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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

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

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的廉洁从教行为,学校教代会号召全体教师签定了《践行师德规范、拒绝有偿家教》的承诺书,全体教师应自觉履行自己的承诺,维护自己和学校的形象。学校将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公布举报电话(6745760),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学校对不履行承诺的教师严肃查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对不履行承诺的教师进行个别谈话,教育批评,取消参加年终优秀考核评比资格、任何级别的先进评比资格、职称晋级资格,并将违规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经学校教育仍不履行承诺的教师,学校将解聘相关人职务,调离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工作岗位。

3.利用星期一至星期五晚自修后搞有偿家教,节假日办班搞有偿家教等情节较重的教师,学校将全额扣除本期绩效工资并报请县教体局处理。

4.学校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落实领导(分管年级)责任制。如有教师出现不履行承诺行为,教师所在的教研组长、分管领导如不予以教育制止并向学校领导报告的,将追究其连带责任,视违规教师的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

青岗镇中心小学校

2013年9月1 日

关于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安驾庄镇夏辉小学 关于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杜绝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肥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意见》、《安驾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实施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各级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各项规定,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充分认识有偿补课的严重危害性,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败坏社会风气的现象实行“零容忍”,教育教师自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廉洁从教、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有偿家教的界定 有偿家教是指少数教师利用节假期休息时间对有补课或课外辅导需求的学生提供有偿服务的活动或行为。 在我校,有偿家教是被严厉禁止的。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长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要负总责、亲自抓,防止流于形式。效。二成立专门机构。校长徐建为组长,负总责;郝传岭主任,为副组长,分管本项工作。成员为本校余下的5位教师。 (二)纳入工作重点,强化师德修养。 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近年来均纳入学校工作重点,高度重视。学校共有七名在职在岗教师,到目前为止,我校教师皆没有参与过有偿补课。 但是为了防患于未然,我校仍然要一如即往的对教师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坚持正面引导,灌输正能量。认真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规定。每学年寒暑假及重要节假日,及时公开学校和安庄镇教育办公室及教育局举报电话,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立举报信箱、悬挂宣传标语,认真组织教师宣誓、签订责任书,公开作出书面承诺。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告知书》、家访、学校开放周、家长电话抽测、学生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建议,了解本校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 四、严肃查处问责 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行“零容忍”,“一票否决”制,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

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 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有偿家教的界定 有偿家教是指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在双休日、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进行教学辅导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为从事有偿家教: 1.在住宅内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2.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3.在校外办学机构中从事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 4.为个人或校外辅导班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5.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自己或以亲属名义招收学生提供食宿,进行学习辅导,并收取费用的; 6.其他有关情形。 二、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 1.各中小学校的教室、课桌凳、器材等教学设备,不得租给或借给他人(包括本校教师),供其为学生收费补课。 2.严禁学校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得与校外办学机构合作,组织学生进行收费补课。 3.禁止教师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教室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动员、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家教,不得为校外办学机构或其他人员介绍家教学生。 三、处理办法 凡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按照国家工资政策,两年内不予正常晋级。处理后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予以解聘。 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上述办法处理外,同时给予行政处分;市、县级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上述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荣誉称号。 3.学校对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监管不力,发现有偿家教行为而未及时制止和处理的,校长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正副校长给予免职处理。 四、健全禁止有偿家教的工作责任制 1.广大教师要加强学习,提高觉悟,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崇高性,主动作出承诺,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良好形象。 2.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树立正面典型,建立教育、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要以“禁止有偿家教”为内容,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师作出不从事有偿家教的书面承诺。建立“禁止有偿家教”自查制度,学校领导班子要在业余时间,不定期调查、走访学生或家长,了解教师有无从事有偿家教行为,发现苗头及时进行阻止和处理。监管和查处不力的,取消学校参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表彰奖励资格。

禁止有偿家教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修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深化我校行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有偿家教的界定 1、在家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获利的。 2、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类培训)获利的。 3、利用学校设施设备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来学生获利的。 4、擅自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群团组织)中兼课获利的。 5、利用职务之便为退休教师或其他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 二、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 1、公办中小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不得租、借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普通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严禁学校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公办中小学校不得以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合作的形式,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禁止在职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和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3、未经学校批准同意,在职教师不得擅自受聘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代课。 三、处理办法

