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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辩论赛 辩题

见义勇为辩论赛 辩题
见义勇为辩论赛 辩题

辩论赛辩题:现代社会需要见义勇为一辩阐述观点谢谢主持人,各位同学,老师: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方观点是当今社会需要见义勇为。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那个花季陨落的生命——小悦悦。她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当即引发热议,当我们在各式论坛上义愤填膺之时是否想过18名路人为何漠然?在百度贴吧见义勇为吧上甚至有人建议刑法增加“见义勇为罪”,最高刑罚可判处死刑。这又是为何呢?巩义市13岁好少年救出两名同学后牺牲,各界人士1000余人为他送行为救同学他耗尽全部力气,这难道不是一种社会精神的体现吗?广东东莞市出台政策见义勇为者最高可获40万。这又是为何?在“看客”满大街,不愿担责、怕惹是非,遇事装没看见躲着走盛行的现实语境下,见义勇为是对政府职责的代行。见义勇为者在特定环境下是替补了公权力的缺席,那么实际上,见义勇为就是公民在特定危险的场合替政府代行使了职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公共安全。那么,见义勇为就是一种公共行为。见义勇为者在特定危险的场合代行政府职责完全是出于其道德的自觉——他原本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但见义勇为者选择了作为,我们就应该对其行为的合理合法性加以肯定。而不是做漠然的路人。当今社会见义勇为日渐缺失,政府职能部门鼓励见义勇为。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当今社会需要见义勇为。谢谢。二辩驳论谢谢主持,大家好,刚才对方一辩一直在讲要见义智为,但我方认为,今天这个辩题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当今社会需不需要见义勇为”。而我方一遍已经说得很清楚!见义勇为作为一种社会职能的补充,有其存在的必然意义。小悦悦的事件被报道时,人们在感慨社会公德的丧失,各地相继出台或提高见义勇为奖励标准这又是为什么呢?难道这不是公民社会和政府一起在努力营造一个鼓励见义勇为的大环境吗?社会公德的日渐丧失呼唤我们见义勇为。《论语?为政》曾经这样描述见义勇为:“见义不为,无勇也。”见到合于道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以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宗旨;以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宣传英雄人物和英雄事迹,研讨见义勇为理论问题,推动见义勇为立法。从精神上来说,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国家需要那样的精神。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当今社会需要见义勇为三辩提问请问对方辩友1、请问对方辩友,人生在世生命是不是最重要的我只要你回答是或不是?(1)如果说是。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啊,活着的意义就是活着,这岂不是太荒谬了吗?敢问对方辩友,难道那些为革命牺牲的志士先烈们,他们死得也不值了?(2)如果说不是。感谢对方辩友能坦诚这一点,那我们看到了,在我们见义勇为的时候,是取义的过程啊,对方辩友,舍身取义不正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事吗?(3)如果他给胡扯掉了。就说很遗憾我的问题被无情的回避了。其实对方辩友心里也清楚,生存不可能就是为了生存,更重要的是自我价值的实现,而见义勇为、实现自己的道德追求正是生命的意义所在,难道你可以否认吗2、再问对方辩友,你勇为之前如何知道自己是不是会牺牲生命呢?假如是你落水,或被歹徒威胁了,当然我只是假设哈,不要介意,当你快要走到人生最后期限的时候,你会希望我耍酷般的站在一旁冷静的思考吗?思为和不为吗?对方辩友忽略了时间的紧迫啊,有生命危在旦夕之时还在冷静考虑,是不是太冷血了呢?还是只为了一盒有鸡腿的盒饭,变成为一条生命消失的悲剧,充当配角的死跑龙套?3 我坦承自我生命的可贵性,那请问了,有生命在危险中却不去救,不敢为,是否才更是对生命价值的轻视呢?更是对你们所谓的价值观侮辱呢?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与关爱,我们是要见义勇为的,即使有牺牲的可能,但是不能像对方辩友提倡的一样明哲保身,否则,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啊四辩总结每个社会都有见义勇为的使者,从古代的绿林好汉到现今报道的各处英雄们。因为有他们的身影,恶人感到惧怕而退缩;因为有他们的身影,社会才有多了份安宁;因为有他们的身影,才有更多的勇者加入他们的行列;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一项崇高而光荣的公益事业。大力弘扬这种见义勇为精神,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风气的好转,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见义勇为者既有高尚的精神境界,也

有现实的权利诉求,他们是我们的英雄,我们的楷模。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这是每一个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人的真心呼唤,也是各级综治组织和见义勇为组织的职责所在。在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只有好好地去珍惜英雄,爱护英雄,褒奖见义勇为的义举,切实为英雄解决实际困难,在社会上营造一种见义勇为光荣的良好氛围,才能让这个社会正气长存!设身处地,如果你是那些渴望有“雷锋”帮助你的,那雷锋精神就永不可缺;同样,在你或你的亲人、朋友迫切需要“见义勇为”的时候,你还会觉得不需要吗?如果真的没有“见义勇为”,可能那时的你会为你以前曾经说过的“不需要”而后悔万分,甚至连自己都痛恨自己起来——正是因为像你曾经那样想过的千千万万的人的想法,让这个社会少数的那些渣滓得以猖狂放肆,或许,你或者你的亲人朋友会因此蒙受不可挽回的损失,那时候,再问你一句:现在的社会还需要“见义勇为”吗?你会怎么回答?答案就已经很明了了。所以,那些说不需要的人,那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回答的,就是所谓的“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那种,但他们绝对没想过如果自己是那些需要“见义勇为”的人,又会怎样呢?问题汇总、1 2、对方有没有把能不能见义勇为与该不该见义勇为混为一谈,如果你能见义勇为你也认为不该见义勇为吗?3、当你处于危险,周围有人为你伸出援助之手,你对他有什么感觉?如果周围的人袖手旁观呢?你会心存感激的想,他们本来就不应该帮我吗?你对见义勇为是怎样定义的?怎样算作见义勇为?问题1:试问对方辩友,假如你们在遇到抢劫时,对方辩友是否希望他人勇敢的站出来伸出援手?见义勇为,看到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勇是勇敢并包含有思考的意思,而不是像对方那样狭义的理解为有勇无谋,有人需要帮助时,我们应该毫不犹豫的冲上去帮助他们,而不是犹犹豫豫,导致“小悦悦”这种事情的发生。但愿见义勇为“智勇双全”的故事不只是传说。我们肯定壮烈牺牲者的同时,更需要活着的榜样。看到老人跌倒昏厥,有心无力,或许能拨打120急救电话;看到躺在血泊中的小女孩,不做视而不见的路人,上前围观也能阻止第二辆车的碾压;对方辩友认为这种方式的见义勇为不值得提倡,为了制止伤害又添了新的伤害,应该在保证路人安全的前提下才去追劫匪,要做到“智勇双全”。我们同意见义勇为要“智勇双全”的判断,当然能做到“智勇双全”堪称完美,也是值得赞颂的,问题是当我们批评见义勇为者有勇无谋时,是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呢?我现在腰就有点疼了,况且我们每个人都是平凡的人,而不是什么神雕大侠,哪来那么多绝世武功,路见不平,如果不是条件反射般的拔刀相助,而是事先想一想该怎么救,犹豫踌躇一番,往往就会沦为那个“冷漠”的路人了。我们现在的社会是一个互惠互助的社会,陌生的人为我们打扫卫生,陌生的人在保护我们的安全,陌生的人在给我们做饭,社会上给我们帮助最多的也是陌生人,我们受到了各种各样的帮助,在看见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站出来呢?我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有什么理由让我们不应该见义勇为?们为什么要表彰见义勇为,我们为什么要呼吁见义勇为,是因为见义勇为是我们的优良传统,是因为见义勇为是社会温暖的保暖壶,是因为见义勇为是民族凝聚力的主心骨对方强调,见义勇为也许帮不了忙反而让自己处于危险,我们想说的是,见义勇为不是硬拼,不是单干,见义勇为是靠智慧,我可以叫更多的人,我可以打电话报警,借助他人的力量我也可以通过一些好方法帮助他人~~这同样也是见义勇为,见义勇为不在于自己的能力,而在于自己有心意,有动作去实施,去站出来!其实我认为,这个辩题出题就很有问题,因为见义勇为本身就是我们的分内之事,要分什么应该不应该呢?我们倡导社会和谐,我们提倡友爱互助,那见义勇为就不是我们选择该不该做,而是本身就要做的事情。如果我们见义勇为,小悦悦不会惨死于车轮,如果我们见义勇为,我们会少看到多少一双双,无助的眼神,如果我们见义勇为,我们不会再感叹社会的冷漠,人心的麻木。就暂且以对方辩友的观点来说,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当你们自己遇到危险需要帮助的时候,你是希望他人冷漠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是希望会有人来见义勇为?

