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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设防

抗震设防
抗震设防

度区抗震构造构造, 抗震

一、关于结构抗震的一些基本概念:

1、地震等级:根据地震所释放能量的不同所进行的分级称为地震等级。地震等级相差

一级,其能量相差32倍。

2、地震烈度:地震影响和破坏的程度称为地震烈度。地震烈度相差一度,其计算地震

力相差一倍左右。

3、抗震设防烈度: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称为

抗震设防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根据地震的影响程度,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为甲、乙、丙、丁四类,每类建筑分为标准设防类、重点设防类、特殊

设防类、适度设防类。

其中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教育建筑中,幼儿园、小学、中学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

设防类。

无锡地区的建筑一般为6度丙类,对于乙类建筑,则是计算6度、7度构造。甲类建筑很少见,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

核电站、炸药车间、大坝等。

4、抗震等级: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对钢筋混凝土房屋所进行的分级,称为

抗震等级。不同抗震等级的采用不同的计算和不同的构造措施要求。

根据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等级的划分规定,无锡6度区一般房屋为三、四级,框支层框架和框筒结构的核心筒抗震等级会提高到二级。对于甲类和乙类的建筑,其结构由

于提高一度设防,抗震等级则相应提高。

以上都是我们必须在看图纸时通过结构设计说明要了解的。

二、抗震结构体系的要求:

要使结构符合“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1、应具有明确的计算简图和合理的地震作用传递途径。

2、应避免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能力。

3、应具备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4、对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应采取措施提高抗震能力。

三、常见抗震结构构件的要求:

1、砌体结构应按规定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和构造柱、芯柱,或采用配筋砌体等。

2、混凝土结构构件应合理地选择尺寸、配置纵向受力钢筋和箍筋,避免剪切破坏先于弯曲破坏、混凝土的压溃先于钢筋的屈服、钢筋的锚固粘结破坏先于构件破坏。应保证

“强剪弱弯”、“强柱弱梁”

3、预应力混凝土的抗侧力构件,应配有足够的非预应力钢筋。

4、钢结构构件应合理控制尺寸,避免局部失稳或整个构件失稳。

5、多、高层的混凝土楼、屋盖宜优先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当采用混凝土预制装配式楼、

屋盖时,应从楼盖体系和构造上采取措施确保各预制板之间连接的整体性。

四、抗震结构各构件之间的连接要求: 1、构件节点的破坏,不应先于其连接的构件 2、预埋件的锚固破坏,不应先于连接件。 3、装配式结构构件的连接,应能保证结构的整体性。 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预应力钢筋,宜在节点核心区以外锚固。

五、设防烈度六度区三、四级抗震等级的构造要求

(一)、材料要求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3.9.2 结构材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最低要求:

1、

砌体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烧结普通砖和烧结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其砌筑砂浆强度

等级不应低于M5;

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其砌筑砂浆强度等

级不应低于M7.5。

2、

混凝土结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框支梁、框支柱及抗震等级为一级的框架梁、柱、

节点核芯区,不应低于C30;

构造柱、芯柱、圈梁及其它各类构件不应低于C20;

2)

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

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3、钢结构的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2) 3)

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二)各构件构造要求

1、柱

(1)框架柱中当上柱钢筋数量比下柱钢筋多时,多出的钢筋应采用插筋的形式先锚入节点内,插入长度为1.2laE,当下柱钢筋比上柱钢筋多时,下柱多余钢筋的截断点应

从梁底起算长度为1.2laE,决不能不经过计算就断在楼面标高。

(2)柱箍筋加密区范围,底层柱底部为Hn/3,顶部Hn/6,其余层均为Hn/6 (3)箍筋弯钩长度取10d或者75mm的较大者,135度,叠合处应上下错开设置,当为组合箍筋时,也即

拉钩作为箍筋的一肢时,其与箍筋的左右关系应上下错开。纵筋

至少一隔一必须有箍筋或者拉钩约束。

(4)以下情况应考虑柱子箍筋要全高加密(具体看设计图纸):

