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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新)》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总政治部

第四章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组织

第一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

第二节党的机关(部门)委员会和直属委员会

第三节党的基层委员会

第四节党的支部

第五章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六章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和政治指导员

第一节政治委员

第二节政治教导员

第三节政治指导员

第七章军区级以下单位政治机关

第一节军区级单位政治部

第二节军、师级单位政治部

第三节旅、团级单位政治部(处)

第四节省军区、军分区政治部

第五节院校、科研(试验)单位和医院政治部(处)

第六节驻香港部队、驻澳门部队政治部

第七节政治部(处)主任、政治机关干部和政治协理员

第八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军队中的组织

第九章军人代表会议和军人委员会

第一节军人代表会议

第二节军人委员会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和领导,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的人民军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紧紧地和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这支军队的唯一宗旨。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始终不渝地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第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

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是,为党巩固执政地位提供重要力量保证,为维护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为维护国家利益提供有力战略支撑,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贯彻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着眼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落实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发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加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强军事斗争准备,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为建设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为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

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其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是构成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和军队履行职能使命的根本保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生命线。

第六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服务于改革

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于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确保我军始终成为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确保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确保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

第八条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部队和相当于团以上部队的单位(以下简称团级以上单位)设立委员会,在营和相当于营的单位设立基层委员会,在连和相当于连的单位设立支部。党的各级委员会(支部)是各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党委(支部)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预备役部队,实行军队系统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双重领导制度。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既坚持军队系统的垂直领导和隶属关系,又受同级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是同级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军事工作部。预备役部队师、旅、团和其他相当等级单位,既坚持军队系统的垂直领导和隶属关系,又受同级或者上级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

第九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部队设立政治委员,营设立政治教导员,连设立政治指导员;其他相当等级单位政治干部的设立,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授权的单位决定;预备役部队师、旅、团和其他相当等级单位同时设立第一政治委员,第一政治委员由同级或者上级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其中与预备役部队师、旅、团相当等级单位的第一政治委员,可以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党组成员兼任。

第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总政治部。旅以上部队设立政治部,团设立政治

处;其他相当等级单位政治机关的设立,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授权的单位决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政治机关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

第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官兵、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军队各项建设的首位;坚持围绕军队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官兵的全面发展;坚持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坚持发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的统一。

第十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根本作风和方法是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把政治工作渗透到各项建设和任务中去,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和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完善政策和法规制度结合起来、把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结合起来开展工作,增强政治工作的科学性。坚持紧贴时代发展、紧贴使命任务、紧贴官兵实际,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改进和创新政治工作,增强时代感和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

第二章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宗旨、职能、使命和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确定。

第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官兵。围绕强化官兵精神支柱,培育“忠诚于党,热爱人民,报效国家,献身使命,崇尚荣誉”的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人民军队性质、宗旨、优良传统教育和党史、军史教育,进行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尊干爱兵、艰苦奋斗教育,进行军队历史使命、理想信念、战斗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进行法制、纪律、形势政策教育。

(二)党组织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党的生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三)干部队伍建设。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全面落实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和任用机制,调整配备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

军队人才战略工程,培养造就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建立和完善干部工作政策和法规制度,做好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四)共产主义青年团建设和青年工作。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发挥共青团的党的助手作用、完成任务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围绕部队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教育和活动,鼓励和支持青年学习成才、全面发展。

(五)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军人代表大会、军人代表会议、军人大会、军人委员会等民主制度,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实现和维护官兵民主权利,发挥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军委的决议、命令、指示的执行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巡视工作。检查监督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的情况。检查部队执行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中的问题,受理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军纪教育,检查处理违纪案件。

(七)政法工作。贯彻执行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法工作领导体系、政策和法规制度,组织协调保卫、军事审判、军事检察和司法行政工作,统筹抓好预防犯罪、隐蔽斗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法律战和法律监督等工作,发挥政法工作在加强部队全面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中的重要作用。

(八)保卫工作。建立健全保卫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制度,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开展隐蔽斗争工作,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心战、策反、窃密等破坏

活动。做好安全警卫工作。依法开展刑事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做好军事监狱和看守所工作。组织部队参加平安创建活动。

(九)军事审判、军事检察和司法行政工作。依法代表国家在军队中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组织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军队的实施。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防利益和军队、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部队和官兵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战工作。

(十) 军事宣传工作。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重大决策,宣传军队建设的重大成就和先进典型。宣传部队全面建设的经验成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军队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和出版工作的管理。开展舆论战工作。开展军事对外宣传,提升军队软实力。

(十一) 科学文化教育。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组织部队学习现代军事科技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鼓励和支持官兵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官兵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建设学习型军营,培育知识型军人,培养既能保卫祖国又能建设祖国的人才。

(十二)文化体育工作。建设先进军营文化。建设服务部队的文化体育队伍,发展军事文化体育事业。改善文化装备、器材和设施,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十三)群众工作。教育官兵遵守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群众纪律,开展拥政爱民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正确处理军政军民关系方面的问题,维护军政军民团结。协同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动员部队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十四)联络工作。进行瓦解敌军、联络友军工作。开展对台有关工作。调查研究外军、敌军和民族分裂势力情况。开展心理战工作。

(十五)军人褒奖、福利和抚恤优待。建立健全军人褒奖、福利政策和法规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军人实施褒扬奖励。督促检查军人福利待遇的落实。会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抚恤优待政策和法规制度,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和残疾军人进行抚恤,对军人及其家属实施优待。(十六)经常性思想工作。针对官兵的思想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发挥部队、社会、家庭和思想工作骨干队伍的作用,开展群众性思想互助活动。注重人文关怀,搞好心理服务工作。

(十七)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贯彻军事训练的方针、原则,保证军事训练的正确方向。适应机械化条件下军事训练向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转变,做好使命课题训练、联合训练、战略战役首长机关训练、基础训练中的政治工作。进行形势和军事斗争准备教育,引导官兵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激发部队练兵热情,培育部队的战斗精神和优良作风。做好军事演习中政治工作。会同有关机关组织开展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教育训练。开展战时政治工作研究演练,制定和完善战时政治工作预案。