辩论赛题目380题

辩论赛题目380题 辩论赛题目(一): 1、正方: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反方:总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2、正方:机遇出人才,反方:机遇未必出人才 3、正方:效率必然牺牲平等,反方:效率未必牺牲平等 4、正方:“一意孤行”,应当称赞,反方:“一意孤行”,应当批判 5、正方:“杞人忧天”不该贬,反方:“杞人忧天”实该贬 6、正方:不要“自扫门前雪”,反方:应当“自扫门前雪” 7、正方:不以成败论英雄,反方:英雄自以成败论(应以成败论英雄) 8、正方:大学毕业生择业的首要标准在于发挥个人专长,反方:大学毕业生择业的首要标准不在于发挥个人专长 9、正方:不应“吹毛求疵”,反方:应当“吹毛求疵” 10、正方:近墨者黑,反方:近墨者未必黑 11、正方:学习比实践更重要,反方:实践比学习更重要 12、正方:响鼓无需重槌敲,反方:响鼓也需重槌敲 13、正方:不可“得寸进尺”,反方:应当“得寸进尺” 14、正方:人心叵测,反方:人心可测

15、正方:“难得糊涂”好,反方:“难得糊涂”不好 16、正方:万事开头难,反方:万事中间难 17、正方:不可“异想天开”,反方:尽可“异想天开” 18、正方:笨鸟应当先飞,反方:智鸟应也要先飞 19、正方:强将手下无弱兵,反方:强将手下多弱兵 20、正方:“做”比“说”重要,反方:“说”比“做”重要 21、正方:知足者常乐,反方:不知足者常乐 22、正方:学生就业压力大有利于成才,反方:学生就业压力大不利于成才 23、正方:高分高能,反方:高分未必高能 24、正方:追求梦想与享受生活是矛盾的,反方:追求梦想与享受生活不是矛盾的 25、正方:成事在天,反方:事在人为 26、正方:好心总会有好报,反方:好心未必有好报 27、正方:“嫉妒之心”不可有,反方:“嫉妒之心”不可无 28、正方:知难行易,反方:知易行难 29、正方:小事也应计较,反方:小事不应计较 30、正方:应以理服人,反方:应以礼服人 31、正方:事实胜于雄辩,反方:事实未必胜于雄辩 32、正方:有付出就有收获,反方:有付出不必须有收获 33、正方:不破不立,反方:不立不破 34、正方:不要“见风使舵”,反方:应当“见风使舵”

辩论赛 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四辩陈词

主席、评委,大家好!首先声明我方观点“大学生见 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 “见义不为,无勇也。”可见, 若一个行为被定义为“见义勇为” 就必然有着“奋不顾身”的“勇” 在里面。紧要关头,时间就是生命, 救人当然更重要,量力而行何为 勇?可是对方辩友却一再模糊辩 题,激情过后,我要指出对方辩友 有失偏颇之处: 1、对方辩友对我方辩友中的奋不顾 身理解有失准确,奋不顾身并不等 同于鲁莽,流血牺牲。也可以斗智 斗勇的。 2、“量力而行”和“斗智斗勇”是 不同的,“斗智斗勇”是在“见义勇 为”的过程之中,属于奋不顾身的 一种方式,而“量力而行“是在” 勇为“之前的思量 3、对方辩友忽略了量力而行的不稳

定性,根据《辞海》的解释,量力 而行是具有勉强性的,对方辩友也 意识到了见义勇为具有的风险性, 那么就不难理解,“量力而行“,往 往会变为“少行”甚至是“不行” 对方辩友歪曲了人的生命价值取 向,忽略了生命存在的意义。 现在我要仔细说明“大学生见 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首先,孟子 云:“先义后利。”见义勇为是中华 民族传统美德,千年来作为激励人 们与邪恶作斗争的精神支柱。而为 人民、国家的利益而“奋不顾身”也被世人千古传颂。进一步,我想问:难道一个历经千年的“传统美 德”“精神支柱”仅仅告诉我们“鲁 莽行事”“流血牺牲”吗?显然,不 是,它在昭示一个比生命还具有价 值的字“义”。何为见义勇为的 “义”?这个“义”就是“正义”。 当我们面对邪恶,需要伸张正义时, 保卫人民、国家的利益,弘扬整个

时代的精神,为社会、给仍然懵懂的人们以警示时,显然,这个“义”的价值远远超然于生命。所以奋不顾身绝不是不珍惜生命,反而是更懂得生命价值的表现。对方辩友说祖国、社会、家庭培育了我们大学生那么多年,奋不顾身不值得,我们有家人、有亲情、友情、爱情,所以不值得,应该用所学的知识回报社会,才是真正的实现了生命的价值。我想说,在平时我们的确应该努力学习,去回报社会和家人。可是当碰到需要“见义勇为”的时候,情况就不一样了。难道要因为珍惜生命,固执于“用知识回报社会家人”的观念而退缩和不为吗?这样只会导致人情冷漠,甚至道德沦丧、信仰缺失啊,对方辩友!我们再进一步,生命的意义不只是个人的功名,不只是豪宅名车,不只是享受生活!泰戈尔说过“天空没