1)框架结构的短柱,高宽比小于4

2)楼梯间的框架柱

3)以剪力墙、短肢剪力墙为主的结构中的框架柱 4)框支剪力墙结构的框支柱,一般沿街高层住宅

5)一级或者二级框架结构的角柱

6)框架-抗震墙结构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的端柱和紧靠抗震墙洞口的端柱

2、梁

框架梁端部箍筋加密区范围,当为一级抗震等级时为不小于2倍梁高,当为二级抗震等

级时为不小于1.5倍梁高,当为三、四级抗震等级时为不小于1.5倍梁高。

3、剪力墙

(1)剪力墙变截面处竖向钢筋构造,上层墙竖向钢筋应锚入下层墙内 1.5laE。(2)剪力墙约束、构造边缘构件纵向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要求加密(3)约束边缘构件的箍筋或拉钩沿竖向的间距,对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100mm,对二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150mm。底部抗震加强层的暗柱等的箍筋间距一般小于200mm。一、二级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通常为Y

字头,大多数为构造边缘构件通常为G字头。

(4)边缘构件(如暗柱)内要保证箍筋或者拉钩肢距小于300mm。拉钩规格必须和

箍筋同规格。剪力墙内拉筋间距为600mm,不小于6mm。两者不能混淆。

(5)短肢墙的长度不大于墙厚3倍时,箍筋应沿全高加密。

(三)梁柱节点

1、框架节点内柱子箍筋必须加密设置,不能漏设内箍。

2、抗震框架结构边柱顶节点的钢筋构造,当采用“梁锚柱”时,柱子外侧竖向钢筋与梁上部钢筋搭接长度为l.7 laE;当采用“柱锚梁”时,为1.5laE,并且梁上部筋必须弯锚

至梁底标高。

六、《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

7.3.8

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顶层楼梯间横墙和外墙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通长钢筋;7~9度时其它各层楼梯间墙体应在休息平台或楼层半高处设置60mm厚的钢筋混凝土带或配

筋砖带,其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 纵向钢筋不应少于2φ10。 2 楼梯间及门厅内墙阳角处的大梁支承长度不应小于500mm, 并应与圈梁连

接。

3 装配式楼梯段应与平台板的梁可靠连接;不应采用墙中悬挑式踏步或踏步竖肋

插入墙体的楼梯,不应采用无筋砖砌栏板。

4 突出屋顶的楼、电梯间,构造柱应伸到顶部,并与顶部圈梁连接,内外墙交接处

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通长拉结钢筋。

7.3.1 楼、电梯间四角,楼梯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应设置构造柱。楼梯间共应

