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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办理指南

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办理指南
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办理指南

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0-12-7 1、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用户开通手续?

用人单位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确认并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

2、所有用人单位均需重新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吗?

原已开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的用人单位,可继续使用原用户登录名及密码,不需再重新开通新用户。

3、用人单位应如何办理劳动用工登记手续?

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⑵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后,应于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可从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导出),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等资料,就近到市或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4、用人单位发现网上录入的就业信息有误怎么办?

市及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应当场核对网上登记信息。符合要求的,在《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上加盖“就业登记专用章”。对网上登记信息录入不准确或错误的,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修改。

5、用人单位如何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办理解聘手续?

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⑵对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含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和申领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的人员),用人单位应于劳动用工登记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可从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导出),连同职工档案等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其中,市内四区用人单位到市就

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五市三区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

⑶对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只需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操作,无需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30日内又被新用人单位招用的,如何办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30日内又被新用人单位招用的,原用人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并办理解聘备案确认。劳动者不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可直接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新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确认。

7、用人单位登录不上系统,应该怎么办?

首先,确认各就业服务机构已经维护过用人单位的信息;其次,核对用人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是否正确;第三,联系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并提供单位编号和名称,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查找原因。

8、用人单位忘记密码怎么办?

点击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登录窗口的“相关表格点此下载”,下载并填写《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密码恢复申请表》,说明原因并盖单位公章后,到单位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重置密码。

9、《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青岛市就业信息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书》等劳动用工相关表格如何下载?

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点击右下方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后可以有两种途径下载,一是在首页 [办事大厅]中选择“劳动用工网上登记”栏目,在用户登录界面中点击“相关表格点此下载”;二是点击首页[便民服务]后,选择“表格下载”,再选择“劳动就业”栏目中下载相关表格。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完整

附件2: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流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用人单位招用职工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就业服务机构的招用职工登记表,劳动者本人的《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已填写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新办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在招用后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上期已履行的劳动合同文本一份及《劳动用工备案表》; 4、续签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应在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劳动用工备案表》上加盖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并注明备案日期。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1、用人单位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或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持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2、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变更前劳动合同文本及变更依据、《劳动用工备案表》; 4、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5、《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和《劳动用工备案表》; 6、备案部门要求的其他手续。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发生变更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变更后30 日内到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经审查后,在《劳动合同登记

新办企业网上预登记操作指南

新办企业网上预登记操作指南 一、登记流程: 1、进入苏州吴中地税局网站,点击办税服务厅→进入办税服务大厅→登记事项→设立预登记→企业预登记申请录入(点击进入)→填写→提交→打印登记告知书(登录方法一) 2、打开浏览器,登录江苏省地税局网上办税统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点击企业预登记申请进行办理(登录方法二) 3.按规定将资料报送至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税税务登记窗口。 4、打印税务登记证书,获取税务管理码。 二、录入注意事项 税务登记表信息: 1.税务登记类型:按企业实际情况选择 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编号末尾:为‘S’、‘N’的,则选择“内资企业税务登记”; 如无标记,外商投资的则选择“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 港澳台独资或合资企业则按照投资比例选择“港资企业税务登记”或“台资企业税务登记”或“澳资企业税务登记” 外国代表处机构选择“外国企业税务登记” 2.纳税人名称:填写企业名称 3.登记注册类型:按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分公司按照总分公司类型填写) 4.批准设立机关:企业选择为“工商部门” 5.组织机构代码:录入正确的9位数字(“——”无需录入) 6.开业设立日期、生产经营期限、证照名称:以营业执照为准填写 7.证照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15位) 8.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地址:以营业执照为准填写(注册地址与生产经营地址应相一致) 9.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10.核算方式:独立核算(若企业为分公司则按实际情况选择) 11.单位性质:企业 12.从业人数: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13.适用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保险业企业选择为“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民办非企业单位选择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用户手册-企业网上注册系统

