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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沈阳宝能环球金融中心项目---质量奖罚制度

2.沈阳宝能环球金融中心项目---质量奖罚制度
2.沈阳宝能环球金融中心项目---质量奖罚制度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宝能环球金融中心项目质量奖罚制度

编制/时间:年月日审核/时间:年月日审批/时间:年月日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宝能环球金融中心项目

质量奖罚制度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有效地监督、激励和保障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使工程质量达到过程受控状态,确保项目总体质量目标和阶段质量目标的实现,以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为依据,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奖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奖罚管理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沈阳宝能环球金融中心总承包项目部从事本项目施工的分包单位。

二、主要奖励规定

2.1坚持“样板制度”。并且施工的样板得到业主、监理及项目一致好评,对分包单位予以奖励;

2.2接受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审达到“优良”,则给予奖励;

2.3对同一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总评比,对总评较好的分包单位给予奖励;

2.4对进场物资把关保管、挂牌标识等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给工程质量创造了良好的基础的,给予奖励;

2.5分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认真负责,分阶段达到预期质量目标的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

2.6对成品保护工作做的较好的,保护措施明显,效果突出的分包单位给予奖励;

2.7对屋面、厕浴间项目,在进行蓄水试验后第二次试验均无渗漏的,对施工分包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主要处罚规定

3.1分包项目部必须配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熟悉施工工艺标准、质量验收规范;分包项目部要以书面形式向总包项目部报送质量负责人,未经总承包项目部允许,各分包单位不得随意更换质量负责人员。未按要求配置质量管理人员,对分包单位处以500元/人/天的罚款;

3.2在日常工作中,一些质量问题虽经多次书面提出,但未能得到及时整改的,对施工班组(单位)处以罚款,直至整改达到要求为止;

3.3质量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受到监理通报,对施工分包单位处以罚款;

3.4分包单位擅自使用不合格材料,不按规定提供材质证明,不及时对原材料进行复试就擅自使用的,给予处罚;

3.5加强防水工程的质量控制,认真做好蓄水试验。凡是验收中发现有渗漏问题的,以每一渗水点为一处,按实际渗漏处累加罚款;

3.6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污染的,视情节轻重及损坏程度给予罚款;性质特别严重的,除给予罚款外并给予通报批评;

3.7凡隐蔽工程未按验收流程进行验收,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给予罚款;

3.8如果施工中发现重大隐患,施工员应立即上报项目部,对隐瞒不报的责任人,一经发现视问题的轻重给予罚款;

3.9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达不到预期目标,或经上级部门检查工程质量不理想,给工程带来不良影响的,给予处罚,处罚额度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

3.10对存在的重大质量事故隐患,且未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合格的,除责令停工整改外,并处以罚款;

3.11对分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分包单位500~1000元

(1)对现场已发现的明显质量缺陷,未在当天进行整改处理的;

(2)业主现场发现的每一处明显质量缺陷或监理、总包现场累计发现每两处明显质量缺陷;

(3)对总包人员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内所要求的内容,在整改复查期限内出现未整改、整改后未通知总包质量人员进行复查的或复查两次仍未合格的;

(4)拒收总包下达的质量问题整改通知、罚款等书面指令的。

3.12对分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分包单位1000~5000元

(1)不按图施工,违反工艺规程,造成返工的;

(2)抵制、拒绝、阻扰质量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或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辱骂、威胁、打击报复的;

(3)对总包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口头或书面)不按期、不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回复的,或整改不合格的;

(4)对管理人员现场提出的质量问题,拒不整改,且强行野蛮施工的;

(5)施工过程中,未经过"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过验收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

(6)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故意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

(7)对同一问题在后续的检验批中重复发生的;

(8)上报归档的技术质保资料不真实、不准确的;

(9)未经批准,私自变更施工方案或不按已批准的方案施工的。

3.13对分包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分别单位5000~10000元

(1)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隐患的。

(2)不按要求施工,造成质量事故。

(3)分项验收质量评为不合格的。

(4)发现有要求但是没有做样板的工序。

附件:具体处罚细则

为便于实施处罚,项目部根据主体结构、装修、机电安装等不同阶段的施工特点及具体操作,分别编制具体的奖罚细则。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违规情况,立即进行处罚,细则如下:

1桩基础工程

1.1钢筋笼的制作与安装

1.1.1钢筋下料必须按图施工,若未按图施工,罚款500元/根,且班组必须承担材料浪费的费用;

1.1.2钢筋笼成形点焊引弧不得在主筋上进行,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3钢筋笼的接头采用单面焊,焊缝长度为10d,且焊渣必须敲干净,无裂缝、夹渣、不饱满等缺陷,不合格者责令整改,限期未整改的,罚款200元/根桩;

1.1.4钢筋笼主筋间距超过1cm,处以每处100元罚款,螺旋箍间距超过±3mm(拉十个间距超过±3cm)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1.5主筋直螺纹套筒单侧露丝不得超过2个,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1.1.6若要求对钢筋笼的质量进行整改,整改后未通知项目部验收,擅自下放钢筋笼的罚款500元/根桩,且桩基分包单位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不良后果与责任;