设置八个构造柱。

3.7.3 附着于楼、屋面结构上的非结构构件,以及楼梯间的非承重墙体,应采取与主

体结构可靠连接或锚固等避免地震时倒塌伤人或砸坏重要设备的措施。

七、施工注意事项

1、当竖向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楼盖强度时,为保证梁柱节点内混凝土强度,必须

用钢丝网完全隔开,除非相差一个强度等级且设计同意节点采用楼板混凝土。

2、工地现场仍须注意不同级别钢筋的管理、使用。

3、后浇带两侧两端应预先设置独立支撑,可采用格构柱形式。

4、要重视对剪力墙上留洞的加强处理,对剪力墙上结构图上没有预留,水电图上才有的洞口,应同结构设计师预先沟通,必须征得结构专业的同意。以前曾多次发现产生的

结构隐患。

5、抗震加强层转换为一般层施工时,约束构件的竖向钢筋往往变小,此时应注意异形

接头的取样送检,要注明哪个规格和哪个规格的接头。

6、剪力墙必须保证满足设计的厚度,严禁去凑填充墙砌体的宽度而随意减小厚度。

7、一般暗柱外侧钢筋规格比剪力墙相连侧要大。日常检查应注意。

8、采用示意图来确定边缘构件的箍筋配置时,要认清A类、B类、C类三类箍筋的设

置位置。

9、次梁端支座搁置在主梁上的负加筋长度应取为ln/5,次梁端支座在筒体或者框架柱

上时取为ln/3。

10、砖混结构构造柱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

11、高层建筑要进行沉降观测,沉降速率小于0.02mm/d才达到稳定,竣工时要保留

观测点。

中国各地抗震设防烈度表

中国各地抗震设防烈度表 A.0.14 河南省 1 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20g: 第一组:新乡(4 个市辖区),新乡县,安阳(4 个市辖区),安阳县,鹤壁(3 个市辖区),原阳,延津,汤阴,淇县,卫辉,获嘉,范县,辉县 2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 第一组:郑州(6 个市辖区),濮阳,濮阳县,长桓,封丘,修武,武陟,内黄,浚县,滑县,台前,南乐,清丰,灵宝,三门峡,陕县,林州* 3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 第一组:洛阳(6 个市辖区),焦作(4 个市辖区),开封(5 个市辖区),南阳(2 个市辖区),开封县,许昌县,沁阳,博爱,孟州,孟津,巩义,偃师,济源,新密,新郑,民权,兰考,长葛,温县,荥阳,中牟,杞县*,许昌* 4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 第一组:商丘(2 个市辖区),信阳(2 个市辖区),漯河,平顶山(4 个市辖区),登封,义马,虞城,夏邑,通许,尉氏,宁陵,柘城,新安,宜阳,嵩县,汝阳,伊川,禹州,郏县,宝丰,襄城,郾城,鄢陵,扶沟,太康,鹿邑,郸城,沈丘,项城,淮阳,周口,商水,上蔡,临颍,西华,西平,栾川,内乡,镇平,唐河,邓州,新野,社旗,平舆,新县,驻马店,泌阳,汝南,桐柏,淮滨,息县,正阳,遂平,光山,罗山,潢川,商城,固始,南召,舞阳* 第二组:汝州,睢县,永城 第三组:卢氏,洛宁,渑池 A.0.15 湖北省 1 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 竹溪,竹山,房县 2 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 武汉(13 个市辖区),荆州(2 个市辖区),荆门襄樊(2 个市辖区),襄阳,十堰(2 个市辖区),宜昌(4 个市辖区),宜昌县,黄石(4 个市辖区),恩施,咸宁,麻城,团风,罗田,英山,黄冈,鄂州,浠水,蕲春,黄梅,武穴,郧西,郧县,丹江口,谷城,老河口,宜城,南漳,保康,神农架,钟祥,沙洋,远安,兴山,巴东,秭归,当阳,建始,利川,公安,宣恩,咸丰,长阳,宜都,

全国抗震设防烈度

A.0.1 首都和直辖市 1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北京(除昌平门头沟外的11个市辖区),平谷,大兴,延庆,宁河,汉沽。 2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密云,怀柔,昌平,门头沟,天津(除汉沽、大港外的12个市辖区),蓟县,宝坻,静海。 3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大港,上海(除金山外的15个市辖区),南汇,奉贤 4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崇明,金山,重庆(14 个市辖区),巫山,奉节,云阳,忠县,丰都,长寿,壁山,合川,铜梁,大足,荣昌,永川,江津,綦江,南川,黔江,石柱,巫溪* 注:1 首都和直辖市的全部县级及县级以上设防城镇,设计地震分组均为第一组; 2 上标*指该城镇的中心位于本设防区和较低设防区的分界线,下同。 A.0.2 河北省 1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第一组:廊坊(2个市辖区) 唐山(5个市辖区),三河,大,厂香河,丰南,丰润,怀来,涿鹿 2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第一组:邯郸(4个市辖区) 邯郸县,文安,任丘,河间,大城,,涿州,高碑店,涞水,固安,永清,玉田迁,安卢,龙滦县,滦南,唐海,乐亭,宣化,蔚县,阳原,成安,磁县,临漳,大名,宁晋 3 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第一组:石家庄(6个市辖区),保定(3个市辖区),张家口(4个市辖区),沧州(2个市辖区),衡水邢台(2个市辖区),霸州,雄县,易县,沧县,张北,万全,怀安,兴隆,迁西,抚宁昌,黎青县,献县,广宗,平乡,鸡泽,隆尧,新河,曲周,肥乡,馆陶,广平,高邑,内丘,邢台县,赵县,武安,涉县,赤城,涞源,定兴,容城,徐水,安新,高阳,博野,蠡县,肃宁,深泽,安平,饶阳,魏县,藁城,栾城,晋州,深州,武强,辛集,冀州,任县,柏乡,巨鹿,南和,沙河,临城,泊头,永年,崇礼,南宫* 第二组:秦皇岛(海港、北戴河),清苑,遵化,安国

建筑设防等级

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 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 筑。简称甲类。 2 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 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 建筑。简称乙类。 3 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 简称丙类。 4 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

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 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 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 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 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 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

