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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三版退市制度研究报告

2016年新三版退市制度研究报告
2016年新三版退市制度研究报告

2016年新三版退市制度研究报告

2016年12月

目录

一、新三板退市制度出台的背景:A股退市制度不断完善、借鉴国外成熟资本市场退市制度、新三板快速扩容 (6)

(一)我国退市制度的发展历程 (6)

1、退市制度概述 (6)

2、我国退市制度经历了逐渐完善的过程 (7)

(二)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的退市制度和标准 (8)

1、美国证券交易所退市 (9)

(1)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标准和流程 (10)

(2)纳斯达克市场退市标准 (11)

2、东京证券交易所的退市标准和流程 (12)

3、香港联交所主板退市标准和流程 (13)

(三)新三板快速扩容,倒逼退市制度的出台 (14)

二、A股退市制度执行力度不到位,退市难 (15)

(一)我国退市制度的发展历程 (15)

1、我国A股现行退市制度及退市流程 (15)

(1)现行监管体制 (15)

(2)现行退市标准 (16)

(3)退市流程 (19)

1)内部决策程序 (20)

2)申请与决定程序 (20)

(4)交易所现行退市标准 (22)

2、A股退市制度执行状况 (23)

3、A股退市案例分析 (24)

(1)二重重装主动退市案例 (24)

(2)国恒铁路退市案例 (25)

(3)博元投资强制退市案例 (26)

(4)欣泰电气强制退市案例 (27)

4、A股退市遇到的问题和难点 (30)

(1)退市难题的症结所在 (30)

(2)如何解决退市难题 (31)

三、新三板退市制度正在完善,退市阵容迅速扩大 (32)

(一)新三板的退市制度酝酿出台 (32)

1、主动退市方面 (33)

2、强制退市方面 (35)

3、投资者保护方面 (36)

(二)新三板退市制度执行效果立竿见影 (36)

(三)典型的新三板退市案例分析 (42)

1、实杰生物退市案例 (42)

2、森东电力退市案例 (44)

3、时间互联退市案例 (45)

(四)新三板ST带帽企业成为强制退市高危区 (46)

(五)恒大文化退市,还有哪些“大佬”有退市可能 (47)

四、新三板退市制度展望 (48)

挂牌企业破万之际,退市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随着新三板市场的迅速扩容,到2016 年年底,挂牌企业总数已经突破一万家,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市场监管压力越来越大,监管层有必要明确相关制度将不符合挂牌条件的企业清除出新三板,以净化市场,实现优胜劣汰的正向循环。在这个背景下,10 月21 日,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退市制度的出台是在我们预期之内的,甚至早于我们预期的时间。退市制度的推出是新三板完善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对市场具有重要的导向性作用。退市的市场化和常态化是必然趋势,监管部门选择在上市公司接近一万家规模的时候出台退市制度,有合理控制挂牌总体数量的意义在里面。明确退市细则,有效提高了退市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新三板退市制度执行效果立竿见影。由于新三板挂牌与注册制更加接近,与A 股IPO 相比,挂牌难度要小得多,企业无需花费过多成本即可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因此退市对于挂牌企业而言并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选择。所以退市制度在新三板市场上更容易得到有效的执行。

截至2016 年11 月30 日,2016 年度已有42 家新三板企业终止挂牌,仅11 月就有14 家企业退市,拟退市企业达到40 家。相比之下,2015 年全年新三板退市企业总共才仅有13 家。今年特别是在退市细则出台之后,挂牌企业退市案例出现激增现象。

新三板退市制度展望及投资策略。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年底已达到一万家,目前退市企业比例不足1%,仍有着较大的提升空间。我们预计2017 年,退市制度正式文件将会出台,新三板退市制度的威力将进一步展现出来。特别是在制度的指引下,不符合挂牌条件的企业将大面积被清退出新三板市场,强制退市比例将明显提高,退市率将向欧美成熟资本市场水平接近。

