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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公司车辆检修质量管理办法

车辆公司车辆检修质量管理办法
车辆公司车辆检修质量管理办法

车辆公司车辆检修质量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全面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单轨车辆和地铁车辆检修工艺和质量,完善车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车辆质量管理工作,实现“供车充足,质量可靠”的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车辆列检、月检、换轮、重检、全检和地铁车辆的日检、周检、月检、架修、定修等预防性检修和故障临修处理工作的质量检查和质量管理。

3、职责

3.1部门职责

3.1.1、车辆公司安全质量技术部全面负责车辆检修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监管车辆分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度。

3.1.2、车辆分公司安全质量技术室负责车辆段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察。

3.1.3、车辆段负责单轨车辆和地铁车辆的预防性维修、故障维修的质量验收检查工作。

3.2岗位职责

3.2.1车辆公司质量管理工程师职责

3.2.1.1负责车辆公司检修质量管理监管工作。

3.2.1.2负责车辆故障引起清客掉线回库后的调查工作。

3.2.1.3负责每月组织车辆分公司及各段专职质检员召开检修质量工作协调会,会上对前一月各段未处理故障的统计分析,明确处理办法。

3.2.1.4负责不定期对各段“四按三化”、“三检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3.2.2车辆分公司质量管理工程师职责

3.2.2.1负责车辆分公司下属各段车辆检修质量管理督察工作。

3.2.2.2跟踪各段每日故障处理及完成情况。

3.2.2.3负责每月对车辆分公司下属各段故障未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意见或考核意见并跟踪督促落实。

3.2.2.4负责对各段EAM系统工单创建、流转、关闭情况进行检查。

3.2.2.5负责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和管理工作。

3.2.2.6负责组织各段专职质检员每月定期的技术交流。

3.2.2车辆段专职质检员职责

3.2.2.1负责各修程的具体落实情况。

3.2.2.2负责每月作业过程中未处理故障统计和跟踪。

3.2.2.3负责完成日常质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台帐。

3.2.2.4负责每月25日前将报表(故障报表和专项整改及工作总结)上传分公司(表格参照《车辆零部件检修管理信息表》见附件4)。

3.2.3班组兼职质检员职责

3.2.3.1每个作业工序进行嵌入把控(不能直观判断的工序完结务必确认签字后再进行下一工序)

3.2.3.2建立原始的维修记录台帐(字迹务必清楚、不得涂改)。

4、质量管理总则

4.1 车辆分公司车辆质检体系是为了全面贯彻ISO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车辆维修质量,完成“供车充足,质量可靠”的目标而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

4.2 车辆维修的质量体系中,现场作业人员是关键环节,每个作业人员必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的意识,对自己经手的每一道作业工序、每一个作业部件负责;班组兼职质检员负责他检工作,卡控检修质量管理。

4.3 车辆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按照“三检一验”即自检、互检、他检和调试验收的方针,实行三级管理,即车辆分公司、车辆段、班组。车辆分公司专职质检员负责按规程、工艺或作业指导书要求对现场作业进行跟踪抽查,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各车辆段质检人员,对各班组质量管理和作业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每个作业班组兼职质检人员,负责本班组作业后的检查确认工作。

4.4 车辆段专、兼职质检员根据下发的车辆检修规程和工艺文件的技术标准和作业指导书进行车辆维修质量检查,对维修作业中出现的漏检、漏修以及简化修程等问题,应责令责任人及时整改,并提出奖惩意见。

4.5 车辆分公司质检人员现场抽查和查阅各项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维修班组及时整改,并提出奖惩意见,纳入月底考核。

4.6 车辆检修和设备维修记录应严格按表格要求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严禁涂改和代签。

5、单轨车辆质检流程

5.1单轨车辆列检质检流程

5.1.1单轨车辆列检质检流程由维修人员、班组兼职质检员和地勤司机三个工作岗位完成流转,实现列检作业的质量把关和车辆验收交接工作。

5.1.2列检作业严格按《单轨车列检规程》要求范围进行检修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进行自检、互检,班组兼职质检员对重点部位抽查,车下作业完毕接地线拆除后由工班长、安全员对受电弓、裙板锁进行安全确认,整车列检完毕后通知地勤司机申请交车验收,同时工班长完成列检工单。