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 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 地震作用。 4 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 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 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 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作者:不详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3—95) 1.总则 1.0.1 为使建筑的抗震设计有明确的设防等级,以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减轻地震灾害,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建筑抗震设防分类。 1.0.3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本标准未列的行业的建筑抗震设防等级,由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做专门规定。 1.0.4 各行业、各部门的建筑抗震设防等级的行业标准,应符合本标准对建筑的抗震设防等级标准的原则要求和规定。 2.术语 2.0.1 抗震设防等级划分抗震设计中,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对建筑所作的设防等级分类。 2.0.2 直接经济损失建筑及设备、设施本身破坏的损失,以及其停产所受的损失。 2.0.3 间接经济损失建筑及设备、设施破坏,导致停产所减少的社会产值,修复所需费用,救灾费用以及保险补偿费用等。 2.0.4 社会影响主要指建筑破坏导致人身伤亡和居住条件、福利条件、生产条件以及生态环境污染等造成的损失。 2.0.5 动力系统建筑指供电、供热、供水、供气系统的建筑。 3.基本规定 3.0.1 建筑抗震设防等级的划分,应综合考虑下列原则: 3.0.1.1 社会影响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 3.0.1.2 城市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0.1.3 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 3.0.1.4 结构本身的抗震潜力大小、使用功能恢复的难易程度。 3.0.1.5 建筑各单元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考虑进行局部的等级划分。3.0.1.6 在不同行业之间的相同建筑,由于所处地位及受地震破坏时产生后果及影响的不同,其抗震设防等级可以不同。 3.0.2 建筑应按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其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3.0.2.1 甲类建筑,地震破坏后对社会有严重影响,对国民经济有巨大损失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3.0.2.2 乙类建筑,主要指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及地震破坏会造成社会重大影响和国民经济重大损失的建筑。 3.0.2.3 丙类建筑,地震破坏后有一般影响及其他不属于甲、乙、丁类的建筑; 3.0.2.4 丁类建筑,地震破坏或倒塌不会影响上述各类建筑,且社会影响、经济损失轻微的建筑。一般指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的单层仓库建筑。 3.0.3 各类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3.0.3.1 甲类抗震建筑,应提高设防烈度一度设计(包括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作者:————————————————————————————————日期: 2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修订征求意见稿 前言 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作出建筑工程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即地震力比规定值大一倍),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鉴于我国经济已有较大发展,各类建筑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为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本次修订拟增加下列修订内容: 1. 医疗系统、教育系统的建筑提高设防类别,并新增为防灾应急场所建筑设防类别,有3条。 2.体育建筑、商业建筑等人流密集建筑中划为乙类建筑的范围适当扩大,有3条; 3. 县和县级市的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电信建筑中的乙类建筑,从8、9度设防区扩大到7度区或6、7度区,有8条; 4. 新增明确本标准是最低要求的强制性条文和信息中心类建筑的设防类别规定各1条; 5. 对抗震设防类别的内涵和一些条款的文字表达作了改进,有10条。 本次修订共有26条。约占2004年版总条款数(100条款)的1/4。本征求意见稿中,带方框的文字为拟删除的内容,下划线为拟新增的内容,条号涂黄色的为拟新增强制性条文。 1.0.2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应确定其抗震设防分类。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修订说明] 本条拟新增为强制性条文,明确二点:其一,所有建筑工程均应确定其设防分类。其二,本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要求,有条件的建设单位、业主可以提高设防要求,例如按更高的抗震设防类别设计,或按照设计规范采用隔震、消能减震等新技术,使房屋遭遇强 1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修订征求意见稿 前言 我国在1976年唐山地震后,建设部作出建筑工程从6度开始抗震设防和按高于设防烈度一度的“大震”不倒塌的设防目标进行抗震设计的决策,是正确的。本次汶川地震表明,严格按照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当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即地震力比规定值大一倍),没有出现倒塌破坏,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安全。 鉴于我国经济已有较大发展,各类建筑有可能进一步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为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本次修订拟增加下列修订内容: 1.医疗系统、教育系统的建筑提高设防类别,并新增为防灾应急场所建筑设防类别,有3条。 2.体育建筑、商业建筑等人流密集建筑中划为乙类建筑的范围适当扩大,有3条; 3. 县和县级市的防灾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和电信建筑中的乙类建筑,从8、9度设防区扩大到7度区或6、7度区,有8条; 4. 新增明确本标准是最低要求的强制性条文和信息中心类建筑的设防类别规定各1条; 5. 对抗震设防类别的内涵和一些条款的文字表达作了改进,有10条。 本次修订共有26条。约占2004年版总条款数(100条款)的1/4。本征求意见稿中,带方框的文字为拟删除的内容,下划线为拟新增的内容,条号涂黄色的为拟新增强制性条文。 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修订说明] 本条拟新增为强制性条文,明确二点:其一,所有建筑工程均应确定其设防分类。其二,本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要求,有条件的建设单位、业主可以提高设防要求,例如按更高的抗震设防类别设计,或按照设计规范采用隔震、消能减震等新技术,使房屋遭遇强烈地震影响时损坏程度有所减轻。 此外,既有建筑工程的设防分类,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使用和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 第三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必须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其他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复核、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 第五条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报送有关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审定。 第六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设立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

