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从祁门县_谢氏纷争_看明末徽州的土地丈量与里甲制

从祁门县_谢氏纷争_看明末徽州的土地丈量与里甲制

从祁门县_谢氏纷争_看明末徽州的土地丈量与里甲制
从祁门县_谢氏纷争_看明末徽州的土地丈量与里甲制

·专题论文·

从祁门县“谢氏纷争”看明末徽州的

土地丈量与里甲制

〔韩〕权仁溶

提 要:本文以徽州祁门县谢氏《万历状稿供招》为主要研究资料,全面梳

理了谢氏同一宗族内部的不同支派,在土地丈量中因产权不清而产生纷争的全过

程,并对参与丈量的人役组成进行分析。证明徽州土地清丈人役的佥选是利用原

有的里甲组织与人员,而不是重新建立新的组织和任命新的成员;清丈的单位是

原有的里,也不是新划分的地域或行政单位。徽州的土地清丈和里甲制密不可分。

关键词:明末 徽州 土地丈量 里甲制

序 言

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官府征发赋役的主要依据。官府总是希冀通过土地丈量,掌握土地的实态,以保证财政收入。不过,土地丈量特别是全国规模的土地丈量并非易事,从组织准备、实施丈量、编绘文册,到将文册逐级上报,既需大量财力,亦要大量人力。所以,有明一代全国范围的土地丈量,至今能见到大量实证资料的只有洪武、万历两次而已。

为解决嘉靖以来的国家财政困难,从万历八年到十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土地清丈①。这既是张居正改革的核心,也是一条鞭法实施的前提。这次清丈丈量出的新增地亩总额约占万历六年全国地亩总额的26%,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其实施过程远非一帆风顺,地方官为保持“原额”,使用小弓,虚报亩数,而土地所有者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进行抵抗。

土地清丈中确定每块土地的归属是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在一些土地买卖频繁的地区,10·

86·①参看〔日〕川胜守《张居正丈量策の展开》,《史学杂志》80—3、4,1971年(收录于同氏《中国封建国家の支配构造》,东京大学出版会,1980年);〔日〕西村元照《张居正の土地丈量(上、下)》,《东洋史研究》30—1、30—2、3,1971年;樊树志《万历清丈述论》,《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2期(收录于同氏《中国封建土地关系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88年);金钟博《明末万历时张居正之土地丈量》,《祥明女子大学校论文集(人文科学篇)》17,1986年;唐文基《张居正的丈田运动》,《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4期;张海瀛《张居正改革与山西万历清丈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

年之间一块土地数易其主,名义上的土地所有者(纳税者)早已不拥有这块土块的所有权,而真正的土地所有者却不在官册之上。于是,在土地清丈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诉讼案件。其中既有宗族之间的诉讼①,也有同一宗族内的纷争。

关于万历清丈,研究成果颇丰。然而,对丈量人役的组成及其背景的研究似尚不多,有的根本不提,有的则否认主持丈量的以“公正”为首的人役和里甲制之间的关系。当然,在一些里甲制已丧失其功能的地区,土地丈量和里甲制没有关系是可以理解的。问题在于是否所有地区的里甲制都丧失其功能了呢?在一些里甲制尚存且发挥作用的地区的土地丈量,是否也要为清丈土地建立新的组织呢?

为研究明末土地丈量和里甲制之间的关系,本文将以徽州府祁门县谢氏《万历状稿供招》②为主要资料,结合同时代其他散件文书以及清初的资料,理清“谢氏纷争”的全过程,通过对公正、公副、书手、算手、弓手、画手等丈量人役的分析,以探究明末徽州土地丈量与里甲制之间的关系。

一 万历“谢氏纷争”的背景及演变

(一)谢氏的乡里

徽州山地大约占70%,处于徽州西部的祁门县,是山地尤多的地区之一。徽州耕地不足,生产能力不强,不利农耕。资源贫乏和人口压力是酿成徽州健讼的原因之一,祁门县诉讼的发生更频繁激烈。“谢氏纷争”就是在这种自然环境和社会氛围里发生的。

“谢氏纷争”发生的地点,从知县的判词和帖文中的“直隶徽州府祁门县”,可知为“南直隶徽州府祁门县”。是祁门县的哪个乡,资料没有提及,只说该地为“西都”。徽州府全境各县的“都”名称中有“西”字的,只有祁门县的十西都。十西都与九都、十东都、十一都,同属归化乡③。对都下所属的图,资料亦未言及,好在十西都只有一个图④。所以,谢氏的乡里亦即纷争发生的地点是南直隶徽州府祁门县归化乡十西都一图。

十西都位于祁门县城东南,距城20里。以阳坑河河谷盆地为中心的十西都,包括王源村(今阳坑)等5个村落。作为谢氏同姓村的王源村,是祁门谢氏宗族聚居的主要村落之一⑤。迁入徽州的谢氏有歙县谢氏和祁门谢氏两派,祁门谢氏是南唐时谢诠由金陵迁入后形成的。居住

·

87·从祁门县“谢氏纷争”看明末徽州的土地丈量与里甲制

①②③④⑤〔日〕中岛乐章:《明代前半期,里甲制下の纷争处理———徽州文书を史料として———》,《东洋学报》

76—3、4,1995年。

康熙《徽州府志》卷1《舆地志上·厢隅乡都》。

万历《祁门县志》卷4《人事志·乡市》、康熙《徽州府志》卷1《舆地志上·厢隅乡都》。

这本小册子是该案件诉讼结束之后,胜诉一方为保留该案件诉讼过程而留下的抄件,封面题为《万历

十年与谢荣生、世济即世元、世芳告争火佃庄基状底籍》,该资料中有原告、被告双方的告状、诉状、催告状、催诉状、里老的勘查报告和县令的判词等各种文书。

有关徽州宗族之间纷争的研究,具代表性的有朴元《明代徽州宗族组织扩大的一契机———以歙县柳

山方氏为中心》,《东洋史研究》55,1996年(又见同氏《从柳山方氏看明代徽州宗族组织的扩大》,

《历史研究》1997年1期);〔日〕中岛乐章:《明代徽州の一宗族をめぐゐ纷争と同族统合》,《社会经济史学》62—4,1996年。不过,“谢氏纷争”是同族内的纷争。通过“谢氏纷争”的分析,可知明末徽州一个宗族中支派间纷争的具体情况。

在十西都大岭麓的谢诠生有三子,其后长子(孟宗)谢芳之六世孙谢强荐居于王源。孟宗派通过农耕和土地积累、商业活动及当官为宦扩大其势力,逐渐成为祁门著名的世家大族①。 (二)纷争的发生和演变

万历十年正月初八,祁门县十西都一图的谢荣生、谢世济、谢世芳三人同时赴县提呈“告状”。谢荣生状告谢大义任“公副”之后,趁土地丈量之机,将土名郡坑、吴坑等9片田地“任势填图,注名占业”。谢世济指控谢大义临丈谋买原卖给谢寿春土名徐八下坞田,由于该田与基屋相连,谢大义借买田“占屋”。谢世芳则告谢显佑“倚侄公副大义势压,乘丈立谋竹节算利”,不准回赎以前出当给谢显佑的“屋基七处”。由于谢荣生等三人同时“一事三词”,状告谢大义,引发争讼。

对此,正月十一日,谢寿春、谢显佑、谢敦②(以下称“敦本堂”)各提呈“诉状”。谢寿春诉说“父买(谢)浚产”,“契卖谢敦”,与谢世济“无干”,“惯讼”谢世济“夹骗未遂”,视“身贫”,“欺孤诬告”。谢显佑言说,三年前谢道蕴因公私债务“将庄基拉卖敦本堂”,现在只是“奉丈量例,佥买主名目”而已。敦本堂言称,“价买三契并与世济、荣生无干”,只因谢道蕴之子谢世芳“代纳未遂成仇,串栓叔侄,一事三词,排陷耸诬”。