企业网上注册系统 用户手册 (企业用户) 目录 (一)系统概述 依托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天津海关网上注册系统,以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及电子口岸平台为媒介,实现报关单位、报关员注册的网上预审批。该部分面向一般互联网用户,提供网上注册的录入和查询功能,提高海关信息化建设水平,减少申请人办事环节,降低办事成本。(二)运行环境 1、硬件设备 CPU:p4 内存:256M以上 打印机:普通喷墨打印机 2、支持软件 a.操作系统的名称:WinXp,Win2000/NT b.其他支持软件: IE6.0或更高版本 (三)使用准备 a.地址: b.打开IE,进入菜单“工具”-“选项”,打开选项对话框。IE7的用户请按如下图示操作。

c.在选项对话框中选择“安全”选项,单击区域中的“可信站点”,然后点击下方的“站点”按钮。 d.输入a中的地址,去掉下边的“服务器验证”选项,然后点击“添加”按钮,把地址加入到可信站点,点击按钮“关闭”返回到选项对话框。 d.点击选项对话框中下方的“自定义级别”按钮,在打开的窗口中找到“ActiveX 控件和插件”标题,并设定其中的“对未标记为可安全执行脚本的ActiveX控件初始化并执行脚本”和“下载未签名的ActiveX控件”选项为“启用”状态。 (四)操作说明 1、报关单位/报关员注册 如果用户对注册的细节不太清楚请点击主界面上【用户手册】,系统弹出说明窗口,请仔细阅读后进行注册。 1.1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 1.1.1注册 进入主界面: 点击【报关单位/报关员新用户注册】进入注册界面: 选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点击【下一步】进入协议注册界面: 请用户仔细阅读注册协议,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用户注册界面,不同意注册协议不允许注册。

1.劳动保障工作办事指南

劳动保障工作办事指南 一、《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2) 二、《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办事指南 (4) 三、失业登记续期办事指南 (7) 四、《黄埔区社区就业社保资助》办事指南 (9) 五、《用人单位办理流动人员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10) 六、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社保、医保的就业备案登记.. 12 七、黄埔区自主创业补贴办事指南 (13) 八、《黄埔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办事指南14 九、黄埔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服务指南 (15) 十、《黄埔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办理丧葬费、抚恤金及门诊金继承》办事指南 (16) 十一、《黄埔区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办事指南 (17)

一、《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受理对象 1.18周岁以下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非在校的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及在校的中小学生各入托儿童(包括非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 2.男:18≤年龄〈60;女:18≤年龄〈55,非从业、不能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退休金和1—4级工伤待遇的本市户籍的非从业人员。 3.男:≥60周岁; 女:≥55周岁,不能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1—4级工伤待遇的本市户籍老年人。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同一张A4纸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页)。 3.《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两份。 4.未成年人除需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生儿还需提供《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选择委托银行划帐缴费的,需提供建行、农行、工行、

新办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注意事项

新办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流程注意事项:一、工商注册登记后领取三证合一: 公司名称核查,申办人一般需要提供3~5个,由武汉工商注册代理公司统一交给工商局核查,如果名称通过即可得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如果公司经营范围内涉及到前置审批项目,需要先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然后再带齐材料到工商局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办人最好选择由公安局备案过的刻章社,公司全套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该证由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 注册公司提交资料虚假,工商局会根据情况做如下处罚: 1、根据《公司法》第212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2、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4、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假注册公司地址的法律责任 设立中公司若成立,将有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未成立的,由股东连带承担。具体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釆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

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国税、地税分别进行税务登记报到专管员核定税种: 办理税务登记制,按照相关规定,新公司必须在工商营业执照打印之日起30天内办理税务登记制.《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时,税管员会前往公司核实注册地址、企业法人及会计电话真实性,核实代账公司(个人)与纳税人之间的协议或授权书。 三、财务制度及财务核算方法国税备案: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办理公司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办事指南 (窗口办理) 一、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 用人单位续用流动人员,自续用之日起30日内;在劳动合同期内辞退流动人员,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 说明1:省属单位流动人员备案在省办理。 说明2:用人单位招用香港、澳门、台湾和外国人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和《外国人就业证》;国家规定可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直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不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二、提供资料 (一)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二)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其“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 1、电子版可到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表格下载”区下载,且必须按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 2、已根据穗劳社函〔2007〕1388号进行劳动合同签收公示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复印件后,可提交劳动者未签名表办理备案。 (三)属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仍有效的人员,还需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原《失业证》(未办理失业登记人员或失业登记失效人员不用提供)。 (四)流动人员在本市暂住证复印件(已办理暂住登记但未领取暂住证的可出示办理回执并提交复印件)。 (五)已婚育龄女性流动人员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六)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说明1:用人单位办理流动人员续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备案时不需要提交劳动者暂住证、计生证。 说明2:未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单位名称等变更的用人单位,先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或用工主体资料变更。

