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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水的BOT研究

城镇供水的BOT研究
城镇供水的BOT研究

城市水务综合管理系统

新软世纪解决方案城市水务综合管理系统 1 说明 1.1 水的管理体制 水,作为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中始终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自然属性——水在自然状态下所表现出的特征和性能,主要包括水文循环性、时空分布的不均匀性和自然径流特性。江河流域是一个完整的自然系统,采用流域管理体制。 社会属性——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对自然水和水环境施加的巨大影响,涵盖人类对水资源的开发、调度、配置、利用、管理、保护以及人类对水问题的预防和治理。采用区域管理体制。 2002年,我国颁布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确定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1.2 水管理的目标 流域管理注重整个流域的水循环,目标是使流域内水资源得到整体有效的利用,有利于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调配。因此,水问题越严重越是要强调流域管理。 行政区域管理是水资源综合管理的一个外延,往往从各个地区自身特点和需求出发,目标是综合利用辖区内的水资源充分发展区域经济,但也容易形成条块分割。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两者不可替代。 因此,要把从蓄水、取水、输水、水分配、水的高效利用到排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各个环节形成完整的社会用水过程,把自然和社会用水过程统一起来,形成以流域管理为基础,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统一

新软世纪解决方案管理好水资源,保障水资源的永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3 城市水务管理 城市水务管理就是建立在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基础上的区域水务管理。而城乡水务指城乡涉水事务包括防洪、排涝、蓄水、供水、用水、节水、污水处理及回用、地下水回灌等。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是从城市水管理“政出一门”的需求出发,打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水管理界限,建立起城市和农村、水源和供水、供水和排水、用水和节水、治污和回用一体化管理的城乡水务综合管理体制,目的是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高效利用、综合管理、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4 城市数字水务的概念 从水的自然属性讲,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是以水文学、水资源学、生态学为科学基础的;从水的社会属性讲,它又是以经济学、社会学、系统科学以及信息化技术为科学基础。 “城市数字水务”则是建立在“以流域管理为基础,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管理思路下的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的研究城市水务管理的相关问题所提出的新思路、新技术以及新应用,是利用以信息技术为核心来对水务工作进行改造和运用的过程,是“数字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1.5 数字水务的几个涵义 1、是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在水利工作中的全面应用。 2、是一种全新的管理观念。它不是传统管理方式和电子技术的简单叠加,不是用电子技术去适应落后的传统管理模式,而是借助电子信息技术对传统管理进行革命性的改造,以更好地实现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宗旨。 3、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数字水务建设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CJ/T316-2009《城镇供水服务》(可编辑)

CJ/T316-2009《城镇供水服务》(可编辑)CJ,T316-2009《城镇供水服务》 ICS 备案号:26714-2009 CJ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 316―2009 城镇供水服务 Customer service for public of city water supply 2009-10-19 发布 2010-06-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CJ/T 316-2009 目次 前 言 ................................................................. ............... I 1 范 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 件.................................................................. (1) 3 术语和定

义.................................................................. . (1) 4 总 则.................................................................. . (2) 4.1 安全 性.................................................................. (2) 4.2 及时 性 ................................................................. . (2) 4.3 便利 性.................................................................. (2) 4.4 准确 性 ................................................................. . (2) 4.5 透明 性 .................................................................. (2) 5 水 质.................................................................. . (2) 6 水

中国城镇供水协会

中国城镇供水协会 城市供水统计年鉴 指标解释 分表一:供水与售水 1、生产能力: (1)能力(万立方米/日): 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实际测定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不包括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各个环节的能力计算方法是: 取水能力:地表水水厂应按取水口、进水管及进水泵房机泵的能力确定(包括补压井能力),一般以机泵能力为主计算。计算公式: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能力或测定的机泵能力×(1–各台机泵同时开动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 有的水厂,如进水管的能力小于机泵能力,且以后各环节的能力又是按进水管的能力配套的。则可按进水管每小时输水能力×24小时计算求得。 地下水水厂应按水源井和抽水机泵的能力确定。如机泵能力与水源能力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最小的能力计算。计算公式: 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或测定的机泵能力(或水源井枯水期最大出水量)×(1—各水源井同时抽水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2)水厂(座): 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制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可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一个水厂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水厂。 按不同的取水方式,水厂可分为地表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生产不同的水质,水厂可分为非饮用水水厂、饮用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又生产饮用水混合水厂三种。

