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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技术标准联盟专利冲突可拓模型与策略生成_王珊珊

产业技术标准联盟专利冲突可拓模型与策略生成_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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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与运营研究

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与运营研究 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与运营研究 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1 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与运营研究 目录 第一章概 述 ..................................................................... ................................... 1 第二章专利联盟的发展历史与趋 势 (3) 一、自由发展阶 段 ..................................................................... ............................... 3 二、限制发展阶 段 ..................................................................... ............................... 4 三、规范发展阶 段 ..................................................................... ............................... 5 四、国内发展趋势与现 状 ..................................................................... ................... 5 第三章专利联盟组建的目的和意 义 (6) 一、目 的 .....................................................................

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本联盟名称为“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简称“XXXX产业联盟”。 第二条成立目的 依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等局委关于《XXXX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构建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与制度,结合我 市YYY的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和结构调整、管理创新等需要,由XXXX牵 头组建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联盟成立的目的是通过产业联盟方式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YYY示范应 用/工程、标准化、共性和关键技术以及产品,搭建YYY研发合作平台,积 极申报和建设YYY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基地,全面提升 YYY技术水平和产业竞争力。 第三条联盟宗旨 以应用为导向、以产业为主线、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打造YYY产 业中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联盟由XXXX牵头并联合XXXX内行业“产学研”十几家一流单位共同发起。 联盟是由从事YYY相关行业的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应用单位组成, 各企业、科研院所、研发机构、应用单位为联盟的成员单位,自愿申请加入。第五条联盟的组织机构由联盟成员大会、联盟理事会、秘书处、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联盟成员大会,是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由联盟成员单位各派一名单位代表组成。联盟成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联盟大会的职责是:制定和修 改联盟章程,审议和批准联盟工作报告,讨论并决策联盟重大问题,选举产

生联盟理事会。联盟成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单位代表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联盟成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情况特殊 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七条联盟理事会,是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联盟的领导机构。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大会选举产生,联盟采取理事会共商机制,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单位派出代表 组成。联盟设立名誉理事长一名或多名,协助并指导联盟理事会工作。理事 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每届任期五年。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 次会议,主要职责是在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制定联盟年度工作计划和长 远规划,审议和批准联盟秘书处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督促成员单位承担的 科技创新联合体各项工作的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决定联盟日 常工作中的各类重要事项等。理事会决议采取多数票通过的原则。 第八条秘书处。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是联盟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日常业务和管理等,秘书处办公室设在XXXX。联盟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 名或多名,由理事长提名,联盟理事会任命。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 施联盟年度工作计划;执行理事会各项决定;组织召开联盟理事会议、联盟 成员大会;负责日常对外交往工作;向理事会推荐可以由联盟运作的相关项 目,并组织实施;代表联盟签署有关文件;聘任或解聘秘书处相关业务部门 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秘书长全权负责本联盟事务。 第九条联盟理事会聘请国内外与YYY产业相关的知名专家和领导组成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顾问委员会和技术专家委员会对联盟开展的相关工作给予 指导,并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章联盟的任务与成员分工 第十条联盟的主要任务: (1)在产业方面为政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政府建立相关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和机制; (2)协助政府制定相关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并协调贯彻实施; (3)促进业内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技术结合、信息沟通,鼓励联盟成员实现双边和多边形式的合作创新,促

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2011)