新 办 企 业 办 理 流 程 图

新设立企业办理流程图 开始 1、 工商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2、 申请人将材料向外经贸局申报 3、 外经贸局审核、批复 4、 质监局申领企业代码 5、 外经贸局核发批准证书 6、 工商办理营业执照 7、 代码证书地税登记国税登记外汇登记财政登记海关登记 结束 外资企业申办文件(除附件2、3、4外,建议资料最少准备3份正本) 1、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章程(附进口设备与原材料清单) 附件: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投资者身份及公证资料 3、投资者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外商银行资信证明 5、厂房租赁合约及房产证(复印件)(自建的为国土证) 6、董事会名单 7、董事会成员委任书(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聘任书) 1

办理流程编号办理流程环节流程环节描述承办单位本环节所需资料 1 办理工商名称 预先核准 申办企业名称工商局 申请表、投资者身份资料 (身份证或执照复印件) 2 申请人将材料申报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报批招商局审批 办公室 可行性报告、合同、 章程及相关材料 3 审核、批复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 及相关材料审核、审批 招商局审批 办公室 申办材料 4 申领企业代码申办企业代码 江门质监局 QQ:63287279 批文、名称预先核准书、 投资者资料(经办人身份证) 5 核发批准证书批准证书核发招商局审批 办公室 企业代码、批文 及相关资料 6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局批准证书、批文及相关资料 7 在有关部门备案在江门质监局领取代码证书 及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 江门质监局、地税局、 国税局、外管局、财 政局、财政局、海关 相关资料 2

公司注册网上登记流程指导(2014)

网上登记流程指导 一、网上登记系统操作流程 第一步:用户注册、登录 用户登录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网站(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点击“网上办公”中的“企业注册申请”或“企业名称预核准”窗口。首次办理网上注册业务,必须进行用户注册。 第二步:网上申请 填报登记注册信息,提交网上登记注册申请。 第三步:网上预审 属地登记机关由内网登陆“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待办工作”窗口,对外网上报的登记申请进行预审,做出“初审通过”或“驳回”的决定。对网上登记注册申请进行预审时,用户可登录服务系统查询预审结果。被驳回的申请,申请人按照驳回原因修改后再次上报。 第四步:递交材料 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打印登记材料,自登记机关初审通过之日起60日内,向属地登记机关提交与网上登记申请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 业务办理流程图如下:

二、用户注册:每个口令只能用于一个企业的名称查询和设立登记,不能在两个企业同时使用。 1、登陆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网址为: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根据业务需求,点击“网上名称预核准”或“企业注册申请” 3、在用户登录窗口,点击“注册”,注册一个用户名,设臵密码:

4、在以下的用户注册界面中填写用户信息: 注意:(1)应填写真实姓名及手机号,密码遗忘或被盗时,可通过手机短信重新获取; (2)一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一个邮箱只能注册一次,一个用户名仅可申请一个名称,及该名称的登记; (3)应牢记所申请用户名及密码。 5、用户信息填写完毕,注册成功后,点击页面下方“返回登录”选项,即可返回用户登录界面,输入刚刚申请的用户名、密码、 及验证码,办理名称或设立登记。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指南

劳动用工备案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 二、办理权限 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潍坊市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到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三、办理程序 (一)初次备案程序 1、各类用人单位凭《潍坊市劳动用工备案综合表》(附件1)、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申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用人单位信息,开通单位用户,分配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3、用人单位进入“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劳动用工信息的录入,并提交。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对通过,劳动用工初次备案程序完成。 (二)变动备案程序 1、用人单位发生增员、减员、续签劳动合同等行为时,可以随时登陆系统,通过录入变动信息进行增员、减员、续签劳动合同备案,保存并提交信息。 2、用人单位持变动备案相关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纸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时对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的变动备案信息和纸质备案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变动备案程序完成。 四、提交材料: (一)初次备案所需材料: 1、《潍坊市劳动用工备案综合表》;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增员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2、根据不同增员情形准备其中一项: (1)招工证明信(企业招用初次参加工作的社会人员办理招工手续,或者招用失业职工办理二次就业手续时就业服务机构出具) (2)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派遣证(企业接收派遣期内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时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出具) (3)复退军人安置信(企业接收政府安置的复退军人时民政部门出具)(4)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或调动联系函(企业职工调入时调入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5)劳动人事代理证明(企业在劳动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统一托管时代 - 1 -页