在明年退市企业数量仍将不断上升的背景下,投资者需要特别注意避开哪些有退市意向的“地雷”(被上市公司吸收合并或转板IPO 的除外),投资者在2017 年应更加关注新三板企业的内在投资价值,着眼于盈利能力优异、成长性突出的优质三板企业,特别是创新层中标准一(盈利能力)、标准二(成长能力)的股票。

随着新三板市场的迅速扩容,到2016 年年底,挂牌企业总数已经突破一万家,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挂牌企业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情况愈发严重,部分挂牌企业屡屡出现违规事件,挂牌企业财务造假情况也是时有发生,市场监管压力越来越大,监管层有必要明确相关制度将不符合挂牌条件的企业清除出新三板,以净化市场,实现优胜劣汰的正向循环。

在这个背景下,10 月21 日,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退市制度的到来究竟能够为新三板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A 股市场退市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难题在新三板市场上是否还会出现,新三

(完整版)拆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第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 (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海外创业板退市制度分析及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精品文档 海外创业板退市制度分析及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原文出处】武汉金融 【原刊期号】200910 【原刊页号】24?27 【分类号】F63 【分类名】投资与证券 【复印期号】201003 【作者】陈杰 【作者简介】陈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推广部,广东深圳518010。 【摘要题】理论探讨 【正文】 2009年7月15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对 我国创业板退市制度的设计做出了相对于主板(包括中小企业板)的重大突破。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由于创业板公司平均规模较小、经营不够稳定,在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同时也蕴含着相对较高的风险,因而有必要通过实行有效的退市制度,实现优胜劣汰,保持市场总体质量。二是要从源头上降低壳资源的价值,尽可能减少目前证券市场ST股 由于重组而引发的爆炒现象。然而,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还不够成熟,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我国创业板的退市制度设计相对海外创业板仍显相对保守。 但随着证券市场不断发展以及投资者日益成熟,我国创业板的退市制度需要不 断完善。本文拟通过对海外6个主要创业板市场(包括英国AIM市场、美国NASDA市场、日本JASDAQ市场、香港创业板市场、韩国KOSDA市场、我国台湾柜买中心)的上 市公司的强制退市①情况进行分析,为我国不断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提供一些借鉴。 一、海外强制退市情况分析 (一)海外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退市率整体较高 1. 就年均退市率而言,包括 NASDA在内的4家创业板市场高于主板,KOSDAQ 与主板基本持平,台湾柜买中心略低于主板。如以当年退市公司数除以年末上市公司数 来计算退市率,2003?2007年间,美国NASDAQ英国AIM、日本JASDAQ^香港创业板这四家市场的退市率高于主板;韩国KOSDAQ^与主板市场持平,退市率都是 2.3% ;台 湾柜买中心的退市率为2%略低于主板2.2%的水平(如表1所示)。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现状及发展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现状及发展 中国资本市场构成 一、场内市场 场内交易市场又称证券交易所市场或集中交易市场,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活动时间,在多数国家它还是全国唯一的证券交易场所,因此是全国最重要、最集中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接受和办理符合有关法令规定的证券上市买卖,投资者则通过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 1、主板 主板市场也称为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 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2、中小板 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3、创业板 创业板市场(GEM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 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 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 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添砖加瓦。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内容,落实到上市规 则之中。 二、场外市场 1、NEEQ(National Equities Exchange and Quotations),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2012年9月20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注 册资本30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为公司股东单位。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2016版)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2016版) 第一章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与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院级领导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董事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管理工作。主管医院运营部(含:经营部、企划部、市场部)工作,与执行院长、业务院长共同管理医院院务部(含: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总务部)、业务部(含:医务部、护理部)工作。 2、主持制定医院营销战略,确定经营方针、策略;负责审核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主持年度考核、总结、表彰;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主持制定医院经费收支预算和年度决算,审查各类经费收入和支出,监督各部门合理使用经费。按时向董事会报告医院财务收支状况,分析经营形势,提出改进措施。 4、与执行院长共同组织领导医院员工的招聘、续聘、解聘工作,制定员工薪酬、福利、社保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 5、领导医院形象工程建设和公共关系工作,努力培育良好的医院文化,建立融洽的内外关系,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6、定期组织医院工作的监督、检查,参加行政查房和现场办公,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医疗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7、完成医院董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执行院长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医院的经营和经济管理工作。

