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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

工作的建议

我局收到市司法局转发的《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及局领导的批示后,立即组织了全体工作人员对该意见进行深入学习和讨论,深刻理解文件精神,努力做好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现就我区如何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推进社区矫正服务工作

在公共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根据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将市场机制引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对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区社区矫正服务工作包括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心理矫正咨询、困难帮扶、就业指导等,主要通过购买社会工作者服务岗位的方式落实。

建议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以政府为主导者,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将有利于落实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以服务提供方作为实施者,透明与竞争将打破传统垄断,使社区矫正服务更加职业化、专

业化与社会化;司法行政部门作为监督者,定期进行严格考核,将有利于提升和保障服务质量和政府资金效益。

二、组织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协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是一项繁杂、持续的工作,仅靠司法行政部门难以形成社会合力,建议组织各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发挥社会组织协同作用。

(一)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推进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村(居)民委员会是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力量。在基层建设社区矫正工作站,其优势在于最能贴近社区矫正人员生活,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利于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行为表现,掌握其思想动态,及时向各街道司法所反映,协助司法所做好困难帮扶和社区服务等工作,促进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回归社会。

(二)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经验显示,新加坡是社会团体和社区矫正工作结合的成功典范,近来为世界各国借鉴推广。我区司法行政部门亦可为热心参与这项工作的社会团体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打造一个专门性平台,对这些社会团体统一进行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指导、统一给予资金和场所等支持,既能给各社会团体自由发挥的空间,又能与社区矫正工作紧密结合;既能给社会团体带来社会声誉,又能推进矫正工作的开展。

(三)以优惠政策激励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一方面,司法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就业和行业人才需求情况,组织有意向参与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给矫正人员提供专门的职业规划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为这些企事业单位建立名册档案,定期考查,并根据考查结果给予政策优惠。另一方面,对积极接收社区矫正人员、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工作岗位的企事单位也进行考核,以接收社矫人员的数量多少和工作时间长短等为依据,灵活地进行不同幅度的政策优惠。

(四)引进专业力量,做好心理矫治和法律咨询工作。2014年,我局与深圳市妇女儿童心理健康中心共同设立了一个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我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健康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制定心理辅导计划等。此外,基于社区矫正工作中法律咨询方面的需要,建议引进专业律师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以我区丰富的律师资源为依托,可与区域内资质、信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在各个街道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律师服务点,为社区矫正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

(五)加强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社区矫正志愿者是热心社区矫正工作、自愿无偿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公益性群体,在心理辅导、法制教育、社会认识等

方面工作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首先,司法行政部门应在社会广泛宣传、吸引各方面人才加入志愿者队伍;其次,要建立志愿者服务机制,落实对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注册和志愿服务记录工作,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同时对服务态度好、服务成果显著的志愿者进行表彰。

三、加强社工队伍建设,保障社区矫正基本工作

目前,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基本是以司法行政部门执法工作者为主体、社会工作者为辅助,可见,社会工作者在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工队伍尤为重要。

(一)根据省司法下发的《广东省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指引》的要求,结合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需要,建议增加我会社会工作者的人数,以满足我区社区矫正人员不断增长的趋势,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的顺利开展。

(二)保证社会工作者有良好的工资收入和相应的福利待遇,有利于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也有利于避免人才流失,从而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三)从制度上和资金上支持和鼓励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参加人力资料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组织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对取得相应证书、获得奖励、工作表现优异者进行表彰,从而提升整个社工队伍

的专业水平,为社区矫正工作保驾护航。

福田区司法局

2015年3月16日

关于社会组织专项检查 自查总结报告

成都郫县博锐培训学校 关于社会组织专项检查--自查总结报告 成都郫县博锐培训学校2013年8月取得办学许可证,经过一年多的发展,我校严格按照章程及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有效地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在主管部门的领导及监督下,顺利的完成了各期教学任务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接上级领导部门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专项检查的通知,我校全体教师积极学习了文件精神,按照文件精神制定方案开始自查。我校自查总结如下: 一、按章程及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是:让更多的孩子学到艺术文化知识,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有才艺人才;我校是严格按照章程及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以章程为核心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我校以章程为核心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规章制度、门卫制度、安全预案、消防预案、值班制度、财务制度、日常安全工作台账制度、办公室制度、教学管理相关制度等。除了建立起外,我校是按要求分层次严格执行,让管理上了一个台阶。在今年教育局对全县培训学校评星工作中,我校认真准备、严格执行,最终在全县诸多学校中取得高分。 三、履行重大活动报告及涉外活动报告情况 我校在1月份走进红光金土社区,与社区一起举办了“中国梦●孩子的梦”文艺汇演,此次活动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我校做

