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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律管理手册(修改)1

目录

总则 (2)

第一章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干部职责条例 (3)

第二章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招聘制度 (5)

第三章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干部自律制度 (5)

第四章团学活动申报、实施、流程、总结 (6)

第五章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7)

第六章学生会会费来源和管理 (8)

第七章例会管理制度 (8)

第八章办公室管理制度 (9)

第九章值班制度 (10)

第十章电脑使用条例 (11)

第十一章物品管理 (11)

第十二章文件管理 (12)

第十三章工作布置、检查和总结制度 (12)

第十四章德育实践管理条例 (13)

第十五章考勤管理制度 (16)

第十六章机电工程学院团学律干部考核制度.................................................... 20第十七章机电学院分团委管理制度.................................................................. 24第十八章机电团委工程学院分团委组织部例会管理制度:............................ 25第十九章团籍管理条例...................................................................................... 26第二十章“活力在基层”团日创新活动申报、评审、实施、评奖条例(无).. 30

第二十一章“十元爱心”基金管理办法(无).............................................. 30第二十二章机电工程学院分团委宣传部工作制度.......................................... 31第二十三章机电工程学院分团委实践部部门制度.......................................... 33第二十四章机电学院分团委实践部党团员挂职规章制度.............................. 33第二十五章机电工程学院分团委艺术团(无).............................................. 35第二十六章机电工程学院分团委办公室管理制度.......................................... 36第二十八章学生会管理制度.............................................................................. 39第二十九章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体育部规章制度.......................................... 40第三十章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公关部规章制度.............................................. 41第三十一章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文娱部工作制度.......................................... 46第三十二章机电学院学生会学习与创新部(无)........................................ 49第三十三章创新工程申报、实施、评奖条例.................................................. 49第三十四章人文素质测试实施方案.................................................................. 49第三十五章“好班级好支部”评比办法.......................................................... 49第三十六章机电技能大比武(无).................................................................. 52第三十七章班级文化建设管理条例................................................................ 53第三十八章机电工程学院社团部管理制度...................................................... 60第三十九章机电工程学院社团联合会社团赞助活动管理细则(试行)........ 61第四十章机电工程学院社团联合会.................................................................... 62

学生社团管理章程(草案)........................................................................... 62社团的成立、变更与注销............................................................................... 63学生社团的组织结构和活动要求................................................................... 65学生社团的权利义务和奖罚制度................................................................... 67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 68学生社团经费管理办法(草案).......................................................................... 68社团经费来源及使用....................................................................................... 70社团活动经费报销制度................................................................................... 71第四十一章机电工程学院自律委员会.............................................................. 72第四十二章机电工程学院律委会生活权益部简介.......................................... 73第四十三章机电工程学院律委会管理制度...................................................... 73第四十四章机电工程学院“三自工程”检查范围准则................................ 74第四十五章机电工程学院“三自工程”管理制度.......................................... 76第四十六章机电工程学院爱心瓶回收制度...................................................... 76第四十七章机工程电学院自律委员会督察部章程:...................................... 77第四十八章机工程电学院自律委员会安检部(无).................................... 79

总则

第一条机电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应根据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的工作思路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院级学生会的活动。

第二条为了加强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自身队伍的建设,塑造自身形象,提高工作能力,以便更加有效的开展各项活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各部可在贯彻本制度章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制定部门管理制度,在相关条款发生抵触时,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在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

第一章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干部职责条例

第一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离不开广大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干部的努力。

第二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干部工作原则: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第三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职责分工:

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职责:

(一)主持团学的全面工作,制定任期内的工作计划,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定期召开团学委员会议及各班班干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汇总学生的总情况、建议和意见,并及时有效地向学校反映。

(三)完成主管部门、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经常请示汇报工作,做好各部门活动经费的申报工作。

(四)协助各部门开展贴实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加强各校之间的交流,逐渐完善学生会工作、管理体系。

(五)加强团学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组织团学干部进行理论业务学习,及时了解和关心团学各部门干部的思想、工作、

学习和生活,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协调各方面关系,维护学生会集体利益。

(六)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部门部长:

(一)、负责完成本部门学期内各项学生活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二)、按照主席团布置的工作任务,结合本部门特点,开展主题鲜明,健康向上的活动。

(三)、负责本部门干事的招聘。

(四)、及时了解本部门干事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完成情况,勇于指出干事在工作的不足,并能协调干事间的关系。