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应当由15名以上地震行业及有关行业的技术、管理专家组成,其中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第七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委托本级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应当按照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基础资料、技术途径和评价结果等进行审查,形成评审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根据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的评审意见,结合建设工程特性和其他综合因素,确定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第九条下列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不应直接采用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结果,必须进行地震动参数复核: (一)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峰值加速度分区界线两侧各4公里区域的建设工程; (二)位于某些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度较差的边远地区的建设工程。 第十条下列地区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 (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大中城市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 (二)位于地震动参数0.15g以上(含0.15g)的大中城市; (三)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内的大中城市、大型厂矿企业、长距离生命线工程和新建开发区; (四)其他需要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8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1 总则 1.0.1 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1.0.3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 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2 术语 2.0.1 抗震设防分类 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 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

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 抗震设防标准 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 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 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 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 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 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3.0.2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全国抗震设防烈度及分组

A.0.1首都和直辖市 1抗震设防烈度为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北京(除昌平门头沟外的11 个市辖区),平谷,大兴,延庆,宁河,汉沽。 2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密云,怀柔,昌平,门头沟,天津(除汉沽、大港外的12 个市辖区),蓟县,宝坻,静海。 3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大港,上海(除金山外的15 个市辖区),南汇,奉贤 4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崇明,金山,重庆(14 个市辖区),巫山,奉节,云阳,忠县,丰都,长寿,壁山,合川,铜梁,大足,荣昌,永川,江津,綦江,南川,黔江,石柱,巫溪* 注:1首都和直辖市的全部县级及县级以上设防城镇,设计地震分组均为第一组; 2上标* 指该城镇的中心位于本设防区和较低设防区的分界线,下同。 A.0.2河北省 1抗震设防烈度为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第一组:廊坊(2 个市辖区)唐山(5 个市辖区),三河,大,厂香河,丰南,丰润,怀来,涿鹿 2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第一组:邯郸(4 个市辖区)邯郸县,文安,任丘,河间,大城,,涿州,高碑店,涞水,固安,永清,玉田迁,安卢,龙滦县,滦南,唐海,乐亭,宣化,蔚县,阳原,成安,磁县,临漳,大名,宁晋 3抗震设防烈度为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第一组:石家庄(6 个市辖区),保定(3 个市辖区),张家口(4 个市辖区),沧州(2 个市辖区),衡水邢台(2 个市辖区),霸州,雄县,易县,沧县,张北,万全,怀安,兴隆,迁西,抚宁昌,黎青县,献县,广宗,平乡,鸡泽,隆尧,新河,曲周,肥乡,馆陶,广平,高邑,内丘,邢台县,赵县,武安,涉县,赤城,涞源,定兴,容城,徐水,安新,高阳,博野,蠡县,肃宁,深泽,安平,饶阳,魏县,藁城,栾城,晋州,深州,武强,辛集,冀州,任县,柏乡,巨鹿,南和,沙河,临城,泊头,永年,崇礼,南宫* 第二组:秦皇岛(海港、北戴河),清苑,遵化,安国 4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第一组:正定,围场,尚义,灵寿,无极,平山,鹿泉,井陉,元氏,南皮,吴桥,景县,东光 第二组:承德(除鹰手营子外的2 个市辖区),隆化,承德县,宽城,青龙,阜平, 满城,顺平,唐县,望都,曲阳,定州,行唐,赞皇,黄骅,海兴孟村盐山,阜城,故城,清河,山海关,沽源,新乐,武邑,枣强,威县 第三组:丰宁,滦平,鹰手营子,平泉,临西,邱县 A.0.3山西省 1抗震设防烈度为8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行政审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操作规范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行政审批编号66-01(A)) 名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要求的确定 性质:行政许可 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适用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审批 适用对象: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事项设立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三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规范,确保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质量。”第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批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2、办理程序的依据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第十五条“建设单

