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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条例

辅导员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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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教社政…2005?375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华水党…2006?44号)等文件精神,在全面总结我校长期积累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有效措施及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学生发展与学校发展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第三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要措施和迫切

要求,是我校的优良传统和长期任务,是学校党委、行政和各学院的重要职责。

第四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必须坚持“选拔、使用、管理、培养、提高”的方针,按照“政治强、作风正、纪律严、业务精”的素质要求,明确“职业化、专家化”的发展方向,实行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精干稳定的组建制度,同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形成良好氛围紧密结合起来。

第二章辅导员工作职责与要求

第五条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是:

(一)根据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理念,以“立德树人”为主要任务,紧密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把握大学生思想实际,通过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专题教育、课堂教育等,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二)顺应大学生组织形态变化实际,利用党团工作、学生组织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公寓建设等途径和载体,做好学生组织管理工作,发挥学生骨干作用,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结合大学生发展需求,开展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事务管理和咨询辅导工作。

(四)参与处理涉及大学生的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和社

会稳定。

第六条辅导员的工作要求是:

(一)承担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到学生中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每学期至少同每个学生深度辅导一次。定期与学生家长及任课教师联系,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注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起来,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二)大力加强党团组织和班级建设。带领并指导学生党支部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指导团支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充分发挥班级和学生骨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定期召开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至少主持召开三次有特色的主题班会或团日活动。

(三)密切关注每位学生专业学习任务完成情况,抓好学风建设、班风建设,积极引导学生学业健康发展。

(四)积极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公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熟练掌握网络基本应用技术,积极利用网络工具与学生沟通交流,掌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充分发挥学生公寓“思想教育、文化建设、行为规范、生活服

务”的功能,将育人工作融入到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之中。

(五)做好学生事务日常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等工作,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及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工作,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掌握贫困大学生的基本情况与思想动态,建立贫困大学生档案,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帮困助学、诚信教育等工作,培养大学生自立自强的精神。

(六)积极参与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和自身情况,可适当承担(原则上每周不超过四学时)“形势与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教育”、“党课”、“团课”等教育教学任务。指导学生进行职业发展规划,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配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心理咨询教师,做好大学生的个体咨询及团体辅导,积极参与校、院、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网络建设。

(七)努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与和谐。熟悉学校应对和处臵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及时有效地化解和处臵涉及学生的有关矛盾和问题,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臵工作。

(八)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主动掌握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水平。积极参加辅导员职业培

训,提高做好辅导员工作的各项能力。积极参加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等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九)加强德育理论研究和工作计划总结。做好学期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新形势下德育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工作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工作,每学年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学术论文。

第七条辅导员应坚持以下工作制度:

(一)班会制: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或团日活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与政策教育,总结安排工作。

(二)日志制:建立健全信息工作队伍,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班级各个方面的问题,并如实、完整地记入工作日志。

(三)联系制: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通报学生情况、听取家长意见、取得家长支持,积极发挥家长对学生教育的作用;与任课老师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生上课、学习情况,与任课老师协同做好对学生的专业教育和培养工作。

(四)听课制:每周要跟随所带班级听课,保证每门课听课至少二次,注意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本学院和学校教务部门反馈,为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积极努力。

(五)巡视制:每逢所带学生参加考试,辅导员都要作为考场巡视员参加巡查,与考务人员一起认真维护考场秩序,帮助学生树立良好考风。

(六)例会制:参加由学院党委召集的每周一次的辅导员工作例会,汇报工作,交流经验,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接受上级布臵的工作。

(七)档案制:完整建立所带学生的基本情况档案,包括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困难情况、心理变化、学籍变动、奖惩情况、住宿情况等。

(八)责任制:辅导员对其所管的学生负责,当遇到重大和紧急事件时,辅导员是报告和处臵的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辅导员配备与选任

第八条辅导员的配备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辅导员岗位总体上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配备,保证每个学院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

第九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专业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要担负相应职责。

第十条辅导员选任应当坚持如下标准:

(一)政治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觉悟高,具有较强的政治分敏感性,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臶鲜明,能与党中

央保持高度一致。辅导员应是中共党员。

(二)思想品德优良。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敬业,情操高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使命感和奉献精神,讲团结,顾大局。