好了各方面的预案工作,有着上级领导的指导,我们最终取得了圆满成功,增加了当地居民文化生活。此活动外,我校无涉外活动。四、接受年检情况 我校是2013年8月拿到的办学许可证,今年民政局年检不参加。并且我校圆满完成了教育局的年检工作。 五、登记证件、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 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我校一直亮证办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我们一直坚持执行印章管理制度,并做好全部记录详见附件。六、社会组织会费收取、筹集资金、接受捐赠的资助等情况 我校每期招生简章都送教育局广告备案,严格按照备案资料收费;在这一年中,无筹集资金及接受捐赠。 七、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在自查以上工作的同时,我校即使对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查总结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财产安全和教师员工的生命安全。对于这项工作,我们从来不敢有丝毫懈怠与麻痹大意。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坚持做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指数,最大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学校发展不受影响。 1、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 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安全行为才有保障。为此,我们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这学期,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落实这项工作。 ⑴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各级会议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学校领导小组坚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问题讨论措施布置工作。学校领导在每次的大会上,对包括学校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问题作了详尽的分析,并

社区矫正题目及答案

一、判断题: 1、社区矫正机构与司法所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心理矫正。a A、对。 B、错。 2、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指导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实施统一管理。b,分等级管理 A、对。 B、错。 3、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分开进行,矫正宣告公开进行,但矫正档案应当保密。B,宣告不公开 A、对。 B、错。 4、社区服刑人员符合减刑条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提请原审法院裁定。b提请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A、对。 B、错。 5、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的,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b A、对。 B、错。 6、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督管理的,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组织查找,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有关单位与个人应当予以配合。b A、对。 B、错。 7、社区服刑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a A、对。 B、错。 8、《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条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b A、对。 B、错。 9、单位与个人对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进行捐赠的,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b A、对。 B、错。 10、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网格化管理。b A、对。 B、错。 11、社区服刑人员家庭符合申请宅基地、承包农村土地条件的,解除社区矫正以后按照规定办理。b A、对。 B、错。 1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a A、对。 B、错。 13、应当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社区矫正培训与社区服务基地。a A、对。 B、错。 14、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将社区服刑人员需要遵守的禁止令内容通知给有关单位与个人。a A、对。 B、错。 15、矫正小组成员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违法犯罪或者违法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向司法局报告再向司法所报告。b

XX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总结

XX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总结 2015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在室领导的正确领导和悉心关怀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创先、创优、创新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全体人员面对新岗位、新职责、新挑战,积极理清工作思路,准确把握工作定位,边学习、边工作,边探索、边推进,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0年度报告公示任务完满完成。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及时拟订印发了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的范围、时间、内容、程序及工作要求等进行明确,重申工作纪律,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并通过网络发布信息、电话联系督促、面对面发放申请表格等方式向事业单位宣传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努力扩大年度报告工作认知度。 二是严把审查关口。严格把好受理关、审核关和核准关。受理时,耐心解释,讲明要求,逐项查看,确保申报材料书写规范、齐全有效。审核时,坚持做到三个对照,即将《机构编制资料汇编》与报告书中的机构名称、经费形式、人员编制、实有人数等相对照;将《法人证书》登记事项与年度报告书填写内容相对照;将资产负债表显示数据与填报经费收支情况相对照。在核准前,反复查看材料,先提出初审、复审意见,再提请办公会研究审定。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克服畏难情绪和等靠思想,主动与事业单位加强沟通联系,督促指导填报材料;对部分未及时

申报材料的单位,主动开展上门服务,送达表格,讲明政策;对登记事项有变化的单位,集中梳理、主动通知,先进行变更登记,而后再进入年度报告环节,确保年度报告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加强县区督导。及时向县区下发了年度报告通知,足额发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年度报告标识,不定期电话询问各县区年度报告开展进度,对年度报告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讲解政策,答疑释惑,跟踪指导督促,确保市县年度报告工作平衡推进。 截至3月31日,顺利完成了2010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任务。市直年度报告单位124个,合格120个,合格率97%;县区年度报告单位1281个,合格1185个,合格率93%。审核结束后,第一时间向合格单位发放法人证书,对不合格单位督促整改,并及时汇总上报了年度报告工作总结。 二、法人登记调查摸底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摸清法人登记底数。对市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资料进行逐一开卷整理,仔细查阅,详细记录,共梳理参加登记单位137个,全面掌握14年来市级事业单位登记底数。 二是摸清事业单位底数。对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八定”、机构编制台帐等相关资料,对市直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初步掌握了市直230多个事业单位的名称、主管部门、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管理形式、经费形式、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姓名等基本情况,整理了《市直