最新整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操作规范.doc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名称: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重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查。 2、性质:行政许可 二、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xxxx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是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三、办理的设定依据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一)国家重大建设工程;(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三)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建设工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内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包含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 《xxxx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选址或者项目申请的必备内容。缺少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审批部门不予批复、核准或者备案。”第二十三条“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xxxx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xxxx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最新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5] 204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部(88)城标字第141号和建设部(91)建标技字第35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年4月19日 制定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原城乡建设部(88)城标字第141号和建设部(91)建标字第35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经建设部1995年4月19日以建标[1995]204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抗震设计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抗震所(北京小黄庄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1 总则 1.0.1 为使建筑的抗震设计有明确的设防类别,以减轻地震灾害,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 1.0.3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和本标准未列的行业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按有关部门的专门规定执行。 1.0.4 各行业、各部门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行业标准,应符合本标准对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的原则要求和规定。 2 术语 2.0.1 抗震设防类别划分 Earthquake protection category for buildings 建筑抗震设计中,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产生的经济损失和会影响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对建筑所作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 直接经济损失 Direct economic loss due to earthquake 建筑物、设备及设施遭到破坏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因停产、停业所减少的净产值。 2.0.3 间接经济损失 Indirect economic loss due to earthquake 建筑物、设备及设施破坏,导致停产所减少的社会产值,修复所需费用以及保险补偿费用等。 2.0.4 社会影响 Social effect due to earthquake 主要指建筑破坏导致人身伤亡和居住条件、福利条件的降低,以及生态环境污染等造成的损失。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综合确定。 3.0.1.1 社会影响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 3.0.1.2 城市的大小和地位、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0.1.3 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 3.0.1.4 结构本身的抗震潜力大小、使用功能恢复的难易程度。

房屋建筑抗震等级与抗震设防烈度区分

建筑抗震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地震震级三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添加评论 分享 按投票排序按时间排序 11 个回答 494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 猪小宝,博士僧|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Ice Phoenix、白、jeyhoa等人赞同 谢邀。 每次地震发生,可能很多人都会有类似的问题。有时候,有些媒体也会在这里犯一些错误,被大家诟病为「不专业」。当然,这些东西也挺复杂的,媒体搞混了也正常。 一地震震级 地震震级是某次地震的属性,某个地震只会有一个震级。比如1995年阪神大地震是矩震级6.8,2008年汶川大地震是矩震级是7.9。 注意到,可能对于某次地震,不同媒体的报道有所不同,那是因为他们采用了不同的震级标准。由于历史原因,不同的专家学者发明过不同的震级标准,比如里氏震级、面波震级、体波震级等等。比如说,有些国官方媒体采用的就是面波震级,所以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震级为面波震级8.0。目前大家认为比较合理的、应用较广泛的是矩震级。 震级是什么意思呢?简单说,震级衡量的是地震的大小,或者严谨一点,地震所释放的能量的大小。 某次地震所释放的总能量是固定的,所以它的震级也是唯一的。 绝大多数地震是由断层引起的,地震所释放的能量的大小,取决于引发地震的断层的大小、断层两边相对运动的距离、断层处的岩石强度。断层的面积乘以断层移动的距离再乘以岩石的剪切模量,得到的就是Seismic Moment,也就是所谓的地震矩。这个地震矩的数值,直接反映了地震释放能量的大小。 而矩震级就是对地震矩的衡量,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其中地震矩M0的单位为牛乘以米。注意到,地震矩和矩震级之间是三分之二log 的关系。换言之,震级大一级,地震矩变为原来的10的1.5次方倍,也就是31.6倍;震级大两级,地震矩变为原来的31.6的平方倍,也就是1000 倍。 简单说,8级地震释放的能量,是7级的31.6倍,6级的1000倍,5级的31623倍,4级的1000000倍。