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与企业 从法律角度而言,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① ,即是一种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并且具有专有性和地域性。这项权利的取得也必须经过法律直接确认。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版权两大类。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主要是工业产权,企业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权来保护自己的科技成果不受侵犯,同时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来扩大财源。众所周知,美国的微软公司很大一部分收入是靠收取专利技术许可费获得的,由于其知识产权的垄断地位,美国政府也不得不下令对其进行分拆。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通过研究本行业及相关行业专利的状态来制定本企业技术、经营投资等发展战略目标以求得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另外,企业也可通过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打击假冒本企业的伪劣商品、保护市场;对本企业商标权进行使用许可,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收入。 ?目前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态度 目前,中国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权的态度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企业为特别注重发展本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将对知识产权的研究与发展纳入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甚至制定企业的专利发展战略,并将该战略作为经营决策的依据。通常这类企业有两种极端,一种是本身比较重视知识产权的作用,并从中获得大量利益。另一种企业恰好与前一种相反,这些企业往往因不重视知识产权而遭受过重大损失,惨痛的教训使这些企业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因此纷纷制定了自身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第二类企业为对知识产权不够重视的企业。这类企业既没有从知识产权中尝到过甜头亦没有因知识产权遭受过巨大损失,领导集团的认知能力、知识更新较差,因此对此并不感兴趣,其发展也必将受到限制。

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是什么

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是什么 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是由多个知识产权权利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抱团形成的团体,其中最常见的是专利联盟,也称专利联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所有人之间的协定,用以相互间或向第三方授权他们的一个或多个专利。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大型且具有相当科研实力的企业,由其主导推动并吸引相关企业加入,形成联盟。 专利联盟可以分为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 封闭式专利联盟的专利只在内部成员间进行交叉许可,不允许对外许可;通常遵循平等原则,无论成员专利数量多少,其地位一律平等,每一项必要专利无论作用大小,也平等对待,不得无故拒绝许可,以限制新的厂商进入联盟。封闭式许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减少不必要的开发造成的资金及时间浪费,更可以增强联盟专利诉讼的抗风险能力。 开放式专利联盟成员间的专利可以相互交叉许可,对外则由专利联盟统一进行使用许可。一般由联盟中企业自由地进行谈判并确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及每项专利应分得的使用费,使用费率和其他许可条件应该是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性的,不得因为所属国别、规模大小等原因而厚此薄彼或拒绝许可,并且许可应该是非排他性的,当然这并不排除对不同的用途收取不同的使用费。 通常所说的专利联盟是指开放式专利联盟,其对外许可方式为“一站式许可”,即将所有的专利捆绑在一起对外许可,并且采用统一许可费标准,许可费率通常不超过专利产品净

售价的3%~5%,许可费收入按照各成员所持专利的数量比例进行分配,企业一般也会采取成本累积法、市场比价法、所得估算法等确定许可费的收取和分配。联盟可以大规模地采用许可的方式,以扩大此技术在行业中的影响力,促进相关技术向标准化发展,通过向采用该标准的其他企业收取专利许可费,获得垄断利润。 目前我国已有大量的专利联盟,例如顺德电压力锅专利联盟、中国彩电联盟、LED专利联盟以及AVS专利联盟。但是大多是出于应对国外专利联盟或跨国公司专利挑战的需要,由于种种原因,联盟成立后,成员之间较少进行内部许可,也很少对外开展专利许可业务,专利联盟的运营效果并不理想。在知识产权联盟的运营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1)制定联盟发展战略规划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应针对产业技术演进特点、全球知识产权布局态势、国际竞争格局以及发展重点等,结合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各成员单位所处发展阶段,知识产权数量、质量与布局结构等实际情况制定联盟发展战略规划。规划应明确联盟的发展方向,确定战略目标、发展任务和工作重点,并规划具有前瞻性与可操行性的战略路线图 (2)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应建立健全联盟工作联络员制度和日常联系机制、工作例会制度及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等,加强联盟成员单位间的工作联系,完善联盟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和业务交流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发布研究报告,为成员单位及时掌握国内外产业前沿和知识产权动向提供支撑。建立联盟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实行合理的经费分担和正常的经费增长制度,保障联盟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请材料