(三)组织观念强。服从领导,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纪律严明,作风正派。

(四)业务素质好。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和咨询等有关科研的基本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语言、文字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五)辅导员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六)身心健康,具备承担辅导员工作任务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第十一条专职辅导员原则上从校内或重点大学的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中招聘;也可选拔品学兼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免试推荐校内硕士生的方式,保留入学资格先担任二年专职辅导员,第三年开始读研,并转为兼职辅导员。

第十二条兼职辅导员可从各学院专业教师队伍中选任,也可从党、政干部和在读党员研究生中选拔。兼职辅导员所带班级原则上不少于四个班。兼职辅导员的选拔配备由各学院党委考察确定,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第十三条专职辅导员的选任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辅导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负责人事、学生管理工作的副校长和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学生工作部、组织部、纪委、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领导及有关专家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章辅导员管理与培养

第十四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管理。学校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上下协同、各方配合的领导管理体制,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做好全校辅导员的宏观管理、指导、培训等工作;党委组织部负责辅导员的职务任免;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落实辅导员相关政策及待遇。各学院党委、行政负责本单位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指导、培训、检查、考核、奖惩等,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负责。

第十五条专职辅导员必须以主要精力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未经学院党委和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同意,不得再兼任其他工作。

专职辅导员任职不满四年不得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任职满四年后,经学院党委和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同意,可承担每周不超过四学时的专业课教学任务。

第十六条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分团委书记(副书记)是专职辅导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成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分团委工作的同时,应带120名左右的学生,并参加辅导员工作考核,享受专职辅导员的各项待遇。

第十七条辅导员获上级批准调整、离任时,要认真进行工作交接,向新任辅导员介绍情况,移交文件、工作日记、经济账目和有关资料,未经交接,不得离岗。

第十八条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学校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专职辅导员进行脱产、半脱产或在职培训进修。

第十九条专职辅导员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经学校批准,可在职攻读相关专业学位,努力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

第二十条学校每年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对于发表相关论文、取得相关科研成果和获得相关奖励的辅导员给予一定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一条建立辅导员培训制度,根据具体情况举办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专题培训、骨干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对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事政策、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培训。各学院党委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辅导员的

培训与工作指导。积极支持辅导员参加教育部、教育厅主办的骨干辅导员培训班。

第五章辅导员考核与待遇

第二十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以本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考核,考核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奖惩、晋级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考核不合格的专职辅导员,取消辅导员工作补贴,扣发50%岗位津贴,并由学院领导和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意见,当年不得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称;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者,调离辅导员队伍,交学校人事处按照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作出安排,四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晋升高一级职称。

考核不合格的免推生辅导员取消公费研究生待遇,按自费研究生对待;考核不合格的兼职辅导员是在职教师和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是在读研究生的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

对于玩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辅导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统一的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臵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专职辅导员可按助

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十五条学校在职称评定工作中为辅导员单列指标,并可根据情况设立德育学科组,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应根据评聘教师职务的条件和辅导员岗位基本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级以下职务主要考察工作实绩。在计算辅导员教学工作量时,应包含承担党课、团课、专题讲座、指导社会实践活动等所获得的教学工作量。

第二十六条具有硕士学位的专职辅导员连续工作满两年,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副科级职务待遇。

具有硕士学位的专职辅导员享受副科级职务待遇后连续工作满两年,考核合格且考核良好以上至少一次者,可享受正科级职务待遇;连续工作满三年,且考核合格者,可享受正科级职务待遇。具有博士学位的专职辅导员连续工作满一年,考核良好以上者,可享受正科级职务待遇;连续工作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者,可享受正科级职务待遇。

专职辅导员享受正科级职务待遇后连续工作满两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考核良好以上至少一次者,可享受副处级级职务待遇;连续工作满三年,考核均为合格者,可享受副处级职务待遇。

专职辅导员享受副处级职务待遇后连续工作满两年,考

核均为良好且考核优秀至少一次者,可享受正处级职务待遇;连续工作满三年,考核均为良好以上者,可享受正处级职务待遇;连续工作满四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考核良好以上达三次者,可享受正处级职务待遇;连续工作满五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考核良好以上达二次者,可享受正处级职务待遇。