(五)、部长应该熟悉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工作程序,能够协调本部门和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尊重其它部门的独立性和工作成绩,在其它部门需要协助时,应及时主动给予支持。

(六)、对院活动给予积极配合。

各部干事:

(一)、干事应通过严格招聘程序进入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二)、积极主动并认真完成部长及主席团交办的各项工作。(三)、干事之间团结互助。

(四)、干事有权对部长及主席团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意见。(五)、干事应主动与部长进行沟通。

第二章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招聘制度

第一条每学期伊始,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分部门成立招聘委员会,准备新一届的干事招聘会。

第二条招聘干事的基本标准: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第三条招聘步骤:填写招聘表----参加现场招聘----工作考察----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考察----正式录用。

第四条在招聘过程中,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应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应聘同学若发现舞弊行为,可以匿名方式向招聘委员会检举,若检举属实,委员会将公开处理。

第五条由办公室将招聘档案妥善保管。

第三章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干部自律制度

第一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干部在思想上应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二条学生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不计得失。

第三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干部应协调好与同学、老师的关系,遇事应多征求老师的意见,广泛团结同学。

第四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干部不应搞特殊化,不能以工作的名义占用上课时间,如果在工作中与他人发生矛盾应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

第五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干部应妥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

系,学习目的要明确,学习态度要端正,学习成绩要优良。

第六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干部言行若背离上述自律制度应自觉反省。若在校内造成不良影响,学生会应作出开除处理。

第七条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会干部由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社团联合会同意评定,于学期末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如: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各部门,授予“优秀学生会部门”称号。

第八条如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成员无故不参加会议,或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出席会议,累积超过三次或给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造成损失,则解除其职,并不再聘用。

第四章团学活动申报、实施、流程、总结

第一条提前一周到办公室领取活动登记表并登记时间地点相关信息。

第二条填表写计划书。

第三条将表和计划书提交到相应辅导员老师审批。

第四条审批(审批表签字生效)将表复印一份。

第五条审批表交到杨鹏老师做经费审批用。

第五条将计划书(电子文档和打印文档)审批表复印件交到办公室。

第六条办公室汇总,协调时间,地点,人员安排。

第七条活动开展。

第八条活动总结。

第九条在一周内报账,同时策划活动部门上交总结和相关图片。第十条新闻编辑部在开展活动后第二天发布到SIC。

第一条办公室在一周内发布素质拓展

第五章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经费使用范围

1、由办公室掌管负责。

2、以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名义组织的经过辅导员批准的活动。

3、事先得到辅导员批准的,以机电工程学院的名义参加院级或以上的活动。

4、未经批注的活动经费一律自理,不予报销。

第二条经费用途

1、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办公室用品,宣传用品及必要的固定资产。

2、各种活动的资金及奖品。

3、院级以上的活动可以适当报销饮食经费,开支要与人数相符。

4、其他经辅导员批准的活动。

第三条经费申请方法

1、每学期初,办公室统计办公室所需用品,列出清单,报辅导员审批备案。

2、申请经费前,主办部门填写活动经费单,交到分管主席或主席、副书记审批,由辅导员签字同意后,到相关老师处预支资金。

第四条报销方法

1、办公室收到已批准的申请后,按辅导员注明的金额发出部分活动经费。

2、使用的经费的干部应及时将发票交辅导员处,由辅导员与办公

室结帐。

3、主办部门要严格控制开支,遇超支(超出所申请的经费)情况必须向辅导员申请方可办理报销,否则由主办部门自负。

4、办公室每周找主管老师结账。

第六章学生会会费来源和管理

第一条会员在校期间交纳会费每人每年5元,入学时一次交清,由各学院收齐后,将所有收款全数上交到学校计财处管理。

第二条会费的50%划归各学院使用,审批权在各学院分党委(总支),校团委负责监管(登记)。主要用于学生会开展有创新意义的活动及班级建设。

第三条会费的50%划归校学生会使用,审批权在校团委负责人(主持工作)。主要用于:学生干部培训,表彰奖励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学生活动宣传,开展全校性学风建设和文体活动,购买学校学生会日常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会费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各级会费使用情况,在每年各级学生代表大会时,由各级学生会办公室向全体代表作会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七章例会管理制度

为加强例会管理,增强凝聚力,确保学生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例会制度,内容如下:

第一条会议制度实行定期定点的开会制度。

第二条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办公室成员请假。

第三条若有迟到或缺席,办公室要进行处理,具体办法如下:

1)每次例会前办公室要做出勤人数记录。

2)每学期迟到累计2次或缺席1次者,会上提出批评;迟到累计3次或缺席2次者,给与内部警告;迟到累计5次或无故缺席3次者,取消其团学干部的资格。此外,一学期请假不许超过三次。

第四条每次例会严格考勤,会议期间不得私自谈论,喧闹,保持相对肃静,并要遵守议程,不得擅自离开会场。

第五条每次例会应有相关纪录,各成员应向轮值主席上报最近有关工作情况;

第六条例会上安排的工作,如需跟进或完成的,责任人须在下一次例会时,汇报跟进或完成情况;

第七条例会开展与参加情况将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机电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监督并执行值班制度。

第二条办公室物品实行登记管理,应妥善保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所属物品,如需借用,须经值班人员批准并登记,用后及时归还,若因个人原因遗失或损坏,须适当赔偿;

第三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所有成员必须以主人翁的态度来爱护所有财物任何人不得把集体的办公用品拒为己有;

第四条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干预他人办公;任何干部不得在办公室表现不符合学生守则的不良行为;

第五条办公室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除作好记录外还应节约用电,注意安全,最后离开的同学要关灯,关风扇,关窗(窗要锁上),锁门。

第六条办公室的钥匙除有关人员有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配制,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七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各部门使用办公室、会议活动室应执行《办公室使用条例》。

第九章值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时间:中午12:40-13:30。

第二条值班人员需穿着整洁,佩带工作证。

第三条值班人员负责保持当天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工作,并且每周至少搞一次大扫除。

第四条值班人员负责督促当天办公室财产的使用和借还的登记工作。

第五条对因公事来访的师生,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并记下详情。

第六条值班人员应准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章电脑使用条例

第一条电脑不得用作私自用途。

第二条非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不得使用本办公室电脑,如有急用,要先和办公室主任协商。

第三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各部门自建立文件夹,如发现私人文件,将自动删除。

第四条如电脑遭到人为破坏,将由使用者负责,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第五条使用完电脑后要登记,并关好电源,作好台面的清洁工作。

第六条为了更方便、合理地使用电脑,请多合作。

第十一章物品管理

第一条办公室布置由办公室负责,要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美观大方;

第二条办公室物品不得私用,如租借,须书面申请,并由经手人(至少一名委员)登记(注明编号、借出时间、借方、经手人、返回日期等)签名负责;

第三条其他部门若使用宣传物品,须书面申请并如实登记;

第四条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的一切公共财物必须分门别类进行编号,并有固定位置存放。

第五条书籍乃公共财物,任何人不得借出,只能在办公室翻阅,不得拿走。如有他用,必先写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

第十二章文件管理

第一条文件要分类存档,不得随便翻动,如要借阅,必须申请,经批准复制后方可借阅。

第二条每次活动事前计划,事后总结,均需一式三份,由该部门、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存档。

第三条各部门的文件材料要统一、固定、安全存放

本制度解释权归机电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

第十三章工作布置、检查和总结制度

第一条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制度有各部长负责制定并实施。

第二条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活动中所遇到的问题,由主管主席负责解决。

第四条每学期初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各部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其中,大中型活动须附详细计划书,计划应本着周密、有效的方针,各部计划须报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主席团核准,并向学生会委员会通报。

第五条对工作进展情况,主席团组织检查、考究工作。

第六条中大型活动结束后,负责部门需进行民意调查,收集反馈信息,并做书面总结。

第七条每学期末,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各部应向分团委、学生会、律委会提交工作总结,核准后,应总结学期工作。