申请试点联盟提交材料有关要求 一、联盟协议文本(可参考材料二)4份,其中1份为联盟正式协议原件,3份为正式协议复印件,用于组织形式审核。至科技部相关司局收到申请试点联盟提交材料时止,所提供联盟正式协议原则上应当签署1年及以上。 二、申请表(格式见材料三)一式3份。2份用于必要性与技术审核,1份供进行组织形式审核时参考。 三、联盟组建必要性的说明材料(可参考材料四)一式3份。2份用于必要性与技术审核,1份供进行组织形式审核时参考。 四、全部联盟成员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五、如联盟成员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联盟协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编写参考 (2009年12月修订版) 说明: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形成本《编写参考》,供联盟构建时参考。 目录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2.鉴于条款 三、定义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四、主文部分 1.联盟名称、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2.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3.联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4.联盟成员 5.联盟的项目管理 6.联盟的经费管理 7.联盟收益分配原则和知识产权管理 8.联盟的解散和清算 9.违约责任 10.一般格式内容 11.联盟成员认为应当在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附件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一、标题部分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联盟名称不应包含“中国”、“全国”、“中华”等表示全国性地域概念的字样,及党政机关名称的字样。名称中涉及的产业技术领域不应过于宽泛,应直接针对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和任务。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分别列明联盟成员各方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协议缔约方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依据《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成立的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作为协议缔约方。缔约方中必须有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具备一类即可。联盟协议的企业缔约方中,多数企业间应没有相互投资、参股等关联关系。 协议缔约方的名称应是其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全称,并与协议结尾部分加盖印章一致。 协议缔约方的住所地一般为实际住所地,协议中无特别规定的,该地址通常视为协议各方的通讯地址,即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协议缔约方的法定代表人应为企业工商登记或其他机构在登记

企业构建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很多企业基础研究能力和应用技术开发能力方面存在着不足,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能力也非常有限。因此,企业可以成立知识产权战略联盟,来提升和扩大知识产权运用的能力。 案例:日本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联合体 20世纪70-80年代,日本在微电子、半导体、存储器等电子领域超越美国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日本采取了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来进行关键战略技术研发。为在计算机制造领域赶超美国,在1976~1979年,富士通、日立、三菱机电、日本电气和东芝5家公司组成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联合体,共同研究开发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 在4年内,该项目的研究经费总额达737亿日元,政府预算内补助291亿日元,约占总金额的40%。结果,1980年,日本比美国提早半年公布研制成64K集成电路,1981年占领了70%的电子领域世界市场。1980年日本比美国早两年公布研制成功256K动态存储器。1986年,日本半导体产品占世界市场的45.5%,成为世界最大的半导体生产国。 企业构建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的重要性

一般说来,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战略高技术的突破和产业化能够加快一个甚至多个产业的技术升级的步伐,具有很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这类技术往往有很强的外部性,表现出市场失灵程度高,市场供给严重不足的特点,其庞大的投入往往是单个企业无法独力承受的。所以,在这一领域不能仅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而需要一个有效的组织来支持。 但是,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到市场的转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部门对重大战略性、关键性技术产业化的组织和投入功能弱化,而市场却未能及时承接上述功能。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之间各有自己的专长,但是它们之间缺乏有效的组织模式,基本上也是依靠单个企业投入研发的方式跟踪和追赶先进的技术。 因此,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联盟,开展联合创新能够推进产业化进程,解决重大战略性、关键性技术产业化缺乏强有力的组织支持和资金支持的问题。这对保证我国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通过成立知识产权战略联盟不仅可以整合和协调产业资源和社会资源,协助政府实现行业自律,而且可以提升成员在相关领域的研发、制造水平,促进产业快速、健康地发展,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面出现的两个问题。

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筹建方案

深圳市新能源标准和知识产权联盟 筹建方案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深圳市太阳能学会编制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目录 1.筹建背景 (3) 2.建设的必要性 (4) 2.1.联盟有利于推进新能源产业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 (5) 2.2.联盟有利于推进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与标准的结合 (6) 3.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 (7) 3.1.建设目标 (7) 3.2主要功能和任务 (9) 4.组建方案 (11) 4.1联盟重点领域 (11) 4.2联盟组织架构 (11) 4.3联盟发起单位 (13) 4.4.联盟经费来源渠道及管理 (14) 4.5.联盟成立时间进度 (14) 4.6.联盟章程 (15) 附件一.国内新能源领域联盟概况 (16) 附件二.新能源企业名单 (21)