享受职务待遇是指在住房、校内各类津贴等校内待遇上分别参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管理岗标准执行,在参与学校组织的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时,相应任职年限可分别自享受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职务待遇之日算起。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立辅导员工作补贴。辅导员履行其工作职责,经考核为合格、良好、优秀者,分等次获得辅导员工作补贴。

第二十八条学校鼓励辅导员长期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向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专职辅导员聘期不少于六年。

第二十九条担任专职辅导员满六年要求转岗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党委学工部和人事处批准,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到校、院党政管理部门工作或转为专业教师。如确因工作需要,担任专职辅导员未满六年要调整到校、院党政管理部门工作者,应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提出意见,报校党委研究

批准。

转岗人员从离开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第二个月起不再享受其在辅导员岗位上享受的各项待遇。

第三十条身份是专业教师、党、政干部的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工作考核合格,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转为专职辅导员;身份为在读研究生的兼职辅导员,辅导员工作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为良好以上,毕业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留校做专职辅导员。

第三十一条专业教师担任兼职辅导员,如果考核合格每带一个班可计12个教学工作量,最高计60个教学工作量;如果考核为良好每带一个班可计15个教学工作量,最高可计75个教学工作量;如果考核为优秀可每带一个班可计20个教学工作量,最高可计100个教学工作量。兼职辅导员在职称评定时,教学工作量按此标准予以减免。

第三十二条学校设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专项经费,用于辅导员的教育、管理、培训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以学年考评结果为重要参考,学校每学年组织评选优秀辅导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各学院应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时,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附件: 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保证高等学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具有报名资格、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报名。在报名时,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结合本地区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开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 4.考生志愿的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办法,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根据本地区实际和招生工作需要作出具体规定。考生志愿表(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设计,应充分反映考生报考意愿、有利于录取投档工作、有利于高等学校录取时专业调剂。 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以及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各报名点要加强对考生填涂报考志愿表(卡)的技术指导。 考生填涂的报名登记表、志愿表(卡),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电子档案 5.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学习要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学习要点 1.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 2.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宗旨。 3.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内涵。 4.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5.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基本任务。 6.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组织的设立。 7.中国共产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 8.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干部的设立。 9.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机关的设立。 10.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十条原则。 11.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根本作风和方法。 12.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四个结合”。 13.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三个紧贴”和“一感三性”。 14.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15.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 16.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内容。 17.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 18.共产主义青年团建设和青年工作的主要内容。

19.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20.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 21.保卫工作的主要内容。 22.军事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23.科学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 24.文化体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25.群众工作的主要内容。 26.军人褒奖、福利和抚恤优待的主要内容。 27.经常性思想工作的主要内容。 28.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29.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30.战时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31.政治工作研究的主要内容。 32.党的各级委员会的任期和委员的党龄要求。 33.党的各级委员会的职责。 34.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坚持的制度和原则。 35.党的各级委员会对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的要求。 36.党的各级委员会坚持集体领导的要求。 37.军政首长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党委决定的要求。 38.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权利的要求。 39.党的委员会决策的要求。 40.党的各级委员会自身建设的要求。 41.党的各级机关委员会的职权。

总务处安全责任书.doc

总务处安全责任书 学校是培养二十一世纪人才的摇篮,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着学生的安危、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而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学校总务处在安全责任中有着重大的作用。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务处安全责任书,供大家参考。 总务处安全责任书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学区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对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广大师生及校舍安全,校长与负责人特签订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省市县、学区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以对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到突出位置,作为自身工作的首要职责和责任,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做好。 二、全面落实、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报告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因管理不善、防范措施不力、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负责校园、校舍、物资财务、生活福利、食堂以及后

勤服务等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控制事态扩大,把影响降到最低的程度。 四、坚持警钟长鸣,持之以恒扎实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提高各方面活动的组织程度,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环环紧扣,层层落实,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安全,争创"平安校园"。 五、责任时间: 校长签名:负责人签名: 20XX年9月 总务处安全责任书篇二 为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更有效地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全体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校长室与各部门签定安全责任书,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是总务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学校管理条例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一、总务处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对教学区用房、办公楼及体育设施、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迅速及时加固维修,消除隐患。校内基建维修及其它临时性建设,必须在施工地带放安全警示牌,搭安全网或护栏,提高安全意识。 二、总务处要加强学校饮水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教室、办公室的消毒工作。 三、加强学校电教设备(微机室电脑、投影仪、教师办公