凡违反本规定,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学校对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综合督导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2、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当年不得参加各级学科性考试命题工作,不得参加各级学科性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或担任评委。 3、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首次,由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取消年终评优评先和晋职晋级资格;再次,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并给予待岗处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事有偿家教,由有关部门(单位)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特级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从事有偿家教,由有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未满见习期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给予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四、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 学校要广泛宣传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文件精神,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设立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信访举报。确保本规定的落实。 大高小学

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心得体会

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心得体会 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心得体会1 教育是育人的事业。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学生。少数教师热衷于“有偿家教”,不仅有损教师的人格形象,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也会产生消极的影响。“教育是事业,其意义在于奉献;教育是科学,其价值在于求真;教育是艺术,其生命在于创新。”尽管教育的课程在变、教育的模式在变,但开智启蒙、传承文明、塑造人格的教育本质没有变;尽管教育的方法在变、教师的观念在变,但甘为人梯、引领未来、为人师表的教师职责没有变。为了教育的理想,为了理想的教育,让我们在提升学生的生命质量中,实现我们的人生价值。 一、“有偿家教”违背了师德的基本要求。 爱岗敬业、献身教育是师德的基本要求。只有爱岗敬业,教师才能积极面对自身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才能把握现实,面向未来,才能对人类历史负责!尽管“有偿家教”看起来是一个社会需求,教师用工作之外的业余时间搞“有偿家教”好像也无可厚非,法律对此并没有作明确的规范。但是,仅仅用“合法”的要求来规范教师的行为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是一切行业的底线。身为人民教师,不仅应当模范地守法,而且应该以自身高尚的德行影响社会、引领未来。因此,教师的主要精力应当凝聚在本职工作上,凝聚在教书育人的事业上。在这样一个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中,教师仍然应当坚

守教育的理想,仍然应当担当起塑造社会良知的使命。 二、“有偿家教”偏离了教育的精神内核。 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是师德的核心。我们不能把教师职业单纯看成谋生的职业。教师的职业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带着崇高的色彩:服务学生,既对学生的现在负责,也对学生的未来负责。献身教育是一种价值取向,更是一种精神境界,是教师基本的生命方式。这是教育事业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的本质。教育的使命是研究人、开发人、提升人,促进人全面发展。要完成这个使命,主要靠人民教师的责任感,靠良心发现,靠文化自觉,靠人文怀抱。教师的使命在于用人格孵化人格,用智慧点燃智慧,用生命影响生命。这样的使命要求我们教师凝心聚力,全心全意地把知识、智慧、爱心全部奉献给学生。 三、“有偿家教”异化了纯洁的师生关系。 尽管“有偿家教”只是少数教师的行为,但是它容易使教育涂上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容易使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为金钱关系。教师应当是公正、纯洁、清廉的化身,以身立教、为人师表是教师人格力量的源泉,如果人民教师浑身沾染铜臭,教育的社会公信就会丧失,这对学生、对社会来说,都不是好的兆头。如果放任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这些教师在获取个人利益的同时,可能就会渐渐淡薄对本职工作的责任,渐渐失去师生互动中纯净的情感,失去了与学生共同成长的欢悦和生命发展和创造的满足。爱因斯坦说:“教育,是人们遗忘了所有学校灌输的知识后,仍能留存的东西。”倘若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计划

20**-20**学年度第**学期**镇**小学禁止教师有偿办班、有偿托管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教字[20**]**7号文件的文件精神,严格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有偿托管,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减少学生家庭经 济负担,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认真贯彻《**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文件精神,开展禁止办班补课工作。 1.9月8日召开校级领导会议,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采取措施,制止我校教师有偿办班、有偿托管行为。 2.研究制定我校《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实施方案》。 3.9月9日上午召开全体教师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宣布我校《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承诺书》4.学校和教师签订关于禁止教师有偿办班、有偿托管承诺书。 三、保障措施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学校以校长为核心,组织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开展工作。

**校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本学年的主要责任人。学校建立并形成校长负总责,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头的工作管理机制。 2、建立检查通报制度。 学校将定期组织领导小组人员对“有偿补课、有偿托管”进行检查,坚决查处有禁不止、顶风违规教师,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3、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要及时向广大师生传达,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专项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电话:135********** **镇**小学 20**年9月8日