深圳市新能源标准与知识产权联盟 筹建方案 1.筹建背景 随着传统化石能源的高强度消费和价格的持续上涨,新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受到世界各国高度关注。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新能源产业越来越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竞争焦点和战略制高点。目前,以美国、德国、日本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都已出台大规模的新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为了争取在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中赢得竞争优势,各国纷纷抓紧新能源产业的标准制定和专利布局,以期通过标准和知识产权掌握国际话语权和产业制高点。 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全国各地已将新能源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纷纷出台扶持政策,大幅增加对新能源产业的投入,积极引导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在新形势下,北京新能源产业联盟、上海新能源产业园联盟等新能源产业联盟,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长春、武汉、广东、吉林、江苏等地的新能源汽车联盟等先后成立,以期帮助各区域企业在产学研推动和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有所突破。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已呈百舸争流之势,产业竞争日益激烈。国内联盟概况见附件一。 深圳市以核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在科技研发、装备制造、应用推广、产业服务等方面

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技术创新目标和工作任务 (2) 第三章联盟成员 (4) 第四章联盟技术项目和成果管理 (8) 第五章联盟组织机构与职能 (11) 第六章联盟经费及资产管理 (15) 第七章联盟组织解散及资产清理 (17) 第八章协议变更与争议处理 (18) 附件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联盟名称 本联盟的名称是:X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第二条联盟的性质 本联盟由XX从事XXXX相关产业的企业及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以自身发展的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而自愿组成的技术创新联盟组织。 本联盟在XX科技局、惠安县科技局的直接领导与管理下工作。 第三条联盟的宗旨 联合所有致力于石雕石材长远持续发展的相关企业、省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本着“共同投入、联合开发、优势互补、资源共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攻克当今石雕石材产业的共同面临的技术难关,并掌握石雕石材产业的技术共性、关键和前沿核心技术为目标。积极推动各联盟单位的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化,实施抱团发展,产生聚集效应,构架合理完善、强劲有力的区域性石雕石材产业链,提升在国内外的行业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创新型的海西经济区服务。构筑良好的石材产业发展环境,将泉州石雕石材培育成国际性的石雕石材加工和贸易基地。

第二章技术创新目标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联盟的技术创新方向与目标 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姻,集中各自优势力量解决行业技术难题和掌握行业共性技术。通过共建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建立长期的技术战略联盟,同时辅助和推动石材企业通过购买专利、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等多种途径,以集体的力量获取有效的技术支持,积极作好新技术引进、吸收、消化工作;希望通过本联盟建立一批石材产业专业化产学研联合开发机构,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石材骨干企业。 通过联盟内各成员的共同努力,达成以下目标: 1、通过联盟整合行业内优势资源,提高石雕石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联盟将从石雕石材行业目前的技术需求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产学研项目的选题工作,并多渠道、多层面加以实施。通过开放式的联盟形式加强合作创新,整合行业科技资源、促进信息、设备等资源共享,提高行业技术创新的整体能力。突破行业内产供销和管理信息化、设备自动化水平低以及防污染技术不足的缺陷,从而促进产学研合作各方的共同发展。 2、建设技术创新资源的共享平台 通过联盟的中介功能,对整个惠安县乃至XX的石雕石材产业有较强的引导与辐射作用。及时帮助联盟内成员了解国内外石雕石材需求信息和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及方案范本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及方案 编写参考 一、标题部分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二、序文部分 1.缔约方基本信息。 分别列明联盟成员各方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协议缔结方应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独立法人,具备法人主体资格。 协议缔结方的名称应是其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全称,并与协议结尾部分加盖印章一致。 协议缔结方的住所地一般为实际住所地,协议中无特别规定的,该地址通常视为协议各方的通讯地址,即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 协议缔结方的法定代表人应为企业工商登记或其他机构在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现任法定代表人。 2.鉴于条款 由一个或数个“鉴于”字样开头的句子组合而成,表明协议缔结各方系基于对各方主体资格、资质、订约目的、订约背景等事实的共同认识或特定认可,方签署此协议,鉴于条款一般不具体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关系。 参考条款如: -1-

