价分别为每平方米106元、905元、899元,建筑容积率分别为5.5、5.0、4.5,若该三宗地的其他条件相同,则明智的购买者会选择土地用于开发建设。 A:甲 B:乙 C:丙 D:甲或丙 E:时间因素 10、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位于某工业区内的单宗土地价格,计算土地开发费时应按求取.(2002年真题) A:宗地内外开发投入的费用总和 B:宗地外开发投入的费用总和 C:宗地内开发投入的费用总和 D:宗地内外受益分摊的开发费用总和 E:合法性 11、某地块面积为2000㎡,城市规划规定的限制指标:容积率为3,建筑密度为30%.在单位建筑面积所获得的利润相同的条件下,下列建设方案中最为可行的是。 A: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800㎡,总建筑面积为5000㎡ B: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1400㎡,总建筑面积为6000㎡ C: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600㎡,总建筑面积为5500㎡ D: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600㎡,总建筑面积为2500㎡ E:时间因素 12、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年。 A:40 B:50 C:60 D:70 E:国家实行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制度 13、土地变更登记,是指因__而进行的登记。 A.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 B.土地权利人姓名发生变更 C.土地权利人名称发生变更 D.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确有错误的,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

宜昌市城乡路桔城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wenben

宜昌市城乡路—桔城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宜昌市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指导城乡路--桔城路片区的开发建设向健康、快速方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颁 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编制了《宜昌市城乡路--桔城 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宜昌市城乡路--桔城路片区开发建设的法定指导性文件,适用于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是下层次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建 筑和市政工程设计管理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规划范围的界定 东南面以桔城路为界,南面以东山大道为界,西面以规划道路城乡路为界,东北面以汉宜高速公路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68.69公顷。 第四条规划编制的依据 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4、《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5、《宜昌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年)》 6、《宜昌市中心城区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 7、《宜昌市伍家岗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8、《宜昌市东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9、《宜昌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0、《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 11、《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2、本区现状调查资料和国家、省、市其它相关法规和规范 第五条规划原则 本规划在《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的指导下,结合开发建 设的实际需要,以合理布局、功能明确、注重环境、完善配套、依托区位、 发挥优势为总原则。遵循可操作性原则、以人为本的原则、生态景观特色 建设原则、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以宜昌市城市建设“东拓”为契机,宜昌东站、城东大道、城东生态新 区等的兴建为发展机遇,带动片区土地的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 合理性和效益化。 2、在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发展框架下深化、细化土地的使用功能。严格 依据《宜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确定土地开发中的各类技术指标, 为规划管理提供科学、可操作的依据。 3、尊重规划区内的自然地形地貌,在充分调查、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本着 “以人为本”、“以环境为本”的原则,精心构筑一个环境优美、设施齐全、 功能完善、富有时代特色的整体化、生态化、个性化与弹性化相结合的城 市生活区。 第七条功能定位 1、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综合性居住片区; 2、城区次中心的公共设施辅助区; 3、服务于宜昌东站的对外交通区; 4、富有自然特色的综合景观片区。 第八章规划性质 以商贸、居住、休闲为主,建设环境优美、各项配套设施齐全的综合性居

2015年版基准地价初步解读

2010、2012、2015版基准地价对比 一、区域:跟随行政区划调整扩围 2010&2012版:十区2015版:十区两市 二、基准地价内涵:提高容积率,用地更集约 2010&2012版:2015版:

三、办公用地独立作基准地价 2010&2012版:综合(办公)类用地基准地价为居住用地基准地价的100%。土地级别及定价范围中,只有商业、居住、工业三种。 2015版:土地级别及定价范围中,有商业、居住、办公、工业四种。 四、性质特殊用地给出定价指引 2010&2012版:无相关指引 2015版: 五、营利性社会事业用地(包括邮政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等)和营利性科研设计用地需整体确权时,其基准地价标准按照所在区域办公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 六、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基准地价参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

五、价格修正体系更详细 2010&2012版: 八、临珠江前后航道(白鹅潭至珠江口、白鹅潭至沙贝海、白鹅潭至白沙河、白鹅潭至丫髻沙、丫髻沙至官洲岛、洛溪岛至沥滘水道)、白沙河、西华海、沙贝海、白坭河、巴江河、鸦岗河、流溪河、三枝香水道、市桥水道、沥滘水道、沙湾水道两岸的临江宗地,其临江宗地线以内50米部分在网格点基准地价基础上加收30%。 2015版: 独立出台附件《附件5 广州市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内容包括 商业用地(容积率、楼层、临街深度、宽深比、街角地、商业集聚度、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居住用地(容积率、楼层、土地使用年期、临江) 办公用地(容积率、临江、楼层、使用年期) 工业用地(容积率、临江、土地使用年期)

