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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讲座宣传提纲

宪法讲座宣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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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讲座宣传提纲

内江市司法局高术

各位领导:

我将从梳理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入手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我国《宪法》的有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部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54宪法”被誉为一部好宪法,是新中国宪法奠基之作。它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真正反映人民利益和意愿、肯定人民主人翁地位的宪法,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重要的国家政治制度,都是“54宪法”首先确定下来并一直沿用至今。然而,这么一部好宪法,实行3年后就逐渐被废弃了。

1954年宪法施行的头3年,由于各方面的重视,情况是好的。那个时候,中央决定重大问题时,毛主席、周总理常问:是不是符合宪法?但是,从1957年下半年反右派斗争起,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改变了,从此不适当地强调阶级斗争和大搞群众运动,“人治”的思想抬头,不再那么重视宪法和法律了,有时甚至置宪法和法律于不顾。1958年,毛泽

东在一次会议上说,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民法、刑法那么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来维持秩序。

“54宪法”最值得纪念的还是国家主席刘少奇手持《宪法》维护个人权利的悲情一刻。1967年8月5日,被封为“中国最大走资派”的刘少奇再次被批斗后,刘拿出《宪法》向红卫兵严辞抗议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罢免了我国家主席?要审判也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懂得了“依宪维权”的刘少奇,在两年又三个月后被非法“制裁”至死。他的死亡卡片上写的是,“姓名:刘卫黄;职业:无业;死因:病死”,连姓名权都被无端剥夺。

1975年1月17日,“54宪法”终于在文本意义上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新的“文革宪法”正式登上舞台,“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成了为宪法所确认的“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则仅剩三个条款。三年后的“78宪法”虽然宣告了“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却同时肯定了“文革”的成果,并以宪法的形式确定了“新时期的总任务”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只过了四

年,被称为“改革宪法”的“82宪法”出台。“82宪法”的体系结构为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在宪法框架结构方面较之以往三部宪法的一个重要发展变化,就是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第三章移到第二章,这是我国宪法的一个明显进步。“82宪法”经历了4次修改与完善,也就是我们今天的适用的宪法。离我们现在最近的一次修改是2004年,此次修改呈现出以下特点与影响:

一、此次修宪,把十五大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历史性进展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用国

家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指导中国未来改革开放的实践。

二、反映出与国际接轨的导向。比如将有关“戒严”的名称改为“紧急状态”。这是因为吸取应对非典的教训,要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重大事故,“戒严”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而“紧急状态”的适用范围更宽,与国际通行做法也相一致。三、使宪法本身更加完善。例如,在宪法第四章中增加了对“国歌”的规定,并明确地将《义勇军进行曲》定为正式国歌,这使得宪法本身更为完善。四、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将促进政府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各种突发性事件应急机制的速度将加快,从制度上、法律上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成为行政机关的理念与准则,各级政府部门的服务、责任和法治意识将得到强化。五、将国家

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国家的基本工作准则,从观念到制度,到立法的指导思想等都将随之改变,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六、宪法修正案将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道写入宪法,意味着政治体制改革将稳步深化,民主将作为一种基本的政治制度、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得到确定。

目前我们的宪法虽然经历多次修正,但仍然存在很多修要改进的地方:一是宪法文本在逻辑、词汇、语法、标点符号等方面存在的错误达50多处。比如:宪法第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这里的“暂时”是多余的,因为“在补选以前”已经具有“暂时”的意思。宪法第5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治国”,主体、客体都是“国”,形成“国治国”句式,从法治理论上看,依法治国的主体不能是国家自身。国家是依法治国的客体,人民才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宪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营”不一定是“非公”。公有可以私营,正如宪法第五条、第八条、第十条修正案改“国营”为“国有”的原因和目的。

私营经济也可能是公有经济,所以,“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说法是说不通的。宪法序言“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重要思想”中的“重要”一词不妥。写进宪法的思想当然是重要的,不重要就不应当写进去,因此“重要”是不言而喻的,是不需要强调的。如果一定要强调“三个代表”是“重要”思想的话,那么就应当同时强调“马克思列宁重要主义”,“毛泽东重要思想”,以及“邓小平重要理论”。二是宪法的遵守缺乏实践性。我们身边发生的违宪事件有很多,比如因少数民族身份而在高考分数的基础上可以加分,是否与我国宪法规定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精神相符合?高考加分可以达到20分以上,是否构成对其他考生的反向歧视?又比如是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仇庄乡2009年应届高考生扈佳佳,决定报考军校。报考军校应当经过政治审查,由学校、村委会、派出所和人民武装部四个部门按顺序盖章确认。在取得了学校和村委会的盖章后,2009年6月15日,扈佳佳到仇庄乡派出所盖章,但民警郑支明拒绝在政审表上盖章,理由是扈佳佳的父母2007年因宅基地与邻居斗殴,被治安拘留15天。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但进入军事院校和进入普通院校学习,其受教育权是否相同?