2、供水量(万立方米) (1)供水总量: 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 有效供水量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水量。 (2)平均日供水量: 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平均每日的供水量。计算公式: 报告期供水总量 平均日供水量=———————— (报告期日历日数一般按 报告期日历日数 365日/年进行计算) (3)最高日供水量: 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最高一天的供水量。 3、售水量(万立方米) (1)售水总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计算公式: 售水总量=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其他用水 (2)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居民住宅中居家用水。 (3)行政事业用水是指党、政、军机关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教科文组织、社会团体的用水。 (4)工业用水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工矿或商业所需的用水。 (5)经营服务用水是指为客户提供住宿、饮食、一般性娱乐服务的用水。 (6)特种行业用水是指以水为主要原料的制造业、特种服务业的用水(包括纯净水生产企业用水、歌舞厅、保龄球等娱乐场所用水,桑拿浴等相关业务用水,洗车用水)。 (7)其他用水是指除上述各项用水以外的用水。 4、用水普及率 (1)普及率(%): 指城市用水人口与城市人口的比率。计算公式: 城市用水人口总数 用水普及率=————————————×100% 城市人口总数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附件 1 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镇供水价格行为。 第三条城镇供水价格是指城镇公共供水企业通过一定的工程设施,将地表水、地下水进行必要的净化、消毒处理,使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供给用户使用的商品水价格。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城镇供水价格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做好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镇供水价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定价权限按地方定价目录的规定执行。 1

第二章水价制定和调整 第六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应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 第七条制定城镇供水价格,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供水准许收入。应先核定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再以准许收入为基础核定各类用户用水价格。 供水企业供水业务的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税金构成。 第八条供水企业准许成本包括折旧费和运行维护费,由有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核定。 第九条准许收益按有效资产乘以准许收益率计算确定。其中:(一)有效资产为供水企业投入、与供水业务相关的可计提收益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和无形资产净值。不包括与供水业务无关的、未投入实际使用的、不能提供价值有效证明的、由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的资产,以及资产评估增值的部分。 (二)准许收益率的计算公式为:准许收益率=权益资本收益率×(1-资产负债率)+债务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 其中:权益资本收益率,按本定价周期初始年前一年国家10 年期国债平均收益率加不超过3 个百分点核定;债务资本收益率, 2

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

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

前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为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确保供水水质,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了《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保障城镇供水水质、扩大公共供水范围、降低供水管网漏损为目标,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建设任务,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是指导各地加快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远期展望到2020年。“十二五”期间《规划》范围为全国设市城市、县城和重点镇(包括全国重点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重点发展的非县城建制镇),到2020年规划范围扩展到全国设市城市、县城和其他建制镇。

