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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业务培训资料之四---债权保障

保理业务培训资料之四---债权保障
保理业务培训资料之四---债权保障

保理业务培训资料之四

——债权保障机制

第一章合同救济

合同救济是指一个人做生意的时候,通过在两人之间文书中有关的规定,可以通过一些手段保护自己,这些保护手段从法律意义上就是合同救济。下面对常用的5种加以介绍。

第一节不安抗辩权

一、概念

不安抗辩权,在商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先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之前,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将来有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时,先履行一方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平衡双方利益的权利。

二、行使相关条件与路径

条件主要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达到这些条件时,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合同后,前期考虑要求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符合要求后恢复履行。

三、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关系

两者均是为善意签约人提供的一种自我保护的措施,不安抗辩权是客观因素考虑,预期违约是主观因素出发。不安抗辩权的

主体仅为一方,即先履行合同的一方,预期违约则是合同的任何一方。

第二节代位权

一、的概念

代位权,通常理解为债务人不积极主动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二、代位权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主债权已到履行期限。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已损害债权人利益。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三、银行、金融领域代位权的注意因素

银行、金融机构可在双方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中规定,宣布全部贷款的提前到期,则全部未偿还的本金均可视为“未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及利息。

实践中法院通常观点“未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利息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即必须取得判决书、调解书等合法生效的司法文书后,法院才会受理代位权之诉。

第三节抵销权

一、抵销权的概念

抵销权是指当双方当事人互相负有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主张以其债务与对方债务在等额内抵消而消灭的权利。

二、抵销权的种类

1、法定抵销

2、约定抵销

3、破产抵销

第四节撤销权

一、撤销权概念

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二、成立条件

1、客观方面,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债权的积极行为;

2、主观方面,债务人在实施危害债权行为时主观上具有恶意。

第五节解除权

一、合同解除权概念

合同解除权是指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

二、种类

1、法定解除权

2、约定解除权

第二章公力救济

公力救济就是一个人与别人做生意的时候产生争执,他认为自己吃亏了,找人论理人家不理他,就想去找官府告状。公力救济就是如何向官府告状。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仲裁制度、公证制度等。

第一节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概念

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关于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确定民事诉讼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诉讼法规定,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的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基本原则

当事人平等原则;同等、对等原则;调解原则、辩论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处分原则、检查监督原则。

三、管辖权

1、管辖权的概念

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确定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裁定管辖。

同时又约定了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3、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是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接受义务的地点。对于金融合同地的理解,根据最高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相关司法解释及借款合同实务操作,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4、以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注意的问题

解决合同纠纷,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争议条款约

培训课程合同范本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甲方委托乙方开设相关培训课程,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培训内容安排 1、培训项目: 2、培训讲师: 3、培训地点: 4、培训时间: 5、培训人数: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妥善组织和协调相关业务人员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培训课程。

2、甲方应积极提出课程和师资需求,协助乙方做好课程内容的选择和师资的安排。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照双方商定的课程安排培训讲师进行授课,保障教学质量及培训工作顺利进行。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培训、培训教材(人手一册)、学员证书、以及培训总结报告(甲方支付的培训费已包含以上费用)。 2、乙方提供的培训讲师需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并征得甲方认可。在课表确定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讲师;但因授课教师特殊情况等原因,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应当调换同等水平的师资。 3、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与第三方发生的法律关系及产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解决和处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当具备进行本合同项下业务培训的业务资质,并应安排具有丰富专业技能和培训经验的讲师独立完成本合同中的培训课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培训服务工作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向第三方分包或转包。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培训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双方确认,上述费用为含税价,包含课程设计策划费用和培训费用(含讲师费、教材费、课程定制费、考核及证书等相关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培训讲师的差旅、住宿、餐饮、通讯等全部

招商银行供应链系统功能

关于供应链系统建设情况的汇报 一、供应链系统建设的背景 (一)内部管理需求:强化统一管理,降低供应链业务的操作风险和操作成本。 操作风险和操作成本是制约当前供应链业务发展的瓶颈。供应链业务需对企业的货权、账款、资金流和信息流等进行严密的监测和管理,与传统融资业务相比,对操作风险的管理控要求较高,产生的操作成本也相对较多。如: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确认和勾兑、货押业务押品的出入库管理和订市、汽车经销商融资的合格证动态管控等。当前,这些操作只能通过分、支行依靠手工台账人工处理,复杂程度高,且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供应链系统是加强统一管理,减少操作风险和成本的重要工具。借鉴平安、中信和光大银行等同业的成功经验,供应链系统的建设,在减少操作风险和成本方面有重大的作用。在宏观管理方面,实现可供应链统一管理和操作规范的标准化,实时监控各类供应链业务的发展情况和结构比率,便于业务整体风险的监测和战略布局。在微观操作方面,实现具体业务的无纸化电子作业,解决操作环节的风险控制问题,规范管理授信敞口、押品、价格波动、回款等关键信息和环节,降低操作风险,节约管理成本。同时,系统的标准化管理可以减少总、分行对于新兴供应链业务风险管理的担心,使一线的创新业务更容易得到推广。