第八条以上所有书面材料由办公室,分类收集,整理存档,备案。第十四章德育实践管理条例

1、细则

管理类型项目分数

学习类参与学校级以上普通科研项目 2

学习类参与学校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参与教师课题 5

学习类单项奖学金0

学习类二等奖学金0

学习类三等奖学金0

学习类一等奖学金0

学习类英语六级 6

学习类英语四级,高级证书(非毕业资格要求的) 4

学习类中级证书(非毕业资格要求的) 2

团委参加学院要求的活动(如金点子、参加会议、讲座、阳光体育锻炼等).5

团委没有参加团委要求的活动如金点子等-.5

宿舍管理黄牌宿舍-4

宿舍管理三星级宿舍,宿舍类评比三等奖 1

宿舍管理四星级宿舍,宿舍类评比二等奖 2

宿舍管理宿舍被通报整改(每次)-2

宿舍管理宿舍检查出现拒检情况(每次)-3

宿舍管理宿舍卫生(<70,以下,扣分)或不达标宿舍、较差宿舍-1

宿舍管理宿舍卫生(>=83,加分)或每次检查的优秀宿舍 1

宿舍管理晚归;晚熄灯;在宿舍区吵闹喧哗;私拉电源; -1

宿舍管理五星级宿舍,宿舍类评比一等奖 3

宿舍管理星级宿舍长(另加分) 1

社会实践参加街道实践(每次),义务演出(每次),义务工作(每次)、担任裁判(每类

比赛),参加指定集体活动

1

社会实践大学生社会实践考核(合格)0 社会实践礼仪队(每次).5 社会实践实习实践(以签约为目的的单位实习或已经签约) 5

社会实践拾金不昧(经过学院等单位认定) 5 社会实践无偿献血加5分(凭无偿献血证) 5 社会实践学术讲座、报告(需学院认定) 2 社会实践学校、学院通报表扬(每次) 5

社会实践优秀社会实践论文、先进个人、优秀分子(包括军训标兵)、先进基层、先

进班级

2

三自工程三自工程(<70,减分) -1 三自工程三自工程(>=83,加分) 1 三自工程三自工程二等奖 2 三自工程三自工程三等奖 1 三自工程三自工程一等奖 3 考勤迟到1次-.5 考勤旷课或早退(迟到2次扣1分)10节-10 考勤旷课或早退(迟到2次扣1分)11节-11 考勤旷课或早退(迟到2次扣1分)1节-1 考勤旷课或早退(迟到2次扣1分)2节-2 考勤旷课或早退(迟到2次扣1分)3节-3 考勤旷课或早退(迟到2次扣1分)4节-4 考勤旷课或早退(迟到2次扣1分)5节-5 考勤旷课或早退(迟到2次扣1分)6节-6 考勤旷课或早退(迟到2次扣1分)7节-7 考勤旷课或早退(迟到2次扣1分)8节-8 考勤旷课或早退(迟到2次扣1分)9节-9 考勤每月全勤(仅适用于06、07级) 1 考勤请假0 考勤全勤(学期内无迟到旷课且请假10节以内) 5 考勤校学风检查(迟到)(该项与班级考勤记录重复扣分) -1 竞赛类参与分(参与校以上竞赛,获奖不重复加分) 1 竞赛类国际、全国、省、市级竞赛二等奖(或第3~4名) 5 竞赛类国际、全国、省、市级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第1~2名) 6 竞赛类其他1(该项需要严格审核) 1 竞赛类其他2(该项需要严格审核) 2 竞赛类其他3(该项需要严格审核) 3

竞赛类全国、省、市级竞赛三等奖(或第5~6名) 4 竞赛类全国、省、市级竞赛优秀奖、鼓励奖、集体组织奖等(或第7名以后) 3 竞赛类校以上级别运动会破记录 3 竞赛类学校级竞赛二等奖(或第3~4名) 4 竞赛类学校级竞赛三等奖(或第5~6名) 3 竞赛类学校级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第1~2名) 5 竞赛类学校级竞赛优秀奖、鼓励奖、集体组织奖等(或第7名以后) 2 竞赛类学院级竞赛二等奖(或第3~4名) 2 竞赛类学院级竞赛三等奖(或第5~6名) 1 竞赛类学院级竞赛一等奖以上(或第1~2名) 3 竞赛类学院级竞赛优秀奖、鼓励奖、集体组织奖等(或第7名以后).5

干部类班三角、助理辅导员,大学生挂职街道(同时担任不同职务,不重复加分,按

最高职务加)

6

干部类非班三角班委、信息员、干事、宿舍长、朋辈辅导员、各社团部长(同时担任

不同职务,不重复加分,按最高职务加)

2

干部类干部未履行责任,开会迟到、不按时递交材料(每次)-.5

干部类优秀干事,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学习标兵,国旗班

成员

2

干部类主要学生干部(校、院团、学、律干部中副部长以上或艺术团及各协会的副

社长以上、级委、心理辅导站站长)