新办企业第一次报税流程

新手报税流程 初次报税者: 公司从税务登记到小规模纳税人再到一般纳税人(临时资格)、从国税地税零申报到现在的正常申报、我一路走过来了,其中有过期盼,有过欣喜,也有过失落,学会了许多……一直想找个时间把它们整理出来,看能否帮到需要了解办税流程的朋友,同时也感谢在办税过程中给矛我帮助的百度知道里的朋友们,谢谢你们!知识需要分享,我尽我所能把它们写出来,如有错误请帮忙指正,我一定尽早修正 一、 进行税务登记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在税务登记证上面有两个大大的红印戳-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当然还包括纳税人名称、法人代表、地址、登记注册类型、经营范围等。 二、申请自动扣税款 地税局是《**县地方税费“一户通”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后拿到税局当场办结,办好后拿下面的注册编码。 国税局则是《委托扣款协议书》其中乙方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丙方(银行)则需盖业务公章,日后申报的国税将从此协议书上的账号内扣除。 三、申请网上报税 地税局填表后专管员会给你一个注册码,拿回来后在浙江省地税网上进行注册,一个注册码可以申请三个用户号及密码,日后也只能用这三个用户进行网上报税;需要注意的是地税局的地税编码并非税务登记证上的浙税联字330421*********号,而是有专门的地税编号。 国税网上报税则首先需要去公司附近的电信局开通VPDN,VPDN 是虚拟拨号专网技术的简称,它是基于拨号用户的虚拟专用拨号网业务,利用IP网络的承载功能,结合相应的认证和授权机制,在公用网络中建立专用的虚拟数据通信网络。在国税网上报税时

北京社保网上办理开户网上预登记表格操作流程及填写方式

表格操作流程及填写方式 1、新参保单位需要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预登记;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csibiz 进入首页 2、点击“办事指南”下“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进入单位网上登记系统。 3、点击“初次登录“,按提示输入相应内容,进入“单位网上登记——录入单位信息”界面。 4、按照要求和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保存和提交。 点击“新参保单 位网上登记”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中的前八位“代码”单位名称中间几个字(不超过八个) 同工商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的执业证书的名称一致现办公地址联系固定电话 现办公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现办公地址邮编 执照中的“注册号” 执照上的“成立日期” 执照上“住所”要求与执照完全一致选择执照原件左上方的金色字体 执照营业期限为多少年 该栏目为工商局注册单位填写

该栏目工商局登记单位可不填写,不属于工商登记的单位需要填写填写:如机关、社会团体、事业、民办非企业等,外资企业也需按批准证书填写。填写包括批准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三项。 营业执照法人姓名或执业证负责人姓名 依据法人或负责人所持证件类别选择 法人所持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号码 依据证照类型选择企业、社会团体、事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 固 话 号 码 姓名 单位联系人 所在部门 单位联系人 除机关、事业单位等特殊群体外,均选择“其他” 组织机构代码证中 的“机构类型” 填营业执照中的“公司类型”或“经济类型 ” 选择“新成立” 依据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选择(最终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依据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选择,(最终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选定“行业代码” 后自动生成 选择“按月” 选择“独立” 选择“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选择“朝阳区” 选择“朝阳区” “缴费户开户银行行号“选择后自动生成 单位开立对公银行账户的单位全称 输入单位使用银行名字或交换号,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找到对应银行,点击“选择“即可。 单位使用的银行账号(帐号完整) 单位开立对公银行账户的单位全称 单位使用的银行账号(帐号完整) 选择“四险缴费所属经 (代)办机构”后,此空自动弹出