5.1.3地勤司机接到交车验收申请后,按《单轨车通电试验质量标准》进行检查,班组兼职质检员配合实施,对地勤司机发现的问题,责令作业组成员整改,并做好质

检工作记录。地勤司机确认具备上线条件后完成列检工单,流转给计划调度关闭工单。

5.2车辆段月修质检流程

5.2.1车辆段月修质检流程由维修人员、班组兼职质检员、段专职质检员和地勤司机四个工作岗位完成流转,实现月修作业的质量把关和车辆验收交接工作。

5.2.2月修车体下部停电检修完成后维修人员进行自检、互检,然后由班组兼职质检员进行重点复查,确认转向架构架锈蚀损伤,车体支撑装置,齿轮箱油,制动盘,接地带,受电弓,密接式车钩,车门装置,空调装置的检修情况、安装状态符合工艺标准,断流器箱、VVVF逆变器装置、SIV等电器箱的安装状态良好且接地线拆除后,方可进行车上通电作业。

5.2.3在通电检修完毕后,需对车内所有外露部分的清洁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车辆上线条件后,由工班长将月修工单提交给地勤司机。

5.2.4地勤司机接月修工单后即可按《单轨车通电试验质量标准细则》进行动态检查验收,段专职质检员配合实施,对地勤司机发现的问题,责令作业组成员整改,并做好质检工作记录。整改完成后,地勤司机确认车辆状况符合上线运行条件后将月修工单流转给计划调度。

5.3 车辆段落轮换轮质检流程

5.3.1由换轮维修人员、班组兼职质检员、段专职质检员三个岗位人员完成流转,实现换轮作业的质量把关和交接工作。

5.3.2换轮维修人员严格按《单轨车换轮操作规程》作业,在每一道工序完成后都需认真确认签字,班组质检员在换轮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把关,检查电缆,配管断开后的包扎捆绑,落车后中央悬挂装置状态,组装时的扭矩、跳动量以及组装后的安装状态,控制作业质量,抬车后需对电气和风管连接等进行确认。段专职质检员携手技术员加强对班组兼职质检员业务指导,并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签字确认。

5.3.3 整车换轮作业完成后,工班长和安全员对全车恢复情况复查确认,通电前需确认接地线拆除且车辆状态符合运行条件,工班长完成换轮工单流转给计划调度,并通知计划调度下达换轮车辆列检工单。

5.3.4换轮车辆进入列检流程后,参照列检质检流程执行。

5.3.5换轮车辆正线试验运行由转向架班组向车辆段计划调度提报申请,段计划调度负责办理上线调试手续,通知乘务段派安全员和司机配合,并安排作业班组人员、车辆段专职质检员、技术人员参加,正线运行完成后在《换轮作业记录表》上共同签字确认。

5.4 车辆段重(全)检质检流程

5.4.1由维修人员、班组兼职质检员、段专职质检员三个岗位人员完成流转,实现重(全)检作业的质量把关和交接工作。

5.4.2维修人员严格按《单轨车重检操作规程》或《单轨车全检操作规程》作业,班组质检员在每一道工序完成后都需认真确认,严格按照重(全)检工艺文件执行检修作业。段专职质检员对重点环节的实施检查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个流程。

5.4.3 重(全)检作业完成后,车辆进入列检流程后,参照列检质检流程执行。

5.4.4重(全)检车辆正线试验运行由车辆段计划调度提报申请,并负责办理上线调试手续,通知乘务段派安全员和司机配合,并安排重(全)检工班机械、制动、电气等班组成员,以及车辆段专职质检员、技术人员参加,正线运行完成后在《QKZ2型单轨列车重检上线调试交车单》上共同签字确认。

