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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引进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

浙政发[2001]28号

为全面推进科教兴省战略,深入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更多地引进各类人才尤其是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参与我省现代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鼓励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一)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稀缺要素。当前,要围绕浙江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抓住新世纪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的有利时机,大力引进各类高科技、复合型、紧缺型的留学人员来浙江施展才华,推动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二)本意见所称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以下简称留学人才)的基本条件是: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中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国内已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公司等进修或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的人员。上述留学人才包括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根据我省实际,重点引进在国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学术带头人;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

或技术秘密的人员;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重大工程等领域急需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引进留学人才遵循市场配置、出入自由、人尽其才的原则。要着力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人才引进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社会环境,以此吸引留学人才、用好留学人才。

(四)鼓励留学人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来浙江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可以技术、货币、实物等出资创办或入股各类经济实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创办、承包、租赁各类科研机构和经济实体;可以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或承担科研项目;可以到省内企业、事业单位或本省驻海外企业、机构任职或兼职;可以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等。

(五)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聘用符合条件的优秀留学人才担任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领导职务;聘任优秀留学人才担任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顾问或咨询专家。

二、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绿色通道”

(六)引进的留学人才不受用人单位编制数额、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不受其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留学人才凭用人单位证明或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可向县级以上人事部门申请《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由省级人事部门统一印制、颁发);其中对已加入外国籍的留学人才,按国家规定发给《外国专家证》。留学人才可凭上述证件用作身份证明,并享受相关待遇。

(七)持中国护照的留学人才要求取得我省常住户口的,凭《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由当地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落户手续。外籍留学人才(含随行外籍直系亲属)可凭《外国专家证》及其他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两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对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可根据其本人意愿,经批准可给予在华永久居留资格。

(八)简化留学人才出入境手续,保证其来去自由、方便。外籍留学人才如确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未在国外办妥入境签证的,可依据有关规定申办口岸签证。常住或定居的外籍留学人才(包括配偶、子女),根据其需要,在其居留证件有效期内,可给予办理l至5年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需多次临时入境的外籍留学人才,可根据其实际需要发给有效期l至5年,每次停留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短期在浙不能按期离境的,可申请签证延期。在华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可发给5年多次入境有效签证。

(九)留学人才的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随迁在浙落户,并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对随迁的国内直系亲属属农业户口的,可准予在落户地办理“农转非”。对留学人才随迁配偶就业、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当地有关部门应妥善安排。随迁子女在本省参加中考或高考的,参照归侨子女入学的规定予以照顾。

三、从优确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基本待遇

(十)留学人才来浙工作的报酬和待遇应与其本人能力、贡献

相挂钩。由本省企业聘用的,经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标准和分配方式;由事业单位聘用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从优确定。到国有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或技术入股或管理工作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可按合同规定,

按企业连续3年新增产品销售利润的一定比例付给报酬。

(十一)留学人才来浙工作,其在国外取得的与国内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予以确认,由用人单位聘任并享受相应的待遇;没有在国外取得与国内相对应专业技术职务的,经职称管理部门对其学历、学术或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认证后,确定相应的任职资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本人任职年限和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的限制。

(十二)留学人才来浙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可与本人出国前工龄、在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年限等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留学人才配偶来浙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可与本人出国前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如留学人才需补缴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十三)引进的留学人才来浙定居,用人单位应发给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并帮助落实相对较好的住房条件;允许留学人才租用由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留学人才可凭《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按规定购买安居工程住房;外籍留学人才可凭《外国专家证》购买涉外销售商品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对来浙工作较长时

间的留学人才,在国外有直系亲属的,要安排适当的探亲假期。

四、营造有利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创业的良好环境

(十四)留学人才以高新技术成果来浙创办企业,凭留学人才身份证明,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对注册资本可放宽要求。留学人才在浙创办的独资、合资企业,可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十五)留学人才来浙从事高新技术研究或科技成果转化的,当地政府可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贷款贴息,帮助解决投资立项、融资、土地征用等实际问题。对经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省政府浙政[1999]l号文件规定的扶持政策。对有良好发展潜力的重点项目,且符合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将优先给予一定经费补助或贷款贴息。