1.1.7钢筋笼入孔前,需根据护筒的标高,在钢筋笼上焊吊环,用以控制钢筋主筋的标高及砼浇筑过程中钢筋笼下沉与上浮的监测,若未焊吊环,责令整改,限期未整改的,罚款200元/根桩;

1.1.8钢筋笼吊放时,吊直扶稳,缓慢下沉,避免碰撞孔壁,并使钢筋笼平面位置对准桩孔轴线,并要使钢筋笼垂直状态吊放入孔。当吊放受阻时,应停止吊放并寻找原因,不能加压强行下放,若造成坍孔、钢筋笼变形等现象的发生,罚款500元/根桩。

2主体工程、

2.1钢筋工程:

2.1.1 钢筋工程必须按照图纸施工,做到施工前的除锈、调直,钢筋绑扎工序为关键工序,分包单位应认真接受项目管理人员的建议、意见以及指挥。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要求施工,施工中违章作业不听指挥,并出现顶撞、辱骂等野蛮现象给予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勒令退场;

2.1.2 在钢筋隐蔽工程验收时,若出现加工锚固长度不够一处给予200元的罚款,绑扎

的间距、排距过大或错误一处给予200元的罚款;

2.1.3 未按设计要求小型号钢筋为大型号互为取代情况,将给予每处500元罚款;

2.1.4 钢筋浪费、搭接过长、锚固超长等视情节给予每处200-500元的罚款;

2.1.5 墙体筋的搭接长度、拉勾间距、保护层均应满足规范施工要求,封模前验收时若达不到要求给予100元/处的罚款;

2.1.6 因垫块数量不够或未垫到位而产生拆模后砼面露筋现象每处给予500元罚款;

2.1.7 板筋绑扎不得漏绑且绑扎应牢固;砼浇筑时不得乱踩,加强成品保护,若因故意踩踏造成板筋破坏,给予200/处罚款,砼浇筑施工时钢筋工必须有专人值班,做好钢筋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整改和恢复成品或半成品被损坏情况,若无值班人员或值班人员不作为,给予500元罚款;

2.1.8钢筋直螺纹套筒、螺纹丝头抽样不合格。每发现一处不合格项罚200-500元,并立即整改。

2.1.9柱主筋机械接头露丝超过设计及规范的。每发现一处不合格项罚500元。

2.1.10梁、板面筋不得超高,如超高必须尽快处理,未处理每处罚款200元。

2.1.12梁吊筋漏筋或安放位置不正确的。每发现一处不合格项罚200元。

2.1.13柱箍筋加密区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拉勾漏放的。每发现一处不合格项罚200元。

2.1.15梁二排筋排距不符合规范要求,面筋二排过大,底筋二排钢筋之间无间距的。每发现一处不合格项罚200元。

2.2模板工程:

2.2.1 墙柱梁板模应做到纵横轴线正确,尺寸在允许偏差范围之内,模板的支撑应垂直、平整、密实、牢固,几何尺寸准确,确保浇砼无变形情况发生,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要求。对模板的支撑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发生严重后果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高支模、转换层严格按照技术部下发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若发现有立杆间距过大,扫地杆未加到位,支撑体系不牢固现象,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2.2 模板表面的平整度、垂直度偏差过大超规范要求给予每处100-200元罚款(二次复查必须合格);

2.2.3 拼缝过大造成砼浆流失一处给予100元的罚款,拼缝过大使用胶纸、纸皮、PVC 管等软件物品塞补,每处给予100元的罚款;

2.2.4 梁、板标高控制准确,验收必须符合要求,若因错误施工而造成成品经监理甲

方单位查出不合格,给予该区段负责人500元罚款,并给予分包单位1000-2000元罚款;

2.2.5 模板支撑不够坚固,砼浇筑时出现严重的变形,视情节大小给予200-1000元不等的罚款;

2.2.6模板施工前应涂刷脱模剂不得漏刷等现象,以免造成砼面的外观效果欠佳,如未按要求涂刷脱模剂的给予200-500元罚款;

2.2.7梁、柱、墙同板接茬接口歪斜变形,用杂板、水泥袋、胶带等胡乱填塞,造成混凝土表面凹凸不平、严重影响观感质量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2.8混凝土墙、柱下部地面或楼面高低不平时,可用板、水泥砂浆垫堵,严禁用水泥袋、编织袋堵塞。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2.2.9因柱角固定不牢、平台板铺设不平,拆模后柱角不直、梁与板阴角不顺直、平台板明显不平的。阴阳角质量不达标,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2.2.10预留洞口不方正,每处罚款100-200元;

2.2.11预埋件固定不平、不牢,每处罚款100-200元;

2.2.12每次下班之前应将锯末灰清理干净,在封模前,墙、柱内杂物必须清理干净,如不清理干净,视情况可处500元/处的罚款;

2.2.13各班组严禁使用表面脱壳、四角边毛糙、不方正等根本无法保证质量的模板,发现一块不论大小罚款200元;

2.2.14在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派专人看模,发现一次不看或看护人擅自离开岗位的,罚责任人100元;若发生跑模及混凝土流失现象,除清理外,罚款200-500元的;

2.2.15拆模造成墙、柱、梁缺棱掉角,墙、柱、梁砼面破坏、撞痕的每处罚款200元。

2.3砼工程:

2.3.1 主体工程砼施工不允许出现蜂窝、麻面,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均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否则每出现一处蜂窝、麻面,给予200元/处罚款;平整度和垂直度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给予500元罚款;

2.3.2 出现胀模一处给予200元罚款;

2.3.3 出现露筋情况给予200元/处罚款;

2.3.4 砼面裂纹渗水给予500元/处罚款;

2.3.5做好混凝土的成品保护工作,若因养护不及时造成混凝土面出现的起砂、表面裂纹、起皮等情况给予500元罚款;

2.3.6未凝结的砼面遭损坏一处给予500元罚款;表面的平整度偏差过大给予200元/处的罚款;

2.3.7混凝土浇灌中,拆泵时的混凝土随意放置在末浇灌的部位的。每发现一处不合格项罚200-500元;

2.3.8混凝土后浇带及施工缝未能按规范要求凿毛,清洗的,每发现一处不合格项罚200-500元;

2.3.9楼板混凝土必须进行抹光机抹压,做到二次收光,每发现一处未按要求压光的处罚500元;

2.4防水工程

2.4.1防水卷材层的基层不处理、不验收,直接施工,造成卷材空鼓、松动、起砂、脱皮等,直接给予500元罚款;

2.4.2卷材防水层搭接、翻遍长度不满足规范规定值。给予500元/处罚款。

2.4.2防水层的收头与基层粘结不牢固、缝口不严,出项翘边等情况。防水层的保护层结合不紧密,厚度不均匀。给予200元/处罚款。

2.4.3涂料防水层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0%。涂料防水层与基层粘结不牢,表面不平整,涂刷不均匀,有皱折、鼓泡、流淌、露胎体和翘边等现象。给予200-500元罚款

2.4.4若因防水施工质量引起的渗漏问题,每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并且由分包单位承担因此返工而造成的费用。

3装饰装修工程

3.1抹灰工程:抹灰工程首先应作好施工前基层清理干净和蜂窝的填补,严格把关加气块墙体与混凝土面墙体订装加强网以及混凝土(砖)墙面的均匀甩浆,加强网漏挂、混凝土(砖)墙面未甩浆或甩浆不合格就抹灰的,每处罚款500元。若发现墙面空鼓一处给予100元的罚款;裂缝一处给予200元罚款,表面平整度和垂直度在允许偏差范围之外一处给予200元罚款,阴阳角的处理方正不合要求一处给予200元的罚款,应做到定人、定岗位、定标识施工,坚决杜绝质量返工现象。

3.2墙饰面砖工程:内墙面砖粘贴应横平竖直,无空鼓、无裂纹现象,施工前必须经过深化设计,墙砖的排版合理,门窗边等要对称,严禁出现小半砖上墙,否则每处罚款200元,并返工处理且要达到要求。灰缝线严格控制宽窄度,面砖的边角应注意施工时不应损坏,否则给予每处200元的罚款或给予质量返工;阴阳角应方正,由此达不到质量要求的

每处给予200元的罚款;面砖的粘贴应与门窗安装成一平面,不得高低不平,门边瓷片的粘贴缝隙不宜过大,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给予每处200元的罚款;严格控制走道厅顶层面砖粘贴所出现的空鼓,避免后期吊顶施工出现瓷片裂纹;墙面砖的垂直度、平整度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否则每处罚款500元。

3.3楼地面工程:楼地面的平整度应符合规范,且不应出现积水情况,否则每处给予200元罚款,楼面与墙体的阴角要处理好,违者每处给予200元罚款,地面更不能出现空鼓现象,否则处以200元/处的罚款,石材及地砖工程必须排版合理,走道等部位对称铺贴,墙地砖规格相同时应对缝,严禁出现小半砖铺贴,对于表面平整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缝隙不均匀、空鼓、破损等质量问题每处罚款200-500元。

3.4涂刷工程:涂料应配合搅拌均匀,依照设计要求严格区分各板块颜色。油漆工程施工时,应先对基层进行检查,先除去抹灰表面的钢筋钢丝等杂物,否则出现大量返锈现象每处罚款500元。对于外窗台阴阳角处的涂刷,应粘贴纸带后施工,否则造成墙面砖污染每处给予500元罚款;涂刷工程不得漏刷,发现每处罚款200元;内墙面的涂料工程,均应作好阴阳角处理,颜色一致,线条平直,表面光洁无模纹,否则每处给予200元罚款;楼梯间的施工应注意台阶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给予每处500元的罚款。

3.5门窗工程、防护栏工程等各分项工程做法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统一标准施工,有随意施工现象的班组每次罚款200元。因质量返工造成其他工种的返工均由该工种承担一切费用(现场实地察看原材料及人工费用),门窗工程的安装应做到牢固、可靠、稳定、垂直、水平,施工完毕应注意成品卫生的清理,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防护栏杆施工应严格控制质量,焊接牢固、可靠、稳定、端正,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要求,不得出现返工现象,如有质量问题,每处罚款200元。

3.6吊顶工程:必须经过深化设计,灯具、消防喷淋布局合理,吊顶与窗帘盒等相交处细部处理美观,吊顶龙骨安装牢固,面板安装平整,如出现上述质量问题予以返工处理,并给予200-500元处罚。