自1949年具有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诞生以来,宪法与司法实践一直无缘。我国各级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一般在裁判文书中,只引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或援引有关司法解释,一直回避在裁判文书中直接引用宪法。因而,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和“公民权利保证书”的宪法,其中相当部分内容在司法实践中没有发挥法律效力。现行宪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这里的“法律”按照我国的法律体系,一般被理解为不包括宪法的普通法律。因为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四)解释法律。”宪法这一规定把宪法和法律并列提出,所以应理解为法律不包括宪法。然而作为根本大法的宪法是“控制法律的法律”,但是却没有救济。可见,我国现行宪法虽然在内容上比起过去进步了不少,但仍有许多有待完善改进的地方。

在我国,要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其核心就是以宪治国,这既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制度,正确处理党与宪法的关系,又需要我们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宪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

小学生宪法教育讲稿

小学生法律教育讲稿 同学们: 小朋友们好!我是XXXX。在开始之前,我想请问大家一个问题:我们中国的法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会有法律的产生呢? 请xxx发言。 请xxx发言。 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原始社会,是没有法律的。那个时候,当一个部落和另一个部落出现矛盾时,往往采取“以牙还牙”的报复方式来解决,而不是依靠法律来解决。如果一个部落的人杀了另一个部落的人,那么另一个部落的所有人都会为被杀的那个人报仇。这样整个社会非常混乱,大家的人身安全每天都受到威胁。只有在夏朝建立后,才通过制定法律来防止这种混乱。所以法律是从夏朝开始的。 那我们小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呢? 小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能让我们具备一定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能让我们自觉抵制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因此我们要树立自觉遵守法纪的法律观念,培养自己的“法商”(相对学生“智商”和“情商”来讲的,“三商”都重要!)——“法商”就是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

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 的更美好。 (我们来通过一些具体的例子来看考一下大家。请大家看幻灯。)案例1. 小花11岁了,按道理应该读小学四年级了。但是,她爸爸重男轻女的思想特别严重,本来就不主张送小花读书。但是小花的妈妈还是希望小花能读点书,小花于是走进了学校。但不幸的是,小花家里种的五亩西瓜,因为连日大雨,所有的西瓜都烂在地里了,连成本也收不回来;喂养600只鸭子也因为染病都死去了。这让原本不太宽裕的家庭,经济更加拮据。不管小花的妈妈怎么样的劝说,小花怎么样地苦苦哀求,小花的爸爸最后还是逼着小花退了学。 大家来说一说,小花爸爸的做法对吗?如果小花是我们的同学,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们身边的法律还有哪些?

宪法宣传日演讲稿(共7篇)

宪法宣传日演讲稿(共7篇) 篇一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你们好: 我演讲的题目《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为了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

和保护。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习它们。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 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身边的小故事吧。 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当他因为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张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识的话,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没有满12周岁的小学生是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的。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则保护了我们的安全,但是总有些人不懂,不顾,肆意破坏它们,最后给自己带来的确实非常惨痛的后果。 爸爸妈妈和我说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他的爷爷来接她放学回家,在马路边等红灯的时候,他看到他的妈妈就在马路

学宪法讲宪法的高中演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的高中演讲稿(一)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对法律的解释。但这种解释对年少的我来说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 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脏法,金钱获得了很多,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想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言!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学宪法讲宪法的高中演讲稿(二)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学宪法讲宪法优秀演讲稿5篇

学宪法讲宪法优秀演讲稿5篇 【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我叫**,是来自**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 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

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 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九零后。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 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

小学生宪法知识讲座

小学生宪法知识讲座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从升国旗讲起,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星条旗、太阳旗呢?为什么我们不每周换一种国旗呢? 同学们为什么今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在家里玩就在家里玩呢? 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正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 二、甚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今年2014年是首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但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已经32年了。(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告公布施行。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你读过宪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很长,也很枯燥,但,值得你读完。