鉴于: a. 本协议缔约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签订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且各方相互确认彼此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 b. 本协议缔约各方签订本协议旨在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规范联盟运作。 三、定义部分(视联盟具体情况制定,可省略) 约定将协议文本中反复多次出现的特定概念用简单的词组代替,以提升协议文本语言的精确性,避免重复冗长的叙述占去不必要的篇幅。 四、主文部分 1.联盟名称、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列明各方商定的联盟名称。写明联盟的组织原则和联盟的组建宗旨。视联盟组建的实际情况,写明联盟与有关社会组织的关系等 2.联盟的技术创新目标、任务和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 技术创新目标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联盟技术创新的近期、远期目标。 联盟的任务及分工部分根据联盟的实际情况,明确为实现联盟技术创新目标而开展的具体任务,以及联盟成员的任务分工。对尚无法明确任务分工或将来开展的联盟项目的任务分工,应约定由相应各方另行协商签订有关协议。 3.联盟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由缔约各方-2-

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初探

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初探 知识产权联盟是由一定数量的企业、科研单位按所在区域或行业结成的、从事知识产权集体保护的民间社会团体。通过在联盟内部建立起知识产权的集体保护机制,成员可依靠集体和社会的力量,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共同创造一个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环境。 众所周知,1999年11月15日,中美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达成双边协议,我国距离WTO的大门又近了一步。世界贸易组织目前有三大支柱,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 世贸组织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照自身的经济情况与竞争力,不断降低关税与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加入世贸组织,要求我国在降低关税、削减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方面迈出较大步伐;要求我国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降低外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门坎,我国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①。能否在竞争中站稳脚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依靠知识产权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力度。 然而,从总体上讲,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比较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很多企业内部存在着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与自我保护能力低下的问题,在保护策略与知识产权的运用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真正能够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在内部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制度来为技术开发、技术保护服务的企业还不多。 在这种情况下,尽快提高企业以及科研单位的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能力是非常必要的,建立知识产权联盟无疑是解决此问题的一个良好途径。 一、建立知识产权联盟的可行性 一方面,由于发展的不均衡性,一定区域内的企业、科研机构各自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保护能力往往有高有低,参差不齐。有些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抓的比较好,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而另外一些单位在这方面的工作可能仍处于起步阶段,甚至缺乏基本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手段,因而迫切需要得到提高。在该区域内的企业科研单位之间建立起知识产权联盟,运用集体的力量,加强成员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能力,创造一个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是可行的。 另一方面,处于同一行业的单位往往从事相同或近似项目的研究开发,在这样的单位之间结成知识产权联盟,对内有利于发展交流与协作,对外可协同作战,维护联盟成员和国家的利益。如前不久在北京成立的中国第二代移动通信知识产权联盟,就是由科技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国内各大通信产业、科研院所成立的。其目的在于集中国内各大单位的技术力量,促进“863”计划中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成果分享。科技部、信息产业部、中国第三代移动通信领导小组成员,电信传输及中兴、大唐、华为等8个国内通信企业参加了联盟成立大会。此举将对该项目的研究开发、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共享、尽快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物联网家电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内科技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提高科技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根据联盟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联盟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联盟及本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联盟科技经费支持或以国家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联盟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承担,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的科技研究开发活动。项目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着力解决我国家电行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科技问题,实现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依法行政、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立项 第四条项目一般采用申报评审制方式立项。联盟会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向联盟提出立项申请。每名会员每年最多可向联盟提出3项立项申请。 第五条每年春季,联盟召开项目评选会,组织行业专家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和技术需要对立项申请进行统一评选,提出年度项目议案,报联盟理事会审定后,对联盟全体会员发布《年度科技计划目录》。 第六条申请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二)符合家电行业科技发展要求; (三)能够为提出单位带来经济效益; (四)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七条联盟会员可根据本单位能力,独力或联合其他单位申请承担《年度科技计划目录》中某个项目的调研分析工作,或是实际科研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所申报计划对申请者法人资格、从事行业等方面的要求; (二)在与项目相关的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和工作基础; (三)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队伍、经济能力和相关研究条件;