(十六)尊重留学人才的智力成果,依法保护留学人才的知识产权。留学人才在浙从事研究开发所取得的技术成果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由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给予全额申请费补助。发明专利可视同科技成果,优先推荐参评国家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属职务发明专利,专利权的持有单位在专利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后,可在所得净收益中提取不低于40%的比例,奖励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十七)鼓励留学人才根据省政府浙政[1998]17号文件规定,以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留学人才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

的,其作价金额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5%;经投资各方约定,留学人才也可享有更高的股东权益。

(十八)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对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可享受国家和省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以服务为宗旨,建立高新技术孵化器,为入驻的留学人才创业提供商务、公用、政策咨询、融资等配套服务,并由当地政府对提供科研机构场所、减免生产用房租金、减免城建配套费、返还土地出让金等作出具体规定。

(十九)努力为留学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用人单位应为引进的留学人才配备必要的助手和科研设施,允许他们从国外自带助手。留学人才因科研工作需要,进口必要的仪器、设备和少量试剂、原料、配件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予以免税。

(二十)对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才,可按规定申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申报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符合“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对象条件的,可列为人选。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由省政府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二十一)外籍或取得海外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才在浙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个人所得税按有关规定予以优惠,并可全部购买外汇携带或汇出境外。对来浙留学人才的合法收入及其他权益,一律尊重本人意愿,依法给予保护和保密。

五、加强对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各级政府要把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作为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进一步统一思想,总体部署,落实责任,完善政策。政府领导要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留学人才引进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引进留学人才

的规划,负责对留学人才的资格认定和宏观管理。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为留学人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十三)要加大对引进留学人才的投入力度。省政府在新世纪人才工程专项资金中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引进留学人才工作;各级政府应积极筹措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专项资金。

(二十四)要高度重视留学人才工作网络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留学人才信息库,创建海外留学人员网络窗口,并通过多种途径,密切与留学人才的联系,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宣传和引智活动,重点介绍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引智政策、科技信息、产业资讯等,以吸纳广大留学人才来浙江投资创业、贡献才干。

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厦门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引进具有本科、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人才的政策待遇: ㈠、【允许单调】允许夫妻一方单调,符合计生规定的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或随母迁入。 ㈡、【户口】凡属引进的人才及随调、随迁人员允许在全市范围内(不分岛内岛外)按其实际居住地(应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就近办理入户。 ㈢、【流动方式、工龄计算】对辞职、离职或被辞退后来我市工作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予以办理重新录用手续;其辞职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㈣、【安家费】从外地引进到本市国家机关、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户一次性发给安家费,获得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5000元。引进到本市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企业或驻厦省部属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上述标准发给安家费或自行规定。 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才,可享受引进具有本科、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人才前三款政策待遇及以下政策待遇: ㈠、【生活津贴】从省外引进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福建省人事厅每人每月发给生活津贴500元。 ㈡、【社会保险】凡经市人事局批准引进(包括重新录用)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社会保险缴费指数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指数1计算。超过本市平均水平的按实际计算。用人单位在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金外,可再为其一次性缴纳一笔养老基金,全额进入个人账户或进入补充养老保险,以提高其退休待遇。引进人才中经资格确认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退休时退休金低于厦门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可按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加补贴予以计发退休待遇。 ㈢、【住房】可按规定申请购买引进人才住房(即经济适用房)。 ㈣、【安家费】从外地引进到本市国家机关、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户一次性发给安家费10000元。引进到本市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企业或驻厦省部属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上述标准发给安家费或自行规定。 ㈤、【经费补助】博士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期间,由市财政每人每年发给补助经费5万元,由其个人自行支配使用。该补助经费每半年发放一次,博士后在站工作满半年,经考核合格即发给2.5万元。 从外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鉴确认的重点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㈠、【引进方式】可采用不转移行政关系和户口等“柔性流动”方式来厦应聘工作,聘期一年以上的,在购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由指定的中转单位在专项编制内予以吸纳。 ㈡、【入户】重点人才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随迁人数不受限制。 ㈢、【子女入学】重点人才子女由异地、境外(国外)转入,要上中小学或幼儿园的,允许择校入学或入园就读,免收择校择园费用。 ㈣、【工资福利】重点人才的连续工龄视同本单位工龄享受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㈤、【职称职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实行专项专报,单列下达。 ㈥、【编制】急需引进到卫生、教育、科研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人员编制已满的,可向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市人事局申请专项批办。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特定待遇的若干规定(试行)