5.5车辆故障维修质检流程

车辆故障维修质检流程由维修作业人员,班组兼职质检员或专职质检员,地勤司机三个岗位人员完成流转,实现故障维修作业的质量把关和交验。

5.5.1.故障维修人员在进行车辆故障作业中严格按相关部件工艺或作业指导书规定程序作业,处理后检查确认。

5.5.2一般机械故障处理完成后,由班组兼职质检员负责质检验收。

5.5.3一般电气故障处理完成后,由班组兼职质检员负责质检验收,需通电检查验车则通知地勤司机配合。

5.5.4清客掉线、未出库、扣修故障时重要的机械部件更换后,需段专职质检员进行检查确认。

5.5.5清客掉线、未出库、扣修故障时重要的电气部件更换后,需段专职质检员进行检查确认,然后通知地勤司机上车通电检查验车。

5.6 故障品修复质检流程

5.6.1故障品修复质检流程,由维修人员、段技术员、段专职质检员、材料员流转完成。

5.6.2故障品修复完成后,段技术员、段专职质检员确认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合格证,维修班组交付段材料员入库使用。

6、地铁车辆质检流程

6.1 地铁车辆列(周)检质检流程

6.1.1由维修人员、班组兼职质检员和地勤司机三个工作岗位完成流转,实现列检作业的质量把关和车辆验收交接工作。

6.1.2列检作业严格按《地铁车辆列检规程》要求范围进行检修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进行自检、互检,班组兼职质检员对重点部位抽查,然后由工班长和班组安全员对地沟进行安全确认,整车列检完毕后通知地勤司机列检完毕,申请交车验收,同时工班长完成列检工单。

6.1.3地勤司机接到交车验收申请后,按《地铁车辆通电试验质量标准》进行检

查,班组兼职质检员配合实施,对地勤司机发现问题,责令作业组成员整改,并做好质检工作记录。地勤司机确认具备上线条件后完成列检工单,流转给计划调度关闭工单。

6.2 地铁车辆月检质检流程

6.2.1由维修人员、班组兼职质检员、段专职质检员和地勤司机四个工作岗位完成流转,实现月修作业的质量把关和车辆验收交接工作。

6.2.2月修车停电检修完成后维修人员进行自检、互检,然后由班组兼职质检员进行重点复查,确认转向架构架锈蚀损伤,车体支撑装置,齿轮箱油,基础制动单元,受电弓,车钩,车门装置,空调装置的检修情况、安装状态符合工艺标准,断流器箱、VVVF逆变器装置、SIV装置等电器箱的安装状态良好,方可进行车上通电作业。

6.2.3在通电检修完毕后,需对车内所有外露部分的清洁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车辆上线条件后,由工班长通知地勤司机通电收车。

6.2.4地勤司机按《外勤值班员一次收车作业标准》进行动态检查验收,班组兼专职质检员配合实施,对地勤司机发现问题,责令作业组成员整改,并做好质检工作记录。整改完成后,地勤司机确认车辆状况符合上线运行条件后将月修工单流转给段计划调度。

6.3 地铁车辆架修质检流程

地铁车辆架修质检流程后续予以补充。

6.4车辆故障维修质检流程

车辆故障维修质检流程由维修作业人员,班组兼职质检员或专职质检员,地勤司机三个岗位人员完成流转,实现故障维修作业的质量把关和交验。

6.4.1.故障维修人员在进行车辆故障作业中严格按相关部件工艺或作业指导书规定程序作业,处理后检查确认。

6.4.2一般机械故障处理完成后,由班组兼职质检员负责质检验收。

6.4.3一般电气故障处理完成后,由班组兼职质检员负责质检验收,需通电检查验车则通知地勤司机配合。

6.4.4清客掉线、未出库、扣修故障时重要的机械部件更换后,需段专职质检员进行检查确认。

6.4.5清客掉线、未出库、扣修故障时重要的电气部件更换后,需段专职质检员进行检查确认,然后通知地勤司机上车通电检查验车。

6.5 故障品修复质检流程

6.5.1故障品修复质检流程,由维修人员、段技术员、段专职质检员、材料员流转完成。

6.5.2故障品修复完成后,段技术员、段专职质检员确认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

合格证,维修班组交付段材料员入库使用。

7、售后服务质量管理流程

7.1、为提高新车交车质量,实现“供车充足,质量可靠”的目标,与售后厂家搭建沟通渠道、消息互通的平台。

7.2、本流程适宜单轨和地铁新车的质量管理(包含《车辆故障处理流程》及《QKZ2单轨/DKZ 地铁车辆新车验收流程》)。

7.3、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限期整改;完善备检资料。明确各类人员职责,配置适宜的资源,并能够对质量体系进行有效控制,达到有的放矢的目的。