2、组织医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定期向总经理及董事会报告工作。 3、领导医院实行科学管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定期分析医疗工作数量、质量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负责全院行政管理、后勤保障、质量认证和公共关系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5、协助总经理组织医院的员工招聘、续聘、解聘工作。对员工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并提出使用意见。 6、审查有关业务支出计划和支出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组织指导全体员工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和各种培训,刻苦学习、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积极开展“学习型医院”活动。 8、教育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医疗作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杜绝不正之风。 9、完成医院董事会和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业务院长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医院的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和医政管理工作。 2、根据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医院医疗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安排,组织年度、月度医疗质量检查和总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负责医院重点专科的确定和全面建设,参与医务人员的选聘、引进,组织对医务人员的考察、考核,对人员任用调配提出意见。 4、定期深入科室检查医疗质量,领导每月医疗查房;组织科室间协作,指导科室主要业务活动;组织重大手术、急危重症、疑难病例的会诊、抢救和急救演练,以及院前医疗救护工作。 5、协助总经理审查药品、器械采购计划,检查药品器械的供应管理工作。定期监督、检查主要医疗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情况。 6、负责组织全院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新项目和临床科研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医、护、技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各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和技

住建部拆迁补偿办法条例

住建部:房屋征收按市价评估补偿 2011年06月08日02:28新京报[微博]马力我要评论(194) 字号:T|T 转播到腾讯微博 2010年7月3日,北京原宣武区,一条胡同的平房墙上被画上了大大的拆字,而有的地方已经被拆除。陈眉语摄 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今年1月公布实施后,住建部昨天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 其中规定,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住建部表示,2003年12月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 选定机构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签订合同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实地评估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公示解释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交付报告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申请复核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变化1 评估价格完全依照市场 2003年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昨天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此进行了细化。“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评估时,还要考虑到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影响价值的因素。 【解读】在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对房屋价值的评估,已经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发布的“指导价”,而是完全按照市场交易的价格。 对此,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昨日表示,这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要求一致。 “《条例》中,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政府是征收的主体,那么对于房屋价值的判断,就应该采用第三方独立的判断才能公平。即便是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价值,但如果政府还是设定一个指导价的话,就不能体现第三方的独立判断。所以,这是一个立法方面的进步,征收的成本更加向市场靠拢。

各部门质量职责和权限管理制度

各部门质量职责和权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公司管理层对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做出规定,并通过内部沟通和宣导使全体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管理绩效承担责任和义务,积极参与和努力,了解自己在质量环节上的重要性,提高质量意识,以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并促进持续改进和完善。 2.职责 总经理负责确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3. 程序 3.1总经理职责 3.1.1认真学习、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有关的法律法规。 3.1.2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质量承担全责。 3.1.3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批准和发布质量管理手册。 3.1.4创造并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人际关系,倡导积极奋发的企业精神,充分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确保企业内部职责明确,并倡导沟通。 3.1.5任命质量负责人 3.1.6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持续改进。 3.1.7组织召开重大质量会议,做出重大决策。

3.2质量负责人职责 3.2.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企业的质量管理的日常领导工作,负责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各部分,各过程的建立、实施、保持和完善。 3.2.2具体领导品保部门工作。 3.2.3向总经理报告本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所取得的业绩,以及质量管理体系需做的改进。 3.2.4组织内部检查和考核,确保形成自我完善机制,保证体制的有效运行,并进行组织质量职能的协调实施并监督检查。 3.2.5组织质量管理文件、制度的制定和审核。 3.2.6负责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沟通和联络。 3.2.7组织评审重要的不合格(包括不合格工作和不合格品)。 3.3包装部的职责 3.3.1负责各车间工艺操作记录的控制。 3.3.2组织生产和对生产全过程的控制。 3.3.3负责对生产技术的完善、对工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3.4负责工作环境卫生的管理。 3.3.5负责外部包装及原料和成品储存管理。 3.3.6负责本公司生产设备的使用保养及维修工作。 3.3.7负责本公司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 3.3.8负责本公司各种生产材料验收,入库工作。 3.3.9负责本公司过程及产品监控和测量管理工作 3.4品保部工作