社会工作青少年社区矫正某案例

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蔡某,男,1989年4月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程度,现在厦门市交通职业中专就读。2004年10月22日下午,蔡某与王某、施某、谢某四人在本市秀德大厦附近,殴打在校生陈某并抢走一部诺基亚6820型手机(价值人民币2377元)及在校生黄某的人民币10元。2004年10月3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思明区人民法院审判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同时,共同退赔被害人黄某人民币十元,退赔被害人陈某人民币二千三百七十七元。 二、特点分析 1. 突发性。由于青少年各项生理基能正在发育之中,身体增长的速度快,但是心里发育却相对滞后,自我控制力不强,因此在某种偶然的诱导和刺激下,容易遇事起意,突然实施犯罪,脑子一热,说做就做,不计后果。本案中蔡某及其同犯就是出于对金钱的渴望,在好奇和刺激的心理作用下实施了抢劫。事实上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根本没有意识到其和同伴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后果会如此严重。( 2. 团伙化。由于青少年年纪尚轻,心理承受能力也有限,势单力薄的心理使得他们容易结伙作案,通过结伙成群,互相壮胆,互相煽动,互相利用,互相依存,增强安全感。因此,多是三五成群、七八成伙的共同作案。本案中蔡某以及其他五名被告均是纠集成伙共同犯罪。( 3. 低龄化。近年来,犯罪的高发期年龄在18岁左右,其中14-16岁少年犯罪的比例日渐增大,并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本案中,共有6名被告,均未满18周岁,其中蔡某及其同案犯王某还未满16周岁。( 4. 反复性。青少年的思想具有极大的可塑性,且心理素质不稳定,容易收到外界的影响,因此如不注意隔离他们与不良习气接触,不注意对他们不良行为的及时纠正和和控制,他们也容易受到坏人坏事的熏染而重新犯罪,具有很强的反复性。本案中,蔡某的其中两名同案犯就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实施了抢劫。( 三、原因分析( 在对于本案蔡某的犯罪原因的分析中,除了自身因素以外,有三个环境因素是最为重要的:家庭因素、学校因素和社会因素。( 1. 家庭因素。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极其重要的。而蔡某恰恰缺乏了这样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主要表现在: 一是家庭的贫困。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带来了激烈竞争和贫富差距。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好奇和攀比的心理容易产生对物质生活的极端追求和滩涂享受。蔡某家庭贫困,父母双双下岗,母亲还是残疾人,家里每月的收入仅来自三百多元的低保金,所以蔡某对物质方面的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加之父母平时缺少对其在金钱和物质方面的正确引导,导致其最终在好奇和寻求刺激的心理作用下实施了抢劫,并将近一半的赃款与同案犯挥霍消费。

2020年社会组织工作总结_社会组织个人总结报告

2020年社会组织工作总结_社会组织 个人总结报告 作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社会组织评估已获得了政府和学术界的普遍认可,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社会组织工作总结的*,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 20xx年社会组织工作总结篇一 虹口区社团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xx大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作用”等论述为指针,根据市社团局的工作要求和本区实际,在做好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探索民间组织管理的新方法,促进民间组织健康稳定发展。20xx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民间组织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 1、根据国务院和民政部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区社团局于20xx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全区364家社会团体和民办

非企业单位(以下合称民间组织)实施20xx年度检查。本区至20xx 年底,登记在册的民间组织共有386家,其中社会团体13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5家。因有些民间组织长期不能正常开展活动,也有些单位已在业务主管单位办理了注销手续,尚未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也有些单位已经人去楼空,自行关闭,因此实际参加年检的民间组织为314家,占民间组织总数的81.34%;其中社团105家,占社团总数的80.15%;民办非企业单位209家,占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的81.96%。这314家民间组织都已完成年度检查,并按照规定递交了年度检查报告书和相应的检查材料,全部通过年检,获得了合格。通过年检,督促民间组织办理到期换证和变更登记等82家,注销登记2家。至6月底年度检查全部结束, 2、工资基金管理。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在本市民间组织中实施工资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民社非[20xx]1号)文件精神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20xx年度民间组织工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在全区民间组织中开展了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申领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是全新的任务,民间组织和登记管理机关首次全面推开,因而在刚开始的时候,民间组织对此还不理解,也没有认真执行。通过市社团局的宣传和指导,我区在年初布置的基础上,又一次深入到每个民间组织进行解释,让他们懂得开展工资基金

XX年度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工作总结

XX年度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科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的支撑作用,严格年度检查与日常监管制度,创新社区公益创投活动,推动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建设。全区社会组织发展科学有序、健康稳定。具体工作简述如下: 一、建好基地,激活职能促发展。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培育发展优质组织、规范整顿违规组织、培训评估在册组织三项服务职能,全年孵化优质组织36个,整改各类违规组织54个,培训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行业协会等重点组织3次95人,目前评估工作已进入初评阶段。 二、谋划创投,激发活力促创新。今年我局在xx市率先出台公益创投方案,将市场风险投资理念引入社区公益服务领域,工作服务关口下移至社区,有力推动了政府购买服务进程、加大了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创新了“三社”联动工作模式、扩大了福利彩票社会影响力。社区公益创投工作历经一次初选、二次筛选、三次优化,最终结题评出20个服务社区的项目。所有项目均通过了省社工专家组的综合评定,其中2个项目被市局选为优质项目,上争资金8万元,“夕阳红·扶老上网”项目被树立为全市唯一模范项目,xx