附件3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特定待遇 的若干规定(试行) 为营造有利于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活环境,对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的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奖励补贴 (一)A类人才可享受15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二)B类人才可享受100万元的奖励补贴。 (三)C类人才可享受8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二、居留和出入境便利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符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应为其本人及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向公安部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市公安机关应为其办理有效期为2-5年的就业居留许可。 三、落户 (一)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愿意落户深圳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随迁落户手续。 (二)愿意放弃外国国籍并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加入中国国籍并落户深圳手续。 四、子女入学 (一)引进人才子女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由教育部门结

合人才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并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二)引进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减免学杂费、借读费和择校费等费用;报考我市高校的,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录取。 五、配偶就业 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参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的通知》(试行)执行。 六、税收 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七、医疗 (一)A类人才中的杰出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一级保健待遇,其他A类人才可享受政府二级保健待遇。 (二)B类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三级保健待遇。 八、保险 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也可为其购买商业性补充保险。 九、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生活待遇: 1.因违法犯罪受到处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在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和科技项目,以及从事科学研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精)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 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2008年9月17日 粤发〔2008〕1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解放思想,把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作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新引擎 (一用世界眼光谋划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思路。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高层次人才是在经济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条件下制胜的核心战略资源。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坚持面向世界,服务全国,努力建设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的战略目标,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善于科学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围绕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型广东等重大战略部署,紧跟世界发展趋势,紧贴全省发展目标,紧盯科技发展前沿,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改善生活环境、提升人文环境、创新制度环境,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的首选区、安居乐业的目的地、实现人生价值的大舞台。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新局面。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面对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局面,必须以政策创新打造吸引人才新优势,以制度创新搭建培养人才新平台,以敢为天下先的气魄破除一切束缚人才工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以最好的服务、最优的环境、最大的诚意汇聚各方精英,构筑人才高地,为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重点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范围和对象。创新和科研团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前两位完成人;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外包服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总部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019(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类、B 类、C类、D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分、70分、50分、30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第三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A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分。 (二)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 (三)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 (四)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及以上。 (二)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及以上。 (三)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及以上。 第五条附加指标按所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附加指标及计分规则进行积分。 第六条属深圳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的,相应积分指标可加1分,但该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5分。 第七条申请人自测积分达到相应标准的,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提出申请时,申请人还需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的人才认定基本条件。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核心指标和附加指标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的,按直接认定或评审认定方式的流程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厦门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厦门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意见精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打造海峡西岸人才创业港,加快创新型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我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主要围绕厦门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需要,用5-10年时间,依托各区、各类园区和市重大科技平台、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引进并重点支持100名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技创新创业核心人才。 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团队形式,来我市创新创业。 第二章引才标准 第四条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人才”),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厦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者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不低于其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的30%,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或知名国际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2年以上的科技创业人才; (二)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或学科带头人; (三)在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四)主持过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五)厦门市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第三章工作条件支持