目录 一、现状与问题.......................................... - 1 - (一)城镇供水现状 ............................................................................. - 1 -(二)“十一五”进展情况 ................................................................. - 2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 - 3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 4 - (一)指导思想 ..................................................................................... - 4 -(二)规划原则 ..................................................................................... - 5 -三、规划目标与任务...................................... - 6 - (一)规划目标 ..................................................................................... - 6 -(二)总体规划任务 ............................................................................. - 6 -(三)“十二五”重点任务 ................................................................. - 7 - 四、“十二五”规划投资估算............................. - 10 - 五、保障措施........................................... - 11 - (一)明确责任主体 ........................................................................... - 11 -(二)保障资金投入 ........................................................................... - 11 -(三)科学实施规划 ........................................................................... - 12 -(四)强化监督管理 ........................................................................... - 12 -(五)加强科技支撑 ........................................................................... - 12 -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实用实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 Standard for water loss control and assessment of urban water distribution system CJJ 92-201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7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30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92-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4.4.8、4.5.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02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5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漏损控制;5.评定。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名称改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2.章节设置作了调整,修订了管网漏损的基本概念、评定指标、水量统计、指标计算和评定标准;3.增加了漏损水量分析、漏水管理、分区管理、压力调控、计量损失和其他损失控制等方面内容;4.删除了“漏水检测方法”的内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城镇供水条例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 (2015年5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 第三章水源保护和水质管理 第四章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五章供水、用水和节水 第六章二次供水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用户和供水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城镇供水、用水活动,鼓励节约用水,保障城镇供水、用水安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供水、用水、节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城镇供水应当坚持开发水源与节约用水、保障供水与确保水质相结合的原则,优先保障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用水和其他用水。 第四条城镇供水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重要公用事业,是政府应当提供和保障的公共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城镇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城镇供水政府责任制,加强水源保护和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统筹规划、推动实施城乡区域集中供水。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 市、州、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镇供水、用水、节水的相关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用水、节水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及时查处供水、用水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镇供水水源和供水设施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城镇供水水源、损坏城镇供水设施以及违法供水、用水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第二章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城镇供水专项规划,依法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和支持兴建农村集中供水设施,将城镇公共供水管网逐步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建设、城乡规划、水行政、卫生、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编制城镇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建设两个以上相对独立控制取水的饮用水水源地。不具备备用水源条件的地区,应当依法建设地下水或者与相邻地区联网供水等供水水源。 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镇供水专项规划,编制城镇水厂、管网等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时,应当将供水、节水设施建设纳入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同步设计、同

2019年中国城市供水行业漏损情况分析

2019年中国城市供水行业漏损情况分析 一、现状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作为城市化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供水管网质量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城市供水系统在我国城市公共事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城市发展的基础。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供水管网也不断地扩大规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城市供水管网逐渐成为城市文明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体现,但相较与发达国家,中国供水管网漏损率较高。 政府机构对供水漏损情况越来越重视,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2015年国务院颁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规定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政府颁发的防供水漏损相关政策

近年来,中国城市供水总量不断上涨,用水普及率较高;2018年中国城市供水总量为614.6亿立方米,用水普及率达到98.4%;2019年城市供水总量约为632.9亿立方米,用水普及率约为98.6%。 随着中国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供水管道的长度不断增加;2018年中国城市供水管道长度达到86.5万公里,较2017年增加了6.8万公里,同比增长8.5%。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对城市供水管网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证供水管网质量是保证城市平稳发展的重要措施。但是,就我国整体市政供水管网建设来看,很多地方仍然存在管道漏水问题,导致城市供水受到影响,阻碍了城市的发展。 根据住建部消息,2016年中国城市管网平均漏损率达15.3%,部分城市超过25%;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国家对水务行业的重视,预计中国城市管网平均漏损率将越来越低,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16)中规定,漏损率按两级评定,一级为10%,二级为12%。但由于大部分城市供水漏损率仍较高,因此预计2019年城市管网漏损率高于12%,约为13.2%,2019年城市供水漏损量约为83.54方米。 二、漏损原因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尤其是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城市用水量的需求显著增加,给市政供水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

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

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摘要:实施水务统一管理,是实现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从传统水利向现代化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目标。本文就论述了水务一体化的含义及其优越性,并提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关键词:城乡水务;一体化;存在问题; 解决措施 一、水务及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含义 (一)、水务的含义 水务是指以水循环为机理、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核心的所有涉水事务。水务主要包括:水资源、城乡防洪、灌溉、城乡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涉水事务。 目前我国使用的水务的概念有别于水务公司的服务形式,也不同于把分别由建设、交通、环保部门分别进行管理的城市防洪、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航运等方面的事务简单地水利的管理范畴,而应该以水循环为机理、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核心的涉水事务。 (二)、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含义 指水务管理所涉及的各项职能和各个环节之间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即对区域的防洪、排涝、供水、需水、节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及其回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