县令虽准了原、被告双方的状子,但并未及时处理。于是,谢显佑和谢大义于正月十五日各提呈“催状”。县令接到催状之后,发票要里长把原、被告拘集“面理”。由于诉讼的一方谢大义、谢显佑,既充公副,又是里长,不肯“面理”,引起原告方的强烈不满。二月二十二日,原告谢荣生、谢世济同时提呈“催告”。谢荣生在催告中指斥谢大义“藐法抗违”,“恃里长一家,抗令不与面理,恣意延缠,经今两月。希待册定,势难转移”,要求“赐差拘理”。谢世济亦告谢大义“朦胧匿票,不行拘理”,同样要求县令“差快严拘,早赐归结”。县令张季思立刻派快手汪德富把谢大义和谢荣生拘来面理,同时派在城老人王应第、叶兴衍“逐一照契查明回报”。

二月二十九日,两位老人经调查认定原、被告争执的10处田土中,郡坑、吴坑、住前山、梨木坞等4处,双方均有部分“分籍”,即所有权;而鲍家坞、徐八下坞两处则为敦本堂所有。谢荣生等“自知理亏,必有刑罪,畏缩不肯出”,“哀告老人求和,仍封银五钱,嘱托进官免刑,方出面理”。三月十四日,县令张季思根据老人的意见作出判决,“谢世济、谢荣生、谢世芳,所犯俱合依`不应得为而为之 事理 重者律',各杖八十。俱有大诰减等,各杖七十。”至此本案归结。

二“谢氏纷争”涉及的土地丈量与里甲制

(一)纷争的处理及与土地丈量的关系

“谢氏纷争”是由土地所有权的争执引起的。在一块土地上,即在同一土名和同一田土字号中,几家拥有不同份额和亩步,即都拥有部分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特别容易引起纷争。在·

88·历 史 研 究2000年第1期 

①②谢敦不是人名,是“敦本堂”祠堂的代称。

栾成显:《元末明初祁门谢氏家族及其遗存文书》,《'95国际徽学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安徽大学出版

社,1997年。

“谢氏纷争”中,原告方的谢荣生、谢世济、谢世芳均属王源谢氏的“九房”一支,被告方的谢大义、谢显佑则属王源谢氏的“敦本堂”一支。他们或因在同一块土地中都拥有部分所有权,或因一块土地的所有权由甲方转让给乙方,各持不同的证据进行争执。

对土名郡坑的火佃基地,原告谢荣生认为自家“承祖标业,阄书存证”,乃世代传业。被告谢大义则说,此地“系(谢)敦买(谢)道蕴、世彦分籍。原道蕴拖欠均费 岁办催追无措;世彦为人命重情 姚爷罚修城隍庙宇 无措,托中拉买,得价上官赎罪。经今四年,赤契已蒙验明”。对土名吴坑的火佃基地,原告方说“系谢浚、谢佑兄弟叔侄卖业,赤契存证”。被告方说“系(谢)敦买谢世彦、谢道蕴等分籍”,亦有“赤契已蒙验明”。两位老人查核双方证据后说:“查得土名郡坑庄基、吴坑火佃(基地),谢敦契买谢道蕴、谢世芳分籍。谢荣生分籍尚存。”说明原、被告双方都拥有上述两块火佃基地的部分所有权。

在土名住前山和梨木坞口两块土地上也有类似的情况。原告谢荣生说,住前山地“系谢尚兄弟卖与”,谢大义亲伯谢天寿为中人,“经业十年”。梨木坞口之地,是谢绩之妻即谢绰弟妹汪氏卖与,“谢绰书契存证”。谢大义则说,住前山原为其上祖谢能静、能亨和其祖谢应祥佥业山地,“保簿存证”。谢荣生之兄谢宜生所买谢尚土地,是谢能亨派下分籍,谢“能静分籍未卖”。谢大义认为梨木坞口土地“系谢绰分籍

买弟(谢)绩分籍”,弘治年间,谢绰将此地卖给谢荣生之房叔谢贤,谢贤之孙谢惜保将这块土地转卖给生员谢诰,这已有“租约、赤契已经验明”。认为谢荣生提出作为证据的正德年间谢绰代书的谢绩之妻汪氏的卖地白契是“伪造”的。经两位老人查核,“查得土名住前山,系荣生兄宜生契买谢尚分籍,谢敦分籍尚存,查得土名梨木坞(口),系谢绰买受谢绩分籍。弘治年间转卖与谢贤,贤孙惜保立契转卖生员谢诰。又据谢荣生契,于正德年间买受绩妻汪氏分籍”。按照两位老人的查核认定,上述两块土地亦是原、被告双方都拥有份额不等的土地所有权。

土名鲍家坞和徐八下坞的两块土地情况则不同。谢荣生说鲍家坞为其家“传业七代”,其家“佃人谢记寿等葬坟一十余所”之山地,被谢大义“乘丈冒占”。谢大义则说“鲍家坞原系李循政佥业山地。循政孙仲义契卖与敦(本堂)祖谢能静业,赤契、保簿并佃人谢记寿等租约存证”,与谢荣生“毫不相干”。徐八下坞之田,是谢世济和谢大义争执的主要对象。谢世济说此田原“卖与族寿春”,是谢大义见此田有“基屋三重,住人十口,辖连田界”,想趁“临丈谋买(谢)春田,倚势注图,一跨占基屋、人口”。谢大义则说此田是谢寿春“转卖与敦(本堂)。业更三主,时历三朝”,与谢世济“无干”。两位老人核查后认为谢大义之言属实,而彻底否定了谢荣生、谢世济的意见。虽然如此,但因这两块土地原来都曾为谢荣生、谢世济所属的谢氏“九房”所有,几经辗转,现在归敦本堂所有,所以造成了纠纷。可见,在徽州作为清丈对象的土地中,为数颇多的地块有不止一个所有者,或是土地所有者变化频繁,形成非常复杂和不稳定的所有关系。这造成了土地诉讼频繁,加重了土地清丈的难度。

(二)丈量人役和里甲制

这桩讼案的主要被告是谢大义,其身份是与清丈土地有直接关系的“公副”,这从“供状”中“今在官谢大义为公副,同公正今在官李振儒同丈本都田地”①之语可以得到证明。关于负责清丈的公正,在有关清丈的研究论文中常被提及,而关于公副则很少涉及。那么,公副是什么?·

89·从祁门县“谢氏纷争”看明末徽州的土地丈量与里甲制

①《徽州千年契约文书》(宋元明编)卷3《万历十年祁门县对谢世济等审议文书》。关于“本都”,详下

文。

跟公正又是什么关系呢?

公副并非发生“谢氏纷争”的徽州府祁门县所独有。万历九年,隐居故乡琼山县的海瑞在给负责当地土地丈量的按察副使唐敬亭的信中说:

凡公正、书、算、弓手,须家道殷实、素信服于人之人。公正人总管丈事,公正人尤急,若里多有田地,则佥二人,一正一副。二人非谓轮流管事。二人共管一事,自有宽舒不劳之处;二人共当一事之罪,又自有担当之美①。

依海瑞的意见,公正至为重要,凡一里之中田地较多者,清丈时“则佥二人,一正一副”,可见徽州以外的其他地方也佥派公副。不过徽州显然不符合海瑞所说一里之中田地较多的情况,特别是发生“谢氏纷争”的祁门县,是徽州府山多田少尤甚的地方。祁门县在土地清丈时佥派公副,恐怕另有原因。从“谢氏纷争”的演变来看,土地所有权转移频繁和由此而引起的土地所有权的不稳定及激烈争执,加重了土地清丈的难度,致使公正一人独力难以撑持和按期完成清丈任务,这可能是祁门县佥派公副的主要原因。

从徽州府土地清丈的实际来看,倒是符合海瑞所说的公正、公副“二人非谓轮流管事”,就是说,公正、公副二人各自为首组织起两个独立的清丈小组。

那么,这样的清丈小组是由什么人组成的呢?有关“谢氏纷争”资料对此没有详细说明。但从这起讼案原告只告公副谢大义“乘丈乱法”,不仅没有指责同时负责清丈土地的公正李振儒,而且还指其为“干证”。可以推测公正李振儒和公副谢大义二人并非“轮流管事”,而是各领一个清丈小组。至于李振儒和谢大义各自率领的清丈小组是由什么人组成的,没有记载。稍晚即清初的徽州关于土地清丈的资料给我们很多启发。现将顺治五年正月二十四日祁门县三四都二图公正、公副汪裕魁、汪利志等就土地清丈费用所立合同的主要部分转录于下:

立合同文约三四都二图公正、副汪裕魁、汪利志等,遵奉 清朝(?)丈量田地,已遵通例。……所有官中并衙门领册、请弓、纸、笔各项使费,俱查照万历九年旧规,各排年并各甲下,每粮壹石出纹银叁钱,的于二月初四一齐付出,贮匣眼同,暂于开丈支费。……今恐人心不一,立此约束合文乙样十纸,各收一纸存照。

……

顺治五年正月廿四日立文约人

三甲公正 汪裕魁

二甲公副 汪利志

八甲弓手 谢廷锡

四甲弓手 汪直护

十甲算手 谢能照

九甲算手 金淳孟

七甲书手 汪诚明

六甲书手 汪时有

一甲画手 汪兴钦

五甲画手 汪儒、汪利海

代收 汪大聘②·

90·历 史 研 究

①②原件藏南京大学历史系资料室。《海瑞集》,中华书局,1981年,278页。

值得注意的是参加订立该合同的人,除代书(代笔书写)人之外,10个人分别来自该图的10个甲,其中公正、公副各一人,弓手、算手、书手、画手均各二人。依我们前面的推测,一个图中有两个清丈小组,即公正和公副各自率领一名弓手、算手、书手、画手所组成。

这样的清丈小组在顺治年间的归户票中也有记载:

贰拾壹都玖图,奉 本县明示,丈过田地山塘,每户照丈积步,依则拟税,给发佥业票。业主亲领,前付该图册里①亲供。归户票。照。

……

顺治六年十月 日图正汪本昭 量手 汪克家

册里何承凤 画手 汪振德

书手 何元魁

算手 汪种德②

所谓“归户票”,就如该文书所说“丈过田地山塘”,“给发佥业票”,即佥业证明,亦即土地所有权的凭证。文书中的“图正”即公正,“量手”即弓手,持弓丈量土地之人。这张归户票的末尾版刻了公正、弓手、画手、书手、算手各一人的职责和姓名,说明他们是一个清丈小组的成员。

这样的清丈小组并非祁门县所仅见,康熙三十三年休宁县纬税票中也有记载:

休宁县拾捌都拾贰图,遵 旨清丈,又奉 县主严示,眼同业主丈明,挨号彻底清查。今照丈实积步亩,验契注业,即发纬税业票,业主领赴该图册里归户。但步亩时有更形,业主新旧不一,册里验明新票,注填亲供,庶无隐漏奸弊。须票。

……

康熙卅三年又五月 日公正 戴瑞暄

量手 戴廷正

画手 戴文洗

书手 戴但瑞

算手 戴文运

册里 戴◆③

此“纬税业票”即顺治六年文书中的佥业票,亦即土地所有权的凭证。此文书中亦可见公正带领量手、画手、书手、算手各一人的清丈小组。虽然至今还没发现以公副为首的清丈小组押署的文书,但日后若发现这样的文书将不足为怪。

在有关土地清丈的一些研究中,有一种说法,即里长等里甲人役没有直接参与丈量。但从“谢氏纷争”资料来看,“供状”中有谢“大义见充公副丈田,里长又系伊户”之语,可知公副谢大义家同时又是里长户。这一点还可以从别的文书中得到证明。现录康熙二年祁门县三四都一图十排年所立合同摘要如下:

立合同文约三四都一图拾排年等,向于顺治三年奉 旨清丈,已照粮举报公正、副、弓、算、书、画。苦累一十一年,至十三年方得解册告竣。今又奉 旨着令复丈。……爰众排年输心齐集神前公议,六役俱系十排朋充。……今恐无凭,立此合文拾张,各收一张·

91·从祁门县“谢氏纷争”看明末徽州的土地丈量与里甲制

①②③《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清民国编)卷1,131页。

《徽州千年契约文书》(清民国编)卷1,26页。

“册里”即黄册里长。参见周绍泉《徽州文书所见明末清初的粮长、里长和老人》,《中国史研究》1998

年1期。

存照。

康熙贰年拾壹月十八日立合同文约三四都

一图十排年 一甲 饶立登

二甲 方元茂

三甲 汪文聘

四甲 汪复初

五甲 康自新

六甲 余安序

七甲 王文明

八甲 余嘉训

九甲 汪新泰

十甲 王大用

该都 汪 昌①

所谓“十排年”,即该图(即里)的十个里长户。文中所说“六役俱系十排朋充”中的“六役”,是指公正、公副、弓手、算手、书手、画手等六种丈量人役。这些人役都是“照粮举报”,亦即按照税粮多者举报呈县,然后由县令佥派,一里(图)之中税粮多者非里长户者何?所以,清丈人役均由里长户承当。这说明土地清丈不仅和里长密切相关,而且清丈人役必须由里长户承当。由此,虽然不敢武断地说“里长等里甲人役没有直接参与丈量”的说法必误,但至少在徽州并非如此。

其实,里长等里甲人役参与丈量亦非徽州特例。西村元照在前述《张居正の土地丈量》一文中,征引万历《常州府志》之文“每图议立图正、副,弓、书、算手六名,于该图里排内佥充清丈”,然后简明地概括了来自里排(即排年)的图正(即公正)、图副(即公副)、弓手、书手、算手等承担清丈。这就清楚地说明在徽州以外的地方也有里甲人役参与清丈之事。前引海瑞给唐敬亭信中所说“凡公正、书、算、弓手,须家道殷实、素信服于人之人”中还透露出,这些弓、书、算、画手等人役也和公正一样是“家道殷实”之家。所以,能够充任清丈人役者,恐怕非里甲中的里长户莫属。

我们在上述论述中征引了不少清初徽州的资料,这些资料能否作为论述明末土地丈量和里甲制关系的证据呢?第一,顺治五年文书中说,土地丈量过程中所必需的“各项使费,俱查照万历九年旧规”,而且遵奉丈量土地“已遵通例”。顺治五年时已形成的“通例”是什么呢?只能是明万历九年清丈时的旧例。第二,我们前面已经论述了“谢氏纷争”中所记述的公正李振儒和公副谢大义各自率领一个清丈小组的情况。第三,前引常州府的例子说明明末清丈土地过程中,公正、公副及弓、书、算手均于“该图里排内佥充清丈”。第四,清康熙二年祁门县三四都一图十排年所立合同说明,此次“复丈”亦按顺治三年时的办法组织清丈人役的。至此,我们说至少在徽州从明末到清初土地清丈人役的组成是代代因袭的,该不为过吧。

明末的江南地区,里甲也被称做图甲。徽州也如此。就是说,徽州的图即相当于里,或即是里。如万历《休宁县志》载:“邑二百有十里。里为图,图有正。”②乾隆《婺源县志》载:·

92·历 史 研 究

①②万历《休宁县志》卷7,《艺文志·记述》。

《明嘉靖至清嘉庆承当都长丈量公正里役排年合同议约》,原件藏南京大学历史系资料室。

“音图,所以统甲与户者也,亦谓之里。”①万历《祁门县志》载:“里即图也。”②从上述不难看出,当地的图即为里,它与以户为基础、由10个甲组成的里甲制的里是相同的组织单位。总之,在徽州各县,被称作土地丈量单位的图和里甲制中的里,是同样的概念。

那么,前引“供状”中所说“今在官谢大义为公副,同公正今在官李振儒同丈本都田地”,该怎样理解呢?按照文意,似乎清丈单位不是“图”,而是“都”。都是图即里的上一级行政单位,一般地说,都辖几个图不等。这和图即里是土地丈量单位的认识似乎有矛盾。原来,发生“谢氏纷争”的祁门县十西都只有一个图,所以,此处所说的“本都”实即“本图”之意。因此,图作为清丈土地的单位在此并非例外。

从上述考察可以看出,万历年间在徽州实施的土地清丈,不能说和里甲制没有关系。不仅土地清丈是以既有的里(图)为单位,而且公正、公副、弓手、算手、书手、画手等丈量人役均由十个里长户承当。里长是里甲人役的核心,在土地清丈中又承担着最关键的任务,这说明土地清丈人役和里甲人役是重迭的。总之,从编制单位和人员组成来看,明末徽州的土地丈量是与里甲制紧密相连的。