招生办日常管理制度2

招生办日常管理制度 为维护好日常的办公秩序,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供工作效率,提升职业化水平,招生办特制订一下日常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1. 全面负责本校的招生接待及学员服务工作。 2. 负责学员档案的建设及维护工作。 3. 准确熟练地收点学员现金,打印听课证。 4. 每日上班前认真检查电脑、计算器、验钞机等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并作好清洁保养工作。 5. 为学员提供所需要的信息,热情、周到、细致地帮助学员解决各种需求。 6. 每天收入的现款必须与学费日报表核对相符并于当日17:00点后及时到学校办公室报帐。 7. 在报名过程中,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须通报招生主管协商解决,招生主管不能解决的,由招生主管申请领导处理。 8. 招生接待人员应妥善保管当日所收学费,提高警惕性,外出时及时将自己的抽屉琐上,保证资金的安全,尽量杜绝收到假币。 9. 全面负责报名接待区域内的清洁。 二、行为管理规范: (一)仪容仪表规范 仪容仪表是员工个人形象展示的首要途径,也是传递企业形象的重要渠道。 仪容仪表是以人为载体的视觉形象展示,规范而又极富内涵的个人形象不仅有利于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更是的突出反映了企业的文化内涵。 1.面带笑容,保持开朗心态,有利于营造和谐、融洽的工作气氛。 2.保持身体清洁卫生,这不仅是健康的需要,更是文明的表现,有利于与人交往。3.头发梳理整齐、面部保持清洁。 4.手部干净,指甲修剪整齐,不宜涂抹鲜艳指甲油。 5.不宜化浓妆,化妆等事情应在上班之前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化妆的需提前

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检查时说明的不予批准。 6.工作期间,着装以西装、工作服为主。 7.工牌佩戴规范,端正佩戴于左胸前。 8.保持服装整洁。 9.不宜佩戴有声响的饰物。 (二)言行规范 1.在报名接待、学员电询的过程中,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每一位学员,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严格禁止与学员发生冲突。 2.与他人交谈时,不宜出现插入、打断、讽刺、模仿等不礼貌行为。 3.在交谈过程中,不宜出现过激的言语或过分的玩笑。 4.在交谈过程中,应合理使用行为语言以配合表达,如:微笑,点头等。 5.交谈时不可用手指点他人。 6. 在工作区内招生接待人员应注意仪表,不得斜靠背椅,不得趴卧办公桌,不得托腮,不得与其他工作人员勾肩搭背。 (三)电话管理规范 1.在接待电询过程中要使用本校规范用语“喂,您好!…”、“请稍等。 2.电话作为办公工具,尽量避免谈论私事。因私通话时间不宜超过3分钟,以保持线路畅通。 3.通话过程中,不宜与第三者岔话。 4. 在电询过程中要语气温和热情,温和热情的语气有利于双方的交流和沟通。5.发音清晰、流利,使用标准普通话。 6. 语言要简洁明了,言简意赅地将要讲的事情表述出来,尽量缩短电询的时间。 7. 如果来电需要留言,一定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完毕后向对方重复一遍,以确保准确无误。 8. 工作时间内要保持手机处于正常状态,晚上8:00前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联络。 9. 会议期间,应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停。会议期间一般不宜接听手机,对于重要的来电,应到会场外接听。 (四)日常工作规范

新版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知识测试题 考试题 试卷 试题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知识测试题科室: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自起施行 A、2018年12月20日 B、2018年11月21日 C、2018年09月21日 D、2018年11月20日 2.每管理1000卷档案一般应当配备名专职工作人员。 A、1 B、2 C、3 D、4 3.对于应当归档的材料准确分类,逐份编写材料目录,整理合格后,一般应当在月内归档。 A、1 B、2 C、3 D、4 4.查阅档案应当人以上,一般均为党员。 A、1 B、2 C、3 D、4 5.1990年中组部召开第三次干部档案工作座谈会,修订完善了《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印发)。 A、1990年3月 B、1990年4月 C、1991年3月 D、1991年4月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6分,共30分) 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适用于。 A、党政领导干部 B、机关公务员 C、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D、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与《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相比,《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主要在以下方面作了调整和完善。 A、明确新时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定位 B、加强顶层设计 C、突出全面从严要求 D、注重效用发挥 3.新形势下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要遵循原则? A、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B、依规依法、全面从严 C、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D、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E、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F、及时高效、以人为本 4.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原则有? A、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坚持“凡提必审” B、“凡进必审” C、干部管理权限发生变化的“凡转必审” D、以上都不是 5.《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解决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问题有具体措施? A、严明“建”的职责 B、严肃“管”的纪律 C、严格“用”的程序 D、严抓监督惩处 三、判断题(每题3分,共15分。“√”“×”) 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与其档案管理同在一个部门且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人员的档案,由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另行指定专人管理。() 2.干部人事档案分为正本和副本。() 3.干部死亡5年后,其人事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保存,按同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规定进馆。() 4.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