村水电、地下水回灌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取水许可、统一配置、统一调渡、统一管理。也就是说由一个部门对水质和水量负责。 二、水务一体化的优越性 (一)、理顺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保证。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对区域的防洪、排涝、蓄水、供水、排水、节水、水资源的保护、污水处理及其回收利用等实行统一管理,改革“多龙管水”为“一龙管水”。这样才能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促进了城镇的防洪与排水工程建设。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既可以从区域上统盘考虑防洪与排水,也可以根据有偿使用的原则,解决部分工程的投资和运行费用,促进城镇防洪排水工程的建设。 (三)、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产业。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可以使水利从以防汛抗旱为主的纯公益性基础设施向同时兼顾城乡供水、旅游、养殖和排水治污等经营性产业发展,以促进水利基础产业的良性运行与发展。 (四)、强化了水行政执法工作。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可以强化水行政执法工作,丰富水行政执法的内容。切实解决以前由于是多个部门管水形成的困难,如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费征集制度等实施都可迎刃而

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

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DB37/T940-2007) 城市公共供水服务规范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940—2007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建设厅 (2007年12月29日发布,2008年1月20日实施)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建设厅提出并组织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市市政公用局、济南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高密市水业公司、临邑县供水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善东、王冠、李继春、姜力、李瑞仙、李强、周广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供水的定义、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城市公共供水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城市供水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3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城市公共供水 是指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3.2 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是指专用水库、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取水井群(井)、管网、水厂、公用水站、消火栓、贸易结算水表及其附属设施。 3.3 二次供水 二次供水是指公共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二次供水设施 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保障用户用水需求而设置的高、中、低位储水池(箱)及附属的管道、阀门、水泵机组、气压罐等设施。 4 供水水质与压力 4.1 基本要求 供水企业应为用户提供连续、稳定、优质的供水服务。 4.2 供水水质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供水统计年鉴统计指标解释 (2017年2月修改) 供水单位名称 供水单位:指城市提供公共供水的企(事)业单位全称,示例如图。 分表一 供水与售水 1 企业性质 供水单位的企业性质,分类为企业、事业、国有独资、合资(中外、国内)、民营。在相应选项下方填写“√”。 2 (1)生产能力(万立方米/日) 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实际测定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不包括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各个环节的能力计算方法是:

取水能力:地表水水厂应按取水口、进水管及进水泵房机泵的能力确定(包括补压井能力),一般以机泵能力为主计算。计算公式: 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能力或测定的机泵能力×(1-各台机泵同时开动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 有的水厂,如进水管的能力小于机泵能力,且以后各环节的能力又是按进水管的能力配套的。则可按进水管每小时输水能力×24小时计算求得。 (2)其中地下水(万立方米/日) 地下水水厂应按水源井和抽水机泵的能力确定。如机泵能力与水源能力不一致的,以两者中最小的能力计算。计算公式: 日生产能力=各台机泵铭牌或测定的机泵能力(或水源井枯水期最大出水量)×(1-各水源井同时抽水后的损失因素)×24小时 3 供水量 (1)总量(万立方米/年) 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漏损水量。 有效供水量指水厂将水供出厂外后,各类用户实际使用到的水量。包括售水量和免费供水量。售水量指收费供应的水量。免费供水量指无偿供应的水量。(2)其中地下水(万立方米/年) 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地下水水量。 (3)最高日供水量(万立方米) 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最高一天的供水量。 4 售水量(万立方米/年) (1)总量 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收费供应的水量。 计算公式: 售水总量=居民家庭用水+生产运营用水+公共服务用水+其他用水 售水量只包括本地售水量,不包括销往本区域外的售水量。统计时,仅对本地售水量进行分类统计。 其中 (2)居民家庭用水

水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市水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设计方案 铜仁市水务局 2016年4月