(二)外部竞争需求:适应大数据时代互联网金融的变革,建立供应链金融市场竞争的IT领先优势。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引起供应链业务格局发生新的变化。基于大数据应用的互联网金融,凭借互联网开放平台的渠道优势与数据挖掘的核心竞争力,对传统供应链的获客和业务模式产生了冲击。互联网技术打破供应链业务中对货权、账款、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传输和管理结构,推动线下业务向线上平台迁移,融资的效率大幅提升,产品创新和服务模式更加多变,线上供应链金融迎来了发展的黄金阶段。 供应链金融的IT优势将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力。线上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将带来客群定位、产品创新和业务模式的新一轮变革。在这轮变革中,银行的竞争力不再仅仅体现在客户基础、组织体系和网点服务能力等传统领域,而进一步反应在银行系统IT技术和数据整合等方面的软实力。供应链系统是供应链金融领域归集IT优势的集中体现,未来将成为市场竞争的核心竞争因素之一,也是最难以复制和模仿的核心竞争力。 二、供应链系统建设情况 2011年,我行全面调研供应链市场需求、发展趋势和同业经验,启动了供应链系统的建设。今年7月,全新开发的供应链金融系统(SCF)将上线应用。SCF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融合了当前最新市场需求和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理念,涵盖供应链领域全流程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营销、作业、和风险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国内保理业务的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一、国内保理业务的含义和实质 国内保理业务是指国内销售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与购货商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为其提供的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从定义可以看出,国内保理最大的优点是银行可以借用大型优质企业的良好信用,受让其上游的中小企业应收账款债权,为部分中小企业提供贸易融资等服务。因此,它是一项可以有效扩宽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信贷产品。但是,国内保理在操作和管理上与传统贷款业务有诸多不同之处,潜藏的风险也不尽相同。与国际保理业务也不同,国内保理业务因参与者均在国内,因此不存在国家风险、法律冲突风险等,其主要风险点在于应收账款的质量风险和银行内部风险。本文在分析国内保理业务面临的风险的基础上,提出了防范保理业务风险、促进我行国内保理业务健康发展的措施。 二、国内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商业银行开展国内保理业务其主要风险点在于应收账款质量风险和银行内部风险两大类:(一)应收账款的质量风险 1.销售商履约瑕疵的风险 如果销售商出现了履约瑕疵后,购销双方很可能发生贸易争议。如果保理银行陷入双方的贸易纠纷,保理融资的安全回收也可能受到影响。 防控措施:第一,贷前客户经理可审查销售商历史上有无出现履约瑕疵,双方历史交易有无出现贸易纠纷;第二,要选择合理的商务合同标的种类,尽量避免选择有容易产生纠纷的售后服务项目的合同;第三,对商务合同的尾款和类似于质量保证金性质的应收账款不办理保理业务;第四,我行的保理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若购销双方产生贸易纠纷,我行有权向销售商追索。 2.买方抗辩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82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向受让人主张”。根据上述规定,在卖方保理商履行了必要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后,买方对卖方的抗辩可直接向卖方保理商抗辩。根据《合同法》,买方可主张的抗辩主要有:一是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二是先履行抗辩权;三是债务不存在抗辩权;四是不安履行抗辩权;五是债务履行不当抗辩权;六是债务抵消权抗辩;七是留置抗辩。一旦出现上述抗辩,保理行必将因不是基础交易合同的当事人而无法判断抗辩是否合法成立,保理行将陷入商务纠纷,造成风险。 防控措施:保理行应要求销售商作出一定的承诺或者是保证,并在业务流程的设置方面增加回购、争议解决办法等保障机制,从而免除或者是填补可能遭受的损失。保理行应严格审查双方的交易合同和交易单据,确保单据的完整性,单据与单据之间、单据与合同之间的一致性。 3.保理行受让债权合法性的风险 如果所转让给银行的应收账款债权本身存在法律问题,将制约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影响保理行债权的合法实现。具体来说,受让债权的合法性风险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商务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是商务合同是否完全生效。例如,商务合同的签署人是否获得相关授权等; 三是商务合同标的是否合法。商务合同标的是否属于法律禁止交易的范围; 四是商务合同标的是否超过销售方的经营范围。 防控措施:对销售方和购货方主体审查,对其经营范围审查,对商务合同标的等进行审查,以及是否因违法经营而被监管部门处罚过等。 4.关联客户利用保理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风险 如果购销双方互为关联客户,就有可能会以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务合同来向银行骗取保理

