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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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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表

收入表

注:盈利=收入—支出= 90150﹣197433.75=﹣107283.75

借款表

注:盈利= 借款+ 收入﹣支出= 228835 + 90150﹣197433.75 = 121551.25

亿通支出表

注:盈利= 借款+ 收入﹣支出﹣亿通支出=228835﹢90150﹣197433.75﹣102915 = 18636.25

其他:1、银行帐面= ﹣3100(亿通)﹢28061=24961

银行实际 = 33368.24

相差 = 8407.24

2、现金账面 = ﹣16680(亿通)+10355.25=﹣6324.75

现金实际 = 1231

相差 = 7555.75

3、总账面= 18636.25

总实际= 34599.24

相差= 15962.99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如何填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如何填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执行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非营利企业会计制度以外的其它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非金融居民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 第1行营业收入”: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计算填报。 2. 第2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 3. 第3行销售商品收入”: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 他商品销售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销 售 未完工开发产品除外)取得的收入也在此行填报。 4. 第4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5. 第5行提供劳务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活动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6. 第6行建造合同收入”:填报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生产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7. 第7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填报纳税人在主营业务收入核算的,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 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8. 第8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 9. 第9行:其他业务收入”:填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 10. 第10行材料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取得的收入。 11. 第11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 12. 第12行由租固定资产收入”:填报纳税人将固定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获取的其他业务收入。 13. 第13行由租无形资产收入”:填报纳税人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 14. 第14行由租包装物和商品收入”:填报纳税人出租、出借包装物和商品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 15. 第15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业务收入。 16. 第16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本科目核算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

企业收入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 收入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分行业会计制度的一般工商企业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

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2.第2行“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 本行数额填入主表第1行。 3.第3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 (1)第4行“销售货物”: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企业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2)第5行“提供劳务”:填报从事提供旅游饮食服务、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对外经济合作等劳务、开展其他服务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3)第6行“让渡资产使用权”:填报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如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版权、专营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以租赁业务为基本业务的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取得的租金收入。 (4)第7行“建造合同”:填报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4.第8行: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 (1)第9行“材料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取得的收入。 (2)第10行“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事代购代销、受托代销商品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3)第11行“包装物出租收入”:填报纳税人出租、出借包装物取得的租金和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 (4)第12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业务收入。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行次项目金额 1 一、营业收入(2+9) 2 (一)主营业务收入(3+5+6+7+8) 3 1.销售商品收入 4 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 5 2.提供劳务收入 6 3.建造合同收入 7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8 5.其他 9 (二)其他业务收入(10+12+13+14+15) 10 1.销售材料收入 11 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 12 2.出租固定资产收入 13 3.出租无形资产收入 14 4.出租包装物和商品收入 15 5.其他 16 二、营业外收入(17+18+19+20+21+22+23+24+25+26) 17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8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19 (三)债务重组利得 20 (四)政府补助利得 21 (五)盘盈利得22 (六)捐赠利得 23 (七)罚没利得 24 (八)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25 (九)汇兑收益 26 (十)其他表单说明 本表适用于据实申报的非金融行业非居民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1. 第1行“营业收入”: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计算填报。 2. 第2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 3. 第3行“销售商品收入”: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 务收入。 4. 第4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 的主营业务收入。 5. 第5行“提供劳务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及填表说明

A101010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A101010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企业填报。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计算填报。 2.第2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 3.第3行“销售商品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活动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除外)取得的收入也在此行填报。 4.第4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 5.第5行“提供劳务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活动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6.第6行“建造合同收入”:填报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生产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7.第7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填报纳税人在主营业务收入核算的,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8.第8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