目录 1项目概况 (3) 1.1项目建设背景 (3) 1.2依据 (3) 1.3设计目标 (4) 1.4技术优势 (5) 2软件设计开发方案 (6) 2.1总体设计方案 (6) 2.2软件系统功能说明 (8) 2.2.1基础数据查询系统 (8) 2.2.2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9) 2.3数据库建设和存储系统 (15) 2.3.1数据库软件的功能要求及选型 (15) 2.3.2数据库设计原则 (16) 2.3.3数据库总体设计 (16) 2.3.4数据库部署 (17) 3系统建设部署环境及运行维护 (18) 3.1系统运行维护 (18) 3.2系统部署环境设计 (18) 3.2.1网络和主机设计要求 (18) 3.2.2机房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设计要求 (18) 3.2.3主要软硬件选型配置要求 (19) 4项目实施方案 (20) 4.1项目组结构 (20) 4.2项目实施计划 (21) 4.3软件开发过程 (21) 4.3.1软件需求分析 (21) 4.3.2结构设计 (22) 4.3.3详细设计 (22)

4.3.4编码 (22) 4.3.5集成测试 (22) 4.3.6系统测试 (23) 4.3.7验收 (23) 4.3.8维护 (23) 5项目预算 (23)

1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背景 十二五期间,市水务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水资源配置工程、城乡供排水保障工程、农村水利工程、防洪减灾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为重点,基本形成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基层水利水务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快形成适应山区现代水利发展需要的制度体系。积极构建水资源保障有力、开发利用有效、生产生活生态用水保障的黔东水安全保障网,为打赢脱贫攻坚和同步小康提供坚实的水利水务支撑和保障。随着管理事务的增多,投资力度的加大,水务局报批、在建和管理维护的项目越来越多。为了加强项目管理,更好的支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务局预备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1.2依据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水利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期过程》GB8566-1995 《规定与质量有关的术语》ISO 8402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ISO 9000-3 《可靠性管理标准ISO》DIS 9000-4 《软件配置管理》ISO/TC 176 《软件维护指南》GB/T14079-1993

城市供水服务规范

城市供水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供水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要求、服务监督、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台州市境内县级及以上城市提供生活饮用水的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以下简称供 水企业)的供水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78.1 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1部分:规范 GB/T 778.2 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2部分:安装要求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CJ/T 133 IC卡冷水水表 CJ/T 206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 266 饮用水冷水水表安全规则 CJ/T 316 城镇供水服务 JJG 162 冷水水表检定规程

SL 459 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供水水质 是指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的水质。 3.2 供水客户服务中心 由供水企业设立的有固定营业用房,配备专业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办理等服务的场所。 4 服务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供水企业应按规定取得相关资质证照,依法经营、诚信服务。 4.1.2 供水企业的供水服务总体要求应符合CJ/T 316 的规定。 4.1.3 供水企业应为用户提供连续、稳定、优质的供水服务。 4.2 水压水质要求 DB3310/T 22—2018 2 4.2.1 水压 供水压力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管网末梢压力不低于0.14MPa(不含因水源短

我国城市供水现状

我国城市供水现状 一、我国城市供水现状,问题与对策 1.1994年我国废水排放总量365亿M3/a,其中城市工业废水215,乡镇工业废水43. 2.水源污染严重我国7大水系和内陆河流110个重点河段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1 类和2类占32%,3类占29%,4类和5类占39%. 水利部对全国条大河流近10万KM河长的检测表明,现有河流近1/2河长受到污染,1/10 河长严重污染。全国城市90%水域受到污染,大河干流占13%,支流55% 被污染。我国废水污染事故每年有1600起,年经济损失377亿元。黄河从1972年开始断流,1996年断流达136天;淮河污染严重,一半支流不能利用;珠江河道发黑发臭,广州市区河段水质已劣于5 类标准;长江流域污水排放流量达142亿M3/a;海河是水污染最严重的;辽河枯水期水质极差;松花江汞严重超标。 3.饮用水标准提高本世纪初,美国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细菌数≤100个/L;本世纪中叶,世界卫生组织规定20种有机物含量,三氯甲烷≤30μg/L;1991年欧共体对农药、多环芳烃、酚做出规定。我国卫生部于1959年制定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16项,1976年23项,1985年35项;建设部1993 年《2000年城市供水行业技术进步规划》指出,水质考核指标:1类水司89项,2类51项,3类和4类35项。 4.要求越来越高 ①以最常见的水质指标浑浊度为例,美国自来水1962年10度,1975