结 语

山多地少的徽州,被称做健讼的难治之乡。耕地不足等恶劣的自然条件,是徽州诉讼频繁和激烈的原因之一。特别是明中叶以后,人口压力加大,土地和人口的矛盾更为剧烈。所以,徽州的土地纷争进一步加剧。在徽州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宗族,也无法逃离土地纷争的漩涡,纷争中不仅有宗族间的对立,也有同一宗族内部各支派间的纠纷。“谢氏纷争”就是后者的典型例子。

“谢氏纷争”是土地清丈实施过程中所引起的谢氏宗族内部不同支派间的土地纷争。发生争议的田土,或因各自所有的地块同在一块田地中,犬牙交错,界至不明;或因土地所有权几易其手,争讼各方都极易找到借口指责对方。如果清丈中不能正确地划清界至和准确地认定土地所有者,纷争就会发生。

徽州土地纠纷较多,清丈工作难度很大。因此,清丈人役的佥选就是个极重要的事情。徽州采取的是利用原有的里甲组织和人员,而不是重新建立新的组织和任命新的人员,“谢氏纷争”讼案中的谢大义虽是公副,却和公正一样,率领由弓手、算手、书手、画手各一人组成的清丈小组,独立地清丈“本都”(即本图)的部分土地。特别应该注意的是,负责清丈土地的公正、公副和其他清丈人役都是里长户,而清丈单位的图即是里,不是新划分的地域或行政单位。从这些事实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明末徽州的土地清丈是和里甲制密不可分的。

〔作者权仁溶,1964年生,博士。韩国高丽大学〕

(责任编辑:宋 超)·

93·从祁门县“谢氏纷争”看明末徽州的土地丈量与里甲制

①②万历《祁门县志》卷4,《人事志·乡市》。

乾隆《婺源县志》卷3,《疆域四·坊都》。

HIS TO RICA L RESEA RCH NO.1,2000

The Huizhou Documents and the Studies of Huizhou

Zhou Shaoquan(51) The fundamental reason that the studies of Huizhou has become a new sub-discipline lies in the discovery of the Huizhou documents.Amounting to about200thousand,these documents tell about almost every aspect in the social life of that prefecture in a continuous sequence with realistic,specific and typical details,and are thus very inspiring.It w as the discovery of the academic values of these documents that has touched off the emergence of this new sub-discipline to ex plo re in a comprehensive manner social realities and look fo r the law of changes and developments of ancient Chinese society in its later stages.Researches in this field w ill bring about revolutionary changes to the studies in ancient Chinese history after the Song Dy nasty,especially to history of the Ming-Qing period.

Key w ords:Huizhou/Huizhou documents/studies of Huizhou

Social C hanges in Suzhou Since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s Seen from

Tablet Inscriptions and in Comparison with the Huizhou Society

Tang Lixing(61) Family pattern in Suzhou ex perienced,since the M ing and Qing Dynasties,a shift from the large tribal clan living together to sm all families.With the latter as the basis,community security netw orks came into form,covering both the urban and rural areas around.In social psychology,the shift was tow ard multiple faith,pragmatism and variability.Continuous changes w ere found w ithin the three mutually conditioning as w ell as interacting levels of the family,the com munity and m ass psychology, w ith the development of a commercial economy functioning as the internal dy namism.In contrast,the profits the Huizhou merchants sent home streng thened the o riginal clan pow er.Social security was founded throug h clan relations w hile mass psychology continued to be unitary,with Neo-Confucianism prevailing.While the motive force w as also the development of com mercial economy as the case in Suzhou,Huizhou obviously traveled in the opposite direction.

Key w ords:M ing and Qing/tablet inscription/Suzhou/H uizhou/society

Rights and Status of Women in Land Transactions in Huizhou During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 Feng(73) In the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existing Huizhou documents are found large quantities of first-hand records relating to household reg istry,marriage and family,property transaction,divisio n of household properties,and law suits involving women.Together w ith other histo rical materials,these empirical documents can exert tremendous influences on many aspects in the studies of women's sta-tus in ancient Chinese traditional society.Making use of a large number of land transaction documents of Huizhou,the present paper analyses the role w omen played thereof and their status.It then goes further to ex plo re the deg ree and w ay s of integ ration of the Confucian ethical code w ith the life realities of the people at that time.

Key w ords:the M ing and Qing Dynasties/women/land transaction/Huizho documents

Land-Measuring in Huizhou Toward the End of the Ming and the Li-Jia System

As Seen from the Internal Disputes in the Clan of Xie

〔the Republic of Ko rea〕Quan Renrong(86)·

·

190

徽州解说词

中央电视台十集文化系列片《徽州》解说词 第一集:《前世今生》 走进徽州,走进徽州的村落。 像很多落户徽州的宗族一样,西递的胡氏,也是带着一个百转千回的故事来到这一片山水之间的。《西递明经胡氏壬派宗谱》说,西递的胡氏本来姓李,他们的祖先出自帝王之家,他们是唐朝李世民的后代,落在徽州,便长成西递的平常人家了。胡门一族从婺源迁到了西递,并在西递生根发芽,然后枝繁叶茂。追慕堂是建在西递的胡家祠堂。走马楼坐落在西递村头,这一幢修建于道光年间的建筑,是西递的胡家常说常新的话题。我们从走马楼上下来,走了很远的路,还能听到落日的楼头,传过来的琅琅书声。 2000年的岁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西递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专家们说,这样的乡村是古老文明绵绵不绝的化石,是中国乡土建筑的典范。 一同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还有宏村。前来宏村考察的专家说,青山绿水的自然风光蕴含着无限的优美。在这样的背景下,是古老而朴素的民居和宁静又悠深的街巷,这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意大利的威尼斯和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可是这两个地方都是大城市,像宏村这样的乡村,真是举世无双啊。聚住在宏村的是汪氏宗族,宏村的故事,它的开始与西递并无二致。“山为牛头,树为角,桥为牛腿,屋为身,

凿湖作牛肚,引泉为牛肠,”宏村是牛形的村落。在宏村的承志堂,我们见到了大堂之上,安然端坐在太师椅上的徽州。承志堂是清末宏村盐商汪定贵的私宅,四处奔波经营有方然后腰缠万贯的汪定贵最明确的想法是,富贵不归故里光宗耀祖,就像是穿一身华丽衣服在黑夜里行走。 如果说流水使宏村添了隽秀和灵动,那么,坐落在宏村的南湖书院,使这一方水土,又多了几分书卷气。 第二集:八千里路 徽州人不蹲家,经营走八方。无徽不成镇,离开家园的徽商,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大的商帮集团。 山和山环抱之间的徽州,流水是进出的道路。“深潭与浅滩,万转出新安”。在徽州,因为新安江,这条徽州的母亲河,这流水两岸美丽的风景,才有了沧桑的意蕴。“歙山多田少,况其地瘠,其土骍刚,其产薄,其种不宜稷粱,是以其粟不支,而转输于他郡,则是无常业而多商贾,亦其势然也。”这是清朝洪玉图写在《歙问》中的一段话,因为地少人多,山上又收不了更多的庄稼,加之赋役繁重,社会动荡,灾荒迭作,为了生存,徽州人开辟出了一条经商之路。 在杭州胡雪岩旧居,粉墙高耸,仰望这一片天空,或许当年胡雪岩抬头时就已经想到了天有多高,心就有多高。而最初的时候,胡雪岩只是杭州一家钱庄里的学徒。自1860年开办钱庄起,仅仅四五年