中学生不应该见义勇为 四辩陈词

对方辩友,主席,评为老师,各位观众,大家下午好,现在我将就对方辩友在刚才的辩论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辩驳: 好,下面我再对我方的观点进行总结: 1.我方认为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赞赏,这是人性善的表现,但是我方坚决认为中学生不应该见义勇为,作为中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现在要承担责任不是救人,而是学习。 2.正如我放一辩所讲,中学生的身心发育尚不完全,现在谈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为时尚早。 3.作为中学生,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尚未成熟,我们的观察力、辨别力毕竟有限,在这个纷繁芜杂的社会里我们很多时候会无法正确判别是非,甚至有可能会因一时冲动而犯下难以弥补的大错。既然如此,中学生又谈何见义勇为呢?古语云:君子先顾本。如果中学生因见义勇为而使自身受到严重伤害,并耽误了救人的时机,我方认为这是得不偿失的。所以中学生没有见义勇为的必然要求。更何况社会上有警察、有军队,国家有各种政府机构会处理社会上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种灾害,而他们不仅专业,而且训练有素。再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政府及其他专门机构的应急反应机制会越来越完善,应急速度会越来越快,你看,现在我国已经有了海上直升机救援队,欧美国家更是早就有了类似的机构。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像这样的紧急处理小队会遍布全世界。既然国家有各种专业机构应对各种危机,我们中学生还有什么必要去越俎代庖呢?难道是为了添乱? 4.文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使得社会对中学生的要求发生了变化,如今《未成年人保护法》把保护未成年人纳入了法律的范畴,新版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明确提出了中学生首先要学会自我保护。我方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但是见义勇为绝不是中学生的使命,如果21世纪的人们还是坚持认为中学生应该见义勇为的话,那绝对是社会的巨大退步,是文明的巨大悲哀。 见义勇为不应该,但是报警可以。我方观点陈述完毕,谢谢!

辩论赛

正方一辩发言(刘铮律师):我方的观点是王某应该受到处罚。理由如下: 第一,我国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王某开着汽车闯红灯恰恰违反了本条规定,因为他的这一行为对公共道路安全造成了危害,极易造成人行横道上人员的通行安全,也对其他车辆造成威胁,所以一个违反宪法的行为,还不受到处罚,那宪法的尊严何在? 第二,我过是一个实行制定法的国家,能否维护制定法的权威关系着我国能否建立法治国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本案中,王某所经过的道路是有信号灯的,有信号灯就应该依据本条合法行驶,可是王某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不顾车内孕妇的安全和斑马线上行人的安全以及其他车辆的通行安全,连闯六个红灯,其违法行为是极其严重的,这么严重的违法行为却不会受到处罚,请问,我国的制定法还有权威吗? 第三,我国的众多法律并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车内有要急着生孩子的孕妇,那司机可以驾车闯红灯,以确保孕妇能安全地到医院生孩子。因此,法律没有为人们确立这一权利,任何人就不得如此行为,如果这样做,就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同时,王某闯红灯带急着要生孩子的孕妇到医院,看似道义,实则是极大的不道义,为什么?因为,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违法就是违反了最低的道德,王某连最起码的道德都没有,还能谈的上品德高上吗?对这样一个既违法又违德的行为还要免予处罚,那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会久久回荡在道路、医院的上空,成为人们心头永远抹去的伤痛,要知道,城市内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违法行驶造成的! 反方一辩发言(杨春玉):我方认为王某的行为不应受到处罚,理由如下:第一.在法的价值位阶中,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也高于秩序。 法的适用过程中必须注意的价值位阶原则。价值位阶原则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法的价值包括自由、秩序、利益、正义、效率等,其中,自由、正义、利益、秩序通常被认为是法的最基本的价值。生命——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它是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为实现生命和自由所必需的基石,它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实现生命和自由,故秩序必须接受生命和自由标准的约束。 法律不应当或者只关注公共利益,或者只倾向于保护私人利益。本案中维护交通秩序固然是社会的利益,孕妇的母子平安虽然为个人利益,但显然,在孕妇母子的生命利益面前,维护交通秩序这一社会利益是可以暂时退让的。 第二,执法应当首先符合人性 一切法律的各项条款都是针对着具体的某种人性拟订的。人性在前,法律在后。法律就象是人性的影子一样随之不离左右。 近年来人们认识水平逐渐提高,政府与社会都在提倡人性化,这意味着法律将朝向人性化深入发展。

正方辩论稿:见义应当勇为

见义应当勇为 一、立论陈词 谢谢主席、评委、大家好! 今天我方观点是:见义应当勇为。 “见义勇为”在汉语大词典中的解释是:“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在当今社会它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二是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说:见义勇为是社会道德的风向标,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不难理解,见义勇为是一种正义的呐喊,是中华民族美德的传承和发扬。所以我方认为:见义应当“勇”为,理由如下:第一,“见义勇为”的勇是一种“大勇”。《论语》有曰:“见义不为,无勇也;谋而为之,大勇也。”勇是对见义勇为崇高性的高度概括,是行为人在有选择为或不为的权利下,为社会和他人做出的积极行为。我们都是接受过教育和有生活经验的人,有着理性的判断能力和行为能力,在见义勇为时,具备应有的智慧和谋略。所以我方的“大勇”,它包含了勇气和智慧。 第二,“见义勇为”是坚定为之的态度。勇为,代表的是不退缩、不犹豫、不逃避,它更强调的是坚定的态度、灵敏的反应、果断的作为。众所周知,许多事件的发生往往都是很突然、不可预料的,况且事态是在不断变化发展,时机往往转瞬即逝,我们没有时间去相机等待,等到时机找到了,就有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和无法挽回的损失。 第三、“见义勇为”是社会提倡的正义之举。见义勇为的英雄不仅是全社会学习的典范,也是全社会关心爱护的对象。所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才会成立,中央才会连续举办了十一届的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今年7月,北京召开了见义勇为专题会议,国家领导人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让我们

回到现实,“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教师”张莉莉、“最美司机”吴斌等都是对见义勇为最好的诠释。 请大家试想一下这样的场景:当有人在街上与劫匪搏斗,没人帮忙;当有人掉进了湖中,上百人在岸上观看;当有人出车祸倒在血泊中,无人救助时,您有何感想? 所以,时代需要见义勇为。我方坚定的认为:见义应当勇为。 二、攻辩 二辩问题: 1.最美妈妈吴菊萍,接住从十楼掉下来的两岁儿童,请问此时,你们相的是哪个时机? 2.这种情况下,有且只有一个时机,不得不做。你没有选择,这还能叫相机么? 3.在紧急情况下,时机往往会转瞬即逝,在这种情况下,你又要相哪个时机? 4.在时机错过的时候,事故已经无法挽回了,又要如何相机而为? 5.没有良好时机的时候,是否还要相机而为? 6.相机的结果是否有两个,一个是抓住时机,另一个是错过时机?

