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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

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力度,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是城乡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不断深化,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日趋完善,处理能力不断提高,人居和发展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也还存在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工作力度尚需加大、收运和处理能力不足、运行监管和政策支持亟待加强等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摆在更加突出的工作位置,密切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增添措施,扎实工作,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联动发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

二、明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目标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握“全民动员、科学引导,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实现以下目标:

到2015年,全省设市城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成都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农村基本建成“户集、村收、乡(镇)运输、县(市)处理”或“适当集中、区域共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都市、攀枝花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资阳市13个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成都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50%,其他设区城市达到30%.建立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

到2030年,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环卫服务覆盖全省城乡。

三、落实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措施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应统筹把握分类收集和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监管等重要环节,落实收运和处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着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一)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1.积极促进源头减量。通过使用清洁能源,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全省城镇燃气管网已覆盖的城镇,应努力提高城镇燃气普及率;攀枝花市、凉山州等日照丰富的地区应大力发展太阳能;农村应积极发展沼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治理产品过度包装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防止过度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余垃圾量。在宾馆和餐饮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2.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根据当地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明确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动员社区、家庭积极参与,努力实现垃圾分类的发展目标。重点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废电池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鼓励居民分开盛放和投放厨余垃圾,逐步建立有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集;进一步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制度。

3.大力加强资源利用。整合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动升级改造并形成体系;加快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再生资源利用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稳步推行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体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强生物能源回收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粪便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已列入全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的成都市,要抓紧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批复的工作方案;2015年要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13个设区城市,要稳步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

(二)努力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1.编制设施建设规划。抓紧编制全省和各市(州)“十二五”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确保“十二五”期间实现县县建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各县(市、区)要按照“统筹安排收集处理设施布局、与相关规划紧密衔接和保障设施用地”的要求,认真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各地的规划编制工作应在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2.完善收集转运体系。各地要逐步建立与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扩大收集覆盖面。同时,要按照密闭、压缩、环保、高效的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系统,逐步淘汰敞开式收运方式,认真解决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脏、臭、噪声和遗洒问题。成都市、绵阳市等有条件的城市,要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新模式。

3.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指导意见》(川建发[2010]50号)要求,结合本地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实际,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节约集约用地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纳入规划的项目,要简化程序,加快审批流程,抓紧做好立项、环评、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对在建的项目,要科学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入运营,发挥效用。到“十二五”期末,确保完成《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布点方案》(川城乡治办[2010]183号)所列的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要切实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质量监督制、工程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4.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水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按照《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切实提升设施运行水平。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单位要制订作业计划和方案,实行分区域垃圾逐层填埋作业,做好场区内雨污分流,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设施;及时覆土、压实,消毒灭菌,控制异味,防止废液渗漏和填埋气体无序排放。生活垃圾焚烧场运营单位要采取有效方法去除烟气中污染物,保证达标排放。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安装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均应完善各项运行管理规程和应急预案,确保设施高质量、安全运行,并建立运行情况日记录制度、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月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生活垃圾处置报表和监测报告。

各地要加快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在2011年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并制定切实可行计划,在2012年底前完成治理和改造。

5.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具备转运条件的县(市、区)要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乡(镇)运输、县(市)处理”方式。离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较远、不具备转运条件的农村,要按照“适当集中、区域共享”要求,采用由县统一规划、分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垃圾处理设施的方式,对区域内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置。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方式,逐步实现垃圾处理设施从无到有的过渡。结合农村实际增添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合理配备保洁人员,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

(三)切实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监督管理。

1.执行法规,完善标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加强对生活垃圾的全过程管理。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标准规范体系,制订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程验收、污染防治和评价等标准。各地要按照“易于识别、便于投放”要求,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标识。改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统计指标体系,做好与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指标体系的衔接。

2.加强管理,严格准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格设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资金、技术、人员、业绩等准入条件,

并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管理,防止投标单位通过不当竞争获得特许经营权后随意降低建设和运营水平。

3.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部门要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已建成投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自2011年起,考核评价每年度进行1次,其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对未通过考核评价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责成运营单位整改,对整改不力、不能合格运营以及失信不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坚决清出市场。

4.加大监管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部门要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监管队伍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对地方政府垃圾处理工作以及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并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节能减排量化指标,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提高监管水平。

(四)继续加大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政策支持力度。

1.拓宽投入渠道。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投入以地方为主,省上以适当方式给予支持。各地要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04]24号)要求,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或根据财力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开放建设、运营和作业市场,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2.实行收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6]28号)精神,全面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并按确定的标准足额征收到位。按照“谁生产、谁付费”原则,在积极引导和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不得挪作他用。