最新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方案

上古城小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关于开展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我校根据上赛什镇教育辅导站和县教育局有关禁止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育及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我校决定把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守纪律讲规矩”活动的重要内容,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有偿补课“亮剑”,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形象。学校决定从2017年2月27日开始在全校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治理重点 此次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重点为:①在职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②在职教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③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托管;④在职教师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兼课活动; ⑤其他以学生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外组织的校外教学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2月27日至3月末)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贺才年 组员:王登梁邵金鹏李跟兄 (2)学校以召开全校教师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中

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行政法规。 (3)学校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4)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栏、黑板报、标语等形式加强治理有偿补课宣传力度,加深氛围布置。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4月1日至5月末) (1)组织本校教师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问题、找差距、比不足,有关文件精神,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2)认真开展自查,逐年段、逐班、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清理整改。 (3)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有偿补课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教师立即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的教师不上讲台。 (三)检查处理、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至7月10日) (1)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2)研究制定完善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3)总结前三阶段工作经验及教训,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总之,学校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重点整治与长期监管相结合,以社会、家长、学生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师德师风教育和规范教师行为的标准,要强化教育,强化监督,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 上古城小学

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报告

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报告 信庄小学 为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在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不断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努力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全面强化和推进教育教学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我校成立了以张明恒为组长、以班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切实负起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责任,深入到专项治理工作的每一环节,引领全体教师提高认识。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举措: 1、仔细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学校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分析了我校教师有偿家教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重审了专项治理方案和禁止有偿家教的措施与处罚办法,将有偿家教和聘任、评优、职评、年度考核、绩效工资挂钩,引导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 2、出台制度 我们在成立组织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认真学习了《沧州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管理办法》。要求教师廉洁从教,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的关心与支持。同时对于仍然从事有偿家教的老师进行处罚:①、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当年年度考核一律评定为“不合格”;②、取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等称号以及相应的待遇。取消当年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定资格;③、对于明知故犯、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社会影响较大的,定位师德考核不合格,申请调离本学校。④、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移交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公开承诺 首先是全体班子成员公开承诺。在全体教师会上,从校长到班主任、任课教师,按顺序进行公开承诺。坚决不搞有偿家教,并且承诺,假如再搞有偿家教,将引咎辞职。然后,全体教师共同宣誓,表达拒绝有偿家教的决心。最后,我们要求每一位教师签定拒绝有偿家教承诺书和责任书。反思以前的行为,谈现在的体会,写清今后的打算,并且承诺:假如再从事有偿家教,接受学校以及上级部门的任何处理。 4、召开家长座谈会 召开家长座谈会是这次自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座谈会向家长汇报我校整治有偿家教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希望家长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并且做到:一、坚决不把孩子送到老师家去补课;二、理直气壮地拒绝老师家教的要求;三、如果发现我校有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及时向校长室举报或反映。并且向全体家长承诺:在绝对保密的前提下,由学校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对举报的情况进行督查,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教师有偿家教心得体会6篇

教师有偿家教心得体会6篇 现在很多人都在就教师利用假期补课的话题展开大讨论,也让家长和社会对于有偿家教的认识持有不同的观点,我个人认为家教可以帮助学生把课余时间利用起来,不至于去打游戏,对学生的发展是有好处的,我就家教的事说说我的观点: 1,教师家教是利用节假日,自己的时间来赚取金钱,可以说是自己的劳动所得,我们应该加以支持,伟人曾经说过,我们应该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吗!在休息的日子中教师依然在做教学,一方面在教学的过程中增加自己对书本的熟练程度,为教师正常授课增加经验,从客观上说是促进了教学。对教师自身知识的提高也是一个很好的促进。另一方面,教师的收入整体较少,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没有金钱作为生活的筹码都会被社会所累,当教师穷的都揭不开锅了,教师就没有心情教书了,所以从事有偿家教对日常的教学有百益而无一害。所以国家应该加大对教师有偿家教的引导,而不是制止。 2,家教是从事教学活动,从教者应该具备指教资格,在社会办学中的辅导班很多教师根本就没有教师资格证,或者小学的教初中甚至高中,更有甚者在校学数学的来教英语,学化学的来教语文,在教学过程中没把孩子教好,反而把孩子的知识整理的乱七八糟。这样就让孩子学不到知识,家长白送了钱财,所以从事家教工作的人应该是一线的教