国际大专辩论赛半决赛第一场的辩

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赛半决赛第一场的辩词--是否以成败论英雄 (2011-12-04 10:43:53)转载▼ 标签: 2001 国际大专辩论文化分类: About学习正方一辩发言:吴天:谢谢主席、评判、对方辩友、在座各位,大家晚上好。古人说:“青梅煮酒论英雄。”今晚,就让我们以论做媒,以辩代酒,纵横古今,论英雄。成败英雄论古亦有之,李白诗云:“秦王扫六河,虎势何雄哉”, 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古风》东周列国传里却说“见义勇为真汉子,莫以成败论英雄。”虽然只旅未成功,王命昭昭耳目中。见义勇为真汉子,莫将成败论英雄。(出自东周列国志)可见成败英雄论自古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然而时代的话题要有时代的意义,时至今日,以成败论英雄早已不是一种方法,一种标准,而是作为一句俗语,一种价值存在于我们的时代。以成败论英雄是可取的,就是要探讨这句俗语,这种价值在我们今天的时代,是否具有可取性。我们这个时代并不是只有一种价值观,以成败论英雄这种观念必然受到我们这个社会其他价值观的共同协同与制约,使其展现精华,为我所用。这是其具有可取性的现实基础。这种价值观其可取性在于将成功与英雄联系在一起。英雄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人,也不是一枚英雄像章,更不是一个冷冰冰的墓碑。它所代表的是一种精神的象征,是民族的旗帜与国民的榜样。以成败论英雄这种价值观正是将人们对成功的追求化为一种对精神的追求,激励人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以成败论英雄的可取性,还表现在它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因为作为一种价值观,他鼓励全社会学习英雄,追求成功。时代呼唤英雄,社会鼓励成功,这样的民族才能进步,这样的社会才能发展。时至今日,全球化浪潮势不可挡,若不成功,我们将立于何处?信息时代,本土文化遭受强势挑战,若没有英雄,若没有英雄,我们又何以让后代感受身为华人的自豪。追求成功,鼓励英雄,正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标志,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价值取向。时代的英雄追求成功,时代的成功追求英雄。谢谢各 位。反方一辩发言:蒋舸: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大家晚上好。古人也说“名不正则言不顺”,只有对概念进行清晰地界定,我们才能展开一场有意义的辩论。按照权威的《现代汉语辞典》解释,成败都是相对于具体目标而言的。达到了就是成功,没有达到就是失败。英雄是指能以自身杰出的才能、品质激起他人崇高情感的人。所谓以成败论英雄,是指成功了就是英雄,失败了就不是英雄。我方之所以认为这个观点是不可取的,理由有二。第一,以全面刻板的成败根本就论不出丰满鲜活的英雄,因此这个观点在理论上是错误的。一个具备了杰出才能品质的英雄能否取得外在功业上的成功,还要受到天时、地利、人和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南宋时的岳飞精忠报国,文韬武略,但却因为生不逢时,未遇明主,最终只能壮志未酬的屈死风波亭。正是因为成败中包含着天时、地利、人和等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我们才会对那些在失败面前表现出浩然之气的悲剧英雄肃然起敬。当雄姿英发的周瑜无奈的感慨“既生瑜,何生亮?”时,我们能否认他是英雄吗?当兵败被俘的文天祥在狱中高歌“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时,我们能否认他是英雄吗?英雄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在追求各种目标的过程中,他们有成功也有失败。成败不过是一时一世的,唯有超越成败的精神才更能彰显出英雄的本色。如果拿上一把僵化刻板的成败尺子,又怎么指望能量得出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气概呢?第二,以成败论英雄的观点,片面地夸大了功利的意义,因此在实践中是有害的。它诱导人们为了达到目标可以不择手段,一个人

大学生见义勇为反方一辩陈辞

大学生不应该主动见义勇为 大学生见义勇为的悲剧素材 1982年7月 西安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二大队学生张华因跳入化粪池营救一位不慎落入池中的七旬老农而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就在张华舍身救人的事迹广为传播 张华本人也被授予烈士称号并成为全国大学生学习的榜样的时候 一场围绕着张华的争论在全国大学生中掀起了轩然大波。许多人在肯定张华同学精神价值的同时 也认为其结果是“不合算”的 一来国家在一个大学生身上所花的钱就这样白白付之东流是一种损失 二来一个大学生的价值也应当在更能体现其才能的方面去实现。这也是所谓的英雄“成本论”。因见义勇为而产生的悲剧也不仅此例 1999年11月26日 苏州一所大学文秘专业的舒俊 在回家的车上汽车突然起火 他脱险后 为了抢救被困的人 不顾一切将车上的人一个个救出 但是他的双手和脸部被二度烧伤 从此他工作难找 爱的世界更是没有他。2003年1月16日 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街七一广场13号楼 两名歹徒行窃后正准备逃跑时 被25岁的大学生樊文彬拦住。凶恶的歹徒竟然向樊文彬开了枪 50多颗霰弹留在了他的身体里。但是他由于交不起医疗费 医院已对他停止治疗。 想起前几天看的新闻,东北新闻网2005-07报道,吉林一胡姓公民火海救人的行为已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他的事迹材料也早已上报到吉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而此时此刻,在吉林市河南街中段,一个瘦弱的小姑娘却在顶着烈日跪地乞讨,汗水和泪水打湿了她面前的白布:“救救我爸爸吧,他叫胡茂东,在去年的中百商厦大火中奋勇背出11人,现在病重没钱治了……”此情此景,如何不让人心酸,如何不让人流泪。 从以上几个事例中我们看到了英雄的悲剧 看到了社会的一些冷漠 莫不为英雄的“得不偿失”而感到愤慨和痛惜。也因此引发了人们对见义勇为价值的争议 不少人在肯定见义勇为的精神价值的同时 对其“得不偿失”的结果感到痛惜 亦对见义勇为的现实意义表示质疑 认为见义勇为是“鲁莽”的 “不值得”。有的人甚至认为 见义勇为是一些人爱出风头 爱管闲事 甚至不惜将自己只有一次的宝贵生命作为赌注。也有人认为 见义勇为不值得提倡 理由是英雄主义的做法无异于违背人性的“激进”行为。见义勇为“得不偿失” 甚至遭到社会的漠然相视 这说明了社会对见义勇为的立法保障还不够完善的 同时见义勇为者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和应得补偿的意识也不强。我国对见义勇为的立法保障是有的 但保障机制不完善 法律的可操作性也不强。如上述事例中的舒俊 因见义勇为双手致残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09条 他就应该获得