现行宪法由四部分构成: 1、序言和总纲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国家机构 4、国旗国徽首都国歌 小学生如何理解: 1、宪法是母法。就象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反宪法,违反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 2、宪法是爱法。就象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权益遭到保护。 举例: 宪法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眼前一概同等 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 宪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制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欺侮、诽谤和诬陷陷害。 3、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举例: 宪法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同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

国家安全知识教育讲座讲稿

国家安全知识教育 一、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l、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Z 4、策划、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它破坏活动的。 二、公民有哪些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1、义务。由法律规定的公民和组织的义务,是国家运用法的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是不能放弃而又必须履行的。违者,就可能要负法律责任。《国家安全法》对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作如下七个方面的义务规定,内容包括: (1)教育和防范、制止的义务; (2)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的义务; (3)及时报告的义务; (4)如实提供情况和协助的义务;

(5)保守秘密的义务; (6)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义务; (7)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 2、权利。一切法律权利都会受国家的保护,一旦受到侵害,享有者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请求保护,情节恶劣者,可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现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只有依法行使,才能受到保护,如果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要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大学生怎样维护国家安全 有国家就有国家安全工作.古今中外,概莫例外。无论处于什么社会形态,或者实行怎样的社会制度.都会视国家利益为最高、最根本的利益,将维护国家安全列为首要任务。所以,每位大学生都应当成为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自觉维护者。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300字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300字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300字一: 同学们: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一个依法治国、崇尚法治的国家,必然是一充满希望的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依法治国方略只有在良好的法律意识环境中才能得到有效地实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处于我国独立、完整、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每一个公民日常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只有增强公民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真正做到人民当家作主。 知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必备的素质,而作为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坚力量的大学生更应深知重任在肩。我们要时刻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弘扬宪法精神,在增强校园创造活力的同时,促进学校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校园,法治校园。为建立健全法制,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300字二: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 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XX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

2017年宪法讲座稿

《宪法》知识宣传讲稿 时间:2017年12月5日组织:王昌乾 各位同学:下午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最根本的是依宪执政,这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基本方略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下面,我与大家共同学习《宪法》有关知识。 概述 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先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现行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涵议是指: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游行自由是指公民采取列队行进的方式来表达意愿的自由。 示威自由是指通过集会或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强烈意愿的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现行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涵义: 1、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3、在同一各宗教中,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4、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又称为身体自由。广义的人身自由则除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外还包括与人身紧密联系的人格尊严和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以及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法律与我们同行—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活动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的树立和维护学校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方法: 知识学习、观看事例、参予讨论 主要内容: 一、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二、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一)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

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竞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评选优胜小组)。 三、讨论怎样处理以下行为。 1、包间内,乌烟瘴气,一群中学生饮酒庆祝同学生日。 2、有人跳窗入室盗窃,一人看见后悄悄走开。 3、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4、有的同学向同学强行借钱,不借就找人打。 5、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群架。 四、班主任老师总结。 五、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主持人: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2020年宪法知识讲座培训内容

2020年宪法知识讲座培训内容 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旨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2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三、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2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 3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宪法序言肯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 4在实行法治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充分肯定了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要素,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只要在实施宪法的实践中,真正地使宪法的上述规定落到实处,就基本符合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要求。

法律知识讲座讲稿知识分享

法律知识讲座讲稿

法律知识讲座讲稿 一、法律的作用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a\现在的社会几乎各个方面都涉及到法律规定,大到国家主席等国家机关的设立,小到婚姻家庭,无论是公民个人的行为,还是企事业单位的活动,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规范。 b\法律就像铁轨规范着火车的运行,像河岸规范着河水的流动。 c\法律是武器,可以维护自己和别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公司外部经营风险的防范 1、什么是合同?什么是经济合同? 协议就是双方或多方对某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两人决定上广场。经济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对对某项经济活动达成在一致意见。比如我们公司卖药品给某个公司。通过联系、讨价还价等达成一致买卖意见,双方都同意了,这样就使合同成立了。合同有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还有其他形式的合同。签订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办,用法律词语说就是履行合同,签合同和履行合同不是一回事,是两回事。签订合同时有技巧,有好多问题要注意,履行合同也是这样,也要注意好多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谈谈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2、签订合同要注意的内容条款?