巡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门巡视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 第三条巡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巡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臵 第五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工作职

位。 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第九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有关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决定巡视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中央巡视组负责对下列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负责对下列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南华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2015-04-09 18: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前,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日趋明显,既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带来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条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为国家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任。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研究生业务素质培养紧密相关,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是我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制,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明确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是当前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机构与队伍 第三条两级管理体制与院系负责制。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南华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附院及校外培养协作单位,下同)(学院研究生工作组)两个层面上具体实施,根据研究生的特点和教育规律,建立起以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和辅导员为主体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领导决策机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为具体职能部门。学院则通过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对所在单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进行负责,学校将各学院研究生工作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状况作为院系党政负责人的考核指标之一。 第四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对研究生德育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规划,努力形成党委领导、党政结合,强化管理、全员育人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德育工作机构、人员、编制进行统筹,从机制上保证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研究生的培养与日常管理的全过程。建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处处长、校团委书记、校宣传部部长和各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与书记组成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两次学院研究生工作组长、副组长会议,对学期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协调和小结。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模板】

附件1 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管理,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维护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工作 (一)高考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20号)、《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6〕12号)执行。各地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进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政策,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

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中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二)考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学业水平考试等级、高中毕业成绩、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考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信息,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或高中毕业鉴定等。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中学籍档案、综合素质评价、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表、高考志愿表、体检卡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校验、确认,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四)电子档案的报名信息、志愿信息是考生考试、录取、高等学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考生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要加强考生在报名、考试等

政治工作条例论述题

新《政治工作条例》知识测试题 简答题 1、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党的生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2、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全面落实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和任用机制,调整配备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军队人才战略工程,培养造就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建立和完善干部工作政策和法规制度,做好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3、军人褒奖、福利和抚恤优待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立健全军人褒奖、福利政策和法规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军人实施褒扬奖励。督促检查军人福利待遇的落实。会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抚恤优待政策和法规制度,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和残疾军人进行抚恤,对军人及其家属实施优待。 4、经常性思想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针对官兵的思想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发挥部队、社会、家庭和思想工作骨干队伍的作用,开展群众性思想互助活动。注重人文关怀,搞好心理服务工作。 5、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贯彻军事训练的方针、原则,保证军事训练的正确方向。适应机械化条件下军事训练向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转变,做好使命课题训练、联合训练、战略战役首长机关训练、基础训练中的政治工作。进行形势和军事斗争准备教育,引导官兵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激发部队练兵热情,培育部队的战斗精神和优良作风。做好军事演习中政治工作。会同有关机关组织开展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教育训练。开展战时政治工作研究演练,制定和完善战时政治工作预案。 6、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适应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要求,进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我军战斗队、工作队、宣传队作用。进行后勤保障、装备保障、科学研究、科学试验、院校教学以及国防施工、战备执勤中的政治工作。 7、军队党的各级委员会的任务是什么? 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执行上级党的委员会的决议、指示和上级首长、领导机关的命令、指示;组织官兵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