(交通银行)保理业务培训试题

交通银行产品经理 ――保理业务培训试题 分行: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等_______ 成绩__________ 一、填空题 1.出口保理是指我行作为出口保理商应出口商申请,提供进口商资 信调查、应收账款催收、销售分类账管理、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等部分或全部服务的过程。 答:出口保理融资、进口商信用风险担保 2.如果出口商以_____或D/A等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保理商可以为出 口商提供保理服务。 答:O/A 3.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赔偿期限一般是货款到期日后__________ 天,出口保理的赔偿期限一般是货款到期日后__________天。答:180天90天 4.出口保理融资的放款期限一般为________________,最长不超过 ________________天。 答:帐款到期日加90天180 5.在我行处理进口保理业务中,窗口单位答复出口保理额度的预申 请时间一般为_____个工作日。 答:5 6.在保理业务中,保理费一般由_____承担。

答:出口商 7.出口保理融资的利率是参照__________或HIBOR加浮动的方式 确定的。 答:LIBOR 8.保理业务中保理商之间发送和联系信息通过__________系统进行 的,该系统的登陆网址是__________。 答:EDIFACTORING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9463342.html, 9.交通银行于1994年5月加入__________保理国际组织,是中国地 区第二个加入的会员,除深圳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正申请加入该组织外,目前中国地区已有会员银行12家。该组织的成员操作保理业务时应当承诺遵守__________保理统一规则。 答:FCI 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10.I BP系统中需要总行审批的交易一般是需要发出__________的交 易。 答:EDI电文 二、选择题(单选或多选) 1.一个保理商至少应提供以下哪两种服务才能被称为保理商?(多 选) a)应收帐款账户管理 b)买方信用评估 c)坏帐担保

反向保理业务解析

反向保理服务模式解析 一、定义和特征: 反向保理,是目前应用较广泛的一种较为特殊的保理业务拓展方式,即由债务人(买方,一般为核心企业)作为保理业务的发起人申请叙做保理业务,与传统的由债权人(卖方,一般为供应商)作为保理业务的发起人相反,故又称反保理。 其特征为: 1、反向保理由债务人作为保理业务的发起人; 2、拟转让的应收帐款属于债权人所有,因此法律上要求反向保理须经债权人同意后才可开展保理业务; 3、反向保理属于公开型保理,一般同时也是可追索的; 4、一般是闭环操作,即可获得买方的付款承诺(签三方协议),并且指定保理商的账户而不是卖方的账户作为回款账户,保理商可以大幅降低风险。 二、业务特色: 具有鲜明的营销批量化、风险集约化、操作简单化的特性。 通过反向保理,核心企业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上游供应商的资金压力,确保产业链条的稳定,防止由于资金问题引起的资金流断裂;核心企业为供应商创造更好的商业机会,从供应商处获得较好的价格,从而加长核心企业自身的付款期限,使企业的资金运用达到最大化。 供应商依托核心企业的信用作为担保,提升卖方准入门槛取得融资,增加流动性与运营效率;同时供应商转嫁了应收账款风险,降低应收账款催收成本;因为应收账款只是账面数字,不是实际收益,实现应收账款转让可提早获取收益,也可降低应收账款余额、美化财务报表(应收账款出表)。 保理商在盘活稳定核心企业供应链的同时取得批量营销客源,核心企业作为债务人直接介入保理业务让应收账款的质量得到强化,同时通过信息化系统无缝对接在线数据简化操作的同时保证了信息准确和回款规范。 三、业务流程(与核心企业ERP对接): 1) 2)供应商向核心企业发货或提供服务; 3)保理商营销核心企业,并达成合作意向; 4)保理商根据应付账款、企业的规模、信誉、财务情况等核定买方额度(反向额度); 5)核心企业向保理商批量推荐合格供应商; 6)保理商对供应商进行征信和真实性调查,并与供应商达成保理业务意向; 7)核心企业确认供应商额度;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 《劳动合同法》概述 一、立法背景 二、《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案例、老王在一个单位干了十多年,对这个单位也挺有感情的。一天他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而单位又想让他留下来,所以双方就续签了劳动合同。老王心想,自己已经在本单位工作十多年了,按《劳动法》规定,是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想到这儿,他本想提醒单位一下。可是又一想,单位人事部的人政策水平一定比自己高,肯定早就知道这条规定了,自己就用不着提醒人家了,所以他一直没吱声。而单位人事部的负责人只起草了一份一年期的合同,让老王签字。当时,老王也没细看,大笔一挥,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过了一个月后,老王无意间又看了一眼合同,发现上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于是他拿着合同去找人事部经理,问:“为什么没跟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人事部经理回答:“当时你并没有说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啊,我们现在的合同并不违法。”