9.第9行“其他业务收入”:填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 10.第10行“销售材料收入”:填报纳税人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取得的收入。 11.第11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材料销售收入。 12.第12行“出租固定资产收入”:填报纳税人将固定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获取的其他业务收入。 13.第13行“出租无形资产收入”:填报纳税人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 14.第14行“出租包装物和商品收入”:填报纳税人出租、出借包装物和商品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 15.第15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业务收入。 16.第16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本科目核算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17.第17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填报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取得的净收益。 18.第18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填报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确认的净收益。 19.第19行“债务重组利得”: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债务重组业务确认的净收益。 20.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填报纳税人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应确认的净收益。

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篇一:2014年财务收支情况总结 宝陵小学2013 年财务收支情况总结根据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宝金教发【2014】5 号《关于进行2013 年度财务工作考核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校结合实际,成立了以校长王红霞为组长的学校财务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我校2013 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来,我校按照区教育体育局、中心校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始终坚持严谨、节约、科学合理的管理原则,对学校的有限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坚持每学期做好经费收支预算并严格把关,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在学校经费的开支上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坚持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财务理财办法,使有限资金用在工作管理的刀刃上,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现将2013 年经费收支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3 年学校资金收入部分: 1、2012 年底结余:44823.73 元 2、2013 年3 月5 日中心校下拨25000.00 元 3、2013 年5 月 3 日,中心校下拨春季”两免”经费经费:54825.00 元3、2013 年9 月11 日,中心校下拨秋季“两免”经费24000.00 元4、

2013 年9 月1 日,中心校拨经费:6000.00 元5、2013 年11 月 4 日,中心校拨18500.00 元 6.2013 年12 月23 日中心校拨经费:15000.00 元全年收入总计: 188148.73 元(壹拾捌万捌仟壹佰肆拾捌元柒角参分整)二、2013 年学校支出部分: 1、2013 年1 月17 日报账支出:10348.27 元

公司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篇一:公司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山水审字(2007)第2号 一、基本情况 公司是我集团水泥及熟料综合型生产企业,拥有年产100万吨的熟料生产线一条,年产50万吨的水泥磨各一台。厂区占地面积200余亩,拥有从业人员近200人。 公司实收资本4146万元,其中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投入资本3946万元,占%;双鸭山新时代水泥公司投入资本200万元,占%。此次内部审计的依据是《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管理规范》(报批稿)及集团相关制度规定,并参照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以及相关法规制度等进行的。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货币资金循环 1、2007年5月17日进点并立即进行现金盘点。盘点时,现金账面余额11,元,未入账收入单据318,元,未入账支出单据289,490元,经调整后账面应存余额40,元。盘点实有现金19,元,与账面数差额21,元,其中,白条抵库21,500元。盘盈现金元,经询问系出纳人员换岗交接时遗留差额及平时现金 收付零头所致。 2、在货币资金控制流程方面存有不相容岗位职务未分离的情况,出纳人员负责收付款、制单、记账。 3、银行印鉴与支票未分离,或分离形同虚设。审计中发现,出纳人员填制好银行支票后直接在主管会计的抽屉中提取并加盖银行印鉴。支票未经主管会计审核程序,印鉴分离形同虚设。 4、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人为出纳人员本身,形成“自账自调”,不符合内部控制规范。 5、在现金管理方面不规范,存在白条抵库现象,如货款退票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等。 6、部分付现业务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借款用途不清晰。 7、现金账实不符,且原因可追溯至出纳人员岗位交接时,现金长短款未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二)销售与收款循环 1、从随机抽查的21份水泥买卖合同中发现,有合同签订不规范的情况: (1)均没有填写合同编号; (2)有17份合同没有填写数量; (3)按集团规定水泥销售不得赊欠,但在签订的销售合同上有“货到付款”或“延期付款”的条款。经询问,系业务员为拓展业务先垫资,再收款。表面上将风险转嫁到业务员身上,其实不然。因合同 主体仍为公司本身,且业务员与客户形成单线联系,大笔货款资金经转个人之手,很容易牵涉诉讼事项,形成潜在风险,并在财务对账环节造成混乱。 (三)采购与付款循环 由不良资产中“预付账款”审计内容可以看出,公司采购业务员与供应商单线联系,采购部门对供应 商信息没有建立相应信息台账,导致业务员离职后,与供应商无法联系,已付款或发票无法取得。同时,容易形成纠纷,构成潜在诉讼风险。(四)生产循环 公司成本核算方法采用分步法与品种法相结合。共分碎石、生料、熟料、水泥、包装五个工段。产品 主要有熟料、水泥。 经审核,辅助生产成本主要有供料和电修,其成本费用通过“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归集,化验室费用通过“制造费用”归集。上述费用均按固定比例(熟料60%,水泥40%)分配计入熟料及水泥工段基本生产成本。电耗成本按各车间抄表数分配,供电局与抄表总数之间差异,在“管理费用”中核算,不再进行分配。 关于辅助生产、化验费用及电费的分配,集团各子公司所采用的分配方法不尽一致,缺乏科学且令人 信服的依据,同时也造成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成本费用不是在一条起跑线上的对比,从而失去合理性。材料核算,目前采用实际成本法。月底材料进行暂估入库核算,下月红字冲回。大宗材料基本按固定 单价计算暂估金额。经抽查5种单价较高或耗用量较大的大宗材料,其暂估核算基本遵循一贯性,但 暂估单价的确定依据为固定单价,未按合同价或采购价等进行调整,暂估产生的不合理价差因素由当 期成本承担。