(十八)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适应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要求,进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我军战斗队、工作队、宣传队作用。进行后勤保障、装备保障、科学研究、科学试验、院校教学以及国防施工、战备执勤中的政治工作。

(十九)战时政治工作。加强党委对作战的统一领导,保证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战略意图和作战方针以及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进行作战

动员和战场鼓动。建立健全参战部队党、团组织,调整补充干部。发扬军事民主,开展立功创模活动。进行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开展瓦解敌军工作,开展反渗透、反心战、反策反、反窃密工作,开展军事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做好参战民兵、民工政治工作和战区群众工作。维护战时纪律和群众纪律。做好伤员、留守人员和参战官兵亲属的工作。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二十)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政治工作。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加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预备役部队和民兵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战备执勤以及处置突发事件行动、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任务中的政治工作和兵役政治工作。加强预备役部队军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二十一)政治工作研究。研究军队政治工作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对政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研究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以及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中开展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研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改进政治工作的方法手段,研究制定政治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制度,为加强和改进政治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咨询。

第三章总政治部

第十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是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全军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总政治部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全军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

第十六条总政治部主任主持总政治部的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军政治工作的领

导。

总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助理协助主任工作。

第十七条总政治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决议、命令、指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在军队的贯彻执行;领导全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官兵;调查研究全局性、政策性问题,制定军队政治工作方针和政策制度,拟制政治工作法规;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军政治工作,及时向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反映情况,请示报告工作。

(二)领导全军的组织工作。制定军队党组织建设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军党组织建设;指导全军选举出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代表的工作;组织领导全军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军党务工作和政治统计;会同并协调其他总部指导军队基层建设;领导全军民主制度建设,指导开展党内民主和军队内部的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领导全军开展群众性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管理全军奖励、抚恤优待和婚姻工作;负责政治工作条例的拟制、修订及其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指导全军选举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领导全军共青团建设、青年工作和妇女工作;负责军队有关社团组织事务。

(三)领导全军的干部工作。制定全军干部工作的政策制度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军队人才战略工程;负责考评军级以上领导班子和正师职以上领导干部,管理干部的任免、计划调配、退出现役工作;管理军官军衔工作;管理专业技术军官和文职干部、文职人员工作;管理干部培训、院校招生、

士兵提干和毕业学员分配工作,负责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工作和选派军队干部出国留学工作;管理全军干部工资、福利的有关工作;指导预备役军官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和管理全军离休退休干部的有关工作;承办军队人员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军干部综合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四)领导全军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军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的规划以及大纲,指导全军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及院校政治理论教学工作,编审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基本教材;领导全军政治理论研究和理论队伍建设;指导全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军开展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工作;指导全军的经常性思想工作和心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总部组织指导全军科学文化学习;领导和管理全军新闻宣传、出版工作和政治工作信息网络,组织协调重大事件、重大活动和重大典型的宣传报道;会同有关总部组织指导和管理军事对外宣传工作。

(五)领导全军的政法工作。制定军队政法工作政策和法规制度;分析政法工作形势,协调解决政法工作中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军预防犯罪综合治理工作和对重大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政法部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指导全军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建设。

(六)领导全军的保卫工作。制定军队保卫工作的政策制度;指导部队参加平安创建活动;指导全军安全警卫工作;领导全军隐蔽斗争工作;指导和协调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以及其他反动势力的分裂、破坏、渗透活动的防范和处理工作;领导全军刑事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工作;领导全军军事监狱和看守所工作。

(七)会同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全军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领导监察工作。制定军队党内监督和案件检查、审理的政策制度;检查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军委的决议、命令、指示的执行情况;指导全军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和处理违犯党纪的重要案件。制定监察工作政策制度,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检查和处理违犯军纪的重要案件。

(八)领导全军的文化体育工作。制定军队文化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文化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军文化体育活动和文化体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军文艺创作、演出、评论、和理论研究,开展体育竞赛;指导全军文化读物、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和播映工作;指导全军文化装备、器材、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领导全军的群众工作。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协调军政、军民关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军参加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参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开展创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单位活动;检查执行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遵守群众纪律的情况;会同有关总部指导全军支援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扶贫帮困工作。

(十)领导全军的联络工作。制定全军联络工作的政策制度;调查研究外军和民族分裂势力情况,开展对台有关工作;指导全军瓦解敌军工作,指导边境会谈会晤中的政治工作和对外军的宣传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会同有关总部组织指导武装冲突法的普及工作;负责军队的侨务工作。

(十一)指导全军的军事审判工作。拟制军事审判工作的法规;指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依法审判职权范围内的刑事、民事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或

者指定审判的案件,指导下级军事法院的审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队、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十二)指导全军的军事检察工作。拟制军事检察工作的法规;指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权,领导下级军事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指导全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十三)领导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制定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的有关规定;掌握全军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的情况,适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宣传表彰全军在军事训练中涌现的爱军精武标兵和改革创新先进典型。

(十四)领导执行任务中的政治工作。指导开展后勤保障、装备保障、科学研究、科学实验、院校教学以及国防施工、战备执勤中的政治工作;依据多样化军事任务的特点和要求,制定有关政治工作的规定;了解掌握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政治工作情况,适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表彰重大典型。

(十五)领导战时政治工作。下达战时政治工作指示;指导部队进行作战动员;建立健全参战部队党、团组织,指导党委实施对作战的统一领导;及时调整补充干部;做好瓦解敌军工作;部署战时安全保卫工作,防范敌人渗透、策反、破坏;会同有关总部组织实施战时军事新闻管制;会同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参战支前,做好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拟制战时奖励和惩处规定;指导部队执行投诚人员和俘虏人员、被俘人员政策和法规制度。

(十六)领导全军开展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工作。拟制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度;会同其他总部指导部队开展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教育训练,组织指导战法研究演练,加强人才队伍、专业力量和装备建设;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

根据统一的作战意图和部署,会同其他总部组织实施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

(十七)领导全军院校政治工作。制定院校政治工作的政策制度;指导院校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指导院校做好教员选拔、培养、使用和交流工作;完善院校政治理论课教材体系,指导院校提高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领导全军政治院校建设。