8

处分类记过-15 处分类警告处分-8 处分类留校察看-20 处分类通报批评-6 处分类吸烟(每次)-1 处分类严重警告-10

第十五章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建设良好的院风学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有效地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培养学生遵纪守时的良好品德和职业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考勤的内容

1、学生考勤时间为注册报到日至学期结束

2、学生考勤范围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及院系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3、学生考勤的项目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课、事假、病假等,用规定的符号进行记录。

第二条考勤的实施

1、新生入学的考勤按学籍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办理。

2、学生参加校内的一切教学活动(人数较多的全校性任选课除外)的考勤以班级为单位,由学生干部进行考勤记录。负责考勤的学生干部因故不能履行考勤职责时,由班主任另行指派。

3、学生在校外进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对违反所在单位考勤制度且情节严重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将其情况报所在院系。

4、学生参加学校、院系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学生干部考勤记录。

第三条考勤的统计

1、学生考勤记录以班级为单位,按课程、月份和学期分类统计。

2、学生考勤表由考勤负责人(副班长)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班

主任)会同班级学生干部,汇总填入学生考勤统计表,并将统计结果报院系,由院系按月将各班级考勤情况汇总报教务处。

3、学期结束前,辅导员(班主任)会同学生干部将学生考勤统计表的数据汇总填入学生考勤学期统计总表报所在院系,由院系将学生考勤情况录入学籍档案。对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学生,应将名单和考勤情况报教务处。

4、任课教师在所教课程的重要考试(考核)前须对本课程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对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学生,任课老师有权取消该生的考试(考核)资格,并将其考勤情况报教务处。

5、学校和学院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考勤统计由辅导员(班主任)或学生干部负责,并折算为旷课学时后,在学期结束前报院系汇总。

6、教务处每月定期向全校通报各个班级考勤情况。

第四条迟到和早退

学生未经请假,不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到达或提前离开教学活动场所十五分钟内者,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第五条事假或病假

1、学生在课堂或活动中临时请假不超过一学时者,须向任课老师或辅导员(班主任)口头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课堂或活动场所并按时返回,不做考勤记录。

2、学生请事假,须提前向辅导员(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

3、学生请病假需校医务室或区以上医生诊断书。在校外因疾病需请

假时,应委托他人向辅导员(班主任)请假,回校后补办请假手续。

4、学生请事假或病假在一学时以上二天以内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二天以上五天以内由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应由院系领导批准;五天以上院系领导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5、学生请假期满,要到请假处销假,确需续假者,要先办理续假手续。学生请假或销假应及时将手续报班级考勤人。

第六条旷课

1、学生迟到或早退超过十五分钟按旷课论处。

2、学生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一学时论计。

3、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参加教学活动者按旷课论处。

4、学生超假或续假为准而没有参加教学活动者,按旷课论处。

5、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按缺席2小时折合旷课一学时计。

6、学生未经办理免听或免修申请手续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教学活动,按旷课论处。

第七条处罚

1、学生旷课时(实际旷课学时与迟到早退折算旷课学时之和)累计超过该课程学时的五分之一或缺课累计超过三分之一者,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成绩计零分,必须重修。

2、根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规定,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旷课(含迟到早退折合的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者,给予下列处分:

(一)累计旷课10-19学时予以警告处分

(二)旷课20-29学时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三)旷课30-39学时予以记过处分

(四)旷课40-49学时予以留校察看处分

(五)旷课达50学时或连续两周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于与家长沟通后,在学校和家长共同教育下确能深刻认识错误,决心悔改者,并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证实后,则可考虑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六)、因旷课连续两次(含两次)以上受处分者,根据两次(含两次)以上累计旷课学时加重处理。

(七)、对无故旷课未达10学时,但影响较坏,认错态度不好者,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八)、教务处会同学生处应在学期结束前公布处罚结果。

第八条附则

1、本暂行规定适用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本暂行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

第十六章机电工程学院团学律干部考核制度

为了使机电工程学院团学律的工作井然有序,提高团学律干部的整体素质,调动团学律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并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增强学生团学律干部的责任感,有助于我们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团学律干部考核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值班

第一条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间认真做好值班工作。

第二条值班人员必须正确登记值班情况表,以便随时检查值班情况。

第三条值班人员不得无故不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者,需向秘书部请假)

第四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不能高声喧哗、打闹、玩游戏等。

2、活动

第一条考勤

每次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如有事不能到场者,需像活动负责人请假)

第二条活动表现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团结协助,使活动顺利开展。

3、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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