4幕墙工程

用于幕墙工程的材料必须进行复试送检,室内的石材要做放射性试验,幕墙石材要做弯曲强度试验,否则各罚款1000元。施工过程中对预埋件、零部件、紧固件、连接件、焊接、密封胶、骨架垂直度、幕墙的平整度和垂直度、外观进行检查,每发现一处质量问题,罚款100元。玻璃幕墙出现色差、波纹等缺陷,每处罚款500元并要求更换;石材饰面有

色差、表面有凹坑、缺角、裂痕、泛碱和水渍现象,每处罚款500元并要求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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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宝能环球金融中心项目

2014年9月1日

铁路工程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施工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创南龙铁路扩能改造优质工程,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南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II标。考核的质奖罚量标准以项目部本办法为标准,凡是达不到标准的按条款进行处罚。 对于处罚条例,如监理或业主对项目部处罚,由责任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应处罚,并落实整改。 第一条质量责任考核 1、单位主要责任人划定如下: (1)工区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的质量负责;技术主管为工区的质量第二责任人。 (2)职能部门的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副职为分管工作的第二责任人,承担部门的质量责任。 2、质量检查人员必须对工作负责, 并承担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的质量责任。其职责和权限如下: (1)初检和复检员必须对分管工序或工作面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所签的检查验收表(单)负责。 (2)安全质量部负责终检工作。三检员必须对所负责的工作面巡视和检查,难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应全过程旁站监督,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督促二检员收集、整理、填写、提交相关的验收资料,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验收台账。三检员对所签署的终检验收单负责。 (3)终检员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有权做出如下决定:责令整改、返工、罚款。安全质量部主任或副主任有权做出责令整改、返工、罚款、暂停施工的处理决定,停工时间超出12小时,由项目部安全安质副经理签发停工令。对质量事故组织相关部门(工区)人员,按照“质量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和处理。

3、试验人员对自己开出的质量检验单和砼配料单等负责。 4、测量人员对开出的放样成果负责。 第二条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考核 1、现场质量检查验收 (1)上道工序未经相关人员和监理验收合格,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扣作业队伍负责人考核奖200元,扣作业队伍激励约束奖5000元。 (2)关键工序(或特殊工序)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督施工责任人不在岗者扣考核奖200元。 (3)因未认真执行施工技术交底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扣主要责任单位激励约束奖3000-10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费用,各相关责任人视其责任大小扣考核奖200~500元。 (4)终检员做出的指令以联系单形式书面下发给作业队,在第二次复检时,仍未改正的,则扣激励约束奖100~1000元。 (5)三检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未处理或处理不合格即申请验收者,扣考核奖100~500元/次。 (6)管理部门不执行质量指令,报质量分管领导后,对责任人扣200~1000元/次考核奖,情节严重者予以警告或调离岗位。 (7)作业队现场施工或管理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对安全质量部三检员发出的工作联系单、整改通知单或罚款单,不签收、不配合整改、拒绝执行,有其中之一者处扣考核奖500~2000元/次,超过整改时限一天(12小时),每拖延一天扣考核奖1000元,处罚后仍未执行,可停止工序或仓面验收、拒绝结算单签字、直至停工整顿。 (8)作业层领导或作业人员不听从质检人员劝告,甚至辱骂、威胁、污蔑质检人员,干扰或严重阻碍质检工作,扣考核奖1000~5000元/次,情节严重者清退,如作业队不落实罚款或清退人员,则对作业队停止工序验收并按不服从项目管理做进一步处罚。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 为加强项目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职责 一、项目公司总经理为项目工程质量全面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根据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 二、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为工程质量直接负责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项目工程中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项目公司工程部为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 三、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项目工程部经理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四、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施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 1 质量策划: 1.1 建立一个完善的项目管理机构。 1.2 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中每一个岗位人员的职责。 1.3 在工程立项之后,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质量计划,其应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甲供材料四大方面。 1.3.1 勘察、设计、施工的分包商和甲供材料的分供商确定参照“合同评审”和“采购”。 1.3.2 对分包商提出的方案或分供商提供质保书进行审核和认可。 1.3.3 对新技术、新材料提出质量保证措施。 1.3.4 对工程或材料的验收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1.3.5 明确和准备质量记录单。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1 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2 职责 2.1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2.2 项目部质量部经理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2.3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质量奖的审批,财务办事处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2.4 质量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3 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施工单位、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4 考核的管理规定 4.1 考核内容 a) 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 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c) 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 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 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质量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 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4.2 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评分,每季度末质量部经理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1表. 4.3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4 考核的实施 4.4.1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 参见《工程结算考核办法》。 4.4.2 对专业组的考核 4.4.2.1 对专业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4.4.2.2 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专业组负责人500元。 4.4.2.3 专业组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 4.4.2.4 提高质量意识,严把施工质量关,被监理或业主在会议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奖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以文字形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作如下奖惩规定: (一)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经建设(监理)等各方共同验收一致认为达优良等级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0.5%; 2.单位工程质量被市工程质量协会评为“水仙花杯”市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1%。 3.单位工程质量被省工程质量协会评为“闽江杯”省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2% 4.单位工程质量被国家建设部评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3%。 5.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能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 奖励。 (二)罚则: 1.各分公司每年内必须要有一幢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如若各年度各分公司无完成优良工作指标的,公司罚该分公司10000元。 2.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质量等级为优良的,但在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时未能被工程相关各方评为优良等级的,造成的损失由