(十八)领导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政治工作政策制度;指导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做好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战备执勤以及处置突发事件行动、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任务中的政治工作;领导和管理预备役军官;领导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战时政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指导兵役、学生军训中的政治工作。

(十九)领导全军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参与拟制和管理全军政治机关、政治干部的体制编制;制定全军政治机关和政治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措施;组织指导全军政治机关建设和政治干部培训。

(二十)领导全军政治工作信息化建设。根据全军信息化建设的法规、标准、规划计划,制定全军政治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制度、相关标准和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军政治工作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组织管理政治工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全军政治工作信息化建设理论研究。

(二十一)领导全军政治工作研究;领导全军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军队律师工作,指导法律服务工作;承办与政治工作有关的外事工作;指导全军信访工作;指导政治工作史料编纂工作;会同有关总部管理全军政治工作经费。

(二十二)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负责管理中国人民武

装警察部队党的工作,领导进行政治工作。

第四章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组织

第一节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党的各级委员会

第十八条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团级以上单位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委员会,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单位的工作。

第十九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召集,每5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的军区、副军区级单位代表大会,所属团级以上单位一般应当有代表出席;党的军级单位代表大会,所属营级以上单位一般应当有代表出席;党的师、旅、团级单位代表大会,所属连级以上单位一般应当有代表出席。不足200名正式党员的单位,可以召开党员大会。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应当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候选人名单必须经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代表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至少多20%,委员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至少多10%。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其每届任期与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在党的代表大会召开和闭会期间,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

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第二十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

(四)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五)选举出席党的全国或者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

第二十一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党的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党的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党的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二条党的各级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委员会的名额由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党的师级以上单位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有5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党的旅、团级单位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有3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备案。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常务委员会的名额一般为7至15人。常务委员会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的职权,向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在下届党的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经常工作,直至新的常务委员会产生为止。

党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党的预备役部队师、旅、团和其他相当等级单位的委员会设立第一书记。

党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委员会第一书记,由同级党的地方委员会书记兼任。党的预备役部队师、旅、团和其他相当等级单位委员会的第一书记,由该部队第一政治委员担任。

党的各级委员会成员增补、免除由同级常务委员会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委员会成员调离本单位、免职或者退出现役,其在党的委员会的职务即自行免除。必要时,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可以指定下一级党的委员会的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党的各级委员会对本单位的组织、人员和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

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执行上级党的委员会的决议、指示和上级首长、领导机关的命令、指示;组织官兵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官兵;研究决定本单位建设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证本单位建设的正确方向和科学发展,保证作战、军事训练和处置突发事件行动等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二十四条独立执行任务的临时单位应当根据需要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党的临时委员会的组成、职权、隶属关系和产生办法,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的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五条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

(一)对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紧急情况下可以由首长临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党的委员会报告,并接受检查。

(二)坚持集体领导。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个人不得专断。党的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应当进行表决;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党的委员会委员对党的委员会决定的问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并有权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但在本级或者上级党的委员会未改变决定之前,必须坚决执行。

(三)党的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由军政首长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属于军事工作方面的,由军事主官负责组织实施;属于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军政首长必须服从党的委员会的领导,执行党的委员会的决议,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党的委员会不得包揽行政事务,应当支持行政首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四)在党的委员会中,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享有平等的权利,个人不能决定重大问题或者改变委员会的决定。书记、副书记必须有坚强的党性和良好的民主作风,善于集中大家的智慧,发挥委员的作用。书记、副书记应当自觉接受党的委员会的监督,对自己和党的委员会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主动承担责任。委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党的委员会的集体领导。

(五)党的委员会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深入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政策和法规制度办事,不断提高领导部队建设科学发展的能力。

第二十六条党的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军区、副军区级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军、师级单位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旅、团级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第二十七条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学习制度,提高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集体领导;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团结;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守党的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节党的机关(部门)委员会和直属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设立党的委员会,其组成、职权及产生方式,由中央军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各总部机关的二级部党组织的设置、组成、职权和产生办法,由该总部党的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九条军区、副军区、军、师、旅级单位的司令部、政治部、后勤(联勤)部、装备部,分别设立党的委员会。党的司令部委员会、政治部委员会,设立书记、副书记,不设常务委员会,其成员由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决定。党的部委员会、装备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决定,委员会由党的代表大会或者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其中军区、副军区级单位党的后勤(联勤)部委员会、装备部委员会,设立5至9人的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选举产生,报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各级机关委员会在同级部队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下,讨论决定本机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自身建设问题,对直属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党的各级机关委

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南华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2015-04-09 18: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前,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日趋明显,既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带来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条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为国家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任。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研究生业务素质培养紧密相关,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是我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制,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明确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是当前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机构与队伍 第三条两级管理体制与院系负责制。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南华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附院及校外培养协作单位,下同)(学院研究生工作组)两个层面上具体实施,根据研究生的特点和教育规律,建立起以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和辅导员为主体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学校领导决策机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为具体职能部门。学院则通过研究生学生工作组对所在单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进行负责,学校将各学院研究生工作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状况作为院系党政负责人的考核指标之一。 第四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对研究生德育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规划,努力形成党委领导、党政结合,强化管理、全员育人的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德育工作机构、人员、编制进行统筹,从机制上保证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研究生的培养与日常管理的全过程。建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处处长、校团委书记、校宣传部部长和各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与书记组成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两次学院研究生工作组长、副组长会议,对学期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协调和小结。

