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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管理规定II

动火管理规定II
动火管理规定II

动火管理规定II

a)一级动火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

b)二级动火作业

c)三级动火作业

除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生产全部停车,经处理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三级作业管理。

(2)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基本要求

a)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安全动火许可证”。进入设备内、在高处等动火,还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b)设专人监火。监火人不在动火现场不得动火。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c)在生产区域、管道、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必要时进行空气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d )高处动火作业要检查分析其下部地面及周围是否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采取相应的防火花飞溅的措施;

e)动火作业前,动火负责人应检查电、气焊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不准带病使用;

f)使用气焊焊割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应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应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g)动火作业完毕,动火负责人与监火人共同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h)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施工方案;

(3)《安全动火许可证》的管理

《安全动火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及要求

a)动火地点所在车间主任为动火部位负责人,负责办理“安全动火许可证”;办理“安全动火许可证”应按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安全动火许可证”安排的安全措施,指派监火人;最后,将办理好的“安全动火许可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b)动火项目负责人及动火人由动力车间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按办理好的“安全动火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将动火证交给动火人。

c)动火人在进行动火作业前须经生产岗位当班班长签证后方可动火。

d)动火负责人、动火人、监火人应亲自在动火证上签名。

e)一份“安全动火许可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如果在同一个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安全动火许可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员必须分别在“安全动火许可证”上签名。

f)“安全动火许可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超期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动火管理规定III

g)“安全动火许可证”一式两份,动火人各持一份,动火完毕,动火人将动火证交终审批准人;安全主管人员留一份存查。

h)“安全动火许可证”审批。

i)一级动火“安全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安全主管人员复检签字后,报生产副厂长终审批准。

j)二级“安全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安全主管人员终审批准。

k)三级“安全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终审批准。(4)“安全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

a)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的“安全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4小时。

b)三级动火作业的有效期为120小时。

c)“安全动火许可证”超过有效期作废,如需动火,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5)动火作业的监督

动火证批准后,进行动火作业时,各级动火审核签字人员均应到动火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动火作业单位严格执行动火安全措施,并对违反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制止,并提出改正意见。

5、考核

(1)对不办动火证即实施动火作业的单位及个人,罚款1000-2000元;

(2)对不落实动火证安全措施要求的单位及个人,罚款500-1000元;(3)实施动火作业时,如监火人不到动火现场监视或中途擅自离开,对监火人罚款300-500元;

(4)实施动火作业时,如监火人不在现场,施工人员擅自动火,对施工人员罚款300-500元;

(5)生产工段人员有责任制止无证在生产区动火的行为,对发现、制止无证动火行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的员工,公司给予100-300元奖励。生产现场人员如发现违章动火作业未及时制止的,对在场最高领导罚款200元;

(6)动火负责人在动火作业前要对动火所用工具进行检查,如动火工具不符合安全要求仍违章进行动火作业,对动火负责人罚款200-500元;

(7)由各级监督人员实施监督,如不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公司意见处罚。

(8)文件执行情况由岗检、公司办公室及相关单位监督考核,不按文件执行的视情节严重性进行扣罚,领导应负连带责任的按《干部连带责任制度》执行。

6、本规定若有不妥之处,相关单位均可按《文件资料管理规定》提出修改意见,但文件未修改前仍按本规定执行。

7、相关文件

(1)《文件和资料管理规定》;

(2)《干部连带责任制度》。

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电工岗位责任制

1、检修、抢修

(1)负责巡检所属区域内的各种电气线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按计划检修所属区域内各项电气设备。

(3)完成各项抢修任务。

2、维护、保养

负责及时做好电气设备的保养工作,保障生产所需。

3、修旧利废

负责备品备件的修旧利废工作,节约材料消耗。

4、清洁卫生

负责清扫所辖区域的卫生,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减缓设备磨损,提高设备效率,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炭黑厂的各部门、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

3、术语、定义

4、职责

(1)车间必须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推广先进润滑技术,组织操作学习润滑知识,定期对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废油回收。

(2)操作工要严格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建立设备润滑记录及台账,管理好润滑器具。

(3)维修工在巡检中对设备润滑情况要重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与操作工提出建议。

