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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法律基础课程作业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作业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作业答案

作业一

1、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

2民事责任:义务人不履行法定或约定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3、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

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中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并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向结合的社会关系。

4、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通过提出证据证明自已主张的有利于自已的事实,避免因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而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1、简述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构成要素

答: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三要素构成,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

2、简述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答: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运用行政职权而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一般来说,行政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从属法律性。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2、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即留给行政主体一定的裁量空间。3、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自行决定或实施行政行为,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4、强制性。行政行为以国家强制里为其实施保障。

3、简述我国婚姻家庭的基本法则

答: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原则,2、一夫一妻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5、计划生育原则。

作业二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

志的规范体系。

2、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

相抵触。也就是说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职权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

权。

4、刑罚: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一种强制方

法。

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答: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一、平等权。二、政治权利。三、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

四、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五、社会经济权利。六、获得救济权利。

2、物权的概念及特征有哪些?

答: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的特征表现为以下几点:1、物权是财产权的一种。2、物权以特定的物为客体。3、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4、物权是绝对权。5、物权具有排他性。

3、简述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答: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一般包括:1、合同主体适格,即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即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与自己的内在真实意思相符,既不存在受他人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内容合法,即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劳动条件基准、集体合同和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4、合同形式合法,即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5、订立程序合法,即合同的订立必须完成各项法定必要程序。

作业三

1、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

务关系。

2、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在管理、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宏观调控关系、

市场规制关系和体现国家意志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对于已经作出确定裁判的民事案件,在有法律规定的情

形时,再次进行审理和裁判所适用的程序制度。

1、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答: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包括: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4、形式应当符合法定或者意定的要求。前三项是实质要件,第四项是形式要件。

2、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P264页

作业四

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

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其具有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

2、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

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中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并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向结合的社会关系。

3、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

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4、诉讼法:国家机关制定的,司法机关、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

动时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述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答: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一般包括:1、合同主体适格,即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即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思与自己的内在真实意思相符,既不存在受他人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3、合同内容合法,即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劳动条件基准、集体合同和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4、合同形式合法,即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5、订立程序合法,即合同的订立必须完成各项法定必要程序。

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共同要件。

答: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犯罪客体;二、犯罪客观方面;