公安政工干部应具备六种能力

《学习研究》:公安政工干部应具备六种能力 公安机关政工干部是本级领导的参谋、助理,其工作水平的高低,素质能力的强弱,不仅直接反映政治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且还体现着本部门的形象和权威。政工干部的能力素质是多方面,由于政工部门地位比较特殊,要求必须是精通本职业务的专门人才。因此,政工干部做好本职工作,应努力提高“六种能力”。 (一)谋划指导能力。多谋才能善断。政工干部要主动研究问题,出主意、想办法。既要做好事务性工作,又不要陷于事务的圈子。具体说来,谋划指导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要谋好本级领导的。给领导当参谋、提建议,同位思考,谋得高。考虑问题要自觉站在领导的高度,这样,所提的建议才能避免局限性,写出来的讲话稿才像领导的口气。同步思考,谋得准。紧跟领导思维,和领导思想合拍,急领导所急,谋领导所谋,想领导所想。领导决策前,广泛收集有关材料,提供信息,找好政策依据,供领导决策参考;决策实施后,主动抓好信息反馈,协助领导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超前思考,谋得远。根据领导工作的规律、特点和要求,在真正吃透上级精神,掌握下级情况,了解外头信息的基础上,胸怀大局,立足本职,及时对下阶段甚至更长远的工作超前调查、分析、判断,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二要谋好自己的。“凡事预则立”,对自己分内的工作,善预测,要具备很强的预见性和超前性,对上级公安机关和本级领导需要的情况,早计划,早安排;善思考,开动脑筋,工作讲质量、讲效率;善应变,能灵活处理突发情况和棘手问题;善总结,对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的一些点点滴滴的体会和感受,通过总结变成比较系统的、本质的认识,从而更好地掌握工作规律。自觉做到:请示工作有方案,汇报工作有依据,贯彻指示有措施。三是指导下头的。善于把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指导具体化,积极为所属部门出点子,找路子,想法子,帮助下级公安机关排忧解难,既谋大略又干实事。 (二)文语表达能力。文语表达能力指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既通常所讲的“能说会写”。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是政工干部基本要求,更是其思维深度、知识广度和灵敏程度的综合反映。政工干部从事的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工作,离不开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这两种形式。汇报情况,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大都是通过口头表达进行的。口头表达,要力求做到谈吐把握分寸,说话讲究艺术,语言恰到好处;文字表达能力是政工干部的基本功,或叫“看家本领”。一名合格的政工干部必须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地驾驭文字,准确地表达言辞,写出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充实、层次清楚、文从字顺、简洁明快的各种公文。写东西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差事。每一位政工干部都要在勤学苦练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己的文字能力,特别是对一些平时用得比较多的文体,如通知、请示、报告、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经验材料等,要准确把握其特点和写作要领,随时完成好领导交办的任务。 (三)调查研究能力。“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调查研究是政工干部的经常性工作,也是指导工作的一项重要方法。政工干部作为综合部门的一名人员,要主动向本级领导提建议、出主意。要想所提建议可行,所出主意合理,必须通过调查研究来实现。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领导决策,有利于问题解决。具备调查研究的素质和能力,是对政工干部的基本要求。这种能力主要表现在,对情况的深入了解、透彻分析和对事物规律的正确把握上,从而得出具有真知灼见的正确结论,向领导提供有价值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好务。目前,有些政工干部,只会办具体事,不会给领导出主意、想办法、当参谋,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深入调查研究的素质和能力。因此,各级政工干部要以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根据工作任务,结合当前公安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合理确定调查研究的主题和对象,掌握调查研究的方法,深入警种部门和基层所队开展调研,抓住典型,解剖麻雀,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提出看法,拿出办法。 (四)组织协调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是指政工干部根据领导意图,在自己职责范围内

(完整版)战时思想政治工作预案

着力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增强战时政治工作实效未来战争将具有“四快”特征,即:战争节奏进程快、战场态势转换快、信息处理传递快、部队思想变化快,将给政治工作带来信息反馈难、情况掌握难、工作跟进难、效果保证难的“四难”问题。战时政治工作只有迅速高效地作出反应,以快对快,以变应变,才能充分发挥服务保证作用,为“打得赢”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一、预测演练,做好“快”的准备,在掌握工作主动权中实现快速反应预测演练,的准备,预测演练做好“ 一是尽早搞好预测,把基本规律研究透。战时情况尽管瞬息万变,但也是有规律可循的。政治工作应该抓什么、怎么抓?大多可以在战前和战斗过程中及时搞好预测和研究。比如在战斗准备阶段,部队对战争的性质怎么看,有哪些模糊认识?如何按实战要求配强基层党团组织?在战斗进行中,当伤亡逐步加大时,如何教育官兵克服厌战情绪?当出现暂时失利时,如何使部队坚定必胜信心?对极个别革命意志不够坚定的官兵,如何加强重点防范和监控,防止发生政治性问题?在战斗即将结束时,如何教育部队克服居功自傲心理?如何搞好战斗总结?等等,都可以通过提前预测来研究和把握。具体到不同的单位,由于担负任务不同、兵员构成不同,政治工作也会呈现不同的特点,各级政治机关都要及时搞好预测。二是科学制定预案,把基本套路拟定好。这是提高政治工作快反能力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发现,不少单位现有的战时政治工作预案还都是多年前制订的,已很难适应未来战争的需要;有的单位甚至连过去的预案也找不到了。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改变。在预测基础上,各级政治机关都要根据作战任务和上级对现代战时政治工作的总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好战时政治工作预案,如政治动员预案、组织工作预案、干部调整预案、群众工作预案、敌军工作预案等等,确保方方面面都有章程,一旦情况出现,能够根据预案迅速展开政治工作。三是认真组织预演,把基本程序操练熟。有了预案,如果不能熟练运用和操作,政治工作照样快不起来。目前绝大多数政治干部,尤其是基层政治干部没参过战,对做好战时政治工作,无论理论基础还是实践经验都比较缺乏。因此预案形成后,各级政治机关都要及时组织政治干部按实战要求反复学习演练,使他们能深刻领会和熟练掌握战时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一方面要对预案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一方面要对政治干部进行“补差”培训,使他们的能力素质更好地适应战时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培养“ 的作风,在雷厉风行抓落实中实现快速反应二、提高工作效率,培养“快”的作风,在雷厉风行抓落实中实现快速反应目前,些单位在使用干部时仍然存在这么一种倾向:性子急、魄力大的干部当军事干部,性子慢、魄力小的干部当政治干部,以至于在人们的潜意识里,政治工作慢一点是正常的。这种状况与战时对政治工作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战时政治工作,是在急剧的时空转换、残酷的战地环境、激烈的生死对抗中实施的,时间短、要求急,不可能象平时那样从容不迫、四平八稳。只有以“时间就是胜利,效率就是生命”的紧迫感,雷厉风行地抓落实,才能发挥出强大的威力。要注意把握四点:一是在内容上突出重点,不贪多求全。开展战时政治工作,要紧贴实战需要,把侧重点放在激发部队的革命斗志和战斗意志上来,与此不大直接的内容尽量少搞或不搞。要做到“三个为主” :开展政治教育,以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教育为主,使广大官兵牢固树立“牺牲我一个,幸福亿万人”的革命军人价值观。开展活动,以杀敌立功竞赛、火线入党、组织挑应战,以及为战斗英雄披红戴花、为突击队员喝壮行酒等激发性活动为主,使部队树立敢打必胜的英雄气概。奖励先进、宣传典型,以学习宣传作战中涌现出来的战斗英雄的事迹为主,增强官兵“争当英雄模范”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二是在程序上力求简化,不按部就班。战时情况很紧急,政治工作程序如果太繁琐,想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政治工作部主任——张书国中将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政治工作部主任——张书国中将    张书国 男 1960.08生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人入伍 中共党员 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2016.07晋升中将军衔 陆军政治工作部主任