见义勇为辩论赛 辩题

辩论赛辩题:现代社会需要见义勇为一辩阐述观点谢谢主持人,各位同学,老师: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方观点是当今社会需要见义勇为。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那个花季陨落的生命——小悦悦。她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当即引发热议,当我们在各式论坛上义愤填膺之时是否想过18名路人为何漠然?在百度贴吧见义勇为吧上甚至有人建议刑法增加“见义勇为罪”,最高刑罚可判处死刑。这又是为何呢?巩义市13岁好少年救出两名同学后牺牲,各界人士1000余人为他送行为救同学他耗尽全部力气,这难道不是一种社会精神的体现吗?广东东莞市出台政策见义勇为者最高可获40万。这又是为何?在“看客”满大街,不愿担责、怕惹是非,遇事装没看见躲着走盛行的现实语境下,见义勇为是对政府职责的代行。见义勇为者在特定环境下是替补了公权力的缺席,那么实际上,见义勇为就是公民在特定危险的场合替政府代行使了职责,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公共安全。那么,见义勇为就是一种公共行为。见义勇为者在特定危险的场合代行政府职责完全是出于其道德的自觉——他原本可以作为,也可以不作为。但见义勇为者选择了作为,我们就应该对其行为的合理合法性加以肯定。而不是做漠然的路人。当今社会见义勇为日渐缺失,政府职能部门鼓励见义勇为。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当今社会需要见义勇为。谢谢。二辩驳论谢谢主持,大家好,刚才对方一辩一直在讲要见义智为,但我方认为,今天这个辩题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当今社会需不需要见义勇为”。而我方一遍已经说得很清楚!见义勇为作为一种社会职能的补充,有其存在的必然意义。小悦悦的事件被报道时,人们在感慨社会公德的丧失,各地相继出台或提高见义勇为奖励标准这又是为什么呢?难道这不是公民社会和政府一起在努力营造一个鼓励见义勇为的大环境吗?社会公德的日渐丧失呼唤我们见义勇为。《论语?为政》曾经这样描述见义勇为:“见义不为,无勇也。”见到合于道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以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宗旨;以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宣传英雄人物和英雄事迹,研讨见义勇为理论问题,推动见义勇为立法。从精神上来说,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国家需要那样的精神。所以我方坚持认为,当今社会需要见义勇为三辩提问请问对方辩友1、请问对方辩友,人生在世生命是不是最重要的我只要你回答是或不是?(1)如果说是。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啊,活着的意义就是活着,这岂不是太荒谬了吗?敢问对方辩友,难道那些为革命牺牲的志士先烈们,他们死得也不值了?(2)如果说不是。感谢对方辩友能坦诚这一点,那我们看到了,在我们见义勇为的时候,是取义的过程啊,对方辩友,舍身取义不正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事吗?(3)如果他给胡扯掉了。就说很遗憾我的问题被无情的回避了。其实对方辩友心里也清楚,生存不可能就是为了生存,更重要的是自我价值的实现,而见义勇为、实现自己的道德追求正是生命的意义所在,难道你可以否认吗2、再问对方辩友,你勇为之前如何知道自己是不是会牺牲生命呢?假如是你落水,或被歹徒威胁了,当然我只是假设哈,不要介意,当你快要走到人生最后期限的时候,你会希望我耍酷般的站在一旁冷静的思考吗?思为和不为吗?对方辩友忽略了时间的紧迫啊,有生命危在旦夕之时还在冷静考虑,是不是太冷血了呢?还是只为了一盒有鸡腿的盒饭,变成为一条生命消失的悲剧,充当配角的死跑龙套?3 我坦承自我生命的可贵性,那请问了,有生命在危险中却不去救,不敢为,是否才更是对生命价值的轻视呢?更是对你们所谓的价值观侮辱呢?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与关爱,我们是要见义勇为的,即使有牺牲的可能,但是不能像对方辩友提倡的一样明哲保身,否则,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啊四辩总结每个社会都有见义勇为的使者,从古代的绿林好汉到现今报道的各处英雄们。因为有他们的身影,恶人感到惧怕而退缩;因为有他们的身影,社会才有多了份安宁;因为有他们的身影,才有更多的勇者加入他们的行列;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一项崇高而光荣的公益事业。大力弘扬这种见义勇为精神,对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风气的好转,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见义勇为者既有高尚的精神境界,也

怎样开展见义勇为的班会

中华传美校本课程《见义勇为》主题班会教案 一、教材分析 本课教材以栾传大教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故事》为教学指导,深刻理解见义勇为的内涵,即看到合乎正义的事就勇敢的去做。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含义为:一切按照道义标准勇于行为的事物、现象、实践,即只要是对的、好的事情都要敢于去做;狭义的含义为:当看到与自己的职业生活、家庭不相关的人或物,利益面临受损时,能够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精神自古以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五千年的文明史上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抑恶扬善的英雄事迹很多,但是,近几年,也出现了一些“英雄流血又流泪”以及青少年盲目勇为导致献身的悲情事件,导致“是否该见义勇为”被推上了社会话题中的热点地位,基于这样的社会现实,我设计了本次班会活动,并预设达到以下的目标: 1. 教学目标(1)正确并深刻理解“见义勇为”的涵义; (2)了解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继承和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3)懂得面对正义该如何智为,知道生命的珍贵和智慧的重要; (4)通过学生的设计、组织和参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并提升学生的道德素养。 2. 教学重点和难点 (1)理解见义勇为的深刻内涵及美德价值; (2)懂得面对正义该如何智为,知道生命的珍贵和智慧的重要。 二、教、学方法 1. 教法:教师指导、由学生设计、组织并参与,以学生的实践为主; 2. 学法:概念澄清、情感陶冶法、思考探讨法、模拟演练法; 3. 活动形式:真情讲述、诗歌朗诵、相声表演、小品模拟、自由发言、警察支招、歌曲合唱 4. 教学准备: (1)搜集关于“见义勇为”的出处和涵义;(2)见义勇为的事迹;(3)相声、小品模拟训练;(4)朗诵词《英雄赞》及演练;(5)歌曲《因为爱》的排练;(6)多媒体教学课件。 三、教学流程 本课设计五个环节: 引入篇寻源篇古代篇结束篇(一)引入篇(时间:5分钟) 形式:小品 内容:两个无业青年,在某小区的小道上用刀挟持一个女孩,当知道女孩家中无人后,威逼让她带他们去家里,欲劫财物。 小女生该怎么办呢?小品在此时戛然而止! 设计意图:1. 以小品引入,模拟真实案发情景,吸引学生的关注; 2. 未完待续,设置悬念,引发学生的思考并引入班会主题,(二)寻源篇(3分钟) 形式:学生真情讲述内容:“见义勇为”的道德渊源:出处、涵义(广义和狭义)及其美德价值。 《论语》 孔子核心思想 “仁” 出处:《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 释义:看到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 广义:一切按照道义标准勇于行为的事物、现象、实践。只要是对的、好的事情都要勇