日报、电视台进行了跟踪报道。 三、加强监管,激励组织促规范。一是强化年检职能。年初对年检报告书分类进行了大幅修改,力求简洁适用,3月初及时下发年检通知,经过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登记管理机关再审——培育发展中心整改——整理归档、总结上报,年检率和年检质量较往年有了较大提高。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领导服务小组的协调指挥作用,注重联合执法、分类执法、重点抽查,在实践中整理制作出十三项工作流程。三是推进评估工作。下发XX年度评估通知,尝试把评估工作与公益创投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以评促创,以创带评”。在评估建设中,确立了“基础条件、组织建设、业务活动、社会评价”四个一级指标,并衍生出58项二级指标、65项三级指标、155项四级指标,全面衡量社会组织的综合能力,把社会组织建设纳入标准化建设的轨道。 我国社会组织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公民社会发育不够成熟,有限政府认识不够深刻,公众对NPO、NGO组织认知普遍缺乏。组织的效能建设相对较弱、组织的宗旨使命颇有争议、培育和监管能力亟待提高。 XX年工作指导思想 随着“五位一体”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的总体思路是:培大做强全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深入持久开展“xx福彩·助力社区”

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的关系

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的关系 孙静琴/张培忠 【内容提要】自2003年以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国广泛开展,初步形成了社区矫正制度。很多省市采纳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助推社区矫正,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如何厘清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地位和作用,直接关系到社会力量介入社区矫正的方式和效果。本文通过分析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对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定位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关系 作为刑事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社区矫正兼具维护公共安全和帮助罪犯复归社会重新做人的使命。社区矫正的独特之处在于:一方面,社区矫正是一项刑罚执行活动,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和惩罚的震慑性;需要对罪犯的罪行做出司法处置,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基本权益。另一方面,社区矫正是一项借助社会力量帮助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教育改造运动,具有社会帮扶的性质。动员社会力量介入社区矫正,是其本身的内在要求。 我国的社区矫正实践,是在我们独特的政治体制、司法体制、社会环境、文化环境之下进行的。无论社区矫正的立法、监管、执行,还是社会力量的参与形式,都由我国国情所规定。当前的突出问题是,作为刑罚执行的社区矫正,在惩罚的同时,如何借助社区和社会力量,实现服刑人员的犯罪预防与人性复归,成为司法实践和社会工作的重要课题。厘清社区矫正和社会工作的关系,对于社区矫正的司法实践和社会工作的积极介入,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犯罪性质比较轻微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作为一个“舶来”概念,社区矫正源起于西方,目前已被联合国有关规则、宣言所认同。联合国的许多刑事司法规则,如《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监禁替代措施》、《联合国非监禁措施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即“东京规则”)等,都倡导尽可能避免监禁,将监禁作为最后一种迫不得已的手段使用,从而大大促进了国际社会刑罚制度中对非监禁刑的适用。如今,社区矫正已在世界各国被广泛使用。自2003年7月始,我国逐步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截至2007年底,社区矫正试点遍及全国25个省(区、市),初步建立了社区矫正制度。目前,司法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的方案,同时起草《社区矫正执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执行程序,争取2009年在全国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1] 作为我国社区矫正首批试点地区,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已经建立了比较成熟、完善的工作制度和部门联系制度。山东省在2004年8月,适时启动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确立了“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试点原则。截至2006年5月底,全省在济南、青岛、枣庄的28个县(市、区)、281个乡镇(街道)开展了试点工作,先后共接受矫正对象2697人,已解除矫正520人。在矫正期间,矫正对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到2007年,社区矫正扩大到全省17个市,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

民政局年度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民政局年度社会组织工作总结 2015年经XX县社会组织工作在市民政局精心指导及党工委、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发展,切实增强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努力为社会组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有序地推动了XX县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5年社会组织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2015年XX县社会组织稳步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分布在教育、养老服务、文化体育等服务领域。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办理登记。加大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检查力度。抓好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等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登记费用全部取消。2015年社会团体新成立15个,社会团体变更4个,社会团体注销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1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17个。2014年度年检工作已顺利结束,2014年度年检社会团体年检合格59个,民非年检合格实检150个。 二、2015年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管理,确保社会组织正常经营。 2015年,我局将加强创新社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围绕社会组织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掌握社会组织动态,加强对我县社会组织的指导和协调,为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