承包的项目经理自负外,公司再对该项目经理处以合同价款 1%的罚款。 3.单位工程(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被建设(监理)、监督部门或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的项目部负责外,公司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罚。并停止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工程1年。 4.不论是公司组织的季度生产安全大检查,或是公司工程部组织的月度质量安全检查。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核查内业资料,经检查发现内业资料过半数没有做,则罚款2000元;《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的罚款500元,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且与现场严重不符的每本罚款300元。 没有按规定编制《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每缺一项罚款300元,并限期补做至符合要求为止;其他技术资料每缺一项罚款100元;每缺一道工序罚款10元。 (1)质量控制资料: A.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按规定按同厂同品种同批号的水泥,按设计要求的不同标号分别做,每欠缺一项时(按图纸设计要求的各种标号计算)罚300元(砼)、砂浆罚200元。 B.二强试压报告:如无按规范规定组数做,试块每缺一组罚款100元;龄期超过2天视同没有做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与砂浆同)。没有填报拆模申请单或拆模没有用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去试压,每漏一个检验批罚款50元。

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奖励标准 (1) 第三章处罚条例 (1) 第一节基本规定 (1) 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 (3) 第三节防水工程 (3) 第四节钢筋工程 (4) 第五节模板工程 (4) 第六节混凝土工程 (5) 第七节砌体工程 (6) 第八节抹灰工程 (7) 第九节门窗工程 (8) 第十节饰面砖工程 (9) 第十一节涂饰工程 (9) 第十二节屋面工程 (10) 第十三节电气工程 (10) 第十四节给水排水工程 (12) 第四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建系统的质量理念,根据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XXX项目《项目策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三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四条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第七条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三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4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为贯彻质量理念,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现场施工程序,严抓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泰山〞杯,贯彻落实公司的三检制度、及一百项规定动作。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不按图纸施工、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造成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分包和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的处罚,具体奖罚制度如下。 质量奖励 一、样板先行,各分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参照样板要求施工验收,在每月“质量检查”活动中,考评在前二名的按照项目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三、阶段性验收过程中,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组验收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验收的工程及部位,对相关的班组和工长予以奖励100~1000元。 质量处罚 一、严格按图施工,不得违返,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二、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防水材料到现场均要有合格证,出场时间,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 三、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对于自检、互检、交接检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四、分包队质量检查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5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3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量检查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项目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奖励制度-da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是施工企业从开始施工准备到工程交付使用的全程中,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所进行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其目的在于以最低的成本和最快的工期生产用户满意的建筑产品。为了更有效的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的信誉,增强企业的竟争力,特制定如下制度: —、总则。 1、施工队必须健全质量管理体制。建立以队长为领导、技术员中间控制、专职质量检 查员基层检查的三级管理体制。 2、施工队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应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学习有关业 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素质,从而提高自已的工作质量。对工作成绩好的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年终时给予个人500~5000元奖励;对工作成绩差的,年终时给予施工队质检员(施工人员、班组长)500~5000元的罚款。项目部有权撤换不称职的施工队专职质量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 3、各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若发现作业班 组不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施工的,每项或每处将处以罚款1000~5000元;对执行好的,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 4、严格履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施工中必须坚持隐蔽工程不经检查验收就不准隐 蔽的原则。每一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先经过班组自检、队质量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复检,在确认均符合要求后,方可报监理验收。在每次隐蔽验收时,工长、质检员及各工种至少两名工人必须到场,会同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共同检查验收。对监理公司、建

设单位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作业班组必须及时彻底地整改,不得推诿、敷衍、蒙混过 关。对实施自检和履行隐蔽验收手续好的,每次给予班组或个人200~500元的奖励。对不认真进行自检和履行隐蔽验收手续的,每次给予班组200~1000元的罚款,给予质检员或工长(施工人员、班组长)200~500元的罚款。 5、在施工过程中,各工种工长、质检员必须跟踪预检,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不重视预检,造成隐蔽验收时出现较大错误的,给予责任工长(施工人员、班组长)200~500元的罚款。 6、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形成许多中间产品,如某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它分项工程正在施工,或某一分项工程一部分已完工,而别一部分正在施工,如果对已完成品不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则其成品就可能造成操作,以致影响质量。因此,各工种、各班组之间必须相互注意成品保护。对不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 造成影响工程质量的,给予班组200~5000元的罚款,给予责任工长(施工人员、班组长)100~500元的罚款。 7、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检测和验收。加强试验和计量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充分保证工程的内在质量。若将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用到工程上的,除必须返工外,给予责任人(施工人员、班组长)500~2000元的罚款。 8重视事后的评比、总结和经验积累。对质量好的、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对质量 差的,要认真总结分析,查出根源,在以后施工中一定要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奖罚制度说明介绍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哈密电厂项目部 2017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奖励标准 (1) 第三章处罚条例 (1) 第一节基本规定 (1) 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 (2) 第三节钢筋工程 (3) 第四节模板工程 (4) 第五节混凝土工程 (5) 第六节脚手架工程 (7) 第七节砌体工程 (7) 第八节抹灰工程 (9) 第九节门窗工程 (10) 第十节地面工程 (11) 第十一节涂饰工程 (11) 第十二节屋面工程 (12) 第十三节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12) 第十四节采暖及给排水工程 (13) 第十五节建筑电气 (14)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提升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工作,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本管理主要针对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脚手架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特编制质量管理标准及奖罚制度,本制度有质量管理标准和奖罚标准两部分组成。 第二章奖励标准 2.1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施工队伍500~1000元/次的奖励。 2.2 施工队伍对质量通病控制到位,效果明显,提高了现场质量工艺水平,可对其奖励500~1000元/次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3.1.1 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施工队伍不积极配合,甚至出现顶撞项目部管理人员情况,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时将给予队伍有关人员退场处理。 3.1.2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1.3 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视严重程度给予200~2000元/次的罚款。 3.1.4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否则将给予相应班组200元/次的罚款。 3.1.5严格遵守三级验收程序,施工队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工长验收,工长验收合格后报质检员验收,违反验收程序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3.1.6 施工队伍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施工队伍500元/次的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给予施工队伍2000元/次的罚款。 3.1.7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施工队伍1000~3000元/次的罚款,并重新返工至上一道工序状态。