企业管理制度汇编(试行版)

司管理制度 2016年6月1日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一、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4) 二、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设置 (6) 三、公司办公场所确定及部门办公室划分 (7) 四、管理制度 (8) (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8) 1、《薪酬管理制度》 (8) 2、《岗位任职资格说明书》 (13) 3、《工作计划、总结管理制度》。 (19) 4、《招聘管理制度》 (44) 5、《培训管理制度》 (47) 6、《绩效考核制度》 (51) 7、《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59) 8、《人事异动管理制度》 (64) 9、《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75) (二)、行政管理制度 (78) 1、《考勤管理制度》 (78) 2、《会议管理制度》 (84) 3、《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86) 4、《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90) 5、《档案管理规定》 (93) 6、《保密管理规定》 (95)

7、《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97) 8、《资产管理制度》 (101) 9、《计算机及网络管理规定》 (110) 10、《卫生管理制度》 (112) 11、《公文管理制度》 (115) 12、《钥匙管理办法》 (122) 13、《出差管理制度》 (124) 五、工作流程 (129) (一)、行政管理工作流程 (129) 1、《提案管理工作流程》 (129) 2、《办公室发文管理工作流程》 (130) 3、《办公费用审批管理工作流程》 (131) 4《工作计划、总结报送工作流程》 (132) 5、《出差管理工作流程》 (133) 6、《员工考勤管理工作流程》 (134) 7、《员工违纪处理工程流程》 (135) 8、《节假日管理工作流程》 (136) 9、《办公用品管理工作流程》 (137) 10、《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工作流程》 (138) 11、《办公用品发放管理工作流程》 (139) 12、《加班审批管理流程》 (140) (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 (141) 1、《招聘计划制定流程》 (142)

国务院颁布第590号令(最新拆迁法)

国务院颁布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解读《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解读《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解读《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深交所在总结以往退市制度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创业板退市制度探索及成熟市场经验,拟定了《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1、为什么要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经过十多年的实践,退市制度在完善市场机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随着资本市场发展改革的逐步深化,现行退市制度暴露出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单一、退市程序相对冗长等弊端,未充分发挥市场“优胜劣汰”的功能。现行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资本市场发展需要。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促进市场规范、健康、稳定发展。 2、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方案》的总体思路是,针对现行退市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坚持市场化的方向,充分借鉴创业板退市制度探索及海外成熟资本市场经验,完善退市标准体系,形成有利于风险化解和市场平稳运行的退市制度。

《方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一是完善退市标准,建立市场化和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在现有退市条件的基础上,整合、调整和增加主板、中小企业板的退市条件。二是进一步明确恢复上市的条件和程序,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三是改进退市风险释放机制,建立“退市整理板”,在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四是明确公司退市后的去向和安排。 3、上市公司现在有哪些退市条件?《方案》调整和增加了哪些退市条件? 按照现行《股票上市规则》,对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定的主要退市条件如下:(1)最近年度连续亏损;(2)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3)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4)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5)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6)法院宣告公司破产;(7)公司解散。 2006年11月29日,本所发布《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规定了专门适用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几项退市条件:(1)净资产为负;(2)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3)对外担保余额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的100%以上;(4)关联方违法违规占用资金余额超过2000万元或占净资产的50%以上;(5)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6)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面值;(7)连续120个交易日内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正式发布