三、犯罪主体;四、犯罪主观方面。

实用法律基础平时作业

实用法律基础平时作业(一) 、名词解释 1、 法 2、 法律关系 3、 法律渊源 4、 宪法 5、 司法解释 、单项选择题 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指( ) A. 主体和客体 B .权利和义务 C. 主体、客体和内容 D.主体、权利和义务 2. 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必要条件是( ) A. 权利和义务 B .法人和自然人 C.物和行为 D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中有( ) A 、行政法规 B 、行政法 C 、民事法规 D 、土地法 4.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 ( ) A. 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C.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 民主集中制 5. 依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 , 民族自治地方是指 ( ) A. 自治区、自治县 B.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C. 自治区、自治县、民族乡 D. 自治州、自治县 6.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 ) A. 人民代表大会 B. 人民代表大会制 C. 民主集中制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7.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 A. 少数服从多数 B. 集体行使职权 C.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D. 平等原则 8. 国家的性质是指国家的 ( ) A. 阶级本质 B. 经济制度的性质 C. 政权组织形式的民主与否 D. 国家整体同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 ( ) B.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 社会主义制度 10.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 行使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是 (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 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浙江电大《实用法律基础》作业做法及参考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网上作业做法 1.网址是:https://www.wendangku.net/doc/3d14228265.html,/Login/Login.aspx?ReturnUrl=%2f 用户名是学号,密码是:123456. 2.进入后,点击最上边的,然后点击左侧的, 继续点击页面中间的,然后在弹出的页面找到 ,在 前面的空格打钩,然后拉到页面底部,在 点击。 3.点击左侧,显示页面: 再点击,就可以开始做作业了。 4.注意: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 5.参考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专科)形成性考核一-0001 试卷总分:100 判断题(共15题,共30分) 1.(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2分)广义的法律不仅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还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3.(2分)我国现行宪法共有4次修正案。√ 4.(2分)法律通过程序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种国家强制力很多时候是潜在的和间接的。√ 5.(2分)1999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 6.(2分)1975年宪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7.(2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英国法学家提出来的。× 8.(2分)根据法律的内容与功能不同,可以把法律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 9.(2分)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就在于规范和配置国家权力。× 10.(2分)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 11.(2分)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 12.(2分)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有物与行为两种。× 13.(2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 14.(2分)国务院有权制定基本法律。× 15.(2分)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具有“一元、两级、三层次”的特点。× 单选(共15题,共30分) 16.(2分)我国现行的宪法是(D)。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17.(2分)国务院有权制定(B)。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地方规章 18.(2分)以下属于实体法的是(A)。 A、刑法 B、刑事诉讼法 C、仲裁法 D、行政诉讼法 19.(2分)以下既是公民权利也是公民义务的是(C)。 A、纳税 B、兵役 C、受教育 D、选举 20.(2分)以下不属于公民的诉愿权的是(D)。 A、批评权 B、建议权 C、申诉权 D、宗教信仰自由 21.(2分)以下不属于司法权特征的是(A)。 A、主动性 B、被动性 C、中立性 D、终极性 22.(2分)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英美法系更倾向于(B)。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超职权主义 D、超当事人主义 23.(2分)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是指(A)。 A、法律继承 B、法律移植 C、法制改革 D、法律制定 24.(2分)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先后颁布过(C)。 A、两部宪法 B、三部宪法 C、四部宪法 D、五部宪法 25.(2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A)国家。 A、法治 B、法制 C、现代化 D、有法可依的 26.(2分)宪法的修改,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A)以上的多数通过。 A、2/3 B、1/2 C、3/4 D、4/5 27.(2分)英美法系的基本结构是在(B)基础上建立的。 A、公法和私法 B、普通法和衡平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普通法和判例法 28.(2分)创制法律规范的活动和过程称之为(A)。 A、立法 B、司法 C、执法 D、守法 29.(2分)在西方思想体系中,法治首先是被作为与(B)相对应的一种治国方略。 A、德治 B、人治 C、礼治 D、法制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作业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作业 答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作业一 1、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2民事责任:义务人不履行法定或约定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3、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 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中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并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向结合的社会关系。 4、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诉讼当事人通过提出证据证明自已主张的有利于自已的事实,避免因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而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1、简述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构成要素 答: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三要素构成,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 2、简述行政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答: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运用行政职权而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一般来说,行政行为具有如下特征:1、从属法律性。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法律依据。2、裁量性。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即留给行政主体一定的裁量空间。3、单方意志性。行政主体自行决定或实施行政行为,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4、强制性。行政行为以国家强制里为其实施保障。 3、简述我国婚姻家庭的基本法则 答: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原则,2、一夫一妻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5、计划生育原则。 作业二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 志的规范体系。 2、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 与法律相抵触。也就是说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和行使行政职权都

2017.10电大《实用法律基础》平时作业.doc

实用法律基础 平时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 法是调整()的行为规范。 A. 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B. 人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C. 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关系 D. 自然关系 2. 法是以()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国家意志性 B.权利义务 C.国家强制力 D.社会关系 3. 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是() A. 合议庭 B.审判员 C. 人民法院 D.审判委员会 4. 我国公民在选举权方面要求年满() A.16周岁 B.15周岁 C.20周岁 D.18周岁 5. 中国法律不适用于下列哪些地方() A. 悬挂西班牙国旗停在新加坡港的货轮 B. 悬挂中国国旗停在新加坡港的油轮 C. 南沙群岛 D.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 6.我国法律解释中正式解释不包括() A. 立法解释 B. 学理解释 C. 行政解释 D. 司法解释 7. 1982宪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的第()部宪法。 A. 2 B. 3 C. 4 D. 5 8.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 A.自由 B.权利 C.义务 D.权利和义务 9. 下面()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A. 行政立法 B.行政征收 C. 行政许可 D.行政处罚 10. 行政处罚的对象是() A.行政机关 B.行政相对人 C.特定的行政主体 D.公务员 11. 王某今年17周岁,为某大学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王某是()。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2.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在实施法律行为时,不得欺诈、胁迫对方当事人,双方不得恶意串通实施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这一规定是()的体现。 A.平等原则 B.自愿原则 C.等价有偿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13. 自然人从()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A.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B.从十四周岁起到死亡时止 C.从十六周岁起到死亡时止 D. 从十八周岁起到死亡时止 14.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 A.承担有限清偿责任 B.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C.按比例承担有限责任 D.不分份额地承担有限清偿责任