新办企业设立流程

新办外资企业设立流程 2008-12-02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区工商局) ⑴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⑵股东(出资人)资格证明 ⑶指定委托书 2、前置审批 涉及特种行业需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如医院、学校、建筑施工、运输、印刷、环保等),其中涉及到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审批项目以国家发改委、国家商务部公布的第24号令为准。 无前置审批,则直接办理下一步。 3、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区商务局) ⑴请示 ⑵外商独资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 ⑶外商独资企业章程 ⑷董事会组成名单 ⑸外方董事人员委派书 ⑹全体董事身份证件复印件 ⑺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通知书 ⑻资信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通知单办理(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⑴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区商务局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办理(区商务局) ⑴区商务局批复(原件) ⑵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书(原件) 6、工商营业执照(市工商局) ⑴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⑵区商务局批复 ⑶设立申请书 ⑷投资方身份证明 ⑸投资方资信证明 ⑹市商务局批准证书 ⑺股东名录打印件

⑻董事经理成员打印件 ⑼环保批复 ⑽法律文件送达书 7、公章备案及刻制 ⑴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⑵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工商执照备案(南彩镇工商税务所)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⑵公章 9、组织机构代码(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⑵区商务局批准证书复印件 ⑶赋码通知书 ⑷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居留证复印件) ⑸单位公章 10、存注册资金入指定银行 ⑴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及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⑵区商务局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⑶市商务局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资(本)金账户需有银行开户许可证 ⑸企业公章、财务章 ⑹预留印签 11、验资报告 12、统计登记 ⑴《统计登记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⑵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⑷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单位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 ⑸市商务局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⑹验资报告 13、外汇登记 ⑴备案登记申请 ⑵区商务局批复 ⑶区商务局批准证书 ⑷公司营业执照 ⑸组织机构代码证 ⑹公司章程 ⑺公章

5.劳动用工实名登记制度

劳动用工实名登记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山西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提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4〕4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公路发〔20 1 5)39 号),以及国家、交通运输部等主管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识别二代身份证、指纹等信息,建立施工单位施工作业人员信息台账,将其身份信息、从业资格、教育培训、从业经历、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系统化、信息化管理,实时记录人员动态信息,形成用工和信用管理体系。 第三条实名制管理遵循“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实施遵循“分类推进、逐步实施”原则。 第四条各分包单位单位应建立实名制管理细则,明确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各分包单位单位负责人是实名制组织机构中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各分包单位单位根据统一标准,按照“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原则,负责统筹建立本项目实名 制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应安全、稳定、可靠,严格防范非授权操作,

并至少具备以下主要功能: (一)信息的录入、编辑、生成、对接、交换、统计、发布。 (二)系统通过识别身份证、指纹等信息实现实名认证。 (三)实现对施工班组,以及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进退场登记、考勤。 (四)实现对用工情况的动态管理,实现对现场人员的服务,保障其权利。 (五)提供政府监督、企业管理、公众服务等所需要的用户平台。 (六)本办法和其他规定的其他功能。 第六条实名制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身份信息: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住址、联系电话,以及应急联系人及电话等。 (二)劳保信息:劳动合同、社保、体检报告等。 (三)从业资格和技能信息:职业资格证、技能证等 (四)培训教育信息:进场和日常技能、安全教育等。 (五)从业经历:从事高速公路建设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等。

用工备案操作说明及流程

劳动用工备案操作说明及流程 登录: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事大厅——用工备案系统 用户名:单位社保编号 初始密码:111111 登录后先改密码,重新登录后操作以下流程 操作说明 用工备案系统里需要企业登记三部分信息。以下的操作必须按顺序进行,不完成前一步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一步,在“单位管理”模块下点击“单位信息登记”,录入“单位附加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提示需要审核。 第二步,持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大连花园口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人事窗口审核单位附加信息。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可在“单位信息登记”里查询出本单位用工备案信息的审核经办机构。 第三步,在“备案管理”模块下点击“用工备案登记”,录入并提交用人单位与本单位现在所有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关信息。“用工备案登记”可以直接在网上系统里做,也可以在“综合管理”里下载模板批量导入。根据员工进入单位的时间和方式,备案分类分为三类,只有分类为“重就业”的信息需要到窗口进行审核: 1、2009年10月1日前进入单位工作的员工,备案分类为“补录在职”。 信息提交后系统默认审核,直接变成“已审核”状态,不需要到窗口审核。