落实创业板退市制度,完善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正式发布 今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去年11月28日,《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方案》于今年2月24日正式发布。本次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主要是将《方案》内容落实到《创业板上市规则》的具体条款,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丰富了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在暂停上市情形的规定中,将原“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改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新增“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负”的情形;在终止上市情形的规定中,新增“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 二是完善了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充分体现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第一,新增一条“暂停上市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要求公司在暂停上市期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并具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第二,针对目前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的暂停上市公司大多数以补充材料为由,拖延时间维持上市地位并重组的情况,《创业板上市规则》对申请恢复上市过程中公司补充材料的期限作出明确限制,要求公司必须在三十个交易日内提供补充材料,期限届满后,深交所将不再受理新增材料的申请。第三,明确因连续三年亏损或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依据,杜绝以非经常收益调节利润规避退市。第四,明确因连续三年亏损和因年末净资产为负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在暂停上市后披露的

质量管理部管理制度最新版

质量管理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提升部门整体形象,规范部门内部员工工作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达到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质量管理部所有在岗人员。 3. 内部管理制度 3.1请假制度 3.1.1部门员工请假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员工请假/休假申请单》,病假需提供有关 医院证明。其它情况按公司制度进行。 3.1.2经部门领导批准后的请假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把此上交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员处 备案,凡请假条在休假前没有上交的,一律视为无效请假。 3.1.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的,必须在上班前半小时内电话、短信和微信告知科室负责 人,并说明情况。然后,在上班的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手续应按照请假程序执行,填写《员工请假/休假申请单》,未告知的请假现象按旷工处理。事后未办理请假手续或逾期办理者,按旷工处理。 3.1.4凡请假条未经批准、事前不请假、假期满后未续假的、续假未批准者、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 理。旷工扣除三倍工作日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上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3.1.5凡请假超过3天(含3天)以上者,均须提前3天写请假申请。确因亲人病危、家庭发生重大 变故等特殊情况可以当面、电话、短信、微信请假。来单位后立即填写《员工请假/休假申请单》。 3.2晨会制度 3.2.1违反部门制度时考核当事人50元/次,科室主管同时考核50元/次,重复出现翻倍对当 事人和科室主管进行考核,科室主管自行拟考核单,若部门起草翻倍考核,第三次调出质量管理部。 3.2.2参加晨会的人员每天早上8:15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允许迟到早退,未请假者 按迟到处理.考核按3.2.1处理。 3.2.3所有参加晨会人员手机设置静音、不允许有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吃早点或者嬉戏打闹的现象, 对不按要求的责任人和科室主管同 3.2.1处理。 3.2.4所有参会人员着装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证,晨会中应保持正确站姿、精神饱满,不允许东倒西歪和 东张西望,对不按要求的责任人和科室主管同 3.2.1处理。 3.2.5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者,应向会议主持人说明情况,允许后方可离开。对不按要求的责任人和科室 主管同 3.2.1处理。 3.3培训制度 3.3.1全员性:科室成员必须全员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及时向主持人说明情况, 获允后方可离开,对不按要求的责任人和科室主管同 3.2.1处理。 3.3.2针对性:对近期工作中出现的质量波动异常现象,展开有预防性,有目的性的培训,确定措施, 并对类似质量问题举一反三,杜绝质量隐患。 3.3.3计划性: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月初制定好本月的培训计划,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培训。对部门临时

某印刷企业管理制度汇编2016修正版

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汇编 编号:THYS-GLGLZD-2012 版本: B/0 受控状态: 分发号: 编制:综合办 审核: 批准: 2016年5月2日颁布 2016年5月5日实施

目录 001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4) 002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7) 003工会管理制度 (10) 004财务管理制度 (12) 005技术、设备档案、图纸 资料管理制度 (17) 006会议制度 (18) 007奖励、惩罚规定 (19) 008办公设施管理办法 (36) 009计算机使用与维护管理规定 (38) 010关于空调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规定 (41) 011承印合同管理制度 (44) 012合格供方评价准则 (49) 013认证产品变更管理办法 (51) 014过程确认方法 (53) 015环境保护和工业卫生管理法 (56) 016环境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59) 017仓库管理制度 (61) 018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65) 019标识管理规定 (69) 020不合格品控制规定 (71) 021车间管理规定 (74) 022成品交付送货管理制度 (85) 023顾客财产管理制度 (87)