年5度,1977年1度,1979年0.5度。我国生活饮用水1979年5度,1985年3度。 ②随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饮用水的认识有三种类型:生理必需型、卫生健康型、享受型。 ③对供水水质要求越来越高的原因一是随着科学的进步,检测技术的提高,对水中有害物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二是生活提高后,对水质的要求有了新观念,要求饮用水水质第一无害,第二有益。 5.我国与欧美日供水水质的差距 ①水源差距。欧美日对水源非常重视,水源不污染或少污染;我国大部分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②水源防护差距。欧美日水源取水口上下游建立保护区,环境非常优美,取水口建立自动监测站,净水厂的处理构筑物都在室内,净水厂非常干净。净水厂清水库容量很大,约占每天用水量的20%,清水库全封闭,内壁和池底均贴白瓷砖,人们从玻璃观察孔可见到水清澈透明、无色。净水厂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反冲洗水均要处理,清液回用,污泥压成滤饼用来填地或制砖。而我国一些水源监测站水质仪表运行不可靠,无法指导生产,净水构筑物多在室外,受气候影响大,清水库容量偏小(小于10%),沉淀池排泥和滤池反冲洗水大部分未处理直排水体,污染水源。 ③加药差距。欧美日局长通常在原水中先加臭氧作氧化剂,氧化水中有机物,当原水中发现异味,必须加粉末活性炭除味,再加三氯化铁

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实施水务统一管理,是实现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从传统水利向现代化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目标。本文就论述了水务一体化的含义及其优越性,并提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措施。 一、水务及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含义 (一)、水务的含义 水务是指以水循环为机理、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核心的所有涉水事务。水务主要包括:水资源、城乡防洪、灌溉、城乡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等涉水事务。 目前我国使用的水务的概念有别于水务公司的服务形式,也不同于把分别由建设、交通、环保部门分别进行管理的城市防洪、城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航运等方面的事务简单地水利的管理范畴,而应该以水循环为机理、以水资源统一管理为核心的涉水事务。 (二)、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含义 指水务管理所涉及的各项职能和各个环节之间协调、统一的管理机制,即对区域的防洪、排涝、供水、需水、节水、水资源保护、污水处理及其回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地下水回灌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取水许可、统一配置、统一调渡、统一管理。也就是说由一个部门对水质和水量负责。 二、水务一体化的优越性 (一)、理顺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保证。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对区域的防洪、排涝、蓄水、供水、排水、节水、水资源的保护、污水处理及其回收利用等实行统一管理,改革“多龙管水”为“一龙管水”。这样才能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促进了城镇的防洪与排水工程建设。 实行水务一体化管理,既可以从区域上统盘考虑防洪与排水,也可以根据有偿使用的原则,解决部分工程的投资和运行费用,促进城镇防洪排水工程的建设。 (三)、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产业。