3.落实扶持政策。各地要按照国发[2011]9号和川府发[2004]24号文件要求,落实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扶持政策。在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中,优先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对垃圾处理生产用电给予优惠,对垃圾处理生产运行涉及的收费进行减免。

各级人民政府要努力改善环卫职工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环卫用工制度和保险救助制度,落实环卫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

4.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高等院校、科研、企业等单位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基础性技术的研究,重点突破二f英控制、填埋气收集利用、渗沥液处理等关键技术,并研发相关技术装备,带动各地利用低碳技术处理生活垃圾。高等院校要探索设立城乡

垃圾处理相关专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推行持证上岗;对垃圾处理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实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从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加强宣传入手,切实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州)及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省政府已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省发展改革委、监察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对市(州)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二)明确部门分工。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管理并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环境保护厅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订污染制控标准,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处理处置,并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编制全省性规划,协调综合性政策,办理项目审核及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工作。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创新工作,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和成果转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的研发工作,以及清洁生产宣传和推进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工作。财政厅及省地税局和省国税局负责落实支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财税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研究和落实逐步提高环卫职工待遇,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的政策。国土资源厅负责按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农业厅负责生活垃圾肥料资源化利用后的肥料登记工作。商务厅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省供销社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运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庄、进景区、进家庭”和精神文明创建及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和教育实践活动,倡导文明卫生、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要将生活垃圾处理纳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外读物,引导城乡居民树立“垃圾减量和垃圾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广泛宣传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形成有利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各市(州)人民政府在2011年9月底前将落实本实施意见的情况报省政府,同时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厅。

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引 (参考资料)

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引 ——摘自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网站 一、分类标准 根据《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我市居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市民可在分成上述四类的基础上进行细分。 可回收物:包括下列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 废纸类:报纸、杂志、书籍、宣传单张、信封、食品及物品等包装纸盒、购物纸袋、蛋盒、饮料及牛奶等纸包装、方便面盒、一次性纸杯、一次性纸餐具、计算机打印纸、复印纸、传真纸、便条、月历、笔记本、纸箱等。 废塑料:塑料袋、塑料餐具(便当盒、碗、匙)、塑料生鲜食品盒、保鲜袋(膜)、塑料薄膜、塑料瓶、塑料食用油罐、塑料盆桶等容器、塑料日用品、塑料凳椅、塑料文具、塑料玩具、有机玻璃制品、光盘磁带、过塑膜、保护膜、牙刷、牙膏皮、泡沫塑料等。 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衣架、文具、玩具、餐具、用具、家具等金属生活用品用具。 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玻璃茶几、玻璃窗等有色、无色玻璃制品。 厨余垃圾:指家庭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食品交易、制作过程废弃的和剩余废弃的食物,如米饭、面食、过期食品、肉类鱼虾(可含壳)类、螃蟹壳、贝壳、骨头、蔬菜、瓜果、皮核、蔗渣、茶叶渣、榴莲壳、椰子壳,以及家庭盆栽废弃的树枝(叶)等。 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废化妆品等)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充电电池、废扣子电池等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生活中废弃的卫生纸、面巾纸、餐巾纸、纸尿裤、卫生巾、湿巾纸、烟蒂、陶瓷制品、玻璃纤维制品(如安全帽)、海棉、旅行袋、球类、花盆、地毯、踏垫、浴巾、毛巾、帽子、棉被、枕头、床单、床罩、布料(含碎布)、衣服、鞋类、袜子、窗帘、桌布、围裙等。 上述生活废弃物的归属类别视废弃物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处理的可操作性,城市管理部门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分类标识 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色,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为绿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颜色为灰色。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其标志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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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指挥协调 4.4 现场处置 4.5 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4.6 现场指挥部 4.7 人员安全防护 4.8 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送 4.9 响应升级 4.10 应急结束 5 善后恢复 5.1 后期处置 5.2 奖励和责任 5.3 总结与调查评估 6 保障措施 6.1 指挥系统保障 6.2 救援物资保障 6.3 救援装备保障 6.4 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保障 6.5 资金保障 6.6 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 7.2 培训 7.3 演练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8.2 名词术语说明 9 附件 1. 西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图 2. 西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 3. 西城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讯录 4. 北京市及西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一览表 5.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专家通讯录