5、管理内容及要求

(1)首次交付使用或轴承检修重新使用的机泵,在运转72小时后应重新换油。

(2)投入正常使用后,一般3-6个月换一次油,特殊情况下,润滑油变质或进水后要进行换油。

(3)注油一般在视油窗1/3-2/3处,发现油位下降后要立即补充润滑油。

(4)自动注油装置要经常检查油位、油压、注油量,发现不正常时及时处理。

(5)设备润滑“五定”则如下。

①定点:按日常的润滑部位注油,不得遗漏。②定人:设备日常加油部位,由操作工负责,由维修工负责。

③定质:按设备要求选定润滑油(脂)品种不能任意滥用或混用。定期加油部位质量要合格。

④定时,对设备的加油部位,按照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加油、清洗或更换新油。

⑤定量:按设备标定的油位和数量,加够所选定的润滑油(脂)。(6)设备润滑“三级过滤”如下:

①领用大桶到固定贮油箱用60目过滤网过滤。

②贮油箱到油壶用80目的过滤网过滤。

③油壶到润滑部位用100目的过滤网过滤。④特殊油品按特殊规定执行。

6、附录

设备润滑记录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炭黑厂各部门、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

3、术语、定义

4、职责

(1)车间应设专人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注意设备的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

(2)操作工要正确使用和精心维护保养好设备,定时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作书面登记。

(3)维修工每天要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作好记录。

5、管理内容及要求

(1)操作工应经过考试合格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2)操作工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设备润滑工作;保持设备清洁。

(3)操作工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

(4)“四懂”、“三会”内容如下:

①“四懂”: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

②“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6、相关/支持性文件

(1)《文件和资料管理规定》

(2)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7、附录/附表

设备维护检修记录

公共场所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1、工作要求

(1)楼道内外每天清扫拖洗,不得有烟头、粉尘、纸屑、痰迹;(2)门窗、玻璃经常明亮干净,窗台内外不能摸到粉尘;

(3)每日保持楼道、楼梯、卫生间、会议室、办公楼前干净。楼区前后左右不能见果皮、纸屑及塑料袋;

(4)卫生间每天清扫、洗涮,并及时清坑,经常开窗通风透气,定时喷药物,做到无蝇、无臭;

(5)监督不文明者在洗手池内乱倒残茶、剩饭及杂物。

2、环境卫生

(1)花坪草地不得随意堆放垃圾,不得随手乱丢塑料袋;

(2)各车间、科、室卫生责任区每日清扫,做到无纸屑、塑料袋,垃圾及时清理;

(3)自行车、摩托车按照指定的地方存放,不能随意停放。

3、生产岗位

(1)操作室干净卫生、地面、墙壁、屋顶无灰尘,做到窗明,桌净;(2)生产岗位做到地面整洁干净,无积尘、积水、杂物,无卫生死角,玻璃干净明亮。

(3)生产设备无油污,管线无灰尘,设备干净见本色;

(4)地面管道保温材料不得随意踩踏,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罚;(5)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6)操作间里安全帽、工具等摆放整齐有序,不能杂乱无章。

机修班长岗位责任制

1、班组管理

(1)负责班组例会的组织,合理调配员工和安排工作任务,并做好考勤管理。

(2)负责组织班组员工安全学习教育和安全检修规程的贯彻以及专业技术学习和培训。

(3)负责对检修设备的检修工具的保管。

2、设备维护

(1)负责生产、动力设备的维护检修,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正常运行。(2)负责组织搞好设备的巡检,并填写检查记录。

(3)组织协调解决、处理设备运行及检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4)参与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资料保管

负责收集设备资料,建立设备档案,掌握设备运行状况。

4、修旧利废

负责组织修旧利废工作,节约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5、清洁卫生

负责分管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磁选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