三、《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空间效力范围 对人的适用范围 时间的使用范围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招聘录用条件设计 某公司招聘李先生为中国某大区的营销总监,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3个月后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李先生找公司理论,公司经理却对他说:“要知道你现在处在试用期,跟正式员工不一样,老板想让你走,你就得马上走。”李先生便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在开庭仲裁中公司给出的理由是:李先生没有完 成季度营销目标。但当被问起公司的录用条件时,公司的招聘广告和与李先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都没有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 二、知情权的运用

互融云保理业务系统_保理业务信息系统

互融云保理业务系统 (十四年行业经验,产品成熟可靠,可快速部署上线) 互融云保理业务管理系统是根据多种类保理业务管理需求,针对保理业务的流程结合互联网金融而开发的一套计算机软件管理系统。产品结合网站客户端、第三方支付管理、后台ERP系统三个管理版块以实现保理业务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互融云保理业务管理系统能够实现保理业务操作电子化,提高业务效率,实现保理业务的准入、审核、审批、企业信息,风险控制、额度管理,再保理申请等全流程控制。对供应商、核心企业资料进行全方面的管理,可以对供应商,核心企业进行多维度授信,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减少公司坏账率。还有完善的贷后设计,包括监管,展期处理,提前还款,到期结算,贷款回购,贷款不良处理,逾期催收等,满足全方位的保理业务场景。

●产品成熟,已服千家保理公司 ●专属定制,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 ●敏捷开发,交付周期短 一、系统不仅适用于正常的保理,还适用于追索保理,无追索保理,单笔保理,池保理,正向保理,反向保理,融资性保理,非融资性保理等全面的业务模式公司具有成熟的项目实施方法,百余人技术构成研发团队,对开发有及其丰富的经验。 并且拥有全方位的服务体系,我们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增值服务、咨询服务、配置服务其他特色服务等。 再者具有众多成功案例,已成功为上千家客户提供了专业、安全、合规的解决方案,客户遍布全国各地。 二、互融云针对目前保理业务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信息化解决方案:

1、问题一:供应商想要融资限制条件多,如何方便供应商进行融资 解决方案:系统通过流程对供应商进行授信,通过第三方大数据平台查询企业相关信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供应商进行授信,在授信额度内可根据应收账款票据进行放款申请。 2、问题二:票据真实性验证比较复杂,如何避免同票据多次参与融资的情况解决方案:系统可接入发票验证等第三方接口,对发票信息进行验真,系统中有专门的票据管理功能,对票据是否重复进行校验,流程中需要通过中登网进行登记,保证票据未被多次参与融资。 3、问题三:再保理流程复杂,如何快速进行再保理流程审批 解决方案:再保理是为了解决保理商资金周转的问题,系统配有再保理流程,可以根据业务情况选择资金方,可直接对接资金方平台,快速完成再保理业务的办理。 4、问题四:对于风险控制不到位,如何有效的采取风控措施 解决方案:系统可对接大数据平台,通过第三方数据查询企业相关信息,并形成相关报告保存在系统中。业务办理时可在流程节点查看三方报告,以减少由于风控措施不到位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5、问题五:核心企业确权难,如何快速完成核心企业确权 解决方案:系统采用全流程控制,各流程节点有专人负责,可对接核心企业ERP 系统,对核心企业应收账款快速完成确权。 6、问题六:单笔业务办理流程复杂,如何快速进行业务办理

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反向保理业务模式

附件1

深圳发展银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 反向保理业务模式实施细则 (1.0版,2012年)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我行与核心厂商(保理项下买方)、授信客户(供应商)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中的线上反向保理业务模式。 第二条本细则依据我行《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未尽事宜仍执行上述管理制度。 第三条反向保理业务项下所涉核心厂商的间接授信审批和直接授信客户的准入、审查审批等事项,执行《深圳发展银行反向保理实施细则》(1.0版,2011年)(深发展[2012]36号)的规定。 第二章线上供应链金融平台信息维护 第四条系统参数的建立与维护 (一)核心厂商的信息与相关系统参数只能由经批复的主办分行建立及维护。