1 总则 1.1 现状及风险分析 北京是首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是世界著名 古都和国际化大都市,人口稠密、建筑密集、经济要素高 度积聚。西城区是首都的中心城区,是全国政治中心的重要载体、国家金融管理中心、传统风貌重要旅游地区和国内知名的商业中心,区域面积50.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24.6万余人。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增强各级政府的应 急反应能力,对于维护首都社会安全稳定,保证经济社会 正常运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首善之区,具有重要意义。 危险化学品管理涵盖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6个环节,涉及工业、建筑业、商业流通、科研、卫生、教育等多个领域。 全区共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81家。甲种(甲证)39家,其中:加油站17家、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批发单位22家,乙种(乙证)42家,经营除剧毒化学品、成品油以外危险化学品。全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含加油站)均为票据经营。 本区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具有以下特征: (1)本区重点对象为加油站,数量虽不多,但由于本区为北京市核心区,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影响比其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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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土方工程 施工技术人员,在拟建地点根据设计轴线设定轴线控制桩,然后进行平面、高程测量,再根据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在实地进行放样并标定木桩。 1、土方开挖:①、根据设计图纸和地面高程,测好平面控制网点,在不受干扰的适当位置埋设控制点,在填埋区内测设方格网;②、由于垃圾厂填埋区开挖断面大,故开挖分二次进行,第一次开挖要求为:垃圾厂填埋区坝体位置用推土机配合装载机、挖掘机、自卸汽车开挖土方至填埋区坝顶高程。第二次开挖,采用挖掘机开挖,按开挖边坡和设计高程预留10~15cm,并配以人工修整,开挖过程中及时检查开挖断面,及时进行检查修整,以确保原基不发生扰动。开挖弃料送至覆土区。 土方开挖施工工艺流程见图5-1。 施工准备 施工排水测量放线修筑道路 推土机集渣、反铲挖装 人工修整 自卸汽车运土 图5-1 土方开挖工艺流程 2、垃圾厂填埋区坝坡土方夯填;填筑前,先对原基土进行表层处理,清理植物根系、垃圾、乱石、坟墓、坑穴、陡坎等,清理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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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调查报告

关于绵阳市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15年7月3号-7月17号 调查地点:绵阳市 调查对象:社区居民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网上查阅资料,走访 调查人:刘娟,郑思,刘涛 前言 工业文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在我们尝到了工业文明的甜头后也慢慢发现其带来的环境危害。为了拯救我们岌岌可危的生态环境,环保成为了当今世界的主题。在中国每人每天会产生庞大的垃圾数量,未经分类的垃圾将会给环境造成巨大的影响,垃圾的回收问题正日益突出。随着绵阳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量也逐年增长,2003年垃圾年产量为万吨(日均不到400吨),而到了2013年垃圾年产量已达到万吨(日均820吨),在过去的十年间,垃圾年产量以每年10%左右的比率增长。1997年绵阳市的第一个生活垃圾填埋场——楼房村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式建成投入使用,当时设计的日处理量是400吨,到2012年底该填埋场已达到设计库容最大量,实施封场处理。同年12月由政府投资近3个亿新建的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玉皇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式启动并投入使用。在此背景下,我们提出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调查课题,以绵阳市为例研究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的方案和建议,为构建城市生态建设建言献策。

调查步骤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以走访社区、分发问卷为主,辅之以走访垃圾回收站、环保站、城市管理局,最后进行资料整理等。 7月3日至7日,调研小组走访了绵阳唯一一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宇环花苑小区。在走访期间我们在小区内分发问卷,采访清洁人员和小区垃圾分类负责人。调研小组实地参观社区的垃圾点,检查垃圾箱里的具体垃圾分类。通过采访和问卷,了解社区对垃圾分类的执行力度以及居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支持度和对此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7月8日至10日,调研小组走访了未实行垃圾分类的小区,三里村社区、花园小区和富临山小区。通过对社区居民的问卷调查来了解未实行垃圾分类的小区的垃圾分类的支持度以及绵阳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程度。 7月11日至13日,调研小组分别走访了涪城区环保教育宣传站和涪城区城市管理局。在此次走访中,调研小组具体的了解了绵阳市垃圾分类处理的直运模式,丰富了垃圾分类的知识以及垃圾分类工作的规划及实施情况。 本次实践小组对绵阳涪城区的部分社区开展了关于垃圾分类回收调查问卷,共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30份。此次调查利用抽样调查方法,分布到绵阳几个社区,因此,调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了绵阳市目前生活垃圾分类现状,问卷重点调研了居