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章程 (征求意见稿) 慧矿山产业联盟”。英文名称:Intelligenee Mine Industry Techn Innovation Allianee of P.R.China 依据国家和科技部等部委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 盟等相关政策与制 度,结合我国矿山行业(煤矿和非煤矿)的技 术创新、产业创新和结构调整、管 理创新等需要,由中国职业安 全健康协会牵头组建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 盟。 联盟成立的目的是通过产业联盟方式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智慧矿山示范应用/工程、标准化、共性和关键技术以及产品 搭建智慧矿山研发合作平 台,积极申报和建设智慧矿山工程研究 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基地,全 面提升智慧矿山技术水 平和产业竞争力。 以应用为导向、以产业为主线、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动力 打造智慧矿山产业 中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联盟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牵头并联合国内矿山(煤矿和非煤矿)行 业“产学研”十几家一流单位共同发起。联盟是由从事智慧矿山相关行 业的企业、研发机构、应用单位组成,各企业、研发机构、应用单位为 联盟的成员单位,自愿申请加入。 第五条 联盟的组织机构由联盟成员大会、联盟理事会、秘书处、顾问委员会和 技术专家委员会组成。 第六条 联盟成员大会,是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由联盟成员单位各 派一名单位代表组成。联盟成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联盟大会的职责是: 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审议和批准联盟工作报告,讨论并决策联盟重大 问题,选举产生联盟理事会。联盟成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单位代 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联盟成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 过方能生效,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附件3 第'一一章 总、 第一条 联盟名称:本联盟名称为“智慧矿山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简称 “ 智 ology ,简称:CIMIA 第二条 成立目的 推动 第三条 联盟宗旨

技术创新联盟的知识产权规则研究

技术创新联盟的知识产权规则研究 蒋玉宏;黄勇;江山 【期刊名称】《中国科技论坛》 【年(卷),期】2011(000)001 【摘要】Contradictions on sharing, spillover effect and monopoliz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sult in conflict of interest among members of technology alliances.Setting reasonabl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gulation is the premise to ensure technology consortiums are effectively formed and operate.Constructing legal and reasonabl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gulation of technology alliances involves ownership, access, transfer, dissemination and related legal rules and regulations.%技术创新联盟对知识产权共享的要求以及知识产权外部效应与知识产权垄断属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联盟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利益冲突.遵照法律,设定合理的知识产权规则是技术创新联盟有效构建和运行并实现自身创新目标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规则涉及前景、背景知识产权的归属、获取、转让、传播以及法律规制等方面. 【总页数】6页(58-63) 【关键词】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法律规制 【作者】蒋玉宏;黄勇;江山 【作者单位】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北京,10004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2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2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20【正文语种】中文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及管理办法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及管理办法发布时间:2015-02-06 来源: 点击次数:292 打印作者: 字号:小中大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提升重点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根据科技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与《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为切实组织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就是指以企业为主要联盟单位,其她企事业单位为成员,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三条联盟构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凡愿意致力于发起与组建联盟的单位,均有资格向促进会申请设立联盟,鼓励联 盟具备法人资格。 (二)联盟的组成应由理事长单位、依托单位、成员单位组成,其中理事长单位就是联盟的牵头组织机构,依托单位负责联盟日常活动的组织开展,成员单位就是联盟的具体成员。 (三)理事长单位应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科技实力,在本行业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理事长单位一般应为法人机构。 (四)联盟成员单位可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社团法人等。成员单位总数应不少于10家,其中,企业成员占比例应不低于50%。 (五)联盟有明确的发展战略规划,包括发展方向、工作原则、技术与产业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与措施、实施预期结果等,战略规划的制定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与重点产业发展需求。 (六)联盟制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落实成员单位之间的责、权、利与任务分工,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七)联盟建立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设立由理事会(董事会)、专家委员会与秘书处组成的决策、咨询与执行等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理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 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 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根据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国科发政[2009]269号),以及《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338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与发展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 第二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的 —1—