7.4、车辆分公司质量管理工程师对售后服务质量管理流程进行监督,段专职质检员全程参与流程中,对流程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分公司。

8、相关文件

8.1、《QKZ2单轨车辆通电试验质量标准》

8.2、《DKZ 地铁车辆一次收车作业标准》

8.3、《车辆零部件检修管理办法》

8.4、《车辆故障处理流程》

8.5、《QKZ2单轨/DKZ 地铁车辆新车验收流程》

车辆分公司

2012年5月10日

单轨车辆通电试验质量标准

地铁车辆一次收车作业标准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本一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队主管,并进行维修。 第6条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向车队主管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队主管审核预算费用后,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经车队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10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须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1000元以上维修项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修理。 第7条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公司的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部门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车队主管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队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业务部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综合部填写《派车单》申请调派,综合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等。填写完整的《派车单》交由综合部备案。 第二条车辆使用 第三条 第四条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车辆保养 1.车辆应由公司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

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14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第一次提示注意,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后个人负担罚款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宁夏喆睿工程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一、基本原则 1、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2、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3、驾驶公司车辆外出须经过部门经理同意后可以外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5、公司车辆无总经理批准严禁外借车辆。

[管理制度]公司车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公司车辆运行维护管理 办法

Xx公司车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试行)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贯彻**公司、*公司车辆管理有关规定,提高我公司车辆管理水平,“明确目标促管理、强化责任抓落实”,使车辆管理工作进壹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根据有关交通法规、条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对车辆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和考核。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对车辆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我公司及所属各部门购置、转入,且于生产技术部注册登记的各类机动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壹条车辆管理的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车辆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组成,下设车辆管理办公室。办公室由生产技术部和部门车辆管理的关联人员组成。 第二条工作职责 1、车辆管理委会的工作职责为:全面负责公司车辆管理工作,从公司运营管理的角度负责指导公司车辆管理。审批发布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设置车辆管理组织机构,决策车辆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生产技术部的工作职责为:生产技术部是公司车辆资产和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交通法规,且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向公司领导汇报车辆管理工作情况,且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 负责车辆的更新、入户建档、报废等管理工作;协调且指导完成每年车辆的年审工作。负责安排车辆的大修、保养及维修工作。 负责车辆运行费用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车辆百km油耗标准的制定及油耗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参和台班费年度指标的测算和部门台班费指标的分解工作。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 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 办公室的总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 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 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 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 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 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经理反应。 2.6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篇一 一、目的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车辆。 三、车辆维修保养负责人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车辆对应驾驶员负责。 四、成立鉴定小组关于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公司成立鉴定小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员由组长指定的2名人员(含司机)担任。鉴定小组的职责:鉴定维修保养后的车辆状况是否合格;鉴定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合理性。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 1、新车走合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2、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 3、各部门车辆需进4S店或汽修厂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向其部门经理报告,由驾驶员说明具体情况。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5、对于维修保养费用预估在2000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部门经理批准;2000元及以上的必须开具《车辆派修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

6、维修时更换部件须将旧(坏)件交回公司验审。 六、费用的报销与鉴定 1、车辆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凭明细单据予以报销。费用单据的各项开支必须清晰明了的进行标注,不得笼统合并费用。 2、车辆维修涉及更换部件的,旧(坏)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3、对于驾驶人维修保养车辆后的费用单据,鉴定小组要及时查阅,依据符合市场价原则进行评定,对于费用不清、费用不合理部分有权质疑。对于维修保养人(驾驶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费用,或者鉴定小组认定的不合理费用,均由维修保养人(驾驶员)自行承担。七、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实施,企管部跟进。 为了减轻汽车各部件的磨损,防止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延长汽车的使用寿命,降低燃料、配件及轮胎的消耗使汽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特定出如下保养制度。 一.例行保养:指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进行的保养,作业内容有: 1.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 2.检查安全机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 3.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 二.一级保养:车辆每行驶500-3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保养,以清洗、检查、润滑、紧固为主,内容是: 1. 清洗化油器、空气、汽油滤清器,更换机油。 2.按规定部位润滑脂,检查变速器、转向器,后桥的润滑油面高度,