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曾任第39集团军115师政治委员; 2006.12—2009.00,任第39集团军政治部主任; 2009.00—2010.09,任第39集团军副政治委员; 2010.09—2014.12,任第39集团军政治委员; 2014.12—2015.07,任成都军区副政治委员; 2015.07—2015.12,任北京军区政治部主任; 2015.12—至今,任陆军政治工作部主任。 2016.07晋升少将军衔(陆军政治工作部主任)2008.07晋升少将军衔(第39集团军政治部主任) 中央党校社会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历任政治部主任: 朱良才(1949.10—1955.03)朱良才(兼1954.02—1955.03)

袁升平(兼1958.11—1960.12)黄振棠(1960.12—1965.01)吴岱(1965.01—1969.10) 杨银声(1969.10—1970.07)徐光友(1970.12—1972.05)李宝奇(1972.05—1975.10) 吴岱(兼1975.10—1977.12)曲竟济(兼 1977.12—1980.12)张宗文(1980.12—1985.06) 张工(1985.06—1990.04)曹和庆(1990.04—1992.11)方祖岐(1992.11—1993.12) 田书根(1993.12—1995.07)吕志(1995.07—2001.07)符廷贵(2001.07—2003.12) 董万才(2003.12—2010.12)崔昌军(2010.12—2012.12)程童一(兼2012.12—2015.07) 张书国(2015.07—2015.12)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第三十九集团军历任政治委员: 吴信泉(1949.10—1950.03)徐斌洲(1950.03—1951.07,1950.8到职) 李雪三(1951.07—1952.07)吴信泉(兼1952.07—1953.04)石瑛(代1953.05—1954.10) 李少元(1956.04—1964.08)陈绍昆(1964.08—1969.08)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学习要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学习要点 1.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 2.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宗旨。 3.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内涵。 4.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5.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基本任务。 6.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组织的设立。 7.中国共产党领导军队的根本制度。 8.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干部的设立。 9.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机关的设立。 10.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必须遵循的十条原则。 11.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根本作风和方法。 12.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四个结合”。 13.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三个紧贴”和“一感三性”。 14.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15.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 16.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内容。 17.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 18.共产主义青年团建设和青年工作的主要内容。

19.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20.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 21.保卫工作的主要内容。 22.军事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23.科学文化教育的主要内容。 24.文化体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25.群众工作的主要内容。 26.军人褒奖、福利和抚恤优待的主要内容。 27.经常性思想工作的主要内容。 28.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29.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30.战时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 31.政治工作研究的主要内容。 32.党的各级委员会的任期和委员的党龄要求。 33.党的各级委员会的职责。 34.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坚持的制度和原则。 35.党的各级委员会对本单位实行统一领导的要求。 36.党的各级委员会坚持集体领导的要求。 37.军政首长按照职责分工贯彻执行党委决定的要求。 38.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权利的要求。 39.党的委员会决策的要求。 40.党的各级委员会自身建设的要求。 41.党的各级机关委员会的职权。

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业务技能强、综合素质高的员工队伍,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坚持融入生产经营,服务企业发展。 坚持群众路线,贴近一线、贴近员工。 坚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 坚持继承、借鉴和创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职责 (一)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其他党总支委员为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员工思想动态,研究部署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二)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负责及时关注和引导员工思想,执行并督促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党员干部要坚持“一岗双责”。要按照自己的分工,既负责业务工作,又抓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两项工作做实做细。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四章工作内容 (一)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 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4、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主义公共道德教育; 5、党风廉政教育; 6、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1、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学习、鼓励员工个人自学,为员工提供、推荐学习材料; 2、积极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党内学习教育活动; 3、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向社会奉献爱心。 (三)群众性争先创优活动: 1、组织开展劳动竞赛、五小活动、班组竞赛等活动;

当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

当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 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当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 加强公安思想政治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申了依法治国的理念,要实现依法治国,必须依靠国家机器的强有力保障,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听党指挥,维护党的领导。在当前复杂的治安形势下,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破除旧有的观念,大力选拔任用政工干部,从制度层面做好监督管理,从政治理论上武装好头脑,发挥公安机关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一、打牢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政治方向,着力打造忠诚的公安队伍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大力加强公安政治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一个优良传统,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战斗力的一条成功经验。思想理论清醒是政治坚定的基础,思想政治建设是公安政治工作的核心、灵魂和统帅,要坚定不移地把思想政治工作建设置于首要位置来抓,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广大民警头脑,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始终保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心,坚决抵御敌对势力的思想侵蚀,确保广大民警在事关全局、事关政治方向等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紧密结合当前对敌斗争形势和公安队伍的实际,扎实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融入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贯穿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个领域,切实把政治坚定,对党忠诚铭刻在每一位民警的灵魂中,熔铸入每一位民警的血脉里,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注重把思想政治建设与创建学习型公安队伍、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完成重大安保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不断赋予公安政治工作新的内涵。 二、注重政工干部的选拔配备,为实现公安思想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战时政治工作