a)查减速电机的润滑。

b)检查传动部件。

c)检查磁铁是否脱落,磁系位置是否正确。

d)点动电机,注意有无异响。并确认运转方向与设备转向标示一致。

e)启动电机,正常运转。

2、停车

按停车按钮。

a)注意异常振动和异响。

b)注意减速器的温度。

c)若突然卡住,应考虑到是否从提升机中掉异物。

d)严禁打击外壳。

e)检修时,请注意把工具放远一点,防止被磁铁吸入。注意防磁化。

f)请不要擅自拆卸磁性部件。

干燥工岗位责任制

1、生产操作

(1)负责对产品温度、水份的控制。

(2)负责回兑次品。

(3)随时与中控室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岗位巡查

定时进行巡回检查,保持本岗位所有设备、管线、阀门的正常运行,确保管线的运输畅通。

3、质量控制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和技术指标,把好质量关。

4、操作记录

及时做好生产记录,保证产品指标合格。

5、清洁卫生

负责分管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湿法造粒岗位操作规程II

排气袋滤器螺旋输送机。

c)在回转干燥机出口温度TIA-200达到160℃后,依次启动造粒机,供料输送机,粉状贮罐的搅拌机,在投操作回路5分钟后启动粉状贮罐气密阀。

注意:在造粒前粉状贮罐气密阀转速应调为0。

d)待供料输送机下料后,打开水枪手阀,通知中控室打开FV-208(手动)。

e)造粒机下料5-10分钟后,逐步打开排气风机进口蝶阀,将TI-211调至200-230℃,将排气风机入口压力PIC-210调至10-20mmH20。

f)造粒系统正常后,挂自控联锁、电气联锁。

3、造粒系统的停车顺序

a)接到值班班长或中控室人员通知后,将粉罐中的炭黑处理完。

b)打开粘结剂泵回流阀。

c)与尾气燃烧炉岗位联系好后,关闭供料输送机入口,停供料输送机,排气袋滤器气密阀、排气袋滤器螺旋输送机。

d)停造粒机,抽出造粒机水枪。在造粒机电气联锁作用下,停供料输送机、粉状贮罐炭黑下料泵和粉状贮罐搅拌器。

e)停粘结剂泵,关粘结剂罐出口阀门。

f)在风送风机停后,停止回流风机。

4、岗位注意事项

a)在启动造粒机前,造粒机要先预热,将造粒机夹套蒸汽阀打开,调节蒸汽减压阀,将蒸汽压力控制在0.1Mpa以下,控制TI-209温度在80℃左右,然后启动造粒机。

b)供料螺旋输送机和粉罐搅拌装置应后于造粒机启动,但粉罐炭黑下料泵不要启动。粉罐炭黑下料泵只有当粉罐中料位达到一定重量时(一般是投操作回路5-10分钟以后)才能启动,以保证一定的料位,下

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监督实施生产作业计划,负责全厂生产调度的日常工作。

2、密切关注生产进度,对生产突发事故和设备事故(故障)等情况及时向主任汇报,并会同相关部门解决,对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3、负责每班生产调度报表,生产记录和数据的输送,完成各类生产报表的生产信息的收集,处理工作。

4、负责对水、电、煤气、蒸汽、原料油、尾气等动力进行平衡和协调,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5、参加生产调度会,准备资料。

6、完成调度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炉前岗位操作规程I

1、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1)炉前岗位职责范围内的设备、管线检查确认

a)炉前岗位职责范围内包括:反应炉、空气预热器、余热锅炉、原料油预热器、主供风机、添加剂罐、添加剂泵。

b)检查确认反应炉、空气预热器、原料油预热器、余热锅炉、主供风机、煤气加压风机、贮水罐、软水泵、工艺水泵、添加剂罐等设备完好,具备运行条件;贮水罐水位达到要求;添加剂已按规定浓度配制好待用;燃气枪、原料油枪、一次急冷水枪、二次急冷水枪、添加剂枪的定位安装及试喷标定准备就绪;炉前岗位所有管线、阀门、管件无泄漏,开关正确。

c)检查确认原料油管线上FV-101、PV-101、TV-101、SOV-101、DOV-101A,燃料气管线上FV-102等前后手阀已打开,旁路手阀已关闭、放净阀已关闭,管线上其他阀门开关正确。

d)检查确认油管线用伴热蒸汽进口阀已打开、冷凝水疏水阀、排净阀已打开,吹扫蒸汽管线上SOV-117前后手阀已打开、冷凝排净阀已打开。

e)检查确认反应炉用添加剂管线阀门开关正确。

f)检查确认反应炉用压缩空气、冷却空气管线阀门开关正确。

g)检查确认急冷水管线阀门TV-104、TV-105前后的手阀、旁路手阀以及其它手阀开闭正确。

h)如果任何一项检查未到位,应报告班长予以解决。

(2)炉前岗位生产过程所需备品备件准备工作

原料油枪(燃料油枪)、一次急冷水枪、二次急冷水枪、添加剂枪、备用金属软管、喷嘴、橡胶管、扳手、管钳、设备机械用润滑油/脂、劳动保护、消防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等均已准备就绪到位,如果任何一项未到位,应报告当班班长或值班人员予以解决。