2、2009年10月2日后进入单位工作的员工,备案分类分为二类: (1)“调转”:员工与前一个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后未进行失业登记,30日内进入本单位工作,而且前一个单位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里进行了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操作。 信息提交后系统默认审核,直接变成“已审核”状态,不需要到窗口审核。 (2)“重就业”:除补录在职和调转的员工外的其他员工。 信息提交后是“待审核”状态,需要到区或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用工备案窗口进行审核,审核后才能成为“已审核”状态。 审核时需要提交:从系统里打印的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劳动合同书。此外,大连市城镇户籍的职工还需要提交失业证(无失业证请办理失业证),其他员工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步,在“个人管理”模块下点击“个人信息登记”,录入并提交已完成用工备案登记劳动者的个人信息。 操作流程 第一步:单位信息登记 第二步:审核单位信息 上述步骤完成后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经营地所在的街道

办理社会保险网上预登记业务流程示意图

办理社会保险网上预登记业务流程示意图 注释: 1、参保单位为员工申报社会保险增员后,应于次月13日前向银行查询单位托收缴费情况。若社会保险费托收不成功,请于当月13日至20日之间及时到社 保中心登记部32号窗口办理【月报再收款】业务,并在中心财务窗口交款,缴费的同时请向财务部核对退票原因。 第一步:网上预登记企 业信息 1.新参保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 网上服务平台】 进行企业信息的网上预登记。 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csibiz 2.进入【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后,点击“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 点击“初次” 录入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号前八位)、单位名称 点击“确认”系统弹出单位预登记信息对话框,按照要求和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保存和提交。 3.预约登记单位提交成功后,下载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登记表中右上角有登记交易号) 提示:网上预登记操作指南及填写指导请登录北京市朝阳区社保中心网站: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download 第二步:审核登记 1.审核《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网上预约登记单位提交成功后,在三十天内携带相关材料(见背面)到朝阳社保中心经办大厅二层登记部20号至30号窗口排队办理审核 2.登记并领取社保登记证:预约登记单位审核通过后,准予登记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3. 领取预约取号密码:此密码用于预约中心及各分中心收缴业务。可凭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到登记部32号窗口领取。 4.签定《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社会保险的收缴和支付目前采用银行委托方式,新登记单位须及时与填报的开户银行签定《授权书》,相关文本请向银行索取。(《授权书》无需填写合同号,签订后无需向社保中心提交) 社保四险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银行名称:工行朝阳支行营业室 行号: 1227 账号:0200003409014426921 社保医疗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银行名称:北京银行东大桥支行 行号: 347 账号:2001201116042-94 温馨提示 1. 办理数字证书: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在社保经办大厅一层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办理数字证书事项。申请所需材料可参阅:朝社保发[2011]2号文《关于规范参保单位办理北京市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业务的通知》。(朝阳社保网站) 注:有因地税或住房公积金业务已购买过数字证书的单位,可兼作社保业务,具体绑定事宜,请咨询社保经办大厅一层数字证书服务网点。 数字证书电话:59796320 2.单位用数字证书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日常社保经办业务。 操作咨询电话:96102;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3、社保经办业务提交后,及时查询反馈情况。新参保人员申报成功后,需及时预约中心或各分中心网上申报号。递交相关表格及材料。具体业务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 中心收缴部:85823090-233 CBD :59001697 双井:67771522 奥运村:58236104 酒仙桥:64316637 温馨提示 1、 领取医疗存折:医疗新参保人员,正常缴费满3个月后,单位经办人持《社保登记证》和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到北京银行东大桥支行领取医保存折。具体办理时间和流程请咨询银行。 2、 领取医保卡:新参保人员提交个人信息登记表及已参保人员提交了二次采集表后,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制卡情况: ① 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点击“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查询 电话:96102 ② 酒仙桥分中心社保卡管理部查询医保卡制卡情况。查询电话: 64332770 注:转入人员原有的医疗存折和医保卡仍然延用。

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指南

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流程指南 一、企业申请开通网上备案系统: 企业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用人单位开户申请表》、《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就业促进科领取)各一份,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等材料送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审核,。经审核若通过,2日即可开通;审核不合格者通知用人单位,指导其规范后,重新申请。 二、企业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用户名为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或工商营业执照号码,密码为888888),将现有人员上传录入到用工备案系统。程序如下: 第一步完善企业信息:在“企业信息管理”栏,完善企业信息情况,为以后登录工作做准备。 第二步:“劳动用工管理”栏点击“劳动用工登记”:输入劳动者身份证号码,提交后依据提示逐步完成,直至劳动合同书上传结束。 三、企业劳动用工变动备案手续(书面备案与网上备案同步进行)。网上备案系统开通后,企业如有人员变动,按下面程序办理: 第一步:网上备案