(二)授信客户的信息建立与相关系统参数维护由各相关业务分行负责。 (三)主要参数如下: 1.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额度信息-额度合同参数维护 2.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额度信息-业务模式参数维护

3.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额度信息-业务品种参数维护 4.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合同信息-业务合同参数维护 5.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其他信息-贷款参数维护说明 (1)客户出账的业务品种为“预支价金”时,必须配置。 “贷款参数”包括了如下要素:客户名称、单笔业务性质代

码、科目代码、币种、基准利率档次、利率浮动类相关参数、扣息周期等。 (2)“贷款参数”由分行运营人员进行录入与维护。 ①《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贷款参数“录入维护/调整通知单》(见附件1-1,以下简称通知单)经客户经理、支行行长签字后,提交运营人员在系统中进行贷款参数的录入维护或调整; ②通知单各要素的填写须以授信终审批复意见、我行与授信客户签署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国内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线上化业务适用)作为主要基础; ③如涉及授信客户所适用利率等相关要素调整的,须重新发起通知单的签发及审批,并交由运营人员进行维护;否则,任何岗位人员均不得通过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私自进行参数调整。 6.信息管理-客户管理-配置客户信息-其他信息-保理专户参数维护

合同培训教程

合同培训教程 前言: 培训目的:强化相关员工的合同意识,明确概念,从基本层面提高员工对合同的认识,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打基础。 培训背景:基于目前公司在合同管理上出现的一些问题,迫切需要进行有关合同法的基本法律常识培训。 问题表象:合同签订地点为外地;合同保管方面的问题;合同传真件效力及字面清晰度问题;合同归档方面的问题;合同语言规范的表述问题;合同更改、签订方面存在怕麻烦、怕得罪的思想 基本概念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 合同法的调整的范围: 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贸易合同关系,同时还包括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增与等合同关系;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之

间根据国家订货任务签订的合同;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的定义: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是指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 1、主体平等性 2、意识表示真实、一致性 3、内容的确定性 4、履行的强制性 名词解释 要约、承诺、要约邀请、标的、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重大误解、表见代理、利他合同、第三人负担合同、同时履行/后履行/不安抗辩权、代位权、撤消权、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违约金、不可抗力(具体定义见下面内容) 合同的订立 1、订立的形式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

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口头形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默认形式(自动售货机) 2、订立的一般程序 要约---承诺,要约邀请。 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的效力----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一般)。 如何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1)根据法律规定---15条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2)根据当事人意愿区分3)根据订约提议的主要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加以确定4)根据交易习惯5)根据订约提议发出对象是否特定 3、合同包含内容 一般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 必备条款的确立标准:法律规定(担保法保证合同、借款合同币种)、合同类型或性质决定、当事人约定 4、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1)一般承诺生效合同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签字盖

保理系统框架及业务操作流程

保理系统框架及业务操作流程 根据保理业务的发展模式,保理系统的框架建立在总行国际部集中管理和审批、分行国际部统一操作和客户部门分散营销的模式上,并适合以总行国际部作为保理业务操作中心集中管理、审批和统一操作,分行专职营销的业务经营管理模式。 一、保理业务的基本流程 (一)信用额度的申请及核准流程 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1、分行或总行信管部 2、分行国际部 3、总行国际部 4、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 5、总行国际部 6、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 7、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1、卖方(出口商)所在地分支行客户部根据我行的统一授信制度,将客户的 保理授信(信用额度或融资额度)申请报本行信管部,超本行权限上报总行信管部审批。 2、额度核准后,客户部将有关保理业务的材料(合同、保理协议等)报分行 国际部审核。 3、分行国际部审核合格后,报总行国际部审批。 4、由总行国际部统一将申请递交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 5、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将额度回复总行国际部。 6、总行国际部通知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 7、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通知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二)额度核准后的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卖方(出口商) 1、买方(进口商) 2、 4、8 5、 6、 3、 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 7、 1、收到我行的额度核准通知后,卖方(出口商)向买方(进口商)发货。 2、卖方(出口商)将申请书、合同、发票、及提单等单据提交卖方分行(出 口保理商),进行应收帐款的转让。 3、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通知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应收帐款的转让。