(3)原料油循环要求

配合油泵房岗位进行原料油循环。

a)原料油循环过程:在完成上述第1-2条基础上,结合当班班长或值班人员的指令,可先使用控制阀、流量计的旁路,正常情况下可直接让油通过各控制阀、流量计,向炉前岗位送油。

b)打开有关蒸汽伴管的供汽阀供汽;

c)开启原料油过滤器;

d)将FV-101放在手动(MAN)位置,手动控制FV-101开启1/3左右;

e)启动原料油泵;

f)让原料油通过PV-101、FV-101,使其在一定的流量和压力下进行循环;

g)检查原料油循环系统所有压力、温度、流量等仪表,确保工作正常。

2、反应炉正常开车

反应炉开车是炉前岗位在开车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一般而言,炉前岗位人员要认真阅读培训教材和工艺操作规程,需要理解包括燃料气、原料油、工艺空气、添加剂及一、二次急冷水等几种物料的生产关系,以及正确运用预热回路、操作回路,并按照反应炉烘炉步骤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的条件、许可和监火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外协施工单位在本公司的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 3.2动火项目负责人 3.5.1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动火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3.5.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5.3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3.3动火人 3.5.1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5.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3.5.3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3.5.4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3.5.5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负责人呈验动火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5.6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3.5.7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3.4监火人 3.5.1由动火点所在部门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员担当,监火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3.5.2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5.3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3.5.4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3.5.5作业完成后,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进行动火现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3.5当班操作负责人 3.5.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3.5.2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3.5.3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3.6动火分析人 3.6.1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3.6.2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3.6.3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3.7安全员 3.7.1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7.2凡公司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3.8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3.8.1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为本公司安全员负责人。 3.8.2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环境,审查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完善防火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3.8.3特殊动火由公司安全员复查后,报公司总经理终审批准。 4动火作业的分级管理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

动火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动火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火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保证动火施工安全,使动火者明确自己的责任, 做好防范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生产动 火制度,经安委会研究决定,望遵照执行。 一、本厂工程部或外来工程承包商在本厂内任何部位 动火施工,都必须到本厂安委会申请“动火证”,“动火 证”由项目责任人填写,写明动火位置、动火原因、动火 时间、动火期限、清理隔离措施等,项目负责人签名后上 报安委会,由安委会主任或注册安全主任批准签字后,才 能动火施工。 二、外来工程承包商申请动火证,必须向安委会提供 有关证件(焊工证,上岗证等)备案,严禁无证人员动火 施工。本厂工程人员在本厂内动火,需由注册安全主任负

责监督执行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注册安全主任亲临现场与项目责任人、监护人、部门经理商定施工方案、应急措施、监护措施等。由项目责任人、监护人、部门经理、注册安全主任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签名后,报安委会审批。 四、安委会有关人员在批准动火之前,必须检查有关证件,并对动火现场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注册安全主任要确保动火设备本身已吹扫、置换、清洗干净,进行可靠的隔离;设备内的可燃气体分析及进罐作业的氧含量分析要结合;检查周围环境,有无泄漏点或敞口设备;地沟、地漏、下水井应进行有效的封挡;清除动火点附近的可燃物,环境空间要进行测爆分析;有风天气要采取防止火花被风吹散的措施;高空作业要防止火花四处飞溅;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注意通风;动火现场要有明显的标志,并备足适用的消防器材;动火作业完毕应认真检查现场,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 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动火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定义 1、动火作业定义: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易燃易爆场所的定义:生产和储存物品场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火灾危险为甲、乙类区域。 二、动火区域划分 各单位根据生产、维修、项目建设等工作需要,要设立固定动火区、禁火区。 1、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固定动火区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窨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50米;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畅通;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固定动火区设明显标志,落实责任人。 根据固定动火区条件,各单位确定本单位固定动火区,并报公司保卫部、安全生产部批准和备案。 2、固定动火区以外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