增加人员时,用人单位在办理书面劳动用工备案前需登陆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网站,将需书面备案的人员信息录入到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见二项)。 其他人员变动时,先点击“劳动合同管理”:选择劳动者,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合同“终止”(“解除”、“续订”)—“提交”;后点击“劳动用工管理”:根据用工变动情况点击“终止”(“解除”、“续订”)—“提交”。 第二步:书面备案 1、增员所需材料: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花名册(电子版就业促进科拷贝);⑵合同制职工备案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备案表、职工调动申请表、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备案表等其中一项。 2、减员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和花名册(电子版就业促进科拷贝);⑵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3、续签所需材料: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书和花名册(电子版就业促进科拷贝);⑵新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步:出具备案证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提报的书面 和网上备案信息,出具有关备案证明。用人单位凭劳动用工备案有关证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

企业可以在网上登记注册吗

公司登记注册是开始创业的第一步。公司登记注册是需要一定资本的,资本是全体股东出于公司经营需要,提供或承诺提供给公司的资金总数。今天嘉和万向的小编重点为大家介绍的是企业可以在网上登记注册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现在网络系统越来越发达,网上办事也更加方便了,想要注册公司的创业者,也可以在网上提交资料申请注册,比较方便省事。虽然在网上提交的时候,上传资料等待审核比较繁琐,但是这也是注册公司的一种渠道。 1、登录系统。特别提示:在进行网上业务申请时,需要先拥有本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在进行具体申办操作前需要登录以确定您的注册信息。 2、选择类型。根据所申办业务,选择“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登记”、“注销登记”、“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户外广告登记”、“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登记”、“固定印刷品广告登记”或“烟草广告审批”业务类型。

3、填写信息。根据提示,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如:企业设立,首先选择企业大类,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或者已核准企业名称查询已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信息,然后补充完整页面上企业登记要求填写的其他信息, 4、上传文件。根据不同企业类型所要求提交的文件材料,可通过“添加”按钮,自行录入材料名录,增加材料目录信息,并且对应上传已经签字(盖章)材料的扫描件。 5、检查提交。对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信息进行检查确认后,点击“提交”按钮,通过互联网将申请业务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局业务部门进行审查。检查不通过的,申请人需根据提示修改填报信息,直至业务检查通过方可将申请业务提交至业务部门审查。 6、查看反馈。登录登记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审查意见为“退回”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修改或者将申请的业

大连市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要求和系统操作说明

劳动用工备案登记工作要求 及“管理系统”操作说明 一、工作要求 2007年10月,我市建立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2009年10月开始,要求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将本单位用工情况在“大连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里进行备案登记。 2010年1月,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全面开展网上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0]7号,在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可查询到),要求各用人单位在2010年1月至3月期间,集中完成本单位所有职工的劳动用工信息备案登记工作。4月1日以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的办理将全部以劳动用工备案信息为依据,没有用工备案信息将直接影响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办理社保缴费、退休审核等相关业务。 二、开展劳动用工备案登记的咨询电话和邮箱 各区市县及所属街道乡镇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用工备案的指导和管理。咨询电话:中山区 82565647,西岗区 39661885,沙河口区84549339,甘井子区 86589509, 旅顺口区 86638390,金州区 87779076,长海县 89882337,瓦房店市 85630052, 普兰店市 83114455,庄河市89725626,高新园区84755097,长兴岛85281309,85283098,开发区 87634001,保税区 87319927,花园口 89128623,大连市 88139085 ldygba2008@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密码:20082008,这是专门用于劳动用工备案登记的邮箱,在这个邮箱的收件箱里有关于用工备案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和系统演示文稿,企业可以直接下载阅读。在备案的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发邮件到这个邮箱,会有专人回答问题。 三、操作说明 (一)系统环境 如登陆页面显示空白,检查是否安装的是IE浏览器6.0版本,杀毒软件除了卡巴斯基,其它均可。如果浏览器和杀毒软件没有问题,选择IE工具栏里的“弹出窗口阻止程序”,点击“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然后关闭页面重新操作。如果还不好用,可下载安全卫士360,点击开始扫描,选择所有的插件项目,点击“立即清理”。如再登陆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申请操作指引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申请操作指引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已开通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网上申请系统。申请人可以通过该系统办理不含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具体操作方法如下(可以从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文件发布”栏目下载)。 1.登录系统。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记”,或该页左下方“网上申请”栏的“企业登记”登录系统;也可通过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410894709.html,/),点击首页左侧“在线办理”登录系统。进入系统后,应点击“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功能模块。系统弹出“登录”对话框后,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的,应选择“普通登录”。已经注册为用户的,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进入;未注册为用户的,需先注册为用户。 注意:系统会默认注册用户为所办理申请业务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用户注册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以便与申请核准后系统生成的“授权委托书”所记载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真实有效。注册用户联系电话应当填写手机号,以确保接收到业务办理联系短信。 2.选择类型。登录系统后,可以对注册用户的个人信息或者密码进行修改。如无修改或修改完成,选择“点击进入”,再选择“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功能模块,并认真阅读“温馨提示”。阅读后,点击“确定”,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业务对话框。点击“企业大类”下拉菜单,选择“内资公司”或者“内资企业法人”。 注意:企业大类分为内资公司和内资企业法人。内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内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或者集体所有制企业。应当根据拟设立企业的性质慎重选择适当的企业类型(后续填写内容与此信息紧密关联,一旦提交审核,此信息将无法修改)。