合同标的要明确,数量、品名、质量要填写好; 履约时间及履约方式(送货还是接货、履行地点、收货方收到货物后的验收及付款方式、时间等)要明确; 违约责任要明确; 合同的签名和盖章—防止欺诈。签名要当面。载明对方的实际名称(不能错字漏字)、住址、身份证、联系电话、工商登记号。 3、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 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行的情况,一般有:a.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付货款;b.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c.在发生多交货时不予通知;d.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对恶意履行的防范。 对合同进行恶意履行的情况非常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如,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有所怀疑,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三、公司法及其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公司内部管理风险的防范 1、公司的概念、性质: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法在我身边” 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稿 今天很荣幸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我今天准备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要明白法律是什么?第二,要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三,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法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和“矩”原来都是木匠术语,“规”是指圆规;“矩”是指曲尺。愿意是没有“规”和“矩”,就无法做成方形或圆形的东西,后比喻做事要遵循一定的法则。这句话旨在教育人们,做人要遵纪守法。就象小朋友们玩游戏的时候,得有一个游戏规则;进行体育比赛,就得有比赛规则;你要上学,就得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中小学生行为守则》。以上这些都是一些特定的规则,是特定的人针对特定的事而定的。游戏规则是由玩游戏的人自己制定的;比赛规则是由比赛组织方制定的;学校守则是由学校制定的。法律是什么呢?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法律是有专门的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我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权利是我们可以做什么,义务是我们不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法律对我们的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了我们行为的限度。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也不管你地位如何,“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只要触犯了法律的人,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 二、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在我国,法律有很多,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母法);民法(同学们去学校门口的商店里买东西就是受到民法保护的);刑法(比如偷东西,抢东西等等都是刑法要制裁的);婚姻法(比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 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你们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属于弱势群体。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

宪法讲座讲稿

宪法讲座讲稿 吴才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最根本的是依宪执政,这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的基本方略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下面,我与大家共同学习《宪法》有关知识。 概述 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先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 2004年修宪共修改完善14条(第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主要内容是:(1)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2)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3)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4)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5)完善私有财产保护制度;(6)完善土地征用制度;(7)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8)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9)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10)完善紧急状态制度;(11)在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中增加“增行国事活动”;(12)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13)增加关于国歌的规定。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现行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涵议是指: ⑴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平等地承担相应的义务。 (2) 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不论是普遍公民还是国家工作人员,不管他们的职务多高,功劳多大,都必须毫不例外地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一切违法行为必须受到追究和制裁。 ⑶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民族平等和男女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都有宗教信仰自由。此外,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教育上、社会生活上均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⑷司法机关的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司法机关对我国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加以保护,对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一律平等地加以追究。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现行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合称选举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也是最能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一项权利,其涵义包括三个方面: ⑴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 ⑵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的权利; ⑶公民有依照法定程序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人民代表的权利。 由于选举权利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所以,现行宪法规定,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选举权利。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言论自由就是宪法规定公民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的自由。因此,从广义上讲,新闻、出版、著作、绘画等自由也可以包括在言论自由之列。但从狭义上讲,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在表达形式上还是有区别的,我国宪法分别列举,更有利于保护公民的这些自由权利。 集会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聚集在一定场所商讨问题或表达意愿的自由。集会一般可分为室内集会与室外集会,政治集会和非政治性集会,私人集会与公共集会等形式,群众性的室外集会,有时表现为游行、示威、请愿等形式。 游行自由是指公民采取列队行进的方式来表达意愿的自由。 示威自由是指通过集会或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强烈意愿的自由。 我国宪法一方面保障公民享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另一方面公民也应当遵守有关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⑴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向有关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准后方可进行;⑵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负责人在提出申请时必须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和数量、起止时间、地点、路线等事项;⑶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⑷举行集会、游行和示威时间除当地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外限于

宪法法律知识演讲稿

宪法法律知识演讲稿 宪法法律知识十分重要,下文XX为大家整理了宪法法律知识演讲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有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引起广泛的关注。 青少年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祖国未来建设事业的挑大梁者。祖国和人民对他们寄予了厚望。可是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尤其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校园暴力和某些学生的出轨行为成为了困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良好学习环境的重要问题。 作为年轻人血气方刚,有时欠思考,法制观念淡薄,有时对自己的行为没有加以限制,采取了一些过激做法。据了解,青少年犯罪除了法律意识淡薄,遇事容易冲动、不好把握以外,升学和就业的压力,社会一些不良现象的影响,学校和家庭平时教育和关心的不够,学生自身分辨和识别能力的限制,这些都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对于青少年的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学校要定期对学生进行一些法制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课在一定范围内要加强进行实施外,还需要党和政府的关心,还有家长方面的教育,以及社会方方面面的教育,综合起来,才能形成一个很好的社会氛围。