实用法律基础讨论报告要求及参考主题

新疆电大开放教育实用法律基础课程 课堂/小组讨论报告的基本要求及参考题目 一、课堂/小组讨论报告基本要求 1、课堂/小组讨论报告是由课程辅导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讨论后,由学生提交的书面报告。 2、计分的课堂/小组讨论报告一学期提交一份(课堂讨论或小组讨论形式任选其一)。学生应当在教师组织下开展专题讨论,并在讨论后填写《课堂/小组讨论报告表》(后附)。讨论的主题可以采用新疆电大提供的参考题目,也可以由教学点课程辅导教师自定。 3、讨论报告应当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写。 4、辅导教师对讨论报告进行批阅并评分。 5、讨论报告的满分为10分。教师应当根据学生讨论时的发言情况、书面报告的内容、学生独立完成作业的情况等给予客观评分。 6、以下情况不能取得讨论报告的成绩; (1)抄袭他人讨论报告的; (2)由他人代写报告的; (3)报告语言不通,错误百出,拼凑成篇的; 7、报告成绩按10%的比例计入学生的课程总成绩。

课堂/小组讨论报告表

二、讨论主题(参考) 近年来,由于一系列“人肉搜索”事件引起的诸多法律和社会问题,使得“人肉搜索”成为一个热点话题。请同学们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法律知识在课堂或小组学习中讨论这一现象,并将讨论的情况及你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形成一份书面报告。 2007年12月29日,王菲的妻子姜岩从24层的家中跳楼自杀。2008 年1月10日,大旗网刊载了《从24楼跳下自杀的MM最后的日记》专题报道;天涯论坛也于当日发表《大家好,我是姜岩的姐姐》一文。姜岩的大学同学张乐奕在得知姜岩死亡后,于2008年1月11日注册了非经营性网站“北飞的候鸟”。在网站上,张乐奕、姜岩的姐姐及朋友先后发表了纪念姜岩的文章。这三个网站上的部分文章均披露了王菲、“第三者”的真实姓名,照片等信息。 事件发生后迅速引起网民的热切关注,一些网民在参与评论的同时,在天涯网等网站上发起对王菲的“人肉搜索”,使王菲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详细个人信息逐渐被披露;一些网民在网络上对王菲进行指名道姓地谩骂;更有部分网民在王家门口墙壁上刷写、张贴“无良王家”、“逼死贤妻”、“血债血偿”等标语。 2008年3月28日,王菲以名誉权受损为由,将北飞的候鸟网站管理员张乐奕、大旗网和天涯社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7。5万元损失及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8年12月19日,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乐奕基于与姜岩的同学关系,知晓了王菲存在“婚外情”的事实,张乐奕在姜岩死亡后,不仅将此事实在“北飞的候鸟”网站上进行披露,还将该网站与其他网站相链接,扩大了该事实在互联网上的传播范围,使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得以知晓,张乐奕的行为构成对王菲隐私权的侵害。同时,张乐奕的披露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王菲的正常生活,而且使王菲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这种侵害结果的发生与张乐奕的披露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当认定张乐奕以披露王菲隐私的方式造成了对王菲名誉权的侵害。而大旗网在网站上设置专题网页,进行调查和走访,披露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将网页与其他网站相链接,扩大了事件在互

实用法律基础2

江苏开放大学 形成性考核作业 学号2017090500055 姓名陈冬 课程代码110009 课程名称实用法律基础 评阅教师 第 2 次平时作业 共 5 次平时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用人单位自( A )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D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 B.不应 C.应当 D.不得 3、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 )。 A.劳动报酬 B.试用期 C.保守商业秘密 D.福利待遇 4、用人单位( C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D.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劳动者( C ),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交强险索赔的项目有哪些? 答: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3、财产损失。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如何进行赔偿?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