重要载体。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是整合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联盟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产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形成产业技术标准;建立公共技术平台,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分工与合理衔接,实行知识产权共享;实施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联合培养人才,加强人员的交流互动,支撑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提升。 第四条鼓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机构根据六部门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意见的精神,从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则,积极构建联盟,探索多种长效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第五条推动联盟构建要有序开展。防止脱离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创新内在需求的“拉郎配”;防止不切实际的一哄而上;防止地区分割、封闭发展;防止缺乏联盟成员单位自主投入的形式主义;防止造成各种形式的垄断和对市场竞争的压制。 二、联盟的构建 第六条联盟的构建,要以国家重点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2—

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成员名单

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成员名单 1、北京柏杉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北京彼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6、北京东方灵盾科技有限公司 7、北京东方雍和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8、北京纲正知识产权事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9、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0、北京海虹嘉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北京汉德信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12、北京合享新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3、北京华智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14、北京集慧智佳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北京骥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6、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7、北京科慧远咨询有限公司 18、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9、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0、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1、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2、北京庆峰财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3、北京新发智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4、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5、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6、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 27、北京市捷诚信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8、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 29、北京市卓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0、北京双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北京天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2、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北京天悦专利代理事务所 34、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5、北京同立均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6、北京卫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北京携创科技有限公司 38、北京瑞恒信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9、北京易能立方科技有限公司 40、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1、北京盈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2、北京知创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43、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广东省专利联盟建设及运营情况调查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广东省专利联盟建设及运营情况 调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知产[2012]6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12.03.31 【实施日期】2012.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广东省专利联盟建设及运营情况调查的通知 (粤知产〔2012〕68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粤府〔2011〕87号),推动全省专利联盟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局拟开展全省专利联盟建设及运营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广东省现有专利(知识产权)联盟。 二、工作内容

全面了解和掌握广东省专利(知识产权)联盟的产生原因、创建模式、运作情况、运营成效、存在问题等;收集联盟的知识产权需求;总结联盟知识产权工作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现联盟成功经验和模式在全省范围的推广和借鉴。 三、工作要求 (一)材料报送要求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对各有关专利联盟填写的数据和相关情况应予以核实,确保真实、准确。其中,数据统计截至2012年3月底。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配合我局协助各有关专利联盟认真填写专利(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基本情况调查表及联盟运作成功案例(见附件)。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配合我局协助各有关专利联盟自愿提交联盟章程、实施细则、工作制度、“专利池”制度和政策、涉及标准的知识产权政策、专利权人之间的授权协议、专利权人对外的许可协议等。(相关材料不会被公开,仅作为我局统计、研究之用)。 (四)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配合我局协助各有关专利联盟将表格、案例及相关材料(含电子版)于2012年4月20日前报送我局。 开展专利联盟建设及运营情况调查工作,旨在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强省建设,为下一步实施重点产业专利联盟推进计划、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护航产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 1. 广东省专利(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基本情况调查表 2. 广东省专利(知识产权)联盟运作成功案例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知识产权战略联盟