江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规划2012020草案公示简介

江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规划(2016-2020)草案公示简介 一、总则 1.1规划背景 为落实省人大会议精神,按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2号)、《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三五”规划》等要求,江门市需进行三区四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规划,以指导江门市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高江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结合江门实际情况,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江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规划(2016-2020)》。 1.2规划范围及规划时间 规划范围为江门市域范围,即“三区四市”的行政区划范围,包括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及恩平市,市域面积9541平方公里。 规划时间为2016年-2020年,近期为2016年-2017年,远期为2018年-2020年。 二、现状概况 2.1现状 2.1.1城乡生活收运方式及设施 江门市的生活垃圾仍然普遍采用混合收集的模式,市区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的成效不显著。目前主要有垃圾池/垃圾桶收集系统、垃圾屋收集系统、保洁员上门收集系统等。 全市73个镇(街)的转运站已经全部建成,全部通过项目验收。目前投入使用150座,约占已建成数量的90%,未投入使用的16座,约占已建成数量的10%。 表1 现状垃圾转运站建设情况一览表: 2.1.2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及设施 目前江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以卫生填埋为主,主要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包括:江门市旗杆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台山市台城下豆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开平市梁金山生活垃圾填埋场、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及恩平市樟木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部分地区由于远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或为岛屿(如川岛),处理方式上就近对生活垃圾进行简易处理。江门市共有14座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场,其中市区2座,均位于崖门镇,台山市6座,开平市6座。 2.1.3其它垃圾收运处理现状 江门市现状已建成的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主要有台山市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已消纳7万立方米建筑垃圾。其他市、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方式以建筑场内自行消化为主,少量建筑垃圾混于生活垃圾内,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江门市目前餐厨垃圾没有纳入统一的收集处理管理,现多被用于农村饲养牲畜,存在被不法商贩利用的隐患。 2.2存在问题 1)收集方式不科学,混合收集垃圾,资源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处置难度大,包括存在村镇无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等问题。 2)转运体系不完善:部分镇街垃圾转运站运营不规范、部分环卫设施防护间距不足造成环境影响。 3)终端无害化处理系统未能全覆盖。 4)环卫管理体制仍不够完善。 三、规划简介 3.1规划目标 表2 规划目标一览表: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0号)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控制污染,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条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遵循城乡统筹、属地管理、全民参与、分类处理的原则,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控制和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目标,落实城乡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保障措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生活垃圾清扫、分类和收集转运、处置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全省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城乡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尽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处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活动。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知识作为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容。 媒体应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公益宣传。 第二章分类与投放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 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局),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园林委,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各地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共同组织编写了《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