X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某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目的: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自有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的管理。 3.2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内容 4.1考核对象: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4.2考核内容: 4.2.1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4.2.2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4.2.3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4.2.4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4.2.5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质量技术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4.3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4.4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附表1)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4.5对个人奖罚办法: 4.5.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4.5.1.1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4.5.1.2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5.1.3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4.5.1.4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项目质量奖惩制度

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 项目质量奖惩制度 批准: 审核: 编制: 十七冶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八月 1总则 1.1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提高各施工人员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从根源上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本制度针对的对象是现场的各家劳务及专业分包公司。 1.2本制度制定和实施依据 1.2.1政府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 1.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 1.2.3集团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管理体系程序汇编》等质量文件。2处罚形式 2.1对于轻微及一般质量问题,通过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进行处罚,如在规定的期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视情节严重,将处以经济处罚。如已经发生过的质量问题再次发生的,将处以经济处罚。 3土方工程 3.1回填土土质不符合要求的,一经发现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每平方罚款100元,并责令换土、返工。 3.2基坑四周不按要求进行分层夯实,一经发现下发整改通知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每平方罚款100元,并责令其返工。 3.3灰土必须过筛,配比准确,拌合均匀,湿度适宜,分层夯实,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4 土方超挖的处罚责任单位每平方100元,并由责任单位负责超挖部分的处理。 4模板工程 4.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立杆底部无垫块的一个立杆罚款10元,以此类推。 4.2墙身大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因松动丝杆过早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50-1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50元。 4.3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每处罚款200元,位置偏差30mm以上者,每处罚款100元。 4.4混凝土墙、柱发生爆模,一次罚款1000元,梁板爆模一次性罚款5000元。 4.5模板拼缝处必须严密,严格控制在2mm以内。拼缝宽度大于2mm 则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拼缝宽度乘以10元,如拼缝宽度为5mm,则5X10=50元。 4.6墙柱梁板的模板内部界面尺寸超过《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规定的,每处罚款50元。 4.7模板拆下后,下次使用前必须清理干净,并维修好,违者每平方米罚款10-100元。 4.8混凝土墙角模板支撑不牢,造成墙体位移者,每道墙视位移严重情况罚款50-200元。

工程质量奖惩办法

工程质量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杜绝质量事故和严重不良影响事件发生,根据国家、行业政策法规以及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制定了《工程质量奖惩办法》第二条为强化质量风险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有序受控,对各施工生产单位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五条各单位应依据下达年度生产任务计划,按3‰标准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六条各单位上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使用每年清算一次。各单位发生违章违规等质量不良行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在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依据本《办法》罚则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相应罚款在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七条工程质量保证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八条各单位每年在施工生产计划下达、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后的30日内,向财务部足额上缴本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九条年度质量指标不超标的单位全额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各项罚款除外)。 第十条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各项罚款必须专款专用。各项罚款由公司安质环保部出具罚款单,财务部在各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抵

扣,不足抵扣部分由财务部向有关单位追收。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保证金罚没部分和各项罚款的使用,主要用于对工程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工程质量教育和宣传、质量检测设备和器材的购置、更新及维修、优质工程现场验收及其有关费用、以及其它与工程质量工作相关的费用。该费用的使用由公司安质环保部提出计划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销列支。 第十二条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对施工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设优质工程贡献奖,主要用于奖励项目经理和在质量管理和质量创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组织申报及文整资料等有关人员。 1、获地市级优质工程奖励2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 2、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励5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 3、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奖励30万元;获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承建)奖励15万元、(参建)奖励10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 第十三条各级优质工程的奖励不进行重复计算。 第十四条以上奖励如与其他管理文件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每年评选一次本系统在工程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程项目,先进个人给予0.5万元奖励;先进单位或先进工程项目给予1万元的奖励。 第十六条认真贯彻质量责任包保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高效有序,工程质量管理成绩突出,受到地方政府、建设单位、上级单位或公司通报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单位奖励1~2万元,给予个人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1 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2 职责 2.1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2 项目部质量部经理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2.3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质量奖的审批,财务办事处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2.4 质量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3 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施工单位、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4 考核的管理规定 4.1 考核内容 a) 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 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c) 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 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 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质量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4.2 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