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天津人才引进之一 由于天津市常住人口的减少(到2020年天津市常住人口将减少5万人,应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了将来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天津定居,天津将不可避免加大引进新人才的力度。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只有两种方式来天津定居 人才引进 积分结算 当然,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处理所需的材料和步骤也将不同。小编整理了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打算在天津启动新的定居点,以方便朋友在天津定居。 天津坠落系列一:天津新移民 天津是拥有天津永久居住权的最低成本方式。我们应该抓住机会,在毕业后两年内毕业。 1,毕业后两年内外省市学生 (1)接受条件 合法,稳定就业并居住在我市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其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的名义申请定居合法产权住房在天津 如果没有以该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的名义居住的合法产权房屋,则他/她可以在其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社区申请集体安置。 “天津的秋天”注: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兄弟姐妹的房子里定

居,这对申请人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并减少了定居的成本。在其他情况下,它只能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 今年天津定居点需要说明的问题: 1.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可以清楚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和档案材料; (二)未取得房地产所有权证但具有房屋清算条件的,应当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安置手续,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 4.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法律上的父母,法律上的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和孙子女(孙子女); 5.登记永久住所位于原住所的毕业生(尚未将其登记住所移至学校,也没有户口证明)的毕业生应提交户口簿,分支机构应签发迁徙许可证明在; 6.该业务是分公司的权力。如果材料齐全,则将在现场完成。 (2)申请人签发的证明: 1.户口登记通知书(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向群众提供); (二)承诺书(由接受承诺的公安机关提供给群众);和; (三)户口过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天津大学和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编号并盖章;

高校海外高端人才引进问题的若干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3513456.html, 高校海外高端人才引进问题的若干思考 作者:吴宛蒙 来源:《天津教育·下》2018年第06期 高校海外高端人才引进所存在的问题 引才渠道问题 当前,我国大部分高校都是通过国内现场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来引进海外高端人才,而该种招聘方式往往给海外人才的求职带来诸许多不便,使得大部分有意愿回国的海外人才因为没有能够及时回国应聘而失去了机会,或是因为回国应聘成本过高而作罢,所以高校应当要采取有效的引才方法来有效引进海外高端人才。 人才选择问题 引进海外高端人才目的在于将高校“软实力”提升,从而更好地提高高校所培养人才的质量,而并非单纯地提升高校知名度。高校不同,其所需求的人才类型也有所差别。就现阶段来说,我国部分高校在引进海外高端人才时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常常只是为了引才而引才,没有结合自身情况以及学科建设需求来进行选择,没有针对性地选择与甄别海外人才,从而导致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人才管理问题 当前我国相较于大部分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在教师管理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缺乏先进的管理理念,侧重于行政手段,手续繁多,办事效率较低,且关系网复杂,从而直接致使大部分海外高端人才在国内开展工作时面临诸多困难,也有不少有意愿回国发展的海外人才存在回国后难以与国内环境相适应、无法将个人才能有效发挥出来的情况。在客观层面上来说,当前我国无论是在工作条件、学术氛围还是科研环境上均难以和国外相提并论,并且我国当前还缺乏一个健全的海外留学人员服务体系,大部分海外人才在社保、子女教育等方面还存在后顾之忧,这些都限制了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发展。 缺乏立法支撑 当前我国大部分与海外高端人才工作的相关文件都是“通知”“办法”,尚未有专门针对海外高端人才的引进与管理方法,所以海外高端人才政策还处于较低层次,且不少政策体系不完善,缺乏指导性与权威性。 高校海外高端人才引进所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

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实施细则模版

xx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实施细则 xx(2017)2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引进和扶持我区急需的创新团队,加快推进xx城市副中心建设,根据《中共xx市xx区委办公室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海 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xx区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京通办发〔(2017)2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引进对象是指具有世界顶尖水平、世界一流水平、国内顶尖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国内先进水平,所取得的成果或正在开展的科研项目对我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三条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创新团队的引进工作,审定年度引进工作计划,确定引进创新团队的层次、评审标准和资助标准,审定引|进名单, 研究解决引|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才办”)负责指导协调引进创新团队项目实施工作。 第四条区科委具体负责引进创新团队项目发布公告、受理、公示、签约、监管、验收考核、资助奖励审核以及指导服务等工作,并做好引进创新团队的项目评审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每年制定创新团队引进目录和年度工作计划,多渠道向外公布引|进计划,集中开展评审工作,一般每年组织一次评审。 第五条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引进创新团队项目的资金预算安排,办理专项资金拨付手续,对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对专项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第六条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引进创新团队的组织推荐、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区主管部门做好引进创新团队的调研检查和专项资金监管等工作。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承接主体 第七条申报条件。申报评审的引进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特色鲜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人员组成,与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 学术水平在专业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岀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其研发能力和过往科研成果为业界公认;擅于把握产业发展前沿动态、长于创新思维,能够把握新方向、开拓新领域;具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