师,更适合的应该是专业同步教师。 3,家教应该错开执教者的工作环境,在《教育文汇》中一位老师提出了有些教师利用假期帮自己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我想这样就不好了,因为这样的话,真的会出现辅导过的孩子在班中都特别的照顾,这样不仅对孩子的成长,而且也破坏了教师的形象,学生也会认为教师就是为了钱,那么教师在日常的教学中的威信就大减,对教学都会产生影响。所以,教师应该不能再自己所在的学区进行有偿家教。 4,家教过程中对于大部分的学生进行的应该是方法的指导,信心的树立,以及解题的技巧,而不是一味的帮助孩子讲解书本的例题和作业,在学校教学中大多数的学生都掌握了书本的知识,至于没有好的成绩是因为对方法,信心不足造成的,所以教师在辅导的过程中应该注重方法。 5,家教的场所不应该是学校,也不应该是家里,而是应该是专门的教学辅导机构,学生都进行了很多年的学习,可以说学习的场所就是家,学校,或者是教师的家,如果还是在那学老环境中,学生就会和平时一样,该玩的玩,该不听课的不听课。对学生没有新鲜感。然而辅导机构中既有学习的氛围也有温馨的环境,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就会高点。 以上是我个人对对家教的看法,希望对家会长有益!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就是教师献身精神的生动写照。教师的工作不仅历尽艰辛,而且默默无闻,一生清贫。一支粉笔,两袖清风,三尺讲台,为了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付出了全部的心血,过得却是清苦的生活。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心得体会

<<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心得体 会 长垣县实验中学刘俊艳 这个学期,我校全体教师在校领导的组织下,认真学习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文件。在认真学习了之后我深有体会: 教师有偿补课不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教师想用课余时间为学生补课,真正想提高学生的成绩,顺便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二是:以家教作为自己的第二职业,赚取外快。但不论是出于怎样的动机,长此以往教师有偿家教对学生,甚至对家庭,对社会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学生的时间被日常学校的功课塞满满的,他们自由思考的时间很少。再加上额外的繁重的补课的话,那么他负担过重,学业落后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教师出于好的动机为学生家教,但结果可能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不仅浪费了学生的时间,还浪费了家长的金钱,最严重的是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对以后的学习产生不良后果。 学生要想在短时间或者更有效率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就必须请家教上小班课程。特别是当面临升学的时候,这种家教似

乎也是必要的!但这种必要却需要付出金钱代价,对一个 家庭经济情况一般的孩子来说,这笔额外的费用是不容小觑的。 近几年,随着素质教育的逐步开展,各学校开始关注学生除基础知识外素质的培养,也相应的推出了各种特长加分政策。很多家长“望子成龙”的愿望泛滥成灾,不论有用没用,也不管自己的经济状况是否承担这笔不小的培训费用,盲目的为学孩子报了各种特长班。 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习,我举双手赞成。不仅是对学 生,就是对自己来说,也意义非凡。 教师,作为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担负培育下一代的艰巨任务。“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在当前形势下,作为在职教师更要从自身做起,做到“廉洁从教”,无论面对怎样迷离的尘世,都应始终坚持一面廉洁的大旗,遵守职业道德,坚守高尚情操。

关于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关于严禁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自查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与《蓟县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自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坚决禁止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努力建立长效监督防控机制,弘扬正气,通过自查治理,积极营造我校良好教育教学环境。 三、自查治理内容 1、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行为。 2、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3、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行为。 4、在职教师组织、推荐与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 5、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她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 6、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与她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自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严禁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王化谊同志就是严禁有偿补课自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加强对严禁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自查治理工作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注重“纠察”与“治理”同步推进,有效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3、制定专项治理与自查的工作方案,认真部署专项治理与自查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积极整改列到位。通过治理有偿补课,使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自觉规范职业行为,提高师德修养水平。 4、加强对教职工的宣传与教育,把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教师、学生与家长。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自尊自爱,注重形象,抵制诱惑,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5、通过自查治理,净化教育环境,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及时调查、核实、查处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具体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自查治理舆论氛围 通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学习宣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与《蓟县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与师德师风教育,就是教师人人知晓,人人明白。 通过致家长一封信与校讯通等形式,向学生与家长宣传禁止学校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发挥学生、家长的民主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电话(138XXXXXXXX)。

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

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责任书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和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端正师德师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严肃教师纪律,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研究决定与所有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 一、对有偿家教的界定 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面向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从事有偿家教: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3、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4、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的,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 5、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的; 6、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的。 二、对有偿家教的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同时取消三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和工资晋级等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作落聘待岗一年处理。现任名师、十佳教师、教学能手、骨干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举报电话:3851142 青州市邵庄初级中学(盖章) 章) 教师签字: 二0一二年一月十五日