实用法律基础平时作业

1、法主要体现的是()的意志。 A 全民 B 统治阶级 C 党 D 整个社会 2、作为行为规范的一种,法的实施主要靠( )。 A社会舆论 B 内心信念 C 自觉遵守 D 国家强制力作保证 3、原始社会的行为规范是()。 A习惯 B习惯法 C不成文法 D自然法 4、我国社会主义法的适用要求是()。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B准确、合法、及时 C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D从重从快 5、法是以()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 国家意志性 B 权利义务 C 国家强制力 D 社会关系 6、()有权制定和修改民事、刑事、国家机构及其他基本法律。 A全国人大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 中共中央 7、下列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 A 行政机关 B 法人 C 知识产权 D 起诉权 8、下列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属于行为的是()。A人的出生 B 人的死亡 C 时间的经过 D签定合同 9、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 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 民主集中制度 10、我国采用的违宪审查制是()。 A 代议机关审查制 B 司法机关审查制 C 行政机关审查制 D 专门机关审查制 11、下列不属于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的是()。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中央军事委员会 C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D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2、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总称为( ) A 行政法律 B 行政法规 C 行政规章 D 行政措施 13、某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有关规范该县集贸市场秩序的决定。这种行政行为是( ) A 非要式行为 B 具体行政行为 C 抽象行政行为 D 行政执法行为 1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责任特点的是( ) A 引起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B 引起行政责任的行为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政行为或行政不当行为 C 行政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 D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直接向相对人承担责任 15、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主体违法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并导致其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赔偿金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 A 5倍 B 10倍 C 15倍 D 20倍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学习体会

成为与每个人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东西,因此,学法、懂法是每个公民都应具备的态度和技能。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特别是合同法、婚姻法、保险法、证券法,甚至与之相关的刑法知识,为规避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法律风险,同时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我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要体会如下: 一、通过学习,对法的的认识。 1、法的本体。法的本体就是法的存在及其本质、关系、规律和内在联系。任何一个学科都表现为一个逻辑严谨的概念体系,法学的概念体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基石,并有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登记本概念构成。法是这门学科的核心词汇并且是适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概念,但笔者认为法最让人不解,这也是这么课程中语义极为含糊和复杂的概念。笔者毕竟没有哈特那么睿智。英国法学家哈特曾经引用圣奥古斯丁关于时间的著名说法来说明给法下定义的困难。圣奥古斯丁说:“时间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倒清楚,有人问我,我想说明便茫然不解了”。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法的概念的理论阐述法定义为: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社会规范体系。 2、法的起源和发展。要了解我们如今的社会主义法。就要先研究法的起源与发展。研究时应该遵循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指到。在法学研究中,无论是把法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还是研究法的历史及其发展目的都在于解释发的产生、发展的历史进程及其客观规律,揭示世界范围内法律发展的普遍规律和一般模式,一次阐明社会主义法在本质上的优越性以及对资本主义法的实行继承和移植的必要。应当立足国情、面向世界、传承优秀法律文化。 3、法的运行。法的生命在于运行法的价值在其运行中得以体现和实现。发的运行是一个从法的制定到实施的过程,也是一个发的效力到实效的过程。 4、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是社会价值系统的子系统。一方面他表征作为主题的人与作为客体的发的之间需要与满足的对应关系;另一方面又体现了法所具有的对主体有意义的、可满足主题需要的功能与属性,及法的实用性

国家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二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网上作业二 一、判断正误题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地位的标志。(√) 2、能够引起债产生的都是合法的法律事实。(×)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任何民事活动。(×) 4、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中止。(×) 5、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6、人身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所体现的是权利主体精神上的利益。(√) 7、物权是指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在我国,物权就是所有权。(×) 8.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 9.人民法院对破产案件作出的裁定,除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 √ ) 10.持票人取得票据如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不能有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 ) 11.票据侦务人可以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 ( × ) 12.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各股东的出资证明。 ( × ) 13.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十天内提请法院裁定。( × ) 14.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十天内提请法院裁定。( × ) 15.合伙人之间有关利润和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 )