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范本

审计报告(财务收支基本格式) *******(被审计单位)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十条,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审计实施期间),xx内部审计对xx(被审计单位全称,以下简称xx)xxxx年度(审计时间范围)的xxx(审计通知书列明的审计事项)进行了审计(采用跟踪审计等特殊审计方式的,应当写明审计方式),对重要事项作出了必要的追溯和延伸。本次审计还抽审了(被审计单位简称)所属的****等**户单位。审计工作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实施,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相关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评价会计报表的真实性,编制会计报表所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的合规合法性,以及经济效益(或绩效)情况。审计工作为本报告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 (本部分的总体要求:反映的内容应当与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密切相关,主要表述被审计单位的背景信息,如:被审计单位类型、组织结构;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相关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使用的会计制度或绩效评价标准;相关内部控制及信息系统情况等。本部分引用的数据如果未经审计核实的,应当注明来源。) xx(被审计单位简称)应对所提供本次审计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我们已收到xx(被审计单

位简称)xxx(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职务)xxx(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姓名)和xxx(被审计单位财务负责人职务)xxx(被审计单位财务负责人姓名)以及各延伸审计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主管签署的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 二、审计评价 …… (本部分的总体要求:应围绕审计目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他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评价。审计评价应以写实为主,评价用语要准确、适度;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作审计评价。本部分既包括正面评价,也包括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的简要概括。审计评价不能与审计发现的问题相矛盾,要避免同一事项在不同评价段重复出现的现象。) ……(被审计单位相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经审计,……(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审定数) 审计结果表明,……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意见 …… (本部分的总体要求: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审计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问题或者其他重要问题,以及依法需要移送处理的问题,但涉嫌犯罪等不宜让被审计单位知悉的除外。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相应的审计意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执行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非营利企业会计制度以外的其它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非金融居民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计算填报。 2.第2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 3.第3行“销售商品收入”: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除外)取得的收入也在此行填报。 4.第4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5.第5行“提供劳务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活动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6.第6行“建造合同收入”:填报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生产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7.第7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填报纳税人在主营业务收入核算的,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8.第8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 9.第9行:“其他业务收入”:填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 10.第10行“材料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取得的收入。 11.第11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 12.第12行“出租固定资产收入”:填报纳税人将固定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获取的其他业务收入。 13.第13行“出租无形资产收入”:填报纳税人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 14.第14行“出租包装物和商品收入”:填报纳税人出租、出借包装物和商品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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