公司用车管理细则

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有效利用和节约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使用人的确定 1、公司车辆指定专人驾驶,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员驾驶,特殊情况除外。 2、特殊情况划分: 2.1、指定司机不在岗时,可允许本公司其他人员驾驶。 2.2、经总经理、部门经理批准,公司车辆外借时。 3、公司车辆使用者均称为驾驶人员。 4、驾驶人员资格:需有丰富的驾驶实践经验,拥有C1或以上驾驶执照,一年以上驾龄。 第三条车辆管理办法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 2、一般情况下公司车辆由指定人员负责驾驶并管理车辆,司机不得随意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否则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 3、经公司部门领导批准,可由本公司人员公出时使用。 4、在驾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油箱、油量、刹车、机油等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司机维护车辆内、外清洁工作,保持车内整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6、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或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7、车辆闲置时需将公司车辆统一停放在停车场。司机不得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和私用,如出现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事件,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承担的外,余下的由专职司机承担100%责任。 8、公司车辆在使用时需如实反映出车里程数和用油量等。 9、车辆钥匙、行驶证、油卡由部门领导保管,不得随意转交他人,如需用车在办理用车申请批准后交与驾驶员,用车完毕后将车辆钥匙交还部门领导。驾驶员使用过程中不得将以上物品转交他人。 第四条用车优先级别及管理审批权限 1、用车申请条件 1.1、领导用车:因总经理等公司领导需要,接送客户或外出(优先安排)。 1.2、业务用车:因业务人员出差业务地或接送客户。 1.3、实施、维护用车:因项目实施、维护所需。 1.4、市内外运送货物。 1.5、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 2、用车优先级别:按申请条件顺序(先报先派和特急、特重要先派)优先使用车辆。 3、管理审批权限 3.1公司高层出车,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直接派出。 3.2部门日常业务用车、出差需要、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因私用车需副总经理批准)等由部门主管直接领导派车。 第五条用车管理程序

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式).DOC

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制度范本、DOC格 式).DOC 母公司: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指====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战略发展部:指====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部。 董事、监事:除特别说明外,指====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人事经理、其他经子公司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条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唯一接口部门。 第四条母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第二章股东会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由投资各方组成,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子公司必须单独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和其他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第三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 第八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 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 4、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5、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

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运行安全,现针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特制定以下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司车辆使用程序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 2、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按照行政部派车规定进行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1),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度车辆。出车结束后,驾驶人需填写车内的《随车单》(附件2),并到行政部做用车归还登记。 3、车辆使用按先工作任务为先、后其他事项的原则安排。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日常市内宣传使用,无须每次提前到行政部登记,使用部门自行登记,行政部抽查,超过50公里或者出市区使用要提前登记。出现登记里程差异20公里及以上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差异每增加20公里罚款翻倍);行政部抽查过程中发现临时集中登记的情况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100元/次罚款。 4、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行政部核准后方可调派。 二、费用管理 每月7日前,行政部按车次统计各部门和子公司出车里程,并按各车费用标准计算用车费用,报财务部门进行分摊。 三、公司车辆驾驶人职责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加强车辆保护意识,爱护车辆。使用方在用车时,发现不正常项(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车灯、方向灯、外观等),有责任立即加补或调整,并及时通知行政部。 3、保持车辆卫生整洁是每一个驾乘人员的义务,车厢内杜绝吸烟。每位驾驶人员出车结束后应及时清洁车辆卫生,保证车辆内设施齐全、座椅整洁。后备箱在使用时尽量用报纸等物品做+好保护,避免刮碰或污染。车辆归还时,行政部负责检查车辆卫生,凡发现不合格项,将对车辆使用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4、严格按照《用车申请单》注明的用车事由、时间、地点出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经查实每次罚款1000元,并补偿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5、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行车记录填写《随车单》,乘车人员按规定签字核实。 6、出车结束后公司车辆必须当天归还,并且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严禁异地停放。 7、用车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由车辆驾驶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在违规日后1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罚款交至行政部,并协助行政部到相关部门接受处置。 8、如在公务用车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行政部及主管领导,通知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办理赔偿手续。驾驶人承担由其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如若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将由驾驶人承担。凡是由于当年车辆事故过多造成次年车辆保险费率上调,上调的费用将由所有发生事故的车辆驾驶人所在部门进行分摊。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规定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车辆修理保养管理办法目录 一、车辆修理保养原则 (一)以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 (二)以维护保养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 二、车辆维护保养内容和标准 (一)定期维护 1、日常维护 2、一级维护 3、二级维护 (二)非定期维护 1、换季维护 1)换入夏季维护 2)换入冬季维护 2、走合维护 三、车辆修理内容和标准 (一)大修 (二)项修(总成大修)