策基础。 (二)加强管理监督,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 2015年,我局对社会组织加强管理、监督,确保社会组织正常运营,为提高社会组织的行业服务水平,我局与业务主管部门经常深入社会组织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服务水平,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加强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根据市政府、市民政局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局与工商、教育局、卫生计生局、安监局对县内的社会组织进行不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了我县社会组织单位安全、健康发展。 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规范社会组织运行。 (一)是及时落实四类组织直接登记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修订、制定的社会组织法规政策相关规定,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民发〔2015〕25号),我局积极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积极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南宁武鸣真情养老院是我县第一所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2015年8月26日在XX县民政局登记,也是我县公建民营的养老服务机构。目前还有XX县志愿者服务联合协会咨询相关业务。

关于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等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等工作的情况汇报 自2015年2月12日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以来,我局为确保省委省政府部署的“2015年在全省建设社区矫正中心50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顺利完成,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重点民生实施项目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6号)文件和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谈敬纯厅长的讲话精神,我县是省市指定的除岳阳XX区、XX 市外的第三个建设社区矫正中心的试点县,承担着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任务。 从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来看,矫正人员在册人数常年在500人左右,相较其他县市来说矫正人员多,分布范围广,犯罪类型呈现多样性,而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有限,社区矫正监管压力大、工作任务重,实施动态监督管理较为困难。建设社区矫正中心也是硬件保障,故我局迫切希望能尽快建立县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从而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我局于2月2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研究。会议研究决定要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的部署,着手安排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并对前期工作进行了分工安排:吴弄璋局长为总揽;童驱豹副局长着手制定中心建设方案,并负责聘请专人对中心建设进行规划和预算;张伟红出具关于建设社区矫正中心的书面报告,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彭启明、李峰协助收集相关资料。

3月10日,我局已经完成对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初步规划和预算。据我局的初步规划,我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区域相关配套建设,社区矫正中心的主要功能区域配置要求,监控室应装备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的定位监控系统,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定位监控,并且应在适当位置设置电子屏幕,实行政务公开、司法奖惩公示、电子查询等辅助设施,预计所需经费为180万元。3月19日,我局已经向县委、县政府出具书面报告,现已经得到主管副县长姜伟XX县长的批示同意,并已提交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目前,整个前期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我局在完成建设社区矫正中心工作的同时,还重点开展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是基本完成了对乡镇司法所的收编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司法所的管理和建设,在省市县相关文件下发后,我局立即对司法所收编工作开展了前期调研准备工作,下到27个乡镇逐个核查,充分听取了乡镇党委、政府和司法所的意见和建议,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并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领导汇报。经由各乡镇党委呈报,县司法局、编委办、人社局初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编委办、人社局、司法局联席会议同意,县纪委各室、县政法委、县计生局等职能部门审核通过,依法确定了23名登记对象,并按照程序对登记对象进行了两次公示,同时对12名在乡镇司法所从事司法工作的公务员进行了变更登记。历时将近一年,截止2015年3

社区矫正个案

假释犯社区矫正个案案例 一、矫正关系建立 2007年9月,案主出狱接受社区矫正,根据“属地审查”的基本原则,社区矫正工作者与案主在司法所签定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填写了相关表格,并对案主一一说明了日后接受社区矫正有关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奖励处分等注意事项。案主表示同意接受司法所监督管理,遵守相关规定,双方社矫关系基本建立。 二.案主基本资料 (一)个人情况 姓名:XX 性别:男 年龄:40岁左右 文化程度:高中 婚姻状况:已婚 (二)家庭成员 妻子:无职业 母亲:无职业 姐夫:做生意 三、案主案件资料 (一)犯罪事实 案主于因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于1993年9月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判决情况 罪名:盗窃罪 原判刑期:无期徒刑 附加刑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期变动: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7年 社区矫正类别:假释 社区矫正期限:自2007年12月至2015年12月 (三)收监期间表现

案主于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2004年、2005年被监狱评定为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四、社矫对象问题界定以及分析 (一)通过家访了解掌握案主的家庭系统、社区系统 2008年5月,南湖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社会工作者前往案主老家进行家访,实地掌握了案主的现时生活状态以及所在的家庭系统,社区系统环境。资料掌握的方式包括与案主面对面的交流、与其家人的谈话,以及与案主所在社区司法所、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接触交流,对其生活环境的观察等等,在为期两天的探访行动中,从正面、侧面两方面初步掌握了案主的家庭系统与社区系统如下: 1.家庭系统概述: 案主现在居住于广东省四会市,家庭成员包括妻子、母亲,父亲于前几个月前已经逝世。但其居住的房子并非属于案主所有,其产权属于他的姐夫,因为其姐夫外出工作,姐夫儿子也在外面读大学,而案主老家的房子也几近倒塌,因此姐夫同意案主与其妻子、母亲暂时前来居住,一来可以看守房子,二来也可以表达亲情之谊。可知,该住所并非案主一家长期居住之地,需看日后案主一家与其姐夫一家的关系发展。案主母亲虽然身体健康但也缺乏劳动能力,案主夫妇均无正当职业,案主更因为右脚踝粉碎性骨折难以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只能与妻子在家靠养猪维持生计。案主与妻子结婚不久,妻子也早已知道案主社区服刑的身份,不过她并不介意,并十分支持丈夫改过自新,从新做人。他们膝下暂无儿女,经济负担暂不严重,并是却是缺乏稳定的生活来源。 2.社区系统概述: 案主现并不居住于罗湖区南湖街道,而是回到了母亲户籍所在地居住,一是因为村中老家房子几近倒塌,而姐夫为他们提供了房子居住的便利;二是因为案主担心在老家居住,会让村中邻居知悉自己的罪犯身份,从而招来有色眼光对待以及中伤言论。在农村环境中,这将严重影响案主的正常生活。由于案主特殊的自身情况,现居住地对其缺乏基本的监管,难以对案主形成配套的跟踪掌握。 3.访谈实录(第一次见面谈话内容)