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章丘市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1.1城市概况 (1) 1.2章丘市土地市场状况 (5) 1.3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背景 (6) 1.4总体要求 (6) 1.5主要依据 (7) 1.6工作内容 (7) 1.7更新的基本原则 (8) 1.8技术路线 (9) 1.9提交成果 (10) 1.10工作程序 (10) 1.11技术方法 (11) 第二部分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 2.1土地级别更新 (13) 2.2城区基准地价更新 (28) 2.3城区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体系更新 (43) 第三部分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 3.1土地级别更新 (58) 3.1.1圣井办事处驻地土地级别更新 (58) 3.1.1.1定级因素及权重 (58) 3.1.1.2定级因素分值计算 (58) 3.1.1.3土地级别划分 (63) 3.1.2其他乡镇土地级别更新 (63) 3.2基准地价的评估 (64) 3.3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65) 第四部分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应用 4.1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应用 (73) 4.2应用基准地价应注意的问题 (73)

第一部分概述 1.1城市概况 1.1.1地理位置 章丘市位于山东省中部,泰山东北,黄河南岸。西邻历城区,东连淄博市,南交泰安,莱芜市,东北与邹平县接壤,西北隔黄河与济阳相望,总面积1855平方公里。地势南高北低,海拔高度50-500米,处中纬度,东经117°1′-117°35′,北纬36°25′-37°09′。至2006年底,全市共辖14个乡镇,6个街道办事处,1035个自然村,人口99.9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98万人。 1.1.2历史沿革 商代,东北部为蒲姑国,西部为谭国(都城今龙山镇城子崖)。战国属齐。秦属济北郡。汉属青州部济南郡。汉景帝四年(前153年)置县称阳丘(治今绣惠镇回村)。东汉中部为阳丘县,北部为猇县、菅县,南部为土鼓县。后阳丘、土鼓县并入东朝阳县。南北朝宋时改东朝阳县为朝阳县。北齐废朝阳县置高唐县。北齐天保七年(556年)高唐县迁治女郎山(章丘山)南建城。隋开皇十六年(596年)改为章丘县。唐贞观元年(627年)属河南道齐州济南郡。宋、金属济南府。元属山东东路西南道济南路总管府。明、清属济南府。民国初属岱北道。1914年改属济南府。1945年8月划章丘西北部、历城县东部为章历县,其余为章丘县,属泰山专区。1950年4月两县划归淄博专区。1953年9月章历县并入章丘县,属泰安专区。1958年8月县治迁明水,11月属济南市。1961年5月归泰安专区。1979年1月复属济南市。1992年8月撤章丘县设章丘市(县级,山东省辖,济南市代管)。 1.1.3自然条件 1.1.3.1地势、地貌 章丘市地处泰沂山脉北麓与黄河之间。自南而北为山地、丘陵、平原,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30.8%、25.9%、43.3%。在地质构造上,南部属鲁西隆起,北部属济阳凹陷。地质构造形式普遍为单斜岩,以块断为主,褶皱少见,岩层走向北西60°,倾向北东30°,倾角7°-13°。 1.1.3.2气候、水文 市域处中纬度,属暖温带季风区中的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雨量集中,秋季温和凉爽,冬季雪少干冷。历年平均日照2647.6小时,平均气温为12.8℃。降雨量多年平均为600.8毫米,平均无霜期为192天。 河流大部属小清河水系,东南部少数属大汶河水系。共有河流7条,其中外流河2条:黄河,为西北界河,西南东北流向,境内长度27.08公里;小清河,位于西北部,西南东北流向,境内长度18.8公里,流域面积1651.6平方公里,年均径流量7.77亿立方米。内陆河4条:绣江河,源于明水百脉泉,境内长32.8公里,流域面积667.9平方公里;西巴漏河,在中南部,南北流向,属季节河,境内长68.8公里;东巴漏河,在东南部,东南西北流向,属季节河,境内长34.4公里;漯河,境内长28公里。 湖泊有白云湖,位于西北部白云湖镇,总面积17.4平方公里,水面积7.5平方公里,水深1~3米。芽庄湖,总面积5.38平方公里,水面积2.17平方公里,水深1.9米,最深处2.4米。 1.1.4社会经济 2006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66.8亿元,比上年增长22.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8亿元,增长19.3%;第二产业增加值141.9亿元,增长24.5%;第三产业增加值89.1亿元,增长20.4%。三次产业结构为13.4:53.2:33.4。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6769元,增长21.9%。 2006年完成税收15.18亿元比上年增长25.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全部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下同)实现利税43.2亿元,比上年增长24.6%,其中实现利润24.8

宜昌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设计任务书

宜昌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宜昌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城市概况 宜昌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地处长江中上游接合部、鄂渝湘三省市交汇地,是湖北省副中心城市和长江中上游重要的对外开放口岸城市。它上控巴蜀,下引荆襄,素以“三峡门户、川鄂咽喉”著称。东部与荆州市与荆门市毗连,西部与恩施州接壤,南邻湖南省石门县,北靠襄樊市和神农架林区。 宜昌,古称夷陵。“水至此而夷,山至此而陵”形象地反映了宜昌河谷丘陵地形特征。清朝雍正13年(公元1735年)改称“宜昌”,取“宜于昌盛”之意,是一个有着2400多年灿烂历史的文明古城。 宜昌是巴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世界历史文化名人、中国古代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和中国古代民族团结使者王昭君的故乡。 宜昌市是举世闻名的葛洲坝工程和三峡工程所在地,三峡大坝坝址距城区仅38公里;长江黄金水道与南北大动脉—焦柳铁路在境内交汇。沪渝、沪蓉高速公路、宜万铁路纵贯全境。现辖远安、兴山、秭归、长阳、五峰五个县,当阳、枝江、宜都三