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问题与解决对策日期:2010-12-10 [ 大中小] [ 打印] [ 关闭] [ 收藏] 农村土地流转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对于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创业创新,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统筹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项重大决定的实施,农村土地呈现出了加速流转的态势。如何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推动新农村建设快速稳步发展,成了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 一、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1、土地流转不规范。目前,土地流转处于无组织性地盲目开展的状态,主要是群众自发进行,缺乏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有效的组织和引导,流转过程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首先是缺乏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和流转平台,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转出方找不到转入方,土地流转供给需求脱节。有不少农民不知道应该怎样进行流转。这些问题导致了土地难以实现规范、有序和高效流转,整体呈现出流转速度偏慢,流转期限偏短,规模经营水平偏低等特点。再次是土地流转的程序简单,由于多数流转为自发形成,流转双方没有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大多只有口头约定而无书面合同;少数虽有合同,但不规范准确,导致双方的权、责、利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2、土地流转的档次不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流转形式档次不高,流转形式绝大部分仍属最低层次的委托代管形式,并且全是散户流转,不成规模。二是流转土地的开发档次不高。由于许多流转的土地处于自发的、粗放的、低层次的经营状态,流转规模小、投入低、科技含量不高、抵制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很难形成规模经营,土地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农业产业化发展滞缓。三是土地流转短期行为严重。从出让方看,主要是务工经商不稳定,也担心政策变化,怕土地转出后失去土地,、所以大多采取短期转包的方式。从经营大户的情况看,由于流转期限短,容易产生短期行为,致使承包户不愿在土地上投入过多的成本,难以挖掘土地的最大效益。 3、机构机制不健全。虽然国家出台了有关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法规,但是地方配套政策措施尚未出台,无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指导性文件。《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规虽然将土地流转管理的职能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但县乡村均未建立土地流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服务机构,也没有制订出台土地流转的指导性文件、工作职责和制度体系,对土地流转的引导服务和管理监督职能未能落实到位。由于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不健全,致使绝大部分土地流转不规范,处于自发性无序流转,加之土地流转的价格评估机制尚未建立,使得流转价格的形成缺乏科学依据,制约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 二、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 1、农民流转意识不强烈。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

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县。近年来,××县积极组织实施和谐有序的土地流转,从土地上释放出了新的生产力,有效破解了因分散经营导致农业生产徘徊不前的困局,悉心培育了蔬菜、玉米、甜菜、奶牛、林果、牧草6大特色农业基地,加快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 困惑中的抉择××县共有可耕地面积116万亩,曾是全国523个粮棉生产大县之一。得益于土地面积广阔、水利条件优越等自然优势,农村联产责任制后,××县的农业生产得到了长足发展,截至xx年,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183577万元,比1980年的3311万元增长了56倍;农民人均纯收入2602元,比1980年的135.7元增长了19倍。这一时期,××县的农业由自然生产迈进了产业化经营,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却出现了徘徊甚至萎缩,农民增收缓慢的现实与周边产煤大县的快速崛起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一段时间,全县被一股“农业悲观论”笼罩着,不少人认为××县农业发展的潜力已经挖尽,对“农业立县”这个根本产生了怀疑,发展农业的信心开始动摇。面对困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认真反思,认为造成本县农业发展的“瓶颈”和农民增收的“拐点”问题,主要是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不高,不适××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其中根本症结还在土地的分散经营上。事实也是这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后的第一轮土地承包,实行的是按人头按劳力按土地等次划分,

切块分割太碎,大块土地三五亩,小块土地六七分,机械化操作展不开,规模化生产更谈不上。1995年二轮承包的时候,因没有好的解决办法,全县基本上又维持了一轮承包的状态,土地严重分割的情况始终没有改变。面对这一现状,农民自发开始了土地流转,初步显现出积极的作用,在总结农民自发土地流转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从xx年开始,县委、县政府形成共识,在推进特色农业基地建设战略中,规划了蔬菜、玉米、甜菜、奶牛、林果、牧草6大规模化特色产业基地,把注意力和着力点放在破解土地分散经营难题上,开始了持续有效的土地流转探索。 党政主导市场化流转 新产业撑起新农村 通过土地的大规模合理流转,为全县特色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实现了四个增强:一是“统”的功能得到了增强。全县在种植基地建设中,规模化发展蔬菜面积30万亩,发展高产高效玉米面积42万亩,发展林果带面积10万亩,发展甜菜面积7万亩,发展优质牧草地9万亩,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优势基地,顺利推行了无公害栽培、机械化作业、农资供××、新品种新技术引进、防病除害、信息指导、市场流通等方面的统一服务,由规模优势升级到了产业优势。特别是蔬菜基地,无公害栽培面积就达到了16万亩,青椒、

徽州古建筑概述考试提纲

?第一章 徽州建筑历史成因与沿革 ?徽州建筑的界定 ? 1 、地理学界定又称“新安”行政区域:歙县、黟县、 祁门、休宁、绩溪、婺源一府:徽州府 ? ?2、文化学概指明清徽州府辖区内萌芽和成形的一种以强化 儒家伦理道德秩序为主要精神特征,具有鲜明地域色彩的建 筑。 第一节自然成因 一、地形、地貌、气候因素 ?1、黄山以“奇松、怪石、云海、温泉”四绝著称于世。 a)地域中的山: 北有黄山山脉 ?中有齐云山脉,古称“白岳” 属丹霞地貌 ?东部绩溪、歙县有:天目山余脉及延至歙县、休宁的 白际山脉。 ?西南祁门、婺源、休宁境内由西向东走向的五龙山脉 为浙庐两水发源地。 b)地域中的水: 徽州是新安江的发源地,主要河流多属新安的水系。 2、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降水丰富,日照时数相对较少,不利于农作物种植、生长,适合多种林木的生长。 3、地貌及气候对徽州建筑的孕育作用。 ? a 吸引士族迁徒的重要因素,造成了村落园林化。 ? b 审美观的形成,性格的铸就的影响又潜在地影响了建筑 风貌。 ? c 万山环顾所形成的屏蔽,有效减少了兵火的侵扰,有利 于保护早期建筑的特征与古韵 二、生态和资源因素 ?地形、地貌、气候造成了资源特征: 山多田少、林木繁茂、雨水充沛、景色宜人、色调素雅 资源影响 a 促使了徽商队伍的形成,而徽商是徽州建筑的“艺术赞助人”,也是使用者,因而其特征也影响了建筑风格及型制。 b 充裕价廉的材料资源,促使了木结构的形成。 c 耕地少、人口多、土地紧,刺激了楼居建筑的流行,也是徽州园林小型化的诱因。 第二节人文因素 徽州建筑萌生于宋元时期,成型于明清 时期,孕育于宋以前。 商周:从发掘的随葬物品来看,文化的发达程度已与中原相近,兵器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策略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策略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量虽然在逐年增加,但土地流转的范围和数量还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集约化经营的需要,而且存在地区差异明显、流转不规范、市场机制不完善、农民受益少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反映了农村土地流转程度不高,流转的目的不明确,制约了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要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应改革当前的土地制度,提高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依法保护土地承包方和土地受让方的利益,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构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的金融体系等措施,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开展。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流转机制;土地补偿 中图分类号:F3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5)10-2552-05 DOI:10.14088/https://www.wendangku.net/doc/3f13019066.html,ki.issn0439-8114.2015.10.066 土地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源泉,在保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促进农业增效、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土地流转市场的规章制度,农村土地流转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了

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等多种形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收益。”[1]但由于各种原因土地流转还存在很多突出问题,严重阻碍我国城镇化建设进展,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1 农村土地流转的作用与意义 1.1 农村土地流转的界定 农村土地流转的定义主要是对土地流转的范围进行界定,大致有三种观点。 第一,土地流转是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在不同经济实体之间的流动和转让。也就是说农村土地市场包括农村土地所有权市场和土地使用权市场。土地所有权市场是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向国家或其他经济组织有偿转让土地所有权的市场,如国家征地、乡镇企业和农村小城镇的建设占地等;土地使用权市场包括一级和二级土地使用权市场。一级土地市场是土地所有者即集体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土地使用者的交易关系;二级土地市场是土地的使用权在土地的使用者之间的流动和转让。 第二,农村土地流转的本质是农户所拥有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易。这种观点认为,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土地产权,属于一种相对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几年来,我省、市一直把搞好土地有序流转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依法推进土地流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作为一名乡镇农办人员,为深入了解我镇土地流转情况,于2011年3月15日—2011年3月22日对我镇辖区内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为期7天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镇辖区内土地流转的现状 截止2010年末,全镇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7417公顷,涉及943个农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10.8%和总农户的11.2%。其中流向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的为173公顷,占流转总量的2.3%;流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178公顷,占流转总量的2.4%;流向农户的7068公顷,占流转总量的95.3%。在土地流转总量中转包的5599公顷,出租的742公顷,互换的37公顷,转让的660公顷,入股的178公顷,其他形式的200公顷,分别占流转总量的75.5%、10%、0.5%、8.9%、2.4%、2.7%。流转的土地中自发流转的6897公顷,占流转土地的93%;流转出的土地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占流转总量的80%以上,种植经济作物和蔬菜占流转总量的10%左右。流转期限以中短期为主,5年以下流转面积占88.4%,5~10年占4.3%,10年以上占7.3%。由于我镇采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数粮大户,搞土地规模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发挥了规模效益。一是促进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通过土地入股流转,使农村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有能力经营的农民集中,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二是实现了转移劳动力和农民增收双赢。农村土地流转后使一些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摆脱了土地束缚,或打工,或经商,服务于二、三产业。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活跃和繁荣了城乡经济,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通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规范土地流转操作程序,加快土地流转进程,采取公司+流转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吸引大量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促进了先进生产技术、现代装备、现代管理在农业领域的运用和推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籍测量及其国内外发展