附件2: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编号 类别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书 申报人 申报单位(从14个选项中择一填入) 专业领域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申报日期年月日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各项内容须实事求是,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完整。 二、封面。申报单位指申报人所在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全称。封面右上角编号由省委人才办填写;类别由申报单位填写。专业领域根据实际从数理科学、化学、环境与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经济金融与管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资源环境、节能与新能源、其他等14个选项中择一填入。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申报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包含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 三、姓名、学历、学位、职称、从事专业、创办公司名称、现任职务等个人信息,海外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请同时加注英文。 四、教育经历填写本科以上每阶段的起始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取得学位等,工作经历包括主要工作及重要的兼职工作,填写每阶段起始时间、工作地及工作单位、从事岗位、所任职务等。内容采用倒叙方式,时间填报到月,国外院校、专业、学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等请同时加注英文。 五、本人承诺。请申报人亲笔签字,请勿空缺,请勿由他人代签。 六、其他个人信息。请填写申报人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的相关信息。家庭主要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主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如系在职人员,请填写工作单位及职务;如系已退休人员或无工作,请填写退休或无工作;如系未成年子女,请填写所就读的学校。有效身份证件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中国籍人士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外籍人士请填写护照的签发国家及护照号码。备注请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意见包括:对申报人选相关资质真实性的审核意见,引进后给予的特殊政策和配套支持等内容。 八、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如以自荐方式直接报送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的,申报单位、各市或主管厅局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意见栏可不用填写。 九、本表请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10份,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清单见通知)2份,分别装订成册,由各市、各部门汇总后,报送至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同时将电子文件一并发送至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和省委人才办的工作邮箱。 十、本表进入专家评审程序后,以“秘密”件形式运转。

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讨论稿)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沧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沧州大发展快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含沧州籍在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并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级特级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四)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相当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在职硕士毕业研究生; (五)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六)国外具有以上(一)—(五)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程急需的

特殊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沧州创业的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第三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30-6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根据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1名。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3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3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4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二)引进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20-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2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2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3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doc

2019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 紧缺人才目录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 在全国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多地都推出了人才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近年来各地发布了多项政策,从各方面对各地人才敞开大门,那么2018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有哪些?以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是什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营造有利于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活环境,对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的优惠奖励政策作如下规定: 一、奖励补贴 (1)A类人才可享受300万元的奖励补贴。 (2)B类人才可享受200万元的奖励补贴。 (3)C类人才可享受16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二、居留和出入境便利 (1)海外高层次人才符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应为其本人及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向公安部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市公安机关应为其办理有效期为2-5年的就业居留许可。 三、落户 (1)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愿意落户深圳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随迁落户手续。 (2)愿意放弃外国国籍并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加入中国国籍并落户深圳手续。 四、子女入学 (1)引进人才子女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由教育部门结合人才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并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2)引进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减免学杂费、借读费和择校费等费用;报考我市高校的,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录取。 五、配偶就业 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参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的通知》(试行)执行。 六、税收 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七、医疗 (1)A类人才中的杰出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一级保健待遇,其他A类人才可享受政府二级保健待遇。 (2)B类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三级保健待遇。 八、保险 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也可为其购买商业性补充保险。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 (2)

附件1 宁波市鄞州区“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教育系统 创新团队申报书 申报项目: 专业领域: 专业方向: 所在单位: (拟)落户单位: 带头人姓名: 电话: 手机: 邮箱: 联系人姓名: 电话: 手机: 邮箱: 填表日期年月日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制 1