社会组织个人工作总结二

范文:________ 社会组织个人工作总结二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4 页

社会组织个人工作总结二 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是加强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区自治的重要保证。xx年,社区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不断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共新成立备案社会组织23个,这些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中影响日益明显、作用日益凸显。 一、目前现状 目前,我社区新备案的23个社会组织中,涉及社区管理、志愿服务、公益服务、文化体育、社区教育、养老助残、困难救助等诸多领域,初步形成自主发展、门类多样、不同层次、覆盖广泛、作用明显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人员共计1400余人,其中党员100人,社团类组织的负责人多为居委会工作人员或一直关心社区建设的志愿者,这些社区社会组织大部分在社区活动室内开展服务活动。从活动开展情况看,上半年,社区提供开展服务10余次,参与活动的群众累计600余人。 二、主要问题 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管理、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是在提供社区服务、方便居民生活,参与社区管理、推进社区自治,组织文体娱乐、丰富居民生活,开展志愿服务、弘扬文明风尚,推动公益慈善、促进社区和谐,反映利益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尽管如此,社区社会组织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第 2 页共 4 页

依法开展社区矫正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同志们: 根据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今年,我县要正式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今天,我利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这个机会就社区矫正工作讲三点意见。 第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社区矫正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符合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的维稳工作主线。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个新事物,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大家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符合“减少对抗、化解矛盾、以教育挽救失足者为本”的执法理念,有利于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罪犯关押数量,降低刑罚执行成本,符合以人为本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对于维护司

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罚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社区矫正就是把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的服刑人员放在社区实施社会化矫正,避免“交叉感染”,努力减少因关押而引发的家庭破裂、孩子失教、老人无人赡养等社会不和谐因素,缓解社会矛盾。同时,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特点,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其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激发服刑人员自觉改造的积极性。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严厉打击犯罪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手段,而宽缓刑罚、争取人心,更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长期战略。实践证明,推行社区矫正制度,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载体。没有社区矫正作为衔接和承载,宽严相济中宽的一面很容易失控,势必影响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深入贯彻和实际效果。每一个罪犯身边都有亲属、邻里、朋友等一定数量的密切人群,刑罚的宽严不仅影响罪犯本人,而且对这些关系密切的人群也会产生重要影响。对那些罪行轻微或者不适宜监禁的服刑人员实施社区矫正,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利于化解他们的对抗情绪,促使其更好地悔过自新,最大限度地把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

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的案例分析

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的案例分析学术堂所属分类: 一、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中的介入简析 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中的介入途径一般有三种. 第一种是政府以岗位购买方式介入,即通过招标的形式从社工机构来购买岗位,第二种是机构项目进行社工配备,即安排专业社工在社会服务项目中开展工作,第三种是通过委托授权,将项目以竞标形式委托给社工机构,同时提供相应的资金援助.随着社会工作的发展,通过实践,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中的介入也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方法,主要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这些都能在青少年社区矫正中应用,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惑与难题,促使他们更好回归社会. 个案工作指的是社会工作者通过遵循相应的价值理念,利用科学的技巧和方法,以个性化的途径为青少年罪犯提供心理和物质方面的服务与支持,帮助他们稳定情绪、坚定意志、解决压力,顺利实现矫正目的.小组工作方法指的是以团体组织为对象,利用团体工作者的协调配合促使青少年个人行为得到改变、社会功能得到恢复,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社区工作指的是利用社会工作方法,促使青少年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到社区活动中,重新树立自我的良好形象,从而顺利完成矫正任务并回归社会.对青少年来说,社会工作者扮演者使能者、联系人和倡导者三重角色.使能者是指社区矫正介入从以往的扶贫救弱演变为挖掘青少年自我潜能,从而促进个人发展,而在矫正介入全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还担当者邻里、亲属、朋友和志愿者等各方面的联系人角色,同时,对于青少年服务对象来说,社会工作者以自我期望为基点,通过努力来满足自我需求,这是他们扮演的倡导者的角色.