知识产权战略联盟 篇一:知识产权战略分析 知识产权战略分析 [摘要]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作用日益上升,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面对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和我国在开放条件下面临的知识产权形势,我国必须加紧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国家的技术安全,促进国内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限制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滥用。 一、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 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随着知识产权在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国家都认识到未来全球竞争的关键就是经济的竞争,经济竞争的实质是科学技术的

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因此,近年来在世界上知识产权不仅被各国视为科技问题、经济问题,乃至于演化成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国际问题。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已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升到国家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的宏观高度,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其在科技、经济领域夺取和保持国际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美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为恢复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强势地位,陆续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重大举措。日本在过去几十年里,曾提出过“教育立国”、“科技立国”等口号,到2002年进一步认识到知识产权的战略地位,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成立了跨政府部门的知识产权战略会,把“知识财产”定位到“立国战略”的高度,要发展成“全球屈指可数的知识产权大国”。此外,俄罗斯、韩国和印度等国在制定技术创新战略的同时也把对技术创新过

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家战略。 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权利内容不断深化 随着新技术、新知识的不断涌现,知识产权的新类别相继出现,现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已从传统的专利、商标、版权扩展到包括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植物品种、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在内的多元对象。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因此不断地扩展电子、通讯、网络、生物领域的保护范围,如美国、德国、英国、瑞典等国家都开办了基因专利授予业务。美国甚至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都列入了专利保护范围。在国际上,长久以来商业方法专利都被认为是一种“自然产物”而不能给予专利保护。但随着世界商业的快速发展,这种传统观念正受到挑战。商业方法是否具有“获专利保护的可能性”,同生物基因专利一并成为目前业界最为关注的话题。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地对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提出了保护的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究综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d9121689.html,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究综述 作者:赵燕子王庆金 来源:《管理观察》2012年第18期 摘要:在以技术创新主导产业的今天,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技术开发战略联盟产业层面的拓展。在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尚未完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仍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一种新的技术进步方式,有待进一步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本文系统回顾了现有国内外文献,并对其做出了总结评价,同时指出现有研究的不足及对未来研究的展望,为进一步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总结评价 当前,我们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及技术革命的日新月异,传统生产方式已经被逐步改造。加之市场需求个性化趋势愈演愈烈,产品生命周期不断缩短,使得技术创新投入不断提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研发企业已无力独自承受,于是世界各国开始寻求产业技术创新的新途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就是其中之一。本文主要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概念,特征,联盟组织模式及其联盟的稳定性分析等方面对现有文献进行归纳总结,指出其不足并提出新展望。 1.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概念及特征研究 在研究初期,学者们研究的范围仅限于战略联盟。David J. Teece(1992)认为,战略联盟是指以承诺和信任为特征的合作性活动,主要目的就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包括技术成果互换,R&D 合作协议等。 [1]哈佛大学教授波特和日本竹田志郎教授认为技术创新联盟是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科技发展速度加快及企业实行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必然趋势是企业为了获取竞争优势而结成的具有一定相互依赖性的战略性伙伴关系。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学者们从关注传统的企业与企业之间战略联盟,转向关注产业技术战略联盟。李学勇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进一步总结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产学 研联盟成员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创新形成的一种长效、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并通过契约关系建立共同投入、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2]相对于传统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产业 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主体更能形成长期、稳定和紧密的合作关系。赵志泉(2009)则进一步界定了联盟主体的功能,他认为,政府的作用是为重大科技专项,提供专项资金;企业的作用是提供创新所需资源包括资金、技术人员和科研设施,参与研究开发和进行技术推广;而高校和科研机构则是通过提供智力资源参与研究开发。[3] 关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特征,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做了研究。张晖明,丁娟(2004)认为技术创新联盟是企业技术合作发展的高级阶段,与一般的技术合作和技术联盟相比,技术创新联盟通常具有以下特点:(1)技术创新联盟是以大型企业为活动主体的组织间合作;(2)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一种大规模的、常常要涉及技术创新全过程的综合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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