房村镇“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房村镇“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5号)《泰安市“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泰教师训〔2018〕11号)关于印发《泰安高新区“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高社教字[2018]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做到爱岗敬业、廉洁从教、诚信服务,从事有偿补课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反映有偿补课的投诉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治理时间 2018年3月至7月集中整治。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4月1日-5日) 各中小学、成人教育学校、幼儿园要迅速部署此次专项活动, — 1 —

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的舆论态势和氛围。及时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泰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泰安市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二)开展自查自纠(4月6日-20日) 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以及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逐校逐人摸清、摸实有偿补课情况,并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格按要求公示投诉电话、信箱,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投诉渠道畅通,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建立有关工作台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件落实,认真处理,及时回应。房村镇教育办公室将争取公所、民政办、工商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 — 2 —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午托机构服务自查情况的报告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午托机构服务自查情况的报告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午托机构服务 自查情况的报告 我校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近日,我校召开了全体教师会议,学习了会议精神,严肃强调,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午托机构服务。现将对我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午托机构服务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午托机构服务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课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本校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学校与教师签定《严禁教师有偿补教、参与校外午托机构服务责任书》。为了禁止教师参与此类活动,我校下大力气组织力量进行整治: 1、召开教工大会。学校召开了全体教工大会,组织学习有关会议精神,组织教师对照反思,查摆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2、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3、严禁学校或我校教职员工举办任何形式的学生补习班、提高班、辅导班或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午晚托管班,坚决刹住不良歪风。 4、暂没发现有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校外午托机构服务。 小学 201X年3月9日

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 校外午晚机构服务自查报告 根据上周局主要领导指示,并在上星期五召开的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将本单位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午晚托机构服务的情况进行全园排查。 一、我们在本周星期一召开全园教师大会,传达局里的会议精神,使全体的教 师对有偿补课产生的恶性效果有新的认识,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禁止我园 的老师参加类似的工作。 二、经过全园教师的自查自纠及排查,我园没有老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午晚托机 构服务。 三、再次组织全园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做好笔记及反 思;并要求老师要关每个孩子,认真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时刻提醒家长妥善安排孩子的托管工作。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方案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十项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法律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建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市教育科技局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中小学校长及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负责人 二、整治内容 暑假期间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民办培训机构或其他个人机构有偿补课、介绍生源获取报酬等突出问题。 三、有关安排及要求 1.整治期限:8月1日-31日 2.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3日):以校通过各种有效手段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3.学校自查阶段(8月1日-3日):以校开展自查自纠。 4.检查抽查突查阶段(8月1日-31日):教科局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检查抽查突查,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仍然顶风违

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要重点打击。发现违规的教师按政纪处分的顶格规定处理,所在学校的书记、校长按政纪处分的顶格处理。 5.总结反馈阶段(8月29日-31日):各校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反馈,形成报告上报教科局。 6.各民办培训机构及民办学历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雇佣在职教师代课,不得委托在职教师介绍生源,不得委托在职教师做宣传,不得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提供场地设施。如有违规行为,从重从严查处。 7.延伸巩固阶段(开学后):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并作为今后的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露头就打,反弹必惩,形成高压态势。 8.各校书记、校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

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心得体会 石横镇中心小学王庆平 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颇有体会,说到底,这一规定旨在加强教师的师德师风。在我们国家新的历史时期,要建设一支为人民服务的,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为师德建设注入新的内容,增加新的内涵 通过师德师风的教育学习,我对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较明确的认识。师德建设决定教师队伍建设的成败,也就决定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成败。教书育人,教书者必先学为人师,育人者必先行为世范。教师职业的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而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的灵魂。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另一方面,师德直接影响着学生们的成长,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因此,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或突出问题,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极有必要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也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新课程改革的必然要求。 对照教师法等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我认为教师应注意从下面四个方面加强学习和修养。 一、热爱教师职业是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教师职业也是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我们不应该只把教师作为一种职业,更应该把教书