战时政治工作新论 战时政治工作是在平时政治工作基础上进行的。它在军队中党的各级委员会、政治委员的直接领导下,由各级政治机关、政治工作人员组织实施。战时政治工作一般分为战前、战中、战后三个阶段,并依据战役、战斗的特点、规模、作战对象和任务,以及时间、空间条件,确定战时政治工作的不同方式。主要有进攻战中的对野战阵地之敌进攻和对坚固阵地之敌进攻的政治工作,防御战中的运动防御和坚固阵地防御的政治工作,反坦克、反空降(见反空降战斗)、反空袭和防原子、防化学、防生物武器袭击的政治工作等。 战时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证党和国家的战略方针、作战原则、作战指导思想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宣传作战的目的和意义,激发干部战士勇敢战斗的自觉性,从思想上、组织上保证首长对作战的指挥,维护部队高度的集中统一和严格的军事、政治纪律,增强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密切协同作战,保证完成一切作战任务。 主要内容有: 战役、战斗动员和宣传鼓动。传达上级命令、指示,明确任务、敌情和作战意义;讲清遂行任务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提出完成任务的具体措施和行动口号;宣扬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激发战斗意志;做好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干部战士发扬革命精神,严守纪律和自我牺牲精神,大公无私精神,压倒一切敌人、压倒一切困难的精神,坚持革命乐观主义、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的精神,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战斗过程中,根据战况的变化,作战任务的转换,结合参战人员的思想情绪和战术动作的要求,开展群众性的战场宣传鼓动工作,适时提出简明有力的鼓动口号,传播胜利消息,宣扬英雄事迹,使部队始终具有坚定的胜利信心,高昂的战斗士气和英勇的献身精神,自觉地为完成各项任务和实现作战的政治目的而英勇战斗。战后,宣传胜利,表彰先进,进一步鼓舞士气,随时准备迎接新的战斗任务。 调整组织。对担负不同作战任务的部队,配好各级领导班子,确定各级领导干部的代理人。健全党、团组织,调配党、团骨干。战中,依据部队减员情况,按预定方案,由代理领导干部接任指挥。在干部伤亡大,部队失去指挥时,号召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挺身而出,代理指挥。及时吸收先进分子入党、入团。保证在任何情况下,组织不涣散,指挥不中断。 开展军事民主。部队受领任务后,召开民主会,分析敌情,讨论战法,统一战术思想,完善作战方案,并结合临战演练,解决战术技术难点。战中遇到困难或受挫时,发动群众,献计献策,研究克敌制胜的办法。战后,开展战评活动,评战斗意志、组织指挥、战术技术、团结协同、战斗作风和政策纪律,总结作战经验教训,做到打一仗,进一步。 保证协同作战。教育部队树立全局观念,发扬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精神,坚决执行协同作战计划,服从集中统一指挥,互相信赖,主动支援,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战威力。 开展杀敌立功运动。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宣传部队的光荣战史和英雄事迹,发动群众制订个人和集体立功计划,开展杀敌立功竞赛活动,号召“人人立功,事事立功,集体立功”。战中,及时请功、记功。战后评功、庆功,宣扬英雄事迹。 加强后勤政治工作。要求后勤人员树立一切为了前线、一切为了胜利的思想,克

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2012年8月25日)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维护企业的稳定,依照《党章》和《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党委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对企业实施政治领导。主要职责是: 1、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依法经营企业; 2、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4、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力支持总经理依法管理企业; 5、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7、支持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 第三条党委要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作为指导思想,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第四条党委书记是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党的建设负总则。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分管的工作,并对所分管的工作负责。 第五条搞好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 1、加强领导干部思想建设。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从政道德学习、法律法规的学习,使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身先士卒、身体力行、脚踏实地、艰苦朴素的精神;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

作风。 2、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学习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记好读书笔记。党委对每个中心组成员要建立学习档案。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厂务公开制度、领导干部收入报告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领导干部“五不准”的规定。 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凡是重大问题都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企业发展战略、发展方向、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项目、对外投资、合并分立转让、借贷赞助融资、委托理财、担保、产权交易、工资奖金分配、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的选拔使用和奖惩、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五万元以上大额资金运作、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公司制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公司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问题。 第八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对公司中层干部的任免,党政主要领导在沟通情况,统一意见后,由党委工作部和人事部门联合考察,党委会集体讨论。属党群干部由党委任免,行政干部由总经理任免。 加强对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的考核。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党委工作部会同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第九条开展党支部“达标创先”活动。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 ①党支部班子健全,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政关系协调,全力支持行政工作,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

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

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目的: 思想政治工作最根本的目的,在于提高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客观世界,就是要为实现我党的最终目标——共产主义而奋斗。改造主观世界,有两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思想意识的改造;二是思想方法的改造。前者属于提高思想觉悟问题,后者属于提高认识能力问题。概括地说,就是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方针和政策教育干部和广大群众,启发和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和认识能力,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方针原则: 1、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2、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经济建设是我们党的国家的中心任务,改革、发展、稳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要靠在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前提下,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紧密结合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3、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思想政治工作要立足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要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从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出发,把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区分层次,有的放矢,注重实际效果。要相信和依靠群众,启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要坚持贯彻民主的原则和疏导的方针,对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多做解惑释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工作。要坚持讲政治,对重大原则问题,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4、必须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高尚思想道德的培养,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既要靠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又要靠科学规范的严格管理。在抓紧建立健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加强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管理,把我们倡导的思想道德原则融于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之中,使自律与他律、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良好社会环境。 5、必须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没有正确的思想和高尚的精神,就不可能推进我们的事业。如果不注意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思想教育就会脱离群众,难以收到实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既证明道理,又办实事,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政策,