地籍测量及其国内外发展 摘要:地籍测绘由于其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方面的作用而在全球范围内的重要性不断增加。文章对地籍测量的基本定义和发展作了 概述,并对欧洲地籍测量和中国地籍及其技术的发展作了较为深入的 研究。 关键词:地籍测量欧洲地籍发展 土地是经济建设和国民生存的基础。我国地大物博,但人多地少,且耕地被大量乱占滥用,土地权属混乱,部分地区已濒于失去控制的状况十分严重。为了延缓这种局面,必须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进行制约和调节,地籍测量为开展这些工作提供了基础依据。我国已将土地使用税列为开征税种并将颁发有关条例,为了有计划地开征土地使用税,以便促进土地的合理使用和加强土地的有效管理,必须开展地籍测量工作。目前,地籍测量已成为测绘部门急待开拓的重要领域,也是我们测绘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1.地籍测量的定义 地籍是反映土地的位置、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资料(亦称土地的户籍),地籍测量就是为地籍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的工作,其定义为:地籍测量是测绘部门授权所进行的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土地(有时还加上不动产)的位置、界线、面积和用几何方法表示土地质量、土地估价、土地归属和土地使用等基本情况的测绘工作。 地籍测量成果具有法律效力,它是国土整治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2.地籍测量的发展 许多国家的地籍测量都有较长的历史,如西德早在十七世纪就已在地形图上标出地块界和编上地块号,以供政府按土地面积作出合理收取土地税的依据。按照地籍测量的发展特点,可将其分为收税地籍侧量、权属保护地籍测量、多用途地籍测量和自动化地籍测量四个阶段。 2.1收税地籍测量是地籍测量的初级阶段,其目的是征收土地税,其成果为记有土地所有者、地块编号、地区名、村名、土地用途等的地籍册; 2.2权属保护地籍测量是地籍测量的中级阶段,目的是使土地权属的变化得到法律的保护,建立地产册,发布土地证,这个阶段的地产册仅作地籍管理之用; 2.3多用途地籍侧量是地籍测量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的地籍图和地籍册不只是用于标记地产边界与征收土地税,而且还用于农村土地整理规划、综合考虑道路和水系建设、环境保护、城镇建设和古迹保护等。地产册的内容也得到了充实,增加了土地附属物(建筑物等)的权属、地产价值、土地使用情况等项目,使不动产进一步得到法律保护; 2.4自动化地籍侧量是地籍测量的高级阶段,此阶段的标志是土地信息系统,是地籍测量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先进科学技术(如电子计算机、遥感、激光测距等)的应用,使地籍图的制作和地籍册与地产册的登记实现了不同程度的

明代徽州进士表

明代徽州进士表 宋长琨 姓名字号年号及第年份县份乡里户籍行实出处江崇时洪武四年辛巳歙县牌头乾隆县志 胡昌龄太冲洪武十八年乙巳歙县歙城典故纪闻 程善复初洪武十八年乙巳婺源在城江南通志 程源洪武十八年乙巳婺源江南通志 任亨泰古雍洪武二十一年戊辰休宁鼓楼下明史吴伯宗传郑道同好问洪武二十四年辛未歙县长龄弘治府志郑潜传汪回学颜洪武三十年丁丑休宁万安弘治县志 唐吉祥彦祯建文二年庚辰歙县槐塘民籍弘治府志 朱元贞粹夫建文二年庚辰婺源香田民籍弘治府志 金辉士辉永乐二年甲申休宁珰溪康熙府志 汪献惟臣永乐二年甲申休宁洪方新安名族志 俞士真还白永乐二年甲申婺源汪口江南通志 汪良士时彦永乐二年甲申婺源大畈新安名族志 王士真永乐二年甲申婺源城北江南通志 汪景明永乐二年甲申黟县横冈江南通志 汪彦纯永乐二年甲申黟县南屏江南通志 胡文郁永乐二年甲申黟县潭口民籍江南通志 汪善存初永乐四年丙戌歙县潜口江南通志 汪澍汝霖永乐四年丙戌黟县黄陂江南通志 方勉懋德永乐十三年乙未歙县潜口上市民籍弘治府志 郑行简汝敬永乐十三年乙未歙县郑村民籍江南通志 张文忠季立永乐十三年乙未婺源甲道民籍江南通志 王俊得大本永乐十三年乙未黟县东珠川民籍弘治府志 胡永兴彦隆永乐十六年戊戌祁门赤桥康熙府志 谢志道士先永乐十六年戊戌休宁安岐新安名族志 王圭永乐十六年戊戌黟县丰溪江南通志 周昌文昌永乐二十二年甲辰祁门南门道光府志 叶蓁永茂宣德二年丁未歙县新州弘治府志 杨宁彦谧宣德五年庚戌歙县歙城民籍明史本传 吴宁永清宣德五年庚戌歙县莘墟民籍明史于谦传 程宪伯度宣德五年庚戌婺源城西民籍弘治府志 汪敬益谦宣德八年癸丑婺源城西民籍弘治府志 方贵文本忠正统元年丙辰歙县中塘民籍江南通志 程思温叔玉正统元年丙辰婺源种德坊民籍明史王佐传 康汝芳仲实正统元年丙辰祁门曲坞民籍康熙府志 程信彦实正统七年壬戌休宁陪郭民籍明史本传 许仕达廷佐正统十年乙丑歙县许村民籍明史曹凯传 李友闻进明正统十年乙丑祁门北隅民籍弘治府志 胡深文渊正统十年乙丑祁门城东民籍江南通志 杨宜彦理正统十三年戊辰歙县歙城民籍江南通志