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三、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特殊动火作业:指在处于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具体区域,由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并报公司安全生产部、保卫部备案。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二级动火作业:指除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凡公司、车间或单独厂房内生产设备全部停车,生产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并经公司保卫部、安全生产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5、外管廊上动火按有关部门确定的管廊管理范围按级办理动火审批。 6、内管廊上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到动火辖区所在的车间按级办理动火证。 7、各类动火区域划分后,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危险介质管道跨车间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由动火单位制定,并派人监护,经属地单位领导,动火所在岗位当班班长签字,报安全生产部、保卫部备案后,方可动火。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检修工作票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执行国家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内容、填写、使用和管理等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企业安监部门对本企业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一)工作必要性。 (二)工作是否安全。 (三)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四)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五)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第七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职责 (一)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二)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三)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四)检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五)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及注意事项。工作中及时制止工作人员的任何违章行为。 (六)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切割、喷灯、火炉、电炉、熬沥青、锤击(产生火花)物件,以及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职责 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环保处负责。 3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 3.3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停车检修,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

危险性的大小,经安全环保处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4.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工作申请单》。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公司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生产区管廊上的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1.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4.1.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1.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含氧量不得超过20%。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

动火管理规定

动火管理规定 1.? 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制度,动火中应按规定落实程序。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动火管理。 3.? 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动火单位(部位)。 4.? 程序: 1)? 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2)?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a)? 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b) 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c)? 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d) 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e)? 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f)?? 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g)? "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h)? 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3)? 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a)? 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b) 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动火分析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火作业定义、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动火分析及合格标 准、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 集团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区域的固定用火作业。 2 动火作业定义 使用气焊、电焊、喷灯等焊割工具,在煤气、氧气的生产设施、输送管道、储罐、容器和危 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管道及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的设备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 施工作业。 3 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和三级动火作业三类。 3.1 一级动火作业 3.1.1 工业及民用煤气生产设施(储罐、容器等)、DN≥200mm 煤气输送管道的本体及与本 体水平净距 1 米范围内动火作业。 3.1.2 DN≥80mm 氧气输送管道动火作业。 3.1.3 A 级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见表 1)。 3.2 二级动火作业 3.2.1 工业及民用煤气生产设施(储罐、容器等)、DN<200mm 煤气输送管道的本体及与本 体水平净距 1 米范围内动火作业。 3.2.2 DN<80mm 氧气输送管道动火作业 3.2.2 B 级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见表 1)。 3.3 三级动火作业 除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4.1 许可证格式 一级、二级《 动火作业许可证》采用统一格式(见表 2)。 4.2 《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4.2.1 一级动火作业的《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分 管安全领导或安全科长审查签字,并报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2.2 二级动火作业的《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下 属车间领导审查签字后,报分厂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2.3 三级动火作业不办理《 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 权限的分厂)下属车间领导审查,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 4.2.4 逢节假日、夜班的应急抢修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地点、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 分管安全领导或安全科长审查并审核批准后实施,报送公司安全、消防主管部门备案。 4.2.5 《 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份,安全主管部门、消防主管部门、动火作业所在单位和 动火作业负责人各持一份存查。 4.3 《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要求 4.3.1 《 动火作业许可证》由申请动火单位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 动火作业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最新版)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最新版) 本细则适用于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使用和管理。 2.总则 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在公司重点防火部位(即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均应使用动火工作票。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所谓明火作业:系指在明火禁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动火工作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3.1一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的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48小时; 3.1.1一级动火区系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对于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部位及场所还必须采取特殊的重点防火措施。其包括: (1)加油站、油库围墙以内,锅炉燃油系统及燃油管路周围5米及以内; (2)油罐、油泵房、及有油污存在的沟道及地势低洼的场所,和油管道直接连接的蒸汽管道;油罐、油池、油站和距油罐、油池5米及以内场所; (3)汽轮机油系统及周围10米以内; (4)小型油库及油处理室内; (5)制氢站围墙内及距氢气系统(含氢管道、氢气瓶、阀门、法兰等)10米以内;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doc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1 GB30871-2014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对从事易燃、易爆、管道容器、设备和场所等安全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术语和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2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包括:环保车间(固渣罐、一次厌氧、二次厌氧)、二氧化碳(氨气储罐)、脱硫塔、酒精十万线蒸馏、五万线蒸馏、无水酒精生产线、生产区的酒精管道、沼气管道、原料库区、酒精库区、变电站高压室、低压室、控制室、电缆沟、谷朊粉车间投料工段等。 2.3固定动火区:机修车间院内。 3、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