表1)评分,每季度末质量部经理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4.3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4 考核的实施 4.4.1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 参见《工程结算考核办法》。 4.4.2 对专业组的考核 4.4.2.1 对专业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4.4.2.2 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专业组负责人500元。 4.4.2.3 专业组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 4.4.2.4 提高质量意识,严把施工质量关,被监理或业主在会议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奖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以文字形式的通知同此) 4.4.2.5 工程部组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专业组主持该项目施工的负责人500元。质检人员组织四级验收,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后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专业组主持该项目施工的负责人500元。 4.4.2.6 原材料的验收由物资办事处组织并验收程序为:采购前对供方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考查,评价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进购时收料员自

项目质量奖罚制度

质量奖罚制度 审批: 审核: 编制: 甘肃第四建设集团四公司

一、总则 1、为强化四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高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甘肃第四建设集团关于印发《科技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制度内容 (一)上级部门检查的奖罚 1、在上级组织的科技质量大检查中居前三名的项目部,公司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500元。 2、获省级、部级表彰奖励时前三名分别奖2000元、1500元、1000元。 3、在建投、集团公司的检查中,发现严重不合格项罚项目部2000元,对造成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的按20%的比例罚款。 4、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不认真整改或不按要求限期整改的罚款2000元,项目经理罚3000元。 5、获甘肃省建设科技示范工程的项目部奖励3000元;获甘肃省建设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部奖励2000元;获省级优秀QC小组成果奖奖励2000元;建总级优秀QC小组成果奖奖励1000元;集团公司级优

秀QC小组成果奖奖励500元。 6、获专利一项奖励3000元;获科技成果鉴定奖一项奖励2000元;获国家级工法奖励5000元;获省级工法一项奖励3000元,获建总工法一等奖奖励2000元。 (二)、获精品工程奖罚 公司经理:获得一项“鲁班奖”,奖励8000元;获得一项“飞天金奖”,奖励2000元;获一项“飞天奖”,奖励2000元;获得一项地市级奖,奖励1000元。 项目部其他人员:公司的奖励由集团公司发放后,分配对象主要是项目部、公司的有功人员,原则上奖金由公司总工、项目经理根据岗位按贡献大小决定分配。 (三)、公司对项目部检查的奖罚 项目经理未按自己的质量职责组织施工或者组织不利的给予通报、罚款处罚。对工程验收合格的、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的,本单位一次给予5000-3000元的奖励。 2、项目技术负责人未按自己质量职责进行工作的,施工方案未及时编制、技术交底未及时交底的、未组织技术验收的、技术交底未及时下发至项目施工人员及班组的,给予每次500元的罚款,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完成各阶段质量工作的,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合格的,给予1500-1000元的奖励。 3、项目施工员未按自己的质量职责进行施工的,造成施工过程中返工处理损失的,每次给予500元的罚款,并在本公司内部通报。

(完整版)工程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条例。凡是参加本工程各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本条例。在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员、劳务公司项目部和各施工班组长必需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针对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特点和技术难点,分别向施工管理人员和各施工班组层层进行技术交底。 一、奖励措施 1.1每月定期检查评比,达到优良标准,每次或每分项工程奖励1000—2000元。 1.2每检验批次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超过95%,奖励1000—2000元。 1.3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有显著提高的,奖励500-1000元。 1.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的施工工艺或者技术,通过节约材料或者周转材料的周转周期节约成本,经济效益较大的奖励1000-5000元。 二、处罚条例 1.1为了搞好本工程质量,提高各施工人员在本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定本条例。 1.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 1.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罚款,罚款额度限所造成损失而定。 1.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1000-2000元。 1.6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1000-2000元。 2.模板工程 2.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2未经项目部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提供的材料,罚款额度限根据材料价格而定。 2.3墙身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未经同意私自过早松动丝杆、拆模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200-5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300元。 2.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处罚款300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制度提要: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 源自物业论文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作如下奖惩规定: (一)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经建设(监理)等各方共同验收一致认为达优良等级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 2.单位工程质量被市工程质量协会评为"水仙花杯"市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1%。 3.单位工程质量被省工程质量协会评为"闽江杯"省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2% 4.单位工程质量被国家建设部评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3%。 5.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能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 奖励。 罚则:

1.各分公司每年内必须要有一幢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如若各年度各分公司无完成优良工作指标的,公司罚该分公司10000元。 2.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质量等级为优良的,但在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时未能被工程相关各方评为优良等级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的项目经理自负外,公司再对该项目经理处以合同价款 1%的罚款。 3.单位工程(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被建设(监理)、监督部门或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的项目部负责外,公司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罚。并停止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工程1年。 4.不论是公司组织的季度生产安全大检查,或是公司工程部组织的月度质量安全检查。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核查内业资料,经检查发现内业资料过半数没有做,则罚款2000元;《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的罚款500元,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且与现场严重不符的每本罚款300元。 没有按规定编制《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每缺一项罚款300元,并限期补做至符合要求为止;其他技术资料每缺一项罚款100元;每缺一道工序罚款10元。

