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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自查总结

2010年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自查总结

根据金华市政府《2010年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工作重点及责任分解》的要求,认真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大力实施推进“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总体战略,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业绩,圆满完成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保障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了地方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净化市场。

药品领域,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开展药品评价性抽验工作,全市共抽样310批次,合格为306批次,合格率98%。在保障公民用药安全的同时。全局圆满完成了新一轮药品安全整治,全省考核为优秀。先后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厂矿学校医务室专项检查和中药饮片整治“黎明行动”等9次专项整治(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1万人次,检查单位约9200余家次,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05件,涉案金额4587万元,其中一般程序案件中假劣药品案件占61%,移送公安9件。在永康成功破获假舒筋健腰丸和假鸿茅药酒案件(“猎鹰二号”行动),抓获涉案人员263人,采取强制措施91人,打掉制假、售假犯罪团伙27个,捣毁制假窝点42个,网店54间,案值2000多万元,极大地震慑了违法分子。该案得到了温家宝、李克强、周永康、王歧山等中央领导和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的批示肯定。10月17日,市局接群众举报,与公安部门又成功捣毁一制售假药专门欺骗晚期癌症、白血病病人的窝点,案值达700余万元,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局领导的高度关注,省局专门向国家局作了案件专报,此案已列入公安部督办案件。11

月17日,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了“7〃20”全国打击制售假药犯罪集群收网行动,抓获25名涉案人员,缴获20多个品种的假药5930余盒,缴获药品包材14000余套(件)。针对中药材市场掺杂掺假现象,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全面启动中药饮片整治“黎明行动”,饮片质量得到显著提升。查获8万元以上案件4起,阳性率由整治前59%降到26%,10个重点控硫品种的控硫率达82.6%。省、市两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的工作刊登了专报,充分肯定整治成效。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全市范围内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的ADR监测网络已全部建立,共上报ADR报表2011份,其中新的、严重的ADR报表252份,占总数的12.5%。在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环节,加大力度开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今年市本级共发违法广告移送函15份,移送违法广告132条次,市工商局全部进行了反馈处理。

3、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根据省局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寻求药品安全工作新载体,逐步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一是主动沟通联系,得到了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7月份连续下发了全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成立了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迅速部署落实,组织召开了全市系统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会议,并由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市长傅利常作了重要讲话。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市局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实施,建立创建联络员制度,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创建考核验收标准,强化信息报送和宣传,编撰创建工作简报6期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目前,各县(市、区)均已印发创建方案并成立了领导

组织,全市148个乡镇中有42个已启动创建工作,其中37个乡镇被确定为市级示范乡镇试点单位。

通过努力,金华市行政村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达到 86% 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到 36% 以上。

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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