3.1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由安全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 易燃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3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 GB30871-2014 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同时在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动火管理制度

动火管理制度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动火证是化工企业执行动火管理制度的一种必要形式。而办理动火证的过程中,动火执行人、项目负责人、车间安全技术人员、分析人员、监护人、值班主任、车间主任都各自有自己的责任,层层负责,人人把关,共同对动火安全负责。 办理动火证的过程又是具体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的全过程。从办证、到与生产系统隔绝、排气、置换、清洗、分析、清除周围易燃物到消防措施和监护等都必须一一落实之后,审批人才能批准动火。 批准了动火证是动火的“指令”,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动火招待人逐项交代清楚,动火执行人要认真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应严格按“指令”中的要求去执行,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动火。 在动火完毕后,批准的动火证又是动火的原始凭证,以便总结、检查。 那些是化工企业的禁火区呢? 一般来讲,凡是生产、使用、贮存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助燃气体和氧化剂,还有易燃固体等车间、岗位的设备、容器、管道及周围十公尺范围内均称为禁火区,但该生产区域内空气中易燃、易爆、挥发性气体浓度较大时,应由安全、消防部门共同研究另定范围。 凡是上述禁火区内动火、或进行易发生火花的工作,如电焊、气焊、使用电器工具、喷灯、抬拿高温物料、金属锤击、起重设备和易产生火花的装置进入禁火区、有直接火焰设备的第一次点火,都应办理动火证。 (一)动火类别的划分和审批权限 一类动火:在易燃易爆车间、岗位、设备、管道及其周围动火,属一类动火。 一类动火:由厂安全科或保卫部门批准。 1、二类动火:固定动火区和一类动火区以外的动火。在二类动火范围内从事产生火花或拿抬高温物料等工作,也属二类动火。 二类动火有动火所在车间主任批准。 2、重大特殊项目动火(简称特殊动火):具有特殊危险作业和区域的动火为特殊动火。如不置换带可燃气体动火,工业炉投产动火以及在设备本体上的动火等。 特殊动火应按一类动火办理审批手续外,还必须经动火所在厂的安技、消防部门审查并报请生产厂长、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批准。 二、动火证的办理和使用 1、动火证由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安全措施由动火所在单位提出,属施工方面的由施工负责人给予落实,属生产方面的由生产单位负责人给予落实。 另外,在公共场所的易燃易爆物质管架上动火,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经所属区域的生产车间安全员审查安全措施,由动火所在厂的安技科和消防部门批准,动火分析由生产单位检验科负责。 2、审批动火证的人员,必须确切了解动火场所、周围环境的实际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审批,坚决反对不负责任的形式主义的签证。 动火证的有效时间:动火证审批者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动火有效时间。当动火现场的情况发生变化,有可能产生其它危险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动火,重新取样分析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3、动火执行人要随身携带批准的动火证,以便接受检查,严禁一证复用,一证多用、一工种代姓名、以言代证,动火执行人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动火证或安全措施有一项不落实的,都有权拒绝动火。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6、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及《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等地方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阿贝尔化学(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从事临时性用火作业的管理和固定用火区、固定用火点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 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动火作业项目有: a)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 c)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d)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 e)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化工装置或罐区、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的空气压缩机; 3.2 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 类区域的场所。 3.3属地:是指动火作业点所在的某一区域,该区域为企业组织架构中有明确管 理负责人的一个管理单元,如:分厂、车间、独立的生产装置、仓库等。 3.4固定动火区:是指由企业批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外划定,不需要办理《动 火安全作业证》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 3.5禁火区:是指企业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含设施),需要办理《动火安 全作业证》的区域。 3.6动火作业单位:实施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或队伍。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

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GHFD-03-TB-14/XD)