被授予见义勇为后有哪些待遇

3、被授予见义勇为后有哪些待遇?基本上是发个证书,再加上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没有统一规定,各地标准不一)。另外,在子女升学时,可有一定加分。 说明:去年以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又制定了针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及时表彰奖励办法等为见义勇为人员服务的长效机制;设立了"爱心账户",主要用于对见义勇为人员和牺牲者家庭经济困难的定向帮扶,按月发放200至500元不等的补助金; 见义勇为,《汉语大词典》中解释为: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最早出现于《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 见义勇为应该是:不负有特定义务的自然人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损失,冒着较大的人身和财产危险而作出的行为。 判断一个人的善行是否符合见义勇为的定义,应当有两个标准:其一是该行为是否为保护他人的利益;其二是这一行为是否冒着相当的风险。 见义勇为,原话是“见义不为,无勇也”。 现在这方面的舆论导向很有问题,总的趋势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分子作坚决斗争,不惜鲜血与生命。后果是相当部分见义勇为的人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某地一个爆炸案,因为周围的人上去阻止,结果与案犯同归于尽。此案见义勇为的人员5人,一下子把当地当年社会治安基金会的基金掏空了,而且还不够。 见义勇为经常以悲剧的形式告终。 这里的意思是,现在对见义勇为的社会保障机制还很初级,完全不足以抵消见义勇为后带来的一切负面结果。既然有警察司职,何必让没有专业技能的市民往上冲呢? 市民做到向警察提供犯罪情况,如知情人也要配合报案,就够了,剩下的事情让警察去做。这些情况汇集得足够多的时候,违法犯罪分子躲都没地方躲。这样做的话,机制是容易形成的,打击罪案、见义勇为的成本是很低廉的,效果也比目前要好得多,社会治安、社会风气也会为之转变。 见义勇为不能再继续提倡,而应提倡见义“智”为。违法犯罪分子不是喜欢在暗处搞事吗?就让市民在更加暗的地方,即违法犯罪分子永远察觉不到的地方、时候,弄他一下,就有四两拨千斤之效。 “世与我而相违”不足以担心,当“复驾言兮焉求”成为气候就糟糕了。 "见死不救"在法理上是有一定界定的,就是责任人必须在特定的场合,具有特定的身份,那么他才有特定的责任——这个时候他不履行特定的责任才应该为“见死不救”。比如:警察对于需要保护的公民,医生对于重病在身的患者,组织者对于遇险的队员等等。当特定性不存在,就不能视为“见死不救”。这些法条上没写,但法理是存在的。把“见死不救”泛化,会扰乱社会秩序——比如:在公共场合遇到一个晕倒的病人,公众就不具备这种责任,把没有施救的人都抓起来就违背了一般的社会规则。 在这种辩论中,应该强调对“见死不救”立法的必要性,这个必要性应该是其可操作意义。就是说,通过立法可以使得濒临危险的人得到更快更好的救治,防止责任扯皮,而不能把目的定位惩治“见死不救”的人。

辩论赛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四辩陈词

主席、评委,大家好!首先声明我方观点“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 “见义不为,无勇也。”可见,若一个行为被定义为“见义勇 为” 就必然有着“奋不顾身”的“勇” 在里面。紧要关 头,时间就是生命,救人当然更重要,量力而行何为勇?可是 对方辩友却一再模糊辩题,激情过后,我要指出对方辩友有失 偏颇之处: 1、对方辩友对我方辩友中的奋不顾身理解有失准确,奋不顾身并不等同于鲁莽,流血牺牲。也可以斗智斗勇的。 2、“量力而行”和“斗智斗勇”是不同的,“斗智斗勇”是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之中,属于奋不顾身的一种方式,而 “量力而行“是在” 勇为“之前的思量 3、对方辩友忽略了量力而行的不稳定性,根据《辞海》的解释,量力而行是具有勉强性的,对方辩友也意识到了见义勇为具有的风险性,那么就不难理解,“量力而行“,往往会变为“少行”甚至是“不行” 对方辩友歪曲了人的生命价值取向,忽略了生命存在的意义。现在我要仔细说明“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首先,孟子云:“先义后利。”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千年来作为激励人们与邪恶作斗争的精神支柱。而为人民、国家的利益而“奋不顾身”也被世人千古传颂。进一步,我想问:难道一个历经千年的“传统美德”精“神支柱”仅仅告诉我们“鲁莽行事”流“血牺牲”吗?显然,不是,它在昭示一个比生命还具有价值的字“义”。何为见义勇为的“义”?这个“义”就是“正义”。 当我们面对邪恶,需要伸张正义时, 保卫人民、国家的利益,弘扬整个 1/ 4

时代的精神,为社会、给仍然懵懂的人们以警示时,显然,这个“义” 的价值远远超然于生命。所以奋不顾身绝不是不珍惜生命,反而是更懂得生命价值的表现。对方辩友说祖国、社会、家庭培育了我们大学生那么多年,奋不顾身不值得,我们有家人、有亲情、友情、爱情,所以不值得,应该用所学的知识回报社会,才是真正的实现了生命的价值。我想说,在平时我们的确应该努力学习,去回报社会和家人。可是当碰到需要“见义勇为”的时候,情况就不一样了。难道要因为珍惜生命,固执于“用知识回报社会家人”的观念而退缩和不为吗?这样只会导致人情冷漠,甚至道德沦丧、信仰缺失啊,对方辩友!我们再进一步,生命的意义不只是个人的功名,不只是豪宅名车,不只是享受生活!泰戈尔 说过“天空没 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经飞 过。”所以生命存在的真正价值在 于,它可以创造出远远大于生命本 身的价值。也正是因此,在面对“义”时,我国传统美德告诉我们要去“勇为”,去“奋不顾身”。尤其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应该拥有正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面对坏人坏事时,如果都不去伸张正义、不去奋不顾身的 话,只会出现道德滑坡、人民冷漠,在突发情况面前袖手旁观、见义不为, 让见义勇为遇到尴尬,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啊! 面对国家的号召、面对社会的需要、面对需要你帮助的正处于危害下的人们,我们大学生还要说不吗? 2/ 4

见义勇为,辩论赛

正方:见义应当勇为反方:见义应相机而为 一、立论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 今天我方观点是见义应当勇为。见义勇为,源于《论语?为政》。意思为看到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子曰:“见义不为,无勇也”。见义勇为历来是我国的优良传统美德,自古就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情怀,“一个好汉三个帮”的无私精神。在5000 多年的历史长河中,记载着无数见义勇为的英雄故事,催人奋进。在见到不义之举时挺身而出,是有社会良知、有社会责任感的真实表现,乃真英雄也。而当今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处处闪现冷漠镜头,有人在街上与劫匪搏斗,没人帮忙,没人报警,看热闹的人倒是不少;孩子掉进了湖中,上百人站在岸上观看而无人搭救,看到悲惨的结局曝光时社会各界又为生命凋零而惋惜不已,口诛笔伐众多看客没有伸出援助之手,声讨者和看客其反映出来的是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性本质和社会发展的道德缺失。有义而无勇,是懦夫;有勇而无义,是莽夫,有义有勇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支柱。社会上之所以有众多如“小悦悦”等冷漠事件频繁发生,其实归根结底是在救与不救,援助与不援助犹豫不决中缺乏一个勇字,这个勇不仅仅是胆量,还是一股助人于危难之中的勇气,一份助人脱困的智慧,一个匡扶正义的责任,一个公民履行社会道德的态度,一颗雪中送炭的红心,更是一份撑起中华 美德一片天的力量。我们要唤起大多数人思想意识的觉醒,让善良的 人们团结起来,让受害者感到温暖,让坏不人敢肆无忌惮。其实帮助