总务管理工作制度

总务处工作制度 学校总务管理是教育教学的坚强后盾,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使学校的总务管理更有效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财产管理制度 1、物品登记验收制度 学校财产逐一登记造册,凡购进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时入帐、入库并进行分类登记,购进、领出建立验收经手制度。物品采购,验收、入库、入帐三个环节要相互制约,严防出现漏洞。 2、学校财产保管使用制度 学校财产原则上实行专人保管,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使用清册。采用部门负责制,各部门都要确定主要负责人,总务处将有关的物品分发到各主要负责人,教师领取物品时,向各负责人写出物品领取清单,分管负责人签字后由总务处发放,保管员根据物品领取单发放并做好发放登记。 学校的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安排分配,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并建立相应登记册。 3、学校财产检查制度 总务处每学期对全校所有资产进行一次检查,(班级财产每学年登记造册,期未对照检查)发现遗失和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或遗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优秀的责任人,班级进行表扬;对问题较多的责任人或班级进行相应的批评。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校产及设施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报废报告。维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修理。 二、教学用品的供应制度

1、每学期的开学之前,总务处应优先考虑全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要的物品要及时分发,保证按时正常开学。 2、既要保证供应及时,又要注意克服不必要的浪费。 三、物品借用制度 1、物品借用人打借条由学校主管后勤副校长签字批准(课堂教学借用除外)。要明确使用期限,联系电话。 2、保管员须凭有领导签字的借条外借相应物品,收回之后,认真检查是否损坏,如有损坏及时处理.对到期不还者要及时通报相关领导。 3、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四、赔偿制度 期末,总务处会同班主任对教室物品及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对因责任事故损坏的桌椅、门窗、玻璃等要按价赔偿。 师生员工所借公物如有损坏和遗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保管室存放的物品,如因不负责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为损坏和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工作人员调出,所借所用公物要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 五、日常工作制度 1、总务处对每周后勤工作做出周工作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对每日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与当日下午下班前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分管副校长根据具体情况向校长汇报。做到工作自上而下逐级安排,自下而上逐级汇报请示,形成科学规范的工作程序。 2、精打细算,开源节流,注重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用好每一分钱。规范购物管理是开源节流的主要环节。在采购物品中,能批发的决不零购;须在校外安排的任务,要做到同等质量比价格。同时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条例》应知应会-政法工作条例应知应会

《条例》应知应会:政法工作条例应知应会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应知应会1.《条例》是何时发布的?答:20XX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XX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 2.多少人设立党委?多少人设立党总支?多少人设立党支部?多少人设立支部委员会?答: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3.党委每届任期多长时间?党总支、党支部每届任期多长时间?上级党组织一般应提前多长时间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答:国有企业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4.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几人组成?党总支一般由几人组成?支部委员会由几人组成?答: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 国有企业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5.请简要说明一下什么是“党建入章”? 答: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6.“三重一大”事项指的是什么?答:重大问题决策、重大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7.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是怎样的? 答: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8.简要描述一下什么是“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答:符合条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 9.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几次集中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在多长时间内完成任职培训? 答: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新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保证军队干部选拔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育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是指军队院校招收生长干部学员的工作,包括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青年学生)和士兵。 第三条军队院校招生工作是建设军队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基础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培养、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总政治部主管全军院校招生工作,组织拟制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制定有关规章和军队院校招生计划,部署军队院校招生工作,协调解决军队院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总参谋部参与拟制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和军队院校士兵学员招生计划,负责军队院校士兵学员招生的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命题工作。 第六条总后勤部参与拟制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制定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经费标准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组织实施有关保障。 第七条总装备部参与拟制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组织实施有关保障。 第八条军区级以下单位各机关在本单位党委、首长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单位军队院校招生的有关工作。 第九条军区级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军队院校招生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下同)会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成立的本省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军队院校在本省招收青年学生的有关工作。 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院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全军招生办公室在总部领导下,负责承办全军院校招生工作。 军区级单位、省军区的招生办公室和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在本级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和上级招生办公室指导下,分别负责承办本单位、本省军队院校招生工作和本院校招生工作。省军区招生办公室还负责承办本单位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的有关工作。 军级单位招生办公室在本单位首长、机关领导和上级招生办公室指导下,负责承办本单位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的有关工作。

2016年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全文,最新版巡视工作条例全文

2016年中央巡视工作条例全文,最新版巡视工作条例全文 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下面是小编搜集的条例全文,仅供参考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政治工作条例》