16、法律、法规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7、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18、任何情况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都不至于承担刑事责任。(×) 19、我国对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审查以及专利权的授予统一集中进行,而不是分 散在各省市进行。(×) 20、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均或依照著作权法 享有著作权。(√) 21、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不得转让。(×) 22、婚姻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适用于民法的某些规定。( √ ) 23、自然性是婚姻家庭关系的本质属性,它能决定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 × ) 24、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是由当时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 ) 25、夫妻间,父母子女间遗产继承问题,按照适用婚姻法中的法定继承的有关规 定执行。(√ ) 26、婚姻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 × ) 27、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享有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遗嘱指定二取得被继 承人遗产的权利。(√) 28、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没有限制的。(×) 29、遗产的处理没有规范程序。(×) 30、法律义务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具有的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 种行为。(× ) 二、单项选择题 1、民法的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 B )。 A、商品交换的等价B、 民事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C、民事主体所有权利的相同D、民事主体所有义务 的相同 2、下列民事行为当然无效的是( D ) A、受欺诈所为的民事行为 B、受胁迫所为的民事行为 C、重大误解的 民事行为D、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作业册参考答案

第一次平时作业 一、名词解释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靠国家强制力为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法律关系: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的社会关系。 3、法律解释:指对法律规范的内容、涵义等所作的说明。 4、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根本政治制度。 5、国家机构: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形式自治权,实现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一种政治形式。 二、单项选择题 1法是以(B)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2. 法是调整(A)的行为规范。 3. 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C)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有 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4. 我国公民在选举权方面要求年满(D)。 5.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A)。 6.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A)。 7. 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D)。 三、多项选择题 1、法具有以下哪些特征(ACD)。 2、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下列(ABC) 要素构成,缺一不可。 3、国家创制法的方式包括(AC)。

4、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自由包括(ABD)。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CD) 。 四、简答题: 1、法的局限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案要点:①法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的方法。②法的僵化性。③法不可避免地存在漏洞。④法的保守性。⑤法可能带来的压制。 2、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答案要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革命的创造性产物,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体表现如下: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放映了我国的阶级本质。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其他制度的基础。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第二次平时作业 一、名词解释 1、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能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对行为效果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3、要约:是指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意识表示。 4、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二、单项选择题1.我国目前没有形成统一、完整法典的部门法是(D)。 2.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D)。3.行政处罚的对象是(B) 。 4.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在实施法律行为时,行为 时,不得欺诈、胁迫对方当事人,双方不得串通实施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这一规定是(D) 原则的体现。

实用法律基础通识课

新疆电大开放教育本科通识课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考核说明 第一部分考核目的及考核方式 一、考核目的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是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的一门通识课,在通识课模块选修此门课程的同学应当参加本课程的考试。本课程考核的目的在于检验学生对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理解和明确的程度,同时通过课程考核,增强学生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核方式 本课程的考核采取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形成性考核 (1)形式 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学生应当按照要求完成新疆电大统一安排的形成性考核作业。形成性考核的作业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①平时作业 平时作业主要涉及教材的基本理论知识,学生完成作业是掌握课程理论知识的重要途径。作业由新疆电大在“新疆电大在线”的课程栏目中予以统一布置和安排。平时作业分为四次,按章节内容编写。四次作业按百分制评阅,课程辅导教师应当按作业完成的情况的进行客观批阅并给定成绩。 ②阶段性测试 阶段性测试在一学期中安排一次,试题由新疆电大在“新疆电大在线”的课程栏目中提供。阶段性测试的原则是减少以再现书本知识为主的考试内容,加强对学生的理解知识、应用知识,特别是综合性、创造性地应用知识能力地考核。阶段性测试一般由教师在期中组织学生进行,并对试卷进行批阅并给定成绩。 ③课堂(小组)讨论报告

讨论报告是由课程辅导教师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讨论后,由学生提交的书面报告。计分的课堂(小组)讨论报告一学期提交一份(课堂讨论或小组讨论形式任选其一),讨论的主题可以采用新疆电大提供的备选题目,也可以由教学点课程辅导教师自定。辅导教师对讨论报告进行批阅并评分。 ④自学 自学是指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在教师指导下通过参加面授辅导、学习教材、上网学习和讨论等多种途径开展的自主学习。教师应当在学期末对学生自学的具体情况,如参加面授辅导的次数,上网学习的时间,进行小组讨论的情况等给学生评分,并将该分计入学生的课程总成绩。 (2)成绩评定 形成性考核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阶段性测试成绩、课堂讨论(小组)报告成绩和学生自学成绩四部分构成。其中,平时作业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15%,阶段性测试的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10%,课堂(小组)讨论报告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10%,自学情况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5%。形成性考核的成绩未达到50%以上者不得参加课程结业考试。 2、终结性考核 课程终结性考试采取课程论文的形式。学生在学习完全部课程后,应当完成一篇小论文,内容包括所学知识总结,学习收获(或学习感想),个人应用情况等。 分校专业责任教师根据课程论文形式及内容给予评分,并将分数按60%的比例计入学生的课程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安排及成绩上报 1、在每学期的第十五个教学周由教学点课程辅导教师对课程论文的相关要求进行讲解,并布置安排学生开始撰写论文; 2、在每学期的第十八个教学周学生应当完成论文并上交。由教学点课程辅导教师批阅论文,评定成绩; 3、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前由教学点将学生成绩登入教务管理系统; 4、学生的课程论文文本由教学点保存以备检查。