工程质量奖惩办法

工程质量奖惩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为了抓好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使得施工现场每一位操作工人能够掌握施工现场的各项质量标准,确保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将质量与经济挂钩,奖优罚劣,使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明确施工目标和责任,确保质量达标。 1、项目部建立质量奖罚专项基金,对工程质量管理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经济奖励,对管理失职造成质量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2、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如实上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3、为保证工程产品质量有效可控,进场的项目队应预交工程产品质量风险保证金,用来约定双方责任和奖罚办法。 (二)、奖罚措施 1、对质量事故的惩罚 凡因设计错误(未向有关部门报告)、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管理监控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偏差等,达不到《验标》标准,一般需做返工、加固处理的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对酿成质量等级事故的均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 2、对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罚 具体施工质量处罚细则由安质部在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拟出罚款清单,并严格按罚款细则实施! (1)所有罚款,由财务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项目部与各作业班组长、质检员、技术负责人、试验负责人一起以每月的28~30日进行整个项目的全面质量大检查,一个季度进行一次评比活动。对每月检查后,总结检查结果并对本月施工过程中未出现质量事故,且所施工的工程为优良者,奖励200-500元。 (3)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受到上级或建设单位通报、新闻媒体曝光,将视对项目的影响程度对作业班组和个人予以处罚。 (4)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处以责任人1000元以上罚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隐瞒事故论处: ①发生了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上报的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者。 ②事故发生后,自行修改设计或使用其它掩饰手段不如实上报者。 ③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④原材料、砂浆、砼等试验不合格后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程序上报者。 (三)、说明 1、安质部有权签发金额在500元及以下的奖罚单;500~1000元(含1000元)由安质部出单,总工程师签发;1000元以上项目经理签发。 2、本办法如与公司中铁三西人〔2012〕15号《西南分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奖惩办法》相抵触,按公司文件执行。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千岛湖项目部。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对劳务班组)

康达医疗产业园工程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及奖罚规定 康达医疗产业园项目部 2017年03月13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奖励标准 (2)

第三章处罚条例 (2) 第一节基本规定 (2) 第四节钢筋工程......................................................... - 4 -第五节模板工程......................................................... - 5 -第六节混凝土工程....................................................... - 6 -第七节砌体工程. (7) 第八节抹灰工程 (8) 第十节饰面砖工程....................................................... - 9 -第十一节涂饰工程........................................................ - 10 -第十二节屋面工程........................................................ - 10 -第四章附则................................................................ - 11 - 第五章附表................................................................ - 1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康达医疗产业园项目《质量计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及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劳务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班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质量检查的考评在分司前三名的给予相应劳务班组1000元/次的奖励。 第四条对于严格执行项目部管理制度、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图集、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员认可,并顺利通过外

(完整版)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将对项目部罚款20000元/次,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罚款5000元/次,施工班组将按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到人。 2、工程由于施工班组施工错误造成或其他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给予项目部5000元的罚款。 3、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对班组200元/次的罚款,对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100元/次的罚款。 4、项目部及监理、业主发现问题,施工班组整改不及时的,对该班组罚款1000元/次。 5、在施工中由于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的造成返工现象,对该班组罚款1000元/次。 6、对重要部位的施工,施工班组未按照技术交底施工,在施工技术上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对施工班组罚款2000元/次。 7、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执行“三级检查制度”,验收时因未查出的重要问题而不能通过验收的,对施工班组罚款1000元/次,对项目质检员罚款500元/次。 8、混凝土浇筑施工未经项目部同意而擅自浇筑的,对施工班组除对造成的质量后果负责外,进行罚款5000元/次。 9、混凝土浇筑完后,应按要求及时养护,发现没有养护的,对施工队(班组)罚款100—200元/次。

10、试验人员取样不及时或不按规范要求制作试模,对试验员罚款100元/次。 11、混凝土结构达不到内实外光,缺棱角罚款200元/次。 12、现浇混凝土上出现蜂窝、狗洞视其严重性罚款100—400元/次。 13、混凝土出现不正常裂缝或墙体出现裂缝,视其严重性罚款500--1000元/次。 14、现浇混凝土楼板渗漏,墙面渗漏罚款500元/处。 15、未经过项目部检查验收擅自封模对该班组罚款500元/次。 16、现浇柱、梁、板、墙因模板影响外观质量及砼浪费的,视其严重性罚款500—1000元/次。 17、现浇柱梁板结构施工,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经项目部及监理、业主检查,每发现一处问题,视其情节严重罚款50—200元/次。 18、擅自向混凝土运输车及泵车料中加水改变混凝土水灰比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9、混凝土浇筑施工中,施工班组应有技术人员及钢筋工,木工在场监督,若发现浇筑现场无人员值班,罚款100元/次。 20、混凝土施工缝处未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的,每发现一次对施工班组罚款100元。 21、预留孔洞中线偏移,截面尺寸偏差过大,每发现一次对责任班组罚款200-500元,对项目质检人员罚款100元。 22、强电弱电及消防报警工程所属预埋管、孔洞槽出现遗漏的,对责任班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对项目质检人员罚款100--200元。现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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