4、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根据融资额度向卖方(出口商)提供一定比例的 贸易融资。 5、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到期提示买方(进口商)付款。 6、买方(进口商)将全部款项付至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 7、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扣除自身的保理费用后划付卖方分行(出口保理 商),或买方(进口商)发生信用风险,由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做担 保付款。 8、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扣除融资本金,并收取手续费和利息后,余款划 付卖方(出口商)。 二、保理系统框架 1、大集中模式。总行集中管理和部分产品复核确认,各分行(同城支行集中在分行操作)、异地支行为操作中心,同城支行可查询、打印。 2、系统可含盖的保理业务品种。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国内、国际保理,有追索权和无追索全,融资及不融资,仅提供收款服务或应收帐款管理等。 3、授权级别。 额度方面:额度的维护分为总行维护和分行维护两类,每类设经办、复核两极; 业务操作方面: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异地支行业务是由异地支行录入发送到相应管理分行复核、再发送总行复核确认;二是分行业务是由分行录入发送总行复核确认。即总体分为三个级别:支行、分行、总行;每个级别为三个人:经办、复核、授权。 该操作在部分交易模块中体现,如涉及金额变化、争议的处理等。 4、额度管理。客户额度和保理商额度与信管系统做接口,由总行进行维护和管理,通过额度共享方式控制风险。系统中的每个客户的额度是根据业务品种不同设立的不同额度组合,每个保理额度包括保理业务种类、卖方及买方名称、额度金额、期限、费率,协议版本及特殊事项等,因此额度的设置要与产品相关联,如国内商业发票贴现额度只能做贴现业务,不能办理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保理等。 5、合同文本管理:合同文本与额度种类对应关系可以用参数化维护。如商业发

保理信息系统需求说明书

【保理系统】需求说明书

目录 1 引言 (3) 1.1 编写目的 (3) 1.2 范围 (3) 1.3 定义 (3) 1.4 参考资料 (3) 2 项目概述 (3) 2.1 目标 (3) 2.2 产品功能 (4) 2.3 用户特点 (5) 2.4 假定和约束 (5) 3 具体需求 (6) 3.1 功能需求 (6) 3.2 性能需求 (8) 3.3 外部接口需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 属性 (9) 3.5 其他需求 (10) 4运行环境需求 (10) 4.1 设备 (10) 4.2 支持软件 (10) 4.3 接口......................................................................................................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附录 (11)

1引言 1.1 编写目的 此文档用于说明描述保理系统的系统提供功能,业务流程情况及运营说明。 1.2 范围 本文档的适用范围为项目开发人员、业务或需求分析人员、测试人员、用户文档编写者、项目管理人员,也适用于客户。 该产品是在积累了丰富业务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开发的,在需求上,充分考虑了具体用户的实际情况。 1.3 定义 1.4 参考资料 2项目概述 2.1 目标 本系统的目标是能够提供一套简单的保理业务支撑平台,能够在一定人工运营的基础上完成保理业务的流程处理,符合实际业务要求。 系统功能主要面对四方面使用者: A: 卖方用户(供应商) B: 买方用户(经销商) C:银行人员 D: 系统运营人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培训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培训学习要点 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印发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培训要点摘要: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2、还包括:监理人、设计人、勘察人等 3、禁止性条件 二、开工时间 1、《浙高院》第五条 三、合同总价 1、《浙高院》第十、十一、十二、十三条 2、工程总价=A+B 3、工程总价由两部分组成:不可调总价、可调总价, 不可调总价包括:

可调总价包括: 4、工程总价由两部分构成:固定总价包死部分、暂定总价部分; 固定总价包死部分:(1)主体及设备安装部分(2)其他费用; 暂定总价部分(根据固定综合单价计算): (1)选项报价部分(2)装置性材料安装部分 案例: 大发房地产公司与精细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精细建筑公司承建新发大厦工程,框架结构18层,施工面积2万平方米,合同价款暂定1900万元;建筑材料价格涨跌幅度为目前市场价格20%以内时,合同价不能调整;图纸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可调整工程价款,但幅度上下不超出200万元。施工过程中,双方通过设计变更签证将合同约定的标准层平面增加两层,总层高为20层,并为此对结构支撑部分做出调整,确认该部分工程工期4个月,造价280万元。新发大厦经五方验收合格。后因结算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四、发包人的法律风险 1、哪些人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2、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该如何管理? 3、《浙高院》第十一条 要严格把握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材料的签证和确认。除法定代表人和约定明确授权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对工程量和价款等所作的签证、确认,不具有法律效力。没有约定明确授权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的签证、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人员的签证、

企业培训合同范本

企业培训合同 合同编号:号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培训,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执行。 一、培训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培训的目的:。 二、培训的内容范围及要求 1、 2、 3、 4、 三、培训时间 甲方委托乙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培训任务;乙方按照培训计划分阶段进行培训,每阶段向甲方提供“培训课程表”一式份;培训计划需要修订时,双方商定,按照修订后培训计划继续实施培训。 四、承办培训人员 由乙方指定此次培训负责人承办该项培训。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培训授课课时,经双方议定,课时费为元/课时。本协议生效后,按照当月实际发生课时数,乙方按月度结算课时费用。 六、乙方的义务 1、培训过程坚持按照向甲方提供的“培训课程表”保证按时按量地完成教学计划,管理好培训班的日常性事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此培训交予其他公司办理。 2、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如人员名单)和情况保守秘密。 3、随时或定期向甲方报告培训的进展情况,培训结束时请甲方参与监考等考务工作,以便验收培训结果。