晋源区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指南

晋源区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指南 一、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签订劳动合同书样本; 6、备案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7、《就业失业登记证》、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等; 8、《用工单位在册职工情况备案表》(一式两份); 9、《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备案表》(备案表一)一式两份; 10、《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备案表二)一式三份; 办理解除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的,还应提供《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备案表》(备案表三)、用人单位与职工原先的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11、上述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请用工单位及时到各相关部门办理年检及变更手续。 12、备案表一、表二、表三的电子版。 备案表一、表二、表三的电子版,由各街道(镇)劳动保障

所提供。 二、办理程序 用工单位按归属地管理(街道[镇])的办法,报送劳动用工备案材料到相应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后,由各保障所具体承办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并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备案表》后签注意见,加盖公章,7个工作日进行初审后报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公共就业管理科进行审核,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公共就业管理科于1-2个工作日进行资料审核,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备案表》签注“已备案”字样,并加盖“晋源区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专用章”印鉴。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公共就业管理科建立用工档案,其余返用人单位留存一份。 三、办理时限 按照《山西省劳动用工备案办法》(晋人社厅发[2011]130号)文件规定,在材料齐备情况下,15日内办结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四、收费情况 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太原市晋源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地址:晋源新城政府2号楼二层 联系电话:6592548

用工备案须知

劳动用工备案须知 一、初次登记备案 新成立用人单位应在新华区工商局登记或其它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人员信息录入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持以下材料到区人社局劳动科进行初次备案:(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其它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取得的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四)用人单位通过备案系统导出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和职工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两份横式的excel电子版。(存U盘)(五)用人单位通过软件备案系统的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账一式两份和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表。 (六)(新)录用职工备案审核表。 注:①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下同。②备案系统软件咨询电话:80696283,400-001-6968,联系人:黄景柱。③初次备案后,使用账号信息进行测试连接。 二、变更备案 (一)新招用(调入)人员的,自招调之日起15日内,通过备案系统变动备案项上报新增人员信息,上传成功后持以下材料到劳动科办理备案手续:1.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2.用人单位从备案系统中打的新增人员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账一式两份。 3.劳动合同书。 4.录用职工备案审核表或职工流动审核备案表。 (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0日内,通过备案系统变动备案项上报减少人员信息,上传成功后持以下材料到劳动科办理备案 手续: 1.劳动者辞职申请或职工调动手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决定和送达手续、依法进行裁减人员的相关手续。 2.劳动合同书。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4.用人单位从备案系统中打的减少人员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账一式两份。 三、注销备案 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30日内,通过备案系统对已备案职工作劳动关系终止处理,持以下材料到劳动科办理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一)劳动用工备案手册。 (二)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经备案的劳动合同订立情况管理台账、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复印件。 (四)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微型单位备案 2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到其所在乡镇街道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五、其它 主办科室:区人社局劳动科电话:86952108 地址:新华区政府办公楼513室。 受理本级相关部门审批成立单位的用工备案。本须知自2013年11月27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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