别人,也是在帮助自己,如果自己哪一天遇到了不幸的事,面对冷漠 的人群,会产生多少的无助与怨恨。。。。。所以我方提倡大力弘扬 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众为的精神,拒绝冷漠,更拒绝用见义相机而为为自己的冷漠开脱行为。 二、攻辩: 1.请问对方辩,你方认为的见义应勇为是不是太狭隘了那? 2.请问对方辩,如果大家都认为见义应当相机而为的话,那谁来见义勇为那? 3.请问对方辩,在别人受到危险或需要帮助时,你还在考虑自身状况,是不是表现的太冷漠了呢? 4.请问对方辩,大家都知道相机而为是看情况,有选择的去做,而你方说相机是智为,是不是有偷换概念的嫌疑那? 5.请问对方辩,你都要相机而为,是不是见义勇为英雄们的血就白留了那? 6. 请问对方辩,见死不救,你良心何安?你的正义感何在?7.请问对方辩,你们口口声声说要见义相机而为,那么你们怎么保证这不会成为那些冷漠、道德缺失之人为推脱责任而开脱的说辞那? 三、攻辩小结: 每个社会都有见义勇为的使者,从古代的绿林好汉到现今报道的

辩论赛 不以成败论英雄

一,正方一辩立论陈词 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大家好。 什么是英雄,由古至今就有不同的说法。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的凡人是英雄,身怀绝技、惩恶扬善的侠客是英雄。今天,当我们以今天的眼光来审视英雄时,更多了一番理智与思考,但是,无论是时代英雄、个体英雄、还是幕后英雄、无名英雄。他们身上都具有果断的行为高尚的思想、坚毅的品质等等要素。因此,简单地以成和败作为评判英雄的标准,显然是轻率不切实际的。我方认为,不以成败论英雄,原因有三: 首先,成和败是多元的、不确定的,而且成和败自身可以相互的转化。就让我们以刚刚结束的世界杯前三名为例,法国队以三比零大胜巴西,对法兰西来说,队员们就是当之无愧的英雄。而克罗地亚获得第三,但是举国上下却也为之欢腾,庆英雄凯旋。倒是得了亚军的巴西队好没面子,灰溜溜地回了巴西利亚。金银铜牌孰轻孰重,一目了然。但其结果却大相径庭。请问,这是成与败能判定的吗?连成败的标准都难以确定,你却用它作为评判英雄的标准,你能说得清吗? 其次,英雄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难以简单的成败来论。英雄本身所具有的精神因素,是英雄不可或缺的条件。记得鲁迅先生在《铸剑》中写下了眉间尺,当他将自己的首级交给侠士,他所表现的不屈的意志,使他成为了英雄;而秋雨先生在《千年庭院》中,记叙了那个甘为先生受三千里流放的蔡元定,当他从容镇静地面对死亡时,他所表现的高尚的人格,不凡的气势,也使他成为英雄。而正是这些,才勾勒出一副英雄的全图,显现出英雄本色的真谛。成亦英雄,败亦英雄,不是一句空洞的安慰。离开了时代的精神和精神的价值,仅以简单的成和败,来判断英雄,不仅有失公允,而且是否过于功利呢? 今天,我们在这里论英雄,目的不是为了复制英雄,而是要学习英雄,但是,功利的英雄观,往往使人们忽略了英雄成功时所付出的努力。而将注意力集中于英雄身上的光环,显然是不应该的。因此,我方认为不以成败论英雄,而应该重视英雄的精神、力量,将其不断的升华,作为鼓励人们不断前进的精神因素,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我们今天论英雄的目的。最后,我方坚持,不以成败论英雄。谢谢! 二,反方一辩立论陈词 反方一辩:谢谢主席,大家好。 首先,对方的一辩说,我们的英雄自以成败论,是一种功利的思想。显然,对方辩友已经把英雄自以成败论与成者王侯败者寇的思想混为一谈。 对方一辩又说了,成败就是…成败…他们成败的定义…显然他们将成败的定义,与胜败、输赢混为一谈。的确,我们的小偷可以达到入室盗窃的目标,希特勒可以达到入侵波兰的目标。但我们说他得逞了,没有说他成功。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逆历史潮流、与人民为敌。因此,在本辩题中,我们所说的成败就是应该以社会、人民、历史的角度来评判一个人的预期价值目标是否得以实现。 刚才对方一辩还大谈人的精神,那么,人的精神的崇高,人的价值的伟大,人的价值的肯定,到底是不是人的成功、做人的成功呢?因此,刚才对方同学所说的一切,都是我方的分论点之一。 对方一辩还说了,虽然英雄失败了,但他依然是英雄。那么对方辩友恰恰把英雄的失败和不以成败论英雄混为一谈。今天我们双方的任务就是要看,我们如何来评价这些英雄,那么我们就来看看这些英雄是因为什么而成为英雄的。今天对方的论点是不以成败论英雄,即英雄和成败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我方的立场是,英雄自以成败论,即成败是判断一个人是否为英雄的基本标准。英雄都是因为他的成功之处而成为英雄的。正如一副好画,之所以得到大家的推崇,是因为它的成功之笔,而非败笔。同样的逻辑,今天我们所说的英雄,之所以得到人民的认可,也正是因为他的成功之处,而非失败之处。 到底什么是英雄,英雄是人民社会历史对一个人荣誉的称号。它用于授予那些在正义事业中体现出坚毅、勇敢、百折不挠的优质的人。 首先,历史唯物观的基本常识就告诉我们,评价一个人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不可能苛求一个英雄处处成功,事事成功,时时成功。但英雄都是以他某一方面、某一阶段或某一