山东省抗震设防烈度

山东省抗震设防烈度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1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加速度值为0.20g: 第一组:郯城,临沐,莒南,莒县,沂水,安丘,阳谷,临沂(河东)。 2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加速度值为0.15g: 第一组:临沂(兰山、罗庄),青州,临驹,菏泽,东明,聊城,莘县,鄄城; 第二组:潍坊(奎文、潍城、寒亭、坊子),苍山,沂南,昌邑,昌乐,诸城,五莲,长岛,蓬莱,龙口,枣庄(台儿庄),淄博(临淄),寿光。 3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加速度值为0.10g: 第一组:烟台(莱山、芝罘、牟平),威海,文登,高唐,茌平,定陶,成武; 第二组:烟台(福山),枣庄(薛城、市中、峄城、山亭),淄博(张店、淄川、周村),平原,东阿,平阴,梁山,郓城,巨野,曹县,广饶,博兴,高青,桓台,蒙阴,费县,微山,禹城,冠县,单县,夏津,莱芜<莱城、钢城); 第三组:东营(东营、河口),日照(东港、岚山),沂源,招远,新泰,栖霞,莱州,平度,高密,垦利,淄博(博山),滨州,平邑。 4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加速度值为0.05g: 第一组:荣成; 第二组:德州,宁阳,曲阜,邹城,鱼台,乳山,兖州; 第三组:济南(市中、历下、槐荫、天桥、历城、长清),青岛(市南、市北、四方、黄岛、崂山、城阳、李沧),泰安(泰山、岱岳),济宁(市中、任城),乐陵,庆云,无棣,阳信,宁津,沾化,利津,武城,惠民,商河,临邑,济阳,齐河,章丘,泅水,莱阳,海阳,金乡,滕州,莱西,即墨,胶南,胶州,东平,汶上,嘉祥,临清,肥城,陵县,邹平。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建筑以外的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甲类建筑在地震破坏后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或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次生灾害指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物质大量泄露或其他严重的次生灾害。 乙类建筑属于地震破坏后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造成相当大的社会影响或造成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包括城市重要的生命线工程和人流密集的多层的大型公共建筑等。 丁类建筑,其他地震破坏不致影响甲、乙、丙类建筑,且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轻微。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的单层仓库等。 抗震防灾建筑

①医疗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以下规定 三级特等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小城市的三级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甲类。 大中城市的三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县及县级市的二级医院住院部、医技楼、门诊部,抗震设防烈度为8、9度的乡镇主要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县级以上急救中心的指挥、通信、运输系统的重要建筑,县级以上的独立采、供血机构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工矿企业的医疗建筑,可比照城市的医疗建筑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医院的级别,三级医院指该医院总床位不少于5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二级医院指床位不少于100个且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三级特等医院为极少数承担特别重要医疗任务的三级医院。 ②消防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应划分为乙类。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抗震措施与作用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 3.0.3 条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 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 特殊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4 适度设防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注:对于划为重点设防类而规模很小的工业建筑,当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材料且符合抗震设计规范对结构体系的要求时,允许按标准设防类设防。 本条提到的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规范中未明确指出所包含的内容,理解起来比较费劲。最近接触一个项目,乙类建筑(即重点设防类),框架结构,7度设防,结构高度小于24米。抗震等级到底是二级还是三级?或者说抗震等级是抗震措施还是地震作用? 首先,我们看看GB50011-2010是如何定义的: 2.1.4 地震作用earthquake action 由地震动引起的结构动态作用,包括水平地震作用和竖向地震作用 2.1.10 抗震措施seismic measures 除地震作用计算和抗力计算以外的抗震设计内容,包括抗震构造措施。 2.1.11 抗震构造措施details of seismic design 根据抗震概念设计原则,一般不需计算而对结构和非结构各部分必须采取的各种细部要求。 据此,我们可以这样划分: 与地震作用相关的内容: 抗震设防烈度、场地土类别、设计地震分组。 与抗震构造措施相关的内容: 钢筋锚固长度、构造柱的设置、填充墙的拉结、减震隔震等细部构造措施,包括抗震概念设计的内容如结构体系的布置、几何平立面的规则性判定等。 与抗震措施相关的内容: 内力调整系数、位移比、周期比、刚度比、剪重比、软弱层、薄弱层等的判定。 可见,抗震等级应是属于抗震措施范畴。

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以及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