育人作为终生奋斗的事业。每一个人都是平凡的,在平凡的岗位上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就是伟大的。 二、在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方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真正做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 三、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新时期教育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学生观。现代教育提倡教育工作者与学生是平等的师生关系,教师要有服务意识,这已成为全社会都普遍认同的观点,爱和责任是师德之魂。青少年学生都是尚未成年的孩子,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难免有缺点和错误,作为教师不能一味批评指责他们,而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和他们谈心,谈感受,让他们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才会关心学生,了解学生,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才能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 四、刻苦钻研业务。精通教学业务是教师之所以成为教师的关键。只有精通业务,才能将科学文化知识准确地传授给学生,而不至于误人子弟。教师要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就必须自觉坚持学习和参加业务培训,并在教学实践中锻炼和提高。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在教育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教师要想有效的从事教育活动,就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素养。也就是我们说的职业道德。 教师的职业道德就是指在共产主义道德的指引下,通过教育劳动过程逐步形成并必须遵循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和。 雨果曾说过:“花的事业是尊贵的,果实的事业是甜美的,让我们做叶的事业吧,因为叶的事业是平凡而谦逊的。”我想,教师所从事的就是这种叶的事业――平凡而伟大。 “言必行,行必果”,行动实践远胜于说教。师德,不是简单的说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自查报告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我校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我校按照县教体局、镇中心校的要求,认真开展了治理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工作小组,确实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学校成立了以杨国旗校长为组长的“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课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 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含校外开办“托教”)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我校制定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问题治理实施方案”并下大力气组织力量进行整治: 1、召开教工大会。学校于9月2日下午召开了全体教工大会,向全体教师发放了《杜绝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承诺书》,认真组织教师对照反思,查摆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设立校长信箱和举报电话(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领导小组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3、严禁学校或我校教职员工借本校的场地和师资举办任何形式的学生补习班、提高班、辅导班或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坚决刹住不良歪风。 4、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各种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后,提高了对价值观、人生观的认识,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5、我校将不定期组织监督人员深入班级和周围群众,通过举报电子信箱,开座谈会,发动教师进行自查、互查,发现问题要整改并及时通报,对严重违法违法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精神,在全校掀起“树形象,学优秀,做贡献”热潮。 三、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课的活动。 通过全体教职工自查自纠,目前,我校教师不存在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等)现象。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得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品德修养是教师形象的关键,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构建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努力创造教师新形象,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适应新世纪需要的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

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引导广大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有偿家教的界定 本规定所称有偿家教,系指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或其它时间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的课外辅导、补习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行为。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1.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里等 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2.利用学科不同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 回去报酬的; 3.利用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4.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二、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 1.禁止在职教师从事第一条中列举的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2.禁止公办中小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教师个人或社会办学机构,供其举办 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活动。 3.禁止公办中小学校参与各种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学校不得以与校外办学机构合 作的形式,利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进行收费补课。 三、处理有偿家教的办法 凡违反本规定的,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 回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绩效工资的扣减按 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情节严重的,由 教育行政部门依照相关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或者由学校解除聘用关系。 3.凡经查明中小学在职教师具有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学校及相关部门一律不得聘任 其参与中、高考命题、重要学科质量检测命题,不得聘其担任市、区两级学科中心 组成员、重要学科竞赛活动的评为工作。 4.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单 位)给予诫勉谈话;特级教师、教授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从事有偿家教的,经教 育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撤销其相关 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不再与其签 订聘用合同。 5.因组织或参与对学生的有偿家教活动,致使受辅导的学生受到伤害或发生安全事故 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公办学校对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未及时予以查处的,教育行政部门给 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治理有偿家教的机制 1.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纳入本地区教育行风建 设、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加强在职教师的管理,加强 督促检查,形成教育、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有偿家教长效治理机制。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方案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十项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法律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建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市教育科技局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中小学校长及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负责人 二、整治内容 暑假期间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民办培训机构或其他个人机构有偿补课、介绍生源获取报酬等突出问题。 三、有关安排及要求 1.整治期限:8月1日-31日 2.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3日):以校通过各种有效手段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3.学校自查阶段(8月1日-3日):以校开展自查自纠。 4.检查抽查突查阶段(8月1日-31日):教科局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检查抽查突查,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仍然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要重点打击。发现违规的教师按政纪处分的顶格规定处理,所在学校的书记、校长按政纪处分的顶

格处理。 5.总结反馈阶段(8月29日-31日):各校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反馈,形成报告上报教科局。 6.各民办培训机构及民办学历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雇佣在职教师代课,不得委托在职教师介绍生源,不得委托在职教师做宣传,不得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提供场地设施。如有违规行为,从重从严查处。 7.延伸巩固阶段(开学后):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并作为今后的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露头就打,反弹必惩,形成高压态势。 8.各校书记、校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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