电大网上作业答案【实用法律基础】三

《实用法律基础》网上模拟练习题(三) (10-13章) 一、判断正误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3、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应当订明试用期。(×) 5、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 6、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7、劳动法出现的原因之一是为维持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秩序。(√) 8、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9、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 10、劳动者不辞而别,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原用人单位不仅可要求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依法请求新的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除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外,劳动者也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2、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劳工法规是劳动立法的开端。(×) 13、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 1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15、我国目前在劳动争议的仲裁上,实行一次裁决制度。(√) 16、集体合同均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 17、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学习体会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学习体会

新疆电大开放教育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论文 姓名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 学校_________________ 课程论文题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 评语: 成绩评定教师签名: 年月日

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学习体会 摘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因此,它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涉及面非常广的社会科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它已经成为与每个人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东西,因此,学法、懂法是每个公民都应具备的态度和技能。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特别是合同法、婚姻法、保险法、证券法,甚至与之相关的刑法知识,为规避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法律风险,同时优化自身知识结构,我通过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要体会有三点:一是高度重视,持之以恒,形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二是根据法律专业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三是学以致用,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学习。 关键词:专业性规范性实用性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因此,它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涉及面非常广的社会科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中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它已经

部社会现象中,与法的联系最为直接和密切相关的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在这里特别要说明社会主义法在保障、指引、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等方面的积极影响和巨大作用。 二、高度重视,持之以恒,形成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 从一开始必须要端正学习态度,要清醒的认识到学习绝不是为了一纸文凭,而是为了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自己今后的发展多开一扇大门;要认识到选择自我学习的原因是时间所迫而这种学习本身的自由松散。因此,要坚定自己当初的选择,从内心深处重视学习,把网络学习当成真实的课堂,严格按照老师制定的课程和进度安排开展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做到当日内容,当日学习,当日消化。在学习方法上,要变填鸭式的被动学习为认真思考、学以致用的主动学习。比如,在学习合同法的时候,除了记忆合同法的每一个条款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外,还应该针对每一条的条文规定,寻找或者自我设计相关的案例进行佐证,以此加深记忆,深化理解。只有从态度上重视,才能去主动的学习,只有主动的学习,才能寻找方法,探索技巧,改善学习效果,提升学习质量。 三、根据法律专业特点,制定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 法律专业和其它学科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它的规范性。法律的调整对象包括了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因此,体系非常庞大,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门别类。同时,它又是一门专业性非常强的学科,因此,这一学科实际上是由无数的专业术语和规范化的程序所构成。因此,法律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最好的学习方法是和学习者本人的特点相结合,我总结了以下学习方法: (一)识别整个法律体系中的重点、难点和基本点,按照了解、掌握、运用的逻辑顺序有针对性的学习。学习之初,可以参考工具书和网络课程中的提示,对于基础性的法律概念(如刑法中的故意与过失,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与犯罪终止的区分,假释与缓刑等,民法中的侵权法、物权法与债法的区别等),这些是最重要,最常用,最易混淆的内容,因此,在学习过程中不但要准确记忆,更要学会比较和运用。对于其它内容,比如小的部门法,或者不常用且较生僻的概念,只要简单的了解一下即可。只有重点突出,主次分明,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学有所获。 (二)比较是学习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方法。法律体系中,同一部门法中有非常