二、社会工作对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介入中的案例分析 本文以广州某地青少年罪犯社区矫正为例,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原则、流程和规章制度的分析,来展现社区矫正的完整过程, 并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实践中工作方法的应用进行分析和思考. (一)矫正关系建立及问题分析 2013年2月,青少年s由于故意伤人罪被法院判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根据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规定,s在2013年3月接受了社区矫正.按照属地审查原则,在充分了解s的基本情况的基础 上,s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的签订.双方 明确了社区矫正启动后的权利和义务,s也同意由司法所管理监督, 承诺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至此双方基本建立了社区矫正关系. 在工作人员和s及其父母沟通后,发现s面临的问题如下:首先是监管问题.s对自己所犯罪行没有深刻的认识,也没有重视起社区矫 正工作.其次是学业问题.s在犯罪后,被所在学校开除,导致s心理 上受到很大的打击,沉迷网络游戏无法自拔.接着是家庭问题.s发生犯罪后,父母对其失去了信任和信心,夫妻间也相互吵架,家庭关系较为紧张.最后是网瘾问题.s目前对自己网瘾的严重性还没有意识到,这与其父母教育方式不当以及学校管制等有较大关系. (二)矫正计划的制定、执行和解除 矫正计划的制定是矫正对象和矫正人员互相间合作的过程,双方要对彼此的责任和角色进行明确,从而保证矫正的有效性.根据矫正 对象存在的问题,s的矫正目的主要是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促使s 对其犯罪行为进行正确认识并主动回归社会.从社区角度出发,矫正 的策略主要包括稳定s的情绪,端正其思想,鼓励s助人自助,为社区服务;从家庭角度出发,主要通过家庭气氛的改善、s父母教育方式的变化等为s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从社会环境出发,需要通过社会资源的协调,来对s的学业问题进行矫正. 在社区矫正初期,需要安排s进行法律常识的学习,让他意识到自己犯罪的危害性,同时要定期与s进行交流,了解其思想状况,鼓励他和其他矫正对象多参与公益活动,使其感受到生活的乐趣.在矫正中

社会组织工作调研报告

社会组织工作调研报告 社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 一、社会组织建设管理现状 (一)基本情况。截止2012年12月底~我市共登记社会组织1965个,其中社会团体103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30个,~建立党组织410个~覆盖社会组织615个~覆盖率为30%。市属社会组织247个~其中社会团体13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1个。建立独立党组织的23个~建立联合类党组织6个~挂靠其它党组织99个~党组织覆盖率为52%。全市已培育农村专业经济协会98个~社区社会组织备案10个~行业协会280个~全市12个县市区均建立了慈善协会~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的慈善组织网络。在管理服务上~一是逐步完善政策法规。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管理工作的决见》、《渭南市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指导意见》等8个政策文件~有力的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二是创新社会组织体制机制~推进政社分离改革~开展了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政社分离~实现人员、资产、利益、业务和办公场所的分离。三是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取缔了陕西省齐白石研究会渭南分会~撤销了渭南市勤工俭学统筹基金管理协会、渭南市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等40余家社团组织和渭南市华联职业培训学校、渭南市阳光雨职业培训学校等20余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时通过登记管理、日常监管、年度检查、信息公布、执法监督等手段加强监管~规范社会组织行 1 为。四是开展了登记管理规范化建设。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法审批登记~规范工作流程、简化登记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今年10月份由市编办、财政局、民政局分别牵头~制定了《渭南市政府向社会中介组织转移职能的实施办法》《渭南市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规范实施方案》、《渭南市社会中介组织等级评估