填写说明 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指申报人的中、外文姓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照片: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300像素/英寸,jpg)。 (三)国籍、出生地及出生日期:国籍指申报人现在的国籍。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如在国外出生,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出生日期应为公历(阳历)日期。 (四)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请选择填写有效护照或身份证。证件号码为所选证件类型证件号。 (五)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是指带头人的固定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 (六)(拟)落户单位及任职信息:是指(拟)落户单位名称、(拟任)职务、意向或正式劳动合同期,以及单位地址、邮编。 (七)曾获荣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八)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请按照从往至今的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博士后属于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学位应同时加注英文。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单位和职务应同时加注英文。类型为全职、兼职、访问学者。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九)团队项目简介及项目负责人介绍:请填写以下5项内容:1、分别简要介绍团队、项目带头人、项目情况(300字以内)。2、项目负责人介绍,请概述个人基本情况、个人专长、研究领域及方向,字数不限。3、请列出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包括项目的起止时间、项目性质和来源、经费总额、参与人数、申报人的具体职位和任务。4、主要成果,请列出最能体现申报人水平的代表性论著(论文),或专利,或产品,每类均不超过20项。其中,论著(论文)请列出日期、名称、发表载体、全部作者,通讯作者请用“*”注明;专利请列出保护期、名称、授权国家、专利所有人等;产品请标明目前的产业化程度。5、其他,包括获得的重要奖项、在国际学术组织兼职情况、在重要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情况等。 (十)项目描述:包括立项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产品市场容量分析;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内容、技术关键及主要创新点;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进度安排;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十一)竞业禁止协议:申报人是否存在竞业禁止协议,如有请列出。 (十二)破格内容及理由:如需破格,请列出破格内容并说明破格理由。 (十三)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对本单位创新团队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推荐理由和配套扶持意见。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征求意见稿)》

----- )2019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第一条 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

认定标准。 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第二条 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B(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 类、 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 D 类、C 类、分。50 分、30 分、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 70 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第三条 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类人才: A 项核心指标、 1 1 (一)分。标、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B (二)项核心指标、1 类人才: 1 ----- -----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 (三)C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 分。

(四)D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 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及以上。 (二) C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政府优惠政策和人才引进

北京: 一、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规定 1、企业所得税:经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二、北京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规定 (一)北京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经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个人所得税: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对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4、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5、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的集成电路和扩大再生产。 (二)北京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政策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受聘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直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2、凡经市经委根据《来京投资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认定办法》认定的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可以为其申请一次性购房专项奖励。购房专项奖励标准为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购房时间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数额地方留成部分的80%。 3、来京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京参加高考可与北京籍考生同等对待;来京投资企业职工及子女可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来京投资企业申请其在京职工子女入本市中小学借读,由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安排。 4、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增加本企业资本金投入以及个人第一次购买住房、轿车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不超

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问答(一)

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问答(一) 1、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的适用于2004年1月1日后来穗创业或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所指2004年1月1日是以什么标准来界定?答:根据聘用(劳动)合同、合作协议或创业证明等材料上的时间来判断。 2、在港、澳、台取得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是否在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认定范围内? 答:是的。 3、在海外取得的博士学位证书是否必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答:是的。 4、如果因为某些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出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海外留学人员证明信的能否提出申请? 答:如果确实不能出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或海外留学人员证明信的,必须提供有关说明及证明。 5、提交材料中所说的“本人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指的是哪些材料?答: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6、申请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可否委托他人代办? 答:可以。在确保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无误的前提下,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如进入评审阶段,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参加。 7、如何证明在华工作每年不少于9个月?