024检验、测量和实验设备自校规程 (88) 025设备管理制度 (90) 026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99) 027相关方的环境要求 (103) 028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113) 029用电管理制度 (119) 030纸张、原材料管理制度 (120) 031原辅材料消耗定额控制管理办法 (128) 032叉车作业指导书 (131)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范围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三:合同签署权限 1.由董事会负责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所有员工签订 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签订时间 1.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的7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 签订《试用协件》,试用期为3个月或者公司生产忙季二个月内,根 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2.在试用期结束批准转为正式员工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 合同》 3.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合同时必须提供个人的有效证件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

2001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 2010-01-29 08:49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12月17日报道 12月16日下午1时许,国务院法制办举行的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现行条例”)专家座谈会在经历了4个多小时的激烈讨论后才结束。 今天距离2007年12月14日,即新《拆迁条例》首次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未能通过已经过去了整整两年,距离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实施也已经过去了两年多,而这个由《物权法》直接“催生”的行政法规,目前出台前景依然不明朗。 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参加今天上午座谈会的部分专家以及相关业内人士后了解到,新条例之所以迟迟未能出台,是由于拆迁领域已经形成了包括被拆迁人、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在内的比较固定的利益格局,即使是细微的政策调整也会涉及地方经济发展与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如何平衡的问题。 用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的话说,如何修改拆迁条例“存在很多不同意见”,“大家意见分歧比较大”。 然而,现行条例与《宪法》、《物权法》直接抵触、必须进行彻底修改已经成为多方共识的前提下,修改过程中涉及的诸多核心问题,如公共利益如何界定、政府在拆迁中扮演何种角色、如何区分为了公共利益的拆迁和纯商业目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何确定等等,目前仍无统一意见。

根治我国多年来拆迁领域产生的种种冲突,修改涉及拆迁领域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多部法律,也绝无毕其功于一役之可能,但好在新条例的加紧制定,迈出了弥足珍贵的一步。 现行条例导致的政府角色错位 现行条例出台于1991年。律师王才亮说,当时为了与《城市规划法》配套,国务院公布了该条例,立法思想是通过旧城改造房屋拆迁,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当时的城市建设主体都是国有单位,政府主导整个拆迁过程,并不区分涉及公共利益和非公共利益的拆迁。 现行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有利于城市规划和城市旧区改建,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改造,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当时的拆迁模式是,被拆迁人拒绝拆迁的,实行强制拆迁,政府既是拆迁许可者,又是争议裁决者。 1994年我国开始第一次“房改”,当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出台,房地产开始市场化,也让地方政府开始借重“土地财政”。 2001年6月,修改后的现行拆迁条例公布并沿用至今,立法理念和确定的拆迁模式没有改变,不分公益和商业拆迁,政府角色严重错位的拆迁模式,逐渐成为拆迁矛盾的根源。 曾经参与《物权法》起草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按照民商法法理,拆迁房屋包括征收拆迁和协议拆迁两种类型。征收拆迁的前提是征收,政府要通过征收先把土地使用权收回。

退市制度(多篇)

退市制度(精选多篇) 投资者:各国退市制度概况 / 作者::上海证券报发布时间:xx年04月19日 08:46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退市”这一现象已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现实。如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退市行为,是值得我们不断探索和研究的课题。本文在分析主要几个市场退市制度的基础之上,粗略探讨一下我国的退市机制。 一、美国证券市场的退市机制 1.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规模最大、历史悠久的证券交易所之一,其规定上市公司若有以下情形者将被摘牌: (1)证券发行人未按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2)证券发行人违反了上市协议的约定;(3)持有证券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人数不足1200人;(4)投资公众所持有公开发行的股票不足60万股;(5)证券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平均税后利润不足60万美元,并且其公开发行股票的市值低于800万美元; (6)证券发行人不及时履行公司发展情况、重大决定或重要事件的义务。 2.纳斯达克退市制度 根据纳斯达克的有关规定,上市条件分为初始上市要求和持续上市要求。上市以后,由于上市公司的状况会发生变化,不一定始终保持初始的状态,但应当符合一个最低的要求,即所谓持续上市要求,否则将会被纳斯达克予以摘牌。以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为例,其