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治污减排,确保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实现城市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我国已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国际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发展方向,在其指导下,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处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上升同处理能力不足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生活垃圾处理与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为保障我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不断增强、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提高,指导各地选择适宜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指南。 1. 总则 1.1 基本要求 1.1.1 生活垃圾处理应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1.1.2 应尽可能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尽可能分类回收,实现源头减量。分类回收的垃圾应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资源化处理。通过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处置。 1.1.3 生活垃圾处理应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转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等重点环节,落实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着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1.1.4 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现状与对策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现状与对策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已成为公害,将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前提条件是要对垃圾进行分类。然而目前只有少数城市开始全面推行垃圾的分类收集。面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形势严峻,现行处理技术和政策有诸多弊端,应借鉴国外经验并探索适合国内社会文化特点的城市垃圾分类处理模式。 [关键词] 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垃圾处理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已成为公害,面对不容乐观的现状,需要积极探索和研究出一套适合我国的系统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方法,真正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1 我国目前垃圾处理和分类现状 1.1 垃圾处理现状近年来,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城市生活垃圾,已成为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我国许多城市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已经超过了1kg/ (人?d) 这个标志性的水平线[ 1 ]。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过亿吨,占世界垃圾总产生量的26.5%,且每年以8%~9%的速度增长,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52亿t,居世界首位[ 2 ]。全国城市垃圾堆存累计侵占土地超过5 亿m2,每年的经济损失高达300亿元。今后30~50年是我国人口和城市化的高峰期,可以预见:城市生活垃圾的清运系统和清运能力都日益受到严峻挑战[ 2 ]。 有的垃圾处理厂只能进行一次粗略的分拣,由于量大物杂,难以分清,并且厂区内外臭气熏天,殃及周边居民、单位;由于科技进步,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加速,游走在城市大街小巷的拾荒匠,用锤砸火烧的土法把可卖的部分取下,把铅、镉、汞、聚氯乙烯塑料、溴化二噁英等重金属、特殊污染物丢进了城市垃圾箱,其数量将成倍快速增长[ 3 ],这些不可能被一般垃圾处理厂或污水厂处理好的特殊垃圾,通过渗透、生物富集等作用,将对我国的土壤、水体和人民的健康造成相当大的危害。国外的一些研究指出,未经过检查分类的垃圾收集会导致经济系统的衰退[ 4 ]。可见,城市垃圾已成为公害。 面对已成为公害的城市垃圾,要做到城市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前提条件是实行垃圾分类。 1.2 现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主要采用填埋、焚烧和堆肥等方法,其中,填埋是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占全部处理量的70%以上;其次是高温堆肥,占20%以上;焚烧量甚微[ 5 ] 。三种方法各有利弊,对垃圾的成分要求也不尽相同。目前对垃圾的处理能力小,处理设施技术水平低,存在污染隐患多[ 6 ] 。 1.2.1 焚烧技术焚烧是建立在政府向居民高额收费、政府大量补贴、垃圾源头严格分类、垃圾热值较高的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垃圾经过焚烧后,体积减少85%;降低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但焚烧过程会产生粒状污染物,酸性气体及毒性有机氯化物,主要为二噁英类(PCDDS)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类。尤其二噁英这类物质对人类健康影响严重, 人体对二噁英的暴露途径主要是经口摄入、皮肤接触以及呼吸道吸入。二噁英的主要靶器官有脂肪组织、免疫系统、肝脏以及胚胎。大量的研究证实[7~10],二噁英能够导致皮肤性疾病,产生免疫毒性、内分泌毒性、生殖毒性、发育毒性,并具有很强的致畸和致癌性。焚烧垃圾中当热值偏低时还需另外添加燃料,就可能产生更多的健康有害物质。而经过垃圾分类,在提高垃圾热值的同时可以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 1.2.2 堆肥技术废物中的有机质在好氧或厌氧条件下,借助各类微生物进行的生物化学过程,经消化后最终成为适于农田使用的肥料。城市垃圾曾经作为肥料受到农民的欢迎,但在1979 年左右农民开始拒绝接收城市垃圾,原因在于原先垃圾成分多为有机餐厨垃圾,如今垃圾主体包含塑料袋、电池、有毒金属等有害物质,堆肥产品混入这类物质就会带入土壤造成二次污染[ 11 ]。实行垃圾分类,将易腐烂、易降解的有机质分选出来制作有机肥料,将

生活垃圾分类调研报告

生活垃圾分类调研报告 本次暑期实践活动是由XX与XX以小组为单位而进行的。在我们发现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意识较为模糊和淡薄之后,决定以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我们暑期实践活动的主题。在XX年7月初至8月中旬期间,我们分别在各自附近的居民区密集处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我们的活动,在此也非常感谢大家的配合与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同时他们也对我们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与建议,对我们的活动进行帮助非常之大。 一、调查的开始与发现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的提高,此时诸多问题也会随着不断发生变化,在享受的同时,是否注意享受之后的剩余的垃圾。出门逛街,常会看到生活垃圾随便扔在马路、人行道边,而且生活垃圾并没有进行分类,一袋袋的垃圾或堆或散在路边,十分影响市容同时也未做到资源的回收与再利用。由此,我们在XX年7月初至8月中旬共发出了100份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调查问卷,回收100份。 据统计,调查的中青年人占87%,老年人13%,有80%的人对垃圾分类回收的收益基本清楚,85%的人对目前投入

使用的分类垃圾箱不满意或认为有待改进,80%的人是通过电视、广播及报纸书籍了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的,90%的人在社区见过垃圾分类的垃圾桶,但表示只有极少数人是按照分类来扔垃圾的,并有75%的人平常是整袋垃圾一起处理的,有65%的人表示若政府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相应政策会遵守垃圾分类处理的。 我们还调查了环卫工人,家庭父母,一位妇女坦言:垃圾都是一扔了之,没想到垃圾还有分类,也不知道什么是分类。她所理解的垃圾分类,就是把能够卖钱的废品挑出来,比如废旧报纸、杂志、易拉罐等。不知道为何要分类,哪些垃圾可回收,哪些不可回收。经过我们调查发现:大多数的被调查人都不知道生活垃圾分类,如何分类,为什么要分类,他们只是按照习惯把生活垃圾装进袋子里,放到附近的定点,或者直接放在自己的楼下,由保洁人员来收集,然后集中运去填埋,其中没经过什么的处理程序,垃圾桶数量少之又少且没有分类的垃圾桶。 在我们的调查活动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与我们同龄的大学生,他们对于生活垃圾分类有着明确的认识,但是苦于周围设置的垃圾桶而无法实施垃圾分类。有一位大学生表示:“垃圾分类我很赞成,但日常生活中对家庭垃圾分类并不现实,一是我不知道分类标准,再说武汉市也没那么多垃圾桶盛装,还很占地方!再加上平常环卫工人来收集垃圾是