答:可以通过聘用(劳动)合同、居留许可等证明文件证明。 8、办理认定需要收取费用吗? 答: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是免费的。 9、办理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答:广州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在申请人上传或者上报的材料齐全、完整后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初审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每个季度组织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审委员会对初审符合条件的进行一次评审,并将认定结论在广州人事网及广州留学生网上公示14个工作日。10、若认定申请未能通过,可否再次申报? 答:对认定结论有异议的申请人,可提出复评;复评不通过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提出复核。如申请人申报条件有重大改善或产生重大成果,可再次申请认定。

2019年度深圳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发放背景调查

2019年度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发放背景调查项目招标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 本文档版权归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未经版权人书面批准,本文档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允许被宣传、传播和发布。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就《2019年度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发放背景调查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招标目的 为加强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监管,保证政府奖励补贴资金的安全,对申请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关背景调查,确保申请单位及个人符合申领条件,防止空挂及虚假申报。 (二)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有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资质(应在营业执照中体现投标所要求的资质,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信息查询平台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服务内容及预期目标 本次采购标的为调查服务,调查对象为“申请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内容: 1.实地考察办公场地,通过走访单位、物业管理处、小区社区工作站等多种方式,核实申报单位规模状况、有无正

常开展营业,生产场所是否正常开展合法、正常经营,所提交材料描述内容及相关信息项有无虚假信息; 2.通过实地、电话访问等,向申请人上司或同事确认申请人到岗工作的情况,核实申请人办公场地,是否有正常日常办公情形,申请人在深工作居留地是否属实; 3.通过大数据信息平台,了解申请人在市外、境外是否有全职工作、开办企业等情况; 4.项目最终形式为《***单位(个人)调查结论》。 综上形成申请者背景调查报告。 2019年度背调人数预计500人。 具体应达到以下标准: 1.资料完整。全面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单位基本信息、人员规模、生产经营规模;申请人在申请单位内担任职务、全职工作状况,各大信息平台查询信息。 2.结论明确。单位是否正常经营、申请人是否在深圳全职工作、申报材料有无发现虚假事项。 3.结论真实。调查结论应真实可靠,有事实证据,能为具体核定工作提供依据,要求全程录音、背调笔录、法律风险告知书、廉政承诺书等。 (四)服务及验收要求 1.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依法采购选定调查机构,并对中标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2019年度。

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

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 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 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2013-12-27 20:06:09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更好地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留住海外 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近年来,南京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已成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热土,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蓬勃发展,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市人大代表玄武三组参加了推动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宁创业创新的一系列活动,并利用区人大代表深入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渠道,通过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努力完善体制机制,提供政策制度保障。南京利用地理区位、经济文化等方面资源禀赋优势,制定出台的有关海外高层人才的政策措施,内容涉及我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安排、出入境管理 欠缺,一些政策只适合短平快项目,长线项目支持力度,对行业的支持缺乏整体规划。中小企业难以得到银行贷款,特别是小微企业创业初期面临资金短缺。(二)政策兑现落实不到位。引进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关键还在于政策的落实。如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蓝卡),虽然出台了文件,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创业、融资、子女就学、落户、签证、购房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作出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会遇到报户口、上学都难以落实的情况。再如,项目、人才引进时融资、奖励等承诺的兑现手续繁琐、不到位。(三)生活配套不完善。子女教育、医疗保障、交通出行等生活配套问题,也是影响高层次人才扎根南京创新创业积极性的重要因素。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从小在海外接受西方教育,他们的中文水平和学习习惯很难适应课业相对沉重的中国式教育,但由于南京市国际学校数量较少,有的随归子女(小华侨、小海归)只能去外地上国际学校。南京的私立医院少、医疗水平不高,而公立医院人满为患,海外高层次人才普遍反映看病难。三、对策建议(一)大力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把人才政策环境建设的重点放在集聚吸纳高层次优秀人才和创新用人机制上,对属于重点引进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引进备案制;对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紧缺专业