(三)临修 四、车辆报修程序 五、车辆修理及外委修理的审批权限 (一)车辆内部修理权限的界定 (二)车辆外委修理审批和结算 六、车辆内部修理保养过程的相关要求 (一)修理作业要求 (二)竣工验收要求 (三)建立《汽车修理档案》 (四)修理保养工期要求 (五)修理质量保证期及责任界定 (六)公司内部结算 车辆修理保养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车辆修理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建立健全车辆修理保养管理制度,严格车辆检查修理程序,合理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公司车辆使用及管理特点,制定本车辆修理管理办法。 一、车辆修理保养原则 车辆修理实行公司集中管理、统筹安排、职能管控、修配厂按规运作、车辆管理单位认证监督的模式。

(一)以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在公司修配厂进行修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安排车辆外出修理,特殊原因必须外修的,修车单位填写《车辆外委报修单》(附件一),《车辆外委报修单》一式三联(第一联:财务,第二联:技术,第三联:修配厂),经修配厂签字确认后,由技术部组织修车单位共同到专业或指定厂家外修,外修厂家由技术部、修车单位和修配厂共同确定,外修项目和费用经公司计划平衡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支付。 (二)以维护保养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 车辆修理保养制度要切实做到“养重于修”,“养重于用”。 维护保养制度:为保持车辆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输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必须按期强制执行维护保养作业制度。 修理制度:车辆整车或总成出现局部或整体的损伤、变形、磨损、腐蚀等损耗,达到使用极限、性能下降、丧失工作能力,为消除故障,防止拖延修理造成车况恶化,必须采取技术性措施进行修理,恢复性能,车辆修理要根据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的结果进行。 车辆修理保养必须建立原始记录本,一车一本,随车携带,车辆进行修理和各级保养作业后,驾驶人要随时记录,记录要详细准确。公司技术部要随时跟踪检查。 二、车辆维护保养内容和标准 (一)定期维护 分级: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 车辆日常维护是各级维护和保证车辆正常运行的基础,以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为作业中心内容:对汽车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视补给;对汽车制动、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车辆使用管理 一、职责 1、管理中心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配送车辆由营销部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综合办公外出需填制《车辆出车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配送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登记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3、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4、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

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5、驾驶人员下班车辆自行保管。务必保证车辆的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三、物流配送车辆使用管理 1、由公司营销部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西宁市路况、路名。 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6、送货车辆驾驶人员应填制《车辆派遣登记表》,与库房、工地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清点、交接工作。否则出现货物不符情况将根据《车辆派遣登记表》交接签字确认责任人并付全责。 7、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车辆用油管理 一、职责 1、公司管理中心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 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1

文件发放审批表 编号: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规定(修订) 一、总则 随着国家新交通安全交通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车辆管理,保证各部门单位公务用车,合理调配资源,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逐步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本着“方便管理、安全用车、节约开支、提高效率、避免违章、优质服务“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该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车辆。 三、车辆使用 页脚内容1