垃圾收费管理办法

垃圾收费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批转建设部《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报告的通知》及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为提高我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范围。 凡坐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商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农贸摊群市场和个体工商户,均按本规定核定生活垃圾产出量,向所在地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二、收费标准。 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每吨15元,按月计收。 三、收费办法。 凡按规定应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均按以下标准收费。 1、生活垃圾产出单位应自行设置专用垃圾容器,垃圾产量按其容积每立方米折合0.5吨。 2、对不具备设置垃圾容器条件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区别不同情况,按定额收费(详见附表)。 3、交由环卫部门代处理的大块混凝土处理费每吨由现行1元提高到10元,无害工业垃圾处理费每吨由现行2.5元提

高到5元。 四、收费的管理 1、各区环卫部门需到所在区物价局统一办理核发收费许可证手续,接受物价部门监督。 2、环卫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批准的收费标准,亮证收费,标准公开,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收费必须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加盖环卫部门印鉴。 区环卫部门到所在财政部门统一办理票证领购手续。 4、该项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接受财政部门检查监督。 本着专款专用原则,其收入全部用于弥补城市维护费支出不足,专项用于各区垃圾处理运营费支出和完善垃圾处理场建设。 5、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建设(市政公用、环卫)局、财政局、环保局,顺德市物价局、建设局、财政局、环保局: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的《广

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导

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指导 一、生活垃圾分类 依据我市实际情况,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厨余垃 圾、有害垃圾以及其他垃圾 (一)可回收物:是指经过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废弃物。 纸类:报纸、杂志、书籍、宣传单张、信封、纸质食品包装盒、购物纸袋、书写纸张本子、日月历、纸板纸箱、饮料及牛奶等纸包装(利乐包盒)、干净一次性纸质用品等。 塑料橡胶类:塑料瓶罐盒(食用油瓶)、塑料盆桶、塑料袋、塑料餐 具(盒、碗、匙)、塑料薄膜、塑料凳椅、塑料文具、塑料玩具、塑料鞋、牙刷、牙膏皮、包装塑料泡沫、光盘、有机玻璃制品、废旧轮胎、橡胶球类、鞋子等含橡胶用品等。 金属类:金属易拉罐、金属食品罐盒、餐具炊具、衣架、玩具、文具、 铁钉螺丝螺帽、含金属器具、其他金属生活用品用具等。 玻璃类:玻璃瓶罐、酒瓶、玻璃杯、热水瓶胆、玻璃茶几和桌面、玻璃窗、镜子等。 织物类:废旧衣服、包、窗帘、毛绒玩具等。

(二)厨余垃圾:是家庭产生的有机易腐垃圾,包括食品制作过程废弃的和剩余的食物。 米面肉类:未食用及食用残余的米饭、面条、麦片、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肉干及动物骨头、蛋壳、贝壳、蟹壳、虾壳、废弃调味品、废弃食用油等。 蔬菜果壳类:根茎叶类蔬菜、未食用水果及食用后果皮果核、瓜子壳、花生壳、菱角壳、榴莲壳、椰子壳等。 食品类:废弃食品、过期食品、宠物饲料等。 其他类:茶叶渣、甘蔗渣、中药渣、家用盆景等植物残枝落叶等。 (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电池电子类: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包括手机、ipad 、照相机等使用的充电电池以及纽扣电池等)、移动电话、计算器、优盘、MP3 等电子类产品。 灯管类:日光灯、节能灯等废荧光灯管。 日用品类: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水银温度计、废水银血压计、废胶片及废像纸、废硒鼓墨盒等。 其他类: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等。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流程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 流程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一、生活垃圾处理作业流程 1、居民生活垃圾; 2、商业垃圾; 3、集市贸易市场垃圾; 4、市区道路、巷道垃圾; 5、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 (二)生活垃圾的收运 垃圾转运站均为普通式密闭垃圾转运站,由可封闭建筑物、转运箱、吊装系统组成。各居民小区、垃圾收集点的垃圾用收集小车运到垃圾转运站内并倒入放置在地坑的垃圾箱中,松散的垃圾装满后盖好箱盖,操纵垂直式垃圾压缩机进行压实,一般经过四次压缩循环后即可压好一块垃圾。当一块垃圾压好后,操纵推铲机械将压好的垃圾推进垃圾箱的储存仓。 重复垃圾倾倒、压缩循环,压好第二块垃圾,然后提升垃圾箱到一定的高度,将垃圾转运车驶入站内并使车厢与垃圾箱对接,操纵推铲机械把垃圾箱内的两块垃圾同时卸入车厢,垃圾转运车驶出垃圾转运站,将垃圾运进填埋场,空垃圾箱重新放回地坑内进行下一次作业。 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内容及主要工艺流程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垃圾卫生填埋、垃圾焚烧、垃圾堆肥等垃圾综合处理法。