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填写说明(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填写说明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以下内容为非公开信息,请单独填写、报送,不装入申报书) 一、姓名 指申报人的中、外文姓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照片 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是胶质照片,也可以是直接打印的照片(500万像素及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如在国外出生,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四、国籍 指申报人现在的国籍。 五、最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位 请填写申报人最终的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的中、英文全称。如:“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 六、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中国籍人士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外籍人士请填写护照的签发国家及护照号码。 七、回国(来华)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请填写申报人回国(来华)前工作单位及职务的中、英文全称,应清楚显示国家、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 八、拟(现)任职单位及职务(岗位) 请填写申报人回国(来华)后的岗位安排情况;尚未安排的请填写拟安排职务。 九、主要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 请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 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学位应同时加注英文。 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单位和职务应同时加注英文。兼职经历请注明。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十、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请填写申报人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的相关信息。家庭主要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主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

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填写说明(创业人才项目)

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填写说明 (创业人才项目) (以下内容为非公开信息,请单独填写、报送,不装入申报书) 一、姓名 指申报人的中、外文姓名。请填写中、外文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照片 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是胶质照片,也可以是直接打印的照片(500万像素及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出生地 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如在国外出生,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 四、国籍 指申报人现在的国籍。 五、最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位 请填写申报人最终的毕业院校、专业及学位的中、英文全称。如:“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博士”。

六、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中国籍人士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外籍人士请填写护照的签发国家及护照号码。 七、回国(来华)前工作单位及职务 请填写申报人回国(来华)前工作单位及职务的中、英文全称,应清楚显示国家、单位、部门、职务等信息。 八、拟(现)任职单位及职务(岗位) 请填写申报人回国(来华)后的岗位安排情况;尚未安排的请填写拟安排职务。 九、主要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 请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 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学位应同时加注英文。 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单位和职务应同时加注英文。兼职经历请注明。工作经历中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十、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请填写申报人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的相关信息。

家庭主要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主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如系在职人员,请填写工作单位及职务;如系已退休人员或无工作,请填写退休或无工作;如系未成年子女,请填写所就读的学校。 十一、国内(外)住址 指申报人在国内(外)的永久性居住地址。请写清楚城市、街道、小区、楼号、邮政编码。 十二、国内(外)联系方式 请填写住宅电话、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等。请注明国内(国际)长途区号。 十三、电子邮箱 请填写申报人的常用电子邮箱。 十四、主管部门意见1、联系人及电话1、主管部门2、联系人及电话2 此项不填,提交后由相应部门填写。

渝北区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渝北区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渝北委[2006]111号) 为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渝北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不断优化人才环境,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更好地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渝北施展才华和创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重庆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渝委[1998]169号)、《重庆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渝府发[1999]61号)等文件规定和市、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参照全国、特别是周边地区引进人才的做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引进人才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立足当前,面向未来,努力把我区建设成长江上游的人才聚集高地,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搭建人才服务平台。 (二)引进人才遵循的原则:党管人才原则;以用人单位引进为主,双向选择原则;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引人与引智相结合原则;引得进、用得上、留得住原则;一人一事,特事特办原则。 二、引进人才的对象及重点 (一)引进人才的对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上百名能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在

世界科技界有较大影响的杰出青年科学家为第一层次;上千名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保持学科优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为第二层次); 2、市(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市(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市(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5、具有硕士学位或国家重点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被授予双学士学位的人员; 6、拥有发明专利的人员; 7、有特殊专长和技能的高级技师、市(省)级民间艺人以及其它各类急需紧缺人才。 我区引进的人才,除属于以上人才的范畴外,且必须是我区每年最近一次发布的急需紧缺性人才专业目录的人员。 (二)引进人才的重点:涉及城市建设与规划、园区管理、工业经济、区域经济、生态与环境、国际贸易、金融、法律、信息产业、旅游、现代物流、卫生、教育、艺术等专业,且确有专长或技能并推动生产、科研、社会事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实用人才,特别是熟悉园区开发管理、擅长资本运作、精通金融和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三、引进人才的方式 引进人才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调入(聘用)方式引进到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包括录用、聘用等;另一种是以柔性流动方式引进,主要包括临时聘用、借用、兼职、顾问、客座、人才派遣(租赁)、智力服务、技术入股、投资兴办实体、合作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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