七、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出明确的培训方向和要求; 2、委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和规范课堂纪律,确保培训顺利行; 3、配合乙方完成必要的培训前期调查,按时提交乙方要求的资料: 按约定日期为乙方提供所需培训的相关业务(培训)资料。 2、培训未完毕,但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事由使培训不能完成时,甲方也应向乙方支付报酬。 3、乙方在承办培训过程中,甲方应指定有关人员积极协助配合,给予工作方便。 八、双方的权利 按照国家有关民办职业教育的规定,保证培训的合法性。培训过程中,若一方未履行合同书,另一方则有权终止该合同;若一方因培训未尽事宜,另一方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终止合同,乙方不退预收款;若乙方原因而终止合同,乙方退还预收款。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培训资料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培训资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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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详见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 人民币(大写): 其中: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六、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条的约定。 (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2款。 (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2.2款。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承诺 1. 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保理业务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1.保理业务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1.1.产品描述 保理业务管理系统解决方案为商业保理公司展开保理业务提供信息化服务,功能包括客户管理、产品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作业管理、财务管理、预警管理、查询统计、日志管理、流程管理、系统管理。系统支持保理业务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功能、销售分账户管理、利息/手续费催收、风险控制、移动商务。系统提供外部系统接口平台,能快速、方便的与第三方系统对接,系统已实现与核心企业销售数据对接、财务核算系统对接、金税系统对接、数据中心。 1.2.产品特点 ●成熟领先的商业保理系统 1)产品成熟:软通动力商业保理产品自2015年在农投保理成功实施以来,到目前为止已有多家商业保理公 司采用软通动力的商业保理解决方案。 2)业务流程化:保前调查、保中审查、保后检查均可线上操作。 3)消息提醒及时性:业务功能完成后用户通过消息提醒、待办提醒告知后续功能用户即时登录系统操作。 4)风险预警:自定义风险预警,预警数据即时通知相关人员,便于相关人员掌握风险,即时纠正风险、规避 风险,对于保理业务起到至关重要作用。 5)高稳定性、高并发性:系统按照100人并发、1000人同时在线的标准建设,经过压力测试工具检验,均达 到设计要求。 6)软件界面友好:界面简洁清晰,用户交互采用EASYUI,统一数据录入校验格式,统一数据表格展示、排序, 兼容IE9+、火狐、Google Chrome。 7)扩展性、开放性: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遵循低耦合、高内聚原则,对外服务均采用IESB进行管理。 8)稳定性、可移植行:系统支持Windows、Unix操作系统,中间件采用Weblogic、Tomcat,数据库使用Oracle 11g、Oracle 12c、MySQL5.7,保证了整个技术平台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9)零客户端:系统基于B/S架构开发,客户端只需浏览器即可进行系统操作。 ●支持保理类型丰富 按照需求定义产品类型,支持国内保理、池保理、反向保理、双保理、再保理,根据产品类型可以自定义业务流程。 ●多维度额度控制 支持对供应商、买方、担保方、合作机构分别设置额度,授信包括预付款额度、买卖方关联额度、信用风险担保额度、合作机构额度。授信由客户、账户、合同逐步细化拆分授信额度,并对授信额度进行严密、有效的控制。 ●费用结算方式多样化