本工程处理工艺为卫生填埋工艺。卫生填埋是我国城市垃圾处理最主要的方式,由于填埋处理垃圾量大,单位投资和运行费用相对较低,比较适应我国目前大部分城市的经济承受能力。它具有以下优点: 1、垃圾处理量大,运行费用低; 2、工艺相对较简单; 3、是其它处理方法的残渣的最终消纳场; 4、大型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有一定利用价值。 (一)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内容 卫生填埋场建设主要包括:场区道路、场区平整、水土保持、防渗工程、坝体工程、雨水导排防洪、渗滤液收集、渗滤液处理和排放、填埋气体导出和收集处理、计量设施、绿化隔离带,封场工程、监测站、填埋机械设备购置等。 (二)主要工艺流程 进场垃圾 计量称重终场利用 雨水渗滤水沼气 分流收集排管导排 处理 排放(回灌) (三)工艺流程说明 1、计量称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广东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北京广东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的调研 报告 6月19日至28日,我们赴北京、广州、深圳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法和成效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2012年达2.5亿吨,但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三分之二的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为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2000年起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开始试点垃圾分类处理。经过14年的曲折探索,三地结合本地实际,在实践中形成各具特色的做法,取得初步成效。 (一)北京通过垃圾分类处理,探索循环利用“城市矿产”。近年来,北京市大力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试点工作,指导居民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并建立起垃圾分类清运系统,为实现垃圾分类处理打下基础。目前全市已有2927个小区分类达标,占总数的61%,计划明年达标小区比例达到80%。与此同时,北京市将生活垃圾当作“城市矿产”,规划建设若干高标准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比如,鲁家山循环经济产业园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废弃油脂处理、废玻璃处理等12个项目于一体,全部项目建成后将解决北京市三分之一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园区产值超过20亿元。目前园区已建成亚洲规模最大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处理垃圾100万吨,发电3.6亿度、供热34.9万吉焦。 (二)广州通过发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缓解“垃圾围城”。因公众抵制垃圾焚烧厂,广州市80%的生活垃圾采取填埋方式处理,到明年5月最大的兴丰垃圾填埋场就将填满,“垃圾围城”恐将成为“垃圾埋城”。针对日益紧迫的形势,广州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倡导居民做到“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要分开”。一是强化政府部门责任,在城管委专门设立垃圾分类管理处,将垃圾分类列入政府工作考评,实施“以奖代拨”调动各区积极性。二是形成政府、社会、公众共治合力,在街道、社区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和志愿者队伍,聘请社会公众和技术专家代表组成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参与相关决策。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制作公益广告、编发宣传海报、出版科普教材、开展“全球问计”活动等,不断强化市民支持、承诺、践行垃圾分类的意识。经过各方努力,去年生活垃圾增长率同比下降2.64个百分点;市民还逐渐改变了对新建垃圾焚烧厂的态度,从抵制到接受,目前规划和在建的垃圾焚烧厂有4座。 (三)深圳通过对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理,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近年来,深圳市将餐厨垃圾作为分类处理重点,加强收运处理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有效解决地沟油、泔水猪等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一是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各区分别招标、招募一家特许经营企业,统一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二是建立奖惩机制,一方面对餐厨垃圾违法收运处理行为严厉查处,另一方面对相关企业给予一定补贴,有效斩断原有利益链条。三是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比如,盐田区将1吨餐厨垃圾高温降解后,垃圾减量率达85%,剩余残渣可制成有机肥和燃料棒,液体经油水分离后可提炼出生物柴油。四是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计划今年新增日处理能力730吨,至2018年底前基本实现餐厨垃圾集中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 建设标准 建标[2001]10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强国家对建设项目投资和建设的客观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决策和规划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保护环境,推进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节能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水平,应以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为基础,并考虑城市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按不同城市、不同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做