自1999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已经普遍开始关注预防青少年犯罪,学校里的法制活动也逐渐多了起来,法制班会、法制课、法制演讲赛等一系列与法有关的活动此起彼伏地各个学校开展起来。让学生尽早在法制教育中,在幼小的心灵中得到潜移默化的法律教育知识。 预防青少年犯罪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校园法制活动也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和法律保护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宣传普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青少年相关法律,帮助广大青少年掌握基本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掀起一个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新高潮,正是宣传学习法制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活动就像给花朵浇水施肥,我相信,只要我们整个社会都能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预防针打早一点,打准一点,青少年一定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并茁壮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好雨知时节”,“润物细无声”,普法教育活动正如一场润物好雨,持久而细腻地滋润青少年的心田,以孕育出法制之花。 为了祖国的明天,让我们共同来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为

小学生宪法知识讲座

小学生宪法知识讲座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小学宪法知识讲座 从升国旗讲起,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星条旗、太阳旗呢为什么我们不每周换一种国旗呢同学们为什么今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在家里玩就在家里玩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正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 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2014 年是首个国家宪法日。 你读过宪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很长,也很枯燥,但值得你读完。现行宪法如何理解: 1、宪法是母法。就象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反宪法,违反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 2、宪法是爱法。就象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权益遭到保护。举例:宪法第33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35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宪法第37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宪法第38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

侵犯。制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欺侮、诽谤和诬陷陷害。 3、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举例:宪法第1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同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规定了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宪法第2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规定了国家权利的来源是人民,而不是某一个国家领导。另外,宪法还规定了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标志,如国旗、国歌、首都等。 宪法与我们小学生有什么关系宪法中有哪些规定是跟我们有关系 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宪法第42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第43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都有休息的权利。宪法第49 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制止儿童。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学宪法讲宪法5分钟演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5分钟演讲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宪法讲宪法5分钟演讲稿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可以借鉴的哈。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你们好! 我演讲的题目《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为了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

的教育和保护。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习它们。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身边的小故事吧。 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当他因为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张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识的话,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没有满12周岁的小学生是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的。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则保护了我们的安全,但是总有些人不懂,不顾,肆意破坏它们,最后给自己带来的确实非常惨痛的后果。 爸爸妈妈和我说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他的爷爷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

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 沿陂派出所王小勇 一、既与国际公约接轨又体现国情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四项基本权利,这是对《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应享有的各种权利的高度概括,较好地体现了与国际公约接轨的立法思想。同时,又强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体现了中国的实际国情。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的“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实际上也可以理解为公约中“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体现。“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则较好地体现了公约中的“平等原则”和我国的宪法原则(第三条)。 二、体现了政府为主保障儿童权利的原则 从某种程度上说,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享有什么权利,并不是说儿童和家长可以干什么,而是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为保障儿童权利做什么。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体现了以政府为主保障儿童权利的原则(第七条)。像流浪儿童救助经费,儿童教育经费,以及省市级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等,都应该纳入政府预算。 另外,“社会保护”一章,实际上也较好地体现了政府的责任。 三、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 生命和健康最重要,是未成年人保护的一个核心思想。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第二十条)。这里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娱乐权”问题,也就是说,要保障儿童的休闲和娱乐时间。过去人们常说,小孩应该天天刻苦学习,为长大以后的快乐生活做准备,这种提法是不对的,小孩的生活也应该快乐,至少在学习和体育锻炼之外,应该有娱乐的时间。 这次修法重点关注了校园安全问题(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如规定有关部门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这是一条很有针对性的条款。近几年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中,很多学校由于没有相关的安全制度,没有应对各种灾害的预案,出了事就慌了手脚,结果造成了完全可以避免的伤害。 四、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除了规定有关部门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外,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对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用具和游乐设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并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特别是这次有五个条款关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这些条款不仅要解决未成年人“不上网干什么去”的问题,还提出要为“绿色上网”提供免费或优惠条件。明确要求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对网络信息、电子游戏的内容以及出售、出租等都作了规定,并明确规定中小学周边不得开设经营性网吧。用五个条款关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的确是一个非常大的比重。 五、关注特殊困境中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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