文档仅供参考 -04-01 发布 -04-01 实施

细则控制表

1 目的 加强生产现场的消防管理,防止发生人为火灾事故,特制定此细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神华国华西来峰发电厂生产现场动火工作的管理。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安全生产法》 3.1.2《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1.3《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1.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3.1.5《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3.1.6《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2关联子系统 无 4 专用术语定义 防火重点部位: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 危险场所:火力发电厂的危险场所系指其中的乙炔发生站、氮氧站、储煤场、机组的油系统及油箱、油站等。 禁火区域:防火重点部位及危险场所均为禁火区。 5 执行程序

5.1在下列部位明火作业和电、气焊作业或检修作业时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灼热表面,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5.1.1控制室、油区、集中油库、运输和储油容器、用油设备、乙炔容器、危险品库、化验室、各类油泵房内。 5.1.2内装化学物品,有可能经化学作用而转变成易燃易爆气体容器、电缆夹层、竖井、电缆隧道和电缆沟道内、输油管道等。 5.2由于动火地点、动火作业对象不同,存在火灾危害程度也不一样,因此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审批手续都应有所区别。根据危害程度,分为一级和二级动火工作票。 5.2.1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的部位及场所: 5.2.1.1燃油储存区域,输(回)油管道及输油设备2米及以内区域。 5.2.1.2汽轮机、发电机润滑油系统、密封油系统,空压机润滑油系统2米及以内区域。 5.2.1.3距易燃易爆及可燃气体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2米及以内区域。 5.2.1.4锅炉燃油及原煤仓至锅炉炉膛燃料系统2米及以内区域。 5.2.1.5变压器、电缆间、隧道、竖井区域。 5.2.1.6脱硫系统吸收塔及烟道2米及以内区域。 5.2.2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的部位及场所: 5.2.2.1距易燃易爆及可燃气体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外2-10米区域。 5.2.2.2煤场、输煤系统、电气电缆设备周围5米及以内区域。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业动火安全管理,依据SY/T5858-2004《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Q/SY64-2007《油气管道动火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工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标准和规定,结合分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业动火,是指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制造和维修容器、管线、设备及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设备时,以及能直接或间 接产生明火的其它施工作业如:使用电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非防爆工具及加热、化学反应等方式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 热表面或使易燃易爆介质温度高于燃点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分公司实行工业动火作业许可制度。凡进行工业动火作业, 在办理作业许可证的同时,必须办理工业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业动火分级 根据分公司生产特点和动火部位爆炸危险区域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公司工业动火分为油气生产类(含天然气净化)工业动火和炼油化工类工业动火分别进行管理。 第五条油气生产类(含天然气净化)工业动火等级划分 (一)一级动火 (1)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范围内的在用管线及容器本体动火; (2)容量大于5000m3(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罐、含油污水罐、含天然气水罐等)、容器本体及附件动火;

(3)天然气气柜和容量大于400m3(含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 (4)容量大于1000m3(含1000m3)成品油罐和轻烃储罐的动火; (5)直径大于或等于325mm的集输气管线、在输油(气)干线上停输动火或带压不停输更换管线设备的动火; (6)集输站(含CNG站)及场内的加热炉、溶剂塔、分离器罐、换热设备的动火; (7)天然气净化装置; (8)在天然气压缩机厂房及密闭空间的天然气管道及管件和设备处动火; (9)天然气井井口无控制部分动火。

动火管理规定

CHHY标准EHS-008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第六版, 2014-07 第 1 页,共 3页 内容所有者:批准: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丹佛斯(杭州)板式换热器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以下简称PHE)和丹佛斯微通道换热器(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CHE)范围内所属各部门以及外单位来公司区域的一切人员的活动。对在禁火区内施工时,可能产生撞击火花、摩擦火花、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的,也列入动火管理范围。 3定义 3.1.固定动火区:允许正常使用电气焊(割)及其他动火工具从事检修、加工设 备及零部件的区域。 3.2.禁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3.3.动火作业: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 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4职责与权限 4.1.设备部门负责固定动火区日常管理工作; 4.2.其他各动火单位遵照此规定中要求作业; 4.3.QEHS部评估汇整动火作业需求,并保存相关记录。 5流程 无 6内容 6.1.固定动火区的要求 6.1.1.敞开式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6.1.2.敞开式固定动火区,应远离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 沟、水封井等; 6.1.3.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 畅通;