徽州私撰家谱与公修族谱的差异

?徽学研究? 徽州私撰家谱与公修族谱的差异 翟屯建 (黄山市地方志办公室,安徽 黄山 245000) 摘 要:祠堂、族谱、族田是近世家族制度的三项标志。明中叶,近世家族制度形成以后,宗族设立谱局修谱成为纂修族谱的主要形式,但也还存在个人撰写家谱的现象。设立谱局修谱为公修族谱,个人撰写家谱为私撰家谱。本文主要从规模、篇幅与流传形式,体例与内容,记载内容的真实性三个方面,对徽州私撰家谱与公修族谱之间的差异进行比较研究。 关键词:宗族;修谱形式;差异 中图分类号:K248;K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5X(2006)06-0076-03 The difference betw een privately-w ritten pedigree and publicly-w ritten clan pedigree in H uizhou prefecture ZH AI Tun-jian (Huangshan Local Chronicles O ffice,Huangshan245000,China) Abstract:Ancestral hall,clan pedigree and clan field are three marks of m odern family system.S ince the m odern family sys2 tem was formed in M id M ing Dynasty,the pedigee bureau established by clan writes pedigree has been the main form of writing clan pedigree.But privately-written pedigrees still exist.The pedigree written by the pedigree bureau is called publicly-written clan pedigree,and the pedigree written by individual is called privately-written pedigree.Mainly from their contents,authenticity of the contents,scale,space and how they were handed down,this article makes com parative study o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pri2 vately-written pedigree and publicly-written clan pedigree in Huizhou prefecture. K ey w ords:clan;form of writing pedigree;difference 宋代以来,随着以尊祖、敬宗、睦族为宗旨的近世家族制度的形成,宗族设立谱局修谱,成为宗族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宗族社会完善的一个重要标志。徽州设立谱局修谱约始于明嘉靖前后,是中国近世家族制度形成较早、宗族统治较为严格的地区①。我们把设立谱局修谱称之为公修族谱,因为设立谱局要集聚全族精英,动用族中公产,获得全族之认同。在宗族设立谱局修谱的同时,也有个人独立纂修家谱的,以个人力量纂修的家谱,不必动用公产,无须获得族众的认同,我们称其为私撰家谱。私撰家谱和公修族谱同为宗谱,但两者有相当的差异。 一、规模、篇幅与流传形式 公修族谱动用全族的人力和财力,如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婺源大畈汪氏修统宗谱,设立谱局,确定汪湘、汪隆、汪钅吾、汪道真、汪伦、汪长卿、汪同文、汪元吉8人专职修谱事宜。汪湘为主修,负责审定全书,兼管经 费;汪隆、汪钅吾负责来人接待和刊印工作,同时负责出纳;汪道真、汪伦负责各支派世系图和文稿的监督和催办;汪长卿、汪同文、汪元吉负责各支派世系图和文稿的考辨,然后交主修裁正。明万历五年(1577)刊印的《新安大阜吕氏宗谱》集中了36人的力量,设有总裁、编修、催督、考订、誊书、刊谱等多个职责岗位,各司其责。正因为如此,族谱的规模宏富,篇幅一般都比较大。清乾隆十八年(1753)刊印的《休宁古林黄氏重修族谱》8卷,每卷长51厘米,宽31.5厘米,共重15公斤。民国六年(1917)婺源《清华胡氏宗谱》24卷首1卷末1卷,26册,装在一只高约1米的木匣子内,一个人轻易不能搬动。 私撰家谱由于是以个人力量撰写,谱的规模、篇幅 67①参见翟屯建:《族谱的纂修与管理》,载上海图书馆 编:《中华谱牒研究》,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三农”问题是当前我国农村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而解决好农村土地流转的问题是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必然要求,本文分析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土地流转规模经济保障制度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分散经营为主要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呈现出的分散性已越来越无法适应以市场化、规模化、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以此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解决土地流转问题,是我们当前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急需解决的新课题。 一.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流转认识不足。大多数地方重视不够,对土地流转缺乏正确的认识。一是小农经济思想严重。由于农村养老、医疗等事关农民生存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很高,一般不会转让承包地,“种田养家”“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农民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也不愿转出土地。二是基层重视程度不够。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研究不深、宣传不够、引导不力,造成土地流转无人监管,农民流转土地缺乏辅助。三是农民文化程度不高,过度依赖国家补贴。农业税全面取消,优惠政策不断出台,土地收益逐年上升,按承包面积给予的粮食补助促使部分农民不愿转出土地;城镇扩建或国家重点工程实施,导致部分农民等待承包地被征用而得到补偿费。 2.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一是流转合同不规范。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双方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大多实行口头协议,即使签订书面合同,内容缺乏规范性,双方也没有明确责权利关系,容易产生纠纷。二是部分承包方借合同不规范,借经营不善逃债,或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性质。三是土地流转合同主体

关于土地流转的调研报告(完整版)_1

报告编号:YT-FS-7345-30 关于土地流转的调研报告 (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关于土地流转的调研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浙江省临海市小芝镇是“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是 个以农业为主的农业山区小镇。关于土地流转,浙江 已经试验过一段时间了,针对这次xx届三中全会《决 定》的精神,本人实地下村调查农村土地流转情况。 一、小芝镇农村面临的形势 小芝镇目前有常住人口3.4万,人均耕地面积仅 为0.8亩。小芝镇地处临海市东部山区,四周群山环 绕,是典型的山区小镇。在75省道改造好之前,小芝 镇受地形地貌的限制,与外界交流很不方便。长期受 交通、信息、资金投入等因素的影响,我镇目前的情 况是: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落 后,农业经济依赖传统经营模式,现代高效农业发展 缓慢。

作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我镇将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以及农家乐建设作为今后工作重点。 二、目前我镇存在的土地流转形式 乌岩村是小芝镇第一行政大村,以此村为例,根据我的调查,发现目前存在的土地流转方式有: 1、村集体所有的林地,果园,以投标形式划片承包给经营能手。经营能手根据市场信息来运作,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再将项目上报有关部门,争取资金补助。此类情况大多为种植户,承包的林地都为种植水果、苗木及中药材等。我镇作为省十大新兴花卉种植基地,此前的土地流转面积达到了近6000亩,土地承包合同为23年,如此大面积,长时间的土地流转是我市比较特殊的土地流转方式。 2、农田承包 许多不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民将土地承包给种粮大户统一经营,种粮大户根据市场信息,搞特色效益农业。我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并不高,一户人家基本是种一年粮食,就够吃两年,加上化肥,

地亩拆迁管理办法

地亩拆迁管理办法 在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工作,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时正确地办好征、租土地和拆迁补偿工作。 1.地亩拆迁工作的依据和原则 1.1.地亩拆迁工作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铁路用地管理办法》、行业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工程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1.2.地亩拆迁工作基本原则 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各级地方政府关于征地拆迁补偿的法规、规定和办法,做到严格程序,依法办理,规范操作。 1.2.2.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尽量租用荒地、劣地,有条件时应做到造地还田,注意保护环境。 1.2.3.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家“土地法”规定。 2.地亩拆迁工作的组织及协调

2.1.地亩拆迁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关于征地拆迁补偿的规定和办法。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公司项目部设专人负责组织地亩拆迁工作。各工程队必须配专(兼)职人员,负责本管段地亩工作。 2.2.地亩拆迁工作要以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为大局,分层次做好协调工作。公司项目部负责组织地方土地部门签订公司管段内临时用地及拆迁协议,工程队负责实施。工程队要服从协调,做好配合。 3.地亩拆迁工作内容 3.1.永久性征地及拆迁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负责,公司项目部受建设单位委托主要组织测量工程用地界限,清点核实拆迁附着物数量,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签认手续。 3.2.办理临时用地手续须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3.2.1.向地方土地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3.2.2.提供管段工程示意图。 3.2.3.提供临时用地总体规划平面图。 3.2. 4.和地方土地部门签订临时用地协议。

(通史版)2021版高考历史一轮复习 第1部分 第1单元 中

第一单元中华文明的起源与奠基 ——先秦时期(远古—公元前221年) [时空坐标·单元概览] [阶段特征] 先秦是指秦朝统一以前的历史时期,是中华文明的勃兴阶段。这一时期经历了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封建社会的发展过程;精耕细作的农耕经济模式确立;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神基本奠定。 [时空坐标] [整体感知] 政治—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到西周确立嫡长子继承制,最高统治权力传承秩序逐步确立和完善;西周实行分封制,但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政治制度由贵族政治开始向官僚政治转变。 经济—农业耕作方式从刀耕火种向铁犁牛耕过渡;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出现,小农经济模式逐渐形成;手工业和商业出现并发展。 文化—“百家争鸣”是社会变革在思想文化领域的反映,奠定了中国文化的基础。文学方面,诗歌成为当时代表性的文学形式。 第1讲先秦时期的政治与经济 先秦时期的政治 [主干整合·厘清史实] 一、夏、商的政治制度 1.王位世袭

夏朝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家天下”的局面逐渐形成。 2.神权色彩 通过占卜决定国家大事,王权具有了神秘色彩。 3.行政管理 商朝中央设相、卿士等,掌管政务;地方封侯和伯,定期向商王纳贡,并奉命征伐。 王位世袭制按血缘关系传承王位。从禅让制到王位世袭制是私有制发展的结果,是“家天下”取代“公天下”的开端,也是历史的进步。 二、西周的分封制——权力分配制度 1.背景 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灭商,建立周朝。 2.目的 进行有效统治,拱卫王室。 3.内容 分封对象王族、功臣和古代帝王的后代 核心内容土地和人民 主要诸侯国鲁、齐、燕、卫、宋、晋、楚等 诸侯义务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 诸侯权利再次分封、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 等级序列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1)积极:周朝初期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统治,扩大了统治区域;稳定了当时的统治秩序,使周朝的政治文化得以稳定延续。 (2)消极:周朝后期诸侯势力强大,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是导致诸侯分裂、割据混战的重要根源。 三、西周的宗法制——权力继承制度