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社区矫正作为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今年起已在全国试行。但从我们基层的实践看,基层司法行政的队伍力量与之对应,有着明显的差距。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在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设置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设专职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势在必行的。事实上,在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建设中,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司法社工),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已经扮演了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的话题,在网上,搜索一下,把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司法社工),组建成社区矫正“正规军”的呼声铺天盖地。但是,许多想法虽然是积极的探索,但以笔者的观察研究,与社区矫正的性质、及从现行的人事政策法律规定看,显然难以突破,不现实,难实现。 当前,各地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工作任务基本是明确一致的。即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负责协助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疏导、生活救助等日常事务性管理。 虽然说,“司法社工”本身不可能是执法人员,但从长远看,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建立一支由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基本要求和必然趋势。 按照“基层司法所必须保证有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录用的“司法社工”,作为基层司法所内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辅助性人员,是可以授予委托执法者资格的。 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法社工)的性质和待遇,我们泰州地区的做法,总体上是务实和理性的。 以姜堰市司法局为例:姜堰市招聘的司法社工人员性质及待遇为实行企业化管理,合同二年一签,续用续签。工资标准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从实践中的情况看,当前应当关切的是如何切实保障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司法社工)的合法权益的问题。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工资福利待遇;二是职业风险防范。 由于地方上社区矫正配套资金不能到位,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资金并不能真正的用到基层,而是处于司法局统酬管理的状态,社工的待遇远低于机关的普通工作人员,专职社工名为专业,仍然只是处于一种临时工状态,只是作为过渡性的工作。长期下去,肯定不能留住人才。另外,合法权益保护的内容还包括如何支持和保护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依法履行职务,避免受到非法干涉、打击报复的问题以及对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工作者如何给予奖励的问题,目前来看,各地都没有配套改革的政策性文件来支撑。 笔者认为,关于社区矫正专职工作队伍的建设,我们的重点和基础在于加强“司法社工”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总结 xx年,我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皖办发〔2013〕9号),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以创新推动发展,全市社会组织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已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321个(市本级296个),其中,社会团体69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21家、非公募基金会1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已达个,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个)。 一、201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努力形成管理合力。今年上半年,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调整补充了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了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初步形成了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协调监督、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在反复调研论证、立足创新、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积极协调争取的基础上,今年8月份,我市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办〔2014〕55号),对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12项改革创新任务,将是今后我市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基层社会组织管理能力建设,抽调年轻同志充实市民管工作队伍,督促县民政局设立民管工作机构,通过内部调剂、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解决民管工作人手不足问题。XX区、XX市设立了副科级民管局。 (二)深化登记改革。一是坚持优质服务。社会组织登记服务一律进驻

关于社会组织专项检查 自查总结报告 (1500字)

成都郫县博锐培训学校关于社会组织专项检查--自查总结报告成都郫县博锐培训学校2013年8月取得办学许可证,经过一年多的发展,我校严格按照章程及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有效地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在主管部门的领导及监督下,顺利的完成了各期教学任务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接上级领导部门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专项检查的通知,我校全体教师积极学习了文件精神,按照文件精神制定方案开始自查。我校自查总结如下:一、按章程及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是:让更多的孩子学到艺术文化知识,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有才艺人才;我校是严格按照章程及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二、以章程为核心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我校以章程为核心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规章制度、门卫制度、安全预案、消防预案、值班制度、财务制度、日常安全工作台账制度、办公室制度、教学管理相关制度等。除了建立起外,我校是按要求分层次严格执行,让管理上了一个台阶。在今年教育局对全县培训学校评星工作中,我校认真准备、严格执行,最终在全县诸多学校中取得高分。三、履行重大活动报告及涉外活动报告情况我校在1月份走进红光金土社区,与社区一起举办了“中国梦●孩子的梦”文艺汇演,此次活动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我校做好了各方面的预案工作,有着上级领导的指导,我们最终取得了圆满成功,增加了当地居民文化生活。此活动外,我校无涉外活动。四、接受年检情况我校是2013年8月拿到的办学许可证,今年民政局年检不参加。并且我校圆满完成了教育局的年检工作。五、登记证件、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我校一直亮证办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我们一直坚持执行印章管理制度,并做好全部记录详见附件。六、社会组织会费收取、筹集资金、接受捐赠的资助等情况我校每期招生简章都送教育局广告备案,严格按照备案资料收费;在这一年中,无筹集资金及接受捐赠。七、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在自查以上工作的同时,我校即使对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查总结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是学校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学校财产安全和教师员工的生命安全。对于这项工作,我们从来不敢有丝毫懈怠与麻痹大意。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能坚持做到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将事故隐患减少到最低指数,最大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确保学校发展不受影响。1、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安全行为才有保障。为此,我们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这学期,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落实这项工作。⑴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各级会议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学校领导小组坚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分析问题讨论措施布置工作。学校领导在每次的大会上,对包括学校消防安全在内的安全问题作了详尽的分析,并提出了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求各个部门和个人将消防安全牢记在心。⑵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我们针对学生接受和理解问题的特点,通过相关活动,加深他们的印象。学生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学校还聘请消防专业讲师对全体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使广大师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代表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的培训,并进行实际演练,使全体教职工掌握到了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技巧,全面提高了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实际操作能力从而进一步推动了学校消防教育工作。⑶在全校师生员工之中进行了一次系统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暑期开学初学校专门安排人员对学校各重要部门,譬如教室、舞蹈室、楼道、楼梯、厕所等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检查。2、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这是我们摸索出来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明岗明责,检查评比,是强化管理力求实效的重要举措。3、制定消防安全紧急预案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无小事,为了使火险隐患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控制,并保证学生能够处危不乱,科学避险,减少盲目、慌乱和踩踏事故的发生,学校组织教职工,通过对教室、舞蹈室等,学生集中区域进行实地考察,反复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紧急预案”,并且组织与“消防安全紧急预案”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和演练,同时把“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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