6.1.4.发生异常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 6.1.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6.1.6.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专人管理,禁止非专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6.2.动火作业的级别 6.2.1.动火作业实行三级管理,分别是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 6.2.2.特殊动火: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6.2.3.一级动火: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6.2.4.二级动火:指除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外的动火作业。 6.3.动火管理 6.3.1.公司内不允许进行特殊动火,动火作业应尽量在固定动火区完成; 6.3.2.动火前应填写[动火许可证]并由部门主管及QEHS部确认后才能动火,EHS部保存记录; 6.3.3.一级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3.4.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6.3.5.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它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 6.3.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6.3.7.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6.3.8.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任何特种作业区域需进行标示警示;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版

工业动火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为保证事业部所属公司工业动火施工安全,根据石油石化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事业部所属公司、部门及在公司承包工程的外部施工单位。 第三条工业动火和用火管理的范围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属于工业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

炉; 3、烧烤煨管、熬沥青、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其它产生火花的作业; 4、生产装置区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等; 5、机动车辆及畜力车进入生产装置区域和罐区; 6、在生产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 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以外非生产性区域内的作业属于工业用火管理范围。如:在非生产装置区域预制材料,或在油气站库办公或生活区域内的动火等。 第四条工业动火的分级 根据动火部位危险程度,工业动火分为四级: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更新日期:2013-01-14 作者:本站来源:燃气安全网点击量:16167次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工作票管理规定 为规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各电厂(以下简称“各电厂”)工作票 的管理,严格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各电厂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与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有关网、省电力公司调度规程及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与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各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定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条各电厂必须根据本规定,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但要求不得低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与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及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一般规定 第五条工作票的分类 1、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分为内部使用、外包使用与工作票附件三类。 2、内部使用包括电气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根据各厂的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与事故紧急抢修单五种。 3、外包使用包括外包电气工作票、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三种。 4、工作票附件包括动火作业措施票(或动火工作票)、特殊作业措施票与继热作业措施票三种。 5、工作票的名称: ××电厂电气工作票; ××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热控工作票(根据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 ××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KBCQ.GZ-446/02-19 编制:xxx 审核: 批准: 日期:xxx年xx月xx日 版本/修订:A/0 分发号: 受控状态:

1目的 规范公司内部的动火作业,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及动火作业的安全,避免各类因动火作业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明确各类、各级动火作业中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建滔天然气化工(重庆)有限公司内部所有区域从事动火作业的所有人员。 2.2 除指定区域外的所有区域从事动火作业时,都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 3定义 3.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 3.2固定动火区域-是指无大量可燃性物料储存或者与可燃物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在正常情况下(不需要采取特殊处理措施,按操作规程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动火作业)一般不会发生火灾的动火区域。公司内部机修车间及食堂为固定动火区域。 3.3禁火区域—是指公司内部除固定动火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在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取得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3.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3.5动火区域—是指为了动火需要,以动火点为中心,周边10米内的区域。 4参考文件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 23011-199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工业部〔91〕化劳字第247号文颁发) 5程序 5.1动火作业的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等三级动火作业。 5.1.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5.1.2一级动火作业

动火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85 动火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动火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制度,动火中应按规定落实程序。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动火管理。 3. 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动火单位(部位)。 4. 程序: 1) 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2)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a) 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b) 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c) 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需要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要根据明火作业范围大小,经物业部安保科批准同意并取得《临时动火证》后,方能在该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二、动火部门负责动火作业时的安全措施,包括自备型号相符的灭火器材,且动火人、监护人必须会使用,作业前清除危险范围内的易燃物,作业后无燃烧隐患。 三、动火作业者必须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动火必须作到“八不、四要、一清”。 四、动火申请部门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方位进行动火作业,超过动火日期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五、安保科安保人员到现场检查《动火证》、《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及动火现场的安全措施时,动火人必须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 六、动火作业完毕后,清理现场确保无火险隐患后,将《动火证》交还甲方保卫科存档。 附:动火安全规定: 凡经批准动火的重要部位,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要”,动火后做到“一清”。 一、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1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仓库,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二、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及时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工作负责人在动火作业完毕,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无火险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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