土地流转中遇到的问题与解决策略

土地流转中遇到的问题与解决策略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昌盛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而且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规模经营,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已成为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本文通过分析在土承包经营制度下实现土地流转的必要性,结合我国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指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影响土地流转的制约性因素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土地管理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土地征用问题和对策一:土地管理含义 土地管理是国家为维护土地制度,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所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的综合措施。一般而言,国家把土地管理权授予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土地管理也是政府及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和运用法定职权,对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占有、使用、利用土地的过程或者行为所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活动。 从其含义中可以看出,土地管理主要是政府的一项职能,其中土地管理的任务:维护土地公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监督土地利用。落实到我们调查的内容,主要是包括土地的流转,土地承包和土地征用等方面。二: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和土地征用的含义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土地征用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在法律关系上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合作社土地流转【县-镇-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情况的调研报告---实行土地流转合作促进】

合作社土地流转【县*镇*村土地流转合作社情况的调研报告---实行土地流转合作促进】 实行土地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如何引导农民依法将家庭承包经营、过于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实行规模种植,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已成为解决当前“三农”问题的重要课题。*县*镇*村采取成立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办法,探索出了一条可行的路子。 一、基本情况 *县*镇*村地处*县城西南偏东,位于城区至*县城的中心地带,紧邻国道318线,交通条件便利。全村辖11个村民小组,有农业户411户,农业人口1342人,农村劳动力695个,其中常年外出务工399个。有耕地面积1363亩,其中:田547亩,土816亩;有水果350亩,是该村的一大特色产业,亩平收入2000元以上。2019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2853元。在充分走访调研的基础上,该村于2019年2月8日正式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入社土地627亩(折合标准面积1080亩),占全村耕地的46%,入社农户215户,占农户总数的52%。合作社将土地集中后,通过对外招标,引入遂宁中通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已初见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调查研究,提高思想认识 通过调查发现,随着城乡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提高,农村劳动力逐步向二、三产业转移,从事种、养业的劳动力严重缺乏,有的甚至出现土地抛荒,这一问题已成为阻碍现化农业发展的瓶颈。过去尽管一些农户巳经将土地分散流转,但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流转形势单一,无法形成规模效益,多数农户没有因为土地流转而获得更多的收益,没有因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经过认真分析,一致认为,通过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把土地集中起来,可消除其他土地流转形式的一些弊端,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较好地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让农民从承包地上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明确指导思想,规范操作程序 1、明确指导思想和原则。指导思想是:以“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合理规划、配置、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进一步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机制,最终达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实现农村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基本原则是:农民自愿的原则;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用地的原则。

安徽第一卷2015届高考模拟安徽省高三高考信息交流卷(三)语文试题(整理精校版)

安徽第一卷2015届高考模拟安徽省高三高考信息交流卷(三)语文试题 高考模拟试卷 0217 16:17 :: 安徽第一卷2015届高考模拟安徽省高三高考信息交流卷(三)语文试题 第Ⅰ卷(阅读题,共66分) 一、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明清徽州家谱与徽商文化 徐彬 ①从史学影响看,司马迁创立的史表是徽州家谱的主要渊源之一。明清徽州地区普遍认为“谱为一家之史”。自觉地将史法寓于谱法之中,修编了许多家谱以留传于世。明清徽州家谱的基本面貌大约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②一是数量多、善本多。现存馆藏明清徽州家谱约1300种左右,很多都是古籍善本。出现这种情况,与徽州地区重视及时续修家谱和大量文人学士的参加密不可分,明代程敏政、汪道昆、清代戴震等名儒都积极参与其事。 ③二是家谱种类繁多。从名称上看,有族谱、宗谱、家谱、世谱、会宗统谱等,它们或为一门之谱,或为一族之谱,或是一村或是一县,内容虽有侧重,但皆以体现血缘与地缘关系为主旨,服务于界定宗族血缘与地缘界线。如程敏政的《新安程氏统宗世谱》是关于徽州地区范围内具有血缘联系的程氏宗谱,而汪道昆修《汪氏十六族谱》则是记唐模等十六族的汪氏宗谱。 ④三是体例完备、内容丰富。明清徼州家谱基本由谱序、凡例、世系图表、墓图、祠图、像赞、村居图、谱传、进呈谱表、诰封褒章、族产文书、翰墨文章、家训、族规等部分组成,以世系为时间主线,通过对宗族生活各层面的记载,对明清徽州宗族的社会生活进行了全方位的记述,体现了“谱为一家之史”的主旨。 ⑤在徽州特有的社会文化浸润下,徽州家谱表现出独具特色的徽商文化特征。比如宣扬商业理念,体现了重视商业的文化旨趣。汪道昆在《太函集》表达出“良贾何负闳儒”的理念;明隆庆《许氏世谱》记许秩语:“丈夫非锐意

明代徽州进士的数量及其地理分布

明代徽州进士的数量及其地理分布* 宋长琨 关键词:明代;徽州;进士数量;地理分布 摘要:在徽州府志、徽州府各县的县志,以及《新安名族志》、《登科录》、《进士题名碑录》等历史文献中,共有464名明代徽州进士的记载,其中454人出处有据,履历翔实。有明一代,徽州进士的人数在全国各府中位居第十一位,在万人进士数上位居第五位。这454名徽州进士在徽州府六个县的地理分布是不平衡的,不但如此,即使在同一县份的不同地域之间,这种不平衡性也有所体现。 SONG Chang-kun (Associate professor, be studying phD in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An Investigation on the Amount and Geographic Distribution of Huizhou Jinshi in Ming Dynasty Key Words: Ming Dynasty; Huizhou; Amount of Jinshi; Geographic distribution Abstract:In Huizhou Fu-zhi, Xian-zhies of counties of Huizhou-fu,Xinan Ming-zu-zhi, Dengke-lu, Ti-ming-bei-lu of Jinshies and other historical literatures, include 464 records of Jinshes of Huizhou in Ming Dynasty. In these records, there are 454 people who have historical figures. In Ming Dynasty, the amount of Huizhou Jinshies ranks No. 11 throughout the country, and in comparative amount it ranks No. 5. In all six counties of Huizhou, the geographic distribution of the 454 Jinshies is unbalancing, and this unbalancing feature is not only reflected in the amount of different counties, but also reflected in different regions of the same county. 《嘉靖婺源县志》云:徽州“儒风独茂,科甲蝉联”;[1]《万历歙县志》云:徽州“人文郁起,为海内之望,郁郁乎盛矣”;[2]《乾隆绩溪县志》云:“徽为朱子阕里,彬彬多文学之士”;[3]《道光徽州府志》则说:徽州“人文辈出,鼎盛辐臻”;[4]元末学者赵汸《商山书院学田记》更称:“新安为东南邹鲁。”[5]徽州之所以“儒风独茂”,“人文辈出”,成为“东南邹鲁”的一个最重要的理由,就是“科甲蝉联”,即徽州以盛产进士而著称。徽州因其历史与人文的特殊性,历来为学界所关注,而进士作为一个特定群体,也同样成为研究的热点所在。本文旨在通过对明代徽州进士数量及其地理分布进行考察,以期为相关研究积累一点素材。 一 关于明代徽州进士的数量,一直是个悬而未决的疑难问题,各研究者得出的数字相去甚远。今列举几种说法:吴宣德《中国教育通史》明代卷中,利用了《题名碑录》等文献对明代各县的进士数据进行了统计,其数据是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的,对寄籍的进士按照寄籍地为准,得出的徽州进士数据为340人。[6]吴建华《明清苏州、徽州进士数量和分布的比较》中的数据是405名。[7]李琳琦《明清徽州进士数量、分布特点及其原因分析》中的数据是452人。[8]出现如此分歧的原因,是明代徽州人因为经商、做官等原因,“多客游于外,往往即寄其地之籍以登仕宦者”。[9]在这些数据统计中,李林琦先生的数字最接近于明代徽州进士的真实数字,不过也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所依据的主要材料是县志。县志的编纂规格较低,所依据的资料有限,有些记载未必可靠,必要的考证也有所欠缺,可谓翔实有余而准确性不够。的确,县志中所记载的进士数量是最多的,但并不是县志所记载的都是徽州进士。第二,如李先生自己所说的,只是“进行了粗略地统计”,其统计方法和统计结果均有可商榷之处。经笔者核实,县志所记载的并不是452人,而是446人,出现统计误差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在统计中只根据各志的记载进行了笼统的加总,而没有注意到其中各 *作者简介:宋长琨,1964年生,黑龙江青冈县人,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专业在读博士。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