浅议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安思想政治工作

浅议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安思想政治工作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制度、方法、艺术等在公安政工实践中的具体化和运用,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公安工作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重要法宝。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挑战,队伍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机关要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思想工作建设,着力解决广大民警的现实思想问题,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加强和改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使公安队伍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是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的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类问题: (一)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不少同志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存在认识偏差。对于思想政治工作,有的单位领导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挂在嘴边,只会应付做表面文章,潜下心来很少专题研究;有的把业务工作置换了思想政治工作,认为只要业务工作上去了,思想政治工作也差不了;有的认为只要有了强化的制度,就能管好人,以奖惩来取代思想政治工作等等。同时,在一些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中,只是强调原则性、严肃性,对上级计划安排,不结合单位实际,不论任何形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也不论有否存在问题,都程式化的要求民警“学习、查摆、剖析、整改”,民警疲于应付,记笔记写心得体会普遍

是抄报纸、网上下载,凑数量,忽质量,应付了事,教育的目的和效果都流于形式,属于“表面文章”。 (二)民警的价值取向、权益保障得不到实现 首先,在新的历史时期,基本的物质需求已不再是民警的最大需要,“自我实现”和“受到尊重”等高层次需要逐渐成为广大民警工作和生活的目标取向。其次,提高职级待遇成为民警政治上的最大期盼。基层民警对自己的政治待遇很为看重,晋职、晋衔、晋级对于基层民警工作积极性都有较大影响。而当前的现实情况是基层公安机关规格低,领导职数少,政治待遇很难得到解决,尤其是一些辛辛苦苦工作二十余年的老同志,至今连副科级都没解决,失落感尤为强烈,工作积极性明显衰退。第三,争取权益保障成为民警的基本利益诉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物质利益原则被作为调动人们积极性的常用手段,这使得物质利益观念更为突出。与社会整体心态一样,基层民警对目前的分配机制也不是很满意。与其他部门比,基层民警认为他们的付出与所得很不相称,感到自己的付出与所得到不成正比,导致心理失衡滋生悲观情绪。第四,职业荣誉感弱化成为民警认同的普遍现象。面对复杂的治安形势,公安机关处于唱独角戏的尴尬地位。只要一提到治安,普遍认为那是公安机关的事,一旦治安形势不好,人们第一个反应就会想到公安机关没有尽力,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就会把“板子”打到公安机关头上,群众的非议和谴责,就会扑面而来。这种现象背后所显现出来的是警察职业荣誉感下降,让民警困惑和迷茫,无形中削弱了民警对警察这一职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对继承和发展我军战时政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继承和发展我军战时政治工作的几点思考 《大连陆军学院学报》,2001.3 王显章,刘政2003-04-08 16:02:23 阅读8次上一篇下一篇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发生的几场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基本上是武器装备质量上处于优势的一方,赢得了战争的胜利,这使人们对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格外看重,对武器装备的依赖性有所增强。同时,部分同志对我军战时政治工作还管用不管用产生了疑虑。究竟如何正确看待这个问题?笔者通过查阅几场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书籍和资料,特别是对美军在武器装备质量上占有较大优势情况下,注重人的精神激励、思想动员和对作战对象进行心战等手段的运用进行了研究,对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中继承与发展我军战时政治工作传统引发了几点考虑: 一是要坚信我军战时政治工作在未来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中仍然有效,仍然是确保我军赢得胜利的强大精神动力。美军在总结海湾战争的经验教训中称:“勇敢坚定、训练有素、指挥有方,这是他们在枪林弹雨中取得胜利的决定性因素”。可以看出,美军把人在战争胜负的因素中是放在第一位的。战前,美军对参战官兵进行了一系列广泛思想动员。主要内容有国家利益至上、勇敢献身精神、军人荣誉、道德节操和部队史教育等。美军之所以在武器装备处于优势的情况下,仍强调人在战争中的决定作用,我认为,恐怕是因为他们吸取了朝鲜战争、越南战争中轻视人的 因素,企图凭借武器优势决胜而下,伊军的惨败,武器装备差固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伊军兵员素质差、军心涣散、民心不振、士气低落,缺乏有力的组织和强大的精神动力。大多数伊军战俘认为,“战场上的心理战对前线的士气具有极大的影响,指挥官根本无法阻止一些部队士兵开小差”。海湾战争进一步证明,在高技术条件下,战争胜负的决 定因素是人,而不是一两件高技术兵器。我军在战争年代以至保卫边疆作战中形成的一整套战时政治工作方法,诸如战争、战斗的思想动员教育,大力提倡无私奉献的爱国主义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搞好战场宣传鼓动等,仍是我们未来开展战时政治工作的着眼点和出发点。当然,坚信并不是简单地把过去的做法、经验原封不动地照抄照搬过来机械地运用,而是适应新的作战对象、作战条件、作战样式的需要,使传统的内容、方法在具 有鲜明时代特色的较高层次上回归。运用,充分发挥传统“内核”的辐射功能,并赋予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是要在继承我军战时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同时,适应高技术局部战争需要,丰富和发展我军战时政

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

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大纲(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新世纪新阶段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加强、改进和规范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进行的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工作,是党对军队实施思想政治领导的基本途径,是加强军队全面建设、完成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增强部队凝聚力、提高战斗力、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任务是:围绕解决好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新型军人,引导官兵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始终保持坚强革命意志和旺盛战斗精神,做到: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 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思想政治教育,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把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官兵作为根本任务,以科学的理论回答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保持军队思想政治教育的先进性。 (二)贯彻以人为本要求。尊重官兵的主体地位和创造精神,调动参加和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启发疏导、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统一,注重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官兵全面发展。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国家改革建设和发展的要求,紧贴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的实践,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军事训练等各项工作中,发挥服务保证作用,为生成、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四)一切着眼实际效果。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求真务实,注重质量效益,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思想进步与保持心理健康、加强思想教育与完善政策制度结合起来。 (五)注重实践活动培育。发挥军事训练、部队管理等具有的特殊思想教育功能,引导官兵在实践活动中接受教育,在完成任务中培育革命精神、优良作风和高尚品德。 (六)积极推进创新发展。继承思想政治教育优良传统,吸纳先进文化建设成果和体现社会进步的时代精神,面向新的实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手段。