建筑物抗震设防等级以及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 设防烈度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确定了抗震设防烈度就确定了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特征周期、设计地震动参数。在确定地震作用标准值时,用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衡量一次地震所释放的能量大小,用震级; 衡量一次地震对某地造成的破坏程度,用烈度。 建筑物的设防烈度,就是设计的建筑物抗震能力。 设置抗震等级 震级是表示地震本身强度或大小的一种度量指标,一次地震,震级只有一个;地震烈度是指某一地区的地面和各种建筑物遭受一次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相应这次地震,不同地区则有不同的抗震烈度;抗震设防烈度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也就是说,对于某一个给定的地区来说,每次发生地震的震级是不定的;但是抗震设防烈度是国家规定好的,这个就目前来说是固定不变的。 地震震级=2/3*震中烈度+1 抗震设防烈度=多遇地震下的烈度(众值烈度)+1.55 因此我们国家现在就是按照一个概率来估计该烈度被超过的概率(一般是定众值烈度),然后根据众值烈度来+1.55算设防烈度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3.1.1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3.1.2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划分,应符合国家标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淮》GB50223的规定。 3.1.3 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 6~8 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 9 度时,应符合比 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2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台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 6~8 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 9 度时,应符合比 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3 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台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4 丁类建筑,一般情况下,地震作用仍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但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时不应降低。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33

xx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2008.7.30发布2008.7.30实施 1总则 1.0.1为明确建筑工程抗震设计的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以有效地减轻地震灾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区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分类。 1.0.3抗震设防区的所有建筑工程应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1.0.4制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的行业标准,应遵守本标准的划分原则。 本标准未列出的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其抗震设防分类应按专门规定执行。 2术语 2.0.1抗震设防分类Seismic fortification category for structures 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各类建筑所做的设防类别划分。 2.0.2抗震设防烈度Seismic fortification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2.0.3抗震设防标准Seismic fortification criterion 衡量抗震设防要求高低的尺度,由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及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

3基本规定 3.0.1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划分,应根据下列因素的综合分析确定: 1建筑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大小。 2城镇的大小、行业的特点、工矿企业的规模。 3建筑使用功能失效后,对全局的影响范围大小、抗震救灾影响及恢复的难易程度。 4建筑各区段的重要性有显著不同时,可按区段划分抗震设防类别。下部区段的类别不应低于上部区段。 5不同行业的相同建筑,当所处地位及地震破坏所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不同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不相同。注:区段指由防震缝分开的结构单元、平面内使用功能不同 的部分、或上下使用功能不同的部分。 3.0.2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3.0.3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1标准设防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

各地区的抗震等级

看看你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等级,全国任何地方都有【技术贴】 抗震设防烈度为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设防烈度越高,说明有可能发生地震的等级越高,但是相应的建筑抗震性能也越高,房屋也越结实。(汶川地震后,学校医院等全部提高一度设防) 强烈建议高设防地区屁民了解避震常识。 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本附录仅提供我国抗震设防区各县级及县级以上城镇的中心地区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时所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所属的设计地震分组。 注:本附录一般把“设计地震第一、二、三组”简称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 A.0.1 首都和直辖市 1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第一组:北京(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房山、通州、顺义、大兴、平谷),延庆,天津(汉沽),宁河。 2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第二组:北京(昌平、门头沟、怀柔),密云;天津(和平、河东、河西、南开、河北、红桥、塘沽、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宝坻),蓟县,静海。 3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第一组:上海(黄浦、卢湾、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闵行、宝山、嘉定、浦东、松江、青浦、南汇、奉贤); 第二组:天津(大港)。 4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第一组:上海(金山),崇明;重庆(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万盛、双桥、渝北、巴南、万州、涪陵、黔江、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巫山,奉节,云阳,忠县,丰都,壁山,铜梁,大足,荣昌,綦江,石柱,巫溪*。 注:上标*指该城镇的中心位于本设防区和较低设防区的分界线,下同。 A.0.2 河北省 1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 第一组:唐山(路北、路南、古冶、开平、丰润、丰南),三河,大厂,香河,怀来,涿鹿;第二组:廊坊(广阳、安次)。 2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第一组:邯郸(丛台、邯山、复兴、峰峰矿区),任丘,河间,大城,滦县,蔚县,磁县,宣化县,张家口(下花园、宣化区),宁晋*; 第二组:涿州,高碑店,涞水,固安,永清,文安,玉田,迁安,卢龙,滦南,唐海,乐亭,阳原,邯郸县,大名,临漳,成安。 3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第一组:张家口(桥西、桥东),万全,怀安,安平,饶阳,晋州,深州,辛集,赵县,隆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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