国家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二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二答案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实用法律基础》网上作业二 一、判断正误题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地位的标志。(√) 2、能够引起债产生的都是合法的法律事实。(×)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任何民事活动。(×) 4、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中止。(×) 5、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 6、人身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所体现的是权利主体精神上的利益。(√) 7、物权是指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在我国,物权就是所有权。 (×) 8.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 9.人民法院对破产案件作出的裁定,除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外,一律不准上诉。( √ ) 10.持票人取得票据如无对价或无相当对价,不能有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 ) 11.票据侦务人可以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所有的基于人的关系的抗辩对抗持票人。 ( × ) 12.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各股东的出资证明。( × ) 13.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十天内提请法院裁定。( × )

14.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十天内提请法院裁定。( × ) 15.合伙人之间有关利润和亏损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 ) 16、法律、法规不属于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17、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 18、任何情况下,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都不至于承担刑事责任。(×) 19、我国对专利申请的受理和审查以及专利权的授予统一集中进行,而不是分散在各省市进行。(×) 20、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均或依照着作权法享有着作权。(√) 21、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不得转让。(×) 22、婚姻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适用于民法的某些规定。( √ ) 23、自然性是婚姻家庭关系的本质属性,它能决定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 × ) 24、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是由当时社会生产关系所决定的,(√ ) 25、夫妻间,父母子女间遗产继承问题,按照适用婚姻法中的法定继承的有关规定执行。(√ ) 26、婚姻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 × ) 27、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享有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遗嘱指定二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28、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没有限制的。(×)

电大期末考试法学专业《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考试必备小抄最新完整打印版

2017电大法学专业《实用法律基础》课程考试必备小抄最新完整打印版 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的历史类型: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律制度赖以建立的生产关系类型及其反映额阶级以及的性质,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基本分类。 法系:“法系”是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法律实践的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的分类。 法律制定:法律制定,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制定泛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狭义的法律制定,又称立法,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称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法律的活动。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法的实施: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法的适用: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用来解决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法律制裁: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的惩罚措施。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法办事的原则。 宪法:作为法律形式的”宪法”,一般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根本大法地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宪政:也称立宪主义,依照宪法规定产生的政治制度是宪法规范与实施宪法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参加政治的权利,是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即将宪法文字抽象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其具有行政法上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 公务员:是基于一定的行政公务身份而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实施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 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责、运用行政职权而实施行政管理或提供服务并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立法:行政立法行为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类,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行为规范的活动。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次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行政裁决: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式,谋求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为实现行政目标、执行公共事务、适用行政法规则,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设定彼此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行政救济:从广义上来说,行政救济也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种形式,是国家为排除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侵害而采取的各种时候补救手段。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行政额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对因违法行政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 制度。 行政补偿: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因合法行为造成行政相 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国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制度。 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然人:自然人斯依自然规律出生的,具有自然生命形式的人。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即自然人能够基于自己的意思,独立 为法律行为的资格。 监护:是指由特定的自然人和法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 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 务的组织。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如缔结婚姻的行为,收养行为,遗嘱行为,成立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的行为等。 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 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 用、受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者 占有的土地、房屋、道路、水源、沟渠、管道等不动产在使用、收益时,相互之间 应当给与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共有:共有是数人对同一动产或者不动产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 按份共有:是指数人对同一财产按各自确定的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同形态。 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关于交易的规则,指买受人不知道出卖人为无权转让而取得 标的物的所有权。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财产上设定的以优先 受偿权为内容的一种他物权。 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 给债权人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 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的关系。 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债的担保: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为确保债务履行、债权实现而采取的 法律措施。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 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个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 方的货币。 债的转移:即债权、债务的转移,在习惯上又称为债的主体的变更。是以新的债权 人代替原债权人(债权人的变更);或以新的债务人替原债务人(债务人的变更),或由新的当事人既承受债权,又承受债务。 债的消灭:是指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使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法律想象。 合同:《合同法》中所指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款,向要约人作出 的同意按要约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无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债务人在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提出 履行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的能力或者 欠缺信用,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后履行义务人针对先履行义务人的先期违约的抗辩。 人身权:人身权时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 权利。 人格权:人格权时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并与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身份权:身份权时民事主体基于某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 结婚:结婚,是男女双方确定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是男女双方关于建立婚姻 关系的约定得到法律认可的结果。 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他人取得其遗产的法律制度。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对继承范围和继承顺序的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 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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