政治工作条例论述题

新《政治工作条例》知识测试题 简答题 1、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严格党的生活。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按照规定实行党务公开,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2、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全面落实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和任用机制,调整配备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军队人才战略工程,培养造就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建立和完善干部工作政策和法规制度,做好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3、军人褒奖、福利和抚恤优待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建立健全军人褒奖、福利政策和法规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军人实施褒扬奖励。督促检查军人福利待遇的落实。会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抚恤优待政策和法规制度,对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和残疾军人进行抚恤,对军人及其家属实施优待。 4、经常性思想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针对官兵的思想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发挥部队、社会、家庭和思想工作骨干队伍的作用,开展群众性思想互助活动。注重人文关怀,搞好心理服务工作。 5、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军事训练中政治工作。贯彻军事训练的方针、原则,保证军事训练的正确方向。适应机械化条件下军事训练向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转变,做好使命课题训练、联合训练、战略战役首长机关训练、基础训练中的政治工作。进行形势和军事斗争准备教育,引导官兵从实战需要出发从难从严训练,激发部队练兵热情,培育部队的战斗精神和优良作风。做好军事演习中政治工作。会同有关机关组织开展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教育训练。开展战时政治工作研究演练,制定和完善战时政治工作预案。 6、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执行任务中政治工作。适应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要求,进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的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我军战斗队、工作队、宣传队作用。进行后勤保障、装备保障、科学研究、科学试验、院校教学以及国防施工、战备执勤中的政治工作。 7、军队党的各级委员会的任务是什么? 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执行上级党的委员会的决议、指示和上级首长、领导机关的命令、指示;组织官兵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坚持

关于印发《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企政职[1999]51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 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企政职[1999]51号 各市(地)、县(市、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省部属企业,省级有关厅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工职评工作,根据全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精神,结合我省政工职评工作的实践经验,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 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保证。思想政治工作也是一门科学。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事业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全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我省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名称序列为:政工员、助理政工师、政工师、高级政工师。高级政工师为高级专业职务,政工师为中级专业职务,助理政工师、政工员为初级专业职务。 第三条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评聘范围是企业和国有事业单位(不包括教育系统的大专院校)中在职从事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下列人员:

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副书记)。 二、党的工作机构包括党办、政治部(处、科)、组织部(处、科)、组织人事部(处、科)、宣传部(处、科)、宣传教育部(处、科)、统战部(处、科)等部门的负责人和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三、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书记和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职人员。 四、企事业单位内的车间(部门、科室)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基层党的工作的专职人员。 五、工会主席、专职副主席、工会宣传教育、组织、女工等部门专职负责人和直接从事工会工作的专职人员。 六、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专职人员。 七、企事业单位中的党校、政校的主要负责人、政治理论教员。 八、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具有内部准印证的)企业内部政治类报刊负责人、编辑和记者。 九、经批准的企业自办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人、

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公安思想政治工作

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公安思想政治工作 夯实民警思想打造过硬队伍 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公安思想政治工作 2月14日,在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邯郸市委书记郭大建同志指出了在“十二五”要围绕打造冀中南重要经济增长极、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实现全市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双过五”、再造一个新邯郸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公安工作要自觉围绕“确保实现…双过五?”这个中心,“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战斗有力、本领过硬、作风顽强、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铁军?”的明确要求。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桂洪同志先提出了全市公安队伍要着力提升“五个能力”的重要要求。面对“十二五”时期公安队伍的新的挑战,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打造一支过硬的纪律队伍,保障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乃至全市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我结合当前分局实际谈几点体会。 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队伍建设的灵魂,是催生战斗力和激发创造力的源泉。在新世纪、新阶段,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和改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势在必行,这既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永葆人民公安为人民政治本色的需要,也是履行好公安机关担负的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需要。面对“十二五”时期的新形势,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在应对新情况上要有新思路,在解决新问题上要有新对策,在攻克难点、热点问题上要有新突破。 新形势下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思想政治工作作用估价不高,认识有偏差。思想政治工作的不同方法,可以产生不同的效果,它能起到凝聚警心、调动干警积极性和工作创造力的重要作用。通过谈心教育能给予疏通开导;通过竞争能给予产生奋发向上精神;通过关心人,解决实际问题,能给予发挥工作潜在力;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能给予产生激励作用;通过领导的表率产生感召力;通过制度约束能规范人的行为等等。总之,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安机关内部也反映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些模糊认识。一是认为业务工作包揽思想政治工作,只要业务工作做好了,思想政治工作也自然好了。二是对基层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只停留在强调和文件指示上,行动方面的具体体现却很少,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在具体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三是有的民警还认为思想政治工作就是“远水”,业务工作才是“近渴”,工学矛盾处理的不够好,认为思想政治工作是政工干部和领导的事,与己无关。便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时常以业务工作繁忙作为拒绝思想政治教育的理由。由于上述认识的偏差,不仅影响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广泛开展,也制约了公安思想政治工作上下一致进行探索的深度。 (二)公安队伍建设与公安业务建设两手抓还未形成真正合力。近年来,公安机关对思想政治工作是重视的,明确了抓队伍、保任务的指导思想,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抓队伍的措施。如:“民主评议”、“解放思想大讨论”、“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整顿”、“讲文明”、“树新风”、“两问一整治”、“创先争优活动”教育等等,年年有主题活动,且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还应看到少数部门“二手抓、二手硬”还存在一些问题,形式多、内容少,布置业务工作多、布置队伍建设工作少,会上讲的多,做好个别人工作少。有的偏面认为:“业务工作是硬任务,政治工作是软任务”、“思想政治工作难量化,短期难出效益”,存在着“队伍出了问题喊一阵,过了之后松一阵”,“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三)政工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方法简单的问题。在新旧体制交换过程中,确也存在做好公安工作的难度和面临种种具体问题,公安民警的思想也呈现出矛盾、复杂、变化多样的特点。针对多样的特点,需要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宣传工作去贯穿。但目前的思想政治工作还显得比较软弱,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政治思想教育还没有形成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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