持续上市标准包括:(1)有形净资产不得低于200万美元;(2)市值不得低于3500万美元;(3)净收益最近一个年度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的两年不得低于50万美元;(4)公众持股量不得低于50万股;(5)公众持股市值不得低于100万美元;(6)最低报买价不得低于1美元;(7)做市商数不得少于2个;(9)股东人数不得少于300个。上市公司如果达不到这些持续上市要求,将无法保留其上市资格。就最低报买价来说,纳斯达克市场还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每股价格不足一美元,且这种状态持续30个交易日,纳斯达克市 场将发出亏损警告,被警告的公司如果在警告发出的90天里,仍然 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自救以改变其股价,将被宣布停止股票交易。这就是所谓的“一美元退市规则”。“一美元”是纳斯达克判断上市公司是否亏损的市场标准,而不是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但是,这一市场标准也客观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内在价值。 二、东京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 1、东京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 与纽交所的规定大体一致,日本东京证交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退市 标准主要包括: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股权的分散程度、经营状况、股利分配情况、资不抵债情况和是否严格履行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就必须退市:(1)上市股票股数不满1000万股,资本额不满5亿日元;(2)社会公众股东数不足1000人延缓一年;(3)营业活动处于停止或半停止状态;(4)最近5年没有发放股息;

品质部管理制度

品质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品质部人员职责、权限,规范产品品质控制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1.1适用范围 适用于品质部的管理、公司产品的品质控制。 1.2主要职责 1.2.1品质部负责人负责编制本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 1.2.2各岗位人员依据本人的岗位职责、权限在工作中建立联系,履行相应职责。 1.3品质部架构

二、品质部职责 1)建立品质控制体系,制定品质管理制度; 2)制定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 3)编制公司各类产品和物料的质量标准; 4)来料、制造、成品品质检验规范的制订与执行; 5)来料、制造过程品质的巡回检验和出货检验; 6)不合格品处置及预防措施的订立与执行; 7)品质成本的分析与品质控制事项的制定; 8)评定产品质量水平,报告存在的质量缺陷; 9)计量具、量表、检测仪器、设备、工装治具的校验与控制; 10)对供应商的评定,品质能力的辅导、控制,保证物料的质量; 11)受理客户产品质量抱怨和投诉,原因分析及制定改善措施; 12)品质培训计划的制定及执行; 13)对质量管理类文件进行维护和控制。 2.1品质部经理岗位职责 2.1.1岗位名称:品质部经理 2.1.2直接上级:总经理 2.1.3直接下级:品质保证工程师、品质控制工程师、文员 2.1.4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品质管理控制体系;制定本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标 准和考核办法;管理品质部的正常运作;对品质系统的正常运作负责;对公司内部的品质事故负责。 2)品质管理体系的设计,程序的拟定。 3)成品、物料检验计划的制订,品质成本的控制并监督完成。 4)按照生产出货要求制订检验计划,生产急件优先检验安排。 5)物料、制造过程、出货品质的质量控制,检查现场检验状态标识和追溯。 6)让步接收批准与否决;不合格处置及评价;成品品质鉴定与判定意见的签署;处理 存在或是潜在的质量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预防措施。 7)控制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现象不再重复发生,进行质量问题的分析、改进、跟踪。

20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20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 目录 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制度 一、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制度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 四、行政工作管理制度 五、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六、资金管理制度 七、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八、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项目实施机构内部运行管理制度 九、信息收集、报告、管理制度 十、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制度 十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十三、传染病管理制度 十四、疫情报告制度 十五、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十六、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十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十八、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十九、孕产妇保健工作制度 二十、精神卫生工作制度 二十一、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二十二、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团队制度 二十三、督导评估制度