中国供水发展史

中国供水水利的发展历史 姓名:崔叔阳学号:02130075班级:13级研究生 摘要:城市水利是指与城市正常运作密切相关的一系列水事活动,而城市自古以来通常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因此城市水利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人类文明日益发展的今天,以时间的顺序对古代城市水利进行回顾、对现代城市水利进行剖析、对未来城市水利进行展望,其意义在于:古代城市水利就像一面镜子,对它进行总结可以为现在和未来的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未来城市水利是在现代城市水利的基础上对于未来发展趋势的一种展望,是现代城市水利工作的努力方向;当前的工作是在吸收古代城市水利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当前条件下水利工作的科学内涵,为城市水利迈向未来、满足更高层次的社会发展需要做好准备。 关键词:城市水利;古代;现代;未来;历程;趋势 一前言 1.1城市水利的提出 城市水利是指开展一系列与城市各项功能正常运转有关的水事活动,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城市居民,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城市水安全、水环境、水景观、水生态、水管理等有关城市与水之间和谐运作的活动。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水利的内涵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城市水利的建设同样需要与时俱进,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过去,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陆路不发达,同时军事防御能力有限,人们从事城市水利建设的初衷是发展交通运输、保卫城池,也有一些城市是出于美化城市环境的目的。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口与财富日益向城市集中,城市在整个社会中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随之,水的多重属性利用的水事活动如供水、防洪、生态、景观等逐渐被人们所重视,由此城市水利逐渐被人们提到工作日程上来。 城市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现有城市672个,建制镇19216个,城市常住人口达45594万人,占总人口的36109%。预计不久的将来我国城市化人口将达到60%。然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使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得到改善的同时,也使城市水问题越来越突显。当今我国几

国内外水务管理系统分析

国内外水务管理系统分析 摘要:当今全世界都面临严重的水危机,水资源缺乏已成为关系到贫困、可持续发展乃至 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大问题。联合国组织近两年来一再强调大城市水资源是世界水资源问题中的重点,而管理又是城市水资源问题的核心。从国内外城市水资源的管理模式看,各种形式都有,尤以流域为单元统一管理为好。从管理体制上看,城市水管理政出一门,水质水量并重是发展趋势,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是国际水管理的潮流。 关键词:水危机水务管理经验分析 一、水务管理 水务管理:是城市水工程规划设计、城市水工程运营管理、城市水资源与节水、水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城市防洪与减灾以及城市水文规律分析等的与水有关的管理。 二、国外城市水务管理 2.1管理体制 如今的水行政管理模式有两种模式被很多业内人士所推荐:一种是水市场模式,一种是水协商模式。这两种模式分别建立在美国西部的成功经验和法国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美国的水市场模式是依据于个人财产权,而法国模式强调共同协商。 美国水资源开发管理依照国会制定颁布的法令进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由联邦政府机构、州政府机构和地方机构三级负责。地方水管理机构实际上是一些经济实体,按照市场经济法则运行,与政府机关没有直接隶属关系。在政治体制上,美国实行私有制,因此联邦政府对水的管理主要集中在水权的管理上,至于供水配水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市场自发地调节和民间机构的运作。水权作为私有财产在美国可以自由转让,在转让程序上类似不动产的转让。近年来在美国的水交易市场上出现了一家Water2Water公司,旨在建立一个透明的和公正的水市场中枢,买方和卖方都能在这里进行各种类型的水交易,使水这种最宝贵的商品得到最有效的配置。它是一个灵活机动和“形式自由”的市场,它能满足各种规格的买方和卖方的要求。另外,在西部还出现了水银行(WaterBank)的水权交易体系,将每年来水量按水权分成若干份,以股份制形式对水权进行管理,方便了水权交易程序,使得水资源的经济价值得以更充分的体现。 法国的工业化及城市化程度很高,故其水管理主要指城市水管理。在法国,环境部是负责水和环境管理工作的主要政府部门。由于法国水管理层次较多(分4个等级:国家级、流域级、地区级、地方级),又涉及许多相关部门(农业部、卫生部、工业部),因此协调管理极为重要。简政放权是法国对水资源进行协调管理的一个特色。在国家层次上,成立水资源委员会,其主席由议会成员担任,委员由参众两院及国家有关的重要机构的代表组成。水资源委员会负责国家水政策的发展走向、与水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起草,并负责法规的批准、取排水授权和水质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在流域层次上,由流域委员会负责提出流域内水资源开发管理的总体规划,确定五年计划,建议水费计收率、投资分配等。支流或小流域水平上的水资源开发管理由地方政府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在流域水资源开发管理总体规划的框架下提出支流或小流域水资源开发管理规划,组织生活用水供应及污水处理、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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