因公用车的,综合部根据用车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以及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 1.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综合部核准后采用多部门合并出车,以降低出车频率,降低用车费用,保证车辆安全。 2.本地区以外出车或用车超过一天,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用车计划,分管副总以上领导审核,核准后综合部派车。 3.自行驾驶的用完车并经审车后即时将车钥匙送回综合部,未即时送还钥匙的罚款10元—50元,未经批准擅自用车的,罚款50—2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自负。 4..各部门所管理的车辆,把车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下午下班后用车及私自把车开回家及办私事的罚款500元,因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综合部备案。 5.因工作需要用鲁JYN959商务车必须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 6.凡私人用车需本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使用,未经批准擅自用车的罚款100—2000元,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四、加油卡的管理及核算: 1、公司内部车辆油卡管理:公司内部车辆一律使用加油卡,加油卡定车使用,一车一卡,每车配有一卡,为便于核算加油费用,加油卡每次充值5000元,作为成本核算的一个周期。 2、销售区域车辆:销售区域车辆加油,因出发在外地不能使用加油卡的,当事人根据加油发票报销,同时到综合部做好加油登记,经审核后方可报销。 3、车辆燃油费用计算:费用按单车行驶百公里/燃油(公升)来计算,超用部分自己承担。 4、因特殊情况使用现金加油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到综合部登记。 5、加油卡的使用和保管:司机应妥善保管加油卡,做好加油卡的交接,如有丢失,由领卡人负责,并及时通知综合部进行补卡,补卡费每张50元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丢卡人自己承担。 6、临时车辆(符合条件的车辆)没有加油卡的到综合部领取加油卡,并做好加油登记,车辆行驶公里数。 7、司机加油单的资料每次如实填写:加油核算表季度台账,每季度的第三个月25—28日前将季度用车里程费用呈报负责人审核,并审核实际里程,将超出费用分摊至个人,并公示整理存档。 页脚内容2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办公室车辆管理员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 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办公室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 车辆使用范围 4.1.1 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 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 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 车辆使用程序 4.2.1 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办公室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 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办公室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 4.2.5 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

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 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 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5.1.3 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 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办公室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 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 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 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 管理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 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 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版本号:A17/0 JY/GZ-XZ-035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车辆行驶安全,有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维修和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三、职责 1)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确保做到货比三家,保证维修服务点的品质及成本,并对公司车辆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2)车辆定损专家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 3)司机负责分管汽车的年检、维修及保养(在公司指定的地点),汽车日常清理。如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并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确认保养、维修合格。 4)行政专员负责维修记录等资料的存档。 四、工作流程 1、保养 1) 保养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保养场所进行,司机不得自行选择保养场所。 2) 定期保养内容如下: a) 行驶5000公里,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 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b) 行驶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2、维修 1)维修必须在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进行,司机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当车辆出现轻微故障,司机应将车辆开至公司指定的维修厂进行定损,

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发起《车辆维修申请单》审批,当维修金额<1000元,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审批;当维修金额≥1000元,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车辆定损专家、车辆专用使用人共同审批。审核通过后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综合办公室主任确认维修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3)当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司机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的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如故障严重,口头向综合办公室主任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维修后回公司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并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4)当维修费用超过3000元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建立车辆档案 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生产部统一管理。目前车辆包括:福田双排、长安面包、奇瑞轿车、帝豪轿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物流、后办公;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生产物流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财务需要或客户工地特殊情况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任何人需要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双排、面包车由生产部使用,由生产部下属物料部负责车辆加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需告知生产部方可使用。奇瑞轿车归营销中心使用,并享受燃油补贴,具体见《车辆使用协议》。帝豪汽车归总经理使用,由总经理自行安排。其他部门用车需向总经理申请。为保证生产及物流工作顺利进行,所有非物流部部门如需借用司机及车辆的,必须向生产部提出申请,在未得到生产部同意的情况下的司机擅自安排按离岗处理。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物流部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气)由公司统一购买,油(气)票(卡)由财务部发放登记,双排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气)。 八、财务部建立车辆的用油(气)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物流部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物料部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特殊情况下公司安排的除外);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开支,进一步做好行政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中建城设公司所有公务车辆。 2、中建城设公司公务车辆分为综合部直管车辆、公司领导专用车辆和单位定向车辆 三、职责和权限 1、直管车辆由综合部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2、定向车辆正常情况下由所在单位管理、调度;专用车辆正常情况下由使用人直接调度,综合部管理;公司特殊需要或定向单位(使用人)没有外出任务时,由综合部实行统一调度。 3、公司公务车辆的证照办理、车辆年审、车辆保险、车辆报修等事项统一由综合部负责管理,按车建立《车辆证件登记表》。 4、综合部有权对各单位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派车规定 1、派车范围:原则上为中建城设公司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及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可由综合部根据情况适当安排;其它人员原则上不安排车辆,但可以搭乘顺向车辆。 2、派车原则:综合部派车时遵循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先领导后部门和能够合并用车尽可能合并用车的原则;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原则上非公司领导或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长途不派车;三人以上、任务紧迫或携带物品较多时可酌情派车;一般客人来公司,原则上不安排长途接送;各单位(部门)长途用车符合规定的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用车手续。 3、公司主要领导的用车相对固定,可直接与专车驾驶员联系,由专车驾驶员告知车辆管理人员后出车。 4、各职能管理部门及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用车应事先填写《用车审批单》(见附件1),由综合部车辆管理人员协调后统一派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写《用车审批单》者,应先电话联系车辆管理人员,有出车条件的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车辆统一合理化使用,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情况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综管部直管车辆、工厂专配车辆。 综管部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公司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公司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 工厂专配车辆:为运送公司商品及公务物品专用车辆;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职员或物品。主要用于工厂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综管部对工厂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 综合办负责(不含领导个专用车辆)公司车辆派遣使用, 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工厂专配车辆由工厂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公司综管部负责监督,财务部负责费用报销审核。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