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制度 一、人才培养管理制度 1.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人才培养规划、年度计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2.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完成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情况,及建立继续教育档案和获得的学分登记情况。 3.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年度安排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参加学术活动的计划及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情况。 5.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本科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规范化培训落实情况。 6.监督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及岗位培训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 7.组织辖区内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统一进行培训、考核。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制度 1.每年至少2次进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2.每年第一季度审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每年底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工作进行内审。 4.根据国家统一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每年至少两次不定期检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诊疗科目收费、检查项目收费、常用药品收费情况及价格公示的落实情况。 5.每年检查会计核算、成本核算、收费、药品和物资核算管理等各项财务工作。

新拆迁条例换汤不换药

新拆迁条例换汤不换药 2011年1月22日,万众期待的新拆迁条例终于诞生了,承载着太多的期待和希望,赢得了太多的老百姓犹如拨开浓雾见青天般的欢呼。然而实施近一年来,我们该如何去评判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呢?我想提出以下几点: 一、将拆迁许可证换成了征收决定,政府直接站到台前进行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征收决定无非是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其一、属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其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该规划须征求过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其三、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项目,须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其四、征收补偿方案确定之前,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公开征求过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其五、旧城区改建项目,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须组织过听证会,且有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其六、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七、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以下我们逐条分析: 其一,公共利益的界定,世界范围之内尚没有定论,遑论一个没有真正独立司法权的中国? 其二,“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其实不如领导一句话”,对于随意修改规划之顽疾,这些话该是对规划最真实的写照。因此,所谓的符合规划,还不是长官意志的体现,想改就改; 其三,论证、征求意见、听证会,且不说与会代表能否客观公正的自由发言,也不说政府会不会为了形式而形式,单说本人所代理案件过程中参加的几次听证会,没有一次是在在充分恰当的发扬民主,真正解决实质问题,听了也是白

创业板风险提示

创业板风险提示 尊敬的投资者: 感谢您选择广发证券! 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将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昭示着创业板市场退市机制实施的渐行渐近,创业板的投资风险日渐凸显。为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理性参与创业板投资,广发证券特向您提醒以下创业板投资事宜: (一)创业板市场投资特别风险揭示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有其特有的风险: 首先,创业板市场发行、上市等业务规则与现有的主板、中小企业板市场的相关业务规则存在一定差别。 其次,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与现有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相比较,一般具有成长性强、业务模式新,但规模较小、经营业绩不够稳定等特点。 第三,为确保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稳定健康发展,创业板市场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强化市场监管。请您务必密切关注有关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公告、风险提示等信息,及时了解市场风险状况,依法合规从事创业板市场投资。 因此,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切勿随意将创业板市场投资与主板市场等同。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除面对与主板市场投资同样的风险外,还应特别关注五大类风险。 一、规则差异可能带来的风险 我国创业板市场与现有主板市场在制度和规则等方面有一定的差异,如认知不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创业板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与主板市场存在较大差异。创业板市场股票发行人的基本 条件是: 1)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 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2.二、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规则与主板市场存在较大差异。例如,临时报告仅要求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和 公司网站上披露。如果投资者继续沿用主板市场信息查询渠道的做法,可能无法及时了解到公司所披露信息的内容,进而无法知悉公司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变动。 3.三、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较主板市场更为严格。 4.四、其他发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则差异。 二、退市风险 根据深交所下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1.创业板股票退市风险较高; 2.深交所作出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十五个工作日,该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 市整理期; 3.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转让; 4.财务报告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又不予以纠正的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将快速退市。 因此,与主板市场相比,可能导致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的情形更多,退市速度可能更快,退市以后可能面临股票无法交易的情况,购买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将可能面临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三、公司经营风险 与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相比,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处于发展初期,经营历史较短,规模较小,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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