保理讲义

保理培训讲义 第一讲保理的概念及业务术语 一、概念 1、保理:全称为保付代理,是基于企业交易过程中订立的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由商业 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提供的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服务功能的综合性信用服务,它可以广泛渗透到企业业务运作、财务运作等各方面。只要有贸易和赊销,保理就可以存在,它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 2、商业保理:为了区分银行开展的保理业务与专业的保理公司开展的业务,通常把专业保理公司开展的保 理业务叫做商业保理。 3、保理商的服务范围: (1)为供应商融通资金,包括贷款和预付款; (2)管理与应收账款有关的账户(销售分户账); (3)代收应收账款; (4)对债务人的拖欠提供坏账担保。 4、商业保理企业可以从事如下业务: (1)出口保理; (2)国内保理; (3)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4)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 (5)经审批部门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 二、保理专业术语 1、商务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订的由客户向买方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买方支付对价的各项合同、协议等商业文件的统称,或根据上下文义,指其中的任何一份合同、协议等商业文件。在买卖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商务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各种载体(包括书面、传真、电子等)的合同、协议、订单或其他能确定权利义务的商业文件。 2、买方是指商务合同中购买客户的货物或服务或使用其设施并负有支付价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也即是商业合同中的付款义务人或债务人。 3、卖方是指商务合同中提供货物、服务或设施而成为应收账款权利人的一方当事人。在保理业务中,卖方是应收账款的转让方。 4、应收账款是指客户因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付款义务人(即债务人,统称“买方”)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票据、抵债物等)。 5、应收账款账龄:是指该应收账款自确立日起至卖方申请转让日之间的天数。 6、应收账款的权利范围一般包括: (1)销售货物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有形动产,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商业保理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 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主体 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商业保理企业 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企业是指专门从事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保理业务是指商业保理企业受让应收账款的全部权利及权益,并向转让人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中至少两项业务的经营活动。 根据应收账款到期前是否预先支付相应对价,保理业务分为融资保理和非融资保理。根据受让人是否保留对转让人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第四条再保理企业 本办法所称再保理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再保理业务、且融资保理业务达到一定规模的商业保理企业。再保理业务是指受让其他商业保理企业的再转让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 第五条应收账款 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而形成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提供金融服务形成的债权、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第六条属地管理 商务部负责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地市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业自律

全国性商业保理行业组织应在商务部的指导下,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行业规范发展。第二章设立 第八条设立条件 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主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及关联实体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在中西部设立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40年。 第九条设立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申请人应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规定的申请材料。商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于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对于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 发放批准证书时,行业分类选择“租赁及商务服务业”项下的“其他商务服务”(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749款)。 第十条申请材料 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时,申请人应提交下述材料: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二)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 (三)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四)拟设立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申请人拟将国有资产投入到中外合资、合作商业保理企业的,还应提供资产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登记 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的申请人,在获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设立内资商业保理企业的申请人,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登记设立。 第三章备案、变更及注销

培训服务协议书_091111(清洁版)

培训服务协议书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码: 是一家知识型、创新型的企业,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参加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职业培训,以期待员工有一个良性的职业发展生涯,与公司共同成长。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意出资送乙方参加培训,乙方参加培训结后,回到甲方单位继续工作服务。第二条:培训时间与方式 (一)培训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二)培训方式:□脱产、□半脱产、□函授、□业余、□自学 第三条:培训项目与内容 (一)参加培训项目:。 (二)培训主要内容: 1、; 2、; 3、。 第四条:培训效果与要求 乙方在培训结束时,要保证达到以下水平与要求: (一)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成绩单、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二)甲方提出的学习目标与要求: 1、能够熟练掌握应用专业或相关理论知识; 2、具备胜任岗位或职务实践操作技能和关键任务能力。 3、其他要求: 1);

2); 3)。 第五条:培训服务费用 (一)费用项目、范围及标准 1、培训期内甲方为乙方出资费用项目包括:工资及福利费、学杂费、教材费、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通讯费。 2、费用支付标准: 1)工资及福利费:工资元/月,福利保险按甲方统一规定标准执行; 2)学杂费:元; 3)教材资料费:元; 4)往返交通费:往返路线至,乘坐交通工具,每次元,共元; 5)住宿费:住宿费标准元/月、天,共计元; 6)生活补助费:元/月,共元; 7)通讯费:支付通讯费元/月,共元; 8)其他费用项目:元; 9)培训费用合计:元。 (二)费用支付的条件、时间与期限 1、满足本协议第四条各款约定,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出资费用范围内全部培训费。 2、工资及福利性费用按下列方式发放: 1)按月发放;2)分学期发放;3)培训结束后一次性发放;4)随甲方统一发放;5)分次预借发放。 3、其他费用包括学杂费、教材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按方式发放: 1)分期预借报销;2)一次性预借报销;2)分次凭票报销;3)一次性凭票报销。 4、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支付在培训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过期后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服务期 1、服务期限签订原则: 培训费用(总额)伍千以下伍千---壹万壹万---贰万贰万以上培训服务年限1年2年3年5年 2、个人的培训费用确定原则:培训结束后所发生的费用总额除以公司参加本次培训的所有人数。 3、培训完毕后,乙方接受培训结束后,需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回到公司工作,继续为甲方服务,服务期限从乙方回到公司正式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为年,乙方须为甲方服务年(大写)。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甲方与乙方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期限短于本服务期的,则该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期限自动延长至服务期满,乙方需学以致用,把获取的技术、知识充分应用在实际工作中,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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