个县级市,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夷陵五个城区。全市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20万;市区面积4249平方公里。 宜昌具有丰富的旅游、林特、水能、矿产资源。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宜昌,为宜昌发展勾画宏伟蓝图。独特的区位优势和险要的战略地位,使宜昌成为海内外关注的地方。 近几年来,宜昌市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基础设施日渐完善,综合功能日益增强,相继被授予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等荣誉称号。今日宜昌市已成为以水电、旅游为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二)项目背景 宜昌素有川鄂咽喉之称。随着三峡翻坝运输高速公路、沪—汉—蓉高铁、石(门)—运(城)铁路、宜昌港、三峡物流中心的建设与规划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陆续布局和实施,宜昌在不远的将来将形成公路主骨架、铁路大动脉、水运大通道、空中大走廊等水陆公铁多式联运的立体交通新格局,宜昌将从过去的“终端型”交通变成中西部结合的区域性“枢纽型”交通中心,未来宜昌将建设成为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核心城市,这一重大变化势必将对城市空间格局、功能组织、发展方向等产生较大影响,结合宜昌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宜昌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同步修编势在必

基准地价更新方法及趋势探析

基准地价更新方法及趋势探析 摘要:城镇基准地价制度是我国在城镇土地市场发育初期所建立的一项土地管理制度,随着土地市场的发育,原有的基准地价更新方法已不能完全满足土地管理的需求,各地都在探索适应当地土地利用管理的新的更新方法。本文通过对各类基准地价更新方法的比较,并借鉴国外的地价制度,对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方法的发展趋势作以探讨。 关键词:基准地价;土地市场;更新方法;发展趋势 Study on Remedying Methods of Benchmark Land Prices and Development Trend Abstract:Urban system is China's benchmark land prices in the early development of urban land market by the establishment of a land management system.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and market,the original method can not fully meet the demand for land management,all localities are exploring adapt to the local land-use management of the new method update. This essay,which bases on comparing various methods and using foreign premium system,try to update on urban land price benchmark trend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ethods to explore.

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

2017年东明县建制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 更新报告 东明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报告 (1) 第一节工作概况 (1) 第二节工作步骤 (2) 第三节工作结果 (5) 第四节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体会 (8) 第二部分技术报告..........................................................................- 11 -第一章概述...........................................................................................................- 13 -第一节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13) 第二节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概述 (23) 第二章资料调查...................................................................................................- 34 -第一节工作底图数据收集与整理. (34) 第二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资料调查 (36) 第三章土地定级...................................................................................................- 41 -第一节土地定级的基本方法. (41) 第二节定级因素、因子体系的建立 (43) 第三节土地定级因素整理与分析量化 (47) 第四节土地级别划分 (67) 第四章基准地价更新...........................................................................................- 75 -第一节基准地价更新评估的主要步骤. (75)

克拉玛依市关于发布实施本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课件

关于发布实施本市城镇土地定级与 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2014年12月31日,我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自治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验收组的验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更新调整后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实施克拉玛依市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2010年1月19日)同时废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克拉玛依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包括基准地价表、基准地价使用说明、土地定级范围说明。在土地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将及时对基准地价进行全面更新。市国土资源局可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基准地价进行局部更新。 二、宗地出让需参照基准地价,按照规定程序,使用合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出让价格须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确定。 三、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 2015年4月7日

克拉玛依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一览表 基准期日:2014年12月31日单位:元/平方米 克拉玛依区基准地价表 独山子区基准地价表 白碱滩区基准地价表

乌尔禾城区、石化工业园片区、乌尔禾乡基准地价表

克拉玛依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一、基准地价内涵 1.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内涵:以2014年12月31日为估价基准日,在“七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暖、通气及土地平整),商业用地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40年及容积率为1.0,公开市场条件下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2.居住用地基准地价内涵:以2014年12月31日为估价基准日,在“七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暖、通气及土地平整),居住用地在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70年及容积率为1.0,公开市场条件下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3.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内涵:以2014年12月31日为估价基准日,“七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暖、通气及土地平整),工业用地在法定最高土地使用年限50年及容积率为1.0,公开市场条件下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4.综合用地基准地价内涵:以2014年12月31日为估价基准日,在“七通一平”土地开发程度(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暖、通气及土地平整),在土地使用年限40年及容积率为 1.0,公开市场条件下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5.克拉玛依其他区域(乌尔禾城区、石化工业园片区、乌尔禾乡)土地基准地价内涵:以2014年12月31日为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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