效的管理车辆。 3.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需由她人驾驶时,应尽善驾驶人 责任。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定期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4.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综管部保管备案,并审核 安排一切违规费的缴纳及维修。 5.公车的保险、年检、油料有综管部负责。因公用车产生的 路桥费、停车费、等参照公司财务制度按照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三、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或个人因公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 单》(附表1)经主管领导核准后交综管部调派并备案。无或未审批的《用车申请单》的,司机禁止出车。 2. 《用车申请单》应详填用途及装载品名、数量,需加注里程 数。但能够用“出货清单”代替。 3. 综管部对审批经过的用车申请,(前台/内勤)填制《车辆 出行及加油记录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录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4.司机收到《车辆出行及加油记录表》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 油量情况,司机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车辆出行及加油记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公司货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审核并预算费用签字后报综合办进行审核,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由车辆主管报请综合办主任批准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项目的,由综合办对车辆进行现场验证,报请总经理批准修理。 第7条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公司的公务用车和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书面维修项目申请,由综合办主任组织人员现场验证,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

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 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中修、大修项目必须由综合办参与验收签字,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第12条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第13条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交综合办办签字验收,登记入库。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14条车辆替换的配件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保管。 第15条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记造册。 第三章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制定修理厂点每月25日前到公司统一结算,当月可开具正规税票的当月给付,当月不能开具正规税票的,可先行请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待正规发票到位后再行换票给付,每月超过25号以后的没有确认前的费用不予报销。其中制定修理厂的

企业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汇总

企业公司车辆管理办法汇总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 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 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 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 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 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 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

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 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 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 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 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 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 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公司本部车辆管理办法

中国电信大理分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车辆的管理,有效地提高现有车辆的利用率,节约成本,降低消耗,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更好地支撑经营发展、网络建设和行政接待等工作,按照“明确责任,严格考核,统一管理,侧重使用”的原则,对大理分公司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大理分公司本部所属一切机动车辆,即:领导专用车辆、配置到部室的车辆、网资公司及配置到13区、县分公司的行政与生产车辆。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管理机构和职责 (一)综合事务部对公司本部车辆,驾驶员实行全面管理;各区县分公司办公室对所属车辆及驾驶员实行全面管理。 (二) 负责车辆、驾驶员业务技术管理,组织驾驶员政治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令和[交通法],处理交通事故,并

提出处理意见。

(三) 负责起草、编制车辆使用费用计划,负责日常油料、零配件、车辆维修顷目、停车、过路费以及驾驶员出差补贴的核定和管理。 (四) 受理分公司内部各部门用车申请,合理调度车辆,确保公司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分公司车辆年检、驾驶员年审及车辆保险、办理车辆异地年检通知等工作。 (五) 做好单车核算,对每辆车的汽油、维修、零配件(大件的使用)、过路费等按月准确统计、公布存档。 (六) 负责与交警和交通管理部门工作联糸,负责区、县分公司车辆往来商务活动的需求,以确保车辆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驾驶员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驾驶员职责 (一) 在综合事务部和区、县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指挥、调度,遵守[交通法],安全行车,商务保密,严禁酒后驾车,随时保持车辆完好的技术状况和车容整洁。 (二) 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认真做好“三个服务”,搞好团结,讲文明,守纪律,维护企业利益,遵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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