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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仁义中心卫生院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DW-2009-021

项目名称:荣昌县仁义中心卫生院新建住院楼工程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

投标人:重庆市仁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荣昌县仁义镇外北街129号

法定代表人

或期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2009 年 2 月 10 日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DW-2009-021

项目名称:荣昌县仁义中心卫生院新建住院楼工程

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标

投标人:重庆市仁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荣昌县仁义镇外北街129号

法定代表人

或期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2009 年 2 月 10 日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DW-2009-021

项目名称:荣昌县仁义中心卫生院新建住院楼工程

投标文件内容:经济标

投标人:重庆市仁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荣昌县仁义镇外北街129号

法定代表人

或期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2009 年 2 月 10 日

招标确认书

荣昌县仁义中心卫生院:

我单位参加荣昌县仁义中心卫生院新建住院楼工程施工的投标,对贵单位发出的本工程招标文书、答疑及补遗通知、最高限价等内容全部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我单位保证在2009年2月11日下午14:30时前送达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公章):重庆市仁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荣昌县仁义镇外北街129号

邮政编码:402472

电话:023********

传真:023********

2009年2月10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何盛全系重庆市仁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重庆市仁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吴章树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荣昌县仁义中心卫生院住院楼工程施工合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与招标单位协商、签定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吴章树性别:男年龄: 48岁

身份证号码: 510231************ 职务:职员

投标人:重庆市仁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2009 年 2 月 10 日

投标函

致:荣昌县仁义中心卫生院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DW-2009-021的荣昌县仁义中心卫生院新建住院楼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和最高限价等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要求单独填报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人民币(大写)元在中标后纳入合同总造价。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招标答疑及补遗通知和最高限价金额。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 21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向招标人缴纳人中标金额10%的人民币作为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转帐支票),工程综合验收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6、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申请人投标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贰万元作为投标担保.

投标人: 重庆市仁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单位地址: 荣昌县仁义镇外北街129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402472 电话: 023******** 传真:023********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荣昌支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帐号:170101040005829

开户银行地址:荣昌县昌元镇东益当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2009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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