《政治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这支军队地唯一宗旨。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始终不渝地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社会主义。 第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担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任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引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思想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做到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为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而奋斗。 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其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实现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保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生命线。 第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南。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引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指针,也是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根本指针。 第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新时期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服务于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人民军队的性质,保证以培养又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军人为目标的军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军队内部的团结和军政军民团结,保证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八条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部队的单位(以下称团级以上单位)设立党的委员会,在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在连和相当于连的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党的各级委员会(支部)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对军队领导的根本制度。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实行军队系统和地方党的委员会的双重领导制度,既坚持军队系统的垂直领导和隶属关系,又受同级地方党的委员会领导,市同级地方党的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第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总政治部;团级以上单位设立政治委员和政治机关;营设立政治教导员;连设立政治指导员。 第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在新时期必须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主要是: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原则;坚持人民军队的宗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部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判和自我批评;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的原则;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的制度;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

学校总务处规章制度

学校总务处规章制度 学校是国家的事业单位。它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国家教育经费和学校自己的创收。因此,必须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掌管,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进行支配和使用。 一、财经制度 1、学校一切收支必须按国家要求发生每一项经济往来,填制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根据核对无误的原始凭证上帐注册。 2、学校的一切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的总务主任和会计人员认真的履行财会手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履行财会手续,擅自开支。 3、学校的每一项开支必须遵循勤俭节约和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公出人员除了特殊需要,且经校长审批外,不住高级宾馆,不请客送礼。 4、学校大额的经济活动,由校长会议商定,根据情况校长赋予后勤校长,总务主任一定的审批权限。 5、学校各部门采购的一切物品,图书仪器设备等必须严格履行采购、验收、审批三个手续,及时上帐。 二、物品管理 1、学校一切物品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调配,保管人员在总务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具体的物品管理工作。 2、对购入的物品,保管人员要认真验收,严格把住数量、规格、质量关,对不合格的物品不验收、不入库。 3、对学校固定资产,要认真查点清楚,单列帐目。物品发放使用,要注明使用人姓名,对调出人员借用的物品一定要追还,损坏或丢失要按价赔偿。 4、不论何人,如丢失学校物品按价赔偿,教工由主管校长督办,学生由政教处主任督办,及时将赔偿款交到总务处。 (1)打碎门玻璃,窗户玻璃按照市场价赔款。 (2)损坏桌子按照市场价赔款,损坏凳子按照市场价赔款。(开胶、拔铆除外)

(3)打碎玻璃黑板按照市场价赔款。 (4)因打闹损坏公物均按原价加倍赔偿。由政教处督办,到总务处交款。 三、总务处的相关岗位职责 1、总务主任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具体主抓学校的总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总务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总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合理安排工作,做到人尽其才,用其所长,定期检查、考核、评定。 (2)负责制定总务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定期向校长汇报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管好校产、搞好校舍规划,基建和维修,搞好设备的管理和采购。 (4)管好财务、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坚持原则,认真审批所有报销票据,定期向教代会公布帐目。 (5)搞好全校师生的福利,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 (6)协助各处室搞好学校的各项活动筹备工作和外事接待安排工作。 2、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主管会计是在主任领导下主管财务工作。 (1)认真执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财会制度,坚持行使《财会人员职权条例》,当好领导的参谋,为学校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把好财务关。 (2)负责办理预算内外往来款项,固定资产调拨等会计事物。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种统计报表。 (3)负责编制财务年度预、决算、月报表、工资表、资金表和各项开支、补助表等。 (4)做好算帐、记帐、结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严密,内容落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月清月结,报表及时。 (5)做到会计账与出纳现金账,银行对帐单相符,与会计和出纳员一起发放工资和各种补助。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附件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 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考,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对于因特殊情况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稳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签发地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各省级招委会办公室(包括教育考试院、招考办、考试管理中心、考试局等,以下统称为省级招办)要指导本省(区、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省级招办应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 4.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

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XXXX有限公司 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1 目的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促进公司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公司党组 3.1.1 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3.1.2 主持制定和实施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 3.2 公司直属党委 负责根据公司党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并认真做好检查、落实和总结表彰工作。 3.3 政工部(工会办) 负责公司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具体的督促、检查、协调工作。

3.4 各单位党委(支部) 负责本企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事宜。 4 工作内容 4.1 深入开展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为核心的政治理论教育。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 4.2 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公司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员工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积极投身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4.3 抓好集体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腐蚀思想的侵蚀;教育员工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企业和国家利益。 4.4 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坚持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教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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