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第六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指导下,统筹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布局和选址应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论证,综合比选。新建项目应与现有的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相协调,改建、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七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采用成熟的、适用的先进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对于采用新技术和设备,应经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确定。 第八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配套工程项目,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第九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定额和指标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主体是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以下简称“填埋场”),填埋场建设,应根据城市的规模与特点,结合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合理确定填埋场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中、小城市宜进行区域性规划,集中建设填埋场。 第十一条填埋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场址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特征、服务年限及技术、经济合理性等因素综

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调查和对策报告

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研究性学习 一问题的提出 垃圾的大量产生以及对人类生活的危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增长,人类向大自然抛弃的废品越来越多,大自然已经变得伤痕累累了,未经处理的工厂废物废渣和生活垃圾简单露天堆放占用土。破坏景观而且废物中的有害成分通过刮风进行空气传播经过下雨进入进入土壤河流和地下水源给城市环境带来严重污染严重危害人类的生活健康垃圾处理的不重视,如何处理垃圾的分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本研究的目的是了解正确处理垃圾的方法并增强学生们的环境保护意识起到宣传垃圾分类的作用调查结果及建议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垃圾,随着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日产量的增长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进行清运和处理,同时处理垃圾还占用了大量的土地尽管我们采取了深埋等方式进行处理,但垃圾人物污染了我们土壤,污染了水源水源污染了大气,而且有碍卫生影响人体健康,甚至危及人类生命安全,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环境,如何处理生活垃圾如何?分类意义 减少占地 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可以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60%以上。 减少污染 目前我国的垃圾处理多采用卫生填埋甚至简易填埋的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 土壤中的废塑料会导致农作物减产;抛弃的废塑料被动物误食,导致动物死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回收利用还可以减少危害。 变废为宝 中国每年使用塑料快餐盒达40亿个,方便面碗5~7亿个,一次性筷子数十亿双,这些占生活垃圾的8~15%。1吨废塑料可回炼600公斤的柴油。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一吨易拉罐熔化后能结成一吨很好的铝块,可少采20吨铝矿。生活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大家也可以利用易拉罐制作笔盒,既环保,又节约资源。 而且,垃圾中的其他物质也能转化为资源,如食品、草木和织物可以堆肥,生产有机肥料;垃圾焚烧可以发电、供热或制冷;砖瓦、灰土可以加工成建材等等。各种固体废弃物混合在一起是垃圾,分选开就是资源。如果能充分挖掘回收生活垃圾中蕴含的资源潜力,仅北京每年就可获得11亿元的经济效益。可见,消费环节产生的垃圾如果及时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是解决垃圾问题的最好途径。 总结

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与治理策略

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与治理策略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人口的快速发展以及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在以每年3%-10%的速度增长。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处理水平不高的问题也日趋严重。因此,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及其治理策略的研究非常有必要。鉴于此,本文拟从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必要性、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以及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策略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与阐述,以期加深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与理解程度。 【关键词】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治理策略 城乡生活垃圾的快速增长问题是伴随着我国人口、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产生和出现的,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给我国城乡居民整体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的提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目前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还很不完善,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城乡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理体系以及其治理策略进行研究与分析。 1.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必要性 据有关资料显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城乡生活垃圾产量已经占到全球垃圾总产量的29%,成为世界上最主要的垃圾生产国之一。从纵向来看,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人均日产垃圾量已经由1980年的0.5Kg增加到了现在的0.98Kg,涨幅接近一倍。因此,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迫在眉睫。 2.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策略 据统计,2010年我国设市城市657座。就城市垃圾的处理技术而言,目前我国城市有628座垃圾处理设施,其中卫生填埋场498座,焚烧厂104座,堆肥厂11座,生活垃圾处理率约为78%。详见表1。 同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所有县具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因此,对于城乡生活垃圾,应尽量通过以城带乡等多种渠道强化收运,相关处理纳入县级或市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统筹考虑,交通不便的地区则考虑就地处理。 3.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3.1生活垃圾收集方式 目前,国内生活垃圾普遍使用以下收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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