怎么打好辩论赛

人生中总有一些人或事会让你永远放不下,对我来说,辩论就是这样的一件“事”。每每回想起那种在三尺论坛上舌战群儒的感觉~真是醉了~废话少说切入正题,这些年打了许多辩论赛,也在很多比赛里当过评委,总结下来,辩论赛如果想取得胜利,无外乎三点要旨:思想、技巧和气势。 思想是辩论场上“力量”的源泉,技巧是驾驭这股“力量”的手段,一场比赛当中,思想和技巧都围绕“辩题”展开。而气势则和“辩题”无关,气势源自辩手的意志,是辩论的灵魂。 首先说思想和技巧。辩论场上的“思想”和“技巧”是难以拆开来论述的,愚蠢的思想必将表现为苍白乏味的技巧;而精妙的构思往往可以把各种技巧都耍得有模有样。 举个例子,设想你现在站在学生会的会议室里,刚刚抽完一个签,签上面写着这一轮比赛的辩题“正:金钱是万恶之源”。你的脑海中也许马上就会浮现出诸如“兄弟为了宝藏而反目”“贪婪-指环王-尼伯龙根之歌”“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之类的素材。如果你顺着这些思路想下去,不好意思,你已经踏上了失败的第一步,并且会一步步陷入“例证堆砌”的陷阱里,辩论场上你问出的中最多的问题就是“啊,你看张三,李四,和贪婪的王二麻子,他们的所作所为,难道不证明了金钱就是万恶之源吗?”对手只要一句话就可以回答你的问题:“对,不能证明。”例证堆砌这种机械的思想孕育出了辩场上最愚蠢的发问方式“反问”。 拿到辩题之后,聪明的做法是“分析定义”。一个选择恰当的定义可以让你在整场比赛当中掌握主动,一个辩题当中定义也常常会成为双方交锋的战场。还是拿“金钱是万恶之源”这个辩题作为例子。“万”字的定义就基本决定了辩论赛的胜负。如果“万”解释为“一切”,那么辩题的意思就是“金钱是一切恶的根源!”这样的命题就很容易辩驳了,“一个强奸犯强奸他是为了钱吗?难道这不是恶吗?”诸如此类。如果“万”解释为“很多”,那么辩题的意思就是“金钱催生了许许多多的罪恶”这个辩题说起来就稍微好论证一点了,“卖淫嫖娼”“毒品犯罪”“侵略战争”等等例子都能用上了。再进一步,如果我们把“金钱”定义为“充满诱惑的利益”,那辩题就可以解释为“利益是诱发一切/许多恶的根源”,那正方就更好打了,因为对方举不出任何一个与“利益”无关的“恶”。建议你看一看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赛的决赛,那一场就打的是这个“金钱”的辩题,看完之后你就能感受到他们对定义的争夺。所以,拿到辩题之后请一定要先思考一下:“这个题目当中有哪些字的定义是可以为你所用,哪些字的定义可以为对方所用的。”当然,辩题还分三类:①应然性辩题,就是我们应该怎么做,应该倡导什么价值。“应该鼓励青少年见义勇为&不应该鼓励青少年见义勇为”这类辩题里面最重要的就是“价值观”怎么选择。②实然性辩题,事实是怎样的“人性本善&人性本恶”,这种辩题里面“特定词汇‘本’和目标词汇‘善’‘恶’”的定义非常重要。③比较性辩题,“xxxx利大于弊&xxxxx弊大于利”,这种辩题的分析中最重要的是“比较标准”,就是说凭什么说利大于弊的标准! 好了,当你分析完辩题之后,就进入了第二个阶段,论据整理。在这个阶段,你一定要铭记一个很重要的原则:“你要说服的不是对手,而是场下的观众(好吧,其实我想说的是评委),而他们往往都很‘蠢’”作为当了很多次评委的资深蠢蛋,我可以很明白的告诉你,一个再厉害的评委在赛前对辩题的思考深度一定不及场上辩手的十分之一,而且他们一定不会全神贯注的听完所有的比赛,他们一定会开小差!所以你的论述一定要简单,一定要浅显,一定要好玩,在激烈的比赛中(特别是下午的场次,那时候评委特别困)抓住评委的往往不是精妙的逻辑(没工夫想),而是一段有趣好玩的话。比如说,有一次下午我去评一场比赛,双方的论述都淡而无味,我也听得昏昏欲睡,这时突然有个辩手说了一句“那么问题来了,挖掘机技术哪家强?”一瞬间我就精神了,他之后的论述我就真真切切的听进去了。至于怎么好玩,怎么简单,就要看你们自己的造诣了。我自己的经验,就是比喻。举个例子来说,我想举一个“兄弟为钱反目”的例子。第一种说法“2014年6月3日,在广西南宁发生了

老人跌倒该不该扶辩论赛2015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 现如今中国社会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因此老年人的生活状态日益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高度重视,但是随着彭宇案,许云鹤案这等案件的发生,越老越多的人开始害怕扶起摔倒老人,从而产生了我们今天常说的“扶老恐惧症”。我国是一个崇尚道德、正义、文明的国家,面对老人跌倒,我们必须给予帮助,甚至不应当出现诸如“该不该”、“要不要”、“能不能”的争论。然而,如今,这样的问题却在我国社会上引发了热议,在这片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土之上,连续发生了多起正义与邪恶,善良与丑恶被颠倒的事件。针对这中现象,12月24日,总装二车间举办了道德讲堂活动,其中在活动的第三项目上以“老年人摔倒该不该扶”为辩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首先正方就老人摔倒该扶提出了自己的四个观点: 第一,中华民族浩浩5000年历史,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自古至今以老为尊,在古代80岁以上的老者可以自由出入朝堂。甚至皇帝都必须对天下的老人毕恭毕敬。由此可见古代人们对老人的尊崇。而现如今,老人摔倒了都不去扶,这不是道德的沦丧又是什么?第二,古语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古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扶老助乐之德。一个人,有才无德培养使用,有德有才提拔使用,有才无德绝不录用!一个人连最起码的道德修养都没有,又何以治国平天下? 第三,父母和老师从小教导我们要尊老爱幼,现实中小孩子帮助老人的例子也是数不胜数。小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成人?老人摔倒而不扶,一违父母之言,二违恩师之命。 最后,之所以在这里讨论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当前社会出现了信任危机。信任危机的出现直接影响到我们中华民族的复兴之路。在这样的一个节口上,我们该怎么做?任凭信任危机不断扩大而置若罔闻吗?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每个人都肩负着不可推卸的使命。在这样的民族大义面前,谁还敢继续麻木不仁冷眼旁观呢? 从以上正方的观点来看,正方立于道德之上,发出了令人为之一振的的高呼,坚定不移的认为老人摔倒该扶。让我们甚至无法去反驳。但是反方的见解显然更加独特新颖。 反方提出支持老人摔倒不该扶,并不是说对老人摔倒要视而不见。而是给予恰当帮助,扶在辞海中解释为“搀,用手支持人或物,使不倒”,扶起摔倒老人只是一种帮助的形式,而这种形式却不是最佳的办法,比如拨打120,电话联系其家人,等待专业人士的援救等方式显然更好一些。 其次反方指出老人摔倒的原因有很多,大致有下面几种常见的原因:高血压伴脑内小动脉硬化,使其突然破裂出血引起的中风;心脑血管疾病以及颈椎病等引起的眩晕;大脑一时性严重缺氧缺血,导致短暂性意识丧失;心绞痛急性发作,及癫痫发做等。同时老人骨质较为疏松,一旦摔倒易导致骨质,不当的搬动易造成二次损伤。如果老人摔倒就搀扶,未免太感情用事、太不尊重医学了。甚至可能好心办坏事,反而害了老人! 最后,老人摔到了不该扶,不是我们不想给予帮助,有不敢的成分,不是我们道德上的退步,却与社会体制有着脱不开的关系!不敢搀扶跌倒老人,是一种淤积已久的“社会病”。伴随着恩将仇报的见义勇为、惹祸上身的助人为乐,传统美德陷入了一种莫名的尴尬;“彭宇案”、“许云鹤案”的法律判决更是让公众寒心!我们并不想因噎废食,只是我们期待能有更健全的法制,能有更完善的保障去为行使正义保驾护航,而在此之前,我们更应该做好自我保护。以上反方提出不敢扶起摔倒老人的具体原因,并不是道德的缺失,而是社会法制与老人身体等因素导致。针对反方的如此立论,正方二辩给出了驳斥: 第一、反方认为老人摔倒不该扶,但是如果我们不去搀扶老人,那么老人很可能会因此而死亡,反方在衡量该不该扶的时候只考虑自身利益而置老人的生命于不顾,这完全背离了中华民族无私帮助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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