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长春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教学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局),市直属学校:
为了提高新课程理念下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的教学水平,形成浓厚的信息技术教学研究氛围,促进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建设和教学实践的深入发展,进一步加强数字校园应用中的教师队伍建设,按照《长春市数字校园应用推动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拟于2012年10---11月举办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教学设计比赛。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赛对象及内容
小学、初中、高中的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均可报名参加。教师可自选省、市编的信息技术教材进行教学设计。
二、时间安排
(一)11月9日前,各县(市)区将参赛作品初评结果上报长春市电化教育馆教研部,每区限报作品10件,小学、初中各5件;净月、经开、高新限报5件;市直属学校直接上报,每校限报3件。
(二)11月12---23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评审。
(三)11月底,市教育局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三、评审标准及奖励办法
(一)上交的教学设计作品必须是参赛教师使用Word制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抄袭作品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
(二)长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参赛教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同时评选出优秀组织个人并颁发证书(评审标准见附件一)。
四、上交作品说明
(一)本次教学设计以一个课时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具体内容可在所教信息技术教材中任选。
(二)参评材料书写内容,主要考察教师的教材分析能力和教学设计能力。要求科学、严谨、规范、实用、美观,要体现新课程理念,鼓励创新,有鲜明特点。
(三)各县(市)区统一上报纸质文本材料一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同时将电子稿上传E—mail:823672602@https://www.wendangku.net/doc/327089076.html, 每份作品评审费50元。
五、联系方式
初中:马淑平 155********
小学、高中:李桂娟 135********
办公室电话:81969276
附件:1、长春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教学设计评比标准
2、参赛教师登记表
长春市教育局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参赛教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